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税务稽查案例_2022年学习资料
问:该市国税稽查局有哪些违法行为?-参考答案:该市国税稽查局存在的违法行为:-1必须经地市级税务局局长批准 可以调取纳税人当年-的账簿,而非经稽查局局长批准。-2调取纳税人往年账簿必须在3个月之内,当年的账簿-必须 30天之内归还,该市国税稽查局逾期归还纳税人当-年的账簿。-3该立案而没有立案。-4达到大案标准,应当移交 税务局审理委员会审理决-定。-5-在强制执行之前,应当首先责令当事人限期缴纳税款。
税务稽查案例税务稽查案例来自案例1-2008年9月28日,某市国税稽查局根据专项检查计划,-对亨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因非举报 件,稽-查局并未立案。在依法进场检查之后,发现该公司涉嫌税-收问题,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将该公司2006年至2 08年的-账簿、凭证调回稽查局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少申报-税款1650多万元。12月16日稽查局根据税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并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补缴税款1650多万元,依法 收滞纳-金。并在同日归还了该工厂的账簿、凭证。该公司不服该-处理决定,认为并未少缴这么多税款并拒不缴纳税款 稽-查局经该市税务局长批准,于2009年1月21日向该公司-送达了《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在向银行送达《扣 税-收款项通知书》后,从该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扣划了相应-的存款抵缴税款、滞纳金。
请分析:-1.税务机关的检查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处罚是否有效;-3.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形式?-参考答 :-1、检查行为不合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具有以下六-项税务检查职权:即账簿资料检 权、商品货物检查权-寄运货物单证检查权、责成提供纳税资料权、查核储蓄存-款账户权和询问权。税务机关实施税务 查只能行使该六-项法定职权,否则,就属违法。本案中税务机关采取的是-暗访的方法,并强制性打开当事人抽屉,从 搜出大量的-自制收据和数本商业零售发票。这实际是侦查和变相的搜-查行为。税务机关作为税务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该 为,于-法无据。
房产税稽查案例分析
房产税稽查案例分析【案例1】1.案例简介:某市联运公司,系交通局下属的集体企业,注册资金368万元,现有职工274人,经营公路铁路联运,国内、国际集装箱和汽车客货运输。
1996年度账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0万元。
主营利润22万元,其他业务利润13万元,营业外收入42万元,利润总额53万元。
在1997年的日常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发觉该公司房租收入数额较大,但未准时申报缴纳房产税,且房租收入归类混乱,有些收入反映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有些则反映在"营业外收入"账户。
税务人员经查询得知,收入归类混乱是年度中间会计更换频繁所致。
经核实,该公司1997年1月至9月期间共取得房租收入26万元,未申报房产税。
2.案例分析及税务处理: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因此,该联总公司应补缴房产税3.12万元(26×12%)。
从客观上看,该公司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在年度中间频繁更换会计,导致会计工作缺乏连续性,执行会计制度不严格,从而忽视了房产税的准时申报工作。
从主观上看,由于房产税是小税种,公司领导和会计以前接触较少,这方面的纳税意识薄弱,因此房租收入虽作"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却不准时申报纳税。
3.账务调整:(1)提取房产税时,借:管理费用31200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31200(2)上缴税款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31200贷:银行存款31200【案例2】1.案例简介:某市一集体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木器加工与销售,在职职工120人。
1996年12月,市地税稽查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纳税稽查,通过对该企业1996年度纳税资料和有关的凭证、账簿的审查发觉:(1)该企业账面房产原值180.50881万元,1996年上半年缴纳房产税7581.37元。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行为和财务账簿等进行检查、核实的一种税收监督手段,是保障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
税务稽查不仅可以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帮助纳税人规范纳税行为,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税务稽查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具体情况。
案例一,虚开发票案。
某公司在一年的纳税申报中,频繁使用虚假发票抵扣税款,以此减少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其购买的部分发票为虚假发票,且与实际交易并不相符。
经过调查,该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最终被税务机关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二,漏报收入案。
某个体工商户在纳税申报中,故意隐瞒了部分收入,以此减少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调阅银行流水等资料,发现其漏报了大量收入。
经过调查核实,该个体工商户被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三,偷逃税款案。
某企业在纳税申报中,采取多种手段偷逃税款,如虚报成本、偷漏应纳税所得额等。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调阅财务账簿等资料,发现了其偷逃税款的行为。
经过调查核实,该企业被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和滞纳金。
案例四,逃避查账案。
某个体工商户在税务稽查前,将财务账簿等重要资料销毁或隐匿,以逃避税务机关的查账。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其逃避查账的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以上案例反映了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也提示纳税人要严格遵守税法,如实申报纳税,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要加强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可以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税务稽查的实际操作和效果,引起大家对纳税申报的重视,遵纳税法,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税务稽查不仅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监督,更是对税收征管的一种保障,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税收法规的学习,自觉遵纪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案件点评:本案中,检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稽查未果后,采用多种方法核实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取得了重大案件进展,查实了企业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违法事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基本情况(一)案件来源2007年6月,市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房地产公司2006年销售给甲公司价值5444.23万元的商铺未入账申报缴纳相关税金。
(二)企业基本情况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同年,在相关部门的公证监督下,以公开竟买方式整体购入某国际广场项目,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销售,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
该公司开发的某国际广场总占地面积25927平方米(约39亩),项目的规划定位为商业综合体,其功能包括商业、办公、餐饮、旅馆服务等,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分为A、B、C、D四个区,其中ABC区已于2006年1月完工,A区可售面积10853.54平方米,已售2663.38平方米,B区可售面积35383.23平方米,已售16841.69平方米,C区可售面积22161.66平方米,已售9793.35平方米,小计可售面积68398.43平方米,已售29298.42平方米;D区正在建设中,预计可售面积41094.86平方米;合计可售面积109493.29平方米,已售29298.42平方米。
该公司申报2003年7-12月无销售收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42.85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94万元,调整后2003年亏损额为16.91万元。
该企业申报2004年度实现租赁收入10.38万元,其他收入2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153.41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9.74万元,调整后2004年亏损额为103.67万元。
总结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总结税务稽查案例分析税务稽查案例分析总结税务稽查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措施,旨在确保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并促进税收公正。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税收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案,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本文将通过对一系列税务稽查案例的分析,总结出税务稽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和应对策略,以供参考。
1. 案例一:企业虚假销售行为案该案件涉及一家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被怀疑存在虚假销售行为,通过虚构交易来逃避税收。
税务稽查人员通过调查销售记录、采购发票以及客户反馈等手段,最终确定了该企业存在虚假销售行为的证据,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在这个案例中,关键问题是如何识别虚假交易并收集证据。
税务稽查人员需要详细了解企业的销售模式和交易流程,通过比对销售记录和采购发票的真实性,拆解销售链条,查看实际产品流向,以确定虚假销售的可能性。
同时,还需与客户进行沟通,获取客户对企业产品和交易的真实反馈,以作为证据之一。
2. 案例二:个人隐瞒收入案此案发现一位个体经营者隐瞒了一部分收入,逃避了纳税义务。
税务稽查人员通过查阅银行账户明细、收支凭证、购物发票等,发现了大量收入被隐瞒的痕迹。
最终,对个体经营者进行了罚款和补缴税款的处罚。
这个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发现隐瞒的收入。
税务稽查人员需要仔细核对个体经营者的账目、收支凭证、购物发票等,找寻其中的漏洞和矛盾之处。
同时,还需与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比对,以揭示隐瞒行为的真实情况。
另外,隐瞒收入往往会带来一些异常状况,如银行账户资金流动的不合理变动等,税务稽查人员可以通过分析这些异常状况来发现隐瞒行为。
3. 案例三:跨境交易避税案这个案例涉及一家公司通过虚构跨境交易来避税的行为。
税务稽查人员通过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合作,收集了大量的涉案企业账目、贸易合同、报关单据等,最终揭示了该企业存在的避税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在这个案例中,关键问题是如何获取跨境交易的真实情况并找出其中的避税行为。
房地产企业偷税案例【精选】
某房地产公司虚列成本偷税案本案特点:本案税务机关在检查房地产行业过程中,采取“一体化稽查”的方法,注重对开发成本的主要数据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注重发票真实性审核和相应资金流向的追踪,为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做法。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2006年,某市地方税务局采取“一体化稽查”的方法,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专项稽查。
某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T公司被列为此次专项稽查的重点对象之一。
所谓“一体化稽查”,就是在专项检查中,不仅对列入计划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同时对该企业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来源、主要建筑公司、代销公司以及物业公司等纳税情况进行延伸稽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T公司成立于1999年。
2002年取得开发用地144.41亩,分两期开发项目,2003年正式投入建设,规划建筑面积147,289平方米,2004年开始预售开发产品,2005年6月主体工程竣工决算,仅剩余少量扫尾工程。
2004年企业自查应纳税所得额为106万元。
(以前年度存在亏损,尚未弥补)。
2005企业自查应纳税所得额为-2702万元。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根据对企业财务报表和自查情况的结果分析,稽查人员认为,T公司于2004年开盘对外预售开发产品,2005年出现如此巨大的营业亏损可疑性较大,如果该公司不是在经营管理上存在极大漏洞,就很有可能是账务有问题。
为此,市地税局稽查局研究稽查思路,确定了以核实收入和落实成本为主的稽查思路,深入调查该企业的涉税情况。
(二)检查具体方法1.核实收入稽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的方法了解其商品房的建造具体情况,绘制了商品房平面图,在小区物业负责人的陪同下,落实每一栋楼、每一单元、每一层楼的入住情况,配套设施的面积和出租情况等。
同时,逐户核实合同金额、发票开具金额以及每一户的实际建筑面积,最终落实其开发的总面积和实际收取的房屋销售收入。
2.核实成本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核实土地的取得成本和房屋的建筑开发成本。
优秀税务稽查案例
优秀税务稽查案例在税务稽查工作中,优秀的案例总是能够给人以启发和借鉴。
下面我们就来分享一些优秀的税务稽查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案例一,某公司虚假报销案。
某公司在税务稽查中被发现存在虚假报销的情况。
该公司在报销中存在大量的虚假发票和虚假报销凭证,严重影响了税收的正常征收。
经过税务稽查人员的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最终对该公司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并追缴了大量的税款和罚款。
案例二,个体工商户漏报所得案。
某个体工商户在税务申报中存在漏报所得的情况。
经过税务稽查人员的查实,发现该个体工商户在多年的经营中存在大量的漏报所得行为,导致了税收的大量流失。
针对该情况,税务稽查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要求该个体工商户补缴了相应的税款和罚款。
案例三,跨境电商偷逃关税案。
某跨境电商企业在进口商品时存在偷逃关税的行为。
经过税务稽查人员的调查,发现该企业在进口商品时存在虚假申报、漏报等行为,严重偷逃了应缴纳的关税。
针对该情况,税务稽查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追缴了该企业应缴纳的关税和罚款。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享,我们可以看到,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发现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是非常重要的。
税务稽查人员需要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够有效地发现和处理各种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
同时,纳税人也应该自觉遵守税法,诚信纳税,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税务稽查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学习先进的稽查技术和方法,提高自身的稽查能力,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国家的税收工作做出贡献,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总而言之,优秀的税务稽查案例能够给我们带来很多启发和借鉴。
通过学习和总结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提高自身的稽查能力,为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大家能够在税务稽查工作中不断进步,做出更多的优秀案例,为税收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税款、税收减免、退税等情况进行审查的一种监督管理活动。
税务稽查案例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法规而导致税务风险。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税务稽查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一,某公司涉嫌偷逃税款。
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行为,导致偷逃税款。
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展开了税务稽查,并最终确认了其偷逃税款的事实。
在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依法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查阅了其财务报表、进销项发票、纳税申报等资料,最终查实了其偷逃税款的行为。
公司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要求补缴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案例二,个体工商户涉嫌逃避税款。
某个体工商户在纳税申报中虚报减免、隐瞒收入等行为,导致逃避税款。
税务机关对该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查阅其银行流水、销售收入、进项发票等资料,最终确认了其逃避税款的事实。
个体工商户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要求补缴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案例三,跨境电商企业涉嫌偷逃关税。
某跨境电商企业在进口商品时存在虚报价值、漏报商品等行为,导致偷逃关税。
海关对该企业进行了关税稽查,通过查阅其进口清单、商品价格、报关单等资料,最终确认了其偷逃关税的事实。
企业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要求补缴欠缴关税及滞纳金。
以上案例仅为税务稽查中的一部分,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税务机关在稽查过程中主要依靠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等方式来确认纳税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因此,作为纳税人,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如实申报纳税,避免因为不当行为而引发税务风险。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当依法公正执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和使用。
总结,税务稽查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法规而导致税务风险。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税务法规的学习,提高纳税意识,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共同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公平。
税务稽查案例——某物业公司隐瞒二手房交易价格偷税案分析
某物业公司隐瞒二手房交易价格偷税案分析本案特点:本案为税务机关查处纳税人隐瞒二手房交易真实价格偷税案。
纳税人将真实证据隐匿家中,多次变换隐匿地点,并企图销毁证据资料对抗税务检查。
检查人员与公安人员紧密协作,克服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成功查获证据。
此案对开拓稽查思路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2007年6月,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举报中心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信称某物业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整体购进原某市总工会位于市城区一办事处大楼,经过重新改造及装修后,进行分割销售。
现106个单元已经销售完毕,正处于办理产权阶段,预计总收入3200万元,可能仅入账1400万元。
销售收入可能分别存放于公司个人股东郑某或出纳个人户头,销售的真实协议存放在该公司出纳住处。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A公司是1997年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简某,注册资金20万元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自购物业的经营管理业务。
该公司注册的目的是购置旧房产,进行简易改建装修后出售。
公司原法代表简某为台湾籍人,2005年加入新股东郑某,为英籍华人。
公司销售业务主要由郑某负责,具体销售业务为股东郑某的一位亲信张某负责。
公司在二手房售房交易中,为购房客户代办产权过户手续。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接到举报后,稽查局首先对二手房交易情况和被举报单位A公司进行了初步调查。
该公司成立以后,只经营了一项业务:1999年从某市总工会办事处买下一小栋旧的综合楼进行修理改造,将房屋由原来的商业、住宅、办公用综合楼改造为商业(一楼)及住宅(一楼以上)用途,分割为106个单元,在市场以二手房销售方式销售。
二手房交易基本上属个人与个人的房产交易,为加强对此类零星税源的征收管理,市地税局委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征收,并将税款是否缴纳作为能否办理产权证的前置条件。
纳税人可自行向地税机关申报,也可向设于房地产管理局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征收点申报。
企业偷税漏税案例
企业偷税漏税案例
企业偷税漏税是指企业在税收申报和缴纳过程中,通过违法手段逃避税收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对企业自身也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企业偷税漏税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虚假发票骗取税款。
某公司为了逃避纳税,通过购买虚假的发票来骗取税款。
他们与一些不法分子
合谋,通过虚构交易、虚假报销等手段,将公司的实际利润和交易额大大减少,从而减少应纳税款。
这种偷税漏税手段不仅违法,也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处,将面临重罚甚至刑事责任。
案例二,偷税漏税导致诉讼风险。
某企业为了规避税收,将部分利润转移至海外避税天堂。
虽然在短期内可以减
少纳税额,但却引发了跨国税收纠纷,最终导致了长时间的诉讼纠纷和高昂的诉讼费用。
同时,由于企业的不良税收行为,还可能面临被列入税务部门的黑名单,影响企业的信誉和经营。
案例三,偷税漏税引发财务风险。
某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故意隐瞒了部分收入和资产,导致了企业财务报表的不
真实。
这种偷税漏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财务风险。
一旦企业被查处,将面临高额的罚款和损失,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综上所述,企业偷税漏税不仅违法,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严重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企业应当增强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法,诚信纳税,建立健全的内部税收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合规风险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一家守法诚信的企业。
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
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第一篇: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 2009-8-24 9:38【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某税务检查组去A房地产开发公司例行检查2008年度的汇算清缴,由于房地产企业按照预收账款不仅要计缴营业税,而且还要预缴企业所得税,所以,预收账款核算的准确性和计缴税额的正确性自然成为检查的重点。
检查组王组长刚调到稽查局不久,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虽不甚了解,但很虚心、很认真。
A公司财务部施经理是位经验丰富的老会计,在检查到按照预收账款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时,施经理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计算底稿。
主要过程是:一、核实并确定2008年末的预收账款余额;二、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的规定确定预计计税毛利率为10%;三、按照预收账款年末余额和10%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当年度预计计税毛利额;四、将计算的计税毛利额扣除相关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五、计算年末预收账款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减除当年度前三个季度按预收账款预缴的所得税)。
为了避免差错,王组长对照“[2009]31号”文一步一步地核对施经理提供的计算过程,并对第三点、第四点和第五点提出了疑问,但施经理立马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国税发[2006]31号”文,王组长看后立马表示该文已废止,施经理解释说:该文虽已废止,但“[2009]31号”文未能明确的内容可以借鉴“[2006]31号”文的规定,如“[2006]31号”文第一条就明确规定:“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2009]31号”文对税金扣除问题就未能明确。
另外,对是否按照“[2009]31号”文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调整此前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该文也未能明确,因此,税务机关不能随便作出不利于纳税人的解释。
施经理的解释似乎很有道理,王组长一时无法判断,但好在经验丰富,没有立马认可,而是对施经理说,待检查组集体讨论后再定夺。
“虚列支出”类稽查案例
(一)列支交通差旅费被认定为与经营无关支出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已经结案,依照《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特将该企业的有关税务处理情况(杭国税一稽罚〔2012〕97号决定书)公告如下:该公司于2003年12月至2012年4月期间,在成本费用科目“管理费用/其他费用/差旅费”和“管理费用/其他费用/交通费”中列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支出合计金额1,648,432.74元,其中:2003年度32,800元,2004年度49,080元,2005年度178,686.35元,2006年度184,641.60元,2007年度212,434.51元,2008年度326,220.28元,2009年度239,149元,2010年度144,764元,2011年度155,498元,2012年1月至4月年度125,15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款的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464,719.5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少缴企业所得税处以50%的罚款216,714.92元。
(二)少计工资虚增其他支出承德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当地一私营企业从工资薪金上做手脚偷逃税款,该企业的职工工资由固定工资再加上按比例提取的多项奖励工资组成,每个职工的工资每个月都在1500元以上,企业主管人员甚至高达万元,但账面上却没有体现出来。
稽查人员根据群众举报进行了调查,在对该企业职工和部分退休职工进行询问和了解后,初步取得了一些月份工资发放的数字资料。
稽查人员将了解到的这些材料与账上的工资表一一比较后发现,被询问的每个职工所说的工资数额都与明细表上注明的金额大相径庭。
办案人员据此推断,企业的工资表肯定存在问题。
而且,企业的工资表一定还有一份,那就是不能公开的真正工资底账。
经过与公安人员联合突击检查,办案人员终于从企业会计那里取得了该企业1-4月实发工资的底账。
财税实务预收款稽查案例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预收款稽查案例
近日,深圳市地税局第五稽查局在对某建安企业实施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将预收的工程款以各种往来款名义入账逃避缴纳税款。
该局依法追补了该建安企业少缴纳的税款并处相应罚款、加收滞纳金,3项合计118万元。
记者了解得知,该建安企业主要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施工业务,由于其检查年度的纳税金额与往年相比锐减50%,且明显与该企业在建设局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情况不符,因此,稽查人员认为,该企业存在未足额申报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的嫌疑。
稽查人员在逐一审核了该企业全部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资金往来、代开发票及纳税情况后,发现其与关联方某房地产企业之间的业务及银行资金往来出现异常。
经核实,该企业未按照会计规定在账面及时、如实地反映承建该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应记的预收账款,而是以“其他应收款”名义挂账收取工程款1800多万元,以“应收账款”名义挂账收取工程款300多万元,均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建筑业营业税金及附加。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建安企业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在收到预收款时及时申报缴纳营业税。
同时,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该企业以往来款名义挂账处理预收账款,企图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岂料最终还是没有逃过稽查人员的火眼金睛。
偷税漏税案例
偷税漏税案例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过程中故意隐瞒应纳税款或者虚报减免税款,以逃避税务监管和缴纳税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关于偷税漏税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案例一,某公司偷税漏税。
某公司在纳税申报过程中,为了减少应纳税款,采取了虚报成本、隐瞒收入等手段。
经税务部门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额偷税漏税行为,涉及税款数额巨大。
最终,该公司被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一案例表明,企业偷税漏税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损害了自身的声誉和发展前景。
案例二,个体户虚报减免税款。
某个体户在纳税申报中,采取了虚报减免税款的手段,以减少应纳税款的目的。
然而,税务部门通过核查发现,该个体户的减免税款存在虚假情况,涉嫌偷税漏税行为。
最终,该个体户被追缴税款,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们,个体户也不能以为偷税漏税行为不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应该自觉遵守税法,诚信纳税。
案例三,跨境偷税漏税行为。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企业为了逃避跨境税收监管,采取了偷税漏税的手段。
他们可能通过虚报出口商品的数量、隐瞒进口商品的价值等方式,以减少应纳税款。
然而,跨境偷税漏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扰乱了国际贸易秩序。
因此,各国税务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境偷税漏税行为,维护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
以上案例表明,偷税漏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对个人和企业都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每个纳税人都应自觉遵守税法,诚信纳税,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偷税漏税行为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一种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
我们应该增强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稽查案例
拆迁补偿款 2300万元 (可能存在问题)
甲供材料成本 1.237亿元 (虚增成本高危环节)
建安费 7731万 (发票当地开具)
地税机关 协查建安发票 (确定了多列成本)
CTAISX系统 发票流向查询 (确定了多列成本)
拆迁办协查 “拆迁补偿协议” (确定伪造补偿协议)
是否假票金额均要调减销售成本?
*
*
(4)拆迁办协查查出假拆迁协议
该企业开发成本中共列支拆迁补偿费2300万元,检查人员核查拆迁补偿协议时,发现有多份拆迁协议签字,笔迹似乎一致。带着这些疑问,检查人员来到了拆迁管理办公室。查实了该企业伪造拆迁协议25份,经过分摊计算,都市花园一期涉及虚列开发成本701.11万元。
1
财务费用分析
2
业务招待费分析
3
*
可能存在 虚增成本 或者少计 收入问题
1.申报表比率分析(完工项目)
缴纳所得税款47.57万元
所得税贡献率为0.13%<3%
毛利率为7%<20%
收入 32685.13 万元
*
2.财务费用分析
该企业2004、2005年利息支出在财务费用中列支1164.68万元,检查人员分析,如此大数额的利息支出,很可能是企业为开发项目而借入的抵押贷款利息。而该企业销售收入为零,证明2006年以前所有楼盘均未完工。根据总局税收政策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因此,该企业存在税前多列财务费用的嫌疑,需要在检查中进一步核实取证。
*
房地产开发企业 少列收入虚增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案
骗房税的案例
骗房税的案例在二手房买卖中,房产中介工作人员以代缴营业税或能够办理营业税打折为借口,收受交易双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应缴税款,不去税务部门缴纳税款,伪造或利用伪造的“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办理过户手续,骗取税款。
这些人是如何伪造税单的?他们是如何疏通有关环节?违法所得钱款又是如何分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周某详细供述了她是如何一步步滑入犯罪泥沼的。
“夏某和我以前开的加盟店经理赵某某,是我整个犯罪过程中比较关键的人。
”在对公安机关的供述中,被告人周某开门见山。
“2005年6月的一天,我去夏某家玩,她拿出两张单子,分别是已使用过的完税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她说这个东西好做,我们也可以做。
现在过户不要完税发票,只要通知单就行。
我当时没答应。
”“过了两三天,她又打电话催我。
后来,我们商量好,她来做空白单子和刻章,我负责找客户接单子。
”“过了一个月,夏说假单子已经搞好了。
我拿到她制的单子和一张真的完税通知单。
发现她给的单子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假的,而她却说‘没事,又没人注意,不就是我看看嘛’。
”“第二天,我就给赵某某说,‘我有熟人,过户时实际缴纳的金额比通知单上的应缴税款低,但是没有发票,你看看有没有这种客户’。
”“7月份一天,赵给我说有一单不要发票的业务了,我就把该房屋的相关信息告诉了夏。
然后再按照我们约定好的暗号:房屋中介人员去过户时,对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说,我没来得及去交税,税单待会儿补给你。
”“听到这些话,再和房屋的相关信息对比,夏就明白那是我们的业务了。
随后她就按照房屋信息伪造完税通知单,第二天再把通知单悄悄塞到过户材料里。
”“后来我把那笔业务赚的七千块拿给她,她给了我一半,我们五五分成。
以后的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这么操作的。
”“2005年7月底的一天,夏给我说,方某和她是同事,两人关系很好,下一次可以接有关房屋产权的业务来办理。
”“几天后,我和赵找到方某,并说是夏的朋友,过户时单子随后再补给她。
”“随后我再找夏拿假的完税通知单,并在里面塞了800块现金,让赵送给了方。
会计法律行政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会计信息质量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了逃避税收、骗取贷款等目的,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违法行为。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本文将以某企业虚开发票案为例,分析会计法律行政责任。
二、案例简介某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货物销售业务。
自成立以来,该企业一直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业务往来。
然而,从2010年开始,该企业为了逃避税收,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企图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1)虚开发票该企业通过虚构业务,将发票开具给实际不存在或业务内容与实际不符的第三方,从而虚增企业收入。
具体表现为:开具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虚增销售额;开具发票数量与实际销售数量不符,虚增销售数量;开具发票时间与实际销售时间不符,虚增销售收入。
(2)隐瞒收入该企业将部分销售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而非主营业务收入,从而隐瞒实际收入,逃避税收。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税收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某企业虚开发票、隐瞒收入,逃避税款达数百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作出如下处罚:(1)追缴企业逃避的税款及滞纳金;(2)处逃避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罚款;(3)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 会计法律行政责任(1)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企业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会计人员作为企业会计,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负有审核、监督职责。
公司名下房产虚假过户避税案例
公司名下房产虚假过户避税案例
近年来,出于规避限购、避税等各种动机,通过虚假诉讼过户房产等事件屡有发生。
记者昨日从xx市检察院获悉,xx检察机关在查办此类案件中,发现部分案件背后竟存在着一条惊人的黑色利益链条,而律师、房产中介、产权登记人员、法官等竟勾结其中。
近年来,出于规避限购、避税等各种动机,通过虚假诉讼过户房产等事件屡有发生。
记者昨日从xx市检察院获悉,xx检察机关在查办此类案件中,发现部分案件背后竟存在着一条惊人的黑色利益链条,而律师、房产中介、产权登记人员、法官等竟勾结其中。
sf 20xx年x月,xx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任某、李某、房产中介人员周某被xx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后,x月,律师于某也被xx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近日市检察院已对于某决定逮捕。
而案中涉及的梅州市平远县法院两名工作人员,也已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sf
据检方介绍,20xx年x月,房产中介人员周某找到在xx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的任某,让其帮忙将一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厂房从股份公司名下过户到尤某个人的名下。
根据相关规定,该厂房的过户应当通过挂牌拍卖或者法院诉讼执行拍卖的方式实现,但因通过挂牌拍卖方式或者在法院诉讼执行拍卖进行房产过户,均无法确保该厂房能够过户到尤某名下,所以周某找到原xx市产权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任某,让其想想办法利用虚假诉讼以“调解”的方式达到强制过
户的目的。
不久后,房产中介人员周某又找到任某,让任某再次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将另一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厂房从股份公司名下过户到吴姓四兄弟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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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案件点评:本案中,检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稽查未果后,采用多种方法核实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取得了重大案件进展,查实了企业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违法事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7年6月,市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房地产公司2006年销售给甲公司价值5444.23万元的商铺未入账申报缴纳相关税金。
(二)企业基本情况
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同年,在相关部门的公证监督下,以公开竟买方式整体购入某国际广场项目,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销售,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
该公司开发的某国际广场总占地面积25927平方米(约39亩),项目的规划定位为商业综合体,其功能包括商业、办公、餐饮、旅馆服务等,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分为A、B、C、D四个区,其中ABC区已于2006年1月完工,A区可售面积10853.54平方米,已售2663.38平方米,B区可售面积35383.23平方米,已售16841.69平方米,C区可售面积22161.66平方米,已售9793.35平方米,小计可售面积68398.43平方米,已售29298.42平方米;D区正在建设中,预计可售面积41094.86平方米;合计可售面积109493.29平方米,已售29298.42平方米。
该公司申报2003年7-12月无销售收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42.85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94万元,调整后2003年亏损额为16.91万元。
该企业申报2004年度实现租赁收入10.38万元,其他收入2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153.41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9.74万元,调整后2004年亏损额为103.67万元。
2005年实现其他收入14.59万元,预售收入预计利润750.71万元,经纳税调整后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39.34万元,弥补2003年亏损16.91万元及2004年亏损103.67万元后,2005年实际申报应纳税企业所得额为18.76万元,已交企业所得税6.19万元。
2006年实现收入15816.48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2.83万元后,2006年企业实际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954.08万元。
该企业申报200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954.08万元,已交企业所得税1954.08万元。
二、检查方法与检查过程
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业蓬勃发展,环节较多,相关税收政策复杂。
为了查深查透房地产行业涉税问题,检查组在查前分析行业特点,详细了解房地产行业的经营运作方式,对项目的取得环节、设计施工环节、销售环节、劳务结算、资金结算方式等进行广泛的调查了解,结合该行业的经营方式和举报信的线索,分析可能存在的税收管理漏洞,拟订了检查重点,制订了检查预案。
为防止打草惊蛇,检查组决定根据举报线索按照法定程序,先到购房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以固定证据。
在甲公司财务人员的配合下,检查组很顺利的取得了某房地产公司的售房合同和甲公司的付房款凭据,并依法对甲公司的法人代表制作了询问笔录,确认了甲公司于2006年10月从某房地产公司购得价值5444.23万元的商铺。
在外围调查取得证据后,检查组于2007年9月1日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正式对某房地产公司进行检查,为了减少干扰,检查组将某房地产公司2005年、2006年的账簿及凭证以及相关会计资料一并调到市国税稽查局进行检查。
该房地产公司使用的是金碟K3财务软件。
检查组首先将外调的资料与该公司的账面记录核对比较,结果是该公司于2006年11月所售给甲公司的商铺款5444.23万元全额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并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至此举报的唯一线索断了。
但是,检查组并没有气馁,没有单纯的就账查账,而是采取立体检查法即:将房产网与销售明细账核对,售楼部的销售合同与销售明细账核对。
在核对中发现其中有一套B座1层113号的商铺已备案,而该公司的销售明细账没有反映,询问有关人员均说才到公司上班(包括总经理),以前情况不清楚。
检查人员分析:既然商品房销售合同已备案,那么款项应该全付或付了首付,既付了款,有可能挂在往来账上,于是重点查往来明细账。
果然,在“其他应付款”中发现了一笔可疑资金。
为了确认检查人员的推测,经局领导同意,按照法定程序检查组到该笔资金的来源方乙公司进行调查,很快证实,乙公司于2006年11月于该房地产公司签定了B座1层113号的商铺424.8平方米售房合同并于次月全额付清房款135.94万元。
取证至此后,该房地产公司对采取收入不申报纳税而偷税的行为供认不讳。
在对该公司2005年费用账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50万元诉讼费(含追溯到04年15万元),后付套印山西省地税局监制章的收据。
询问相关人员说:收据上都有你们税务局的监制章,肯定是合法有效凭据。
为了证实此收据是否时合法凭据,检查人员在因特网上查实山西省确有此收据后又向山西省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咨询,答复是此收据只能作为单位内部使用,不是合法有效凭据。
故而,检查组确认该公司以第三方收据列支诉讼费50万元。
两年期间,该房地产公司采取收入挂“其他应付款”不转“销售收入”144.29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多列工资及三项费用19.88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无合法凭据费用58.35万元,预估“开发成本”3255.17万元、以收据在“开发成本/筹资成本”科目列支应付利息145.48万元,无发票列支“开发成本”391.18万元等手段少计应税所得额2526.03万元(多计的开发成本在已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分摊),应补企业所得税833.59万元。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
检查组根据项目化稽查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仔细翻阅该房地产公司相关凭证,审核分项目成本明细账,逐项审查其完工成本和未完工成本,期间费用和成本、开发产品建造成本和销售成本的归集划分,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2005年度
1.2005年5月回收拆除的卷帘门款3.16万元挂“其他应付款”未计收入。
2.2004年9月、2005年1月以第三方收据在“管理费用-诉讼费列支费50万元。
3.2005年1-12月”管理费用-房租“无合法凭证列支8.35万元。
4.2005年1-12月”管理费用“实际列支工资10
5.68万元,准予列支34.56万元,企业已作纳税调整51.4万元,少调整19.72万元;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三项费用,实列15.25万元,应列5.35万元,企业已作纳税调整9.72万元,少调整1720.8元;另:2004年应上缴工会经费7507.31元、2005年应上缴工会经费1.75万元未进行税前扣除。
2006年度
5.2006年1-12月”管理费用-房租“无合法凭证列支5.64万元。
6.2006年营业外支出列支直接捐款15000元,列支罚款2.35万元。
7.2006年11月销售房屋给乙公司,建筑面积424.8平方米,价值135.94万元,挂”其他应付
款“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二)
计收入,未申报纳税。
8.2003年-2004年应弥补亏损已在2005年全部弥补,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