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厅长:醉酒驾驶一律拘留15天-辉县付吉中
饮酒驾车的处罚标准
饮酒驾车的处罚标准饮酒驾车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可能危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针对饮酒驾车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标准,以严厉打击这一违法行为,保障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饮酒驾车的处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饮酒驾车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二、吊销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意味着醉酒驾车者将失去驾驶资格,并且在未来五年内无法合法驾驶机动车辆。
三、行政拘留。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可以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更大,能够更好地起到震慑作用。
四、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饮酒驾车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五、其他处罚。
除了上述主要的处罚标准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饮酒驾车行为还可能面临其他处罚,如责令停止驾驶、扣留机动车、暂扣驾驶证等措施。
这些处罚措施的实施,将严格限制饮酒驾车者的行动自由,以期达到更好的震慑效果。
综上所述,针对饮酒驾车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处罚标准,旨在严厉打击这一违法行为,保障公共安全。
饮酒驾车不仅会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浙江高院《关于办理“醉驾”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解读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浙江高院《关于办理“醉驾”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规定为犯罪。
一年多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慎重、稳妥地处理了大批“醉驾”犯罪案件,社会效果极好。
重要标志就是“酒驾”陋习得到了很大的改变,交通肇事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拥护。
但是,一些地方也存在执法标准不一、配合协调不够、量刑不规范特别是缓刑适用不平衡等问题。
为了加强对下级的监督指导,规范执法,省法院刑三庭一直对“醉驾”犯罪案件情况进行追踪调研,并就实践中一些突出的亟需解决的问题,与省公安、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多次反复磋商、研究,形成了共识,起草了会议纪要稿。
此后,各家又分别向各自下级征求意见,最后形成了《关于办理“醉驾”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下发全省执行。
下面就本纪要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本纪要的指导思想危险驾驶罪是个新罪名,以前没有司法经验。
但是,自去年5月1日受理这类案件始,从统计数字上看,该罪已成为刑事审判的大头,在盗窃罪之后位居第二。
去年5月1日至年底,全省新收一审“醉驾”犯罪案件2626件,今年上半年新收5093件,①估计到年底超过1万件。
在制定纪要过程中,我们始终努力做到“两尽量”、“两坚持”,以求取得最好的执法效果。
1.尽量解决实际问题。
“醉驾”案件涉及亟需解决的问题很多,有的涉及行政管理的缺位与法律规定的矛盾,有的涉及国家标准的掌握与群众现实需求的矛盾,还有的是涉及执法指导思想问题。
比如对道路上大量的超标电动车是否认定为机动车,及如果“醉驾”该类车辆是否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等问题,全国到现在都没有一个较权威的说法和做法,但实践中又迫切需要解决,我们都在纪要中给予了较好的回答。
2.尽量统一执法尺度。
“醉驾”案件办理缺少现成经验,在初期各地做法有区别甚至量刑不太平衡都是正常的,因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发现问题,积累经验,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酒驾处罚最新标准拘留多久
酒驾处罚最新标准拘留多久根据2024年新交规,酒驾处罚标准将有所变化。
以下是酒驾处罚最新标准以及拘留时间的详细解析。
一、酒驾违法行为和处罚标准根据2024年新交规,酒驾违法行为包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两种情况。
1. 酒驾: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
一旦发现酒驾行为,将面临以下处罚:(1)拘留10~15天;(2)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2. 醉驾:血液中酒精浓度高于20mg/100ml但不超过80mg/100ml。
醉驾的处罚标准相对轻一些,但仍然严厉:(1)拘留5~10天;(2)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二、拘留时间的解析拘留是酒驾违法行为所面临的一项重要处罚措施,旨在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来警示和惩罚违法者。
根据2024年新交规,酒驾行为违法严重,拘留时间相对较长。
1.酒驾:酒驾的拘留时间一般在10到15天之间。
具体的拘留时间由以下几方面因素决定:(1)酒驾者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如逃逸或抗拒执法等。
(2)酒驾者是否已经有过类似的违法行为记录。
(3)酒驾者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是否有认识和悔过之意。
2.醉驾:醉驾的拘留时间相对较短,一般在5到10天之间。
拘留时间的长短同样受到以上因素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拘留时间是作为刑罚的一部分,酒驾者在拘留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接受相关教育和反省,并且可能面临与其他违法者接触的情况。
此外,拘留结束后,酒驾者仍然需要承担其他处罚,如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支付罚金等。
三、监督和执行为了确保酒驾处罚的执行和效果,新交规还规定了相关监督和执行措施:1.酒驾违法人员必须立即接受酒精测试,以确定血液酒精浓度。
2.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酒驾违法者的惩罚力度。
3.公安机关将加强与交通部门的联动合作,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和效率。
4.公安机关将建立酒驾信息共享系统,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加强对酒驾违法人员的打击和监督。
总结:根据2024年新交规,酒驾处罚标准发生了变化,拘留时间相对较长。
2024年醉驾处罚新标准
2024年醉驾处罚新标准近年来,醉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对醉驾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决定于2024年起实施新的醉驾处罚标准。
本文将介绍和分析这一新标准,并探讨其对交通安全的积极影响。
一、新的醉驾处罚标准2024年醉驾处罚新标准主要对酒精含量和处罚力度进行了调整。
具体而言,饮酒后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将被认定为醉驾:1.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20毫克;2. 呼气中酒精含量超过每升80毫克。
对于醉驾者,根据酒精含量的不同,将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1. 酒精含量超标但不超过每百毫升50毫克的,将处以罚款和暂扣驾驶证的处罚;2. 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50毫克但不超过每百毫升200毫克的,将被吊销驾驶证,并处以罚款、拘留和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3. 酒精含量超过每升200毫克的,将被吊销驾驶证,并处以罚款、拘留和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新醉驾处罚标准的实施旨在减少酒驾行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新标准带来的积极影响2.1 严厉打击酒驾行为新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打击酒驾行为。
高额罚款和驾驶证吊销措施的实施将令潜在酒驾者望而生畏。
这一严厉的处罚机制将大幅降低酒驾的发生率,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为公众出行提供更安全的环境。
2.2 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新标准的出台将加强对饮酒驾车风险的警示,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人们将更加重视酒后不开车的原则,自觉远离酒精,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这种观念的转变将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为大众交通安全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2.3 促进司法公正和权责明确新标准为醉驾行为的处罚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并规定了不同酒精含量的处罚力度。
这将有助于确保司法公正,使司法判决更加清晰明确。
同时,明确的处罚与酒精含量的关联,也能起到警戒作用,促使司机们自觉抵制饮酒驾驶,避免违法行为。
解读浙江省“醉驾”最新会议纪要
解读浙江省“醉驾”最新会议纪要2019年10月8日,也就是昨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及省公安厅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文件适合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学习,但并不是符合人民群众的阅读模式,昨天也有当事人向我详细询问该规定,因为他醉驾取保候审中,所以今天在此对该会议纪要进行一个解读。
【“醉驾”在浙江省的发展历程】2011年开始,“醉驾”入刑;2012年9月7日,浙江省下发了《关于办理“醉驾”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17年1月17日,浙江省下发了《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2019年10月8日,浙江省下发了《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对三个会议纪要进行对比讲解】写在该点之前的是:2012年的和2017年的会议纪要已经不再执行,仅作为对比的参考。
一、关于立案标准其实很明确,醉酒的标准,依然是:≥80mg/100ml。
1.对检测和立案先后顺序的改变:从12年的纪要血液检测达到标准的一律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到17年的血液检测后达到标准的要立案查处,再到19年的血检之前就一律立案查处,血检发现未达到标准的再撤销案件。
也就是说,之前是先不立案,但是检测出来达到标准再立案,而现在是先立案,检测出来未达到标准再撤案。
这是对醉驾的管理更为严格的一个体现。
2.对立案的情形进行增加:不论是12年还是17年的规定,都并没有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一个变化,但是19年的规定明确标明:对被查处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也就是说:之前是查获了才考虑故意饮酒、抽血样前逃跑这两种情况下会立案。
但现在是没有被查获,但是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也增加了故意饮酒和抽血样前逃跑这两种情况下的立案。
更直白一点: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也要进行酒精浓度查处了。
二、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较之12年、17年的会议纪要,19年的这个强制措施,既体现了对醉驾的严惩,也体现了人权。
经呼气测试或者抽血检测,只要是达到醉酒的标准,就应当刑事拘留。
酒驾醉驾惩罚条例
酒驾醉驾惩罚条例酒驾和醉驾是指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这种行为在很多国家都被视为违法行为,并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加以惩罚。
本文将介绍中国的酒驾醉驾惩罚条例以及对于该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措施。
一、酒驾醉驾的危害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是一种危险且不负责任的行为,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酒精的影响会使驾驶员的反应能力明显下降,影响判断力和视觉能力,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因此,酒驾醉驾对个人和社会的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二、中国的为了有效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中国已经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酒驾醉驾惩罚条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若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将被视为酒驾或醉驾,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国酒驾醉驾惩罚条例,酒驾为机动车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百毫升,但低于200毫克/百毫升的情况。
醉驾则是指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0毫克/百毫升的情况。
对于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可以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和刑事处罚等,具体的惩罚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裁定。
三、对于酒驾醉驾的态度和措施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酒驾醉驾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
首先,中国政府通过严格执法和技术手段,加大了对酒驾醉驾的监测和检查力度。
例如,警方会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设立酒精检测站,对过往车辆进行酒精测试。
同时,政府也加强了对酒驾醉驾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对于酒驾醉驾危害的认识,并强调了法律法规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除了政府的措施外,社会各界也积极参与酒驾醉驾问题的解决。
酒驾醉驾行为被舆论广泛批评和谴责,许多民众通过社交媒体和其他渠道宣传反对酒驾醉驾的观念,劝导他人不要饮酒驾车。
同时,一些企业和组织也采取措施,如提供代驾服务或开展公益活动,以降低酒驾醉驾的发生率。
由于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近年来中国的酒驾醉驾问题有所好转。
然而,酒驾醉驾仍然存在,并且需要持续关注和打击。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9.10.08•【字号】浙高法〔2019〕151 号•【施行日期】2019.10.08•【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浙高法〔2019〕151 号为了更好地惩治“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进一步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经研究,就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纪要如下:一、关于道路的认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的“道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即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不包括居民小区、学校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等不允许机动车自由通行的通道及专用停车场。
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他人驾驶的,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二、关于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立案查处,并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抽取血样,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检测结果未达到醉酒标准的,撤销案件。
对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立案查处。
最新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最新酒驾醉驾处罚标准近年来,酒驾醉驾已成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为了有效遏制酒驾醉驾现象,我国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不断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期通过严厉的处罚标准来震慑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最新的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酒驾醉驾的处罚标准主要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刑事拘留等措施。
对于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驾驶人员,将被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
其次,针对不同酒精含量的驾驶人员,处罚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酒精含量在80mg/100ml至120mg/100ml的驾驶人员,将被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而酒精含量超过120mg/100ml的驾驶人员,不仅将被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还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
此外,对于醉驾行为,处罚标准也相对严格。
无论酒精含量是否超过规定标准,只要被查处酒后驾驶的驾驶人员,一律将被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这一严格的处罚措施,旨在彻底杜绝醉驾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在执行处罚时,交通管理部门也加大了力度,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监督措施。
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查处频率,严格执行处罚标准,有效地遏制了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
同时,也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促使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
总的来说,最新的酒驾醉驾处罚标准更加严格,对于违法行为采取了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这一举措有助于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员,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规,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希望广大驾驶人员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醉酒驾车和无证驾驶一律拘留-辉县付吉中
烟台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张治平称,这是烟台市有史以来首次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采用代号命名的行动,表明严管重罚保交通平安的决心,对于酒后、无证、大货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据悉,自七日开展“迅雷”行动以来,此间警方已查处交通违法一千一百多起,查处酒后驾车行为一百五十七起,特别是夜晚酒后驾车者增多,且不少是企业老板。
已有司机因醉酒驾车被警方行政拘留。
烟台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张治平称,对于醉酒驾车、无证驾驶者警方决不容情,一律拘留。
2023年醉酒驾车标准(最新醉驾标准及处罚规定)
2023年醉酒驾车标准(最新醉驾标准及处罚规定)饮酒驾驶被交警抓到,是不可能变成只扣6分,会被暂扣6个月的驾驶证,并且一次扣12分,处罚1000元到2000元的罚款。
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以上的,都会有相关的处罚,下面我们看看具体的处罚是什么?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2022年醉酒驾车标准(最新醉驾标准及处罚规定)2022年醉酒驾车标准(最新醉驾标准及处罚规定)饮酒驾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以上,在80mg/100ml以下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按以上的的处罚标准处罚;再次发生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现场抓到后,那么就会被处10天以下的拘留,并处2000元的罚款,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
醉酒驾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由交警部门把驾驶人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
又因为醉驾属于刑事案件,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会被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具体需要看醉驾的情节决定。
饮酒或醉酒驾驶营运车:如果是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被交警抓到,那么就会被处15天以下的拘留,并且处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车被交警抓到的,那么会带到相应的地方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并且10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而且终身不可以驾驶营运车,还会有相应的罚款和判刑。
饮酒或醉酒发生重大事故:不管是饮酒还是醉酒后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那么都已经属于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可以再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且案件的行为会记录到个人信息里面,会一直留有案底,是无法删除信息或者更改信息的,会影响到考公务员、律师、入伍、入党等事情的办理。
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2022
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2022近年来,醉酒驾驶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给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加强对醉酒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我国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对醉酒驾驶的处罚力度,并于2022年出台了新的醉酒驾驶处罚标准,以期将醉酒驾驶行为得到更加严厉的打击和惩罚。
根据新标准,对于醉酒驾驶者的处罚将更加严格。
首先,酒驾标准将进一步降低,对于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驾驶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更加严厉的刑罚。
其次,对于醉酒驾驶者的行政处罚也将进一步加大,不仅将吊销驾驶证,吊销期限也将延长,并且要求重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
此外,还将对醉酒驾驶者进行更加严格的治安处罚,如行政拘留、罚款等。
除了对醉酒驾驶者本人的处罚加大外,新标准还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处罚。
对于酒驾行为的举报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监督。
对于相关单位,如酒吧、餐厅等,如果发现有人酒后驾车,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同时,也将加大对酒后驾车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道德和法律意识,使酒后驾车行为在社会上受到更大的谴责和排斥。
这一系列的新标准的出台,必将有效地遏制酒后驾车行为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酒后驾车者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从而有效地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为全社会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总之,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的出台,是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车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惩罚,是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保障,也是对全社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提升。
我们期待着,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酒后驾车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周金扣(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长公(交)行罚决字[2022]01561号)
周金扣(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长公(交)行罚决字[2022]01561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长公(交)行罚决字[2022]01561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2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2202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10100【处罚日期】2022.04.27【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长兴县【处罚对象】周金扣【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21:01处罚名周金扣(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称行政处罚决定长公(交)行罚决字[2022]01561号书文号被处罚周金扣对象处罚结果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4月26日15时49分,周金扣酒后驾驶无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长兴县长和线19KM+300M处被执勤民警抓获。
经酒精呼吸测试检测,周金扣的酒精含量检测值为5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当事人周金扣对该检测结果无异议。
经核实,周金扣于2013年08月0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兴县公安局罚款壹仟伍佰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周金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周金扣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长兴县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2022-04-27处罚机关【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范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舟定公(交)行罚决字[2021]00977号)
范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舟定公(交)行罚决字
[2021]0097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舟定公(交)行罚决字[2021]00977号
【处罚日期】2021.08.0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定海大队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定海区
【处罚对象】范曾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7:49:24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17日凌晨,范曾驾驶号牌号码为浙LXXX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由西往东行驶,当日1时10分许,途经定海区环城南路与金寿路交叉路口,被执勤民警拦住检查,发现范曾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29.9mg/100ml,已达到饮酒国家标准,范曾对测试结果无异议。
范曾实施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本局认为:范曾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范曾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违法行为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由定海交警大队送达定海区拘留所执行,执行期限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6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徐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桐公(交)行罚决字[2021]05413号)
徐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桐公(交)行罚决字[2021]05413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桐公(交)行罚决字[2021]05413号【处罚日期】2021.07.24【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洲泉中队【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嘉兴市【处罚对象】徐强【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09.18 17:50:32主要违法事实:违法行为人徐强于2021年07月23日晚,饮酒后驾驶号牌为沪C3323M的小型轿车途经桐乡市大麻镇斜百线大麻镇文化礼堂前处,被公安机当场关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6毫克/100毫升,到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国家标准(国家饮酒驾驶标准为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
另查明,违法行为人徐强曾于2018年11月03日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崇福中队查获并处罚。
违法行为人徐强的行为人已构成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徐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违法行为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由本局送达至桐乡市拘留所执行(执行期限:自2021年07月24日起至2021年07月29日止)。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桐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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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醉驾一律拘留十五天
浙江:醉驾一律拘留十五天
佚名
【期刊名称】《共产党员:下半月》
【年(卷),期】2009(000)010
【摘要】浙江省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了五条常态严管措施:一是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总页数】1页(P3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4
【相关文献】
1.聚焦:醉驾一律刑事立案全国醉驾数大降35% [J],
2.醉驾要追刑责 2次酒驾要拘留 [J],
3."隔夜醉驾"无罪拷问"醉驾"一律入刑 [J], 殷晓章
4.“隔夜醉驾”无罪拷问“醉驾”一律入刑 [J], 殷晓章[1]
5.拒缴土地收益租金换来行政拘留十五天 [J], 王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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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将实行零容忍:一律行政拘留15天
醉酒驾驶将实行零容忍:一律行政拘留15天8月15日上午九时许,孝义市公安交警大队正式举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启动仪式。
在即日起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行动中,交警部门将严查酒后驾驶行为,并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采访:孝义市公安交警大队纪检组长王绍福(饮酒驾驶的一律吊销三个月驾驶证。
醉酒驾驶的一律吊扣六个月驾驶证。
行政拘留15天。
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属于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第四个,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按上限处罚。
)酒后驾驶一向是公安交管部门的严厉打击对象。
按照我国最新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驶,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驶,大致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两瓶啤酒。
为了真正使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孝义市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从严、彻底整治酒后驾驶行为。
采访:孝义市公安交警大队纪检组长王绍福(这次整治不搞下不为例,也保证零容忍。
就是说,谁在里边说情,不管涉及到任何人,一律从严处理,追究责任。
)在当天下午开展的城区整治酒后驾驶集中行动中,交警大队秩序科民警选择午餐、晚餐后这些容易发生酒后驾驶的时间段集中查处。
查获饮酒驾驶者3人,在使用酒精检测仪现场取证后,立即将当事司机带回交警大队登记备案。
确定饮酒、醉酒不同标准后,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上限处理。
1、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2、喝进去几滴美酒,流出来无数血泪;3、喝酒过多伤肝,酒后驾车要命;4、若要亲人勿牵挂,酒后不要把车驾;5、酒性发作不由人,醉酒开车祸害深;6、酗酒开车是驶向死亡与坟墓的选择。
7、酒后驾车害人害已疲劳驾驶忧目惊心。
关于5月1日起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5月1日起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喝酒开车拘留多久
喝酒开车拘留多久
喝酒开车拘留多久
酒后驾驶的,最长可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行;按照案件属地管辖原则,在哪被抓,就在哪的拘留所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会由法院判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刑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喝酒之后开车这种情况,被交警抓住之后,具体的时间大概是在十天左右,对于行政拘留,最长的天数为15天,而且还会涉及到一些罚款的,到时候有相应的记录,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2023醉酒驾驶新规定(2023年国家正式取消醉驾入刑)
2023年最新酒驾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驾驶运营机动车的要面临拘留以及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的处罚。
酒驾是一个危险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是对自身以及行人安全的不负责,酒驾行为应当严厉打击。
一、2023最新酒驾处罚标准酒驾处罚标准如下: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态培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2023年醉驾新规定是什么?2023年醉驾新规定如下:1、新规规定18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适用缓刑;旧规规定16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适用缓刑;2、新规规定无证驾驶包括吊销、暂扣、扣押这三种情形,出现这三种情况时不适用缓刑。
驾驶证未年检、驾驶证扣完分这两种情况不属于危险驾驶罪中的无证驾驶情形,发生这两种情况时,仍然可以有条件地适用缓刑;3、新规新增了一种不得缓刑的情形,醉酒驾驶明知不符合安全检验标准的汽车时,不得适用缓刑;4、新规细化了一种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或醉酒驾驶五年内被处分的不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宏镇老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2年酒驾和醉驾标准2022酒驾处罚标准详解
2022年酒驾和醉驾标准2022酒驾处罚标准详解(一)饮酒驾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15日拘留,撤消驾照,并5年内禁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对于饮酒的评定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几乎可以视同于只要喝下了酒精制品驾车上路,当被检测时,就不可能出现漏网之鱼。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22,以下简称“国标”)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
(二)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撤消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10年内禁驾,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撤消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5年内禁驾。
醉酒是一种在饮酒后已完全丧失或局部丧失个人意志的状态,在此种状态下再进行驾驶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行为。
根据“国标”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为从严惩罚醉驾行为,遏制酒后肇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由此,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从行政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
为了配合“醉驾入刑”的实施,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到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到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
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到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还有一类人,死不悔改的。
酒驾被抓了,还继续开车,就这样一错再错,酿成大错。
当然,对这类人,法律肯定是重重的惩罚啦!(三)酒驾后再次酒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日以下拘留,撤消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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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浙江省将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对于酒醉驾车的一律处15天拘留,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表示,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要让驾驶员“谈酒色变”。
8月4日晚,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黑色保时捷凯宴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芳芳撞死。
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浙江省因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中共死亡120人,受伤370人,其中全省3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中,有7起是酒后驾驶引发的。
为严厉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措施,保持路面严管严控态势。
王辉忠表示,通过严格的管理,保护交通参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最大的以人为本。
他要求公安机关对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普遍性的交通隐患进行根本性治理。
要对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要往处罚上限靠,下狠心进行治理。
特别是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定要查到驾驶人“谈酒色变”。
据了解,这次实施的5条常态严管措施,一是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二是依法从严查处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是依法从严查处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接受处理的机动车。
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当事人经告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一经查获,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依法处罚后予以放行。
四是建立对辖区客运企业车辆的定期巡检制度。
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对辖区客运企业所属营运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并上门督促其及时处理。
落实重点安全监管运输企业公布制度,定期在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并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整顿。
五是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库。
有超速行驶50%以上、5次(含)以上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公路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闯红灯、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将机动车及驾驶人列入“重点监控车辆(驾驶人)”数据库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