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瓶装饮用水行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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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749-2 006
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 员会和 卫生部
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
2007 年 7 月
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 业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 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GB5749-85)的 35 项增至 106 项,增加了
场外市场总部 行业分析 报告日期 2017 年 1 月 19 日
市场等方面的问题,促进企业发展。
2、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根 据 2015 年 5 月 24 日 颁 布 的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包 装 饮 用 水 》 (GB19298-2014)(以下称“新国标”),目前中国的包装饮用水分为三类:纯净 水、天然矿泉水和其他饮用水。
8 准》
GB/T1484 国家技术 1994 年 10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探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主要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
8-93
监督局

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生活饮用水卫 9
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 10
国产品质量法》
该规范共包括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
数值(万元)
增长率(%)
3,751,470.10
19.98
4,591,781.40
23.71
4,824,362.40
4.20
4,566,742.30
18.8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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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罐)装饮用水制造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情况表
会第四次
会议
《取水许可和水 14 资源费征收管理
条例》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460 号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
务院
1、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
2006 年 4 月 15 日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并缴纳水资源费。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
《食品流通许可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2009年
5
3.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机关,具体工作由负责
证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 总局
7月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机构承担。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管辖分
44 号
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
1.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
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为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下设的包装饮用水分会。中国饮 料工业协会(英文名称 ChinaBeverageIndustryAssociation,简称 CBIA)成立于 1993 年,是饮料行业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社团 组织,是经民政部批准的国家一级协会。下设天然矿泉水分会、果蔬汁分会、碳 酸饮料分会、供应商分会、咖啡和茶饮料分会、包装饮用水分会及技术工作委员 会。其主要职责是:对饮料行业基础资料进行调查、统计,掌握行业全面情况, 开展市场调查和行业研究;提出饮料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扶优限劣政 策及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推动饮料行业的技术进步,开展饮料行业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企业的生产、技术、
监督检验
2003年6
4 企业质量安全监
监督检验
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食品生
检疫总局

督管理办法》
检疫总局
产许可,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安全标志,安全监督等内容。
令第 52 号
国家工商 国家工商
1.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2.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 3 年。
研究员 张小军 执业证书编号 S0680114060010 (0791)86281630 Email: zhangxiaojun@gszq.com
我国瓶装饮用水行业分析
一、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相关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 国家对饮用水行业的监管机构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为中国饮料 工业协会。
制度和责任制度;(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要求;(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
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
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但是,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
上述法规适用于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行为。根据上述法规,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 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 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
13 国商标法》
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 2013 年 8 本法包含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 常务委员 常委会 月修订 用许可,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等内容。
国家发改委对行业行使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指导产 业投资及技术改造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 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行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 理;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负责行业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评审和备案。中国饮料 工业协会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提供 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
3 国安全生产法》
共和国主 全国人大 2014 年 8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 席令第十 常委会 月份修订 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号
国家质量
《食品生产加工
国家质量
本法是为了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
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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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特点及发展规模
1、行业发展概况
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及城乡居民收入的稳步提高为我国消费产品的增长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整体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伴随 着宏观经济的增长,我国广大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消费活动日趋活跃,成为国内饮料行业强大的需求动力。饮料作为快速消费品, 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中国饮料行业的市场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我国 饮料行业呈持续增长态势。
纯净水是指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 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其他饮用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仅允许通过脱气、曝气、 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 基本物理化学特征的自然来源饮用水;或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可适量添加食品添 加剂,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 水。
71 项。增加和修改了某些指标,加强了对有机污染的监测,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指标限
值更加严格。
主席令第 全国人大 2000 年 7 1.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
71 号
常委会 月修订
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
《食品安全国家 GB19298- 国家卫计 2015 年 05
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6
标准包装饮用水》 2014

月 24 日 2. 明确了对原料的要求,包含关于“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的标识规定、关于
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关于微生物指标、标签标识的实施等内容。
国家质量
根 据 2008 年 颁 布 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饮 用 天 然 矿 泉 水 》 (GB8537-2008),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 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 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 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同时,国家对矿泉水有着严格的界定标准,尤其在理化要 求方面,设定了界限指标,要求对(锂、锶、锌、碘化物、偏硅酸、硒、游离二 氧化碳、溶解性总固体)8 种指标的相关指标要求至少达到一种,另外对 18 种 限量指标、对微生物、污染物也有限定,只有达到要求才能够划分为饮用天然矿 泉水。
纵观中国饮料行业,不仅其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饮料行业的产品结构也随 着消费者消费观的改变而不断升级。消费者对饮料的需求也从最初的解渴、好喝, 向着差异化、健康化、本土化等方向发展。在与人们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的饮用 水方面,也从开始的解渴和必须,向保健方向发展。
饮料行业以及公司所属瓶(罐)装饮用水行业的发展如下表所示,可以看出, 我国饮料行业及瓶(罐)装饮用水行业的发展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的趋势。
饮料行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情况表
年度
销售收入
数值(万元)
增长率(%)
2012 年
47,159,217.20
10.17
2013 年
52,779,078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70
13.61
2014 年
57,848,553.30
7.47
2015 年 1-10 月
51,124,053.90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
利润总额
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
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2. 本法包含产品质量的监督、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以及
相关处罚办法。
中华人民
1、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
11 国食品安全法》
监督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
本标准规定了饮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命名、技术要求、标签、声称、运输、贮存和
GB10789 检疫总局 2016年4
7 国国家标准饮料
瓶装饮用水消费者识别要求,适用于饮料的生产、研发以及饮料产品标准和其他饮料相
—2007 国家标准 月1日
通则》
关标准的制定。
化管理委
员会
《地下水质量标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发文单位 生效时间
主要内容
1、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
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国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统一目
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
国务院令
1 国工业产品生产
国务院
第 440 号
许可证管理条例》
2、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营业执照;(二)有与所生产产
2005年9
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月1日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
国家食药 国家食品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
2015年10
2
监管总局 药品监督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
证管理办法》
月1日
令第 16 号 管理总局
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共和国主 全国人大 2015 年 4
实施监督管理。
席令第 21 常委会

2、 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务院令
12 国食品安全法》及 第 557 号
其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09 年 7 月 20 日
年度
销售收入
数值(万元)
增长率(%)
2012 年
8,229,609.20 10.87
2013 年
10,142,158.50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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