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六条 兽药直 营连锁经营企业在同一县( 内有多家 市) 经营 门店的, 可以统一配置仓储和相关设施 、 设备。 第七条 兽药经营 企业 的经营场 所和仓 库的地 面 、 墙 壁、 顶棚等应当平整 、 光洁 , 窗应 当严密 、 门、 易清洁。 第八条 兽 药经营企业的 经营场所 和仓库应 当具 有下 列设施 、 设备 : ( 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货架 、 ; 一) 柜台 C 避光 、 二) 通风 、 照明的设施 、 设备 ; ( 与储存兽 药相适 应的控 制温度 、 三) 湿度 的设施 、 设 备; ( 防尘 、 四) 防潮 、 防霉 、 防污染和 防虫 、 防鼠 、 防鸟的设 施、 设备 ; ( 进行卫生清洁的设施 、 五) 设备等。 第九条 兽药经营企业 经营场所和仓库的设施 、 设备应 当齐备 、 整洁 、 完好 , 并根据兽药品种 、 类别 、 用途等设立醒 目标志。
( 控 制温度 、 二) 湿度的设施 、 设备的维护 、 保养 、 清洁 、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 ,保证兽 药质量 , 根 据《 兽药管理条例》 制定本规范 。 , 第二 条 本 规范适用于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境 内的兽药经 营企业。 源自第 三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十条 兽药经营企业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 员应当熟悉 兽药管理法律 、 法规及政策规定 , 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 当配备 与经营兽药相适应 的质量管理人员。有条件的 , 可以建立质量管理机构 。 第十二条 兽药经营企业主管质量的负责人 和质 量管 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 备相应兽 药专业 知识 , 其专业学 且 历或技术 职称应 当符合省 、 自治区 、 直辖 市人 民政府兽 医 行政管理 部门的规定。 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 、兽医等相关 专业 中 专以上学 历 , 或者具 有兽药 、 兽医等相关 专业初 级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经营兽 用生物制品的 , 兽药质量管理人 员应 当具有兽 药 、 医等相关专业大 专以上学历 , 者具有兽 兽 或 药、 兽医等相关 专业 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 职称 , 具备兽用 并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了确保兽药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保障兽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提高兽药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从兽药的采购、储存、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详细介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的标准要求。
二、兽药采购管理1. 供应商选择兽药经营者应根据兽药的质量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充足的供应能力,并提供兽药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 采购程序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程序,包括兽药需求的确定、供应商评估、合同签订、货物验收等环节。
采购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3. 兽药质量检验兽药经营者应对采购的兽药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兽药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质量检验应包括外观、标签、包装、有效成份含量等方面的检测,并记录检验结果。
三、兽药储存管理1. 储存环境兽药经营者应提供适宜的储存环境,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的控制。
储存环境应符合兽药的储存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测和记录。
2. 兽药分类储存兽药经营者应根据兽药的特性和要求,对兽药进行分类储存。
不同类别的兽药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混淆。
3. 兽药库存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库存清点、库存记录、库存报警等。
库存管理应定期进行,确保兽药的有效期限和数量的控制。
四、兽药销售管理1. 兽药销售许可兽药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的兽药销售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进行销售活动。
销售许可证应进行定期更新和备案。
2. 销售记录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销售记录制度,对每一笔销售进行记录,包括兽药名称、批号、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
销售记录应保存一定时间,并配备相应的销售凭证。
3. 兽药售后服务兽药经营者应提供兽药的售后服务,包括兽药使用指导、咨询解答等。
售后服务应及时、准确,并记录相关信息。
五、兽药质量管理1. 兽药质量追溯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质量追溯制度,对兽药的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进行追溯。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是指在兽药经营过程中,确保兽药的质量安全、合规经营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本文旨在制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确保兽药经营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兽药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兽药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管理范围本规范适合于所有从事兽药经营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包括兽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三、质量管理体系1. 建立兽药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持续改进。
2. 确保兽药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兽药的质量安全。
3. 建立兽药质量档案,包括兽药的来源、质量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以便追溯和监督。
四、兽药生产管理1. 兽药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验等环节。
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料的选择和使用,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避免使用过期或者劣质原料。
3. 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无菌和环境条件符合要求。
4. 对生产的兽药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查、理化指标检测、微生物检验等,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 建立兽药产品追溯体系,包括产品批次追溯、销售追溯等,以便在浮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和召回。
五、兽药经营管理1. 兽药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包括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
2. 采购兽药应选择合法的供应商,确保兽药的质量安全,避免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3. 兽药的储存应符合相关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控制,避免兽药质量受损。
4. 销售兽药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和发票,确保兽药的流通可追溯。
5. 对销售的兽药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查、标签标识检查、包装完好性检查等,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六、兽药不良反应和质量问题的处理1. 建立兽药不良反应和质量问题的报告制度,兽药经营者应及时报告兽药不良反应和质量问题。
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含附件)
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和兽药安全使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省农业厅负责制定全省的兽药GSP贯彻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对省级兽药GSP检查员和市(州)兽药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的兽药GSP检查验收,对全省兽药GSP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各市(州)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兽药GSP 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兽药GSP检查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检查验收,对各县(市、区)的兽药GSP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贯彻落实兽药GSP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对兽药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兽药GSP日常监管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兽药GSP检查验收,是指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前,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营条件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和评价的过程。
第七条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兽药经营活动。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八条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填报《兽药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和《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申请表》(附件1),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说明(附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和相关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四)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及产权、租赁合同等使用证明复印件;(五)主要设施设备及其图片和说明;(六)《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五条规定的兽药质量管理文件;(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六条规定的兽药记录样表;(八)企业经营的兽药种类和品种目录;(九)已销售或拟销售兽药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 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了保障兽药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确保兽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提高兽药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本规范适用于兽药经营企业,包括兽药生产、贮存、销售、运输等环节。
二、质量管理体系1. 质量方针兽药经营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质量方针应包括以下内容:- 保证兽药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 质量目标兽药经营企业应制定具体的质量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质量目标应包括以下方面:- 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 减少产品质量投诉率;- 提高客户满意度。
3. 质量管理责任兽药经营企业应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质量管理责任到位。
质量管理责任应包括以下方面:- 领导层应明确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相关部门应制定并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工作。
三、质量管理流程1. 兽药采购管理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兽药采购管理流程,确保采购的兽药符合质量要求。
兽药采购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 制定兽药采购计划;-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确认兽药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 对兽药进行验收和入库。
2. 兽药贮存管理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兽药贮存管理制度,确保兽药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兽药贮存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兽药贮存区域的规划和设计;- 兽药贮存温度、湿度的监控和记录;- 兽药贮存区域的清洁和消毒;- 兽药有效期的管理和监控。
3. 兽药销售管理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兽药销售管理流程,确保兽药销售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兽药销售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 接受客户订单;- 确认客户需求和配送要求;- 准备兽药产品并进行质量检验;- 安全包装和标识;- 准确记录销售信息。
4. 兽药运输管理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安全可靠的兽药运输管理制度,确保兽药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了确保兽药经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合规性,保障兽药的安全有效使用。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兽药经营的企业和个人。
二、管理责任1.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和权力。
2. 兽药经营企业应指定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制定和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3. 兽药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管理审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兽药采购管理1. 兽药经营企业应与合法合规的兽药生产企业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
2. 兽药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兽药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
3.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采购记录,包括兽药名称、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并确保兽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兽药储存管理1.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储存区域,保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2. 兽药经营企业应制定兽药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兽药的分类、分区、分层储存要求。
3. 兽药经营企业应定期对兽药储存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记录相关操作。
五、兽药销售管理1.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销售记录,包括兽药名称、规格、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
2. 兽药经营企业应对销售对象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兽药的合法使用。
3. 兽药经营企业应定期对兽药销售记录进行审查,确保销售过程的合规性。
六、兽药质量控制1.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兽药质量检验、兽药不良反应报告等。
2. 兽药经营企业应对进货的兽药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兽药的质量符合要求。
3.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兽药不良反应情况。
七、兽药经营场所管理1.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经营场所管理制度,包括场所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要求。
2. 兽药经营企业应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3.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兽药丢失、被盗等情况的发生。
八、培训和教育1. 兽药经营企业应定期组织兽药质量管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技能。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旨在确保兽药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要求,以保障兽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和标准。
二、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和个体经营者,包括兽药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质量管理体系1. 质量方针和目标:兽药经营者应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并确保其与企业的整体战略一致。
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兽药经营者应编制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文件等。
3. 质量管理职责:兽药经营者应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四、兽药生产质量管理1. 药品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者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
2. 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兽药经营者应建立药品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包括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设备设施管理等。
3. 药品质量控制:兽药经营者应建立药品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辅料检验、成品检验、稳定性研究等。
4. 药品追溯体系:兽药经营者应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确保兽药的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
五、兽药销售质量管理1. 销售许可证:兽药经营者应取得兽药销售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销售活动。
2. 兽药储存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库房设计、温湿度控制、货物分区等。
3. 兽药配送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配送管理制度,确保兽药的安全运输和送达。
4. 兽药销售记录:兽药经营者应记录兽药销售信息,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
六、兽药不良反应和药品召回管理1. 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兽药经营者应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兽药不良反应事件。
2. 药品召回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确保在发现兽药存在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并处理。
七、质量风险管理1. 质量风险评估:兽药经营者应进行质量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兽药是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的重要物质。
为了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二、范围本规范适合于从事兽药经营的企业,包括兽药生产、销售、仓储等环节。
三、管理要求1. 兽药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
2. 兽药销售企业应具备合法的销售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销售。
3. 兽药仓储企业应具备合法的仓储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仓储管理。
4.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流程、质量记录等。
5. 兽药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兽药质量检测,确保兽药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6.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追溯体系,能够追溯兽药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全过程。
7.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兽药不良反应情况。
8. 兽药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兽药知识和质量管理意识。
四、质量管理措施1. 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体系,包括人员、设备、原料、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2. 兽药销售企业应建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体系,包括采购、销售、仓储、运输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 兽药仓储企业应建立药品仓储质量管理规范(GDP)体系,包括仓库建设、环境控制、库存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质量控制流程,包括兽药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
5.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质量记录,包括兽药进货记录、销售记录、库存记录等,以便追溯和监管。
6. 兽药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兽药质量检测,包括对兽药成份、含量、纯度等指标的检测。
7.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追溯体系,包括兽药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等信息的追溯。
8.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采集、记录和报告兽药不良反应情况。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了保障兽药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
本文档旨在为兽药经营者提供一套标准化的管理要求,以确保兽药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范围本规范适合于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兽药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企业等。
三、管理体系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兽药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程序,确保兽药的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2. 质量管理人员兽药经营者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兽药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 兽药采购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要求,确保采购的兽药符合质量标准,并保留采购记录和相关文件。
4. 兽药储存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兽药储存条件的要求、兽药存储区域的划分和标识、兽药库存的管理等,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5. 兽药销售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销售程序和要求、销售记录和销售文件的保存等,确保兽药的销售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6. 兽药质量监控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质量监控制度,包括兽药质量监测、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等,确保兽药的质量安全。
7. 兽药召回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召回管理制度,包括召回程序和要求、召回记录和召回文件的保存等,确保兽药召回工作的有效进行。
8. 兽药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报告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兽药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确保兽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培训与教育兽药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兽药质量管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确保兽药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质量可控性。
五、文件与记录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文件与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文件和记录的编制、审查、批准、发布、保存和销毁等,确保文件和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兽药是维护动物健康和提高养殖业生产效益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兽药经营者应当遵循一定的质量管理规范。
本文档旨在为兽药经营者提供一套标准化的质量管理规范,以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适合范围本文档适合于所有从事兽药经营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无论是生产、经营还是销售兽药的单位,都应当遵循本文档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1.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实施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叙文件和记录等。
质量管理体系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兽药经营者应当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包括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程序、监测和评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
四、兽药的采购和接收1. 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兽药经营者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选择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供应商。
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等。
2. 兽药的接收检验兽药经营者应当对接收的兽药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检验内容包括兽药的标识、包装、外观、规格、有效期等。
五、兽药的存储和保管1. 存储条件兽药经营者应当确保兽药的存储条件符合产品要求。
包括存储温度、湿度、光线等。
2. 兽药的保管兽药经营者应当对兽药进行合理的保管,防止污染和损坏。
包括采取防潮、防虫、防火等措施。
六、兽药的销售和配送1. 销售记录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兽药销售记录,并保留一定期限。
销售记录应包括兽药名称、规格、批号、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
2. 配送过程的控制兽药经营者应当对兽药的配送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包括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采取防止温度变化和振动的措施等。
七、兽药的召回和处理1. 兽药召回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兽药召回制度,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召回。
召回措施应包括通知销售商和用户、回收产品、销毁产品等。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指在兽药经营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兽药的生产、质量控制、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以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从六个大点来阐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正文内容:1.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1 生产设备与环境要求:兽药生产企业应具备适当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1.2 原料选择与采购:兽药生产企业应选择合格的原料,并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质量可控。
1.3 生产工艺与控制: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并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2. 兽药质量控制管理规范2.1 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兽药生产企业应依据相关标准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并建立有效的检验方法,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2.2 质量控制记录与文件管理: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记录与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质量数据的真实可靠。
2.3 不良反应与药品召回管理: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监测与药品召回制度,及时处理不良反应事件,确保兽药的安全性。
3. 兽药储存管理规范3.1 储存条件与环境要求:兽药经营者应确保兽药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避免温度、湿度等因素对药品质量的影响。
3.2 兽药储存管理制度: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兽药分类、存储位置、有效期监控等,确保兽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3 兽药库存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包括进货、出库、库存盘点等,确保兽药的及时供应和库存的合理管理。
4. 兽药销售管理规范4.1 销售人员资质要求:兽药经营者应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并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
4.2 销售记录与追溯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建立销售记录和追溯管理制度,确保销售过程可追溯,便于问题的排查和处理。
4.3 兽药广告与宣传管理:兽药经营者应依法进行兽药广告和宣传,不得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了确保兽药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兽药的质量和使用效果,促进兽药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旨在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提升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二、兽药经营许可1. 兽药经营者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2. 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明确标明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码、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审查。
三、兽药采购与进货1. 兽药经营者应当与合法的兽药生产企业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确保兽药的来源可靠。
2. 兽药经营者在采购兽药时应当查验兽药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等相关资质,并保留相关文件备查。
3. 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兽药进货记录,包括兽药名称、规格、生产企业、进货数量、进货日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核对。
四、兽药储存与保管1. 兽药经营者应当设立专门的兽药储存区域,确保兽药的质量不受损害。
2. 兽药储存区域应当符合相关的环境要求,如温度、湿度、通风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记录。
3. 兽药经营者应当对兽药进行分类、分区储存,并采取合适的包装和标识,确保兽药的安全性和易识别性。
4. 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兽药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兽药入库、出库、报废等流程,并定期进行库存清查和盘点。
五、兽药销售与使用1. 兽药经营者在销售兽药时应当核实购买者的合法身份,并记录购买者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兽药经营者应当提供兽药的说明书、有效期、储存条件等相关信息,并告知购买者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兽药销售记录,包括兽药名称、规格、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销售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4. 兽药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兽药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避免滥用和药物残留。
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1. 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兽药经营质量的持续改进。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前言兽药企业是保障动物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产业。
但是,兽药的不合理使用和管理不仅可能造成动物死亡、生产效益降低等问题,也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风险。
因此,为了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保证兽药的质量安全,加强企业的自律管理,本规范即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订而成。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包括兽药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等。
三、基本原则1.在兽药经营环节中,需保证兽药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以及防止假劣兽药的出现。
2.建立和实施兽药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兽药生产企业符合GMP要求。
3.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减少兽药用于非法用途。
4.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5.贯彻节约资源、高效管理的理念,提高兽药经营企业的效益。
四、兽药经营企业的基本要求1.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或合法经营资质,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备符合GMP要求的企业生产许可证。
2.建立完善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对兽药经营过程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
3.建立符合要求的仓储、运输、销售等管理制度,保证兽药及其包装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运输和销售是否符合规范。
4.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兽药登记证件的使用范围。
5.建立和加强对兽药的检验和检测,采取科学有效的检测方法和技术,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效性。
6.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信息管理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五、兽药销售和使用的基本要求1.兽药经营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出具出售兽药的有效证件,并仅出售符合规范要求的兽药。
2.兽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兽药生产和使用规范要求,遵守兽药使用范围,确保兽药的使用数量和使用期限的合理性。
3.兽药使用单位应当对兽药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报告,确保兽药的跟踪和监控,及时反馈不良反应等信息,保证兽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三篇)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维护兽药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应依据科学、安全、有效、规范的原则,加强兽药质量控制,保证兽药的质量安全。
第三条兽药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建立质量管理系统,落实兽药经营质量责任,确保经营的兽药安全、有效。
第四条兽药经营者应充分了解兽药质量管理的知识,定期进行兽药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兽药经营者应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供应的兽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
第二章兽药采购与验收第六条兽药经营者应制定合理的兽药采购计划,并按照需求量和质量要求对供应商进行选择。
第七条兽药经营者在采购兽药时,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定量、定质购进。
第八条兽药经营者应认真核查兽药的资质合法性,了解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信息。
第九条兽药经营者应严格对采购的兽药进行验收,检查兽药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有关质量信息。
第三章兽药管理第十条兽药经营者应按规定对兽药进行分类管理,入库前应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
第十一条兽药经营者应按照兽药的特性,对兽药进行储存管理,要求其存放在专门的兽药库房中,保证兽药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出库管理制度,明确兽药的出库流程,并记录兽药的具体用途和领用人。
第十三条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销售管理制度,明确兽药价格、销售渠道、销售范围等要求。
第十四条兽药经营者应定期对库存兽药进行盘点,确保兽药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药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兽药的源头追溯和质量追溯。
第四章兽药质量控制第十六条兽药经营者应定期对经营的兽药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兽药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七条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兽药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兽药质量的可追溯。
第十八条兽药经营者应建立合理的兽药贮存条件,营造适宜的药物环境,保障兽药的质量和有效性。
四川兽药销售质量管理规范
四川兽药销售质量管理规范
本文档旨在规范四川省内兽药销售的质量管理,确保兽药的合
理使用和安全性,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具体规范如下:
一、销售资质要求
1. 销售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件
有效期应在规定范围内。
2. 销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从事相关兽药产品的销售。
3. 销售单位应当与生产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兽药产品销售合同,确保兽药质量和安全。
二、销售过程管理要求
1. 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兽药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销售、储
存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2. 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兽药的
质量信息。
3. 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销售台账,对销售过程进行记录,确保销售过程的真实可靠。
三、兽药质量要求
1. 兽药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兽药的成分、质量、规格等。
2. 生产、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兽药产品的质量安全。
3. 兽药产品的包装、标识应当清晰、完整、规范,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以上规范为四川省兽药销售管理的基本要求,希望各销售单位认真执行,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577号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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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6〕577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畜牧水产)局(委):
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和兽药安全使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3号)的规定,我厅对2010年制定的《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
四川省农业厅
2016年9月12日
——结束——。
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
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
第三条省畜牧食品局负责制定全省的兽药GSP贯彻实施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 对省级兽药GSP检查员和市(州)兽药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的兽药GSP检查验收,对全省兽药GSP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各市(州)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兽药GSP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兽药GSP检查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检查验收,对各县(市、区)的兽药GSP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贯彻落实兽药GSP工作,监督指导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对兽药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兽药GSP日常监管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兽药GSP检查验收,是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核发、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前,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营条件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和评价的过程。
第七条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方可从事兽药经营活动。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八条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填报《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申请表》(附录1),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基本情况说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说明(附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和相关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四)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及产权、租赁合同等使用证明复印件;(五)主要设施设备及其图片和说明;(六)《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五条规定的兽药质量管理文件;(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六条规定的兽药记录样表;(八)已销售或拟销售兽药、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
四川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检查验收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公章)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类别:兽用生物制品□ 其他兽药□申请日期:年月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制
企业声明
1. 本企业已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自查,可随时接受兽药GSP检查。
2、本申请表所填信息及附送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表一
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表
注:1. 经营方式系指连锁经营、批发经营、零售经营、批零兼营。
2. 经营范围系指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外用杀虫剂、消毒剂、原料药、兽用生物制品、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3. 经济性质系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
表二
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填报本表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其他人员的有关学历证书复印件附后。
表三
企业场所和设施设备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1. 根据企业经营类别和场所设备的实际情况填写。
如无栏目所设项目,应注明“无”。
2. 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 “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栏目中“辅助用房”指房屋中服务性或劳保用房。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7.29•【字号】川农函〔2020〕666号•【施行日期】202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666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今年,农业农村部相继发布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3号)、无菌兽药等5类兽药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92号)、《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实施工作安排(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93号),印发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农办牧〔2020〕34号),对贯彻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兽药GMP”)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切实做好我省新版兽药GMP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新版兽药GMP实施工作兽药GMP是兽药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和准则,自2002年实施以来,对规范兽药生产企业行为、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原兽药GMP已越来越不适应兽药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实际需要。
新版兽药GMP进一步明确了兽药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了企业生物安全控制要求,引入了质量风险量化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兽药产品质量,无论是硬件要求,还是软件以及人员等方面均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对进一步提升兽药产品质量、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以及提升兽药行业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应在2022年6月1日前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未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的兽药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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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类别:兽用牛物制品□其他兽药厂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制
1.本企业已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自
查,可随时接受兽药GSP检查。
2、本申请表所填信息及附送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
意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公章)
年月日
表一
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表
注:1.经营方式系指连锁经营、批发经营、零售经营、批零兼营。
2. 经营范围系指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外用杀虫剂、消毒剂、原料药、兽用生物制品、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3. 经济性质系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
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填报本表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其他人员的有关学历证书复印件附后。
企业场所和设施设备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1.根据企业经营类别和场所设备的实际情况填写。
如无栏目所设项目,应注明无”。
2. 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 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栏目中辅助用房”指房屋中服务性或劳保
用房
注1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