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民族医药
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文字号】内卫蒙字[2014]429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5.13
【实施日期】2014.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内卫蒙字〔2014〕429号)
各盟市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
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的奖项,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共同主办,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承办。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意,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定于今年组织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组织开展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奖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总结近年来民族医药科技成果,表彰在民族医
药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民族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扶持和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组织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奖项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