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合集下载

水利安全三类人员判断题

水利安全三类人员判断题

1、拆除工程开工前,先对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结构强度进行全面详细调查,制定相应的施工步骤。

(×)2、拆除工程开工前,先对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结构强度进行全面详细调查,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闸门吊装作业时,构件下面不得站人,当部件接近结合物时方不允许戴手套用手扶正。

(×)4、吊装作业时,构件下面不得站人,当部件接近结合物时方允许戴手套用手扶正;所吊构件没有落放平稳和采取加固措施前,不得随意摘除吊钩。

(√)5、闸门入槽下落时,作业人员禁止站在门槽底槛范围内或在下面穿行,禁止在立起的闸门上徒手攀登。

(√)6、油漆等涂料应放置在干燥处,防止挥发。

(×)7、油漆存放场所应保持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

8、发电机、电动机安装过程中,修凿砼时,应戴防护眼镜,戴手套握锤柄。

(×)9、发电机、电动机安装过程中,修凿砼时,应戴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握锤柄。

(√)10、使用手电钻,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斜孔应防止滑钻,运转时不得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11、使用手电钻,应先接触工件后启动,钻斜孔应防止滑钻,运转时不得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12、在储存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注意日常检查、维护,防止因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而引发火灾。

(√)13、电焊、气割作业周围及下方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带压容器或管道上进行焊割。

(√)1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计划,在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时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实际培训情况、人员持证情况作为必查内容。

(×)15、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培训放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第三条带班领导每日轮流带班,项目经理部综合科应排出轮流带班表在项目办公区的宣传栏公示,项目负责人根据每月度带班计划轮流带班,认真填写带班记录。

第四条带班生产方式:现场巡视检查和蹲点带班生产。

当日带班领导巡视检查后,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合同段首件工程等作业区蹲点带班生产。

第五条现场带班工作职责一、检查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职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架桥机等特种设备检验验收与安全运行情况。

3、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

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扬尘等落实情况。

五、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

第六条带班工作要求一、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二、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三、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四、认真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五、对班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班组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六、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及监督行为检查情况表

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及监督行为检查情况表
8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项目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治安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项制度及落实巡查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动火审批情况;生活办公区临时用电情况,生活区大功率设备使用情况;临时板房材质及搭设、验收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照片等。
2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验收等情况;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情况。(查阅施工方案、论证资料、验收记录等。)
3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教育情况
“三类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查阅“A”“B”“C”证有效性;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有效性及人证合一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考核资料等。)
现场检查其他安全隐患
检查人员签名
时间
签收人:
9
季节性气候安全管理措施
是否制订季节性气候施工安全工作措施,山区、山边施工营地合理选址和布局情况,地质隐患排查情况,现场是否准备应对防汛、防强对流天气等应急队伍及物资;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照片等。
10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市政工程填写)
工程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地下暗挖、顶管施工作业及有毒有害气体检监测情况。
6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查阅设备告知、检测、登记资料及使用保养记录。)
7
环境综合提升工程落实情况
落实环境整理专项资金情况,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围蔽施工、洗车设施设置、车辆冲洗、堆土覆盖、晒水降尘、主要道路硬底化、建筑余泥垃圾密闭运输等情况。(对照现场是否按清建【2013】108号文件要求设置)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一、引言建筑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资质问题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和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建筑法律法规规定了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员等。

本文旨在对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分析,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管理提供参考。

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持证上岗人员比例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范围内持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员证书的人数分别为310万、160万和80万人。

对于施工单位和企业而言,持证上岗人员构成了其生产力和核心竞争力。

2.持证上岗人员供需情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扩大,建筑业对持证上岗人员的需求越来越高。

但是,在不同地区和岗位有着不同的供求关系。

一些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由于其建筑业发展较快,持证上岗人员供不应求,而在较为落后的地区,则可能存在证书闲置现象。

三、持证上岗岗位分析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又称注册建造师),是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实施和质量监督的关键人员,属于建筑业从业人员中最为重要的一类。

有关规定要求,在建筑类工程项目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参与全过程,并且必须出现在工地现场上,才能有效承担起工程质量的监管和质量问题的处理。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持证上岗是非常重要的。

2.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拥有相关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如工程师、技师、设计师等。

他们在建设工程中担当重要工作职责,如工程设计和质量检验等。

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此持证上岗也是必不可少的。

3.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员是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建交〔2009〕243号各有关单位:为强化本市建设工程项目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治理,持续提升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操作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现场作业人员和周边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治理规定》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治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工种本通知适用范畴为:在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建筑电工、建筑施工脚手架(一般脚手架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操作)工、桩工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工、建筑焊割(操作)工的工种。

凡未列入上述工种范畴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其办证或换发证事宜按原规定执行。

二、组织治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本市建筑业特种作业人员治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治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治理和理论技能考核工作,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和上海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考核机构,以下简称“市建设行业考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各区县建设行政治理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实施监管。

三、领证对象(一)申请领证。

凡属于本通知适用工种的本市特种作业人员,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阻碍从事施工现场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又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应工种应知应会考试,经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盖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专用印章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操作资格证书》)。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的通知(doc 7页)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的通知(doc 7页)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的通知(doc 7页)...../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09〕243号各有关单位:为强化本市建设工程项目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操作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和周边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工种本通知适用范围为:在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建筑电工、建筑施工脚手架(普通脚手架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操作)工、桩工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工、建筑焊割(操作)工的工种。

凡未列入上述工种范围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其办证或换发证事宜按原规定执行。

二、组织管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本市建筑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和理论技能考核工作,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和上海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考核机构,以下简称“市建设行业考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实施监管。

三、领证对象(一)申请领证。

凡属于本通知适用工种的本市特种作业人员,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施工现场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又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应工种应知应会考试,经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盖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专用印章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操作资格证书》)。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施工单位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要求作业人员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才能上岗工作的制度。

这种制度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

特种作业是指需要特殊技能或经验的高风险作业,例如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等。

这些作业往往涉及到的风险较高,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单位必须严格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要求他们拥有专门的培训和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证书是由相关主管部门承认的,通过培训和考试后颁发给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

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被认为具备了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并安全地进行特种作业。

施工单位必须核实作业人员的证书有效性,并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同时,这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通过严格的持证上岗制度,能够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降低相应的法律风险。

第 1 页共 1 页。

监理工作联系单--关于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010

监理工作联系单--关于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010

监理⼯作联系单--关于开展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010监理⼯作联系单⼯程名称:宝能·托斯卡纳 GD2202017--010 致:深圳市建业建筑⼯程有限公司(宝能·托斯卡纳项⽬部)等所有施⼯单位事由:关于开展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容:为进⼀步规范我项⽬建筑施⼯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情况,督促总包、分包企业履⾏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证上岗安全隐患,现根据住建部《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以及《⼴东省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管理实施细则》(粤建安字[2008]85号)等相关⽂件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监理部决定会同业主开展⼀次建筑施⼯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检查对象深圳市建业建筑⼯程有限公司(含其分包单位)、深圳市宏业基基础⼯程有限公司、⼴东永盛建设⼯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刚家居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佑环境⼯程有限公司、⼴东深华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华达环境艺术⼯程有限公司、阳江市建安集团第⼆建筑⼯程有限公司等所有施⼯单位。

⼆、检查内容1、建筑电⼯2、建筑架⼦⼯3、塔式起重机司机4、建筑起重司索⼯、信号⼯5、施⼯升降机司机6、物料提升机司机7、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8、施⼯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9、⾼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10、建筑焊⼯(电焊、⽓焊、切割)11、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12、施⼯升降机安装质量检测⼯13、桩机操作⼯14、建筑混凝⼟泵操作⼯15、建筑施⼯现场内机动车司机三、检查安排2014年6⽉28⾄7⽉30⽇,整个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

1、企业⾃查⾃纠阶段(6⽉28⽇~7⽉18⽇)。

各施⼯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查⾃纠⼯作,施⼯单位项⽬部(含分包)⾃查整改情况经总包安全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7⽉18⽇前报监理部,并在现场留存⼀份备查。

工程持证上岗制度

工程持证上岗制度

工程持证上岗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建设人员的上岗资格,确保每位作业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以此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

三、持证上岗要求
1. 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2. 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 新入职员工在正式上岗前,必须完成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

4. 对于需要定期复训的岗位,员工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取得新的资格证书。

四、培训与考核
1. 本单位将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法规等。

3.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需通过理论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 考核不合格者需参加补考,直至合格为止。

五、证书管理
1. 员工取得的各类资格证书应交由单位统一管理,并建立个人档案。

2. 单位应定期核对员工的持证情况,确保证书有效。

3. 对于失效或过期的证书,员工应及时参加更新培训并取得新证书。

六、监督与执行
1.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下属员工的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发现无证上岗或证书过期的情况,应立即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 员工违反持证上岗制度,将根据相关规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近年来,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蓬勃发展,对施工单位的人员安全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作为施工单位的三类人员,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什么是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它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

一、什么是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施工单位的人员主要分为三类,包括一级施工员、二级施工员和注册建筑工程师。

这些人员在施工现场担任重要的管理和技术工作,其安全素质和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他们需要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以证明其具备从业资格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作用和意义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持证上岗可以保障工程的安全质量。

一级施工员、二级施工员和注册建筑工程师所承担的工作责任重大,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才能够胜任工程管理和技术指导的工作。

持证上岗可以有效地筛选出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从业人员,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持证上岗可以提高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

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的重要主体,其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了工程的成败。

只有具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才能够做好工程的策划、组织和控制工作。

通过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要求,可以促进施工单位的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推动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持证上岗可以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

持有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通常都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他们在工程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通过持证上岗的方式,可以让他们更加自觉地维护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三、我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不仅仅是一张纸,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用人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安全、规范地进行特种作业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多种类型,如高处作业人员、吊装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等。

他们从事的工作往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专业性,需要特别的技能和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总则为保证作业人员和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为确保本公司的特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一)“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施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公司负责人,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公司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三)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四)“三类人员”平时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一)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主要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1、总则1.1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饰装修工程等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3 本导则所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以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为。

1.4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1.2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2.1.3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2.2.4 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2.1.5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1.6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2.1.7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1.8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2.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制度。

2.2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在本级机关建立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2.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

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并发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解读1746点击:2012-8-27fuqiao来源:网络时间:发布人:作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未来十年人才工作任务,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组织编制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并陆续发布实施。

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以下简称《职业标准》)是该标准体系里的第一个标准,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部关于技术人员的行业标准。

2012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3月至4月,又先后举办了两期《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

因此,了解《职业标准》《实施意见》编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及有关工作要求,解读相关专业知识,是做好《职业标准》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及管理工作的前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赵琦《职业标准》及《实施意见》出台背景《职业标准》出台的背景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几大员”)培训考核工作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岗位证书阶段。

1986年起,建设部先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员、质量员、预算员等“几大员”实行岗位证书制度,建设部负责统一证书样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及后续管理,岗位证书作为审查企业资质等级的凭证。

20世纪90年代末,岗位证书与企业资质的挂钩停止。

二是持证上岗阶段。

1991年,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颁布《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将岗位证书作为相关人员的上岗凭证,实行行政许可。

实施范围也从建筑施工逐步扩展到市政公用、房地产、物业管理、城建档案等相关领域。

三是岗位培训阶段。

2003年,国务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取消了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核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几大员”岗位培训证书不再具备就业准入功能,证书只作为专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的“写实性”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实施,证书样式也不再统一要求。

(完整版)劳动力投入计划、工人持证上岗及保证措施

(完整版)劳动力投入计划、工人持证上岗及保证措施

劳动力投入计划、工人持证上岗及保证措施我单位高度重视本工程的建设,对本工程采取特殊倾斜政策,选配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部的领导成员,配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方法得当的专业施工队伍。

针对本项工程,我单位为本项目部配备高素质的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多个职能部门。

项目部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职责,落实施工任务。

一、人员结构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现场实施管理层和作业层分开的两级管理模式。

层层负责,狠抓落实。

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及作业层施工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同时组织协调好两极合作关系,达到和谐同一、顺利开展各项施工任务的目的。

1、管理及技术人员配备根据本工程施工总体部署和工期计划的要求及根据本工程作业面和现场实际状况,我单位将派出充分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现场各类专业人员,我们都将选派能力强、素质高、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拼搏、奉献和敬业精神的人员,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机构。

2、作业层配备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为保证施工队伍的素质,便于管理,拟投入施工中的各专业工种技术工人均来自我单位有长期施工经验的人员,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利于本项工程施工队伍的稳定。

并且经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培训,并取得岗位证书。

施工人员分别组成若干个作业组,依据工程进度计划的需要适时增减现场施工人员,同时也考虑到各工种之间的配合。

二、劳动力配置计划1、施工作业人员投入准备1.1、根据本工程施工总体部署,为保证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在本工程施工前与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合同时,明确对农忙季节等节假日现场劳动力的要求,对季节性的民工流动提前做好计划安排,以确保现场劳动力满足施工要求,全面达到对业主承诺的质量、工期要求。

1.2、所有进场工人施工前进行进场质量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符合要求者批准进场施工,并认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1.3、依据工程进度计划的需要适时增减现场施工人员,同时也考虑到各工种之间的配合。

202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总结

202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总结

202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总结
根据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总结如下:
1. 持证上岗人数增加:随着特种作业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持证上岗的重要性。

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人数较前几年有所增加。

2. 证书种类多样: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需要取得相应的证书,根据不同的特种作业领域,证书种类多样化。

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证书种类包括起重机械操作证、焊接工证、高空作业证等。

3. 政策支持加强:为了规范特种作业行业的发展和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权益,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管和管理。

例如,加大对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审核证书的有效性等。

4. 增强安全意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意味着他们已经接受了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了特种作业操作的专业技能。

这一政策要求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了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率。

总的来说,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总体良好。

通过政策支持和加强安全意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人数增加,特种作业行业的发展得到了规范和提升。

第 1 页共 1 页。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引言在工程建设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重视。

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危险知识以及岗位职责是需要通过培训与考核得来的。

因此,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命健康,推行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显得极为必要。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内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在施工现场,对具有危险性、特殊技术要求或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

对于施工现场的特种工种,相关的工作人员须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证书考核,并持证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在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证书,证书的颁发需要在严格的考核和实操环节中进行。

在这个过程中,需有专业的教练、考核人员以及仪器设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综合性的培训和技能考核。

施工现场要求所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论其是否属于承包商,都需经过现场管理机构的书面批准后上岗作业。

针对不同特种作业人员所需的证书,施工现场方案应考虑日常维护保养与检测等工作,充分发挥特种工人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提高施工现场运作效率和质量,减少事故发生。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一类比较特殊的职业,因此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下,其应当具备的职责和要求也是十分重要的。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对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所从事工作所需遵守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特别是大型施工现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还需具有技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应对现场的应急事件。

特种作业人员还需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督促现场工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施,不断提高本人技能和安全意识。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应立刻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对工程项目地点进行必要的隔离,保护现场工程人员安全。

结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避免施工现场中的安全风险,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减少施工现场事故的发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