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X 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免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来自经营管理层的董事应不多于全体董事的1/2。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第五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胜任经营管理工作;(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勤勉尽责,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第七条《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
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辞职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九条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聘任第三章经理职权第四章经理办公会第五章经理班子的分工第六章报告制度第七章考核和解聘第八章奖惩和工作纪律第九章附则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经理行使职权的合法性,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理系指公司总经理,所称副经理指公司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除总经理外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经理班子或经营管理层,是指由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经营管理班子。
第二章聘任第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经理可由董事担任,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副经理经公司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后,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公司根据需要,可在副经理中设常务副经理一名,常务副经理的设置,由公司经理提名后,由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后,由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公司经理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需要设置经理助理,经理助理由公司经理聘任和解聘。
第三章经理职权第九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职责:(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制度、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合同(协议)管理制度、人事福利制度和成本(含招投标)管理制度等。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在董事会批准的标准范围内,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样稿)
AAA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AAA股份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公司”)旳法人治理构造,规范公司总经理旳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旳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总经理旳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第二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具有丰富旳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旳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旳组织机构、协调多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旳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旳公司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旳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五)年富力强,有较强旳使命感和积极开拓旳进取精神。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旳,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旳公司、公司旳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公司旳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旳,自该公司、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旳公司、公司旳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旳,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旳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惩罚期限未满旳;(七)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总经理旳权限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立副总经理一至六名。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雇。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名产生。
第五条总经理主持公司平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旳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行董事会决策、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方案;(四)拟定公司旳基本管理制度;(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者解雇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雇以外旳管理人员;(七)拟定公司职工旳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旳聘任和解雇;(八)组织制定、批准具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九)根据董事会规定,组织编制公司业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十)准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旳签订状况、执行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盈亏状况,并保证报告旳真实性;(十一)向董事会报告觉得有必要报告旳其他事项;(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旳其他职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WORD6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总经理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五)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三总师;(六)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七)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八)列席董事会会议;(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五条总经理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并将执行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报告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1、定期报告至少在年中、年末和第一、三季度末共四次,并以书面形式全面、准确、真实地将经营成效、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向董事会报告;2、不定期报告,一般是在执行实施董事会决议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如获重大成果或阶段性成绩,也包括过失,或遇重大情况变动等影响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或履行、经营、资金运作等新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3、遵守公司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会计制度》等规定;(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准则,并保证:1、真诚地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行事;2、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3、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4、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5、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6、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7、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8、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公司的商业机会;9、未经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10、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11、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12、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法律有规定或公众利益有要求和自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它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13、在拟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经营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医疗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并按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
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第五条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犯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满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人员;(七)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九)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十)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十一)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一、岗位概述:总经理是公司的一把手,主要负责公司的整个经营管理事务,承担公司的最终决策权和责任,确保公司的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二、工作职责:1、制定公司的经营决策、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2、制定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
3、对公司的业务、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为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推动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
5、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制定并实施人才战略,确保公司的人才队伍稳定、有序发展。
6、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7、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董事会制定公司战略提供支持和建议。
8、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与公司的客户、合作伙伴、媒体等各类人士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关系。
三、任职资格: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和管理工具。
2、具备较强的思维逻辑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才能。
3、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4、工作认真细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工作细则:1、公司总经理应每周召开一次企业管理会议,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制定下一周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目标,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2、公司总经理应每月召开一次管理层会议,对上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制定下一阶段的经营计划和目标。
3、公司总经理应定期参加公司客户交流会、行业协会会议等业务活动,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
4、公司总经理应定期进行员工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处理等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公司总经理应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税务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公司的财务运作正常、合法和透明。
6、公司总经理应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优化,积极进行人才储备与培训工作,提升公司管理和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总经理工作细则(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第三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者;(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者;(六)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者;(七)非自然人者;(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者;(九)被有关主管机构判决、裁定违反有关证券法规的,且涉及有欺诈或者不诚实的行为,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者;(十)被有关证券主管机构裁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在禁入期内。
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聘任第三章经理职权第四章经理办公会第五章经理班子的分工第六章报告制度第七章考核和解聘第八章奖惩和工作纪律第九章附则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经理行使职权的合法性,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理系指公司总经理,所称副经理指公司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除总经理外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经理班子或经营管理层,是指由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经营管理班子。
第二章聘任第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经理可由董事担任,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副经理经公司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后,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公司根据需要,可在副经理中设常务副经理一名,常务副经理的设置,由公司经理提名后,由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后,由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公司经理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需要设置经理助理,经理助理由公司经理聘任和解聘。
第三章经理职权第九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职责:(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制度、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合同(协议)管理制度、人事福利制度和成本(含招投标)管理制度等。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在董事会批准的标准范围内,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完整版)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15624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Working rules of general manager of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经理机构第七条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名。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经理班子职权第一节总经理的职责权限第十一条总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第____条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宜;(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九)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科研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一)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十二)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并报请董事会决议;(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经理的聘任第三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构成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
总经理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总经理及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八)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规范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行为,保证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公司的监事不得兼任公司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第五条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七)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经理办公会议第七条经理议事实行会议制。
第八条经理会议分为定期例会和临时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0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BH-026924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0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经理机构第七条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名。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经理班子职权第一节总经理的职责权限第十一条总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第____条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宜;(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九)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科研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一)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十二)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并报请董事会决议;(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明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权限,规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行为,保证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有关规定以及《某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在重大决策、参与对外活动等方面代表公司,是股东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集团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任职条件与任免程序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会计师一名,副总经理3~5名共同构成公司经理层,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由集团委派或更换。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五)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经理班子其他成员。
第七条公司经理层领导人员的聘任、委任、调整,采取下列方式:(一)公司总经理由集团委派或更换;(二)公司总会计、副总经理由集团委派或更换。
第八条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三个月向集团递交辞职报告,待批准后离任。
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集团未正式批准前因离职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集团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条经理层其他领导人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集团批准。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及任免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含总经理助理)若干名。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或解聘。
但是,被XXX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副总经理(含总经理助理)职责: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做好自己分管工作;根据总经理授权代行总经理部分职责;二)根据总经理的年度经营报告,组织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公司各个时期(季、月度)的工作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三)经常深入基层,走向市场,收集资料,掌握信息,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提出供决策的具体意见;四)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总经理工作细则
X 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免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来自经营管理层的董事应不多于全体董事的1/2。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第五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胜任经营管理工作;(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勤勉尽责,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第七条《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
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辞职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九条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条其他高级人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管理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规范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第四条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六条本工作规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总经理职责、权限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二)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七)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八)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九)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归为己有;(十)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十一)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二)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三)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一、基本职责总经理是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决策和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营销、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投资决策等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二、职权范围1、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经营管理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并定期进行调整和完善。
3、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做好财务决策、资金投资和融资工作。
4、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考核评价和薪酬福利等制度。
5、负责公司的营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推动新增业务,创造销售业绩。
6、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完善公司的系统运作,调整优化公司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和工作流程。
7、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内部控制标准,防范和减少经营风险。
8、主持开展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工作,审核和批准公司的投资方案和计划。
9、负责公司与股东、供应商、客户和相关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10、上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和经营成果等情况,接受股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三、工作细则1、制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定公司经营管理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为公司的长期发展保驾护航。
2、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日常工作流程,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优化公司的组织架构,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体系,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投资和融资工作。
4、推动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负责公司的营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制定客户管理策略,将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推向市场,实现销售业绩的增长。
5、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考核评价和薪酬福利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开发工作,定期开展员工职业晋升和福利待遇调整等活动。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XX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在任期内的解聘由董事会决定。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四条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五条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各自履行职责。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第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一般性机构调整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五)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及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六)批准合规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规章;(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九)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总经理应忠实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在行使职权时,不能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者超越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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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产业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CCIU Co.,Ltd.总经理工作细则二○一一年四月江苏省信息产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V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省信息产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保证江苏省信息产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执行者,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或经信委名,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董事会联合考察后,经全体董事投票表决,超过5名董事选票同意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聘任 ,任期为 二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年,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的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管,可以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长聘任。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签发公司日常业务、财务和行政文件;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拟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投资、融资等计划报董事会审批;(三)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对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等任务负责;(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除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以外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七)决定聘任和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拟定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八)提请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重大业务;(九)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协议;办理银行贷款等业务活动;(十)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进行投资决策、资产处置和融资:1. 公司资产的处置;(1) 10万元(含10万元,原值)以下的资产处置,由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后办理;(2) 超过1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报董事会批准后办理。
同一事项的资产不得分拆,应合并统计总金额。
2. 投资项目:(1)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由总经理提出计划,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2)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3) 对外开设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办事处由总经理提出计划,报董事长审批执行。
同一事项的投资项目不得分拆,应合并统计总金额。
3. 融资:(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由总经理提出计划,报董事长审批执行;(2)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融资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同一事项上的融资项目不得分拆,应合并统计总金额。
(十一)单笔销售业务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含本数),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单笔销售业务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同一事项的业务合同不得分拆,应合并统计总金额;(十二)审批公司单笔2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费用报支;超过2万元不足20万元的费用,报董事长审批;超过20万元以上的费用,报董事会审批;(十三)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十四)非董事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十五)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其他高管人员协助总经理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和计划,完成总经理指派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依诚信、勤勉、敬业、公正原则工作,总经理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执行董事会决议。
切实履行职责,完成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指标;(三)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监事会质询和监督;(四)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五)注重市场信息,不断降低物质消耗及费用,增强公司的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七)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八)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谋求其他非法报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九)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十)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十一)未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高管人员,不得在任何企业任职;(十二)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十三)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十四)严格控制风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造成重大损害的,经董事会决议,给予处罚或解聘职务,如触犯刑法的,则追究刑事责任;1. 玩忽职守;2. 超越董事会授权权限;3.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擅自行为者;4. 由于工作失误,未能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5.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及本工作细则。
(十五)总经理须接受在职和离任审计,未经离任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第八条总经理应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竭力优化经营管理,努力开拓市场,全面促成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不断提高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资产增值。
第四章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审议和向董事会报告的事项 第九条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主要内容:(一)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一)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二)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三)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重大问题;(四)如果未完成按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计划进度,应每半年向董事会书面提供报告,陈述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五)依据公司章程和规定,向董事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主要客户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的;(二)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同比大幅变动,或者预计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年初业绩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三)当公司业务出现重大失误或者发生重大信贷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四)公司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人身安全事故,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第十二条为协调工作,提高议事效率,秉承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
总经理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其他高管召集和主持。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会议议题及议事规则:(一)传达、学习有关主管部门领导机关的文件、提示、决定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二)公司经营管理和执行目标计划方案;(三)分析公司面临的内外部形势,确定公司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四)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公司章程》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五)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讨论通过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研究决定部门请示公司决定的重要事项;(六)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七)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决定事项应充分讨论,力求取得一致,当有意见分歧时,以主持会议的总经理的意见为准。
会议纪要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
会议记录由总经理指定人员记录,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
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存档。
(八)总经理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会议纪要或决议的形式做出,经主持会议的总经理签署后实施,办公室督办。
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材料,要注明密级,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回。
形成会议决议后,个人意见可以保留,但要服从大局,认真执行或组织实施会议决议,不得推托、顶着不办;(九)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传播密级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十四条总经理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总经理碰头会,通报协商近期工作。
第六章 年度审计特别约定第十五条无形资产和费用资本化界定。
财务报表记录的无形资产,要经过董事会确认,所产生的无形资产必须有法律证据,无形资产数值不得超出其实际发生的原值的50%;对于尚未取得有效法律证据的无形资产,数值确认不得超出其实际发生的原值的25%。
无论是否获得有效法律证书,无形资产的项目,均不得重复计算。
构成无形资产的原值的实际发生项目,仅限于“项目试验费”、“项目新增研发人员的奖金和工资总额的50%”、“项目材料费”,其它诸如“设备费”、“管理费”等不得进入无形资产。
以下证书,确认为有效无形资产: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发明专利”;2、国外发达国家的授权“专利”;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4、省级软件行业学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同时获得省国地税批文;第十六条主营业务收入界定。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经营团队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开票销售额,以不含税记录。
第十七条政府补贴界定。
政府补贴是各级政府提供给公司的补贴和奖励,包含面向公司的补贴和面向项目的补贴和奖励,不得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这些补贴均不得计入公司利润,只可以计入补贴收入。
实际记录时,以到达公司帐号为准。
第十八条审计事务所。
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的审计事务所由董事会确定,超过50%的董事认可,该事务所才可以承担这项工作。
此外,若有董事或者监事对于审计结果不认可,任何2名及以上的董事和或监事,均可以自行指定一家审计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总经理及其管理团队必须无条件支持,但是,审计费用必须由该董事和或监事个人承担。
第七章 总经理的奖惩第十九条总经理的报酬由年薪+奖励构成。
总经理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总经理的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首届总经理的年薪确定为100万元,平时按照总额60万元发放,年终考核合格,补齐到100万元,超额完成考核指标由董事会给予底薪外奖励,完不成指标则扣减年薪。
第二十条总经理在经营管理中,忠实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做出贡献,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目标利润等指标,应得到奖励,未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将受到处罚。
具体奖惩办法另定。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