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重大疾病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

合集下载

2019年我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2019年我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2019年我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子女在两周岁以内或者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没做的,这种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女方收入较低,没有固定居所的或者女方有重大疾病的,影响孩子成长的,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可是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那么对于孩子抚养权有怎样的法律规定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协议书重大疾病分担

离婚协议书重大疾病分担

甲方(男方):[姓名]乙方(女方):[姓名]鉴于甲乙双方于[结婚日期]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多年,现因感情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

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避免日后纠纷,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离婚事项1. 甲乙双方自愿离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婚姻关系终止。

2. 双方子女抚养权归乙方,甲方承担相应抚养费用。

3. 双方财产分割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二、重大疾病分担1. 为了保障双方在离婚后可能面临的重大疾病风险,本协议特设立重大疾病分担条款。

2. 本条款所称重大疾病,指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确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疾病:(1)恶性肿瘤;(2)慢性肾衰竭;(3)心肌梗死;(4)严重烧伤;(5)脑中风后遗症;(6)严重慢性肝功能衰竭;(7)严重慢性肺功能衰竭;(8)严重阿尔茨海默病;(9)严重帕金森病;(10)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1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13)严重克罗恩病;(14)严重自身免疫性重症肌无力;(15)严重硬皮病;(16)严重皮肌炎;(17)严重重症肌无力;(18)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19)严重系统性硬化病;(20)严重强直性脊柱炎;(21)严重多发性硬化;(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4)严重肝豆状核变性;(25)严重严重先天性心脏病;(26)严重严重后天性心脏病;(27)严重严重精神障碍;(28)严重严重癫痫;(29)严重严重脊髓损伤;(30)严重严重脑损伤;(31)严重严重眼疾;(32)严重严重听力障碍;(33)严重严重骨关节病;(34)严重严重内分泌疾病;(36)严重严重神经系统疾病;(37)严重严重心血管疾病;(38)严重严重消化系统疾病;(39)严重严重呼吸系统疾病;(40)严重严重免疫系统疾病;(41)严重严重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42)严重严重遗传性疾病;(43)严重严重职业病;(44)严重严重其他重大疾病。

3. 甲方和乙方在离婚后,如患有本条款规定的重大疾病,另一方应承担以下责任:(1)在甲方和乙方均具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每月支付相当于乙方工资50%的医疗费用;(2)如甲方和乙方均丧失劳动能力,每月支付相当于乙方工资70%的医疗费用;(3)甲方和乙方去世后,本条款终止。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离婚孩子抚养权是婚姻家庭纠纷中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离婚双方都希望能够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孩子的幸福和成长关系到家庭的未来。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在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中,法律必须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这就意味着,儿童的权益必须始终居于首位,离婚双方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儿童的利益。

在这个过程中,法官需要全面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心理状况,合理安排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需求。

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密关系和亲情连结,确保离婚后的孩子可以得到充分的精神支持和关爱。

二、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在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中,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一样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

首先,需要考虑子女的生活环境和各自的家庭情况。

如果对一个孩子而言,父母双方的生活环境都不利于其成长,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被剥夺。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都没有能力或者时间去照顾孩子,可以考虑将孩子送到亲戚或者其他温馨的家庭进行抚养。

其次,还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学业状况等个体差异,以及父母是否有同样的兴趣、教育理念等因素。

如果其中一方有更好的抚养条件,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就应该授予这一方。

三、优先考虑母亲的抚养权在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中,法律偏向于授予母亲的抚养权。

这是因为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母亲的角色更加明显,母亲通常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

此外,母亲在孩子的心理安慰、情感上的关怀也更易于得到孩子的认可。

尽管如此,母亲不能凭借着自己的性别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是需要在其他方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如果母亲陷入了重婚或者其他恶习,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被剥夺。

四、积极落实不分家庭抚养制度在我国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中,推行“不分家庭抚养制度”已经成为主流。

这就意味着,离婚双方需要共同照顾孩子,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一方患病离婚赔偿多少

一方患病离婚赔偿多少

一方患病离婚赔偿多少一、一方患病离婚赔偿多少如果是自愿离婚的,是没有赔偿的。

除非原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患病,是另一方所致,并且向法院要求赔偿的一方能提供自己的患病是因为对方所致的证据。

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支持要求赔偿的主张。

婚姻法中,主张的是婚姻自由,只有其中一方犯了错误才可以被索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患病赔偿是要有证据的。

离婚患病赔偿只有在一方有法定过错下才有效。

除非向法院要求赔偿的一方能提供自己的患病是因为对方所致的证据。

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支持要求赔偿的主张。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一方患病可以提出离婚吗没有一方患重病不能离婚的规定,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即可提出离婚。

离婚时,一方患重病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和手续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和手续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和手续《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就是最重要的问题,这关系着孩子以后的成长,我们都知道要从孩子的最大利益进行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会由于经济等原因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

那么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哪些手续,下面是小编就相关问题作出的总结。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

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

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详细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详细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详细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详细解读:20个方面影响未来的婚姻家庭生活草案涉及到婚姻法修改的新动向一共涉及到20个方面,本律师最赞成的是完善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重新确立了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原则,可以说这是出轨、家暴等重大过错方的“大杀器”,是无过错方的重大福音,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和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本律师为该草案点赞。

下面,对该草案20个影响未来的婚姻家庭生活方面的规定,我带大家逐一分析和解读。

要点一: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解读:草案实际上明确了疾病不再是禁止结婚的情形。

现行《婚姻法》第7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婚姻法第10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如果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治愈了,婚姻则有效。

那么,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

结婚登记时的婚前医学检查包括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一般认为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但实践中,这一规定很难操作,尤其是现在的婚前医学检查已经流于形式,况且是否患有疾病并不必然会影响当事人结婚的意愿,因此为落实“婚姻自由”这一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草案修改为:“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如果该规定以后通过,《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就有两种情形:(一)因胁迫结婚的;(二)因婚前对方隐瞒患有严重疾病而结婚的。

要点二:草案规定,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解读:草案增加了“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的规定。

现行《婚姻法》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见《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抚养权法律条款包括哪些

抚养权法律条款包括哪些

抚养权法律条款包括哪些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离婚夫妻争议的焦点,现实中要么是夫妻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要么是双方都不想要。

而在这些情况下,往往是由法院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此时就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条款内容。

下面,小编带来抚养权法律条款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权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儿子重病后离婚协议书范本

儿子重病后离婚协议书范本

儿子重病后离婚协议书范本
甲方(男方):[姓名]
乙方(女方):[姓名]
鉴于甲乙双方因儿子[儿子姓名]近期重病,导致双方在家庭生活中出现严重分歧,经过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原因:
甲乙双方因儿子[儿子姓名]的重病问题,对家庭生活和儿子的照顾方式存在不同看法,经过多次沟通未能达成共识,为避免进一步伤害双方感情,双方同意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
1. 儿子[儿子姓名]的抚养权归乙方(女方)所有。

2. 甲方(男方)有权随时探望儿子,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参与儿子的抚养教育。

三、财产分割:
1. 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比例进行分割。

2. 双方各自名下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处理:
1. 双方共同债务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分担。

2. 双方各自名下的个人债务由各自承担。

五、儿子医疗费用:
1. 儿子[儿子姓名]的医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根据双
方经济状况协商确定。

2. 双方应确保儿子的医疗费用得到及时支付,不得因离婚影响儿子的治疗。

六、其他事项:
1. 双方应本着对儿子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离婚后的各项事宜。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请注意,本协议书仅为范本,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完成协议的起草和签署。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Employing people is not about how to reduce people's shortcomings, but how to use people's strength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想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然后能够在身边陪伴其长大。

那么在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

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

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男女关系不和走上离婚的道路,但但此时二人又有了孩子的话,抚养权归属的判决就是离婚诉讼的一个焦点,就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离婚夫妻双方财产怎么分配、起诉离婚后一般要多久可以判决离婚,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夫妻离婚时,孩子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判给谁:(一)孩子是未满两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应当判给母亲,母亲不适合抚养的,才判给父亲;(二)孩子是已满两周岁的,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然后再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其中孩子是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看孩子愿意和谁生活,孩子就判给谁。

二、离婚夫妻双方财产怎么分配离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需要根据双方离婚的方式来做出区别。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没有达成一致书面财产分割协议,就不能成功地协议离婚。

因此,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

其次,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可以由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作出判决。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所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性质,同时会尽量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起诉离婚后一般要多久可以判决离婚对于离婚案件,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三个月,多则九个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的与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相关的法律知识,作出抚养权判决时,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比如孩子是未满两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应当判给母亲,母亲不适合抚养的,才判给父亲。

《2024年离婚抚养权分配标准合同》

《2024年离婚抚养权分配标准合同》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离婚抚养权分配标准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概述1.1 合同目的1.2 合同主体1.3 合同效力第二条:抚养权分配2.1 抚养权定义2.2 抚养权分配原则2.3 抚养权变更条件第三条:抚养费用3.1 抚养费用标准3.2 抚养费用支付方式3.3 抚养费用调整机制第四条:探望权4.1 探望权定义4.2 探望权行使方式4.3 探望权变更条件第五条:教育权5.1 教育权定义5.2 教育权行使方式5.3 教育权变更条件第六条:父母责任6.1 父母责任概述6.2 父母责任的履行6.3 父母责任免除条件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争议解决主体7.3 争议解决时间限制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界定8.2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8.3 违约责任免除条件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9.1 合同解除条件9.2 合同终止条件9.3 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抚养权处理第十条:合同的效力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无效条件10.3 合同效力争议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补充11.1 合同变更条件11.2 合同补充内容11.3 合同变更和补充的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12.1 合同解释原则12.2 适用法律12.3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署和生效13.1 合同签署主体13.2 合同签署方式13.3 合同生效时间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其他约定14.2 第三方权益保障14.3 合同附件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概述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抚养权分配、抚养费用、探望权、教育权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子女的利益最大化,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2 合同主体1.3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抚养权分配2.1 抚养权定义抚养权是指离婚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教育权、管理权等权利的总称。

证明应由一方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应由一方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应由⼀⽅抚养⼦⼥的证据⼀般情况下,夫妻双⽅在离婚之后都可以争夺孩⼦的抚养权,那么如果我们想要取得孩⼦的抚养权,应该拿出怎样的证据?如果想要证明⾃⼰更适合抚养⼦⼥应该怎样做?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证明应由⼀⽅抚养⼦⼥的证据1、⼦⼥户⼝、出⽣证明、⾝份证;2、证明⼀⽅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资单或其它合法收⼊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应提交⼦⼥本⼈愿跟随⽗或跟随母⽣活的相关证据。

证明⾃⼰更适合抚养⼦⼥1、⾃⼰⼯资收⼊、教育程度优于对⽅的,可收集⼯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2、⼦⼥随⾃⼰⽣活时间较长,或者由⾃⼰的⽗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证⾔等予以证明;3、⾃⼰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4、⾃⼰的⽗母愿意帮助带孩⼦的,可收集⽗母的⾝体情况、⾃愿带孩⼦的意愿等相关证据;5、⾃⼰⼯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6、⼦⼥在两周岁以下的,⼥⽅可以提供⼦⼥的出⽣证明;7、能够证明⾃⾝条件有利于⼦⼥成长的其他证据。

证明对⽅不适合抚养⼦⼥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1、对⽅有婚外情的;2、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3、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疾病,影响孩⼦成长的;4、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5、能够证明对⽅不适合抚养⼦⼥的其他证据。

⼆、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2、如涉及吸毒、赌博⾏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为或有配偶与他⼈同居的,应提交上述⾏为相关的结婚证、⼦⼥出⽣证、居住证明、相⽚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同居、实施家庭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过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的法定年龄是:A. 男22岁,女20岁B. 男21岁,女19岁C. 男20岁,女18岁D. 男18岁,女16岁2. 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不包括:A. 直系血亲B.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C. 近亲结婚D. 双方自愿3. 结婚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是:A. 各自所有B. 共同所有C. 按比例分配D. 按贡献分配4.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由:A. 法院判决B. 父母协商C. 子女选择D. 社区决定5. 下列哪项不是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理由:A. 重婚B. 家庭暴力C. 遗弃家庭成员D. 双方感情不和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6. 婚姻法中,哪些情形下婚姻无效:A. 未达到法定婚龄B. 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C. 近亲结婚D. 重婚7. 婚姻法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 工资、奖金B. 生产、经营的收益C. 继承或赠与的财产D. 一方的个人财产8. 离婚时,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A. 一方有重大过错B. 一方故意隐瞒财产C. 一方虐待家庭成员D. 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9.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均为共同财产。

()10. 婚姻法允许未成年人结婚。

()11.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有。

()12.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配共同财产。

()13. 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4. 简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条件。

15. 简述婚姻法中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

16. 简述婚姻法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17. 张三与李四结婚三年后,张三发现李四在婚前隐瞒了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张三是否可以请求离婚?为什么?18. 王五与赵六离婚时,双方均要求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应如何判决?六、论述题(15分)19. 论述婚姻法在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发[1993]30号颁布时间:1993-11-03实施日期:1993-11-03效力级别: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离婚协议书(仅有孩子情况)5篇

离婚协议书(仅有孩子情况)5篇

离婚协议书(仅有孩子情况)5篇篇1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因个人原因,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婚姻关系,为明确双方关于孩子的共同责任和权益,特订立本离婚协议书。

一、声明和原则1. 双方均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均为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

2. 本协议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二、孩子情况1. 双方共同育有一个孩子,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

2.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及孩子的姓氏问题如下:(1)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共同拥有抚养权,但主要抚养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享有监督权和探视权。

(2)监护权:双方共同担任孩子的监护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3)姓氏:孩子姓氏维持原状/变更为随_______方姓氏。

三、抚养费和财产分割1. 双方关于财产分割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2. 抚养费支付方式及期限:甲方应支付乙方一定金额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书面约定。

3. 抚养费调整条件:如遇重大生活变故,双方可协商调整抚养费数额。

四、探视权和抚养细节1. 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乙方享有随时探视孩子的权利,甲方应提供便利。

具体探视时间和方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 抚养细节:双方应共同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确保孩子得到良好的教育和照顾。

如遇重要决策,应双方共同商议。

五、其他事项1. 双方共同承担孩子成长过程中产生的教育、医疗等费用。

2. 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和干扰。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3篇)

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抚养权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关系的稳定以及社会和谐。

本文将围绕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展开论述,从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及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抚养权分为两种:一是法定抚养权,二是实际抚养权。

法定抚养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享有的抚养权;实际抚养权是指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享有的抚养权。

三、抚养权的归属1. 双亲抚养在一般情况下,双亲抚养是最理想的抚养权归属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单亲抚养在特殊情况下,如父母离婚、一方死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子女时,抚养权可能归一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因抚养子女需要,可以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第三人抚养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均无力抚养子女,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抚养权可能归第三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因特殊原因不能共同抚养的,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四、抚养权变更的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

2. 子女利益最大化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最大原则,充分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方面。

3. 具备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1)原抚养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2)原抚养方有其他严重过错,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3)原抚养方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4)其他原因,如子女要求变更抚养权等。

民事离婚案件法律检索(3篇)

民事离婚案件法律检索(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占据了较大比例。

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包括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财产法等多个方面。

为了更好地处理民事离婚案件,本文将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索和分析,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民事离婚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是我国关于婚姻家庭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离婚的规定有:(1)第31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自离婚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第32条规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3)第36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涉及离婚案件的主要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问题。

第10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由双方共同继承;继承开始后,有继承权的配偶,有权继承其配偶的遗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涉及离婚案件的主要是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

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涉及离婚案件的主要是关于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

第1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13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三、民事离婚案件法律检索要点1. 确定离婚案件的法律依据在检索民事离婚案件相关法律法规时,首先要确定案件涉及的法律依据,即《婚姻法》。

2. 分析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针对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争议焦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3. 检索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争议焦点,检索《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 查阅司法解释和案例查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发布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案例,了解离婚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实践经验。

离婚协议书如何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

离婚协议书如何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

离婚协议书如何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在婚姻的道路上,有时夫妻双方会走到分岔口,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关系。

而离婚协议书则成为了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对于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来说,如何通过离婚协议书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离婚协议书中的弱势一方。

一般来说,弱势一方可能是经济收入较低、在婚姻中付出较多家庭劳动、健康状况不佳、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或者在婚姻中受到过某种不公平对待等的一方。

在制定离婚协议书时,财产分割是保护弱势一方权益的关键环节。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弱势一方应当争取合理的份额。

比如,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购买的,且弱势一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或者对房屋的维护有较大贡献,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可以争取更大的比例或者优先选择房产的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如果弱势一方有能力并且愿意抚养子女,应当在协议书中明确抚养权的归属,并约定对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抚养费的数额应综合考虑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需要,以及对方的经济收入和支付能力。

同时,还可以约定在必要的情况下,如子女重大疾病、教育费用大幅增加等,对方应增加抚养费的支付。

除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经济补偿也是保护弱势一方的重要手段。

如果弱势一方在婚姻中因照顾家庭、抚养子女、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这种补偿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分期支付的。

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也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因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产生的债务,则应由该方个人承担。

弱势一方要注意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不属于自己的债务。

在离婚协议书中,还可以约定一些其他保障弱势一方权益的条款。

抚养权变更官司好打吗

抚养权变更官司好打吗

抚养权变更官司好打吗变更孩子抚养权不容易,需满足法定条件。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判给女方,但特定情形下可能判给父方。

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考量更多元,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

一、变更抚养权难不难一、变更抚养权难不难变更抚养权容易,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抚养权,只是变更抚养权的手续办理繁琐。

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流程如下:协议变更的,由一方向迁入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迁出地派出所同意,现派出所迁入,由有关的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回户口迁出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吗,持迁移证、身世分量证向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谁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看哪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对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身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如果一方是患有疾病的,是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这时通常会判给另一方抚养。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小孩都会判给母方抚养,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是可以判给父方抚养的:(一)母方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身体不灵活有残疾的,这种环境是不利于小孩的成长的,可以判给父方;(二)母方在抚养期间,对小孩有暴力行为或者没有尽自己义务去抚养孩子的,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取得抚养权;如果小孩达到两周岁以上,母方和父方都是有权力争取抚养权的,但哪些情况下会更有抚养的优势?1、自己患有不能继续生育的疾病或者已经做了绝育的手术;2、自己跟子女已经生活了很久的,突然更换环境会让子女的生活不习惯,更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子女,尤其是经济能力好的、身体比较健康的;4、自己没有任何的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宝宝病重离婚协议书范本

宝宝病重离婚协议书范本

宝宝病重离婚协议书范本甲方(夫):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妻):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因宝宝病重,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离婚原因甲乙双方因宝宝病重,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以减轻彼此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共同为宝宝的治疗和康复提供更好的支持。

第二条宝宝抚养权1. 宝宝抚养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探视权。

2. 乙方每月支付宝宝抚养费人民币_______元,直至宝宝年满18周岁。

3. 乙方探视宝宝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财产分割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

2.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财产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割: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3. 具体财产分割清单附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债务处理1. 甲乙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贷、车贷、信用卡欠款等。

2.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债务按照以下比例承担: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3. 具体债务承担清单附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其他约定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尽快办理离婚手续。

2. 甲乙双方承诺,本协议内容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 共同财产分割清单2. 共同债务承担清单(以下无正文)本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完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一方有重大疾病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希望能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一方有重大疾病,另一方觉得对方无法照顾好孩子。

而生病的一方则觉得孩子是自己的“心头肉”,必须要争取到。

那么,一方有重大疾病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赢了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一方有重大疾病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一般由健康一方抚养。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第二种: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一方有重大疾病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要考虑健康、经济能力等等来抚养孩子,最好采取共同抚养方式才能够达到双赢的状态。

一方有重大疾病在离婚时还要争取孩子抚养权,不想要只了解片面内容应该要咨询赢了网在线律师。

∙什么情况下借款人须购买保险/y/ht/1139371.html∙承包经营法 /y/ht/1139370.html∙厂房租赁合同(一) /y/ht/1139369.html ∙8个月恋爱套走110万元一纸借条令“软饭男”算盘/y/ht/1139368.html∙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所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有效/y/ht/1139367.html∙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y/ht/1139366.html∙律师在股东股权转让中的法律事务/y/ht/1139365.html∙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y/ht/1139364.html∙继续履行 /y/ht/1139363.html∙有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暂时中止履行合同/y/ht/1139362.html∙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处理房屋的哪些权利是合法的/y/ht/1139361.html∙企业间借款 /y/ht/1139360.html∙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y/ht/1139359.html∙门面租赁合同 /y/ht/1139358.html∙种类之债 /y/ht/1139357.html∙寄存档案库房租赁合同/y/ht/1139356.html∙后合同义务的有关法律知识/y/ht/1139355.html∙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y/ht/1139354.html∙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与买方的义务/y/ht/1139353.html∙债务重组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y/ht/1139352.html∙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y/ht/1139351.html∙医院未尽后合同义务致患者损害应担责/y/ht/1139350.html∙承包合同书范本2018(企业)/y/ht/1139349.html∙全面履行法条释义 /y/ht/1139348.html ∙何种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y/ht/1139347.html∙兰洋物资贸易公司借款担保纠纷/y/ht/1139346.html∙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y/ht/1139345.html∙融资租赁合同中如何起租/y/ht/1139344.html∙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y/ht/1139343.html ∙合同的“有效期限”问题/y/ht/1139342.html∙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y/ht/1139341.html ∙什么叫留置送达 /y/ht/1139340.html ∙委托卖房又单方终止合同中介公司告郭兰英违约/y/ht/1139339.html∙借款条 /y/ht/1139338.html∙瑕疵履行的种类 /y/ht/1139337.html ∙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不当然导致合同无效/y/ht/1139336.html∙承包合同书(畜牧1)/y/ht/1139335.html∙林蔡宝璇借款担保合同纠纷/y/ht/1139334.html∙违约责任形态 /y/ht/1139333.html∙买卖不破租赁”与租赁合同/y/ht/1139332.html∙什么是居间人如实报告的义务/y/ht/1139331.html∙房产委托中介代理销售合同/y/ht/1139330.html∙先合同义务与先契约义务与附随义务/y/ht/1139329.html∙表见代理会产生哪些法律效果/y/ht/1139328.html∙王得才与孙留义借款合同纠纷案/y/ht/1139327.html∙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y/ht/1139326.html∙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需要承担哪些义务/y/ht/1139325.html∙合邦公司与黄锦福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y/ht/1139324.html∙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有什么义务/y/ht/1139323.html∙后合同义务的相关规定/y/ht/1139322.html∙《委托合同》受托人履行继续处理义务的前提条件是什么/y/ht/1139321.html∙关于股权转让 /y/ht/1139320.html∙避免借贷纠纷应注意哪些事项/y/ht/1139319.html∙股权转让种类 /y/ht/1139318.html∙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何规定/y/ht/1139317.html∙买卖房产卖方毁约买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y/ht/1139316.html∙股权转让规定 /y/ht/1139315.html∙承包合同书范本2018 /y/ht/1139314.html∙合资 /y/ht/1139313.html∙应当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制度/y/ht/1139312.html∙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2018手续的股权转让/y/ht/1139311.html∙为他人无偿保管巨款丢失后是否承担赔偿责任/y/ht/1139310.html∙教师公寓租赁合同 /y/ht/1139309.html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y/ht/1139308.html∙经营状况恶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是否合法/y/ht/1139307.html∙解决借款合同纠纷中应注意哪些问题/y/ht/1139306.html∙股权转让营业税 /y/ht/1139305.html ∙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瑕疵/y/ht/1139304.html∙如何签订住房租赁合同/y/ht/1139303.html∙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纠纷/y/ht/1139302.html∙货运合同中托运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y/ht/1139301.html∙什么情况下可继续履行合同/y/ht/1139300.html∙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简析/y/ht/1139299.html∙定期租赁合同转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条件/y/ht/1139298.html∙不定期租赁对承租人的风险/y/ht/1139297.html∙上海市厂房租赁合同(2018版)/y/ht/1139296.html∙保管人应如何提存仓储物/y/ht/1139295.html∙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在实践中应注意问题/y/ht/1139294.html∙通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y/ht/1139293.html∙什么是合同的履行 /y/ht/1139292.html ∙加工承揽合同需要承担哪些法律风险/y/ht/1139291.html∙上诉人洪为本与上诉人李平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y/ht/1139290.html∙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y/ht/1139289.html∙什么是合同后义务 /y/ht/1139288.html∙论后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y/ht/1139287.html∙宾馆承包经营合同 /y/ht/1139286.html ∙铁路货运合同纠纷中如何免责/y/ht/1139285.html∙xx资产管理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y/ht/1139284.html∙借款保证人作为被告参与诉讼的法律条件2018最新是什么/y/ht/1139283.html∙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强制性规定/y/ht/1139282.html∙股权转让的效力 /y/ht/1139281.html ∙承包合同书(企业5)/y/ht/1139280.html∙特许经营连锁加盟的概念定义及特点/y/ht/1139279.html∙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y/ht/1139278.html∙光船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y/ht/1139277.html∙在客运合同中,旅客需要履行哪些义务/y/ht/1139276.html∙借款时先行扣除到期利息的受法律保护吗/y/ht/1139275.html∙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程序性风/y/ht/1139274.html∙股权转让中未出资股东/y/ht/1139273.html∙合同签订日期比合同履行期限日迟/y/ht/1139272.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