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前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预防对策
浅谈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浅谈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近年来,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现象屡见不鲜。
这些职务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财产利益,而且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预防这种现象的发生,下面将就浅谈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国有企业人员必须在入职的时候接受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将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职务犯罪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应当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有效的解决,不能轻信个人私利的诱惑,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所以,在加强法制教育基础上,必须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避免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二、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应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内部监控、内部信息披露等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不断进行实地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企业还应当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和秘密保护管理,避免和防范内部交易和股权资产被侵害。
三、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财务决策能力,确保财务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必须建立财务报告透明制度和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方面的问题。
四、加强对重要岗位的训练和考核企业应当加强对重要岗位的训练和考核,确保企业重要岗位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同样,企业应当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控和考核,通过实施财务审计、管理考核等制度,及时发现任职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的行为。
综上,防止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需要从多个层面上开展工作,加强对企业内部、人员、资产的管控和监督,建立全面的预防体系和机制,才能有效防范职务犯罪,确保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利益。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使其充分认识到职务犯罪的严重性,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包括权力制约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确保公务员依法办事。
3. 加大惩治力度:对于职务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提高职务犯罪的成本,从而震慑潜在的犯罪行为。
4. 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的审计监督,确保公共权力的合法、合规、高效运行。
5.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
6.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行为,从而有效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
7. 加强国际合作:针对跨国职务犯罪,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跨国职务犯罪行为。
通过以上对策,可以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保
障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职务犯罪是指利用担任职务的权力和地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务职责,以获得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治对策。
首先,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之一是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进行规制不严、制度设计不完善,或是制定者在考量不周全、无法预见各种情况时,职务犯罪容易出现漏洞。
因此,应该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完善,为职务犯罪提供更加严谨的法律基础。
其次,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还包括经济利益驱动和腐败现象存在。
一些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权,通过索贿受贿、贪污侵占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同时,腐败现象也为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一些公职人员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这为他们进行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
此外,职务犯罪的产生也与职务人员的素质和道德观念有关。
一些职务人员道德底线低,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对法律法规不重视,容易贪图利益,产生职务犯罪行为。
因此,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是防止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防治职务犯罪,我们应采取一系列对策。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格规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监督和查处,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加强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广泛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此外,要加强对职务人员的考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职务人员,确保他们正确履行职责。
另外,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政府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反腐措施,并加强对公共资源和职务权力的监督。
同时,要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腐败现象,为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更少的机会。
职务犯罪的成因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职务犯罪的成因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职务犯罪的成因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2007-12-12 19:35:18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职务犯罪的成因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职务犯罪的成因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2)职务犯罪的成因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2003年12月至2004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032件,结案1606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831人。
其中县(处)级干部5916人,厅(局)级干部415人,省(部)级干部15人。
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4775人,占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总数的2.9%。
由此可见,职务犯罪行为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形势之严峻,问题之严重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把惩治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侦破了一批职务高、数额大、影响大的大案要案,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等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振奋了党心民心。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2004年11月3日在中央党校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时强调,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注重有效预防腐败,从源头上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所谓职务犯罪,就是在行使国家和法律所赋予的公共权力过程中,为了个人和部分小团体(集团)的利益,不正确的行使权力,侵犯了国家和其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触犯了刑律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他们的犯罪是因为对公共权力的性质和功能的歪曲和异化。
可以说,无权力,则无职务犯罪;无权力的异化和滥用,则无职务犯罪。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在整个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比较突出的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等。
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
总体来讲职务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位高权重,贪污受贿位高权重,贪污受贿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建议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建议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十个对策建议:1. 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制度:企业或组织应建立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职务权限和责任,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2. 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观念: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意识,加强他们对职务犯罪的认知和警惕性。
3. 加强对员工的背景调查和审查:在招聘和任用员工时,要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和审查,确保员工没有不良记录和不端行为。
4. 建立举报机制: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及时举报职务犯罪行为,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5. 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建立独立的内部监督和审计机构,对企业或组织的财务、人事、采购等关键领域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控和控制:对拥有重要权力和决策权限的岗位,加强监控和控制,确保其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7. 提高信息安全防范能力:加强企业或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职务犯罪分子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非法活动。
8. 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与外部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协议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其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监督。
9. 鼓励员工参与反腐倡廉活动:通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宣传活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的行动中,共同维护企业或组织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10. 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教育,使他们了解职务犯罪的法律后果,提高他们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避免触犯法律的行为。
通过以上十个对策建议,我们可以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保障企业或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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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和预防对策职务犯罪作为一种腐败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存在的根源是非常复杂、多种多样的。
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有体制本身的原因,也有体制以外的原因;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
下面,着重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进行一下分析探讨。
(一)客观原因1、利益的驱动。
改革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基础上的利益的重新调整,它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社会生产力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社会财富获得了长足的提高。
于是,在社会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背景下,在不抗拒的利益诱惑和利益冲突面前,一小部分有权人便利用手中的公权为自己、自己的家庭和自己身边的小集团谋取私利。
2、体制的缺陷。
改革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进行,它不能也不可能在极短的时期内一下子将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的弊端消除干净。
原来在浓浓的阶级斗争气氛下对整个社会的利益诱惑的抑制机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新换代殆尽;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权力的绝对化现象和特殊历史条件下家长制的复活现象,大大地抑制了社会对权力者的监督功能,从而给权力腐败创造了可乘之机,剧变的社会使原有的秩序规则失灵,而新的社会秩序却没能及时建立起来,这就是说,体制上的这种弊端和缺陷给腐败的泛滥创造了最好的机遇,权力腐败就是在这种体制缺陷中迅猛地发展、泛滥起来。
3、惩罚的失当。
惩罚是遏制腐败行为最重要的手段。
而且,对于某种流行的恶行,惩罚一定要及时,将其扼杀于起始阶段。
然而,始发于上世纪80年代的腐败并没有得到有力的遏制。
一是对反腐败的意义讲得很透、很深,但未真正地付诸于行动上;二是存在刑不上大夫,官官相护等打击不力的现象;三是以运动式的方式来反腐败,紧一阵松一阵。
各种腐败活动因低风险,高收益而日益活跃。
4、对策的乏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是被逼出来的,整个社会缺乏思想上的、心理上的、组织上的准备,对突然发生的包括腐败在内的社会问题,我们社会并没有经历过,缺乏积极的、应变的准备。
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职务犯罪是一种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从而获得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极大的损失。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职务人员的选拔和培训。
选派具有高素质、高思想政治素养的人员,开展专业化和系统化的培训,使其增强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2.建立职责明确、权责对等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职务人员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监察、审计监管、司法监督等职务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内部监督等制度,防止利益输送。
3.加大惩治力度。
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规范职务犯罪的司法解释,完善职务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公正司法。
4.强化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
加大对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引导,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综上可以看出,预防职务犯罪需要重视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同时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惩不贷,加强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
试论职务犯罪的原因和预防对策
近年来,职务犯罪日益突出,由于其危害大,对国家机关的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造成重大损失,因而也是各国政府预防和惩治的重点。
在当前我国的政治体制下,腐败现象最极端的表现就是职务犯罪,因此,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是惩治腐败的主要途径之一。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笔者就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科学的职务犯罪的概念,是研究职务犯罪及其防范打击的前提和基础。
在何谓职务犯罪这一最基本的问题上,还存在不少争议。
下面是三种有代表性的定义: 1.职务犯罪是指具备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触犯刑律应受刑罚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1] 2.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或视同公职人员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滥用职权,不尽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并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2] 3.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或者放弃职责、玩忽职守而危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及其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 上述三种定义在客观方面的表述基本是一致的,都强调了职务犯罪的职务关联性特点,它们之间的主要分歧在于犯罪主体的界定上。
相对而言,笔者赞同第三种定义对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
“国家公职人员”一词内涵相对明确,而且是多数国家通用的一个称谓。
但它将犯罪客观方面限定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却是值得商榷的。
刑法上的重大损失都是针对犯罪行为已经造成的实际后果而言的,而现行刑法并未将造成实际严重后果规定为所有职务犯罪的共同要件。
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严重,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为此,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加强教育和培训
企业要加强职工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
同时,还要对职工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岗位培训,使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
实行严格的人员选拔制度,对所有招聘的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核。
并加强对职工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违反企业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给予惩罚。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企业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和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数据的备份和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同时,还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
四、建立监督机制
企业要建立监督机制,对涉及资金、财务、采购等重要领域进行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同时,还要建立各种举报渠道,鼓励员工主动举报职务犯罪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
企业要积极与司法机关合作,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
与司法机关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和提供证据,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打击职务犯罪。
综上所述,预防职务犯罪需要企业从教育培训、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与司法机关的合作等多个方面入手,并不断加强和完善,才能更好地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保护企业和社会的利益。
试论当前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是社会存在腐败现象中最突出的表现形式,是党和国家的一大毒瘤,是人民的公害,它严重侵害党和政府的健康肌体,毒化了社会的廉洁风气,破坏党群关系,阻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进程,不惩治和预防犯罪,就会葬送我们国家和祖国大业。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也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的执政地位就有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这体现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深远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检察机关,在高度重视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要切实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来抓,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把职务犯罪的发案率降到最低程度。
本文就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规律,对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作一些探索。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1)传统性的家庭贫困。
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当手中掌握的权力用到工作的时候,由于缺乏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一夜想成暴发户,就在自己岗位上产生了不应有的错位,最终成了经济犯罪罪人。
在我国众多的思想家、政治家都指出,贫困与社会混乱和行为越轨有直接的关系。
从古至今,侵财类犯罪即经济犯罪,都是社会上第一大类犯罪,贫困和财产型犯罪有密切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国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也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那么,作为经济犯罪原因之一的贫困问题将得到克服;(2)封建特权思想和过分膨胀的私欲根源。
有些国家公职人员在特权思想的影响下,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国家人民赋予的权力,大幅度扭曲和变更权力的性质。
他们自己认为“有权就是真理”、“有权就有一切”因此高高在上,为所欲为。
这些人为了吃喝玩乐,为了满足个人膨胀的私欲,不惜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各种职务犯罪活动。
(3)市场经济价值观诱发拜金主义思想。
改革开放发展社会经济,不仅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在更深层次上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人们逐渐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值观念。
但是在人们思想观念转变的同时,有极少数的国家公职人员产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的思想。
论职务犯罪成因及预防
论职务犯罪成因及预防前言作为腐败的高级或者极端形式的职务犯罪,已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极大地损害着社会正义,破坏着经济发展,腐蚀着政治清明。
廉洁的政府,正直的官员,高效的管理,无腐败的繁荣,已越来越为各国政府和人们共同追求和奋斗的目标;采取有效的战略和对策来控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越来越成为明智的政府执政治国的重要内容和有识之士关注的重要课题。
本文立足于当前实际,在认真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基础之上,对预防职务犯罪作浅略的思考,以请教于同仁。
[1]目录前言 (1)一、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二、职务犯罪的概念和构成········································(一)职务犯罪的概念···········································(二)职务犯罪的构成···········································三、职务犯罪的原因··············································(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是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二)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的消极因素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三)体制改革中新旧体制间的矛盾是当前职务犯罪严重的主要原因(四)封建特权思想和传统文化的影响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历史原因四、职务犯罪的预防··············································(一)、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律分析··································(二)、解决预防职务犯罪现存问题的对策总结实行依法预防,改革创新体制机构·························································五、结束语·····················································参考文献·······················································一、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职务犯罪的危害性,首先是经济方面的危害性。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那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职务犯罪的预防怎么做下面就由告诉大家吧!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一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1从立法方面看,一是在处罚职务犯罪类的刑法规定中,有的部分过于抽象、笼统,容易在主体及一些法理认识方面产生分歧,从而影响对职务犯罪的认定和打击。
二是在确定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性和职责范围方面规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确定,造成“职”的范围缺乏理论依据,难究其责。
三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履行的监督规章,虽然在近几年有了一些发展,但尚需进一步完善。
2在民主建设方面,由于历史和现实中的种种原因,我国的民主化建设进程遭遇着较多的困难,无视民主、压制民主、甚至破坏民主的现象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观念淡薄,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一言堂”,听不进一点不同的意见,目无法纪,利用职权任意行事,如此作为,难免会产生一些危害经济与法制建设、损害人民公众利益的结果,滋生专权型职务犯罪,一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权力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骄横跋扈,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
3在执法方面,一是某些检察人员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于受办案人素质、犯罪人各有特异的身份、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完全保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罪必究,从而使一些人怀有侥幸心理,涉足犯罪。
二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在少数情况下,会出现以罚代刑现象,特别是对一些领导干部,有时为了顾及政府形象、社会影响等,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责任,且形成比照处理的惯例,削弱了惩治犯罪的特殊预防作用。
三是某些司法制度不够健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导致法律、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减弱了法律、制度的约束力,予职务犯罪以滋生的土壤。
4从监督制约机制方面看,上级部门的监管不力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由于一些地方片面强调发展经济,经济的好坏成为衡量领导政绩的首要因素。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职务犯罪是官员腐败的极端表现,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无非就是金钱的诱惑。
下面店铺给大家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希望能帮到大家。
职务犯罪的原因政治素质低、精神文化空虚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数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的政治学习和提高,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
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思想,动摇了理想信念。
在精神文化方面,权力腐败助长腐朽没落思想,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滋生对执政党的政府的离心离德倾向。
权力过于集中、缺少监督和制约[4]权力过分集中是我国党政领导体制中传统的弊端。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主要弊端之一是权力过分集中,过分集中往往把党的领导变为个人领导。
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
固然,腐败分子的堕落有其个人品质的原因,但是他们的腐败活动既然发生于体制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检讨制度环境存在的内在的疏漏。
无疑,正是过分集权的体制为某些掌权的人提供了自由用公的可能。
过大的权力膨胀了他们的个人意志。
而且,权力过分集中还使得纠正权力过错的代价大大提高。
1、权力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权力现象的一个客观规律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被滥用。
在失控和约束不力的情况下,个人的意志常常会由于没有压力和牵制而轻易地进入权力过程,从而使用权人形成不谨慎甚至是随意的精神状态。
由于缺乏制约机制作保障,权力行为的规范也往往流于形式,丧失应有的权威和严肃性,得不到真正的贯彻。
江泽民同志说,权力被滥用而又得不到制止,往往就会出现大问题。
我国腐败现象发生的现实直接地证明了这一点。
浅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是当前腐败现象的集中体现它严重地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党和政府的威信受到严重损害危及政权的稳固同其作斗争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历史任务。
本文以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提出粗浅意见。
一、职务犯罪的社会原因(一)政治原因1、权力过分集中,监督机制失衡。
作为权力之所有者的人民,与作为权力之行使者的国家公务人员之间出现了相对分离、造成了权力过于集中但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衡机制的状况。
另外,加之新旧体制交替时期的各种弊端,市场经济负效应的影响等消极因素,很容易使某些素质不高的国家公务人员或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其职权、或者不尽其职责,实施职务犯罪。
2、严重的官僚主义。
国家机关臃肿庞大,权力过分集中,必然造成严重的官僚主义,从而导致职务犯罪的日益增多。
例如,玩忽职守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渎职型的职务犯罪,便是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所直接导致的恶果;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贪利型的职务犯罪,也正是行为人钻了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的空子,在其“委派”、“信任”、“重用”的掩护下所实施的行为。
(二)经济原因1、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共同发展的体制,其中的消极因素成为了产生职务犯罪的温床,例如,某些有钱无权的私有者为了获取暴利,往往“以钱开道”,用重金贿赂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司法、物资等部门的国家公务人员使某些意志薄弱者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导致索贿、受贿等贪利型的职务犯罪。
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决定了社会财富的多种分配方式,即以按劳分配为主,辅之以按资分配、按股分红、风险收入和其他非劳动收入,人们的经济收入差距由此迅速拉开,一部分人确实先富裕了起来。
这些,易使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心理失衡,进而在一定条件下去实施其贪利型的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的动 机 是 复 杂 的 ,绝 大 多 数是 为 了执 政 为 民 ,全 心 全 意为 人 民服 务 ,但 也 有 少 数 领 导干 部 心怀 鬼 胎 ,有 的 为 了 当官 发 财 ,有 的为 了 收 回 自 己 在 政 治 前 途 上 的 投 资 等 等 。 这 些 领 导 干 部 有 了不 良 的 动 机 , 一旦 条 件 成 熟就 会 伸 手 去捞 ,腐 败 、 堕落 。二 是 侥 幸 的心 理 。 笔者 在 办 案 实 践 中发 现 很 多职 务 犯 罪 的 领 导干 部 都 存在 侥 幸 心 理 , 少 数 领 导 干 部 盲 目 “自 信 ” , 总 是 抱 着 自 己 的 犯 罪 行 为 不 会 被 发 现 的 心理 ,甚 至在 同单 位相 关 人 员被 查 处 的 同时 仍 大 肆敛 财 、 贪 污腐 败 。 目前确 实 存 在 贪污 腐 败 问题 发 现难 、查 处 少 、 处 罚 轻 的 现 象 , 被 查 出 的 某 些 触 目惊 心 的 大 案 要 案 , 实 际 上 已 经 存 在 多 年 , 却 迟迟 未 能 发现 ,结 果 愈 演 愈 烈 ,造 成 了严重 危 害 。有 些 部 门长 期 存 在 团 伙 性 腐 败 活 动 , 涉 案 人 数 很 多 也 迟 迟 未 能 发
现 。 这 势 必 影 响 案 件 的 查 处 效 果 , 以致 一些 案 件 没 有 被 及 时 查 处 ,反 而 强 化 了犯 罪 分 子 的侥 幸 心 理 , 诱使 潜 在 的 领 导干 部 蠢 蠢 欲 动 。三 是 失 落 、失 衡 的 心理 。一 些 领 导干 部 因 种 种 原 因 ,对 政
、
共 权 力 的大 量 存 在 , 能够 有 效 地 实施 社 会 管 理 , 推动 社 会 发 展 、 实 现 行 政 职 能 , 但 也 为 滋 生 腐 败 提 供 了 条 件 。 在 现 行 体 制 下 , 公 共 权 力 往 往 集 中 于 少 数 领 导 干 部 手 中 , 实 际 办 事 的 人 员 没 有 决 定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1. 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指的是在从事工作或担任职务期间,员工利用其职务的职权或资源进行非法行为,以获取个人利益或给他人带来损失的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可能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国有财产等。
2.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2.1 利益驱动职务犯罪往往源自个人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
许多职务犯罪行为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比如通过滥用职权获得财务利益、接受贿赂等。
由于部分员工在工资待遇、职位晋升等方面的不满,他们容易受到潜在收益的诱惑而从事职务犯罪。
2.2 职权不规范职务犯罪也与职权不规范有关。
一些组织在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职权划分不明确、职责交叉等问题,给员工提供了从事职务犯罪的机会。
缺乏对职权行使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职务犯罪的发生。
2.3 监管不足监管不足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因素之一。
监管机构在执法力度和监管效果方面存在不足,容易导致职务犯罪者逃脱惩罚。
一些员工对于监管机构的能力和决心存在误判,从而敢于冒险从事职务犯罪。
2.4 道德缺失道德缺失是职务犯罪产生的潜在原因之一。
一些员工在面对利益诱惑时,缺乏正确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容易被个人私利所驱使而从事职务犯罪行为。
缺乏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会增加职务犯罪的发生风险。
3.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以下是一些预防对策:3.1 健全内部控制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职权和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
同时,加强对内部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确保职权行使的规范和合法性。
3.2 强化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督能力和执行力度,提高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查处率,对职务犯罪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监管机构还应加强与企业和组织的合作,形成联合执法和监管的合力,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3 提高职业道德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员工正确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分析
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分析近年来,作为腐败的极端形式的职务犯罪,已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极大的损害社会正义,破坏着经济的发展,腐蚀着政治清明,各国对此都采取了大量的措施,我国政府对职务犯罪的防治工作更是将其列为重中之重。
从近年来的工作经验来看,检察机关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大致呈逐年上升趋势,且高级别的案件有所增加。
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政府对防治职务犯罪的的决心,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一个问题:职务犯罪现象仍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普遍存在,很多隐藏的职务犯罪分子没有被发现、查办,反腐败工作依然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本文旨在通过对职务犯罪的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原因找出预防之方法。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犯罪学认为:犯罪的原因是多元的。
职务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形式,其发生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的。
主要表现在:(一) 职务犯罪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而封建社会对官员的选拔制度是“跃龙门”式的科考制,在严格的等级制度约束下,由于对身份和地位的极度崇尚,多数人通过各种途径“跃龙门”,一旦获得一官半职,便利用所获得的特权进行各种“活动”。
权力、金钱居于社会的支配地位。
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从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进化的过程中只经历了短暂的资本主义发展,而对作为资本主义所具有、提倡的许多先进的内容却没有成熟的吸收。
可以说,这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不完全进化。
我国就是在这样一种意识形态的不完全进化的背景下迈进了社会主义的门槛。
因此,官僚主义的腐朽思想及钱、权这两个封建等级社会所极度崇尚的东西被现今社会的多数人所“继承”下来。
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则表现为对权力的崇拜和对金钱的贪婪,这种“利欲熏心”的官僚主义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公职人员目无法律,走向犯罪道路,从检察机关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具有严重的官僚主义思想。
(二) 体制弊端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论文摘要】职务犯罪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是当前腐败现象最严重最突出的表现。
本文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以期有效遏制职务犯罪。
【论文关键词】职务犯罪;原因;对策职务犯罪是引发当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以及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毒化社会风气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反腐斗争重点打击、惩治和预防的对象。
及时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是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重要前提。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一)权力的原因权力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讲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前置性条件。
公共权力的大量存在,能够有效地实施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发展、实现行政职能,但也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条件。
在现行体制下,公共权力往往集中于少数领导干部手中,实际办事的人员没有决定权,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上缺乏民主和监督,这就为少数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提供了可能。
另外,权力缺少有效的监督,在办案实践中,有一些机关部门,虽有权力监督机制,但对监督的实际效果过问很少,导致往往无法有效地进行权力监督。
实际表明,权力在没有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会产生利益,其实质就是数额巨大的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有着很强的诱惑力,这些利益和诱惑正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动力源泉。
(二)制度的原因我国现行体制下,行政管制和市场机制并存,体制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使权力运行失去必要的透明度及应有的监督制约。
各种制度之间的相互冲突,也形成了制度体系的混乱,大大减弱了制度对腐败活动的监控能力。
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不具备科学性。
有些制度设置的时候就不科学,一开始就是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建立起来的,基于这种制度基础之上产生的权力必然具有腐败的属性。
因为这个制度并非是用来为社会服务的,而是为了实现少数人的利益。
二是制度制约的缺失。
浅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 - -.浅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职务犯罪是具备职务犯罪特定主体身份的人违反职责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的危害社会的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第一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第二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依法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第三必须是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
由于职务犯罪具有主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行为与职务的关联性这两大特征,决定它产生的原因及社会危害性有别于其它刑事犯罪,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严重的腐败行为,它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社会性和现实性,因此,本文拟就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谈一点自己的一管之见。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一)根本原因——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膨胀这些观念在社会心理上形成了一种潜在的稳定的结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XX与法制建设的日益推进,人民要求权利义务平等,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管理的权利和人民对国家机关的XX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权,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
在改革开放和XX化进程和传统观念,道德水准发生冲突的过程中,少数国家工作人员陷入了迷惘,一切向钱看,白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潮开始滋生、漫廷。
出现了像成克杰、胡长清等之流的腐败分子,价值观、人生观严重扭曲,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玩忽职守的行为随之应运而生。
另一方面,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新的事物不断涌现,我们在与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经济、贸易、技术、文化交流的同时,资产阶级的剥削腐朽思想,也侵蚀了一些工作人员的机体,这些人错误地理解了市场经济的含义,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自由经济”,“有钱就有一切,花钱是一种气派”,“金钱万能”等错误意识,于是一些人不满足于现状,追求高消费,诱发了其私欲的膨胀,于是,以改革搞活经济为幌子,不惜牺牲国家和集体利益,中饱私襄,大肆从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职务犯罪活动,导致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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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也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的执政地位就有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这体现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深远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检察机关,在高度重视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要切实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来抓,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把职务犯罪的发案率降到最低程度。
本文就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规律,对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作一些探索。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1)传统性的家庭贫困。
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当手中掌握的权力用到工作的时候,由于缺乏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一夜想成暴发户,就在自己岗位上产生了不应有的错位,最终成了经济犯罪罪人。
在我国众多的思想家、政治家都指出,贫困与社会混乱和行为越轨有直接的关系。
从古至今,侵财类犯罪即经济犯罪,都是社会上第一大类犯罪,贫困和财产型犯罪有密切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国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也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那么,作为经济犯罪原因之一的贫困问题将得到克服;(2)封建特权思想和过分膨胀的私欲根源。
有些国家公职人员在特权思想的影响下,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国家人民赋予的权力,大幅度扭曲和变更权力的性质。
他们自己认为“有权就是真理”、“有权就有一切”因此高高在上,为所欲为。
这些人为了吃喝玩乐,为了满足个人膨胀的私欲,不惜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各种职务犯罪活动。
(3)市场经济价值观诱发拜金主义思想。
改革开放发展社会经济,不仅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在更深层次上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人们逐渐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值观念。
但是在人们思想观念转变的同时,有极少数的国家公职人员产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的思想。
他们极力鼓吹“金钱至上”,“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途,才有前途”,当这些人的头脑充满了拜金主义思想,并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产生强烈的金钱欲,就可以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大肆进行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等经济犯罪活动,其造成破坏性后果极为惊人。
陈希同、成克杰、胡长清等案件就是典型。
(4)体制缺陷,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一切经济活动都在严格的计划下进行,国家计划是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
改革开往20多年来,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并在迅速发展。
一方面,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尚未完全被打破,另一方面,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发育之中,两种体制之间的碰撞与矛盾难免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发生。
(5)体制不完善,管理职位缺乏监督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前发展,而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来讲进展缓慢。
这样,原有的政治体制改革中所积淀的种种弊端越来越充分地暴露出来,而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渗入新的弊端。
这些弊端,按照邓小平的话说:“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现在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在岗位上是凌驾于法律之上,无法对其有效监督。
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在市场经济负效应的影响下,容易导致素质不高的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手中的权力作为谋私的工具,产生腐败现象并导致职务犯罪。
如盐田港特大贪污贿赂集团案中,被判处10年徒刑的原董事长刘定同在案后预防跟踪有这样的忏悔:“我在单位从政以来,起初我一心一意把公司各项工作搞好管好,侍候好家庭和子女,当一个新时期的好丈夫。
以后随着我的权力巩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制度对我监督,自己感到捞钱很容易,再加上平时不学法,不懂法,最终导致自己犯了罪,走进监狱后,我才醒悟,才感到自己不是一个好丈夫,也不是一个好爸爸,我的家庭才出现这种悲惨的局面,我对不住组织和家庭”。
(6)钻法制建设不健全的空子。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有法制的规范和保障。
只有完善市场经济法制,使市场经济关系、经济运行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合理、有效、有序运行,职务犯罪才能有效防止发生。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不完善、政策不明确、制度不健全的空子,大肆进行职务犯罪。
如一些人公开宣扬:“法律允许的积极干,法律不明确的抓紧干,法律不允许的变通干”,等等。
从检察工作中传来的信息表明:许多经济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确确实实都寻找法律的空子。
如原深圳市沙头角副食品公司经理陈超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他为了私分152.45万元的公款,先后两次把私分公款的用意故意摆到公司领导会上讨论,对讨论意见如何,参加讨论的其余领导都分别按陈超事前打招呼的意思附议,最后陈超即视为集体讨论赞成私分公款。
案发后陈超把责任推到集体领导上,以逃避法律追究,致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7)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职务犯罪心理增强。
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影响行为人实施职务犯罪的主观因素之一。
有无法制观念或法制观念高低,将决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能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有较强法制观念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进行活动时,能时时处处以法律规范的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事;没有法制观念的人,往往由于不知法、不懂法而引起不守法的行为;而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责任感的人,则明知故犯,无视法律尊严,故意破坏法律所维护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肆无忌惮地进行各种职务违法犯罪活动。
二、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其产生的必然性,而它的衍生与其存在的社会形态、社会结构有密切的联系。
职务犯罪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由于犯罪的原因和条件的复杂性,决定了职务犯罪预防措施的多样性,需要多管齐下,打防并举,方能形成稳定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系统。
(一)调整和完善社会政策,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复杂的多因素、多变量的社会系统工程,与国家经济发展状况有密切关系,其效果归根到底取决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协调发展,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因此,必须对我国现阶段社会政策作如下的调整和完善。
1、完善富民政策从犯罪学研究角度看,贫穷是产生犯罪、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现阶段的富民政策是以承认差别为前提,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条件,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
这在整个经济改革和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别,发展水平不平衡以及个人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使一部分人存在着“相对被剥削感”,并由此引发不平衡、不安定的思想情绪。
这一社会心理在一定的条件下激化、扭曲已成为当前职务犯罪的诱因。
因此,完善富民政策,使人们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无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和刑事政策。
2、调整和完善分配政策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
即在收入分配中,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
这一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有利于激发国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从而减少职务犯罪的出现。
3、完善社会生活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政府为主体,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和实现社会公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社会统筹的方式,以不同形式向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救助、补贴福利。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刚刚起步,制度建设很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农村城镇还未捕开;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仍主要依附于所在企业和家庭;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困难,使用不够合理;社会救济对象和优抚对象标准偏低,管理体制不顺等。
为使社会保障制度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遏制经济犯罪发生,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国家公职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他们绝大多数都能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忠于职守,勤政为民。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人私欲膨胀,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进行各种各样的经济犯罪活动,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
1、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我国公职人员实施经济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利用职权进行犯罪。
因此,必须加强内部行政管理,通过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来约束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防止他们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2、建立和严格执行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
财产申报制度,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财产公开化,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即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依法必须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及其变化情况。
如发现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而不能说明其财产来源的,将受到法律追究。
现阶段我国尚未健全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
在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新刑法中,虽然已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但该条文因缺乏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登记制度等配套措施而难以执行。
为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秘密牟取非法利益而逃避法律制裁,加强廉政建设,有必要尽快制定《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财产申报制度的内容应包括:申报财产公职人员的范围、申报的内容、申报财产的管理机构和职能。
对主要领导人和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实行定期申报公布,就任和离任时都必须申报,如有发现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必须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健全和完善举报制度。
举报制度是党和国家依靠人民群众揭露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形式。
目前,举报已成为检察机关及其他机关发现案件线索的一个重要途径。
许多经济犯罪的重要案件,都是通过群众举报后侦破的。
公民举报作为国家机关的专门法律监督与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这是一个很有成效的创举。
(三)加强对权力的制衡,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历史经验和事实表明:不受制约的权力会形成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腐败。
国家公职人员发生的腐败现象,无不和“权”字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