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二期保代培训课件
TOYOTA-一汽丰田2011保险服务经典培训教程(21页)_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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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投保 保险续保 变更手续 事故修理
1.3 支撑车辆销售的保险价值链
9Hale Waihona Puke 21新车销售业务的基本方针
率迅速把握顾 客换车动向提 高换车。 取得兼业代理资 格·通过销售保 险获得稳定的保 险手续费收益
保险销售 新车销售 获得顾客就获得 稳定收益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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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议 概 要
1.3 协议中保险公司提供的特色服务
2004年追加事项
协 议 中 的 特 色 服 务
◆24小时客户出险事故对应+向经销店通报 ◆免费提供事故车的救援服务+如经销店实施 救援保险公司会支付相关费用 ◆客户车辆异动出险后可在当地保险公司就近 理赔。 ◆受到客户委托后经销店可直接与保险公司结 算。 ◆对于2年无事故的客户提供免费保养一次(太 平洋保险持约)
●每年实施数次 面向销售部长以下的担当者 ●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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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别改善指导
与当地保险公司共同实施业 务改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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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概论
一汽丰田保险服务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FAW TOYOTA MOTOR SALE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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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机动车保险销售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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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销售的意义
1.1 顾客购买保险的益处 ①保险手续的简单化 ②购买保险时的专业建议 ③车辆出险后及时的指导 ④可享受到高品质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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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和FTMS经销店签暑 个别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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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对经销店的支援工作
◆为了更好的支持FTMS所有经销店保险业务 的有效展开,FTMS与全国No.1的财险公司 PICC签暑了框架协议。 ◆从2004年2月开始,FTMS与PICC的合作内容 大幅升级。 ◆2004年,FTMS与太平洋保险公司亦签暑框 架协议。
第二期保代培训会议纪要(全)
第⼆期保代培训会议纪要(全)2012年第⼆期保荐代表⼈培训记录之⼀开班致辞发⾏部主任陆⽂⼭时间:2012年6⽉28⽇地点:上海核⼼观点:资本市场将⾯临巨⼤、根本的变⾰,因此整个投⾏业务也⾯临巨⼤转折:如何与国内国际经济密切融合,提供恰当的⾦融服务是每个投⾏应该思考的问题。
投⾏业务不可能再像以往那种粗放型经营,或早或晚或快或慢都需要⾯临改变。
改⾰是永恒的主题,新股发⾏制度,各个⾦融⼤国都在持续突破和改⾰,创新产品、杠杆⽐例,真正落实到为实体经济提供具⼴度和深度的⾦融服务。
⼀、改⾰⽅向(⼀)之前的⼩团队作战⽅式已难以维继,仅盯着IPO也不⾏了。
今后必须有优胜劣汰和品牌机制、增强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跳出传统的项⽬运⾏模式,不再提供简单和单⼀的服务和劳动,不能再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服务各⾃为政,应整合投⾏各⽅⾯的资源,提升全⽅位的证券⾦融服务能⼒,要为发⾏⼈进⾏综合服务,整个⼤投⾏的发展势在必⾏。
(⼆)千万不能杀鸡取卵,使后续业务不可持续。
以往是新股发⾏价格能⾼则⾼,因为与承销佣⾦挂钩。
投⾏保荐业务需要回头客,要靠质量、德性、品⾏,善待客户善待市场。
(三)政策倡导对中西部的⽀持,西部市场存在巨⼤商机,希望各保荐机构在⼈财物⽅⾯加⼤投⼊。
(四)今年出台了《指导意见》,其重中之重,是以市场化⽅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
要以信息披露为核⼼,淡化对盈利能⼒的判断,将原汁原味的企业带给市场,返璞归真,本次改⾰将此重申并细化。
⼆、改⾰的具体举措(⼀)去年下半年以来,强化信息披露、淡化盈利能⼒的判断1.、审核实践中,审核重点从关注盈利能⼒和募投项⽬可⾏性过渡到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加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强调财务信息真实性、完备性,投资价值判断则交给投资者。
3、要求增加披露发⾏⼈投资决策程序,详细披露薪酬制度及员⼯薪酬⽔平,详细披露股东回报情况,细化现⾦分红政策或不分红理由。
(⼆)特别加强对于公司治理的关注。
现有制度基础上,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治理的落实和执⾏情况进⾏核查,并督促发⾏⼈履⾏相关要求。
04 2011再保险培训
分出保费
手续 费
责任 范围
赔付率
合同平 衡率 经营 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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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核人员素质 2.两核制度、控制 3.业务种类 4.业务来源 5.展业渠道 6.内控制度 7.电脑系统
再保人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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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额再保险图示2
保额
自留额3 自留额2 自留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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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额再保险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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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合约分类
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的比较 各种再保险方式的混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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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
成数与溢额混合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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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数再保险
指原保险人将某一险种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 按照约定的比例分给再保险人,并按同比例分出保 费,摊回赔款的再保险。
•要有保护分保合同的意识,保护分保合同就是 保护保险公司的自动承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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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合约的安排方法与种类
- 再保险的安排方法 - 再保险合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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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的安排方法
临时再保险
合同再保险
预约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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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分保
概念:指保险公司临时与其他保险公司约定, 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向其他 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的经营行为。
保险金额 保险费 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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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数再保险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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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数再保险案例
某保险公司安排成数分保合同结构如下: -分出比例:40% -分保佣金:38% 发生赔案: A.¥100; B.¥10万; C.¥1000万 保险人自留: A.¥60; B.¥6万; C.¥600万 再保险人摊回: A.¥40; B.¥4万; C.¥400万 结论: 成数再保险可以扩大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但对
最新保代培训第二期记录资料
保代培训记录发行部刘主任:一、发行监管工作1、去年下半年以来,强化信息披露、淡化盈利能力的判断(1)审核实践中,将审核重点从关注发行人持续盈利和募投项目可行性,向信息真实完整和齐备性上倾斜。
(2)加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强调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披露的完备性,将价值判断更多地交给投资人2、特别加强对于公司治理的关注。
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完备性和落实情况提出了核查要求二、下一步改革方向1、继续全面深化信息披露。
今年修改首发管理办法,继续淡化实质性,加大信息披露要求;2、加大财务信息审核,报告披露真实性;针对性措施、核查要求;3、对公司治理有效性的披露和审核4、继续强化发行人分红回报信息披露的内容5、公司债试点办法已经启动了修改,再融资办法修改已开始6、创新发行模式,推出非公开发债。
《IPO审核的相关问题》杨文辉 13:00 (2)《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提高IPO财务信息质量》常军胜 15:20 (5)《上市公司再融资非财务审核》罗卫 4月24日 8:30 (9)《再融资财务审核关注重点及主要问题》李志玲 4月24日10:30 (11)《创业板发行审核及关注的问题》毕晓颖 4月24日 13:30 (13)《创业板IPO财务审核》杨郊红 15:20 (17)《IPO审核的相关问题》杨文辉 13:00(一)发行审核制度建设●以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为中心●弱化行政审批和监管机构的判断●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法律部出台诚信档案相关文件)●充分发挥自律机构作用,发挥监管合力●推动发行人(第一责任人)和参与各方归位尽责(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发行人的责任很大程度体现在董监高、实际控制人●透明度、效率(二)信息披露基本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要及时更新招股文件,比如新发生的诉讼、专利时间或新签订的重要合同等,招股书披露的为截止签署日的信息)●事实性描述(去广告化、重要信息的位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最核心的三个部分:基本情况、风险因素、投资价值方面的信息)(三)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发行人,应建立一个很好的机制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保荐机构:审慎核查,在核查发行人提供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独立的核查验证,督促发行人完善信息披露的机制●发行人律师:核查和验证发行人合法存续(基本前提)与合规经营(合规性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不能有重大风险,如果历史上的税收很不规范,未来是否会被处罚,公司的董监高等是否会被处罚)、撰写招股说明书(正在探讨)(四)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治理各项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与效果(目前普遍披露较少)●公司治理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与效果(最近审核反馈要求补充)●公司治理的评估(五)风险因素——是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免责的重要依据,正在着手修改披露准则●结合实际,具体描述:不要写成八股文●充分、准确:不要避重就轻,要提示到位,比说季节性波动明显,某个季度可能会亏损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尽量定量分析●重要性原则排序●重大事项提示:重大风险(六)诉讼与仲裁——发行人如实报告,中介机构通过网络检索、法院检察院走访等方式调查,披露要求如下,但要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判断,尽可能详细披露,若报告期外的诉讼结果对现在依然有影响●发行人:较大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重大影响、刑事诉讼(七)商标与专利——是否处于有效状态,包括自有的和被许可使用的,到知识产权局核查●重要性原则(核心的要披露,而防御性的、基本不用的可以不披露)●实际使用的商标与专利●商标与专利的状态:到知识产权局核查●有无纠纷或潜在纠纷:要把风险揭示到位(八)数据引用●充分、客观:唯一、第一、最大等词语要少用●权威、公开●数据来源:独立,若没有客观的行业统计数据、行业地位等,只要在招股书中充分揭示即可。
保代基础知识
控制性风险 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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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 预防
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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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的方法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通过事故发生前所作的财务安排,解除事故 发生后给人们造成的经济困难和精神忧虑,为恢 复企业生产,维持正常生活等提供财务支持。
1、自留风险(对风险的自我承担) 2、转移风险(将损失转嫁由他人承担) (1)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通过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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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的分类
• 按风险性质分:
• 纯粹风险:火灾、车祸(只赔不赚)
• 投机风险:买彩票、炒股票(有赔有赚)
• 按产生风险的行为分: • 基本风险:无法由一个人的行为引起的,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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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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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风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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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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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率的厘定
1.公平性原则。一方面要求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 应与其承担的保险责任是对等的;另一方面, 要求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应与其保险标的的风 险状况是相适应的。 2.合理性原则。是针对某险种的平均费率而言的。 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应再抵补保 险赔付或给付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后,获得过 高的营业利润。(不多收) 3.
• 案例3:某保险公司共有22万内外勤员工,其中有1万人为 曾经的下岗职工。某公司为这些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社会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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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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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保险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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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二期保荐代表人培训内容
2011年第二期保荐代表人培训内容【2011年6月23-24日】一、领导开场致辞——发行部主任陆文山1、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等政府文件明文“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资本市场要助力融资结构优化。
2、2011年,资本市场环境悄然变化,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20年来由量变引起的质变,资本市场越来越市场化,需要投资银行积极领悟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转变。
3、投行如何应对资本市场、实体经济的变化?(1)要有“大投行”概念,为企业提供融资的多样化解决方案,积极整合融资、资产管理等多种业务,要有团队意识、做到信息共享。
(2)加强品牌意识(3)加强承销意识、提高承销能力(4)提升承销风险担当、风险处臵、危机公关等能力4、资本市场未来的市场化趋势对投行承销能力是一个挑战及历练。
IPO非财务审核——杨文辉1、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1)股权转让?(2)股份支付?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适用增资、股权转让等方式)按照股份支付准则处理,相关折价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关注IPO过程中最新的产业政策导向:(1)发改委2011年最新的法规指引;(2)外商投资产业政策;(3)募投项目不能是限制类、淘汰类;(4)现有业务是否符合产业政策?需尽职调查。
3、关注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完善、合法、合规;4、股权结构:清晰、稳定、规范,入股及转让程序合法,要核查“股东是否是合格的股东?”关注入股的真实原因及合理性。
5、独立性:从严要求。
申报前解决无障碍,但要做到实质性独立(鼓励规范运作一段时间后申报);“资产完整”要特别关注,不鼓励资产放到外面(比如:土地厂房放到上市主体之外,上市公司享受不到资产增值的收益);生产型企业,土地、房产、设备、商标、专利等均要全部纳入上市主体,权属全部挂在发行人名下。
6、董监高任职资格要进行持续性的尽职调查,审核过程中及审核前要不断关注董监高是否受到证监会、交易所的行政处罚。
7、要关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可上市性,上市必要性要充分论证。
保代辅导操作手册课件
2003年-2005 完善阶段 2000年-2002年 发展阶段 1996年-1999年 摸索阶段
2006年- 全面持证 稳固发展
常抓不懈、因地制宜,积极稳步推进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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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层级 四级机构工作模式
两班 新人衔接班 保代班 一会 新人专属会 三追踪 训后督导追踪 新人实动追踪
第三章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说明]内容增加并有更换
第四章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一)保险利益的定义 [说明]第二段删减较多,去掉“保险利益主体是投保人”一说 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一)保险利益 原则在财险中的应用 [说明]删除原版中的“医疗保险的代位求偿权” (二)损失分摊原则 [说明]最后一段增加“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
四、内容变化
1、语言更为精炼、严谨; 2、书上各章节引用保险法条款的部 分已经根据2009年修订的新《保 险法》进行更新; 3、具体变动内容详见《保险基础知 识》2010版。
具体变动内容
第二章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二、保险的要素,(四)保险准备金的建立 [说明]第4条调至第2条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三、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说明]新增内容 四、按照承保方式分类,(二)复合保险 [说明]新增内容,将原版第三小节内容拆分为新版三、四小节,并新增“复合保险” 一项内容。 第三节 保险功能 一、保险保障功能,(二)人身保险给付 [说明]第二段内容更新,采用最新数据和信息。 二、资金融通功能 [说明]第二段内容更新,采用最新数据和信息。 第四节保险的产生和发展 二、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二)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 [说明]第四点数据更新为2007年和2008年保险业最新数据
保代考试法规PPT课件
保代考试法规
一、公司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出资:形式及比例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程序及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 3、实际控制人及主营业务的变化 4、特殊类型的公司: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保代考试法规
华章仁达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 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 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A.丙公司、丁公司和戊公司连带承担 B.丁公司和戊公司连带承担 C.丁公司和戊公司平均分担 D.丙公司承担一半债务,丁公司和戊公司平均分担另一 半债务
保代考试法规
华章仁达
与合伙企业的对比
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定价方式;劳务出资 合伙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人无此要求);国 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保代考试法规
华章仁达
专利权的转让与实施许可
专利转让(第10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 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 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 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 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实施细则》第14条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 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 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2011年 保代培训(第二期)(上海)
2011年保代培训笔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1年6月22日8:30am 陆文山主要从宏观上讲了一下目前的证券市场形势。
2011年6月22日9:15am 杨文辉一、主要法律依据除了跟发行上市特别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应特别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
特别提出:1、2011年新出台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要以此版本为主来判断是限制类、鼓励类或是淘汰类项目;2、募投项目不能限制类或者淘汰类项目,发改委很难获得批准;3、关于发行人现有业务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的判断:只要不属于淘汰类,就没有太大障碍,哪怕是现有业务有一定比例的限制类项目或少量淘汰类项目,只要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清楚即可。
二、基本发行条件(一)主体资格1、要完成产权转移手续,出资方面的产权转移手续未完成的影响发行条件(财产转移手续要办理完毕)2、股权要求:清晰、相对稳定、相对规范,股东是合格的股东(比如说从业人员不能持股、关注特殊行业的特殊要求等),一些特殊身份的不适合持股(国企的高管不能持有下属企业的股份等),没有代持,不存在特殊的利益安排(二)独立性(总体要求很严)1、时间要求:部分要求申报前解决、相应的制度保障、对发行人没有重大影响;但部分要求在报告期内保持独立性(比如有重大影响的资产的独立性)特别提出:关于使用权方面,除了土地使用权可以租赁以外,房产、商标、专利等所有权要求投入到发行人主体内。
(三)规范运行1、关注董监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受到过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董监高的个人确认、向公司进行了解、查询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2、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家族企业的董事、高管不能主要由家族成员担任,监事不能由家族成员担任,(四)财务与会计(五)募集资金运用1、应根据发行定价情况及发行规模合理预计的募集资金额来选择确定募投项目2、审核过程中调整项目要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外部审批程序,证监会重新到发改委征求意见三、发行程序四、几个具体问题(一)整体上市1、整体上市是基本的要求:避免同业竞争、减少规范关联交易、从源头上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问题;(目前情况下,若达不到整体上市要求,只拿部分资产业务改制申请上市,很难通过)2、对同业竞争的行业划分不能过细,竞争的、类似的、同业的品牌、渠道、客户、供应商等都应纳入上市主体;3、关注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否影响资产的完整性(不能向控股股东租赁主要资产,可以向独立第三方租赁),判断影响的大小;4、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同行业经营问题:直系亲属必须进行整合,其他亲戚的业务之前跟发行人的业务是一体化经营后分家的也应进行整合,若业务关系特别紧密(如配套等)也应进行整合,若亲戚关系不紧密、业务关系不紧密、各方面都独立运作(包括商标等)的可考虑不纳入发行主体。
保代培训第二期培训资料
【公司债审核:李洪涛】1、证监会大力发展公司债的举措(1)优化证监会部外征询意见: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不再就产业政策征求发改委意见;(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要征求发改委意见)(2)优化证监会内部征询意见:上市部已不对公司债券出具日常监管函,这点区别于股权再融资。
(3)优化审核流程:较增发股票相比,公司债券审核流程取消见面会环节。
2、当前公司债券发行情况2011年共否决5家上市公司的公司债券申请。
2012年以来共发行61家,融资821.5亿元。
截至2012年6月14日,在审企业共34家,计划发行总额615.6亿元;已过会未发行企业25家,计划发行总额491.6亿元。
3、公司债券发行监管债券发行审核监管重点是产品设计和偿债能力,即主要关注现金流量,和发行主体未来报表盈利情况关联不大。
即使企业未来亏损,但只要剔除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或有费用和损失等因素,公司仍然有稳定现金流,可以按期兑付即可。
2011年被否5家的原因归结为:(1)报告期财务状况差,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发行公司债将增加申请人财务费用,未来偿债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申请文件存在重大遗漏。
比如,申请人的担保人为其控股股东,该控股股东同时为A公司提供担保,但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其控股股东无对外担保;(3)担保人担保能力问题。
比如担保人为控股型公司,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09亿元,2011年一季度仅为-0.22亿元。
担保人能否履行担保责任取决于子公司未来盈利及分红情况。
4、审核中明确的问题李洪涛说他本人看了网上流传的第一期保代培训笔记。
关于公司债的部分审核问题,大家的理解有误,本次培训再次重申,具体如下:(1)财务指标适用解释年均可分配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指账面价值;净资产额指合并报表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最近一期指公开信息披露的最近一期,可以未经审计。
(2)最近一期末未分配利润的问题最近一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没有3年连续盈利要求。
XXX第二期保代培训记录
XXX第二期保代培训记录(依照会议录音整理,2010年5月14-15日,福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目录一、开班致辞 (2)二、IPO审核有关问题 (8)三、进一步做好保荐工作的相关问题 (13)四、首发企业财务相关问题 (16)五、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讲解 (21)六、强化连续督导责任,发挥保荐机构作用 (24)七、再融资财务审核的要点与问题 (32)八、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解读 (33)九、创业板发行审核非财务问题 (37)十、创业板发行审核财务问题 (45)十一、总结 (59)一、开班致辞(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主任张思宁)截止2010年5月10日,全行业共有保荐代表人1398名,准保荐代表人1432名(合计2830人)。
自2009年6月推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之后,2009年全年主板加创业板市场融资额共4466亿元。
其中,首发99家,融资2130亿元;再融资150家,融资额2336亿元。
全年融资额位居历史第二位。
以下围绕保荐制度与保荐工作进行四个方面情形的沟通。
一、保荐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2010年是保荐制度实施的第七年,保荐制度的进展取得了积极成效,要紧表现在:一是保荐机构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举荐企业的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保荐机构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在培养优质上市资源、举荐优秀企业上市方面做了专门多工作。
从去年申报的企业情形来看,申报企业的质量逐年提高。
二是保荐机构的内操纵度初步建立,较为有效地操纵了举荐企业的风险。
依照现场检查情形来看,保荐机构建立了尽职调查、内核、工作底稿、工作日志、连续督导等相关制度,并能对发行人的质量进行甄别。
通过尽职调查发觉问题,通过内核选择企业,较为有效地操纵了发行人的风险。
同时,一些保荐机构建立了对发行人连续追踪制度和保荐业务的终止机制,对发行人的风险进行连续的操纵。
2009年主板70家企业被撤回,40多家被撤回的缘故是业绩下滑、不符合相关风险条件,创业板推出以来因各种缘故被保荐机构撤回的企业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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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二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2011年6月23日】一、领导开场致辞 —— 发行部主任 陆文山1、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等政府文件明文“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资本市场要助力融资结构优化。
2、2011年,资本市场环境悄然变化,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20年来由量变引起的质变,资本市场越来越市场化,需要投资银行积极领悟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转变。
3、投行如何应对资本市场、实体经济的变化?(1)要有“大投行”概念,为企业提供融资的多样化解决方案,积极整合融资、资产管理等多种业务,要有团队意识、做到信息共享。
(2)加强品牌意识(3)加强承销意识、提高承销能力(4)提升承销风险担当、风险处置、危机公关等能力4、资本市场未来的市场化趋势对投行承销能力是一个挑战及历练。
二、IPO非财务审核—— 杨文辉1、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1)股权转让?(2)股份支付?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适用增资、股权转让等方式)按照股份支付准则处理,相关折价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关注IPO过程中最新的产业政策导向:(1)发改委2011年最新的法规指引;(2)外商投资产业政策;(3)募投项目不能是限制类、淘汰类;(4)现有业务是否符合产业政策?需尽职调查。
3、关注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完善、合法、合规;4、股权结构: 清晰、稳定、规范,入股及转让程序合法,要核查“股东是否是合格的股东?”关注入股的真实原因及合理性。
5、独立性: 从严要求。
申报前解决无障碍,但要做到实质性独立(鼓励规范运作一段时间后申报);“资产完整”要特别关注,不鼓励资产放到外面(比如:土地厂房放到上市主体之外,上市公司享受不到资产增值的收益);生产型企业,土地、房产、设备、商标、专利等均要全部纳入上市主体,权属全部挂在发行人名下。
6、董监高任职资格要进行持续性的尽职调查,审核过程中及审核前要不断关注董监高是否受到证监会、交易所的行政处罚。
7、要关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可上市性,上市必要性要充分论证。
8、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1)消除同业竞争,减少持续性关联交易;(2)不能以细分行业、细分产品、细分客户、细分区域等界定同业竞争,生产、技术、研发、设备、渠道、客户、供应商等因素都要进行综合考虑,界定同业竞争的标准从严。
(3)判断相关业务是否应纳入或剥离出上市主体,不能仅考虑该业务的直接经济效益,要同时考虑到该业务对公司的间接效益,正常情况(已持续经营)下不鼓励资产剥离、分立,为梳理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进行的相关安排不能影响业绩计算的合理性、连续性。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从事的相关业务必须纳入上市主体,旁系亲属鼓励纳入,不纳入要做充分论证,同时做好尽职调查,如实信息披露。
9、重点关注发行人与新引进战略投资者之间交易:交易公允?可持续?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10、董监高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个案分析。
若董监高人员大部分变化了,尚界定为董监高无重大变化,那么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公司治理是否依赖少数人?是否真正有效?要关注。
11、要关注董监高竞业禁止问题,董监高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董监高不能与发行人共同设立企业。
12、重大违法行为,界定原则: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能有犯罪行为;(2)犯罪行为报告期外、处罚报告期内,是否构成“最近36个月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无定论,但肯定从严,目前基本上不可行!13、环保问题:不能仅仅以政府文件为依据,保荐机构要做独立的核查,如有必要可以请专业环保机构协助。
14、历史上的出资不规范,若不涉及重大违法行为、现业已规范,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15、实际控制人认定:若股权较分散,不一定要认定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可以界定为无实际控制人。
另外,要实事求是,不鼓励一致行动协议、委托协议等特殊安排。
16、股权转让过程中,主管部门确权,要关注是否有权限?17、报告期内入股的新股东,都要详细核查。
18、资产、业务涉及上市公司,要重点关注:发行人取得资产、业务是否合法合规?上市公司处置资产、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满足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要求?是否触及募集资金?是否损害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以上问题均构成潜在的实质性障碍。
19、诉讼与仲裁,均要求如实披露。
20、招股书需要去广告化21、判断该行业企业是否适合上市的标准(1)监管体系是否成熟(2)行业有没有技术标准(3)募集资金有合理的用途(4)社会公众能否接受(5)行业运行是否规范(如医药代表就不适合)三、强化持续督导责任,发挥保荐机构作用—— 上交所公司管理部 史多丽1、公司管理部主要负责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监管,上交所有1个公司管理部,深交所3个板,3个公司管理部。
2、持续督导范围:(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上市公司发行证券;(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4)上市公司恢复上市;(5)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截至2011年6月尚有不到10家未完成)。
3、定向增发,发行部征求上市部意见,上市部征求交易所意见。
4、有问题鼓励大家及时与交易所保持沟通,创新操作事前交流。
四、IPO财务审核 —— 常军胜1、2010年240家IPO,60家上市当年净利润下滑10%,下滑30%的30家,下滑50%的1家,70家左右业绩持平。
在2010年总体经济形势较好的情况下,上市企业财务状况总体仍出现了一定的问题,2011年总体经济形势较为严峻,审核过程中对业绩的关注肯定比2010年度要更严格,重点关注业绩及增长的真实性、合理性、可持续性,严格防范虚增业绩及利润调节等行为,比如:(1)放宽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大幅增长;(2)费用的不合理压缩等。
2、审核中对规范运行、财务真实性、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11年下半年会出台相关指引,引入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从12年开始,申报项目要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3、希望证监会审核理念与投行设计上市方案的理念一致,提高上市核准通过率,引导投行选项目,总体上降低社会成本。
4、报告期内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务必慎重!可以调,但调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要比调之前、比同行业更为谨慎。
折旧、坏账计提等重要会计政策、估计要进行同行业横向比较。
5、鼓励连锁业态、品牌管理的企业上市,发展很快,但要关注快速扩张风险。
需要核查每一家加盟商,关注其是否能持续经营?6、不接受分立、剥离相关业务!主要是两点考虑:(1)剥离后两种业务变为一种业务(主营业务发生变化);(2)剥离没有标准,操纵空间大(收入、成本可以分,费用不好切分)。
法律上企业可以分立,但审核中分立后企业不能连续计算业绩,要运行满3年。
7、关于业务合并(1)存在一定期间内拆分购买资产、规避企业合并及“法律3号意见”的行为,审核中从严要求,业务合并参照企业合并。
业务如何界定,需要做专业的判断,从严把握。
(2)同一控制下合并,以账面值为记账,交易中可进行评估,但不能以评估值入账,不接受评估调账(这样计量基础改变了),记账时以评估增值冲减所有者权益,保证业绩计算的连续性。
(3)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允许“整合”上市,但要规范;不接受“捆绑”上市。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比同一控制下要求从严,并入的业务或股权三项指标(总资产、收入、利润总额)达到20%-50%的运行一个完整会计年度、50%-100%运行24个月、100%以上运行36个月。
五、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 证监会发行部 李明六、公司债券发行审核解析 —— 李洪涛1、股权融资申请、债券融资申请可以同时进行;2、《证券法》16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相关口径计算:(1)净资产额为合并报表净资产额,包括少数股东权益;(2)计算累计债券是否超过40%原则上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属于银监会及《银行法》的监管范畴),但审核中实质重于形式,比如,有的企业到银监会发了40%的中期票据,又要到证监会发行40%公司债券,则很难通过审核。
若中期票据的期限低于1年,快到清偿期了,则计算累计债券时不予考虑;(3)最近一期会计报表中期末净资产可以是未经审计的数据。
【2011年6月24日】七、创业板非财务审核 —— 毕晓颖1、设立及出资问题(1)案例(整体变更时无验资报告,但完成了工商注册):A、无验资报告无法确定出资是否缴足?B、省级人民政府确认,不够,在无验资报告的情况下完成工商注册,违规,需要请国家工商局确认当地工商主管单位行政行为的效力。
因上述问题该项目被否决。
必须重新设立后运行36个月。
(2)控股子公司的出资也必须缴足,出资未缴足视同出资不实。
在合法缴纳期间也需要补足。
出资不实的,事后规范整改,须如实信息披露,执行以下规定:问题出资占当时注册资本50%以上的,规范后运行36个月;占比20%-50%的,规范后运行12个月;占比20%以下的如实披露,不构成障碍。
(3)抽逃出资的,数额较小,在报告期前解决的不构成发行障碍。
数额较大,且在报告期内才解决的,需要工商部门出具确认意见,同时提供出资归还的充分证据材料。
需要规范后运行36个月才不构成发行障碍。
(4)技术出资问题要关注,是否属于职务成果?技术出资比例不宜过高,需提供技术出资的评估报告。
若用于增资的技术与发行人业务相关,要详细核查是否是职务成果。
重点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手里是否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技术尚未进入发行人?关注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相关的法律风险、潜在纠纷,前期尽职调查时要充分核查。
发行人的技术优势、创新性不体现在专利的数量(审核中重发明专利、轻外观及实用新型),关键在于源于核心技术的经济效益的金额及比例。
2、独立性问题(1)业务和资产的完整性资产独立性存在问题的,构成发行障碍;共用商标,生产厂房、办公场所不能向关联公司租用。
上述案例被否决。
关联交易参考30%标准,但不仅看比例,更看重交易实质,审核中作实质判断,比如:业务链的核心环节的相关交易金额及比例虽不大,但是否依赖关联方或第三方?业务链是否完整?如果发行人业务只是集团业务的一个环节,关联交易虽然少于30%也被否决。
或者一个重要业务环节依赖关联方均构成发行障碍。
(2)同业竞争实质性判断仍然构成同业竞争,虽然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进行同业竞争,仍然构成发行障碍。
解决不了实质问题,只是锦上添花。
与第二大股东从事相同业务也构成同业竞争。
(3)关联方非关联化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需要提供清算或转让之前的财务数据,审核中重点关注标的股权(或业务)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涉嫌业绩操纵? 非关联化公司股权的受让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若存在亲属关系(即使不是会计准则规定的关联方),建议主动披露,若被动披露则是诚信问题,审核会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