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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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规定和济南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规定和济南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规定和济南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10•【字号】济政发[2002]22号•【施行日期】200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规定和济南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规定的通知(济政发[2002]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规定》和《济南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二00二年十月十日济南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工作,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留学人员是指:(一)我国公民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含硕士,下同)学位及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的人员(含已取得绿卡和外国国籍的人员)。

(二)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第三条留学人员来济工作的主要方式:(一)以技术入股或投资形式创办、合办高新技术企业;(二)创办、租赁、承包各类经济实体、研究开发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三)以专利、科研技术成果、资金及实物等多种形式入股各类企业;(四)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任职或兼职;或应聘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顾问或咨询专家;(五)开展科研合作、技术开发等活动。

第四条到我市所属留学生创业园工作的留学人员除享受本规定政策外,还享受所在园区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条来济工作的留学人员,凭市人才引进办公室核发的《济南市留学人员工作证》,享受公安、海关、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提供的“一证通”便捷服务。

外国专家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带薪休假和出国探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外国专家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带薪休假和出国探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带薪休假和出国探亲方面的优惠政策早在1982年,原国务院外国专家局在《关于外国文教专家亲属来华探亲的规定》(【82】外专局字第129号)中就明确规定:凡聘期在一年(或一学年)以上的外国文教专家,均可允许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及子女的配偶来华探亲。

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外国专家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和生活待遇管理办法》(外专发[19961247号)进一步规定:(1)外国文教专家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五天;(2)聘用单位安排外国文教专家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据法定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3)外国文教专家享受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休假以及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4)外国文教专家可按其国籍和信仰相应享受圣诞节两天、宰牲节(古尔邦节)三天、开斋节一天、泼水节一天的休假;(5)外国文教专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外国文教专家合同期为一年的,享受带薪休假四周;外国文教专家在教育机构工作,合同期为~学年的,享受所在教育机构的一个假期(寒假或暑假)带薪休假。

2007年,人事部等16部委在《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中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出国探亲事宜也作出相应规定:“留学人员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出国探亲假,往返直达旅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2004年,国家计生委还出台了关于留学人员计划生育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的通知》(国计生发[2002134号)中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内地不予处理;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不回中国内地定居的,在执行国家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不计算该子女数。

可以看出,这些优惠政策体现出国家对所引人才给予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和政策照顾。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12.23•【文号】教人厅[2013]7号•【施行日期】2013.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教人厅[20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近年来,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人才强教、人才强校,高校人才引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部分高校在人才引进工作中也存在着缺乏科学规划,片面追求数量,审核把关不严,程序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以及少数高层次人才流动频繁、到岗不足、兼职过多等现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高校人才制度优势,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当前高校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

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开发利用好国际国内人才资源,走育引并举之路。

科学制定引才规划,结合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实际,明确引才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优先次序,注重学术梯队建设,促进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用好用活引进人才,既要待遇留人,更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真正做到按需引进、以用为本。

二、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集成各类人才计划项目与政策资源,进一步加大海外引才工作力度。

重点引进学科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引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优先保证国家实验室、国家大科学工程、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人才需求。

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若干建议

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若干建议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对于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建议:
一、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
为了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我国应该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包括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更高的薪酬待遇、更好的生活保障等。

同时,还应该为这些人才提供更加便捷的出入境手续,以及更加完善的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二、加强宣传和推广
我国应该加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国对于这些人才的重视和关注。

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社交网络等,宣传我国的人才政策、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等,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关注我国的发展。

三、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
我国应该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包括制定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渠道、加强人才的培训和培养等。

同时,还应该为这些人才提供更加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以及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我国应该加强与国际组织、其他国家等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球人才流动和科技创新。

可以通过参与国际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等方式,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国工作和发展。

五、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环境
我国应该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环境,包括建立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知识产
权保护,提高科技创新水平等。

同时,还应该为这些人才提供更加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他们感受到我国的温暖和关怀。

总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我们应该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强宣传和推广,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环境,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国工作和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8•【字号】豫政办[2011]88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全面完成《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原崛起百千万海外人才引进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和创业,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和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海外留学人才支持,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工作1.海外留学人才是我省急需的重要人才资源。

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战略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离不开人才的强力支撑。

海外留学人才特别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具有国际型、复合型、开放型的优势,掌握世界先进技术,了解国际运行规则,具有国际运作经验,是我省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国内和国际竞争实力急需、紧缺的宝贵资源。

2.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到我省工作、创业。

引进海外留学人才要遵循市场规律和人才规律,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坚持尊重个人选择、来去自由、人尽其才的原则,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人才引进机制,采取核心人才带动引进、团队引进、依托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学术兼职、合作交流等多种形式,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到我省工作、创业。

3.建立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审核评估机制。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1•【字号】•【施行日期】2009.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重在使用、特事特办、统筹实施”的原则,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创新政策和措施,加快引进一批我省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以此带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用人单位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来皖创新创业,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分层次有计划地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省里从2009年起,用5至10年时问,根据安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创新产业的需求,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为重点,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技领军人才来皖创新创业(以下简称“百人计划”)。

在符合条件的我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等单位,建立10至20个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探索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业机制,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为其中符合条件者申报设立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12.23•【文号】•【施行日期】2008.12.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已经中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具有决定性作用。

在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日趋深入的情况下,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需资源。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用较短时间拥有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国留学人员不断增多,目前已达121万余人。

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在主要发达国家约有20多万留学人员学成后留在海外工作,其中45岁以下、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约6.7万人;就职于国际知名企业、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约1.5万人。

这些留学人员虽然长期在海外工作、生活,但其中许多人始终心系祖国,有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愿望。

近年来,一大批在海外学习、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回到祖国,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以留学人员为主体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事业平台和发展空间。

春晖的故事以及项目计划

春晖的故事以及项目计划

春晖的故事以及项目计划唐人孟郊有诗云“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诗句形象地将慈母对游子的恩情比作阳光对小草的滋养。

就像小草无法报答春晖的滋补一样,慈母无私的给予是游子无法报答得了的。

人们常常把远离祖国的海外学人比作游子,将祖国故土比作他们魂牵梦绕的慈母。

但在今天国家大力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背景下,海外的游子们有着广阔的渠道来回报祖国母亲。

为了鼓励和吸引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1995年初,教育部组织的留德学人回国考察团,在留学人员中产生了重大影响。

之后,留德学人特意送给教育部一块印有“谁言寸草心,难报三春晖”的铜匾,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和报国之志。

1996年,教育部贯彻中央“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工作总方针,体察广大海外留学人员的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心,实施“春晖计划”,支持在外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

十年来,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配合下,在广大在外留学人员的积极参与下,“春晖计划”风雨兼程、马不停蹄,把科技的光芒和智慧的种子撒向祖国的大江南北,在各个地方、行业结出了丰硕的成果。

1997年“春晖计划”支持第一个服务团,留法学人支持甘肃建设服务团,1998年“春晖计划”支持三峡库区环境治理的项目。

2000年增设了“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项目,xx年组织留学人员到西部任职或者挂职,xx年组织了“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据统计,截至xx年“春晖计划”实施十年来,一共资助200多个留学人员的团队,1万2千人次在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服务,“春晖计划”合作项目达797个。

“春晖计划”部分项目如下:“春晖计划”资助的重要活动和团组留德学人回国考察团科协第一、二届学术会议辽宁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周活动第46、47、49届国际电化学会议海内外青年学者材料科学研讨会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旅美学人“九五”规划考察团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北京国际科技博览会生物化工前沿国际研讨会海内外青年学者超导会议留加学者科技考察团旅美中国科学家工程师专业人士协会回国团留加学人科技管理高级研讨会 21世纪中国与新一代留学生研讨会留英学者回国学术交流团留学人员为辽宁大中型企业技改服务项目留法学者支持西部建设项目遥感科学技术研讨会生物信息技术交流团硅,“春晖计划”十周年庆典活动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举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层次⼈才特殊⽀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号:组通字[2017]9号颁布⽇期:2017-02-24执⾏⽇期:2017-02-2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资格条件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六章附则第⼀章总则第⼆章资格条件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六章附则各省、⾃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团体组织⼈事部门,新疆⽣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企业党组(党委),部分⾼等学校党委,各有关单位:《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层次⼈才特殊⽀持计划管理办法》已经中央⼈才⼯作协调⼩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

中共中央组织部2017年2⽉24⽇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千⼈计划’”)是国家层⾯实施的重⼤⼈才⼯程,旨在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标,重点引进⼀批⾃然科学、⼯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层次创新创业⼈才。

为进⼀步明确各参与部门和单位职责,完善统分结合、分⼯协作⼯作机制,提升引才⼯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平,制定本办法。

第⼆条实施国家“千⼈计划”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才;(⼆)服务国家战略;(三)突出⾼精尖缺需求;(四)注重公平公正科学;(五)体现⾼端⽰范引领。

第三条国家“千⼈计划”由若⼲项⽬构成,包括:创新⼈才长期项⽬、创新⼈才短期项⽬、创业⼈才项⽬、青年项⽬、外国专家项⽬、顶尖⼈才与创新团队项⽬、新疆西藏项⽬、⽂化艺术⼈才项⽬。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才队伍建设需要,经中央⼈才⼯作协调⼩组批准,可调整计划项⽬设置。

第四条国家“千⼈计划”在中央⼈才⼯作协调⼩组指导下实施,由海外⾼层次⼈才引进⼯作⼩组(以下简称“引才⼩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进一步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培养措施

进一步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培养措施

进一步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培养措施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人才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更好地利用外部人才资源,我国政府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和计划。

而在实施人才引进计划的过程中,培养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进一步实施人才引进计划中的培养措施进行探讨。

一、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政策1. 制定更加灵活多样的引进政策。

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人才需求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制定更加灵活多样的引进政策,使之更加适应市场需求。

2. 完善人才优惠政策。

对于引进的优秀人才,应当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包括税务优惠、子女教育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持。

3. 加大人才引进的宣传力度。

加强各类人才引进计划的宣传力度,将我国的优秀人才政策向全世界宣传,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华发展。

二、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1. 建立国际化的人才引进组织。

成立专门的人才引进组织,对国外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引进,建立国际化的人才引进渠道。

2. 加强对海外人才的留学攀访工作。

加强对海外人才的留学攀访工作,积极发掘海外高层次人才,并开展针对性的引进活动。

3. 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域。

不仅要关注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还要拓宽到管理、金融、文化等多个领域,以满足不同领域的发展需求。

三、加强优秀人才培养工作1. 加大对国内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

通过提供更好的培养资源和发展评台,激励国内优秀人才更积极地参与到国家发展中。

2. 加强对优秀人才的激励措施。

设立各种奖励措施,激励优秀人才在国内发展和创新。

3. 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包括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培养方式、加强与企业合作、提高培养资源的配置效率等。

四、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1. 建立更加便捷的人才审核机制。

简化人才引进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减少人才引进的时间成本。

2. 加强对引进人才的服务保障。

不仅要关注人才的引进阶段,还要加强对引进人才的后续服务保障,包括医疗保障、文化生活保障等方面。

《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的若干规定》(津党办发[2001]72号)

《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的若干规定》(津党办发[2001]72号)

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的若干规定津党办发…2001‟72号海外留学人员是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组织、有计划地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对加强我市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建设一支富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特别是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津工作或为律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聚集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国家人事部《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和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等五部《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留学人员,是指公派、自费出国留学在国外正规大学获得学土以上(含学土)学位人员;在国内已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留学学成在国外工作并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获得长期(永久)居留权及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第二条留学人员来津工作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受聘单位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可以长期居留,也可以短期工作,来去自由。

第三条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在海外为律服务的主要方式包括:(一)到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到天津驻海外的企业、机构工作或兼职。

(二)在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开放)实验室、科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受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顾问或名誉职务;到本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做博士后。

(三)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设备和资金等条件,与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单位进行合作研究;与本市企事业单位合作,在国内或国外建立合作研究开发基地。

(四)接受本市委托的科研项目,在国外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将国外科研项目委托本市有关研究单位、团体进行研究开发。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0.07.19•【文号】科协发调字[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7.1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科协发调字[2010]17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经认真研究,现将《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推动科协人才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人才规划纲要》和《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1.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对科协人才工作的殷切期待。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要自觉把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和人民对科协组织在发现培养举荐人才、推动用好用活人才方面发挥独特作用的新期待,牢固树立正确人才观,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工作指导方针,更加自觉地把科协人才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人才工作全局之中,把加强党和政府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作为基本职责,把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把科技工作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科协工作的主要标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创科协工作新局面。

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

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

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人发〔2000〕63号),提高留学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现对引进工作中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是积极引进留学人才的基础性工作留学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指出,要完善留学人才的评价认定制度,重点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

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是落实《决定》要求,加强和改进留学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要措施,是突出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主动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基础性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范围根据《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一般是指:我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人才。

三、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的主要原则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做好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主要原则:——坚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尊重人才成长规律,把人才的学识、业绩和贡献与其发展潜能相结合;——通过实践检验人才,注重业内认可;——坚持尊重人才的多样性、层次性和相对性。

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的条件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应热爱祖国,愿意为祖国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在本行业或本领域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界定条件如下:1、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3、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4、在国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5、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在国家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过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6、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7、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8、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国内急需的特殊人才。

改革30年来中国留学生归国政策分析

改革30年来中国留学生归国政策分析

轮出国留学 高潮渐起。 1 9 9 0 年, 国家教委实施 《 关于具有大学和 大学以上学历人 员自费出国的补充规定》 ,强调大学以上学历 人 员应 当完成服 务期 后方能 申请办理 自费出国手续 。1 9 9 2 年,
国务院办 公厅发 出 《 关于在外留学人 员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指 90 《 当代经济》 2 o 1 3 - 年筝 期
留学方针被写进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 。 进入 2 1 世纪 , 中国领导人 更强烈地意识到国际人才的重要 性。 2 0 0 0年 6月, 科技部 、 人事部 、 教 育部 出台《 关于组织开展 国
对 中 国 留 学 生政 策进 行 了概 述 和 分 析 , 得 出 中 国政 府 现 行 政 策 是 顺应时事 的, 对吸 引留学生 , 尤 其 是 高层 次 留 学 生得 到 了积 极 的促 进 效 果 。 当然也 有 其 负面 效应 及 有 限性 。
员激增 。 同期 , 针对部分留学人 员滞留不归的情况 , 1 9 8 2年教育
部作出《 关于大学 本科留学生毕业 后即回国工 作的通知 》 的要
求。1 9 8 5年中央 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国家教委 , 国家 科委联合颁 布 《 关于争取 留学博士毕业 生早 日回国工作 的请 示》 , 1 9 8 6 年国家教委作出《 关于 出国留学人 员毕业回国工作分 配问题 的通知》 吸引留学 人员回国工作 。2 0 世纪 9 0 年代 , 新一
离教研究
个方 面 : 吸 引高层次 留学人 员及 鼓励 创业 。前 者突显 出政府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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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厦委[1999]078号

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厦委[1999]078号

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正文:---------------------------------------------------------------------------------------------------------------------------------------------------- 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1999年11月5日厦委[1999]07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市”方针,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续贯彻“引进国内人才和引进海外人才并举”的方针,积极引进高素质的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第三条企业作为引进人才的主体,应加快引进人才步伐,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各职能部门应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服务和方便。

第二章引进对象第四条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均属引进对象。

第五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特别是国内外名牌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第六条引进的重点人才包括:(一)掌握高新技术的优秀人才;(二)教学、科研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三)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拥有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人员;(四)在应用技术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五)曾到国外高等院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出国留学人员和在国内已取得重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后,到国外跨国公司、大企业工作两年以上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取得突出成果的出国留学人员;(六)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市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市急需引进的人才情况进行摸底,由市人事局根据摸底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并定期公布引进对象的具体要求。

市人事局根据公布的要求对象,予以特事特办。

第三章优惠政策第七条根据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布本市紧缺专业的明细目录。

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7.02.15•【文号】国人部发[2007]26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务院侨办、中科院、国家外专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事、教育、科技、财政、外事、发展改革、公安、商务、人民银行、国资、侨务、外专、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署海关,院校)、税务、工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务院侨办、中科院、国家外专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务院侨办中科院国家外专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二ОО七年二月十五日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留学人才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层次留学人才是留学人才群体的核心和骨干,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是应对国际人才竞争,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工作1、要把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作为开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的重点,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根据少而精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特事特办的方法,开辟绿色通道,完善服务措施,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围绕我国重点发展领域和行业的需要,围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发展战略,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

中国科协关于贯彻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深入实施海智计划的指导意见-

中国科协关于贯彻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深入实施海智计划的指导意见-

中国科协关于贯彻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深入实施海智计划的指导意见正文:---------------------------------------------------------------------------------------------------------------------------------------------------- 中国科协关于贯彻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深入实施海智计划的指导意见2009年03月13日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措施,以更宽的眼界、更宽的思路和更宽的胸襟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根据中央要求和新的形势,中国科协及所属全国学会和各地科协应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把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海智计划”)工作的重点,聚焦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上来。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深入实施海智计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战略意义在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日趋深入的情况下,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需资源。

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和我国经济造成冲击的形势下,发现人才、举荐人才、用好人才是应对危机的重要措施。

要抓住机遇,转“危”为“机”,为国家社会和经济建设引进海外智力和人才。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若干意见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若干意见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03•【字号】佛府[2004]154号•【施行日期】2004.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佛府[2004]154号)各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的若干意见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形成开放协调的人才智力引进机制,增创人才优势,为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提供人才智力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力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放宽人才准入限制1、经市或区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人才,在我市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实行先入户后就业的办法,按本人意愿迁入我市的镇(街道)、工业园区或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

2、我市企事业单位需要聘用经试用合格、具有真才实学的各类人才,经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公安部门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其中对已应聘来佛山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文艺表演、体育竞技专长的市外农村户口人才,也可直接入户佛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给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3、设立人才集体户的机构必须按规定准许符合条件的人才入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人才入户或向入户人才收取抵押金。

二、创新人才引进机制4、用人单位急需引进经考核合格的紧缺人才,其人事档案暂时难以转出,但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与其建立聘用关系并为其补充人事档案材料,市或区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公安等部门协助理顺人事、社保、户籍等关系;其户籍暂时不能迁入佛山的,经市或区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可先办理人才聘用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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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外留[20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科研机构,有关留学人员创业园,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快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大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引进力度,促进我国技术创新和学科发展,建设适应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国内用人单位(下称“国内用人单位”)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的界定
“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着眼于吸引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第二层次:着眼于吸引一大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促进技术创新和学科发展。

第三层次:着眼于吸引大量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骨干人员,带动教师队伍和科研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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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海外优秀留学人才需求目录,建立和完善海外优秀留学人才信息库
我部根据教育发展、科技发展、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等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海外留学人才需求预测和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全面掌握国内各类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构建和完善国内用人单位对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的需求信息库,汇制国家和地方吸引留学人才的政策和措施信息库,为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提供方便、快捷、准确、及时的国内人才需求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有回国意向海外优秀留学人才信息库,加强我驻外使(领)馆教
育处(组)对海外留学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了解、联系、推荐国内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国内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的特点和规划,建立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进计划,制定人才引进的措施和管理办法。

三、搭建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双向选择平台,为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和创业服务
我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发布国内引进海外留学人才需求信息和有回国意向海外优秀留学人员信息,搭建网上在线交流、洽谈等双向互动平台,推动国内用人单位与有回国意向海外优秀留学人员的对接:
1、以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中国留学网、国家留学网、神州学人等机构为基础搭建专门的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和远程视频面试洽谈系统,定期发布需求信息,为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双向互动交流和招聘洽谈等服务。

2、加强对留学人员各类学术团体和留学人员联谊会的联系和指导,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团体的桥梁作用,通过留学人员团体发布海外优秀人才需求信息,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3、我部每年5月、12月分别组织海外留学人员及国内用人单位参加北京科技博览会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和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会,进行面对面的对接和双向选择。

4、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洽谈工作团组,组织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到留学人员集中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人才洽谈工作,通过教育处(组)组织在外优秀留学人员与国内用人单位进行交流洽谈,鼓励和引导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工作。

国内用人单位可在我部的指导下自主组团赴海外有针对性地进行海外优秀留学人才跟踪、洽谈,落实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

四、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教育、人才资助项目,引导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创业
1、实施“ 211工程”、“985工程”的高等学校和实施“百人计划”的科研机构应将吸引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划专门经费支持和资助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2、进一步加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对于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支持和奖励力度。

3、大力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等多种方式引进海外优秀人才,促进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推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

4、加大教育部“春晖计划”支持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短期回国服务的力度。

鼓励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利用“春晖计划”资助短期回国服务,通过合作促成软着陆,最终实现部分优秀留学人才长期回国工作。

利用教育部“春晖计划”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鼓励关键领域和若干学科前沿的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利用学术休假时间回国在高校从事研究和讲学工作,为国内新兴学科、前沿学科的建设及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5、进一步加大“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的资助力度,扩大受资助人数,缩短“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的评审周期,为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后尽快启动科研工作创造条件,促进优秀留学人才在国内扎根和发展。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应设立相应的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资助基金。

五、建立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快速通道,切实解决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创业的后顾之忧
进一步完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档案管理、留学学历学位认证、派遣落户等方面的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

我驻外教育处(组)要积极为国内用人单位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

当国内用人单位在对拟引进的人才需要协助联系和确认有关情况时,驻外教育处(组)应及时
提供有关信息咨询。

我部协调有关部门为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提供出入境和在华长期居留便利,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积极推动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后享有国民待遇具体措施的建立和实施,妥善解决他们回国后在住房、薪酬、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科研启动、投资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关系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工作条件和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创造有利于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的工作环境和政策环境。

六、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创业基地和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实施“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完善园区和基地的孵化器功能、项目管理功能,拓宽投融资渠道,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造良好的孵化环境,吸引和凝聚一批掌握现代科技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具有现代化企业管理知识和市场运作能力的优秀留学人才与国内用人单位加强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促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与国内资源的有效结合,为国内用人单位的教学、科研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我部和科技部定期举办“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建立由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区、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参与的创业平台。

通过“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充分调动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热情,鼓励海外留学人员积极申报创新创业项目,创造条件支持参赛者与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企业进行项目对接,根据项目技术水平、投资前景、效益预测和产业化情况,组织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风险投资机构和国内企业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洽谈和择优颁奖,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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