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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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政办秘[2013]93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10

【实施日期】2013.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工作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3〕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信息公开,推进招投标资源共享

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发布招标公告;采用资格预审的,要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各地招投标管理机构、省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依法公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情况、招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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