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范本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3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26975bc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a89691c.png)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人员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人员的上岗行为,确保职业技能人员的安全、稳定、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持有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机械师、建筑工等职业技能人员。
第三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并持证上岗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四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聘用持证上岗的职业技能人员,不得随意安排未持证人员从事职业技能工作,确保工作安全、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技能人员的工作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技能人员档案,记录职业技能人员的证书信息、工作经历以及培训情况等。
第二章职业技能证书管理第九条职业技能证书由相关部门负责颁发,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申请证书。
第十条职业技能证书应当包含职业技能人员的基本信息,证书编号以及所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证书有效期限为五年,到期需重新进行考核,逾期未进行考核的职业技能证书失效。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职业技能证书,在上岗工作时出示证书。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证书遗失或损坏的,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第三章上岗管理第十四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领域和工种的要求,从事相关的职业技能工作。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人员不得将证书借用、出租、转让或者伪造他人证书,不得从事与所持证书无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技能的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商业秘密,维护用人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八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上岗制度范本
![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上岗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bcced21e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83.png)
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上岗制度范本一、引言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上岗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秩序。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的管理要求和使用规定,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形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接待人员、客服人员、安保人员等,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
三、管理要求和使用规定1. 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应统一制作,统一发放,并且每位员工须持有效身份证明登记。
2. 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应配有个人照片和明确的姓名,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应及时更换。
3. 工作人员须在每个工作日上班前佩戴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并于下班后归还。
4. 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可以随身携带,但严禁将其借与他人使用。
5. 如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重新办理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
四、处罚措施1. 若发现员工未佩戴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应予以警告,并要求其立即佩戴。
2. 如员工多次违反佩证或座牌的规定,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聘等处理。
五、违反岗位制度的责任追究1. 若员工在岗期间违反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的使用规定,不仅个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如员工佩戴他人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将被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将取消其佩证或座牌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层批准后生效。
2. 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的制作、发放和管理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并进行修订,并重新发放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
以上就是工作人员佩证或座牌上岗制度范本,希望员工严格按照规定行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f41119e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d2.png)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持续稳定、安全高效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1、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正副科长、调度员、队长、班组长、一线监督员等;3、特种作业人员:(1)瓦斯检查工(2)安全检查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4)电气作业(5)探放水作业(6)提升机操作工(7)爆破作业(8)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4、主要岗位人员:(1)配电工(2)矿灯管理工(3)通防工(4)测风测尘工(5)液压支架工(6)主扇操作工(7)空压机操作工(8)输送机司机:含刮板运输机司机、胶带运输机司机;(9)液压泵工(10)水泵工(11)金属焊接工(12)煤矿其他从业人员需参加全员安全培训。
5、其他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承担职业卫生管理和其他检测、检验人员等。
二、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1、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煤矿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有效期为____年,每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____年,每____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证书复审前应参加复训和考核。
主要岗位人员操作证有效期为____年,每年要参加培训。
3、证书复审包括违法违章记录,负主要责任事故记录,参加复训记录等。
复审时间至复审到期前____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
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必须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
三、处罚规定:1、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准上岗,凡无证上岗的,属严重“三违”行为,罚款____元,并责令立即参加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https://img.taocdn.com/s3/m/b1d222a8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2a.png)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劳动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加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特殊工种从业人员。
特殊工种是指具有一定特殊劳动条件和岗位特点,需要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的工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管理和监督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安全从业。
第四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应该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
第六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应与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衔接,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进修机会。
第七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管理主体是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部门或者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的申领、审核、发放、管理以及相关监督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的申领、审核、发放、管理以及相关监督和培训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程序公正、透明。
第九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部门或者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的申领、审核、发放第十条申请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特殊工种从业的岗位要求;(二)年满18周岁;(三)身体健康,符合特殊工种从业的相关卫生要求;(四)具备特殊工种从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申请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健康证明;(三)特殊工种从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证明。
第十二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部门或者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审核通过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当领取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4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4篇)](https://img.taocdn.com/s3/m/b9acfa03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96.png)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行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员、爆破工、焊工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安全监管制度,并将其纳入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提供体检证明材料。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工具和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正确使用和保养。
第二章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进入公司后,应当经过岗前培训,并参加相关考试,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条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措施等。
第十一条岗前培训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应当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健康体检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完成岗前培训后,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公司提交申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颁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在有效期内进行更新申请,否则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遗失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报。
第三章安全监管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成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管小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监管小组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应当向安全监管小组报备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等。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https://img.taocdn.com/s3/m/e65ec27a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0c.png)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护人员、教师、工程师、律师、会计师等职业。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特定职业之前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核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达到一定水准,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五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便利。
第二章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与管理第六条从业人员申领职业资格证书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的学历、学位、职业培训等条件;(二)取得相关职业考试的合格成绩;(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四)没有被判刑或受到相关处罚。
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流程如下:(一)从业人员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二)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核和职业考试;(三)合格的从业人员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包括颁发、注册、延续、注销等环节,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义务和权益第九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义务包括:(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保守职业秘密;(二)不得从事与其职业不符的工作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得违法违纪,损害公众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第十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权益包括:(一)按照相关规定从事相关工作,享有从业权益;(二)依法享受职业保护和职业待遇;(三)参与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业能力。
第四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上岗后,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其的监督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开展职业能力鉴定和考核;(二)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行为表现;(三)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纪律处理;(四)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和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3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3篇)](https://img.taocdn.com/s3/m/e63e5d36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26.png)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保障相关行业的安全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一)医疗卫生行业;(二)食品安全行业;(三)教育培训行业;(四)安全防护行业;(五)旅游服务行业;第三条持证上岗是指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行业的要求,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职业工作。
第四条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做到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服务规范。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行业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相关行业的发展和安全。
第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暂停或注销等后果。
第二章申请持证上岗第八条想要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在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申请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申请持证上岗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符合相关职业的身体条件要求;(三)有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四)无违法犯罪记录;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向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学历证明或培训证明;(三)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证书;(四)近期的体检证明;(五)无犯罪记录证明;第十一条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领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库,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核实从业人员的证书信息。
第三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十三条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将职业资格证书放置在工作场所明显位置,方便市民和相关部门查询和核实。
第十四条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行业的要求,从事相应的职业工作,不得擅自更换工作岗位或从事与职业不符的工作。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3篇)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add966b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5e.png)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工作场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建立并完善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势在必行。
本制度旨在通过持证上岗的管理方式,确保重点工种的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重点工种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电工、焊工、钢筋工等。
凡属重点工种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和培训,取得相应的持证上岗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三、制度内容1. 证书申领与管理(1)重点工种证书的申领:从事重点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上岗证书。
申请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以及与重点工种相关的资质证明。
申领证书的费用应合理,并且办理过程应透明、公正。
(2)证书有效期与延续:重点工种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到期前需申请办理证书延续手续。
延续时,从业人员应提供近期参加过相关培训的证明,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续证书的有效期。
(3)证书管理: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证书管理体系,确保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证书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证书的清查和核对,对于已失效或注销的证书进行及时的处理。
2. 岗前培训与考核(1)岗前培训的要求:从事重点工种的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
培训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和专业教学能力,确保培训质量。
(2)培训考核的方式:岗前培训结束后,从业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的考核。
考核可以采取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种方式进行,确保培训的效果和培训人员的理论基础和实际技能。
(3)考核结果的处理:考核结果由培训机构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颁发相应的证书。
未通过考核的从业人员需要接受进一步培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参加考核。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4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4篇)](https://img.taocdn.com/s3/m/352c1e9f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12.png)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达到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工。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应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是全员、系统性、有计划、有组织、定期进行的。
第五条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后,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且定期进行复审。
第二章安全教育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管理机构,明确安全教育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教育相关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教育培训。
第八条公司应当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场所。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经过合理的安排和审核,确保员工能够全面接受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与岗位需求相匹配,按照层级制度进行分类和安排。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方法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宣传教育、讲座报告、集体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当采用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依据不同对象的需求,灵活选择合适的培训模式。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聘请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由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配合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如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请假。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员工须参加相应的安全知识测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第十六条安全知识测试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第十七条技能操作考核应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关操作规程,经过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考核成绩应当合理保存并及时反馈给员工,并将合格员工的考核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第五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十九条合格的员工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后,发放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办理持证上岗手续。
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持证上岗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f681871e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24.png)
持证上岗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员工素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持证上岗制度是指员工在从事特定岗位工作时,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二、持证要求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担任职务。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员工持证上岗。
三、持证上岗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持证上岗档案,记录员工持证情况、培训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企业应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持证上岗员工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暂停其相关工作,并督促其参加培训、提高技能。
第十一条企业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提高员工持证上岗的比例。
四、持证上岗的监督与处罚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的监督机制,对未持证上岗或持证不符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对未持证上岗的员工,企业应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罚,并督促其参加培训、取得证书。
第十四条对持证不符的员工,企业应暂停其相关工作,并安排其参加培训、提高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对违反持证上岗制度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五、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企业名称:制定日期:年月日。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本(三篇)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本(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2d4a497a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1a.png)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本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台帐和挡案,确保持证上岗。
三、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科室负责人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单位应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再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及事故处理、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应急救援和应急预案的编写。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本(二)6.经本人签字并在“单位审核意见”位置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沈阳市财政局网站—财会之窗—下载中心”下载)____份。
7.所在单位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____份;8.本人工作单位出具《会计岗位和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证明》(“沈阳市财政局网站—财会之窗—下载中心”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9.《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注。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会计工作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注册。
如不注册,视同未从事会计工作,不能计算会计工作年限,不能参加职称考试。
三、办理申办及注册时应注意的事项1.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____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____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简单解释就是:“持证、工作、上岗、注册”。
对未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者在校学生(含大学实习生)不予办理注册。
对于不符合注册条件、无法确定是否已参加工作人员,需进一步核实在岗工作情况,再办理注册,并同时提供本人与所在单位签定并经人社局认可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各____份,证明在岗从事会计工作,才能办理注册手续。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3e61f37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3c.png)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要求和管理制度,保障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危险品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要求。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部门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制度和许可要求,服从安全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上岗条件和程序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条件为:(一)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二)年满18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三)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能。
(四)参加过施工单位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
(五)通过施工单位组织的特种作业考核。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程序为:(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根据工程的特种作业需求,确定需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特种作业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证书等材料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到。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核实、身体健康检查及必要的面试等程序。
(四)特种作业人员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五)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期满或解除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由施工单位收回,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特种作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模版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385785b6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90.png)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持证上岗行为,保障工作安全和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持有职业证照和从业证明的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证照,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其他涉及工作需要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持证上岗要求第四条所有从事需要相关证照的岗位的员工,必须取得相应证照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条员工申请持有相关证照时,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考试和审核程序通过相应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证照。
第六条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参加相关证照的培训课程,通过相应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证照。
第七条员工获得证照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持证上岗资格的评估及复审。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员工的证照情况,安排合适的岗位和任务,保证员工能够合理利用自己的证照技能。
第三章证照管理第九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证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管理措施。
第十条本企业应对所有员工的证照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员工证照档案,包括员工姓名、证照名称、证照编号、证照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定期对员工的证照进行复审,确保证照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建立证照管理数据库,实现证照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十三条所有员工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自觉遵守证照管理制度,保持证照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负责监督员工的证照管理,对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证照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证照管理工作,做好证照的颁发和办理工作。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应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证照管理的重视,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未持有相关证照而从事相关工作的员工,本企业将予以停止工作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存在证照过期、无法提供证照或涂改证照等违规行为的员工,本企业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对于故意伪造证照或虚假举报他人证照问题的员工,本企业将给予辞退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2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2篇)](https://img.taocdn.com/s3/m/79ddaa51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971f955.png)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各行业从业岗位从事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并在岗位上予以有效使用。
第五条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
证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注明持证人的基本信息。
第六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需定期更新证书,保持其业务水平和技能的适用性。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书,不得私自交易、转让或伪造证书。
第八条对于持证人员不合规行为或虚假证书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承诺和义务第九条从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涉及企业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岗位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有权对持证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对于违规行为者,相关部门有权暂停或撤销其证书,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投诉机制,接收并处理从业人员和公众的投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关于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旨在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并提高其服务质量。
希望该范本能够对相关部门的制定工作提供参考。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保障社会公众的安全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板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6d157d6d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95.png)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考试条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格要求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格;(三)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四)通过公司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应当由公司统一颁发,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培训要求第七条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相关法律法规;(二)业务知识和技能;(三)安全意识教育和职业健康知识;(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并按照要求完成培训课程。
第四章持证上岗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当随身携带资格证书,并在作业现场明显位置展示。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第五章资格证书管理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应当重新参加考试,取得新的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丢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申请补发或者更换。
第六章罚则第十五条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由公司予以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因业务技能不足或者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模版(3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模版(3篇)](https://img.taocdn.com/s3/m/9a34d85e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9d31559.png)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各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规范化,依法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和相关行业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持证上岗管理。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尊重职业道德,恪守岗位职责,提供优质服务,维护行业形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后能够合法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证书发放和管理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七条从业资格考试应当由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组织,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从业资格证书发放和管理的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资格的领域和层级、发放机构和日期等内容,并应有专用的防伪措施,防止证书被假冒、伪造或篡改。
第十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在证书发放机构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并设立查询系统,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证书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从业资格证书,证件丢失或损坏应当及时向证书发放机构申请补办。
第三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十二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当严格按照证书上载明的从业范围和层级从事工作,不得擅自从事与证书不符的工作。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增强业务知识和专业素养,并按照要求通过考核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管理机构进行相关信息采集和数据统计,如实报道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不得隐瞒、虚报或失实。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落实到位,做到尽职尽责。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板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15f5481f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b00824f.png)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板一、背景和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本企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要求,确保企业工作人员具备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订立统一的管理和考核标准,促使员工不绝提升自身素养,提高团队整体绩效。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职能部门的从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三、管理标准1. 岗位要求•每个职能部门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并订立相关岗位说明书;•按岗位要求,明确从业人员需要持有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2. 持证上岗流程•从业人员需依照岗位要求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从业人员在取得证书后,填写《持证上岗申请表》,提交给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转交给企业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相应的证书信息录入员工档案,并帮助进行后续事宜。
3. 岗位更改与升迁•担负新岗位的从业人员需要符合该岗位的持证上岗要求;•当从业人员升迁或岗位更改,需要重新进行持证上岗的流程。
4. 证书维护与更新•从业人员需保持证书的有效性,及时进行维护与更新;•证书过期前,职能部门负责人提示从业人员办理相关更新手续。
5. 执业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在从事工作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从业人员应当保密企业和客户的敏感信息;•从业人员应当乐观履行职责,供应真实、准确的服务。
四、考核标准1. 日常绩效考核•从业人员需依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从业人员应乐观自动地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将作为日常绩效考核的紧要指标。
2. 持证上岗考核•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完成持证上岗的流程;•持证上岗的流程和所需证书信息将作为考核的一项紧要指标;•从业人员需定期更新证书,并将更新情况报告给职能部门。
3. 职业素养考核•从业人员应乐观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将作为职业素养考核的紧要指标;•从业人员需参加岗位相关的培训和知识考核。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9e63e84f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fb.png)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确保工作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特定职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教师、工程师、建筑师等职业。
第三条持证上岗是指特定职业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本职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关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条所有从事特定职业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标准进行工作。
第二章持证上岗的要求第六条从事特定职业的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及时进行更新。
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和审核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员工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培训证书等。
第八条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和评定由相关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负责。
员工需要参加规定的考试和评定,并按要求通过相关考核。
第九条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相关部门或机构签发,并具有一定的期限。
员工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更新。
第三章持证上岗的管理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的审核、更新、归档等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必须将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存放在人力资源部门,以便随时查阅。
如有证书遗失或过期,员工必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新证或更新证书。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对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职业素质的提升和评估。
第十三条持证上岗的员工必须参加定期的职业能力培训,并按照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分或证书。
第十四条持证上岗的员工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的机密信息。
第四章持证上岗的激励和惩处第十五条对于持证上岗的员工,本单位将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晋升机会、职称评定等。
第十六条对于持证上岗的员工,本单位将对其进行绩效评估,并将其成绩纳入考核体系,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0篇
![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0篇](https://img.taocdn.com/s3/m/3acf871a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f1.png)
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0篇【第1篇】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其次条建造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送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所有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用人单位应该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庇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举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别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平安教导、培训和平安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支配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别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该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平安规则制度,按章操作,否决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平安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觉事故隐患或者担心全因素,应向现场平安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采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的应该重新参与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举行平安教导和培训的,根据《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第2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其次十五条规定:垂直运送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地的平安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国务院有关部门作过一些规定。
1999年7月12日前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方法》,明确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安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文(3篇)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文(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7f422a0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25.png)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文一、持证上岗制度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以能表明身份的座牌、身份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上岗执行公务或执法,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制度。
二、座牌上必须标识工作人员相片、姓名、股室、职务和岗位职责,座牌必须摆放在办公桌显眼的位置。
三、对外服务和窗口单位应制作贴有工作人员相片及注明其姓名、职务的身份牌。
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身份牌。
四、管理服务对象要求查看身份牌或工作证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出示,不能遮挡或推诿。
五、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时,应着装整齐,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六、工作人员职务和所在科室职能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变更。
工作牌或证件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的,要及时补办。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文(2)对于“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的范本,下面是一个大致的版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持证上岗员工的管理,规范证照的颁发与使用,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殊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细则的主要目的是帮助企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持证上岗和证照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操作指导方案,并在内部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培训,以确保员工不仅了解本细则要求,而且能够正确执行。
第五条企业应依法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以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和技能。
第二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持证上岗管理,确保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第七条员工根据其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职责,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更新或重新认证。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持证上岗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员工持证上岗的申请、审核、登记、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应包括三个方面:证书申请和审核、证书使用和更新、证书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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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41773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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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持续稳定、安全高效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
1、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正副科长、调度员、队长、班组长、一线监督员等;
3、特种作业人员:
(1)瓦斯检查工
(2)安全检查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4)电气作业
(5)探放水作业
(6)提升机操作工
(7)爆破作业
(8)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4、主要岗位人员:
(1)配电工
(2)矿灯管理工
(3)通防工
(4)测风测尘工
(5)液压支架工
(6)主扇操作工
(7)空压机操作工
(8)输送机司机:含刮板运输机司机、胶带运输机司机;
(9)液压泵工
(10)水泵工
(11)金属焊接工
(12)煤矿其他从业人员需参加全员安全培训。
5、其他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承担职业卫生管理和其他检测、检验人员等。
二、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
1、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煤矿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有效期为
3年,每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证书复审前应参加复训和考核。
主要岗位人员操作证有效期为1年,每年要参加培训。
3、证书复审包括违法违章记录,负主要责任事故记录,参加复训记录等。
复审时间至复审到期前3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
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必须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
三、处罚规定:
1、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准上岗,凡无证上岗的,属严重“三违”行为,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参加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后,方准持证上岗。
2、凡已取得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元的罚款。
3、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矿进行处罚的,一律由所在单位责任人承担,并对其罚款200元/人次。
四、安全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安排从业人员的培训、复训及证书的按期复审情况;负责检查考核。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