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科管理规定11
医院设备科完整规章制度
医院设备科完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设备科的正常运转,提高医疗设备管理水平,加强医院设备科的管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医院设备科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设备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医院所有医疗设备的购置、验收、维护、保养、维修及定期检定等工作。
第四条医院设备科的工作原则是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做到合理使用、保修及时、保养稳妥。
第五条医院设备科负责医院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能稳定。
第二章设备购置与验收第六条医院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制定采购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采购工作。
第七条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设备质量符合医疗需求,价格合理。
第八条设备采购前, 设备科负责人应组织设备科人员对设备进行技术评估,确定采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设备验收应由设备科负责人、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以及设备供应商等有关人员参与,验收结果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报送医院领导。
第十条设备验收合格的,设备科办理设备登记手续,建立设备档案;不合格的,应及时向设备供应商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一条设备科应做好验收过程记录和验收报告,作为设备管理的重要参考。
第三章设备维护与保养第十二条医院设备科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明确维护频次和方法。
第十三条设备维护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合理安排,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设备保养应定期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养记录,确保设备功能完好。
第十五条设备出现故障时,设备科应及时处理,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六条设备维修前,设备科应对维修方案进行评估,确定维修原因和方法。
第十七条设备维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维修工作完成后应进行检测,确定设备功能是否正常。
第四章设备定期检定第十八条医院设备科应建立设备定期检定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定,确保设备性能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九条设备定期检定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确定检定周期和要求。
第二十条设备定期检定时,设备科应通知使用单位停机,安排专业验收人员参与。
仪器设备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仪器设备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仪器设备科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保障医疗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仪器设备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并被作为管理指导的依据。
第三条仪器设备科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设备管理、设备维护、设备使用培训等。
第四条仪器设备科室的管理遵守科室主任的领导及医院管理委员会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按照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并保证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认真执行医院和科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协作,促进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七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密切配合临床各科室的工作,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
第八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确保工作的质量。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九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建立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购置记录、安装维护等情况。
第十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严格遵守设备的使用规程,杜绝违规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使用。
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建立设备库存清册,做好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定期清点设备,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五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做好设备的更新与淘汰工作,保证设备的先进性和功能性。
第三章设备维护第十六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建立设备维护制度,明确维护工作的责任人和流程。
第十七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设备的清洁与保养。
第十九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
第二十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建立设备故障维修记录,记录设备故障的情况和处理方式。
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科室应当及时响应设备故障报警,并采取有效的维修措施。
设备科管理制度
设备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设备科的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备科是本单位的专门机构,直属于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1. 设备科负责制定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进行宣传和落实。
2. 设备科负责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维修、更新等工作,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3. 设备科负责设备的使用培训和操作规范的制定和宣传。
4. 设备科负责设备的台账管理,包括设备档案的建立和维护。
5. 设备科负责设备的报废和处理工作。
6. 设备科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 设备科负责设备的保险和维修服务的协调和管理。
第四章设备采购1. 设备采购应根据单位的需求和预算,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需要采购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价格等内容。
2. 设备采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违规采购。
3. 设备采购应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比价,确保采购程序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4. 设备采购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所购买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设备验收1. 设备验收应由设备科组织进行,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设备验收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设备的外观、功能、性能等,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并能正常运行。
3. 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将设备转交给使用部门。
4. 设备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并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解决问题。
第六章设备安装与维修1. 设备安装应根据厂家的指引和要求进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2. 设备维修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和工作经验。
3. 设备维修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确保维修工作的及时和有效。
4. 设备维修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第七章设备更新1. 设备科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使用效果,制定设备更新计划。
2. 设备更新计划应考虑设备的技术更新和替代性,确保更新后设备的性能和效率得到提高。
设备科工作管理制度
设备科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科的工作管理,提高设备科工作效率和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备科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科及相关部门,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设备科是公司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的采购、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设备科工作原则是以安全、高效、节能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设备科设立科长一职,由公司领导安排任命。
第六条设备科下设设备管理组、设备维修组和设备保养组,各组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
第七条设备科科长负责设备科全面的工作管理和监督,对设备科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八条设备管理组负责设备的采购、入库、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设备维修组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排除、维修等工作。
第十条设备保养组负责设备设施的定期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设备科对公司设备设施的采购、维护、保养等工作,需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设备采购部分,需提交设备需求申请,确定采购预算,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
第十三条设备入库部分,需做好设备登记、编码、验收等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设备维护部分,需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设备保养部分,需根据设备保养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延长设备寿命。
第四章工作责任第十六条设备科工作人员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设备科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岗位技术证书,保持技术能力的更新和提升。
第十八条设备科工作人员需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第十九条设备科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团结合作,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条对于设备科工作人员出现的工作失误或事故,需进行事后追责和处理。
第五章工作安全第二十一条设备科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安全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设备科工作人员需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医院设备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设备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设备科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类医疗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
第三条医院设备科是医院的重要技术部门,主要负责医院内各类医疗设备的选购、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设备科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医疗设备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第五条医院设备科设置设备科长,由医院领导任命并直接领导设备科工作。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医院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的选购工作,应根据医院病种和规模合理选择医疗设备,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医院设备科要对现有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设备科要定期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按时执行,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医院设备科要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购买日期、检修记录等信息,做到有序管理。
第十条医院设备科要定期进行设备清理和消毒工作,做到设备整洁,并保证患者安全。
第三章设备使用第十一条医院设备科要对医疗设备的使用进行培训,确保医疗人员熟练操作设备。
第十二条医院设备科要与临床科室密切合作,随时解决设备使用中的问题,保证患者治疗效果。
第十三条医院设备科要尽量减少设备故障和停机时间,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医院设备科要配备足够的备用设备,以备突发情况,保证医疗工作的连续性。
第四章设备安全第十五条医院设备科要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医院设备科要保障设备的电气安全,避免发生漏电和火灾等意外事件。
第十七条医院设备科要做好设备保险和保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医院设备科要建立设备故障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保证患者安全。
第五章知识管理第十九条医院设备科要建立设备知识库,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方便技术人员查阅。
第二十条医院设备科要定期开展设备知识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设备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疗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设备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分配、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设备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能优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设备。
第六条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设备科应及时组织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合同要求。
第七条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设备科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设备台账。
第三章设备使用与维护第八条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设备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
第十条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设备科处理。
第十一条设备科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损坏,使用科室应立即向设备科报告,并配合设备科进行维修。
第四章设备维修与报废第十三条设备维修应遵循先内修后外修的原则,确保维修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设备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设备报废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经设备科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第十六条报废设备应由设备科负责处置,并做好报废记录。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七条医院设备科负责全院设备管理工作,对设备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对设备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对在设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设备科负责解释。
医院设备科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设备科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设备科的各项工作,包括设备购置、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设备科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二、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设备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设备科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对设备科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设备科工作人员职责:(一)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工作;(二)负责医疗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三)负责医疗设备的统计、分析,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四)负责设备科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三、设备购置第六条医疗设备购置前,需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设备符合医院实际需求。
第七条设备购置需经设备科、财务科、采购科等部门共同审核,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八条设备购置后,设备科负责设备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四、设备验收第九条设备到货后,设备科应组织验收,确保设备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条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外观、规格、性能、质量、包装、数量等。
第十一条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协商解决。
五、设备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设备使用人员需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员、设备状态等。
第十四条设备保养工作由设备科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设备维修与报废第十五条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设备科负责组织维修。
第十六条维修过程中,应确保设备安全,避免对人员、环境造成伤害。
第十七条设备达到报废条件,需经设备科、财务科等部门审核,报医院领导审批。
七、培训与考核第十八条设备科定期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十九条设备科对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工作质量。
八、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设备科负责解释。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设备科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科内部管理,提高设备科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设备科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设备科管理应当遵循“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施工服务、严格控制质量、不断提高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科应当根据医院的整体发展战略和需求,合理规划设备的更新、维修、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设备科应当按照相关的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进行设备采购、验收、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二章设备采购管理第六条设备科应当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和设备更新要求,制定设备采购计划。
第七条设备科应当根据采购计划,进行设备供应商的选择,并签署合同。
第八条设备科应当对采购的设备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合同要求。
第九条设备科应当对采购的设备进行档案管理,包括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
第十条设备科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设备和服务。
第三章设备维护管理第十一条设备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维护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设备科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设备科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损坏。
第十四条设备科应当建立设备维修档案,包括设备的维修记录、更换记录、维修费用等。
第十五条设备科应当加强对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维护人员具有专业的技能和知识。
第四章设备使用管理第十六条设备科应当制定设备使用规范,明确设备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设备科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设备科应当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包括设备的使用记录、使用人员、使用情况等。
第十九条设备科应当对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使用人员对设备的操作技能。
第二十条设备科应当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设备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设备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对医院设备科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设备科工作高效、有序、规范地进行,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设备科全体工作人员及使用科室。
第三条设备科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2. 保障医疗:满足医疗工作需求,提高医疗质量;3. 节约资源:合理使用设备,降低成本;4. 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设备科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设备科主任职责:1. 负责设备科的全面工作,制定设备科工作计划;2. 组织协调设备购置、验收、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工作;3. 负责设备科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4. 负责设备科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设备科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完成设备科各项工作;2. 负责设备科日常管理工作;3. 负责设备科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4. 负责设备科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设备科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设备科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工作;2. 负责设备科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3. 负责设备科设备的统计、报表等工作;4. 负责设备科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设备管理第八条设备购置:1. 设备购置前,需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设备性能、质量符合医疗工作需求;2. 设备购置需按照医院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开、公正、透明;3. 设备购置后,需进行验收、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设备验收:1. 设备验收由设备科负责,验收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外观、性能、质量、文档等;3. 验收合格后,设备科应及时将设备交付使用科室。
第十条设备使用:1. 使用科室需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2. 使用人员需熟悉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3. 使用科室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设备维修:1. 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设备科,设备科应及时安排维修;2. 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维修质量;3. 维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设备科管理制度范本
设备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科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科工作效率和设备资源利用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备科是指负责管理、维护和采购单位设备的部门。
第三条设备科的任务包括设备资产管理、设备维修与保养、设备采购与报废等。
第四条设备科应遵循“规范、高效、安全、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设备科应与其他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设备资产管理第六条设备科应建立并维护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购置日期、价值等。
第七条设备科负责设备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数量与采购合同一致。
验收合格的设备,按照规定进行入库、安置和登记。
第八条设备科应定期进行设备盘点,核实设备的数量和状况,并与台账进行比对,及时发现设备遗失、损坏等情况。
第九条设备科负责设备的保管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设备应按照规定放置在指定的场所,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洁。
第十条设备科应建立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明确维修和保养的责任分工和流程。
设备维修应及时响应和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采购与报废第十一条设备科应根据单位的需求和预算,制定设备采购计划,并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工作。
第十二条设备的采购需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包括设备需求确认、供应商评估、招标或谈判等环节。
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要求。
第十三条设备科应建立设备报废制度,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技术更新等情况,及时报废老旧设备。
报废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上级部门对设备科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设备科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五条设备科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真实反映设备科的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设备科应对设备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十七条设备科应加强与单位员工的沟通与协调,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需求,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医院设备科规章制度
医院设备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设备科的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科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设备科是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各项设备的采购、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备科的工作宗旨是: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可靠,提供完善的服务。
第四条设备科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秉承依法合规、公正廉洁、保密安全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为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作,设备科必须具备一定的设备维修能力,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第六条设备科应当建立健全设备采购、设备验收、设备保养修理和设备使用情况监控等相关制度。
第七条设备科应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及时了解设备使用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二章设备采购第八条设备采购是设备科的重要工作之一,设备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科学的、有序的采购流程。
第九条设备科应当定期更新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提出设备更新建议。
第十条设备采购计划应当经过医院领导审批,并按照采购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设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取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与供货商。
第十二条设备采购过程中,设备科应当严格把关设备质量,确保设备符合国家和医院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设备采购验收应当由设备科、使用科室和验收部门共同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设备保养修理第十四条设备保养修理是设备科的重要职责之一,设备科应制定相应的保养修理计划,并指导使用科室进行保养。
第十五条设备保养修理计划应当包括设备保养的周期、方法、维护内容等,确保设备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设备保养修理应当按照设备使用手册进行,确保各项维护工作的及时性和正确性。
第十七条设备科应当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保养修理工作,并有能力进行设备故障的快速排除。
第十八条设备维修工作需要停机维修时,设备科应提前通知使用科室,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设备使用监控第十九条设备使用监控是设备科的重要职责之一,设备科应当通过设备监测系统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设备科的科室管理制度
设备科的科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科的管理制度,提高科室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室负责人是设备科的领导,对科室内的工作负有管理责任。
第四条科室管理应当遵循“安全、高效、节约、规范”的原则,保障医院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设备科设有一名科室主任,直接负责全科室的管理工作,协助医院领导完成设备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备科下设维修组、器械组和设备采购组,分别负责设备的维修、器械的管理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第七条科室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的领导,维修组长、器械组长、设备采购组长分别负责各自组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八条科室主任对科室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必须积极推进设备科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第九条科室主任应当具备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及时解决各种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维修组、器械组、设备采购组分别负责对设备的维修、器械的管理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维修组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器械组主要负责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包括库存管理、清点盘点、维护保养等。
第十三条设备采购组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工作,包括设备的选型、比价、谈判、采购合同的签订等。
第十四条科室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的领导,维修组长、器械组长、设备采购组长分别负责各自组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科室主任应当具备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及时解决各种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维修组、器械组、设备采购组分别负责对设备的维修、器械的管理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第十七条维修组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器械组主要负责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包括库存管理、清点盘点、维护保养等。
第十九条设备采购组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工作,包括设备的选型、比价、谈判、采购合同的签订等。
精选-设备科管理细则
设备科管理细则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及车间良好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保证车间正常生产,培养一批有理想,有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设备科全体人员管理条例:1.属精、大、要设备发生故障,当班人员在20分钟内不能解决的,须报班长,30分钟班长报科长,60分钟科长报厂长,违反一次当班人员处罚20元,班长处罚30元,科长处罚50元。
(在上报的同时仍要竭尽所能、争取解决问题。
)2.各车间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未解决之前不得接班、下班,若需次日完成的、且不影响生产的,要经科长同意后方可下班,违反一次处罚50元。
3.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现场,上不交、下不接、下不接、上不走,现场交接后方可下班,含:备件室、维修区卫生、表单记录、生产及设备故障问题点,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机电人员接班后,须快速点检精、大、要类设备,主动沟通各岗位(如各车间值班长、配料室等),方便各工段出现故障后能及时联系到当班机电工,由此造成的主窑放空,质量、设备事故,处理不及时每次处罚50元。
5.设备科不定期对各车间、重要工段发调查问卷,主要考核服务态度、维修质量、维修效率,选出第一名、最末一名(机电工和班组长),分别奖惩50、100元,以资鼓励。
6.表单记录必须填写真实、及时、清晰、公整,要求做到“五不”,不提前、不缩后、不颠倒顺序、不用铅、红笔,不得撕毁和涂改。
违反一次处罚10元。
7.必须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若有争议仍要先完成工作,事后由科长或厂长裁决,否则,一次处罚50元。
言语威胁者处罚200元,发生肢体冲突的、先动手者处罚500元、并书面保证,否则停工交厂办处理。
8.须参加早会,夜班人员随车间开班前会,轮班人员必须就近用餐,不得离开生产现场,5分钟内要赶到事故地点,违反一次分别处罚20元。
9.个人保管的大宗工具须定期清点、保持完好,收工时必须清理现场,丢下工具或材料垃圾,随处乱扔劳保用品一次处罚20元。
设备科管理制度
设备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科管理工作,加强对设备科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设备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设备科的日常管理、使用及维护。
第三条设备科是本单位的重要部门,其工作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为宗旨。
第四条设备科应当加强与本单位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为其他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设备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六条设备科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设备的采购、维修和报废工作。
(二)负责设备的台账管理和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三)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工作。
(四)负责编制设备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五)负责设备的保险、维修及检测等工作。
(六)负责设备的库存管理和出入库工作。
(七)负责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八)负责设备的使用指导和培训。
第七条设备科主任负责设备科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设备科工作人员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八条设备科有对设备的采购、维修和报废等事项的管理和决策权限。
第九条设备科有对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等事项的管理和协调权限。
第十条设备科有对设备的台账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权限。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第十一条设备科设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职工若干名。
第十二条设备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背景和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和独立完成设备管理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设备科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顺畅进行。
第十四条设备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管理的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十五条设备科应当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资料,做好设备的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设备科应当建立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第十七条设备科应当建立设备使用和培训制度,保障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第五章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设备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设备科管理规定
设备科工作制度一、凡属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供应分配,管理和维修;二、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组织采购;三、一般医疗用品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本科技术工程人员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对采购仪器的先进性,运用性,可靠性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分析,经仪管会论证后报院长批准后执行;四、购入的器械,仪器设备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设备仓库要按器械、仪器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库房应通风、防潮、整洁、防止器械损坏;五、各种医疗仪器的请领和保管,各科室须由专人负责;购入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应由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技术档案,同有关科室制定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仪器设备有问题,按规定进行退货、索赔、维修等手续;六、设备科对医院贵重仪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一级维修,各科室需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填写申请单送交设备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建立每周一次检查仪器设备制度,维修人员平时应深入科室进行检修;七、设备科应每年对全院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搬存、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设备购置审批制度一、各业务科室应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10万元以上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后,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二、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以省卫生厅文件为准三、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四、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五、对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六、对科研项目所需要的医疗设备,应根据科研经费、批准项目,由科教部门统一提出计划,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领导批准执行;七、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三、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五、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七、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设备验收管理制度一、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消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以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一般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二、验收工作必须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三、医疗设备验收应有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厂商代表共同参加,如要申请进口商检的设备,必须有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验收结果必须有记录并由参加验议各方共同签字;四、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对所有与合同发票不符的情况,应作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报商检部门索赔;五、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测方法,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六、对于紧急或急救购置的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可以简化手续,或按先使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的程序进行,但必须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七、验收合格的设备应由经手人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会计作记帐凭证,一联交库房保管作入帐凭证,一联交采购部门存查;八、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认的责任;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二、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三、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人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四、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五、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六、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七、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八、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九、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根据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发展需要,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汇编采购计划,报院长审批后执行;二、一般常用医疗仪器设备,器械按审批后的种类、型号、数量组织购置;三、大型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各种论证,经院部仪管会讨论,并报院长审批后执行;四、凡购入、领用的仪器、设备,必须严格履行验收、入库、出库手续,作好帐、卡、造册工作;并做好技术档案,配合使用部门建立操作规程;五、贵重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必须专人领用,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建立上机证制度;设备科定期检查、维护,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组织处理;六、对失去功效和不适应临床要求的医疗器械设备,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才能更新购置;对闲置和使用率低的,设备科及时调拨转让,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报院长批准;七、各种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填写修理单,设备科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定期深入科室,巡回检修保养;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二、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三、对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五、定期深人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维修,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八、应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十、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一、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二、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三、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四、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五、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六、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七、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人应列人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八、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九、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调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以追究,严肃处理;医疗设备报废报损制度一、凡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应予以报废;二、申请报废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设备管理部门登记造册,逐一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设备主管提出调剂报废意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报废,按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四、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底按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可供家用的设备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五、待报废医疗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人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六、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七、已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人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医疗设备损坏事故处理制度一、各类医疗设备发生人为损坏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如实反应情况,不得推倭扯皮,隐瞒不报;二、在按规程操作的情况下,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但不影响使用的,按一般事故处理;三、由于未按规程操作,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赔偿费用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四、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研究后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赔偿费用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五、医疗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者,按原价赔偿;造成损坏的应根据损坏程度确定赔偿费用;六、医疗设备发生损坏后,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未经同意擅自维修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医疗设备原值折旧后赔偿;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一、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制度一、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二、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委员会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三、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四、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五、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六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二、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降级和报损制度一、购置时,要审查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密等级、测量范围、计量性能等,以保证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二、采购的计量器具应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三、计量器具购进后,应保管好有关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应将该计量器具送交计量部门检定;四、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人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账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五、对验收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六、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七、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三、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或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修理,并在取得该单位开具的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四、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一、计量文件、技术资料、质量凭证、单据要由专人保管并进行编号、登记,借出时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二、认真填写计量技术档案,做到内容完整、字迹端正,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相关规范;三、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四、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五、计量事故管理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因医疗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或其他计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如发生这类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一、处理计量纠纷的方式有检定和调解,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二、计量调解是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纠纷双方进行的调解;根据计量纠纷的特殊情况,计量调解一般应在仲裁检定以后进行;三、仲裁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仲裁检定可以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直接受理,或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四、情节严重并引起医疗事故的,应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前来找出事故原因并记录;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处理;五、一般事故如系人为因素引起,应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如系管理不善引起,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二、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三、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四、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五、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六、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专业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为在医院专业设备采购过程中引入公平、公正、公开的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外经贸委7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方法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招标范围:本规定适用医院内部的所有单台申报价值或批量总申报价值十万元以上专业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活动,医院专业设备指设备科负责采购的用于临床、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二、招标步骤:专业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分为六个步骤:一、申请部门按医院有关规定申报、立项、审批;二、分管院长、设备科、申报或使用部门对各供货商的产品进行论证、评估,确定招标要求和配置方案,受评估供货商必须在两家以上;三、设备科提前一周以上向供货商公布招标要求,投标时间、地点和方法;四、各供货商按上述第三点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五、分管院长、设备科、申报或使用部门、医院纪检部门共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参加投标的供货商必须在两家以上,评标办法依照第一条所列的国家法律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六、专业设备中附带消耗性材料部份由评标小组与综合采购部协商决定;三、以下情况不列入本规定招标采购:一、专业设备特定的附件、易耗品二、专业设备的维修配件三、独家生产的设备四、医院已另订立协议的设备五、设备的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六、已委托招标中介机构或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的设备七、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其他设备四、其他事项:一、医院设备科负责保存招标投标资料,起草论证会议、招标会议纪要,并由分管院长签发;二、已中标的供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定协议或不执行已签定协议的,由设备科中止其中标资格;三、已中标的供货商如要更改招标要求或协议内容,在不涉及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由设备科与使用或申报部门协商确定;四、本规定由医院设备科制定并负责解释;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注意事项一、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视仪器为己生命;二、必须严格遵守本仪器操作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操作程序;三、必须每天记录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日记工作;四、仪器设备必须实行专人专机,并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五、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报告,做好记录工作;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密切观察使用条件;七、进修人员原则上不得使用本仪器设备,遇特殊情况,指导老师必须严格监督,并负全部责任;八、操作人员必须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九、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设备,不得运行与本机无关的软件,否则将追查当事者及科室负责人负责;十、未经院办许可,贵重仪器不得擅自离院使用;十一、本仪器设备使用保管,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设备科管理规定
设备科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设备科工作制度一、凡属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供应分配,管理和维修。
二、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组织采购。
三、一般医疗用品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本科技术工程人员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对采购仪器的先进性,运用性,可靠性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分析,经仪管会论证后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四、购入的器械,仪器设备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设备仓库要按器械、仪器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库房应通风、防潮、整洁、防止器械损坏。
五、各种医疗仪器的请领和保管,各科室须由专人负责。
购入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应由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技术档案,同有关科室制定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仪器设备有问题,按规定进行退货、索赔、维修等手续。
六、设备科对医院贵重仪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一级维修,各科室需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填写申请单送交设备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建立每周一次检查仪器设备制度,维修人员平时应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七、设备科应每年对全院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搬存、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设备购置审批制度一、各业务科室应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10万元以上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后,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二、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
(以省卫生厅文件为准)三、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四、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设备科各种制度范文
设备科各种制度范文1. 设备科使用管理制度范文设备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科的使用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保护设备的安全和完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备科是负责公司内各类设备的采购、使用和维修管理的部门,全面负责设备的保管、维护、维修和更新工作。
第三条:设备科制定设备使用计划,明确设备的采购、配置和使用目标,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时间和使用人员,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四条:设备科负责设备的保管工作,做好设备的入库登记和出库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五条:设备科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故障需要报备设备科,并及时与供应商或厂家联系解决。
第六条:设备科负责设备更新工作,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效能进行更换或更新,保持设备的功能和性能处于先进水平。
第七条:设备科负责设备的资产管理工作,做好设备的收益评估和资产价值评估,确保设备的投资价值。
第八条:设备科负责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废申请和报废处置,确保设备的合法性和环保性。
第九条:设备科负责设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使用人员对设备安全操作和维护的意识,保障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条:设备科负责设备的经费管理工作,合理使用经费,做好设备采购的预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确保设备经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设备科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设备科所有。
以上为设备科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具体操作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如有需要,请遵守公司制度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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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G/STCD11.01-2009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目的与适用范围1.1规定了设备固定资产划分标准,安装验收及移交,迁移,封存废及报废后处理等事宜。
1.2适用于传动事业部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
2.管理职能2.1设备固定资产实行公司统一管理,归口设备动力部负责,事业部区域管理。
2.2财务部负责建立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及设备的财务核算。
2.3设备部门负责设备安装、验收及移交,迁移、封存(启封)、报废及报废后处理等。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划分标准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作为设备固定资产,具备其中之一者列为低值易耗品。
a.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b.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
3.2购置、安装、验收与移交3.2.1设备购置执行《设备采购管理规定》3.2.2设备进厂后,有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记录。
3.2.3设备安装完工后,有设备动力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办理验收手续,设备及附件、工具交设备使用部门,随机所带易损件交设备动力部门备件库保存,设备技术资料交设备动力部门资料室归档。
3.2.4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动力部门会同财务部办理转资手续,并登记建帐。
3.2.5构成固定资产的自制设备,安装完工后,有承制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试用半年后,有设备动力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后,设备动力部门办理转资手续,3.2.6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购置或承制部门负责。
3.3设备迁移3.3.1设备在车间之间迁移时,设备动力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3.3.2设备交接时,迁出单位和迁入单位应对附件、资料进行清点、记录。
3.4设备封存(启封)3.4.1设备封存a.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半年以上,须进行封存:b.凡须封存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由设备动力部门办理封存手续,并通知财务部门停止提取折旧:c.凡封存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按封存要求做好封存,并挂牌显示,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达到完好设备要求,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3.4.2设备启封a.封存设备需要启封时,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启封申请,由设备动力部门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门开始提取折旧:b.启封时,使用单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5设备报废3.5.1报废条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报废。
a.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老化,设备效能已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改装价值的:b.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和改装的:c.不符合国家(地方)安全、环保标准、规定,无法按要求改装的:d.不符合国家能源消耗政策、规定,无改装价值的:e.因转产或工艺淘汰,不能继续使用且无改装价值的:f.因工艺布置改变,厂房搬迁而无法拆走的设备(如:炉窑)。
3.5.2报废处理a.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有设备动力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b.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原则上不继续使用,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分管副总批准后,报综合部门进行评估、核价,由综合部门负责处理。
附加说明:本规定由传动事业部综合管理科提出;本规定由设备科负责起草并归口本规定起草人:李学永本规定审核人:李学永本规定批准人:刘春朝本规定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山推股份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G/STCD11.02-2009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规定1目的与适用范围1.1规定了设备使用维护,定人定机,交接班,检查考核等事宜。
1.2适用于传动事业部设备检修和考核管理。
2管理职能2.1设备使用、维护、检查、考核工作实行车间分级管理,由设备科归口管理。
2.2人事劳资科负责对新上岗的员工的培训。
2.3综合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使用。
2.4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建立设备台帐,按期报送报表。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设备使用3.1.1新上岗的员工在使用设备前,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进行针对性的设备结构性能,操作维护知识学习,在师傅的指导下操作使用设备。
3.1.2人事劳资部门应对新上岗员工或工种变化的员工进行操作技能实际考试和理论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可独立使用设备。
3.1.3实行定人定机制度,工种变化应在取得相应的设备操作证后进行。
3.1.4一人可以操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设备,但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
3.1.5公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维护保养。
3.2设备维护3.2.1操作者应掌握“三好、四会”,执行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
3.2.2操作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委托他人看管正在运行的设备。
3.2.3按润滑图表规定注油和检查设备的润滑状态,确保设备润滑正常。
3.2.4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规范等违章使用设备。
3.2.5操作者有权拒绝任何超负荷超规范等违章指挥。
3.2.6动力供应中断时,要立即切断动力源,如有可能,用手动将工作机构返回原始位置或非工作位置3.2.7设备发生故障要立即停机,操作者不能处理的要尽快通知有关人员,如构成设备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
3.2.8保管好设备附件,做到摆放合理,保持整洁。
3.2.9设备使用单位要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定期维护。
停机维护时间:a.日常维护:每班下班前20分钟;b.定期维护:设备运转500小时(保养2~4小时)。
3.2.10使用单位每月制定定期保养设备计划,上报设备动力部门,监督执行。
3.3设备交接班3.3.1实行一班和多班制的设备,操作者要按规定做好维护和交接班。
具体要求:a.交班人员在本班前完成日常维护后,应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转交接班记录》,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字,向接班人当面交清;b.接班人员应对交班的设备认真检查,确认交班记录无误后,方可接班,并在接班人一栏签字,如发现与交班不符,应立即向交班人员提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立即报告本班负责人或部门领导;c.办完交接手续后发现的问题后有接班人负责。
3.3.2设备运转交接班记录,由设备使用部门收发保管,操作者认真负责地填写实际运转台时,故障停机台时,计划停机台时。
3.3.3早班开动设备后,中班及时对设备进行全面点检,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中。
3.3.4设备使用部门机械员每月把设备的使用情况统计上报设备各级部门。
3.4检查考核3.4.1设备使用单位每周进行一次设备保养检查,对设备保养不合格的机床进行操作者考核,检查考核应有记录。
3.4.2设备动力部门每月进行一次设备使用维护情况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进行相应单位考核。
3.4.3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情况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4.4在每月的经济考核中,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情况下达整改通知单,仍不能限期整改,在每月的经济责任制中考核。
附加说明:本规定由传动事业部综合管理科提出;本规定由设备科负责起草并归口本规定起草人:李学永本规定审核人:李学永本规定批准人:刘春朝本规定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山推股份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G/STCD11.03-2009设备技术管理规定1.目的与适用范围1.1规定了设备大(项)修,精调,润滑,计划检修和故障等管理事宜。
1.2适用于传动事业部设备大修等管理管理职能2.2.管理职能2.1设备技术管理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归口,实行车间分级管理。
2.2设备动力部门负责设备大(项)修的技术准备,编制修理方案,组织设备验收。
2.3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计划检修,精调,润滑技术管理。
3管理内容与要求4.1设备大(项)修技术准备4.1.1设备维修计划确定后,主修技术人员收集有关资料,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a.查阅设备使用说明书和配件装配图,熟悉设备的结构与性能;b.查看设备技术档案,了解设备的安装、历次维修等情况的记录;c.走访设备使用部门,了解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
4.1.2主修技术人员编制设备维修方案,制定修理工艺,提出更换件明细,提报备件加工件。
4.2修理质量的检查与验收4.2.1修理人员应对所修理的设备质量负责,主修技术员,修理人员共同进行精度检验。
4.2.2设备大(项)修的检查内容:a.部件检查:主要配合精度、运动机构、动作的灵敏度、移动位置的准确度、齿轮啮合间隙及内外清洁度等;b.总体检查:重点检查滑动导轨面的形位公差、配合精度、接触斑点4.2.3设备修理验收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4.2.4承修部门承修的设备,一般设备保修一个月,大型精密设备保修期三个月a.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故障修理单》交设备动力部门,由设备动力部门通知原修理人员负责返修;b.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故障修理单》。
集中维修的交设备动力部门安排修理;分散维修的由使用单位自行修理;4.2.5主修技术人员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修理过程中对原技术资料修理的部分应做好记录,并注明修改日期,原始资料仍需保存,完善设备修理技术任务书中各项内容。
4.3大(项)修检查要求4.3.1大(项)修检查项目参照本机体的出厂合格证的检查项目内容4.3.2第一次大(项)修理时,精度指标应按出厂合格证数值要求执行。
4.3.3第二次大(项)修理时,精度指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降低,但降低后的指标必须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4设备计划检修4.4.1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编制设备计划检修计划,重点设备每6个月安排一次计划检修,4.4.2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计划检修计划的实施,车间机械员现场填写《设备计划检修完成记录》,维修人员负责拆装,检查,调整,处理隐患;操作者负责擦拭,清理清扫,加油。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监督。
操作者把计划检修停机记录在《设备运转交接班记录》上。
4.5设备精调4.5.1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编制设备精调计划,重点设备每12个月安排一次精调。
4.5.2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精调计划的实施,车间机械员填写《设备定期精度检验调整记录单》,维修人员负责检查,调整;操作者负责操作;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监督。
操作者把精调停机记录在《设备运转交接班记录》上。
4.6设备清洗换油4.6.1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编制设备清洗换油计划,设备换油周期为24个月,期内发现油质变化及时列入计划。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每月一次润滑状态的检查。
4.6.2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清洗换油计划的实施,车间机械员填写《设备计划换油完成单》,润滑工和操作者负责清洗换油,维修工配合,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监督。
操作者把清洗换油停机记录在《设备运转交接班记录》上。
4.7设备更新改造4.7.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a.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达不到工艺要求;b.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差;c.无改造价值;d.不符合国家节能,安全,环保规定的;e.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4.7.2设备使用单位于每年10月填写《设备更新改造申请表》报设备动力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