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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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结转市级第一批)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结转市级第一批)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结转市级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4.05.08
•【字号】闽财[教]指[2014]34号
•【施行日期】2014.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结转市级第一批)的通知
(闽财(教)指[2014]34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纳米二氧化钛光催化剂水性溶胶工业化技术研究开发”等90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详见附件3)下达给你们,年度科学技术经费572万元,经费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合同到期要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2014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略)
2.2014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略)
3.2014年福建省科技项目经费表(结转市级第一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5月8日附件3:。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介绍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介绍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介绍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城环所”)是中国科学院下属的一所研究机构,成立于1980年。

城环所致力于研究城市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并为城市环境问题提供科学支持和解决方案。

下面将为你介绍城环所的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和在社会发展中的贡献。

一、研究方向城环所的研究方向包括城市环境质量与调控、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环境规划与管理等。

在城市环境质量与调控方面,城环所开展了大气污染物的来源、传输与控制研究,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城环所还研究了水资源、土壤污染和噪声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为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保护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城环所主要关注城市人居环境、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资源利用等问题。

通过研究城市定量生态学、城市再生水利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城环所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和决策支持。

此外,城环所还致力于城市环境规划与管理的研究。

通过城市环境评价、城市环境规划和环境管理等内容的研究,城环所为城市环境的规划与管理提供了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持。

二、科研成果城环所在各个研究方向上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

在城市环境质量与调控方面,城环所成功开展了城市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为我国城市大气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城环所还在水资源管理、土壤污染治理和噪声环境控制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城环所开展了城市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城市绿化建设与生态保护的方案,有效提高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此外,城环所还在城市资源利用、城市再生水利用和垃圾处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城市环境规划与管理方面,城环所通过开展城市环境评价和规划编制等工作,为城市环境的合理规划与管理提供了科学支持。

城环所还参与了多个城市的环境规划与管理项目,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推动。

中国科学院科技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科技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科技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12中国科学院东北振兴科技行动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东北振兴科技行动计划项目(简称东北专项)的立项和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东北振兴科技行动计划纲要>(简称<纲要>),参照<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经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东北专项以促进东北地区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技术产业和向资源型城市转型、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为宗旨,充分发挥我院综合优势、广泛吸纳社会资源、系统集成多所多学科创新成果,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做出直接贡献。

第三条东北专项按”促进东北地区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促进东北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东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三大工程项目分类。

”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交流”工程项目按照<”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按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程度差异,东北专项分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等级。

重大项目指对东北地区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3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开发应用与产业化项目;重点项目指对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

第五条东北专项的选项坚持”四不一先”的原则,即关键技术不成熟的不支持,市场前景不清晰的不支持,产业化队伍、项目后续研发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到位的不支持,社会资源不匹配或重复竞争院内资源的不支持,研究所主动启动的优先支持。

反之,都属可支持的范围。

第六条东北专项采取统一规划、有限目标,动态调整、分期支持,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组织原则,一个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各相关部门应在了解把握市场需求、筛选论证项目、组织实施项目以及推动成功实施的项目进一步社会化和规模产业化等环节,操作迅速;项目启动的决策则应以产业化诸要素基本齐备为前提。

第二章项目的组织、立项审批程序第七条东北专项的组织、立项审批程序(一)重大项目的组织、立项审批程序1、中国科学院东北振兴科技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根据<纲要>和东北地区的重大科技需求,对重大项目进行总体部署。

中科院各研究所排名-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中科院各研究所排名-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注:引用请说明来自生物统计家园网机构数量数量排名经费/万元经费排名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136169022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124210997.21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8735318.6610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86462885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8556292.54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8165729.87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8175418.39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818431714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779453513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76106673.33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751162846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7112517111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68135602.18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67143614.520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6215386215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6216370918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6117378517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6118232237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6019342422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592035052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5621456412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56223241.126中国科学院大学55233837.216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54243282.125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5125286630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4826334823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48273307.324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48282657.531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4729322827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4730297629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4531249232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4432246234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44332405.335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4434196944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4335369419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4236305528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42372491.433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4238236836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3939195546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38402055.539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3741174252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3742163258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34431703.554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3344204840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3345165356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3346151759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3247182648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3248180149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3149200243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3150186247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3051179450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3052145463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30531261.473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30541215.376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2955202642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2956164457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2857196945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2858130370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2859128172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2760211038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2761148161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2762145962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2663178251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2664145464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2565203341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566139169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2467125674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2368173753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2369165655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2370116180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2371106482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227292885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2173149960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2174144765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2175119578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2076143066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20771136.681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2078101284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207987789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208076790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1981139768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1882140467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1883129971中国科学院对地观测与数字地球科学中心18841187.879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188563293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1786123975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1787120677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178854397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168988487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159088488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159173891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南京天文光学技术1492101583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149363294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139492186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139561696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129645999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119767692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1198408100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109963095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10100406101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9101343103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7102387102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7103312104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7104267105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7105265.7106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6106237108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510750998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5108192109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4109265107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油2110148110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信息中心2111129111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长春人造卫星观测2112106112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111340113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111430114305115。

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试行办法一、总则为了推动我国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作用,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每次资助的具体研究内容作明确界定。

二、资助对象具备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

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三、开放课题申请1、申请课题须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且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

2、申请课题的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

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经费预算合理。

3、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二年。

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特别优秀的或有潜力的研究人员,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可追加一年。

基金资助强度一般为3-5万元/项(面上基金项目)和10-15万元/项(重点基金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浮动,由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四、开放课题审批与立项1、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对开放课题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基金申请书不予报送学术委员会。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基金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3、实验室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送主管部门。

4、根据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择优支持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计字[2002]106号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择优支持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计字[2002]106号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择优支持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择优支持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计字[2002]106号)院属各有关单位、重点实验室:现将《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择优支持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本办法自2002年3月27日施行。

中国科学院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择优支持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含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院重点实验室)是我院从事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前沿探索的核心力量。

为促进重点实验室加强科学前沿部署和交叉学科研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把若干重点实验室建成世界知名的科学研究基地,中国科学院决定设立“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择优支持经费”(简称实验室择优经费)。

第二条为加强实验室择优经费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支持原则与经费核定第三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实验室择优经费主要支持在国家评估中取得优秀、良好成绩的我院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院重点实验室。

少部分经费用于支持院在重要或新兴交叉学科方面组建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结构调整。

第四条院重点实验室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每年院实验室择优经费的预算额度,确定优秀和良好实验室的支持强度,一般“优秀”档为“良好”档强度的两倍。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院内联合实验室,根据其体量大小适度增加经费额度。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五条研究所是院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主体。

实验室择优经费是在研究所对实验室给予经费支持的基础上院择优强化支持的专项经费,由研究所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完整版)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版)

(完整版)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版)

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规范和加强院级科研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经费拨款,主要用于组织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支持院属科研机构围绕国家和院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要方向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第三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项目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和系统集成技术与开发,防止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院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重大项目和重要方向项目,院级项目一般可下设课题。

第二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第五条项目经费开支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需由项目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项目经费一般由课题经费和综合集成与调控经费组成。

第六条课题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用是指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

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1、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购置或研制的专用仪器设备,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项目经费要合理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2、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等费用。

2024年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二篇)

2024年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二篇)

2024年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要求坚持求实创新的____,坚持以人为本和市场导向原则,按照“系统设计、分步实施、重心前移、综合考核、重点突破”的思路,强化源头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强化优势集成和扶优扶强,强化优势产业发展和富民强县,着力提高企业和产品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

二、申报范围围绕“新农村建设科技专项、院市合作科技专项、苎麻新品种选育和加工后整理科技专项、特色种养殖科技专项、制造业信息化科技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专项、提高减灾防灾能力科技专项”等重点科技专项行动计划涉及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技术改进、重点优势资源开发、重大管理技术创新等,申报____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原则1、自主创新原则。

申报项目必须明晰知识产权归属,必须突出原始创新、引进和集成创新以及消化再创新主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2、优势集成原则。

注重优势院所、优势专家、优势企(事)业紧密联合、协同攻关,优先支持院市科技合作项目。

3、产业化经营原则。

强调科技攻关计划成果或研究开发的配套技术,能在工农业生产上及时转化和应用推广。

4、富民强县原则。

突出“科技”含量、彰显“富民”内涵、体现“强县”张力,具有带动与辐射作用。

5、项目绩效原则。

项目申报必须规范,计划任务书必须完备,项目实施必须有技术方案,项目跨年度实施过程中必须有阶段性总结,项目实施完毕必须结题验收和出成果(通过市或县一级鉴定验收)。

四、实施年限原则上按照____-____年跨年度进行设计,实行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检查和到期结题、验收(鉴定)的动态管理模式。

五、申报内容或方向1、新农村建设科技专项围绕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农民科技培训、星火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信息化五个方面,突出“三村建设”主题,强化产学研结合和可持续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厦门市产学研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厦门市产学研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厦门市产学研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4.04.16•【字号】•【施行日期】2024.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厦门市产学研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组织实施高校院所与企业“产研交融”行动、“技术源头掘金”行动,根据《厦门市产学研项目补助办法》(厦科规〔2021〕6号),开展2024年度产学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学研项目补助支持范围产学研项目补助主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厦门本地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技术成果转化等产学研活动;支持本地高校科研院所与国际及港澳台开展各项科技合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厦门本地创办企业,并与所属高校科研院所持续开展技术成果转化活动。

申报项目补助须围绕服务于厦门企业发展、培育未来产业等需求开展,产学研合作双方应有固定研发人员、研发设备和固定场所,以及必要的研发资金支持和中试条件,项目成果需在厦门本地企业进行实际应用或产业化。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与本市签订校(院)地合作协议外地高校、科研院所等,在厦注册独立法人(或独立非法人资质)的新型研发机构,或者我市公布的重点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分为自主管理单位和非自主管理单位两类。

1.自主管理单位。

自主管理单位包括: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和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各自主管理单位应按《厦门市产学研项目补助办法》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结合自身优势评审筛选安排产学研项目补助及推荐,并接受市科技局开展的绩效考量。

2.非自主管理单位。

非自主管理单位产学研项目由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协助市科技局择优评审筛选及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率先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推进我院科技创新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院级科研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管理,推进放管结合,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级科研项目主要用于组织符合我院发展规划、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利于优化科研布局的重要科技创新活动,包括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重点部署项目、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国际合作科研项目、国防科技创新项目等。

院人才专项、院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行等从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

院级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承担院级项目的院内、外法人机构和非法人机构。

第三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项目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实现重大原创成果、重大战略性技术与产品、重大示范转化工程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原创性研究和系统集成技术与开发,注重加强统筹规划,避免资金安排分散重复。

优先支持跨单位、跨学科组织的重要科技创新活动,适当向中青年科技人才倾斜。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创新价值链不同阶段的科研规律,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探索后补助经费管理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产出导向,绩效管理。

机关项目主管部门和经费使用单位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对经费分配的科学性、经费使用的有效性负责。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应当纳入经费使用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拆分项目(课题)。

第四条院级项目经费管理职责:(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负责根据院资源配置规划和财政拨款情况确定专项经费预算方案;负责制定院级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审核项目预算方案、组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经费执行等。

中科院执行的财务制度

中科院执行的财务制度

中科院执行的财务制度一、总则中国科学院(简称中科院)是我国的最高科学研究机构之一,其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中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特制订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1. 中央财政拨款:中央财政根据中科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拨款给中科院。

2.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中科院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由科技部拨给中科院。

3. 科研项目资助:来自国内外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科研项目资助款项。

4. 各项科研成果的奖金和专利费。

5. 科研人员的学术合作基金。

6. 其他资金:包括捐赠款、其他收入等。

三、经费使用原则1. 经费使用必须遵循“经济、合理、规范、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共财务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 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挪用经费、虚报冒领、违规报销等。

3. 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4. 经费使用必须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核准、审批、执行、监督的环环相扣。

5. 经费使用必须建立规范、规范的账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经费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科研项目的立项必须经过审查评估委员会的审批,确定项目的经费预算和执行计划。

2. 预算编制: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科研人员编制经费预算计划,并报批预算部门审核。

3. 经费拨付:经费拨付必须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拨付给项目执行单位。

4. 经费使用:经费使用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私自挪用经费。

5. 报销审核:经费使用后,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审核,确保费用合理。

6. 财务报表:每个项目都必须定期提交财务报表,供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五、经费监督1. 财务内部控制:中科院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费使用进行严格监督。

2. 财务审计:经费使用情况必须每年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3. 财务信息公开:中科院必须定期公开财务信息,让公众知晓中科院的经费使用情况。

中国科学院的科研成果是否有用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

中国科学院的科研成果是否有用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

中国科学院的科研成果是否有用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一、科研成果成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基础科研成果是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重要基础。

中国科学院作为我国最高学术机构,拥有众多科研院所和实验室,致力于前沿科学研究和创新。

这些科研机构和院所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科学家们通过研究,创造了许多技术方法和科学技术手段,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1. 科研成果为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中国科学院的科研成果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科学家们通过理论研究和实验探究,开发出了许多关键技术。

比如,在高铁建设中,中国科学院的科研人员运用超导材料技术,提高了高铁的运行速度和安全性。

在航天工程中,科学家们利用激光测距技术,提高了航天器的定位精度和控制能力。

这些科研成果的应用,使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具备了更好的技术条件,推动了我国工程技术的发展。

2. 科研成果为工程项目提供创新思路科研成果还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提供了创新思路。

中国科学院的科研人员具有丰富的知识和深厚的研究背景,他们对问题的解决具有独到的见解和创造力。

他们通过多年的研究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能够从独特的角度出发,为工程项目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

比如,在水利工程中,科学家们利用数学模型和计算机仿真技术,提出了一种新型的水资源管理方法,有效地解决了水资源短缺和污染问题。

这种创新思路为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二、科研成果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案例中国科学院的科研成果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科学家们通过不断的研究和实践,为我国的重大工程项目作出了重要贡献。

下面以几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

1. 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在环保工程中的应用中国科学院的科研成果在环保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学家们通过研究发现,温室气体是导致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他们开发了一系列的减排技术,如利用太阳能发电、推广电动汽车等。

研究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研究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 目的: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依据:《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预算编制3. 编制原则:预算编制应遵循合理、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4. 编制内容:预算应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具体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绩效支出等。

三、预算调整5. 调整范围:预算调整适用于项目执行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经费预算的情况。

6. 调整程序:- 提出调整申请,说明调整原因和具体调整内容。

- 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科研单元负责人批准。

- 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 经合肥研究院院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预算执行7. 执行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8. 执行监督: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

五、预算考核9. 考核内容: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完成情况等。

10. 考核方式:通过财务审计、项目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方式进行考核。

六、附则11. 解释权:本实施细则由合肥研究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12. 生效日期: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制定的概要,具体实施细则可能还需根据合肥研究院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亟待解决的若干堵点剖析及政策建议

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亟待解决的若干堵点剖析及政策建议

政策与管理研究Policy & Management Research引用格式:周小林, 王珺, 李子愚, 等. 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亟待解决的若干堵点剖析及政策建议.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24, 39(4): 748-760, doi:10.16418/j.issn.1000-3045.20230915002.Zhou X L, Wang J, Li Z Y, et al. Bottleneck analysis and policy suggestion on construction of 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research environment. Bulletin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2024, 39(4): 748-760, doi: 10.16418/j.issn.1000-3045.20230915002. (in Chinese)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亟待解决的若干堵点剖析及政策建议周小林1王珺1李子愚1,2迟婧茹1孟繁超1杨云1任孝平1*1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北京1000812 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06摘要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有助于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文章基于调研访谈和政策分析,剖析了我国在科研人员出国(境)、科学数据跨境流动、科研物资出入境、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国际科技组织来华、外国人才服务保障6个方面的堵点并提出政策建议。

研究表明,我国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存在科技创新体系开放不足、配套政策存在空白等问题,导致创新资源跨境流动不畅,影响全球创新资源的有效集聚。

这些问题的根源既在于政策和制度本身的系统性不足,也与政策出台后落地不实、知晓度不够、手续繁琐等有关。

建议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强化部门协同、优化政策规定、简化程序和手续、细化操作指导等方面入手,打通人员、数据、物资、资金等跨境流动堵点,以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制度环境。

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战略先导专项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先导专项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概预算编制第一条概预算是反映任务经费需求和确定财政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是专项各项目间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

先导专项实行五年概算与年度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执行期限不足 5 年的,按照执行期限编制概算。

第二条概算主要用于初步框定五年期内的经费投入总额。

年度预算主要用于确定当年的经费投入总额,应于上年9月15日编制完成预算评估评审应于每年9 月30 日前完成。

第三条概预算应根据实施方案由子课题、课题、项目、专项逐级编制汇总。

概算纳入任务书签署范围,经批准的年度预算签署预算书。

第四条概预算由总体组(部)及各承担单位共同编制,由计划财务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评审。

各专项应根据评估评审意见,对概预算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概预算应经专项领导小组审定,必要时计划财务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复评。

第五条计划财务局将专项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预算报财政部。

每年11 月底前,将财政部下达的年度预算通知各承担单位。

下达的年度预算与申请预算不一致时,由总体组(部)组织各承担单位修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书。

第六条计划财务局会同相关专业局根据确定的年度预算,组织专项任务承担单位按照任务书签署层级签署预算书。

签署的年度预算书是先导专项承担单位预算执行的依据。

第七条先导专项经费预算直接下达到课题(子课题)承担单位。

总体组(部)可以根据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情况以及年度考核情况,对项目、课题(子课题)的年度预算提出意见,对于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项目、课题(子课题)可以提出调减预算安排的建议。

第二章预算执行第八条先导专项应根据确定的年度预算和工作任务编制分月预算执行计划,确保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当年未能执行的预算一律冲抵下年度预算。

仪器设备采购过程说明

仪器设备采购过程说明

物资采购与管理办法补充说明关于仪器设备采购的工作,研究所根据中科院及相关部门的相关文件和精神,结合研究所的实际情况,在二○○七年四月九日制订了《物资采购与管理办法》(科城环字〔2007〕12号)。

根据在过去的采购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特制定本《物资采购与管理办法补充说明》。

第一条 各个部门和研究组要求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仪器设备的采购过程及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 具体的采购流程示意如下:第三条 前期调研仪器中心和各个研究组根据科研需要,结合研究所的《科研装备建设方案》,提出仪器采购计划。

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在提出采购计划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充分了解所需采购仪器设备的市场情况、性能参数等,结合科研需求初步确定满足要求的仪器品牌、型号、价格等。

前期调研工作最少由2人共同进行。

调研结束后需要编写详细的采购调研报告,需要写清楚所需采购的仪器的同行业内前几个主流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和价格等总体情况、研究所的科研需求情况,哪些品牌的哪些型号可以满足研究所的科研需求,这些品牌型号的仪器有什么特点、在国内的市场情况和价格情况,以及在中科院系统和厦门、福建地区的应用情况,起码应该电话联系确认和询问他们的使用情况,最好实地调研。

联系过的仪器供应商的情况(最好直接找到生产厂家),该仪器的报价情况(要求提供目前的市场价,最好是最低价)。

有原始材料的需要把材料附在后面。

必须写清楚整个调研过程,有来做过技术报告的厂家可以写上报告时间、内容、被告人等情况。

第四条采购申请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向相应管理部门或领导提交《采购申请单》,同时须提交前期调研报告。

归仪器中心管理的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由仪器中心提出采购申请,归研究组的仪器由研究组提出采购申请。

在采购申请单的经费负责人审批意见一栏注明经费支出的课题号。

单价或批量总价格在1万元及以下的由经费负责人审批;1万元以上、3万元及以下的,由综合办公室或科技开发处审批;3万元以上、10万元及以下的,经综合办公室或科技开发处报主管所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的,报研究所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由科技开发处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再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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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文件
城环字…2010‟5号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
现将《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研究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部、委)有关部门和中国科学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项目主管单位或经费来源单位有明确的经费管理
规定,按其管理规定执行;凡项目委托方或合作方在项目合同中对经费使用有明确规定的,按其合同规定执行。

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委托方对经费管理没有明文规定的,或者规定不清楚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凡以研究所名义申请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研究所收入。

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研究和开发的相关支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项目经费挪作他用。

第四条研究所科研经费统一由所科技创新处、资产财务处负责管理和监督,项目经费到账后,由科技创新处按项目来源和时间进行编号,开具“经费拨款通知”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资产财务处。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研究所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须合法,经费开支审批程序按照研究所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六条根据来源渠道不同,科研项目经费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委厅局、厦门市各委办局直接下达给研究所的各类研究项目或任务经费,以及研究所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并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研究所的经费。

二、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省市的地方机关、社团、部队、其他研究院所、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港澳台及境外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大陆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七条纵向经费实行预算管理。

科技创新处每年对项目进行检查和审核,并列出当年预算到期项目,由资产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第八条横向经费实行项目计划管理。

科技创新处每年对项目进行检查和审核,并列出当年计划到期项目,由资产财务处办理项目经费结算手续。

第九条对于中止、撤销的项目,由科技创新处通知项目组、财务部门停止经费使用。

项目组应在1个月内向科技创新处提交经费结算的书面报告,结余经费由科技创新处提出处理方案,报经研究所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资产财务处进行处理。

第十条项目管理费按照国家或项目管理部门的规定比例收取,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项目经费分段核定比例如下:
项目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第十一条接待费执行国家或项目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以下比例核定:
项目经费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3%的比例核定。

第十二条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或聘请等人员的劳务性费用。

劳务费执行国家或项目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以下比例核定:
项目经费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20%的比例核定,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核定,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第十三条对于有经费结余的横向项目,按照项目结余经费额的65%对项目承担人员进行奖励或作为研究组的发展资金,项目结余经费额的35%由研究所统一用于公共支出。

第十四条研究组对外提供分析测试和技术咨询服务经费到账后直接按照横向经费管理办法一次性结清;研究组对外提供技术培训和举办会议的经费,在培训和会议结束后按照横向经费管理办法一次性结清。

第十五条项目和经费使用发生或关联发生的各种税费由研究组承担。

第十六条研究所原有规定、管理办法或条款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科技创新处、资产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项目经费办法通知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2010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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