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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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1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请各地遵照执行。
部长陈敏章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条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
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试第六条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七条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
第八条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第九条护士执业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监督。
第三章注册第十二条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第十三条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二)身份证明;(三)健康检查证明;(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护士管理办法

护士管理办法护士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护士的职业行为和管理,提高护士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护士的基本要求1. 必须具备专业职业道德,秉持医德和护理伦理,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医疗秩序和职业形象,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有悖于医药伦理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2. 必须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和身心素质,对职业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有清醒的认识,并有强烈的职业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 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基本的医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等知识,能够独立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工作,并有能力灵活应对突发情况和护理问题。
4. 必须具备职业发展意愿和能力,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素质,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三、护士的岗位职责和权利1. 护士的主要岗位职责包括:诊断、治疗、护理、预防、教育和指导患者;收集和整理患者资料,保密患者隐私;协助医师执行诊疗方案,提供必要的检查和治疗支持;配合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各项检验、检查和治疗工作;协助医疗管理部门做好科室管理等。
2. 护士的权利包括:依据职业要求和工作安排执行工作任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学习;享有安全保障和福利待遇;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职业建议和意见等。
四、护士管理1. 护士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分别为班组、科室和医院管理层。
2. 护士长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护理质量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职业培训等工作。
3. 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组织、协调、督导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以及护士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4. 院长/副院长负责全院护士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政策和制度,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和护理服务质量。
5. 医院应建立护士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条件,完善职业晋升和评定制度,鼓励护士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六、护士的职业纪律和处罚1. 护士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职业伦理和法律法规,不得与患者和身体负担有利益关系的公司或个人合作,不得收取任何不合理的费用和礼品。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分类号】2360069301【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卫生部【颁布日期】930326【实施日期】940101【失效日期】【文号】卫生部令第31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题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条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
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第二章考试第六条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七条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
第八条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第九条护士执业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监制。
第三章注册第十二条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第十三条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二)身份证明;(三)健康检查证明;(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十五条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
护士管理办法

护士管理办法护士管理办法是指对护士的职业行为、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规和制度。
它的出台旨在提升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护士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细则。
一、护士的资格和职责1. 护士的资格:护士应具备相应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 护士的职责:护士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提供安全、有效的护理服务,积极参预团队合作,提高护理质量。
二、护士的行为规范1. 专业行为:护士应按照规定的护理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护理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护理方案或者药物使用方式。
2. 诚信行为:护士应诚实守信,不得伪造病历、检查报告等医疗文件,不得接受或者索取患者或者其家属的财物。
3. 保密行为:护士应严守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
4. 社会公德:护士应尊重患者的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不得歧视、虐待或者侵犯患者的人身权益。
三、护士的培训和继续教育1. 培训要求:护士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2. 继续教育:护士应按照规定的学分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更新护理理论和实践知识。
四、护士的执业管理1. 护士执业注册:护士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执业注册,确保具备合法执业资格。
2. 执业范围:护士应在自己掌握的专业范围内执业,不得从事超出自己能力和权限的工作。
3. 执业纪律:护士应遵守医院和护理部门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五、护士的奖惩制度1. 奖励措施:对表现出色、工作成绩突出的护士,可以赋予表彰、奖金或者晋升等激励措施。
2. 处罚措施:对违反护士管理办法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记过、降职或者解聘等处罚措施。
六、护士的权益保障1. 工资福利: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支付护士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护士的基本生活需求。
2. 工作环境:医疗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护士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
护士管理办法

护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护士执业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医疗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
1.3 护士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第二章护士执业资格与注册2.1 护士执业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内注册。
2.2 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获取应通过国家规定的护士资格考试。
2.3 注册后的护士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和提升专业能力。
第三章护士执业规范3.1 护士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和护理操作规程,进行护理操作。
3.2 护士应根据医嘱,准确执行药物治疗、生活护理、康复指导等护理任务。
3.3 护士应积极参与患者护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护理。
第四章护士继续教育与培训4.1 医疗机构应为护士提供必要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机会。
4.2 护士应参加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以及护理操作技能的提升。
4.3 护士应通过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个人专业素养和护理服务水平。
第五章护士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5.1 护士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医疗秩序。
5.2 护士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患者及其家属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
5.3 护士应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第六章护士的权益保护6.1 医疗机构应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6.2 护士应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
6.3 对于表现优秀的护士,医疗机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监督管理7.1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7.2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护士,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
7.3 医疗机构应建立护士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护士的工作进行评估。
第八章附则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2 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卫生行政部门所有。
8.3 本办法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引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护士行业的发展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护士管理办法的内容和意义。
正文内容:
一、护士资格认定
1.1 护士资格认定的标准和程序
1.2 护士资格认定的重要性和意义
1.3 护士资格认定的监督与管理
二、护士执业行为规范
2.1 护士执业行为规范的要求
2.2 护士执业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
2.3 护士执业行为规范的监督与处罚
三、护士职业道德规范
3.1 护士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3.2 护士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3.3 护士职业道德规范的培养和监督
四、护士培训与继续教育
4.1 护士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4.2 护士培训的目标和意义
4.3 护士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要求
五、护士管理机构与监督
5.1 护士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5.2 护士管理机构的监督与评估
5.3 护士管理机构的改进与发展
总结: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护士行业的发展和提高护理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护士资格认定、执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培训与继续教育以及管理机构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为护士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
同时,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可以有效提升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未来,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护士管理办法,推动护士行业的健康发展。
护士管理办法

护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医院护士的职业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病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护士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院内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护士从业资格要求2.1 护士执业证书护士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能从事护士工作。
2.2 技术培训医院应当定期组织护士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护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3 服从管理护士应当服从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照职业道德和规范从事护理工作。
第三章护士职责和禁止行为3.1 护士职责3.1.1 依法、规范从事护理工作,确保病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1.2 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保护病人的隐私权和尊严。
3.1.3 完成医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服务指标。
3.2 护士禁止行为3.2.1 侵犯病人的合法权益,泄露病人的隐私信息。
3.2.2 擅自改变、中断或停止医生的治疗方案。
3.2.3 违反职业道德和规范,从事医疗诊断和治疗以外的工作。
第四章护士工作制度4.1 工作时间医院应当合理安排护士的工作时间,确保护士有充足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4.2 值班制度医院应当设立合理的护士值班制度,确保病人有24小时不间断的护理服务。
4.3 劳动保护医院应当保障护士的劳动权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避免因工作造成的身体损伤和职业病。
第五章护士考核与评价5.1 考核标准医院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护士考核标准,综合考核护士的专业技能、服务质量和职业表现等方面。
5.2 评价方式医院应当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包括自我评价、同行评价、上级评价等,以客观、全面地评价护士的工作表现和职业素质。
第六章护士管理机制6.1 护士委员会医院应当设立护士委员会,由护理专家和药学专家等组成,对医院护理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价。
6.2 监督检查医院应当定期对护士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护士的工作符合要求并达到预期效果。
护士管理办法

护士管理办法护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护士队伍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护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护理工作的护士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护士应当遵循医德、护理伦理和职业道德准则,履行护理职责,保护患者隐私,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四条:护士应当具备相应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保持专业水平。
第五条:护士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领导。
第二章护士队伍建设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护理服务需求和人口结构,在医疗机构内合理配置护士人数。
第七条:护士队伍的招聘、录用、晋升、评定等工作,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护士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通过考核评定,才能够参与护理工作。
第三章护理工作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适量的护理设备和器械,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护理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护士工作有效记录,便于患者随时查询和医疗机构管理。
第十一条:护士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感染控制制度,保障患者和自身安全。
第四章护理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护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和标准执行,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护士应当及时响应患者的需求和减轻痛苦,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护理服务中的问题。
第五章职业发展和培训第十五条:护士应当定期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提升自身的护理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培训资源。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护士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侵犯患者合法权益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导致护士队伍管理混乱或护理服务质量下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1.《护理法》:规定了护士的职业权利和职责,对于护理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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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管理办法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本院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2.凡在我院工作的护理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3.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必须按照《护理专业带教老师准入制度》、护士进修、实习生带教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4.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5.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
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6.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7.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8.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10.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1.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由医院予以缴销。
12.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医院护理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