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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将开发区建设成为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形成经济增长新的动力,现就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开发区发展活力1.促进开发区优化整合。

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县(市、区)原则上实行“一县一区”。

被整合的开发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经济统计数据,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

支持发展较好的开发区跨区托管产业结构合适、资源要素互补的开发区,开展跨国、跨省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

科学规划开发区功能布局,明确主导产业,突出生产功能,开展园区城市设计,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引导开发区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

依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下放同级人民政府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对需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简化申报程序,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情况的通报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根据《关于2013年度安徽省发展改革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学字〔2013〕1号)要求,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共申报研究成果82项。

经专家评审组评审、委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评选出2013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20项,其中:省直类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鼓励奖4项,市县类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鼓励奖4项。

一等奖奖励4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鼓励奖奖励500元。

希望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进一步加强研究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附件:2013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名单2013年12月30日附件:2013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名单省直类一等奖(1项)项目名称: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研究报告主要完成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省经济研究院主要完成人:何春李全军闪辉汪辉于雷丁井国杨洋王斌省直类二等奖(2项)项目名称:长江支撑带安徽转型发展研究报告主要完成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长江支撑带课题研究小组主要完成人:张天培何春胡再生徐斌何超曹越方汪正洋盛玉陈加林曹皖湘蒋旭东汪路航徐海涛吴子敏张峰杨浅汪辉于雷单媛王业春项目名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创新研究主要完成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主要完成人:田晓景陈干全宋华王建成梅讯张延明吴子敏杨军梅琳吴豹周丽省直类三等奖(3项)项目名称:安徽省沿淮经济带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处省经济研究院省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主要完成人:刘健高家国闪辉钱颜文徐冉冉陈波董楠胡功杰王蕾项目名称:安徽省开发区发展研究报告主要完成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处省经济研究院省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主要完成人:高家国钱颜文杜昌秀蔡茂张峰胡功杰徐冉冉陈波董楠项目名称:长江中游打造高技术产业增长极研究主要完成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省经济研究院主要完成人:李玉清蒋旭东杨庆朱的娥汤丽洁张贝尔孙京禄胡功杰张淑娟马金强省直类鼓励奖(4项)项目名称:加快推进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研究主要完成单位:省经济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夏兴萍窦瑾王业春王娟王斌项目名称:关于我省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分析报告主要完成单位:省经济研究院主要完成人:胡功杰窦瑾汪志项目名称:长江支撑带安徽对外开放研究主要完成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省经济研究院省合作交流办公室主要完成人:陈磊汪正洋秦俭胡功杰李源张淑娟汪路航项目名称:长江支撑带安徽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主要完成单位:省经济研究院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主要完成人:夏兴萍何春王斌窦瑾汪辉市县类一等奖(1项)项目名称:芜湖市服务业体系建设研究主要完成单位:芜湖市发展改革委主要完成人:汪斌管志鹏曹登军程群张睿市县类二等奖(2项)项目名称:蒙城县汽车及农机产业发展研究报告主要完成单位:蒙城县发展改革委主要完成人:郑士彪张锴席振兴刘亚坤项目名称:瑶海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研究报告主要完成单位:瑶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主要完成人:许波孔德春盛春生吴娟市县类三等奖(3项)项目名称:亳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亳州市发展改革委主要完成人:李小彦黄海松陈勇项目名称:关于推动项目建设提质提效的思考和建议主要完成单位:六安市发展改革委主要完成人:谈业文张晓杰刘博项目名称:关于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主要完成单位:合肥市发展改革委主要完成人:段丽琼吴正龙杨晖徐雅婷市县类鼓励奖(4项)项目名称: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研究报告主要完成单位:合肥市发展改革委主要完成人:朱胜利周卫中张弦刘磊姜洋项目名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制度创新的调研报告主要完成单位: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主要完成人:李励郭华东孙书仁张擎项目名称:江淮分水岭综合开发利用调研报告主要完成单位:肥东县发展改革委主要完成人:王汝辉钟敏张朋华项目名称:淮北市循环经济调研报告主要完成单位:淮北市发展改革委主要完成人:王安岩卢霄马世杰。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10•【字号】皖发改价格〔2021〕517号•【施行日期】2021.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现将《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0日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省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更好地服务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本着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的原则,重点围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价格管理能力,确保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运行。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二、完善和加强价格调控(三)完善监测预测预警体系。

建设省市县三级共享共用的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建立价格监测品种动态调整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开展价格监测预警。

创先争优展风采 丰乐崛起“我”当先

创先争优展风采  丰乐崛起“我”当先

信 念 坚定 共产 主义 的远 大理 想和信 念 , 挥 自己 发
的聪 明才智 . 中国特 色社会 主义 事业 建功 立业 。 为

二 是遵守 党 章 . 行义务 。全 心全 意 为人 民服务 。 履 模 范地 完成党 章所 规定 的各 项义务 .出色 地完 成 党组 织交 给 的各项 任务 。三 是争 当示 范 ,勇做 标 兵 通过 加 强党性 意识 教育 . 创先 争优 等活 动载 体 充 分发挥 共产 党员 先锋模 范 和标兵 作用 .践 行 为 民服务 和推动 科学 发展
收 稿 日期 :0 0 0 2 1 — 9—0 2
自己首 先不做 , 到言行 一致 . 里如一 三是 勤 做 表
作者简介 : 中堂 。 袁 安徽省肥西县丰乐镇 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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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学 习 ,提 高技能 。一 方面加 强本 职业务 知识 学 习 ,另一 方 面加强相 关技 能学 习 ,建 设学 习 型家 庭 , 成 “ 、 、 、 ” 浓厚 氛 围 , 地方 经 济 形 比 学 赶 超 的 为 建设 和社会 发展 作 出力所 能及 的贡献 在 社会 生 活 中不 同角 色 的“ ” 首先 要 认确 我 . 自己所处 的位置 和担 负 的职责 , 生活 、 习和工 在 学 作 中时时 事事处 处 以一名优 秀共 产党员 的标 准要 求 自己 , 正做 到 “ 学 发展 当先锋 , 真 科 立足 岗位做 标兵 ” 小 到个 人 , 到单位 ,我 ” 。 大 “ 都要 能够 率先垂 范 、 勇 当先 。 奋 三、 在创先争优 活动 中书写幸 福大写 的 “ 我” 近年来 . 我们 丰乐 镇党 委政府 。 在县 委县 政府 的坚 强领导 下 .动员 和组织全 镇各 级党 组织 和全 体党 员 。 紧依 依广 大 群 众 , 全镇 之 力 . 紧 举 全力 实 施 各项 民生 工程 。 力建 设幸 福和谐新 丰乐 . 取 全 并 得 了丰硕成果 2 0 0 9年丰乐 镇实 现地 区生产 总值 1 . 元 . 政 收入 2 1 09亿 财 4 5万元 . 当年 完成 全 社 会 固定 资产投 资 2 5亿元 . 现 招商 引 资到 位资 金 . 2 实 27亿 元 . 成 年 度 目标 任 务 5 0 . 服 了 国际 . 完 4% 克 金 融危机 带来 的不利 影 响 .实 现 了逆 势上 扬 的 良 好 发 展态势 2 1 0 0年 . 乐镇 党委 被 评为 合肥 市 丰 “ 五个 好 ” 乡镇 党 委 . 治 维稳 工 作获 合 肥市 先 进 综 乡镇 称号 , 建 综合 考 评 、 党 目标考 核 、 商 引资 等 招 工 作在 肥西 县评 比中均名 列前 茅 .受 到 市委 和县 委 县政 府 的多次通 报表 彰 合 肥市 为 民服务 和土 地 流转现 场会 在我镇 顺利 召开 .现场 推广 我镇 工 作 经 验 , 项 工作 均 得 到 中央 电视 台 《 闻联 播 》 两 新 节 目的宣传报 道 20 0 9年第 一 季度完 成全 年招 商 目标任 务 引 进 工业项 目4家 . 中重 点工业 项 目 2家 . 其 上年 完 成招 商引资到位资金 2 . 元 .其 中省 外 资 金 7亿 25 . 4亿 元 . 成县 下 达 给我 镇 奖励 目标 的 3 8 完 3 %, 名 列全县 农业 乡镇榜 首 20 0 9年 .总 投 资达 4 0万元 的合 肥市 “ 1 ” 5 5 5 工 程 丰乐五保 供养 服务 中心正 式投入 使用 .人 住 五保 户 10人 .受 到省 市领导 的好评 。完成农 村 8 8 4户计 14 7 8 4人 的低 保提 标 扩面 工作 , 保 障金 年 额 145万 元低 保 金足 额发 放 农村 五保供 养 对 0. 象 6 3人 . 供养经 费 1 5万元 。 镇城 镇低保 户 6 年 4 全 2 5户计 3 0人 . 3 1 年保 障金 额 5 0多 万元 组 织 实 施 对 20 0 0多 名残疾 人 的调查 体检及 残疾评 定 . 完 成 重度 残疾人 生活 救助 4 0人 ,年救 助金 额 1. 3 6 4 万元 农村 安全 饮用水 工程进 一 步延伸 , 在扩建 丰 乐 自来 水厂 基础上 . 新建 程店 自来水 厂 、 仓 自来 新 水厂 . 即将 投 入使 用 。2 0 0 9年 农村 合作 医疗 人 数 达 53 . 9万人 . 保率 9 %。城镇 居 民医保达 1 3 参 8 53 人. 参保 率 10 . 0 % 完成 小 集体 企 业退 休 职工 养 老 保 险工作 . 保企 业职 工 1 5人 。 参 8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皖发改高技〔2024〕83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省有关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决策部署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持续壮大新质生产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2月5日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未来产业是由前沿科技创新驱动,当前处于萌芽阶段或产业化初期,具备成长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和变革作用的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

未来产业先导区是以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未来技术突破和产业化为目标,构建创新资源持续汇聚、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产业生态迭代完善、产业成果不断涌现的未来产业集聚发展平台。

为规范管理和有效服务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决策部署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按照需求导向、前瞻布局、创新驱动、应用牵引、跨界融合的原则,以未来技术突破和数字化改革催生新动能,构建“源头创新—技术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产业化—产业集群”的未来产业培育链条,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深刻变革,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9.12•【字号】皖发改政策〔2012〕857号•【施行日期】2012.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皖发改政策〔2012〕857号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业经2012年9月5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9月12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立法法》、《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我委按照法定权限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以规范发展改革行政管理事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办法和细则等。

我委制定的内部工作规范,日常事务性文件,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通知、批复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策法规处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上报等工作。

委有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处室的,承担起草工作的主办处室由委领导指定。

第四条政策法规处应当组织有关处室,编制我委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

列入计划的立法项目包括我委牵头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我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其中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项目,应当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提请纳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的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处室(单位)在提出上述立法项目时,应明确草案名称、负责人、承办人以及草案初稿(或预计完成初稿时间)。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制定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即制定工作方案、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公开发XXX备案等。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09•【字号】皖发改产业〔2023〕465号•【施行日期】2023.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9日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充换电基础设施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是重要的交通能源融合类基础设施。

为全面落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需要,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推我省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整体推进、适度超前。

运用系统思维,一体推进市、县、乡三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顺应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态势,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构建覆盖全省、适度超前的充换电服务体系。

市场主导、创新机制。

突出企业主体,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充分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结合“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统一平台、智能高效。

强化互联互通,建设全省统一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做好与“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三端的协同,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便利化程度和监管服务智能化水平。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29•【字号】皖发改环资函[2013]543号•【施行日期】2013.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皖发改环资函〔2013〕543号)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节能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委《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进一步深入挖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潜力,提升节能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我省“十二五”节能目标,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千家企业(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12〕697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强制实施与鼓励引导相结合,采取“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严格监管”的工作机制,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深入查找用能单位节能潜力,明确节能增效工作方向和重点,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完成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督促能源审计实施单位根据能源审计建议,落实整改措施。

实施范围:(1)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2)“十二五”期间已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节能项目实施企业(单位);(3)“十二五”期间拟申请国家相关节能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4)列入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可自愿性开展能源审计。

全省开展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及年度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二、内容及深度要求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规定的步骤、方法和内容,以2010年企业能源消耗为基期,以审计当年的前一年为审计期,开展能源审计。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17〕76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17〕76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依据目录规定,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是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媒介,统一向社会集中公开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系统,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规范要求,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实时交换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资质资格、交易、履约、信用奖惩、违法违规等信息,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在一个平台公开、一个窗口查询,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全面、高效的信息服务。

三、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四、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中遇到有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公管办)反映。

附件下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doc 2017年2月9日——结束——。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25•【字号】皖发改创新规〔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现将《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8月25日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根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4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组建、认定、评价、监督等管理行为。

本办法所称省工程研究中心是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本省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

省工程研究中心是安徽省科技创新基地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省工程研究中心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总体思路,充分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以工程化研究、验证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构建有利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机制为牵引,推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提供重要保障。

第四条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的主要原则是:(一)坚持需求牵引。

以国家、本省和行业需求为出发点,着眼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布局建设开放服务的创新平台,为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实验室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和可靠性验证等活动提供基础条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转化效率;(二)坚持问题导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皖政[2010]3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皖政[2010]3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正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皖政〔2010〕3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各目标管理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团结拼搏,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位居17个市政府前8名的铜陵市、亳州市、合肥市、芜湖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宣城市;位居省政府43个部门前15名的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法制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审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管局、省司法厅、省扶贫办、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监察厅予以通报表彰。

2010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已经确定。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锐意进取,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咬定目标不动摇,只争朝夕不懈怠,不断创造新业绩,开创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结束——。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28•【字号】皖发改产业〔2022〕124 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2月28日安徽省“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

新材料产业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中创新最为活跃、发展最为迅猛的新兴产业之一。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奋力推进“三地一区”建设的关键阶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发展,将新材料产业列为“十四五”时期重点发展的十大新兴产业之一。

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对于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碳达峰碳中和进程,推进“三地一区”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为引导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背景与基础(一)全球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1. 梯级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进入21世纪以来,新材料产业在全球产业中战略地位更加突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等新兴产业对新材料的需求与日俱增,新材料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产业规模持续增长。

当前,全球新材料产业已形成三级梯队竞争格局。

其中,第一梯队是美国、日本及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研发能力、核心技术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占据绝对优势。

发改委红头文件

发改委红头文件

发改委红头文件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皖发改政策函〔2010〕375号关于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安徽省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投标活动专项工作方案》和我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9月1日期,企业在参与我省重点建设项目投标时,必须使用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 1 —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施工类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将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依据。

招标人应在保证投标竞争充分的前提下,规定某类信用等级作为投标资格的必要条件,该条件必须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2.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施工类招标项目,招标人在将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依据的基础上,应在评标办法中考虑企业信用等级优劣情况。

3.服务类招标项目,设置企业信用报告评分可参照《安徽省重点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示范办法》。

资信评分项目的设置在对投标人本身采用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评分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项目实际对拟派项目管理班子进行适当评分。

4.招标人在设置企业信用评级报告评分时,可以调整评标示范办法中的各类信用等级的具体得分,但最高分值不得突破相应评标示范办法的最高分。

二、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由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

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坚持公平、独立原则,依据省发展改为委制定的《安徽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要求,按照规范程序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出具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可重复使用。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现将《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处室(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按规定程序申请增补或调减计划。

2018年4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新制定、修订目的责任处室责任人承办人完成时限备注1关于印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的通知皖发改政策〔2011〕116号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关于完善复议程序、加强复议监督的要求政策处方秀周德兵年内完成2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皖发改政策〔2012〕857号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省综合考核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五统一”管理等内容作出修订政策处方秀周德兵年内完成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公职律师工作规则新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省综合考核等要求,规范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政策处方秀周德兵年内完成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修订本)的通知皖发改政策规〔2016〕11号贯彻落实权责清单调整要求政策处方秀陈璐年内完成5关于实施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新制定贯彻落实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精神规划处徐斌金伟年内完成6安徽省皖南水源涵养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新制定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新升格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皖南9县(区)要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规划处徐斌单媛年内完成7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新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规划处徐斌杨洋年内完成8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投资项目及重要决策咨询专家库建立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新制定完善我委投资项目及重要决策咨询评估制度,保证投资项目及重要决策咨询工作质量投资处李向阳戴竟成2018年4月已完成9安徽省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若干意见新制定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扩大我省对外开放外资处魏晓军秦俭年内完成10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安徽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外资〔2015〕438号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新要求外资处魏晓军唐露露2018年6月11安徽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皖发改外资〔2015〕439号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新要求外资处魏晓军唐露露2018年6月1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农经规〔2018〕1号加强和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农经处陈磊刘文峰2018年1月已完成13安徽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新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序建设环资处郑斌陈梦吟年内完成14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新制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规范全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环资处郑斌范志远2018年6月15安徽省智慧物流发展规划新制定根据省智慧经济领导小组要求制定贸服处钟岚陆加军年内完成16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制定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贸服处钟岚陆加军王志锋年内完成17安徽省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皖发改基础〔2010〕1408号待我省铁路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明确后,对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铁建办皮建中付佳佳年内完成18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新制定谋划推动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作为申报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的“预备队”创新处朱的娥李亮亮年内完成19关于印发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新制定明确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办公室职责权限,规范办公室工作程序,构建科学合理的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管理体制科学中心处朱的娥王韬年内完成20关于印发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新制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科学中心信息报送平台和信息发布制度的有关要求科学中心处朱的娥王韬年内完成21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调度办法新制定落实《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实施方案》要求科学中心处朱的娥王韬年内完成22安徽省能源结构调整方案(2018—2022年)新制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谋划新一届政府任期我省能源转型升级工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能源新需求省能源局综合处吴文健郑昊年内完成23安徽省散煤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新制定贯彻落实《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皖发改环资〔2017〕807号)要求省能源局煤炭处杨泽胜纵双园2018年6月24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细则新制定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号)要求,会同省扶贫办制定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行管理,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曾晓明汪永智年内完成25安徽省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新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5部委《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7〕1508号)精神省能源局油气处陈加林刘福坤年内完成26安徽省油气长输管道防止第三方施工损坏管理规定新制定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和《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省能源局油气处陈加林余洋年内完成27关于加快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的通知新制定贯彻落实全国迎峰度冬天然气保障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能源局油气处陈加林张勃松国家出台相关文件后28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数据规范V2.0新制定根据国家修订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数据规范,修订我省数据规范省公管办孙涛钱伟国家发布规范后的3个月内29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政府采购分则新制定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平台服务水平省公管办孙涛姚宁年内完成30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统计调查方案(2018-2020年)皖发改公管〔2018〕107号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关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计分析制度要求省公管办孙涛彭克萍2018年3月已完成31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基本标准新制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省公管办孙涛钱伟年内完成32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新制定贯彻落实《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评标评审专家队伍建设,提高评标评审专家教育培训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省公管办孙涛吴坤2018年9月——结束——。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重大事项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评督规〔2020〕3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重大事项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评督规〔2020〕3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重大事项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重大事项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委管(属)各单位:现将《省发展改革委重大事项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6月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重大事项督导第三章重大事项评估第四章工作要求第五章附则省发展改革委重大事项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跟踪问效,促进重大事项落地见效,提高重大事项推进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指省发展改革委在职责权限内作出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以及涉及全委的重要政务决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

(二)以省发展改革委名义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的,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实施的重要工作事项。

(四)由省发展改革委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五)报请省政府批准或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重大项目。

(六)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含省发展改革委统筹基建资金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项目和省发展改革委本级财务资金安排项目。

(七)涉及全委的重要政务工作和重大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第二章重大事项督导第四条重大事项督导,指依据职责分工对重大事项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指导活动,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执行,对偏离既定目标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12•【字号】皖发改明电〔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科技,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统筹推进“三重一创”建设,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组织申报第二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重大新兴产业工程是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已经产业化且具有一定发展基础,通过3年左右时间,能培育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

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是即将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拥有核心研发项目且即将产业化,通过5年左右时间,能培育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认定标准见附件1)。

第二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申报范围为:精准医疗、下一代机器人、数控机床、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公共安全5个领域。

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范围为:石墨烯、新一代广播网、燃气轮机、核能装备、虚拟现实、大健康6个领域。

其他领域中个别水平一流、特别优秀的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也可按申报要求组织申报。

已列入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各市发展改革委是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主体,负责初选本地区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组织承担单位编制申报材料,核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经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行文上报。

三、材料要求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申报材料,重点围绕3年左右的时间内能否培育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来组织编写,内容突出产业前景、技术先进性及成熟度、承担单位实力、核心项目产业化等重点,明确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思路、目标、任务,以及采取的切实有效举措(编制大纲见附件2)。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奖代补”省统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奖代补”省统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奖代补”省统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14•【字号】皖发改投资〔2017〕418号•【施行日期】201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奖代补”省统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将2017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奖代补”省统筹专项资金20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皖政办秘﹝2017﹞99号),安排市、县(市、区)奖励资金1915万元,支持各地重点项目管理和前期工作。

具体如下:1.考核结果排名前8位的合肥、芜湖、马鞍山、蚌埠、宿州、阜阳、宣城、滁州等市,各奖励45万元;考核结果排名前40位的当涂县、宁国市、萧县、肥东县、南陵县、肥西县、包河区、怀远县、弋江区、东至县、颍州区、五河县、濉溪县、广德县、天长市、无为县、铜官区、埇桥区、和县、怀宁县、宣州区、颍东区、桐城市、定远县、谯城区、太和县、来安县、贵池区、相山区、寿县、田家庵区、三山区、宜秀区、宿松县、芜湖县、金安区、舒城县、蒙城县、休宁县、长丰县,各奖励15万元。

2.池州、淮北、黄山、安庆、亳州、淮南、六安、铜陵等8个市,各奖励30万元;屯溪区、枞阳县、淮上区、庐江县、霍山县、歙县、谢家集区、郎溪县、含山县、义安区、庐阳区、博望区、禹会区、繁昌县、金寨县、杜集区、界首市、南谯区、固镇县、青阳县、铜陵郊区、泗县、太湖县、雨山区、颍泉区、岳西县、砀山县、凤台县、明光市、潜山县、旌德县、颍上县、大通区、巢湖市、镜湖区、黄山区、凤阳县、全椒县、鸠江区、瑶海区、花山区、涡阳县、蜀山区、徽州区、望江县、绩溪县、泾县、龙子湖区、潘集区、裕安区、临泉县、灵璧县、毛集实验区、霍邱县、黟县、蚌山区、祁门县、利辛县、迎江区、大观区、烈山区、叶集区、琅琊区、石台县、八公山区等65个县(市、区),各奖励10万元;阜南县,奖励25万元。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监督检查并报送相关情况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监督检查并报送相关情况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监督检查并报送相关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18•【字号】•【施行日期】2014.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监督检查并报送相关情况的通知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为确保国家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发挥稳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性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请各地发展改革委系统梳理2012-2014年以来国家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特别是2014年安排投资的开工情况。

结合梳理情况,对尚未开工的项目查找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出台措施,大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对于因规划、选址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延误开工的,要积极协调土地、规划等部门,优先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对于因建设资金不落实影响开工的,要按时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协调落实配套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对于因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导致不能开工的,要抓紧履行审批手续,尽快开工;由于其它原因无法开工建设的,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推进项目开工。

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批。

二、加强对已开工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保障当前和今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顺利推进。

三、请结合梳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将以下情况报送我委:(一)截至8月底,2014年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和资金到位情况(附表一,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情况请与我委相关专业处室核对,请勿遗漏)。

(二)2014年以来未开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总个数、总投资、所涉中央预算内投资、投资专项,未开工原因及采取的推进措施(附表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17•【字号】皖政办秘〔2016〕198号•【施行日期】2016.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9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努力实现安徽制造业做大做强做优的战略目标,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落实国家制造强国建设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推动安徽制造业发展的重要规划、重要政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等。

二、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汪莹纯省政府副秘书长牛弩韬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吴劲松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明平省科技厅副厅长吴天宏省财政厅副厅长成员:杨金龙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灯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任予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世蕴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庆强省环保厅巡视员吴晓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江宗法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华省农委副主任杨本清省商务厅副厅长董明培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操龙灿省国资委副主任曹剑省国税局副局长周敬军省地税局副局长高亳州省统计局副局长程胤省工商局副局长高宗宏省质监局副局长高怀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卫国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何昌顺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侯锋平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丁伯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副行长佘方勇安徽银监局副局长张文杰安徽证监局副局长张绪风安徽保监局副局长钱进省投资集团副总经理邓寿安省信用担保集团副总经理三、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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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委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点
2012 年委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各级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先争优,以新的成绩迎接十八大”这一主题,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组织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中“走在前、作表率”,为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把握活动重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1、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

把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施意见》的基本内容,理解和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

以《实施意见》为依据,严格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健全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机制,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大力增强党务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以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发改会议、省市党代会精神为重点,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学习讨论、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紧紧围绕“争双先、破三难、创四优”的工作重点,大力弘扬“三思三创”精神,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积极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为实现“一个战略”、“两个基本”、“四好特色示范区”目标任务提供精神动力。

3、组织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从价值理念、价值取向、价值标准、价值追求、价值尺度等方面进行讨论交流。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思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立足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查找与核心价值观要求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树立价值标杆,提升自身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

积极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专题教育活动和落实《宁波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

二、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4、稳步推进“三服务”活动。

扎实开展以“干部进村入企、一线解难创优”为主题的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结合开展省“双重”专项行动和市“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群众,着力解决一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破解一批经济社会发展
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构建一批密切联系群众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5、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

继续抓好《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三思三创”活动,围绕“六个加快”战略,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按照“三亮三比三评”的要求,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

及时总结“现场审批”、“联合会审、一次性审批”、亮牌办公、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好的做法,力争把窗口单位建成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典型。

6、积极推进结对帮扶工作。

按照城乡、城市社区结对共建要求,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联系共建活动,使机关与基层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联互促、共建共赢,巩固和扩大结对共建成果。

落实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工作,积极开展“结对帮困”、“慈善一日捐”、“献爱心”等活动,增强机关党员干部亲民、爱民、为民的宗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夯实党建基础,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7、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部署和全市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要求,着力破解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努力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8、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

全面分析机关党建工作现状,对照基层党组织“五好”标准,对机关各支部党建目标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按照分类定级的要求和标准,对机关基层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并建立分类定级台帐。

有针对性地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剖析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的整改目标和举措,推动其积极创先争优。

9、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完善党工委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处室)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格局。

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和总结党建工作。

实行党建目标管理。

推行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党委书记进行点评。

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为重点,积极营造党内民主氛围,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

10、严格规范机关党组织生活。

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保持党内生活严肃性,增强实效性。

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

四、深化作风建设,大力提升机关行政服务效能
11、着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以“三思三创”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提速”专项行动为重点,积极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建设。

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在土地、规划等相关审批前置正在办理过程中,且项目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提下,提前介入,进行模拟审批(预审批),推动项目按时开工建设。

积极开展联合会审、一次性审批、透明审批,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廉政风险。

12、认真开展新一轮承诺践诺活动。

组织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合本单位本处室职能和工作重点、岗位职责和要求,抓好新一轮的制定承诺、公开承诺工作。

积极创新承诺方式,通过承诺上墙、上网等途径,进一步扩大承诺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搭建履诺、践诺平台,继续组织开展“把党旗插在重大项目建设阵地上”、“党员示范岗”等活动,组织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完成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13、加强机关全面建设。

扎实开展新一轮民主评议机关工作,把“三思三创”的要求作为民主评议机关的重要内容,把评议结果作为检验“三思三创”成效的重要依据,努力推动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建设。

研究提出第八轮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注重抓经常、重实效,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群众化,扎实开展文明处室评比活动,形成自下而上的创建氛围,
打牢创建工作基础,继续走在市直机关前列。

五、宣扬先进典型,做好创先争优总结表彰工作
14、全面总结创先争优活动。

回顾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着力在公开承诺、积极践诺、公开点评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通过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的意见;综合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把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结合起来,分级总结,客观评估,彰显创先争优取得的成果。

进一步总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通用做法,概括提炼创先争优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公开承诺、机关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创先争优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抓好创先争优成果的转化运用,努力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15、认真做好创先争优表彰上报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从4月份起认真做好各级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对象的推荐上报工作。

“七一”前,组织参加各级召开的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会,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

认真总结“双强”示范创建经验和做法,发挥“双强”示范创建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序推进
16、强化责任分工。

落实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坚持书记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抓,党
员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7、强化督促检查。

强化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将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落实好机关各级党组织联系人制度,及时掌握和了解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及时指出问题并做好整改工作。

18、强化舆论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专栏、网站等媒介,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

认真提炼、推广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大力宣扬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积极营造活动氛围,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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