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1、学生会是学校学生在党的领导下,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的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学生组织。
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
在中等学校分校学生会和班学生会即班委会两级。
学生会接受学校党政部门的领导,接受团委的指导。
2、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下辖学习、宣传、文娱、体育、劳动、卫生、纪检保卫等部和一个广播站或报刊。
每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二至三名。
各部设若干干事。
每部设部属会议,其成员由班级相应的委员组成;主席部属会议由各班班长组成。
学生会各部工作通过部属会议贯彻执行。
学生会每部聘请指导老师一名,其人选由学校行政会推荐,原则上考虑相关部门的教师;学生会总指导教师一名一般由校团委书记兼任。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班班委会。
班委会设正、副班长,相应设学习、宣传、文娱、体育、卫生劳动委员和纪检委员。
学生会候选人由各班同学和班主任推荐,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通过民主竞选产生。
3、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学联领导下,在团组织的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为宗旨,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4、建立健全学生组织,对发扬学生民主,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开展自我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自觉守纪意识,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反映学生意愿,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委直属的学生自治组织,是泛博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是推动学校团委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学生群体,增进学生福利,维护学生权益。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公开、科学、务实。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1. 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2. 反映和解决学生的合理诉求,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3. 加强与学校、学院、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4. 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5. 积极参预学校团委的各项工作,配合学校团委的决策和部署。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部门负责人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外联部长等组成,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学生会的决策、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担任,协助主席团处理各项事务,代行主席职责。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负责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由全体学生自愿报名,并经过面试和考核后确定。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但在任期内表现突出者可继续任职。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学生自行推荐产生,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的选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备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学生事务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的选举程序如下:1. 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的推荐:全体学生自愿报名,推荐自己或者其他适合的候选人;2. 候选人的宣传和答辩:候选人向全体学生宣传自己的竞选纲领和承诺,并回答学生的提问;3. 选举投票:全体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一位主席。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简介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简介一、院团委职能部门介绍1、办公室:(1)组织部1.对上级团组织下发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传达,指导并监督各年级团支部开展主题团会、“优秀团日”等活动,跟进各团支部的落实执行情况,最终进行评比和奖励,并完成校级“五四”表彰评选工作,做好考核记录并及时组织交流总结。
2.熟悉掌握全院党团组织的基本情况,配合党支部开展相关工作,了解党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支书委员情况,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材料收集、场地规划等相关工作。
3.组织各年级团支部推荐、评选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和党员推优,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
4.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团委交办的相关任务。
(2)苑区管理部1.负责团委、学生会各项物资、资金管理,监督物资、经费使用,做好团委、学生会活动室内物品的清点、借记等工作;购买、制作团委、学生会工作所需各项物资,并对活动物资进行收集分类。
2.联络各年级各班生活委员定期开展寝室安全检查以及卫生检查工作,排查寝室安全隐患,负责学院文明寝室、优秀寝室评选及校级文明寝室对接活动,开展苑区文化节,党员示范宿舍等活动,构建温馨和谐的苑区文化。
3.维护学生权益,关爱学生日常生活,贴近学生集体,为学生创造良好生活环境,成为学生与学院联系沟通的桥梁。
负责筹办相关权益活动。
4.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团委交办的相关任务。
2、新闻传媒中心:(1)新闻宣传部1.新闻宣传部是加强学院共青团宣传建设、做好学院新闻报道的重要职能部门,对学院各项活动进行相关新闻报道,完成各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2.运营及维护学院微博账号及抖音账号,努力拓展新的新闻报道方式,提升学院影响力。
负责学院网站团委学工新闻板块的运营及维护,并对学院重要新闻稿件向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等进行产出。
3.完成团委学生会的部分活动的海报,完成学校、学院相关活动的宣传板绘制、代表学院参加各类宣传板竞赛等。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与性质本会定名为“XX高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直接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与繁荣校园文化的舞台和基地,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XX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是全国学联和XX省学联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党委、校团委的领导,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XX省学生联合会的活动。
第二章会员与权利凡取得XX高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会员的基本权利: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缴纳会费。
第三章权力机构与职责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校学生会委员会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学生会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设置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本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本会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学习部、外联部、网络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五章基层组织建设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各基层学生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各基层学生会应定期向学生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学生会的监督。
第六章学生代表职责学生代表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校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学生会工作,对学生会工作负责。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学生会章程范本是学生会组织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它规定了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利义务、活动内容、管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是学生会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文件。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学生会章程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名称为***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由本校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开展自主、民主、平等、协作的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服务、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建设,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和学生会代表大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机构,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核心,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学生会设综合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等部门,部门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任命,部门成员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有权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生会的决策和管理,享受学生会的服务和资源。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当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和作用。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九条学生会的活动包括学生生活服务、学生学习辅导、学生社会实践、学生文体娱乐等方面,学生会的活动应当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为中心,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生会的活动应当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主体性,鼓励学生的创新和创意,促进学生的发展和进步,学生会的活动应当具有学生的特色和学生的需求。
第五章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和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总结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解决学生会的问题和困难。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章程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生代表、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三条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第四条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一)协助学校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二)参与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措施的制定,为学生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三)监督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履行职责,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四)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能力;(五)开展与学生利益相关的调查研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六)其他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成员若干名。
主任和副主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和成员由学生工作部门推荐,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六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成员可连任。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
第八条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会议决议应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统一决策,分工负责。
第十条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发挥大学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术、文化、体育等各项活动的开展,提高大学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全体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组织,是实施学生自治、民主管理、团结协作的机构。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大学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团结稳定的大局,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学生自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和各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大学学生会的会议,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大学学生会进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大学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等部门,负责开展学术、文化、体育、宣传、对外交流和组织工作。
第九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各级学生会,包括院级学生会、系级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
各级学生会负责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代表学生维护权益。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大学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各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由各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在任期内如有严重失职、违法违纪行为,经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予以撤职或罢免。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权利是代表和维护大学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形式1. 学生委员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依法独立运作。
2. 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委员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部门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体育部、生活服务部等。
三、职责与权力1. 学生委员会代表学生群体的利益,参与学校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2. 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增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学生委员会有权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权益。
4. 学生委员会有权利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四、选举与任期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2. 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3. 班级委员会成员由班级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
五、选举程序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学生参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2. 部门负责人的选举,由各部门成员参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各部门负责人。
3. 班级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班级学生代表参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班级委员会成员。
六、职责分工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委员会的工作,代表学生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
2.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各自部门的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委员会的各项任务。
3. 班级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班级内的学生活动,代表班级学生与学生委员会进行沟通和协商。
七、会议制度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学生委员会的重要事务。
2. 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部门工作进展和问题。
3. 班级委员会定期召开班级会议,讨论班级内的学生事务。
八、决策程序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的决策由主席团成员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学院学生会章程
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学院学生会是在XX学院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群众组织,在、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基本任务1、坚持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学校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利益、学校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学院政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为培养适合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4、注重加强与我院各系学生会及兄弟学校学生会之间的友好往来。
第三条本会承认《学生联合会章程》,为XX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XX省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取得XX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1、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4、有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义务:1、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本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4、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八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XX学院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包括、副、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和各部(室)委员。
学生会干部实行聘任制。
20242024学年第二学期信息技术系学生会工作计划3篇
20242024学年第二学期信息技术系学生会工作计划(2)20242024学年第二学期信息技术系学生会工作计划 (2)精选3篇(一)学年第二学期信息技术系学生会工作计划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1. 组织活动:学生会将组织一系列的活动,包括主题讲座、技术分享会、实践活动等,旨在提高学生的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2. 招募志愿者:学生会将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更多的信息技术系学生加入到学生会的工作中,共同推动学院的发展。
3. 班级联谊:学生会将组织班级联谊活动,促进同学们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友谊。
4. 学术支持:学生会将提供学术支持服务,包括组织学习讨论小组、开设学术研讨会等,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难题,提高学习效果。
5. 社会实践:学生会将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提前接触社会,增加对社会的了解和认识,并通过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6. 沟通交流:学生会将建立与学院教师、企业单位等的良好沟通渠道,组织座谈会和交流活动,提升学生会的影响力和服务质量。
7. 学生代表工作:学生会将加强与班级学生代表的联系,了解和代表同学们的意见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8. 网络宣传:学生会将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宣传,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学术资讯、活动通知等相关信息,提高学生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9. 学生会培训:学生会将组织学生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为学生会的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
10. 社会公益:学生会将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倡导学生参与社会公益事务,传递正能量,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通过以上工作计划,学生会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组织能力,为信息技术系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努力为学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20242024学年第二学期信息技术系学生会工作计划 (2)精选3篇(二)20242024学年第二学期信息技术系学生会工作计划1. 组织举办系内技术讲座和工作坊,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分享最新的技术发展和就业动态,提高同学们对相关领域的了解和技能水平。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条:学生委员会是全体学生自已的群众组织,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在校党总支领导下,在校团委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学生进行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才、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第一章会员第四条:凡本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所有会员一律平等;(4)有遵守会章程的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属于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学生会执委应是按照其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经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分管各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工作报告;(2)讨论、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3)修改本会章程;(4)选举学生委员会执委会。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委员职责第十条:学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
下设宣传、学习、体育、文娱、生活、劳卫、纪检、联络、女生、社团、吉尼斯十一个部,部长各一人,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聘任副部长1-2名。
第十二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职责:1、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要求。
(2)主持定期召开的学生会执委会。
研究每一阶段工作、分析情况,落实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
2、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名称为学生会,英文名称为Student Union,以下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内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传达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培养学生领导力和组织能力。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公平。
第六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学校党委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组织部门和事务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对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决策学生会的方针政策。
第九条学生会设立常务部门,包括文化部、科技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提供相应的学生服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事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宣传和行政等事务的处理,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学生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如社团部、志愿者部等,以开展更加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周期为一学年,每年选举一次。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2)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正直、公正、公平,诚信守信。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主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据多数票原则确定当选主席。
第十六条学生会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确定。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高级干部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学生会的运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在学校和学生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第十九条常务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如文化部组织文艺演出,科技部组织科技竞赛等。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与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注册在册的普通本科生中选举产生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资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维护学生的校园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教育、服务广大学生,成功地开展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作出贡献。
第二篇:学生会组织与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各种工作部门、会员代表大会等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主席团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外联系机制。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由主席团成员组织人员担任部长。
工作部门除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外,还要积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会员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三篇: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学生会会员的权利:1.参加学生会的选举和被选举;2.参与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3.合理地使用学生会的资源;4.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5.受到学生会的及时照顾和关怀。
第十条学生会会员的义务:1.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2.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3.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4.爱护学生会的财产;5.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四篇: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评议第十一条学生会的选举:1.学生会干部依法依规选举产生;2.学生会干部选举应民主、公开、公正、竞争。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的评议:1.学生会干部的任期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与评估;2.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并留任继续工作;3.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学生会干部进行批评和改进。
第五篇:学生会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原则:1.学生会财务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2.学生会财务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是中华全国学生会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省学联的主席团单位。
第二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2、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全校同学走健康成才的道路。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民主事务的管理,配合学校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利,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承认学生会章程者,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3、可以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咨询,实行民主监督。
4、可以要求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5、可以提出退会。
第七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委托的任务。
2、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声誉,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的意见,做好学生会组织建设工作。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审议和批准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3、修改和制定学生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4、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目的:学生会旨在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1.3 原则:学生会遵循民主、自治、公开、公正、服务的原则,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4 权限:学生会依照学校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学生自治权、代表权和服务权。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校各学院的学生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一学年。
2.2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3 学生会部门:学生会设立不同的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生代表大会3.1 职责: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章程、决议和重要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3.2 选举: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代表由各学院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监督。
3.3 决议: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需要经过多数代表的允许方可生效,决议具有约束力。
3.4 任期: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
四、学生会主席团4.1 职责: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学生会向校方提出建议和要求。
4.2 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4.3 任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主席团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五、学生会部门5.1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
5.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园媒体的运营、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等。
5.3 文化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艺术展览、文艺演出等。
5.4 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校际比赛、运动会等。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学生委员会章程是学校管理学生事务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学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
制定一份完善的学生委员会章程,对于促进学生自治、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组织结构1.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设置,负责协调学生委员会各项工作。
1.2 学生委员会部门:包括宣传部、活动部、生活服务部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合作。
1.3 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代表组成,是学生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事项。
二、职责2.1 维护学生权益:代表学生提出诉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
2.2 组织活动:策划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2.3 宣传工作:宣传学校政策、传达学生心声,增强学生向心向校的认同感。
三、运作方式3.1 定期会议: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事务,制定工作计划。
3.2 民主决策: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主席团,重大事项由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3 落实执行:学生委员会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执行,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和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
四、管理与监督4.1 纪律管理:学生委员会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维护学校秩序。
4.2 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委员会,对学生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3 督促落实:学校领导及时关注学生委员会工作情况,督促其落实章程规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章程修订5.1 定期评估:学生委员会章程定期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5.2 民主讨论:章程修订由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听取广大学生意见,形成共识。
5.3 透明公开:修订后的章程公开宣传,让全校师生了解学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促进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总结:学生委员会章程是学生自治和学校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规范的组织结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科学的运作方式,能够有效提升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影响力,促进学校良好发展。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民主、服务、创新。
旨在代表学生的利益,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提供服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负责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班级学生会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部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工作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学术科技部等。
各部门委员会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班级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班级内的各项活动,反映学生的需求和意见。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
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如有特殊情况,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可延长或缩短任期。
第十二条部门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名,并经主席团批准任命。
部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会成员由各班级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班级学生会成员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
第四章职责与权力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学生会的工作,代表学生参与学校决策,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纲一、院学生会组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根本宗旨,遵循“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为学生成长成材服务”的指导思想,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的开展理论教育、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实践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休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群众性,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们的全面成材服务。
二、院学生会坚持“在沟通中了解,在了解中沟通相融,在规范管理中发展”的工作宗旨,秉承“诚信明礼、严谨求实、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优良工作作风,以监督、管理、服务、协调为工作理念,协助校团委全方位指导我院学生工作和学生活动。
三、院学生会积极充分发挥我校共青团工作“一体两翼”的核心基础作用,确保学生会的价值最终在广大学生成员中实现,并积极推进我院学生会工作朝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学生会活动特色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四、院学生会是一个以提高大学生自身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它通过开展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学生成员的综合素质,促使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院学生会的功能和职责湘潭大学能源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院学生工作科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湘潭大学学生会的下级组织;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和领导集体。
院学工科受院党委委托对其进行管理和各种指导。
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一)在院党委的领导和学工科的指导下,带领和组织广大同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学校改革进程,促进同学德、智、体的全面发展;(二)协助团委组织全院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广大学生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三)做好院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做还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帮助学院领导进行工作,协助学院有关部门搞好管理、积极开展活动,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四)搞好与校学生会的联系,加强我院和校本部的沟通和交流;(五)加强横向联系,广泛的了解其他院校的各种信息,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章程为学生会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益、职责和规范其运作方式。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中自由、独立的学生自我组织,代表全体学生的权益,履行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全体学生的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章程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其中主席团成员必须为在校学生。
第六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决策、指导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履行职责。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成员组成,各部门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权益保障第十条学生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必要的活动,保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谈判、协商,为学生争取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责任向学校反映学生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与学生相关的制度。
第四章职责与义务第十三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的权益,提升学生的福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应当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增进学生的沟通与交流。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拓展学生的视野,组织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业和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当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与学校和其他组织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第五章组织运作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当按照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选举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部门例会,讨论并决定学生会事务。
第二十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理运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通过,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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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绪论暨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学院的直接指导下的学生服务性组织,经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最高行政机构,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第一条、暨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 为本学院及其他学院师生服务。
学院团委学生会作为学生服务性组织,以学院师生为工作基本点,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2. 支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增强学术氛围,发展学院特色文化;3.加强与学校各组织单位及其他学院相关组织的联系,共同为见证暨大百年增色添彩。
第二条、暨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的方针:1. 恪守“忠、信、笃、敬”的校训,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作风作为广大同学的表率;2. 继承务实、进取的传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关心每一位同学的成长;弘扬暨南文化,以促进学校及学院工作为己任,起到沟通与桥梁的作用。
第三条、暨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宗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
2. 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团结同学。
第一章会员第四条、凡暨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的在校本科、研究生,均为学院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学生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有对团委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3. 有缴纳学院团委学生会会费的义务;4. 有遵守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协助学生会工作的义务;5.维护本会荣誉,促进学生会发展。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具体职能如下:一.主席团:1.主席团由主席和副主席及副书记构成,秘书长参与主席团工作。
2. 主席由学院学代会选出并对学院学代会负责。
(1) 明晰学院团委学生会发展前景,做出学生会的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运转;(2) 对副主席、秘书长人选进行推荐,经学代会通过后任命,并进行合理的人员工作调动;(3) 审核并批准经副主席提名的部长人选及秘书长提名的(财务、文字)助理人选;(4) 出席或委派主席团成员出席学校组织机构的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加强与各学联的联系。
3.副主席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1) 工作向主席及学代会负责;(2) 对所主管部门的部长人选进行推荐,经主席批准后任命,并指导所主管部门工作;审核并批准经部长提名的干事人选。
(3) 与各院系学生会联系工作;4. 秘书长(1) 工作向主席及学代会负责;(2) 协调内部关系,理顺内部运作,执行内部规章制度,传达各类信息;(3) 指导助理工作;兼任财务助理。
(4) 负责草拟团委学生会全年的经费预算;(5) 进行财务管理,监督各部门执行《暨南大学信科院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6) 每月月末及每学期期末做出财务结算,并向主席团汇报财务状况。
负责办公室管理及学生会各类档案和物资管理;二.部长、副部长及干事职能1.部长(1) 工作向主席团负责,领导所属部门工作;(2) 对所属部门的副部长及干事人选进行推荐,经主席团批准后任用;(3) 负责制定每次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及做工作总结,报主席团审批后送交办公室备案;(4) 当本部开展工作有需要时,可通过主席团调动其它部门协助;(5) 有权建议召集院系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工作会议。
2.副部长(1) 积极配合部长计划并开展各项工作;(2) 做好部长与干事之间的桥梁工作。
3.干事(1) 对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掌握所属部门各项工作;(2) 积极参加由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在部长领导下,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组织工作,并提出合理建议。
(4) 部长指定本部一名干事担任部门秘书和财务人员,在秘书长统一协调下开展秘书和财务工作。
三.各部门职能1.学术组织部(1) 工作向主席团负责,部长由副主席兼副书记提名,下设副部长若干名;(2) 受主席团委托,负责监督团委学生会成员,促使其在工作中遵守组织纪律,以树立和维护团委学生会良好的公共形象;(3) 制定、实施、调整团委学生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各项业务计划;根据人力资源规划的要求,招募、选择、录用适宜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成员,并评价招聘效果的职能;(4) 对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实施绩效和态度改进计划;(5) 对团委学生会成员进行全面教育培训,加深学生会成员对组织历史、组织文化的认识和认同,增进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生会成员的服务意识、公关技能和工作技能;(6) 接受有关团委学生会工作方面的投诉,进行了解与调查,并采取提醒、建议或警告等相关措施。
(7) 致力于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在挑战杯,ACM大赛,数模竞赛等大型学术活动中组队培训,一展信科风姿。
(8) 学术部是校园学术文化的推动者,积极拓展校园学术平台,同时也是为同学们服务,急同学们之所需,扬优秀之所在。
(9) 积极开展学术讲座及知识普及活动,在学校树立学院形象。
2文体部(1) 作为活动类部门,负责组织、筹划、开展院级及学院团委学生会内部大型文艺活动,体育活动;(2) 在活动中体现团委学生会宗旨,丰富校园文化,渲染文化氛围;推动学院特色文化,提高同学们身体素质;(3) 加强与各院系活动类部门的合作和交流,在一些校级大型活动中起指导和调控的作用。
3宣传部(1) 负责院团委学生会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的设计与制作,网站的改版和内容更新,以及舞台设计与布置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开展其它相关活动,协助学校其他组织机构做好学院内宣传管理工作;(2) 树立院团委学生会整体形象,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在活动中充分体现信科院特色文化与精神;(3) 团委学生会活动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与服务,通过良好的系统开发、技术支持、网络服务,树立学生会形象,促进校园信息化。
(4) 加强与校各宣传部门及校外各新闻单位的联系,积极推广暨大信科院的形象;4 公关部(1) 多渠道拓宽学生会经费来源;(2) 参与各类活动的礼仪接待工作,保持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3) 开展各项公关活动,树立暨南大学学生的良好形象;(4) 与社会各界以及兄弟院系作联系沟通工作;(5) 加强部门内部成员素质和锻炼;(6) 联系社会知名企业,为学院学生寻找兼职,实习,参观的机会,并为毕业生开展面试技巧等培训,以使他们能更适应社会。
第三章工作管理条例第七条、活动运作具体过程(一)计划工作(1)活动计划中必须列明活动名称、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内容(步骤)、经费预算等,专项工作计划中必须列明活动名称、专项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签到与签离时间、具体工作安排;(经费预算表格式详见附录)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2)由部长将策划书上交该部门主管副主席审核,副主席或秘书长对所主管部门的计划提出批复意见,经费预算表由财务助理报送主席审批(3)活动开展7日前,须将活动策划书及经费预算电子版各一份送交秘书长备案存档(秘书长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并交主席签字批准)。
(4)活动开展7日前,须将活动专项工作计划送交活动专项工作负责人。
(5)每个活动设1位或2位活动总负责人,一般由部长或副部长担任(6)活动中涉及的各项文件资料必须按照院团委、学生会文件模板制作。
注:需由宣传部制作宣传物,必须在交稿期限7日前,将工作预约表送交秘书部,再由宣传部主管副主席下达工作任务。
(二)前期工作1.场地联系工作(1) 活动开展7日前,必须完成场地预订场地工作;(2) 如有意外要更改时间、地点的,必须在活动开展3日前做好时间、地点更改的通知工作。
2.宣传工作(1) 包括制作、张贴海报,拉挂横幅、派发传单及网上宣传的工作;(2) 宣传工作由该专项工作负责人、部门或工作小组开展完成,或提请主席团协调。
3.物资购备工作(1) 包括活动所需的用具、奖品或纪念品、文书资料等的购备工作。
4.外联工作(1) 包括请柬(或邀请信)的书写、派发,及嘉宾、评委出席情况的落实等工作;(2) 与舞台工作队联系,落实灯光、音响设备及舞台设计等事项。
(3) 联系司仪或主持人,为其收集相关资料,落实其准备情况。
5.分工协调工作(1) 主要针对活动前期工作、现场工作中的专项工作而作的分配,包括活动专项工作的制订、审批、备案、下达以及执行、总结的整个过程;(2) 活动项目负责人工作对活动总负责人负责,主持项目工作的策划、开展、推进及总结等工作。
(3) 活动开展前4天,学术组织部应提交一份人力配置表(附件2)到群邮。
如有个别人员调整,必须在活动开展前2天更改确定。
(三)现场工作1.前台工作(1) 考勤工作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的签到、签离,以及检查工作服穿着、工作卡佩戴情况;(2) 场地布置工作场地布置所需物资的管理工作、场地设计及布置工作的执行等;(3) 后勤工作工作餐、饮料的购买及派发工作,以及活动所需礼品的管理工作;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4) 演员安顿工作演员的签到、领座、接待(舞台要求、化妆等)、催场工作等;(5) 秩序维持工作各重要通道、演出场地、观众席、嘉宾席等的秩序维持;(6) 接待工作嘉宾、领导的签到、领座、接待、欢送等工作;(7) 评判工作评分标准的制订,评委的欢迎、签到、领座、接待、咨询等工作;(8) 前台监督工作检查前台所有工作的完成情况,向活动总负责人汇报工作及存在问题;(9) 其它①工作人员在活动中必须服从活动负责人的安排(主席团成员也不例外);②各项工作负责人及负责部门成员在暂未有工作任务时或工作完毕后,必须留守工作岗位,未经活动总负责人宣布或批准可以离场,一律不能擅自离去;③活动专项工作部门间如出现纠纷,交由主席团仲裁。
2.后台工作(1) 舞台工作(由舞台工作队负责)(2) 司仪工作确定司仪现场工作的准备情况,监控其工作开展情况;(3) 节目组织工作落实节目的删改及调动情况,并与相关负责组织联系改动;(4) 舞台道具工作准备和搬送表演场地所需的道具;(5) 后台秩序维持及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四)后期工作1.活动现场清洁整理工作;2.物资管理工作:活动物资的收拾、管理、归还等工作;3.活动尾声工作:(1)活动结束当天晚上十二点之前要上交一篇通讯稿(含照片)至院学生会对点通讯员处。
(2)活动后3日内,整理活动结果和及时做好后期宣传工作;4.总结工作活动后7日内,活动负责部门须将活动总结一份书面(必须经主管审批),一份磁盘或电子邮件,送交办公室存档,部门秘书须将整个活动过程的资料(例如比赛规则、评分标准、评分表及比赛结果等)存入各部门档案;5.活动经费决算工作活动后3日内,活动负责部门统计后拟制决算表,送秘书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