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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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全面及时掌握我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强化监控、科学治理。

(一)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各部门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部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二)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每年要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

(三)要针对我公司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必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员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三、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四、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一、导言为了提高公司的生产安全,规范运行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公司监督下,特制定了本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配合相关合作单位。

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标准1.安全隐患的排查标准:–工作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生产储存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运输车辆是否合格,并满足交通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工作是否规范,是否遵守操作规程。

2.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标准:–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危险源;–生产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生产原材料是否安全,是否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等。

四、排查治理流程1.建立排查治理小组–成立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专员领导;–安排组长,确定组员职责。

2.安全隐患排查–由排查治理小组成员对车间、工站进行巡视、检查;–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之前,应委派专人对排查区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部分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可由公司安保人员进行,统一交至安全生产小组。

3.重大危险源排查–由排查治理小组成员确定重大危险源;–对各个生产作业区域、设备及原材料进行清点和分类归档。

五、排查治理记录表1.排查治理记录表格式–统一规定的排查治理项目及优先级别;–排查治理人员与安全监督人员签名。

2.排查治理记录的更新–对前期排查治理记录,由安全生产小组进行逐一审核确定;–确认排查隐患的时候,同时给出消除该隐患的时间及具体措施。

六、风险管控方案1.对于明确排查隐患的区域,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2.对于危险的生产原料、机器设备,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加以处理;3.对于不明确的危险源,建立标识,并加以隔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管理1.本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任命的人员进行执行;2.任何人不得违反本制度;3.本制度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和修改。

八、结语公司安全生产事宜必须放在首位,无论是在生产经营还是在日常管理,都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努力打造安全生产和谐环境。

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

治理制度2023-11-07•制度概述•排查工作要求•治理工作要求•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制度执行与监督目•相关文件与附件录01制度概述目的和意义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适用范围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管理客户及外来人员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潜在风险或问题。

可能导致多起事故发生的危险物质、能量或设施。

•重大安全隐患•第一类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风险或问题。

具有毒害、爆炸、燃烧、腐蚀、放射等性质的危险物质。

•一般安全隐患•第二类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轻微后果的风险或问题。

具有物理、化学、机械等能量的设施或设备。

定义与分类02排查工作要求定期排查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

这种排查制度可以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定期排查的时间间隔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对于连续性生产的企业,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

对于非连续性生产的企业,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定期排查的结果应进行记录和报告,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定期排查制度专项排查制度是指针对特定的领域、环节或问题进行的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

这种排查制度可以针对某一特定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以便更好地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专项排查制度专项排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专项排查可以针对某一特定的生产环节、设备、工艺或原材料进行深入的排查。

专项排查的结果应进行记录和报告,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指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以便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这种排查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规律,为今后的安全生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要点一要点二事故隐患排查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等基本信息,以及与事故相关的各种因素和环节。

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 引言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园区内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排查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和监控重大事故风险,从而预防和减少园区事故的发生,提高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2. 安全生产责任为了确保园区内的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应该承担起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员工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园区的安全稳定。

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1 隐患排查责任园区内的各部门和岗位都应承担起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

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制定相应的隐患排查计划,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对园区内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

3.2 隐患排查内容隐患排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备设施方面:检查园区内部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

•生产作业方面:检查各个生产作业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火灾、爆炸、触电等,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人员行为方面:检查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排查是否存在违反规章制度、操作不当或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

3.3 隐患治理措施当发现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治理措施应根据隐患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治理措施可以包括修复设备、更换材料、改善工艺流程、加强安全培训等。

治理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和跟踪,确保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4.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4.1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园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应当进行辨识和评估。

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关键在于识别园区内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场所、设备和物质。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一、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应急救援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制氧厂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排查治理内容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四、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应急救援指挥部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各个领导要切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范文(3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范文(3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范文一、本矿安全生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不论大小都要作登记管理。

二、经矿安全办和有关人员(矿长、安全员、班、组长)确认为现场整改的就立即改正。

如现场不能整改的就请示矿领导,由矿办制定整改方案,矿领导负责指定整改负责人和资金的落实到位,确定整改完成时间,并对整改还必须况进行跟踪复查。

三、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政府及主管部门,待专业人员确定整改方案后才可实施,整改前要采取临时可行的安全措施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等。

四、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工作量大或资金投入不足等)要先采取撤离、设警示隔离线(带)等措施。

报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最后落实解决负责人、整改时间。

五、对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且积极报告的有功人员,本矿给予奖励。

立柱砂石厂二oo八年____月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范文(2)一、制度概述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要求各部门对可能产生安全事故隐患的区域、工序、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以确保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二、责任分工1. 总经理:负责对全公司的安全工作整体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部门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排查和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导本部门的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各工作岗位进行调研,确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3. 安全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排查和整改计划,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跟踪和整改。

三、排查内容本单位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物理环境隐患排查:对工作场所的建筑安全、通行道路、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2. 作业场所隐患排查:对涉及生产作业的设备、工具、材料等进行检查,防止因设备老化、材料破损等造成的安全事故。

3. 人员行为隐患排查:对员工的安全意识、作业操作规范等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并加强安全培训。

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

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
号令专门规定) • 1.定义: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 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 临界量的单元。 • 2.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化学品。 • 3.类别:爆炸品、易燃气体、毒性气体、易燃液 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 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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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危险源监控
(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 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 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 2.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 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 物品。 • 3.临界量:根据危险物品品种确定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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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部分常见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
类别 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 临界量(T) 1 易燃气体 乙炔 5 毒性气体 甲醛(含量>90%) 5 毒性气体 氯 50 易燃液体 苯 200 易燃液体 汽油 100 氧化性物资 氯酸钾 500 易燃液体 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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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 •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 分级指标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 (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 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 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 R的计算方法
芙蓉区
1
3 4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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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 天心区 我市共有 岳麓区 192个重 开福区 大危险源, 雨花区 望城区 分布情况 长沙县 见右表: 浏阳市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整改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整改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整改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的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任务的完成,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相关机构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整改。

1、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改的目的,不仅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事故发生,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2、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点)主要有:露天采矿:坍塌、滑坡、滚石、有害气体、爆炸、火灾、民爆器材库、油库、高压电源、有毒有害化学品,有被机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如爆破作业、边坡作业、车辆行驶、机械运转、高压电器、压力容器、油库油车、高空作业、清仓清库、民爆器材库、起重吊装作业。

3、对危险源(点)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分析:为对危险源(点)实施有效监控,分厂每月检查两次,工段(班组)每周检查一次,在岗职工做好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价分析,依次分析其发生危险因素、原因及机制;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危险条件的后果,并记录在案。

4、通过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的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公司、分厂、工段(班组)三级控制管理;B级:较大危险源,由分厂、工段(班组)二级控制管理;C级:一般危险源,由工段(班组)控制管理。

5、对每一重大危险源都要有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

6、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各级安全生产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领导,要把其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目标,层层把关,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

对重大危险源隐患要及时上报,请相关部门评价、确认、帮助制定整改方案。

7、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复查验收。

一般性事故隐患由被查单位的工段(班组)限期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应作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由公司分管领导会同分厂领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重大隐患治理制度(4篇)

重大隐患治理制度(4篇)

重大隐患治理制度为了避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做到事故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建立长效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1、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层层落实、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2、建立重大隐患治理工作机构,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投入____及物资,确保工作到位。

3、凡涉及道路运输安全,可能造成一般、重大、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安全隐患均纳入本治理范围。

4、建立《重大隐患治理台账》并纳入档案管理,重大和特大安全隐患台账定期向交通局、上报。

5、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做到统一指挥,处置有效、减少危害。

6、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定期____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工作。

7、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主管安全经理报告,并立即排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立即____论证,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进行治理。

8、对重大隐患在规定的期限治理完毕后,报公司安全科验收,应写出整改报告,报送交通运输局。

治理“双报告”制度通知公司各科室、区队: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据《____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____》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

特制定公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防范和化解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各个生产、作业和办公场所。

三、定义重大隐患:指一定条件下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生产安全隐患。

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源头、设备、物质、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制度要求4.1 生产前期安全评估所有生产项目在启动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明确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4.2 隐患及危险源识别和分析企业应建立隐患及危险源信息数据库,定期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鉴定,识别和分析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处理。

4.3 风险管控根据隐患及危险源的级别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工程控制措施、技术控制措施和管理控制措施,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与汇报程序、紧急疏散和救援措施、医疗救护和伤员转运等内容,并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

4.5 监督检查和评估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由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定期进行外部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及危险源。

4.6 整改措施如果发现重大隐患或重大危险源,企业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隐患和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

4.7 信息报告与纪录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报告和纪录系统,包括隐患及危险源的报告和整改情况的纪录,以及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情况的记录,方便随时查阅和评估。

五、责任和处罚5.1 生产单位的责任生产单位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负责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种安全隐患和风险也逐渐增多。

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执行和完善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的目的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我们对各种潜在和已经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识别能力,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治理,防范和减小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二、制度的内容1. 隐患梳理: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形成准确的隐患清单,明确隐患的级别和影响程度。

2. 职责划分:明确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

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各方面的职责。

3. 排查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查措施,明确排查的时间、范围和方法,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和有效。

4. 治理措施:根据隐患的不同性质和级别,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5. 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关注和处理可能的安全风险。

6. 信息共享: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起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形成对重大安全隐患全程监控和协同治理的格局。

7. 教育和培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8. 总结和评估:定期总结和评估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成效,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完善制度。

三、制度的执行1. 政府的责任:政府是排查治理的主体,应当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领导和组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和治理力度。

2.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 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责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应当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协助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完整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及规范

(完整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及规范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及规范2019年4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XXX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和《XXXXXXXXX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分级、建档、报告、整改、效果评价、销号以及监督管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检查治理及时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管理目标第五条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制度执行的检查、督导和考核,相关费用的安排和落实,跟踪、督促公司各部门安全隐患的整改。

(一)组织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二)监督、指导发电生产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四)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费用提出建议,由公司有关会议决定后执行。

第七条公司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为六个阶段性的“专项安全检查”进行,即春季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迎峰度夏安全检查、防汛防台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国家为了确保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遏制事故隐患的发生,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目的、原则、内容和实施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全面阐述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各行业的生产活动也日益增加,但与之相应的潜在风险和隐患也越来越多。

一些事故隐患暴露出来后,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也给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因此,为了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社会安全,制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全面排查各行各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是治理重大隐患的首要任务。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全面排查隐患,提前发现风险,主动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通过多部门的协作和多领域的治理,形成合力,保障治理效果。

4. 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整治隐患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治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四、制度内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制定排查计划:按照工业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隐患特点,制定全面的隐患排查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排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开展隐患排查:各企事业单位要逐一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可能导致事故的重大隐患,比如消防安全隐患、环境污染隐患等。

3. 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确保治理措施的实施和治理效果的达到。

4. 加强隐患通报和信息公开:对治理完成的重大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公众,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防止隐患再次出现。

5. 设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由国家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各行各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整个治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为有效治理与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做到安全生产防线下移,防患于未然,特拟定该制度。

一、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类1、事故隐患的种类: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与其它。

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根据国家规定的15条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职责1、矿长对全矿范围内危及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承担督办。

2、分管矿长对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承担督办。

3、业务科室具体承担对本专业范围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协调、安排、实施、三定、落实。

6、安全科承担事故隐患的闭合运行、落实、考核与责任追究。

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时间由矿长牵头、各分管矿长及业务科室参加,安全科安排,于每月25日进行全矿范围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各跟班管理人员在跟班过程中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刻报告安全科,安全科予以通报,调度室安排进行整顿、整治。

四、重大安全隐患的三定治理1、安全科根据排查处的重大安全隐患种类按专业将隐患三定表分别下发到各业务科室。

2、各业务科室根据所下发的隐患进行三定,安排责任人、整顿、整治措施及整顿、整治时间进行整顿、整治。

3、各业务科室将整顿、整治完毕的重大安全隐患每要及时反馈到安全科。

五、重大安全隐患的闭合整顿、整治1、安全科根据隐患三定表上各条隐患的三定整顿、整治时间,按日期、作业地点安排安全员,或业务科室人员携带隐患三定表到现场进行落实(且需有现场承担人签字),上井后将隐患三定表交回安监部闭合。

2、凡落实处理了的事故隐患视为整顿、整治完毕;凡无处理的隐患视为未按期整顿、整治。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任何帮忙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举报。

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五、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

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二)企业内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三)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生产、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定的一套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规范。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危险源辨识:对可能造成事故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因素进行系统辨识和分类,如电气设备、化学品储存、机械设备等。

2.排查机制: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危险源排查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排查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设备监测、设备维护记录等。

3.评估与分级:对排查发现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根据风险等级确定危险源的重要性和应对措施。

4.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

5.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6.控制措施:为危险源确定防护措施,采取技术、管理和组织措施,包括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员工培训等。

7.员工参与:建立员工参与的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安全隐患和改进建议,并进行奖励或奖励。

8.记录与档案:建立危险源排查治理的相关记录和档案,包括排查记录、整改记录、巡检记录等。

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实施可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企业内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责任和义务、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部门、各岗位负责执行。

第二章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企业所有部门和岗位都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认真检查和排查危险源及安全隐患。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排查。

第七条企业应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治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分级:
(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险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重大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重大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体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这些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要求。

(三)公司确定把“防爆、安全供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作为重大隐患进行管理。

日常安全生产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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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新)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新)

工作例会制度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煤矿每月月底组织召开一次应急救援工作例会。

二、组织单位:安全科三、主持人:矿长或安全矿长四、参加人员:矿长、各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各科(室)科长(主任)、各区队负责人五、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2、通报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由安全科对一个月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汇报。

4、对本阶段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六、会议要求1、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主持人请假。

2、参会人员手机必须设为震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3、安全科负责点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应急救援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根据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

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矿长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安全科长、各生产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检查领导小组。

应急检查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

预案要符合《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应急检查。

根据年度计划,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全面检查,对各项设施、通讯设备,救援物质储备,救护队人员配备等进行检查。

2024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二篇)

2024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二篇)

2024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1、隐患险于明火。

要取得确保安全的效果,必须致力于治理隐患,矿山要认真对待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

对事故隐患的整改首先要做到三“明确”,即:整改项目的明确,整改责任人的明确,整改完成时间的明确。

2、隐患整改工作项目包括:检查或举报中反映出来的,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健康和矿山财产损失等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汇总,上报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矿山安全技术部门存档。

在落实整改项目时必须做到计划、安排、时间、要求的落实,将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

3、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或举报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按“三落实”(措施落实、期限落实、人员落实)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整改,如实记录好整改情况,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反馈整改结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查验。

6、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矿山财产安全的生产设备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停业整改。

7、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安全监控,并且明确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期限并按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还必须书面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对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由安全主任负责跟踪,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安监部门。

9、各部门的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要把事故隐患整改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如期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如隐瞒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024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二)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也逐渐增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一、引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排查治理和整改制度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本文将围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展开论述,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措施。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2.1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排查计划。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包括对生产设施、工作场所、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记录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2.2 加强隐患治理发现隐患后,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对于一般隐患,应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按照预定的方案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过程。

对于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整改,确保消除严重安全隐患。

2.3 审查和评估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审查和评估程序。

在整改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整改效果进行审查,并评估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通过审查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重大隐患整改制度3.1 重大隐患的定义企业应明确重大隐患的定义,并将其列为特殊隐患进行管理。

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隐患。

3.2 重大隐患的报告和处置一旦发现重大隐患,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上级主管部门将组织专业力量进行调查和评估,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

整改过程中,企业应停止相关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3 重大隐患整改的监督和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将对重大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的内容包括整改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要求,整改过程的实施情况,整改结果的评估等。

通过监督和检查,确保重大隐患能够得到彻底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实施措施4.1 增加投入企业应适当增加相关部门的安全投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效率。

投入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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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三、应急救援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高空作业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丹阳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

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丹阳市安监局备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项目部重大危险源清单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环保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二)主要危险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第八条项目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环保部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重大危险源预防措施告知项目部人员。

第十一条项目部对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环保部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环保部。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环保部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三)应急设备与设施;(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部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环保部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环保部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安全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安全环保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项目部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重庆市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技术科、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部门组成,发生事故时以指挥部为主负责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第二条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由主管安全和主管生产副经理担任,下设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

第三条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职责:总指挥:总经理(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作出判断与决策;(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3)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4)决定事故现场死是否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5)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6)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7)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8)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对现场急救员与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教育,使每一名从业人员都能够掌握通畅呼吸道、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和搬运等急救技术,了解在可能出现的恶劣条件下求生求救的方法。

副指挥职责:1、副经理(安全)(1)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报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2)指导抢险报修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4)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术支持;(5)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6) 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

2、副经理(生产)(1)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2)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3)负责组织自愿救险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

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协调联络组:生产调度(1)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2)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和周边单位之间(如地方消防、医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3)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事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4)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事宜;(5)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做地善后事宜;(6)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

后勤保障组:经营科(1)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抢险救灾组:生产技术科及设备动力科(1)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对抢救过程中的工艺设备、管线以及电力等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

(2)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3)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4)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5)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

安全保卫组:安全环保科(1)事件发生后组织警戒保卫人员封闭事故现场、隔离事故或灾害区域;(2)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照相取证;(3)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等工作;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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