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标准化考核办法
施工标准化考核办法施工标准化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旨在规范施工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并对施工单位的标准化水平进行评估和考核。
考核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
一、考核目标1. 提高施工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激励施工单位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经济奖励。
3. 评估施工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成果,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标准化管理提供参考。
二、考核内容1.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规划、组织管理、资源配置、协作配合等。
2. 技术标准:包括项目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
3. 施工质量: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验收、检测、质量控制等。
4. 安全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劳动保护、事故防范等。
5. 环境保护: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音等的控制和处理。
6. 信息化管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化技术应用和管理。
三、考核方法1. 组织考核: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并出具考核报告。
2. 文书审核:对施工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等文书进行审核。
3. 质量检测: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 统计分析:通过对施工单位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其标准化水平。
五、考核结果1. 优秀单位:标准化管理得分达到90分以上,且符合其他考核要求。
2. 合格单位:标准化管理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且符合其他考核要求。
3. 不合格单位:标准化管理得分低于70分,或者其他考核要求不能达标。
六、奖惩措施1. 优秀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宣传推介。
2. 合格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宣传推介。
3. 不合格单位:责令整改,并对其进行限期复查。
如连续多次不合格,将取消其参与施工资格。
七、考核周期1. 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2. 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提前或推迟进行考核。
八、附则1. 对于考核办法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7〕28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7〕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南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5日淮南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6〕62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政府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年度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对各县(区)政府主要考核内容1.落实安全责任。
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推进依法治理。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地方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创建工作的领导,经理部成立创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吴家兴副组长:曹进、程建平、田传毕成员:赵恩华、汪少斌、胡建、吴德安、周跃华、卜海、杨松、黄光国、葛秀银日常工作由周跃华、卜海负责。
二、创建要求:1、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头等大事来抓,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
在认真执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同时,要把安全质量指标与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挂钩,奖优罚劣。
2、严格执行安全质量一票否决权,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地,取消当季评比资格,但必须参与考核,对所发生的事故仍桉局,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⑴发生职工因公死亡或重伤事故时;⑵发生职工因公一次轻伤三人以上事故时;⑶发生负主要责汽车肇事直接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时;⑷发生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时;⑸发生重大火灾及其它较大事故时;⑹隐瞒上述事故时。
三、考核内容:详见附后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办法:1、各项目队(场)都要建立标准化工地考核台帐,并认真做好登记。
2、经理部每月对现场创建工作检查考核一次,季度总评。
各项目队(场)每半月自行检查考核一次,月底汇总。
次月3日前报经理部。
对于在一个季度内有两个月晚报或未报的单位,按未达到标准化工地办理。
3、经理部每季度评比一次,主要是根据月定期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和随机检查所掌握的情况,结合各单位上报的自我考核资料,进行考核评比。
五、评分办法:采用百分制,分安全施工、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三部分。
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各占40%,文明施工占20%,汇总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汇总分占60至85分的为未达标工地,未满60分的工地为不合格工地。
六、工地划分:1、DK123+000至DK126+800,负责人:李平2、DK126+800至DK129+400,负责人:邱龙3、DK129+400至DK133+924.75,负责人:梁成立4、预制场负责人:胡立中七、奖罚标准:1、标准工地奖励标准:获得评比第一名的,奖励队长500元,技术主管、安质检人员300元,其它创建小组成员100元。
2024年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为了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提高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1. 工地考核范围:工地考核范围包括所有正在进行建设活动的施工现场,不论规模大小均纳入考核范围。
2. 考核内容:(1)工地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2)文明施工情况:包括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施工噪音和扬尘控制、施工人员着装及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细节情况。
(3)质量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工艺的规范执行、工程验收合格率等方面的考核。
3. 考核标准:(1)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工地进行综合评分,将工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
(2)考核标准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4. 考核方式:(1)定期巡查考核:由相关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巡查,对工地进行全面评估。
(2)现场抽查考核:随机选择部分工地进行现场考察,对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抽查评定。
(3)风险评估考核:对于风险较大的工地,将加强考核力度,确保工地安全管理。
5. 考核结果处理:(1)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工地,将给予表扬奖励,并在工程竣工时予以特别奖励。
(2)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工地,将监督其改进不足的方面,并在下次考核中提高要求。
(3)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地,将责令其立即整改,直至满足标准为止,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综上所述,本办法旨在加强工地安全文明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工地环境。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推动施工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关的考评办法。
本文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在施工行业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身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始提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目的在于规范施工过程,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并提高施工质量。
二、考评要求1.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对新进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对施工场所的危险性认识。
2.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规划和布局,明确安全出口、消防设备的设置和使用,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3.物料配送和使用物料配送和使用是施工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物料的质量和安全,施工单位在物料进场时必须检查并记录相关信息,合理储存和使用。
4.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和使用,包括安全网、安全带等。
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对这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5.职业卫生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洗手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施工单位还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
6.环境保护管理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7.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特别是对新进员工要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熟悉工作环境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考评方法1.目标考评根据各项考评要求,设置相应的目标和指标,对施工单位进行考评。
通过对施工质量、安全意识、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得出一个综合得分。
2.实地检查考评考评主管部门会派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
施工标准化考评标准
标准化管理考评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商合杭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与工艺控制,促进施工标准化工作常态化,根据业主关于标准化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标段范围内的大临建设、施工便道、征地拆迁、桩基、桥梁、内业资料等,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施工标准化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的原则,通过考核推动施工标准化各项要求的落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第四条考核工作实行日常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的方针,不影响施工生产,不停工迎检,不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廉政规定。
第五条标准化考核工作由项目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第六条项目部结合管理工作,对各分部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可参照本办法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日常考核应结合各类督查、检查,对各分部施工情况进行考核,每年汇总一次考核评分。
日常考核应涵盖100%的工序。
第八条达标考核应邀请建设、建立等相关单位成立考核组,随机抽取部分供电进行考核。
第九条队各分部的考核通过本办法所附工地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施工工艺标准化检查评分表、工程实体质量评分表进行评分,按以下方法计算:(一)工地标准化考核得分按评分表考核实得分数。
(二)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得分=∑本单位工程考核得分(如路基、桥梁)×该单位工程占合同总额的比值。
如果某一单位抽取了几个同一类型的单位工程(如几座桥),则以平均分计入该单位的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得分。
(三)工程实体质量按评分表考核实得分,按照不同项目,考核前依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
如被考核的单位或项目无其中某专业工程,其分值平均分配至其他专业工程;现场无法实施检测的工程,质量考核结果以交通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近期督查结果为评价依据。
(四)施工标段总评分由以上3项得分加权计算,即:施工标段总评分=工地标准化得分×0.2+施工工艺标准化得分×0.4+工程实体质量得分×0.4。
标准化施工考核方案
标准化施工考核方案
为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目标的实现,达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特制订该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等。
二、考核部门:
公司成立以为组长的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小组,具体负责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目标责任的落实考核工作,并确保能认真、及时、公开、公正、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考核细则:
1、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2、各分项评分表,对各分项责任人进行打分考核。
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分(包括70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以上为优良。
3、各分项检查表通过汇总得出的结果用来评价项目部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负总责,各管理人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直接体现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目标业绩。
四、奖惩办法:
1、达优良等级的按公司规定进行奖励。
2、达合格等级的不奖不惩。
3、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接受相关培
训,以提高责任感和能力。
淮南市建设市场管理规定-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
淮南市建设市场管理规定正文:---------------------------------------------------------------------------------------------------------------------------------------------------- 淮南市建设市场管理规定(1991年10月26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市场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承发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施工、装饰装璜、水利工程、防腐保温、防水工程、机械化工程、建筑构件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全市建设市场的主管部门,市建筑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建设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计划、工商、劳动、城建、技术监督、财政、税务、物价、审计、银行等部门,应按照其各自的职责权限,协助建设市场管理部门做好建设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经营管理第五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项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方可进入建设市场。
建筑构件生产销售单位还应待有有关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征》,否则,一律不准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业务以及建筑构件的销售等经营活动。
第六条凡取得第五条所列证照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严禁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构件生产销售单位超越资质等级和核定的经营范围承包工程、销售建筑构件,严禁向无证、照单位或个人转让、出卖《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公章、图签等。
第七条实行企业年度资质检查制度。
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其《资质证书》每年必须经原发证机关检查认证,并加盖年检专用章后,方可进入建设市场。
安徽省标化工地考核标准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信息时间:2011-5-24 阅读次数:2879)建质〔2011〕13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自2006年以来,我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省近年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征询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我厅对原《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建安〔2006〕221号)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2、《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3、《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工程申报表》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行为的规范化、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的秩序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我厅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特制定《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6.21•【字号】建安[2006]221号•【施行日期】2006.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安徽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建安〔2006〕221号)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是建设部安全生产“十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规程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及《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重要措施。
为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工作走向深入,树立一批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带动我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全面提高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树立建筑行业良好形象,我厅决定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创建活动。
现我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并予以颁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与省厅建筑安全办公室联系。
我厅下发的《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管理暂行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建劳〔1998〕190号)、《关于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管理的补充规定》(建安〔2001〕74号)和《关于颁发(安徽省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小区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建安〔2002〕159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安全标准化工地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化工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及其所属的化工建设项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7.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9.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1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第五条各项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企业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6.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企业应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应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视,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9.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1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情况:企业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管理办法
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树立建筑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可参加申报、考核。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市级安全标化工地”(含小区)评选的监督、指导工作,市建筑管理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市建筑业协会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四条本市辖区内在建工程: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程;2、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3、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4、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2、总承包单位和工程分包单位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3、创建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已领取施工许可证;4、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达到优良标准,且总分85分以上。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2、使用国家、省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设备、设施的;3、违反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四章申报及考核程序第七条申报材料:1、《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化工地申报表》一份;2、《创建市级安全标化工地登记表》一份;3、市级安全标化工地的创建措施及实施情况一份;4、企业检查考核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一份;5、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6、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7、企业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监督实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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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监督实施制度
1、督促施工单位每周进行安全生产自查,每月网上填报月度自评。
督促施工单位每月网上对分包单位进行月度评价,督促施工单位网上填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
2、项目监理机构应动态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实施情况,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记录,并以此为依据,对施工单位的每月自评和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月度评价进行复核,网上填报月度复核结果。
3、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网上填报的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进行复核,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4、分包工程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核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竣工评价,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5、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核施工单位竣工自评,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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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5•【字号】淮府办[2010]148号•【施行日期】2010.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0〕148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淮南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五日淮南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安徽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10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企业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分为工作目标和控制考核指标,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订下达。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责任体系和措施落实、依法行政、安全投入、专项整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事故查处、教育培训、奖惩激励等方面的情况。
控制考核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等。
第五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定期通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控制考核指标的完成。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施工工地的检查考核工作,促进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检查考核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检查考核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在建工地。
第三条检查考核对象为各施工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章检查考核内容
第四条检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考核;
(二)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考核;
(三)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查考核;
(四)岗位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检查考核;
(五)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六)其他与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内容。
第四章检查考核方式
第五条检查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检查、台帐审核、座谈交流等方式。
第六条检查考核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五章检查考核结果和处理措施
第七条检查考核结果主要包括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三种。
第八条对于合格的工地,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于待改进的工地,应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间;
对于不合格的工地,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九条本市建设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得到落实。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条施工工地如果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检查考核,将被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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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工地申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树立建筑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境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可参加申报、考核。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市级安全标化工地”(含小区)评选的监督、指导工作,市建筑管理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市建筑业协会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申报围
第四条本市辖区在建工程:
1、建筑面积3000平米以上的单体工程;
2、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3、建筑面积25000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
4、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创建案,明确创建目标,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2、总承包单位和工程分包单位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可证且在有效期,“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
3、创建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已领取施工可证;
4、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达到优良标准,且总分85分以上。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使用、省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设备、设施的;
3、违反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四章申报及考核程序
第七条申报材料:
1、《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化工地申报表》一份;
2、《创建市级安全标化工地登记表》一份;
3、市级安全标化工地的创建措施及实施情况一份;
4、企业检查考核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一份;
5、工程项目施工可证复印件一份;
6、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7、企业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第八条考核程序:
1、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向市建筑业协会安全技术分会送交《创建市级安全标化工地登记表》一式二份。
2、创建工程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至主体结构齐或完成工程量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阶段,由施工企业申报。
完成30%以上工程量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一并申报。
3、市建筑业协会安全技术分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在五个工作日,从“市级安全标化工地专家库”选定专家3至5人,组成现场评审组,对申报创建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住宅小区工程抽查20%至50%单位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评分,并将评审考核结果报送市建筑业协会。
4、对评分达85分及以上的,由市建筑业协会上报市建筑管理处审批。
第九条经考核验收达到市级安全标化工地的,由市建筑管理处授予“市级安全标化工地”(含小区)称号,每年集中发文表彰。
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和总监、建设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动态管理
第十条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加强对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过程的管理及获奖后的保持工作。
第十一条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登记创建市级安全标化工地的工程要加强监督管理与服务。
同时对获奖工程加强巡查,发现明显降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将对施工企业书面予以警告。
第十二条获奖工程竣工前,如发生下列情况,将予以取消其荣誉称号: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在省级安全检查中,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3、发生与荣誉称号重不符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纪律
第十三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不得弄虚作假。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撤销申报资格、取消获奖资格等处理。
第十四条考核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考核资格等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申报“省级安全标化工地”(含小区)工程的,必须取得“市级安全标化工地”(含小区)称号。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原《市“舜耕杯”奖工程评选暂行办法》等建筑工程四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建委建法[2000]79号)中《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一
市创建市级安全标化工地登记表
附件二
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化工地
申
报
表
申报工程:
申报单位:(公章)淮南市建筑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