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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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一、护士执业准入资格
1、招聘的新护士必须具备全日制统招护理或助产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注册护士证书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通过应聘考试择优录用。
2、新入职护士需经过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进入临床。
3、未注册护士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治疗性的操作,不得书写护理记录及交接记录。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办理护士注册手续后,方可独立参加临床护理工作。
4、凡在本院工作的注册护士,每5年办理延续注册一次。调入护士应履行执业变更注册手续后,方可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做到依法执业。
二、夜班护士准入资格
1、必须为注册护士。非注册护士不得独立从事夜班工作。
2、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4、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轮转1个月以上,通过科室的夜班能力测评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的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相关待遇。
5、新毕业护士及毕业后多年未取得注册证书的护士,需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轮值夜班,主要责任由带教的上级护士承担。
6、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科护士准入资格
1、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相应专科从事护理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注册护士。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并具有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
四、护理管理人员准入资格
1、护理部主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2、科护士长: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3、护士长:具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职称。
4、护理示教室老师:具备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专科以上学历。
五、特殊岗位准入资格
1、ICU护士: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受过专业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操作技术的护理人员。
2、血液透析室:具备职业护士资格及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接收过专业培训的护理人员。
3、内镜室、介入科、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员等特殊科室护理人员需经岗位培训合格后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方可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