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特种考试航海人员考试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船员技术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运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评估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高级船员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应当持有与其所服务的船舶航区、种类、等级或主机类别和所担任的职务相符的有效适任证书。
但有本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持有本规则第八章规定的适任证书特免证明。
在装备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的船舶、近海移动装置、海上平台或设施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和无线电人员还应持有GMDSS无线电人员适任证书。
在军事船舶、渔船、非机动船、非营业的游艇、体育运动船和构造简单的木船上服务的船员不适用本条上述规定。
第四条申请适任证书者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满足以下年龄要求:1、女性船员小于60周岁,男性船员小于65周岁;2、申请海船船长、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20周岁;3、申请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18周岁;完成本规则规定的相应船员教育和培训;具有本规则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和良好的海上安全记录;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特别是关于视觉、听觉和讲话能力等方面的标准;通过本规则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完成本规则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的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属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主管机关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六条适任证书的适用范围按照所适用的船舶航区、等级、职务和职能确定,并符合海事管理机构签注的船舶或主推进动力装置种类限制。
适任证书持有人应当在适任证书适用范围内担任职务或者担任低于适任证书适用范围的职务。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暨特种考试语言治疗师考试...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暨特種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暨參考用書(考選部98年6月15日選專字第0983301146號公告)應試科目數共計6科目業務範圍及核心能力一、構音、語暢、嗓音、共鳴障礙之評估與治療。
二、語言理解、表達障礙之評估與治療。
三、吞嚥障礙之評估與治療。
四、溝通障礙輔助系統使用之評估與訓練。
五、語言發展遲緩之評估與治療。
六、語言、說話與吞嚥功能之儀器操作。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語言治療師業務。
編號科目名稱命題大綱參考用書名稱一基礎言語科學(包括解剖、生理、語音聲學與語音知覺)一、言語器官之解剖與生理(一)呼吸系統(二)發聲系統(三)共鳴系統(四)構音系統二、語音聲學與語音知覺1.書名:Speech science primer:Physiology,acoustics,and perception ofspeech作者:Raphael,L.J.,Borden,G..J.,&Harris,K.S.出版社:Lippincott Williams&Wilkins,5th ed.,2006書碼ISBN:078177117X;978-07817711772.書名:Speech Science:AnIntegrated Approach toTheory and ClinicalPractice【中譯本為言語科學:理論與臨床應用,楊順聰校閱;林珮瑜等(譯),心理出版社,2006】作者:C.T.Ferrand出版社:Pearson-August2006書碼ISBN:97802054802583.書名:Anatomy andphysiology for speech,language,and hearing作者:Seikel,A.J.,King,D.W.,&Drumright,D.G..出版社:Singular,3rd ed,2005書碼ISBN:1401825818;978-14018258124.書名:Speech and hearingscience:Anatomy andphysiology作者:Zemlin,W.R.出版社:Allyn&Bacon,4th ed.,2000書碼ISBN:020*******;978-020*******5.書名:Acoustic analysis ofspeech作者:Kent,R.D.出版社:Singular,2001書碼ISBN:0769301126;978-0769301129二神經性溝通障礙學一、失語症(一)語言處理之神經機轉(二)失語症之臨床表現及分類(三)失語症之評估(四)失語症之治療二、運動言語障礙(一)言語運動控制之神經機轉(二)運動言語障礙之臨床表現及分類(三)運動言語障礙之評估(四)運動言語障礙之治療三、其他神經性語言溝通障礙(一)腦部外傷患者之溝通障礙(二)退化性疾病(含失智症等)患者之溝通障礙1.書名:Introduction toneurogeniccommunicationdisorders作者:Brookshire,R.H.出版社:Mosby,7th ed.,2007書碼ISBN:0323045316;978-03230453152.書名:Aphasia and relatedneurogenic languagedisorders作者:LaPointe,L.L.出版社:Thieme,3rd ed.,2005書碼ISBN:1588902269;978-15889022693.書名:Motor speech disorders作者:Duffy,J.出版社:Mosby,2nd ed.,2005書碼ISBN:0323024521;978-03230245254.書名:Motor speech disorders:Diagnosis andtreatment.【中譯本為運動性言語障礙:診斷與治療,陳雅資、黃婷群(譯),合記圖書出版社,2007】作者:Freed,D.B出版社:San Diego:Singular,1999書碼ISBN:9781565939516三兒童語言障礙學一、語言結構、發展與習得二、學前、學齡兒童語言障礙發生因素三、兒童語言障礙類型(一)特異型語言障礙(SLI)(二)因其他因素導致的語言發展障礙(如智能障礙、自閉症、聽障、環1.書名:Language development:An introduction作者:Owens,R.E.出版社:Allyn&Bacon,7th ed.,2007書碼ISBN:020*******;978-020*******2.書名:兒童語言障礙:理論、評量與教學境等)四、兒童語言障礙之評估五、兒童語言障礙之治療作者:錡寶香出版社:心理出版社,2006書碼ISBN:9789577028532 3.書名:Language disordersfrom infancy throughadolescence:Assessment andintervention作者:Paul,R.出版社:Mosby,2006書碼ISBN:0323036856;978-03230368564.書名:Language andcommunicationdisorders in children 作者:Bernstein,D.K.,&Tiegerman-Farber,E.出版社:Allyn&Bacon,6th ed.,2008書碼ISBN:020*******;978-020*******四嗓音與吞嚥障礙學一、嗓音障礙(一)嗓音障礙的病因(二)喉部病理機轉1.聲帶構造變化2.神經性嗓音異常3.系統性疾病造成的嗓音異常4.機能性及心因性嗓音異常(三)嗓音評估1.病史、發聲史、口腔周邊檢查及相關醫學檢查2.聽知覺評估3.溝通功能評估4.聲學評估5.氣動學評估6.電視頻閃觀測儀檢查(四)嗓音治療二、吞嚥障礙(一)正常吞嚥解剖與機轉(二)構造性與機能性吞嚥異常1.口腔準備期2.口腔期3.咽部期1.書名:Clinical voicepathology:Theory andmanagement作者:Stemple,J.C.,Glaze,L.E.,&Gerdeman,B.K.出版社:Singular,3rd ed.,2000書碼ISBN:0769300057;978-07693000542.書名:The voice and voicetherapy作者:Boone,D.R.McFarlane,S.C.,&V on Berg,S.L.出版社:Allyn&Bacon,7th ed.,2004書碼ISBN:020*******;978-020*******3.書名:音聲醫學概論作者:蕭自佑出版社:藝軒圖書出版社,1999書碼ISBN:95761659984.書名:Evaluation andtreatment ofswallowing disorders.【中譯本為吞嚥障礙評估與治療,盛華總校閱;葉麗莉等譯心理出版社,2004】4.食道期(三)吞嚥障礙評估1.吞嚥篩檢2.臨床吞嚥評估3.電視螢光吞嚥攝影(四)吞嚥障礙處置1.治療計畫之擬定2.口腔及非口腔餵食3.代償性治療4.間接治療與直接治療5.特定吞嚥異常的處置(五)神經異常造成的吞嚥異常1.神經損傷造成的吞嚥異常2.退化性疾病造成的吞嚥異常(六)頭頸部腫瘤造成的吞嚥異常1.口腔及口咽癌造成的吞嚥異常2.喉癌造成的吞嚥異常作者:J.A.Logemann出版社:Pro-ed,2nd ed.,1998書碼ISBN:9780890797280 5.書名:Manual for thevideofluorographicstudy of swallowing 作者:Logemann,J.A.出版社:Pro-ed,2nd ed.,1993書碼ISBN:0890795843;978-0890795842五構音及語暢障礙學ㄧ、構音障礙(一)語音學(二)兒童語音/音韻能力的發展(三)構音/音韻障礙的發生因素(四)構音/音韻障礙的評估(五)構音/音韻障礙的治療二、語暢障礙(一)語暢障礙的定義與發生理論(二)語暢障礙評估(三)語暢障礙治療1.學前兒童語暢障礙治療2.學齡兒童語暢障礙治療3.成人語暢障礙治療1.書名:Clinical management ofarticulatory andphonologic disorders作者:Gordon-Brannan,M.E.,&Weiss,C.E.出版社:Lippincott Williams&Wilkins,3rd ed.,2006書碼ISBN:0781729513;978-07817295122.書名:國音學作者: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音教材編輯委員會編纂出版社:正中書局,第八版,2008書碼ISBN:97895709180833.書名:Articulation andphonological disorders作者:Bernthal,J.H.,&Bankson,N.W.出版社:Allyn&Bacon,2008書碼ISBN:020*******;978-020*******4.書名:Stuttering and otherfluency disorders作者:Silverman,F.H.出版社:Waveland Press,Inc.,3rd ed.,2003書碼ISBN:1577663012;978-15776630105.書名:Stuttering:Anintegrated approach toits nature andtreatment作者:Guitar,B.出版社:Lippincott Williams&Wilkins,3rd ed.,2006書碼ISBN:0781739209;978-0781739207六溝通障礙總論(包括專業倫理)一、輔助溝通系統(AAC)(一)輔助溝通系統的構成要件(溝通符號、溝通輔具、溝通技術和溝通策略)(二)輔助溝通系統的評估(三)輔助溝通系統的介入與教學二、聽能復健(一)助聽器、人工耳蝸與助聽輔具(二)兒童聽能創健與復健原理與方法(三)成人聽能復健三、臨床聽力學(一)聽覺原理、聽覺系統的解剖與生理(二)行為聽力檢查:純音、語音聽力檢查、嬰幼兒行為聽力檢查(三)電生理聽力檢查:鼓室圖、耳聲傳射、聽性腦幹反應(四)聽力篩檢四、學校溝通障礙服務(一)IEP與學校語言治療模式(二)專業團隊合作模式五、語言治療方法與實證成效(EBP)六、專業倫理(一)語言治療師法及其施行細則(二)聽語專業倫理1.書名:Augmentative&alternativecommunication:Supporting children&adults with complexcommunication needs作者:Beukelman,D.R.,&Mirenda,P.出版社:Paul H.BrookesPublishing Co.,3rd ed.,2006書碼ISBN:1557666849;978-15576668402.書名:Augmentative andalternativecommunication forAdults with acquiredneurologic disorders.【中譯本為成人後天性神經異常與輔助溝通,楊熾康、鍾莉娟等譯,心理出版社,2006】作者:Beukelman,D.R.,Yorkston,K.,&Reichle,J.(Eds.).出版社:Baltimore,MD:Paul H.Brookes PublishingCo.,2000.書碼ISBN:97815576647303.書名:Foundations of auralrehabilitation:Children,adults,andtheir family members作者:Tye-Murray,N.出版社:Delmar CengageLearning,3rd ed.,2008書碼ISBN:1428312153;97814283121594.書名:Introduction toaudiologicrehabilitation作者:Schow,R.L.,&Nerbonne,M.A.出版社:Allyn&Bacon,5th ed.,2006書碼ISBN:020*******;978-020*******5.書名:Introduction toAudiology作者:Martin,F.N.,&Clark,J.G..出版社:Allyn&Bacon,9th ed.,2006書碼ISBN:0006730345;978-00067303476.語言治療師法及其施行細則7.台灣聽力語言學會訂定之聽語專業倫理備註1.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本考試之命題範圍,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03.11•【文号】人社厅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部门,中国外文局人事部,有关协会、学会: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们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3月11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第三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和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部考试中心负责拟定考务制度、工作标准、技术规范、考务文件,组织实施资格考试,统一管理和维护考务信息,承担职业资格证书便捷化服务具体工作,指导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考务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发布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等。
第五条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拟定本地区考务制度、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及考务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地区资格考试,设置考区、考点,配备并管理监考、巡考队伍,指导考区、考点考务工作,按照权限认定、处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生成并管理考务信息,承接相关考试阅卷及证书发放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一、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二、考试科目与项目(一)考试科目1. 按不同职务分为:船长、大副、二副、三副、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水手等;2. 适任证书职务等级与涵盖的船舶等级:(二)考试项目1. 理论考试:应掌握本职务、本辖区所必须的理论基础、业务知识和相关法规及其在实际中的应用;2. 评估考试:在实际操作中,运用理论知识完成规定的操作、维护或其他作业,检验考生是否具备履行职责的技能。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一)理论考试内容与要求1. 航海学:包括天文、地理、气象等相关知识,用于航海定位、导航等;2. 船舶操纵与避碰:涉及船舶操纵、避碰规则及其实践应用;3. 船舶结构与设备:涵盖船舶结构、船舶设备及其使用维护等;4. 船舶货运:涉及货物积载、装卸及运输安全等;5. 航海英语:要求具备阅读和理解航海英文资料的能力。
(二)评估考试内容与要求1. 船艺:包括船舶稳性、船舶作业基本技能等;2. 船舶作业管理与防污染:检验船员在实践操作中的管理能力;3. 航海仪器使用:应用航海仪器进行定位、导航等操作;4. 航海通信:利用通信设备进行船舶间及岸上的有效沟通;5. 消防与救生:掌握消防和救生设备的操作及应急处理能力。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一)考试组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统一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试实施要求1. 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形式;2. 考试时间:根据不同职务设置不同的考试时间,但不应超过规定的最大考试时长;3. 考场管理: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4. 考试难度:根据考试大纲,合理设置试题难度,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五、成绩评定与证书签发(一)成绩评定1. 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得出成绩;2. 成绩评定应公正、客观、准确,采取集体评阅、复核等措施,保证成绩评定的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是为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的。
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以上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船员考试是指为了适应船舶操纵和管理工作需要,保证航海安全和防止海洋环境污染,以及维护渔业、水文、海洋科研等行业的正常运行,特别是为适应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海员培训和资质要求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船员进行考试和资质认证的制度。
船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海事法规与安全知识、船舶安全与操作知识、海事事故应急与搜索与救助知识、海事英语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船员考试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海事法规与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 国际海事组织(IMO)有关安全公约与规则- 国际劳工组织(ILO)海员劳动规定-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ISM体系)的要求- 船舶危险货物的运输规定- 航道管理与航标系统- 船舶灯光与标志物的识别2. 船舶安全与操作知识:- 船舶结构与主要设备的构造与工作原理- 船舶稳性与纵横倾斜的计算与控制- 船舶机舱、甲板、航海导航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船舶绳索、船用绳结的打法与使用- 船舶机械与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船舶消防设备与操纵原理- 航行航向与速度的控制与调整- 天气与海况的观察与判断3. 海事事故应急与搜索与救助知识:- 不同类型的船舶事故原因与防范措施- 船舶火灾事故的扑救方法与逃生规程- 船舶碰撞与搁浅事故的应急处理- 船舶油污染的应急反应与防止措施- 水上人员搜索与救助的基本方法与装备- 船舶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4. 海事英语:- 基本的英语词汇和语法- 船舶操作和通信用英语短语和句子- 国际海事信号旗及其含义- 公约、条款和规则的英文表达- 船舶通信设备的操作除上述内容外,船员考试还包括一些船舶管理与领导能力、救生器材与应急处理、海上管制与通信等方面的知识。
以上,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船员考试的内容相当丰富,目的是为了确保航海安全和维护海洋环境。
这些考试内容对于船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考试可以提高船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为航行提供良好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是指对海船船员进行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的具体规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航海知识、技能和能力等方面,要求船员具备必要的航海知识和技能。
2. 考试科目:根据船员的职务和等级不同,可以设立不同的考试科目,如导航、机械、通信等科目。
考试科目一般由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3. 考试形式:考试可以采取笔试、口试、实操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和要求由主管部门制定。
4. 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多次考试。
5. 考试合格标准:考试合格标准根据不同的考试科目和职务等级进行确定,一般包括及格线、成绩等级等。
6. 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由主管部门指定,负责对船员进行评估和考试。
评估机构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7. 发证机构:发证机构负责对通过评估和考试的船员进行发证,证书的种类和等级根据船员的职务和等级进行确定。
8. 证书有效期限:船员的证书一般有有效期限,船员需要在证书到期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更新证书。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详细规定。
2024年海船船员考试计划
第一篇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海运业作为支撑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海运业的核心组成部分,海船船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对于保障海上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海船船员考试计划是选拔和培养优秀船员的关键环节。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全球海船船员的需求量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为适应这一发展态势,并提高我国海船船员的整体素质,我们制定了2024年海船船员考试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体系,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为我国海运业输送更多高素质的优秀船员。
考试科目与内容:1. 航海技术:包括船舶操纵与避碰、船舶结构与货运、航海学等科目,重点考察考生在实际操作中的技能水平和应变能力。
2. 轮机工程:涵盖船舶主机、船舶辅机、轮机工程基础等内容,着重考察考生对船舶动力装置的原理和维护技能。
3. 船舶通信:主要涉及船舶通信设备与技术、遇险通信与安全通信等方面,要求考生掌握现代通信技术在船舶上的应用。
4. 英语:针对国际航线船员的需求,重点测试考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确保考生能够进行流利的英语交流。
5. 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此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国际海事公约、国内海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的掌握程度,强调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定于某某年某月至某月,具体日期待定。
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就近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与要求:1.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通信、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核,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英语科目将进行听力、阅读和写作部分的考核,其中听力部分为机考形式。
2.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考试用具参加考试。
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
3. 对于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将由海事局颁发相应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间需进行相应的知识更新和培训。
为确保2024年海船船员考试计划的顺利实施,我们将加强与各地海事局、船员培训机构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完善考试标准和评价体系。
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规则
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规则
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规则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培训、认证和值班制度规则》进行管理。
根据这些规则,船员需要通过培训和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船员证书。
以下是一般的考试发证规则:
1. 培训要求:船员需要完成符合IMO规定的培训课程,包括
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包括基础航海知识、船舶操作和安全、紧急情况处理等内容。
选修课程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领域选择。
2. 考试内容:船员需要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船员对航海知识和安全操作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实践操作考试需要船员在实际环境下展示相应的技能和能力。
3. 考试等级:根据船员的航海职务和工作经验,考试分为不同等级,如初级、高级等。
船员需要逐级考试,依次获得相应等级的证书。
4. 考试机构:船员考试一般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或认可的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
这些机构需要符合IMO制定的培训和
考试标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5. 发证要求:船员需要通过考试并符合相关要求才能获得相应的船员证书。
证书一般包括个人信息、证书等级、有效期限等
内容。
船员需要时常更新证书以保持其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考试发证规则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船员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要求进行申请和考试。
此外,IMO和国际海事行业也会不断更新和调整培训考试规则,以适应船舶技术和管理的变化。
海洋渔业船员考试大纲
海洋渔业船员考试大纲
海洋渔业船员考试大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驾驶人员:考试大纲根据船舶长度分为一级(45米以上)、二级(24米以上不足45米)和三级(12米以上不足24米)船长,涉及内容包括航海技术、船舶驾驶、避碰规则、航行规则、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通信与导航、海洋气象与海洋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 轮机人员:包括轮机长和值班机工。
考试大纲包括机械基础、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轮机维护与保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 其他船员:包括水手长、木匠、普通水手等,考试大纲包括船上作业技能、船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具体考试内容可以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不同等级的船员考试难度和要求也不同。
此外,考试大纲还包括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分数的设置等方面的内容。
总之,海洋渔业船员考试大纲是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保障海上安全和渔业生产的必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中华⼈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不断提⾼海洋渔业船员的技术⽔平,保障渔业船舶航⾏和⽣产作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民共和国渔港⽔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条本规则适⽤于,在中国籍渔业船舶上⼯作的船员和在外国籍渔业船舶上⼯作的中国籍船员。
第三条中华⼈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是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各级渔港监督机关是渔业船员考试发证机关(以下简称“考试发证机关”)。
第四条本规则下列⽤语的含义是:(⼀)“渔业船舶”:系指从事海洋渔业⽣产以及渔业系统为渔业⽣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产运销船、冷藏加⼯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站、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程船、拖轮、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督船等。
(⼆)“有限航区”:系指中国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对马海峡(不包括外国领海和港⼝)以及中国沿海各港⼝。
(三)“⽆限航区”:系指海上任何⽔域,其中包括世界各国港⼝和国际通航运河。
(四)“院校”:系指由国家教育⾏政主管部门批准、认可的有关⾼等和中等专业院校。
(五)“职务证书”:系指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线电报(话)务员证书。
(六)“渔业船员”:系指渔业船舶上⼯作的船员。
(七)“船员海上资历”包括按本规则进⾏的专业训练、技术业务培训,但不包括船员离船公休,调离岸⼯作和⾮本职业务学习时间。
第五条中华⼈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考试⼤纲,并可根据渔业⽣产技术的发展,适当增减考试内容。
第六条船员考试、补考、审证、签发证书等所发⽣的有关费⽤,均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章职务证书及职务船员配备标准第七条职务证书分甲类证书和⼄类证书。
第⼋条驾驶员证书等级及适⽤范围:1、甲类证书⼀等:适⽤所有船舶;⼆等:适⽤未满1600总吨船舶;三等:适⽤未满500总吨船舶。
航海员考核标准细则
航海员考核标准细则航海员考核标准细则是为了确保航海员能够胜任其工作,确保安全航行以及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细则。
下面将介绍其中一些重要的考核标准细则。
首先,航海员在考核中需要具备扎实的航海知识。
这包括对航海术语、航行规则和海洋气象的理解,以及使用导航设备和海图、海图解读等技能。
航海员还需掌握航海计算、航行计划和船舶操纵等基本技能。
其次,航海员在考核中需要展示良好的双向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
他们需要能够与船上其他船员和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包括使用无线电和其他通讯设备进行联系。
同时,航海员需要在团队合作中能够有效地执行航行计划并协助其他船员完成工作。
第三,航海员需要了解和遵守各项法律和国际公约。
这包括熟悉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布的各项国际公约和规则,如国际海上安全法、船舶污染物防治法等。
航海员需要知道如何处理各类紧急情况,如火灾、泄露和船舶遇险等。
第四,航海员需要具备良好的领导和管理能力。
在航行中,航海员需要根据航行计划和船舶状况做出决策,并能够正确指导其他船员进行操作。
同时,航海员还需要管理好船舶上的资源,确保其安全和有效利用。
最后,航海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
他们需要能够正确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如灭火、船舶漏水、燃油泄漏等。
在应急情况下,航海员需要冷静地做出决策,并能够有效地组织船上其他人员进行紧急撤离和救援工作。
综上所述,航海员考核标准细则涵盖了航海知识、沟通与合作能力、法律法规遵守、领导与管理能力以及应急处理能力等多个方面。
这些细则的制定和执行能够确保航海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确保船舶的安全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 参加船员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本规则,服从管 理。 第二条 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上列明的物品进入考场,考 生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应在考试前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 的位置。 第三条 考生在考试前十五分钟持有效《准考证》和身份 考生在考试前十五分钟持有效《准考证》 证明( 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或港澳台同胞证 等)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 明放在考试桌上,待监考人员查验。 第四条 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停止入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监考人员对其第一次 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如再次发生,则责令其退出考场,并 宣布其本科目考试成绩作废: (一)在考场内吸烟、喧闹; (二) 在桌椅上涂写任何文字或标记; (三)在答题卡或答题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四)在答卷的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五) 在考场内交头接耳、示意、对答案;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 继续答卷; (七)有与计算机考试无关的软硬件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
第十五条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经发现者,是在校生的,建议所在学校 按规定严肃处理;其他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 试机构应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作弊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 考试期间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威胁、侮辱、 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考生受到取消考试、评估成绩行政措施的,由海事机构记 入船员技术档案重点跟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
第十三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生当期所有的考试科目成绩: (一)与他人交换试卷、答题卷、答题卡; (二)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第十四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生申考该职务下所有各科考试、 评估成绩,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的船员适任考试: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二)使用手机及电子作弊工具; (三)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四)故意损坏计算机考试的软硬件设备; (五)威胁、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安徽2024年船员考试计划
安徽2024年船员考试计划安徽船员考试中心于2024年发布了船员考试计划,旨在选拔优秀的船员人才,为航海事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本文将对安徽2024年船员考试计划进行详细介绍。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船员考试将于每年的6月至7月期间进行,考试时间为连续的两天。
考试地点设在安徽省内多个具备考试条件的城市,以方便各地考生参加。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1. 规定科目(1)航海知识:包括海上安全、船舶操作和维护、航海通信等方面的知识。
(2)船舶技术:主要涵盖船舶结构、船舶设备和引擎的使用与维修等内容。
(3)船员职业素养:包括海上应急救援、领导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素养。
2. 选修科目(1)海事法规:主要包括海事法律、规章、公约等方面的知识。
(2)航海英语:着重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国际海事常识:包括国际海事组织、海事文化等方面的知识。
三、考试流程1. 报名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船员考试中心官方网站进行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缴纳考试费用。
2. 笔试阶段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和监考。
考试科目包括规定科目和选修科目,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
3. 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合格者将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4. 挂网及录取面试成绩合格者将进入挂网阶段,挂网期间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
最终录取名单将在安徽船员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备考建议1. 制定合理复习计划:根据考试科目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复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2. 多做模拟题:通过做模拟题可以熟悉考试题型和时间限制,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性。
3. 注重实操训练:船员岗位需要实际操作能力,建议参加相关实操培训和实习,提升实际操作技能。
4. 关注最新政策:时刻关注航海行业的最新政策和法规,及时调整备考方向和内容。
五、总结安徽2024年船员考试计划将为广大船员考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选拔平台,同时也是培养优秀船员人才、推动航海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2021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
2021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摘要:一、引言二、2021 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的变化三、船员考试的申请与资格四、考试科目与内容五、考试流程与时间安排六、考试地点与费用七、考试合格标准与证书颁发八、遵守考试规则的重要性九、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国际海上贸易的不断发展,海船船员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保证航行安全,提高船员素质,我国对海船船员考试规则进行了更新。
本文将重点介绍2021 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的变化及相关内容。
二、2021 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的变化1.简化考试科目:2021 年海船船员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更加注重船员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减少了理论知识的考试科目。
2.提高考试合格标准:为了提高船员整体素质,2021 年海船船员考试合格标准有所提高,增加了实际操作考试的难度。
3.增加考试地点:为方便考生参加考试,2021 年海船船员考试地点增加了多个城市,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
三、船员考试的申请与资格1.申请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向当地海事局提出考试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考试资格:参加海船船员考试的人员需具备一定的航海经历和学历要求。
四、考试科目与内容1.理论考试:包括航海基础知识、船舶操作与航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2.实际操作考试:包括船舶驾驶、船舶避碰、货物装卸等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
五、考试流程与时间安排1.考试流程:考生需先参加理论考试,再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2.时间安排: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 月和11 月,具体时间以海事局公布为准。
六、考试地点与费用1.考试地点:考生可在全国多个城市参加考试,具体地点以海事局公布为准。
2.考试费用: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考试费等,具体金额以海事局公布为准。
七、考试合格标准与证书颁发1.合格标准:考生需通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方可认定为考试合格。
2.证书颁发:考试合格的考生,由海事局颁发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八、遵守考试规则的重要性参加海船船员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是指针对内河渔业船舶船员的考试和发证规定,旨在规范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程序,提高内河渔业船舶船员的素质和水平。
一、考试内容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内容包括岗位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管理等方面。
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考试题目应该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全面性。
二、考试方式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实操考试。
笔试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实操考试包括操作练习、模拟演练等。
三、考试计分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
笔试和实操各占50分。
考试不及格的,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四、发证规定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合格后,由考试机构颁发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证书。
证书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有效期等信息。
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参加考试。
五、其他要求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保持职业道德,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同时,船舶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内河渔业船舶船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
船员考试实施方案
船员考试实施方案一、考试目的。
船员考试是为了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障船舶安全和航行顺利。
考试的目的在于评估船员的水平,确保其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以适应航行和应急情况的需要。
二、考试内容。
1. 航海知识,包括海图、导航、气象、航海规则等相关知识。
2. 船舶操作,包括船舶机械、船舶操纵、船舶维护等相关技能。
3. 应急处置,包括火灾、漏水、船舶碰撞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和技能。
4. 法律法规,包括海事法规、航海规章、船舶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考试形式。
1. 笔试,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形式,考察船员的理论知识水平。
2. 实操,包括模拟船舶操作、应急情况处置等实际操作考核,考察船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反应能力。
四、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根据船员等级和职务不同,考试时间可灵活安排,但需保证考试内容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2. 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可选择在船舶、航海学校或者专门的考试中心进行,确保考试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3. 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应当是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确保考试的公正和严谨性。
五、考试评定。
1. 笔试评定,根据答题情况和得分,进行理论知识水平的评定。
2. 实操评定,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和处理应急情况的能力,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评定。
3. 综合评定,综合考虑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对船员的综合水平进行评定。
六、考试结果。
1. 合格,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船员,将获得相应的船员证书和资格。
2. 不合格,未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船员,将需要进行补考或者进一步培训,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七、考试监督。
考试过程中应当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和严谨。
对于违规作弊或者舞弊行为,应当严肃处理,确保考试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八、考试改进。
根据考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不断改进考试方案和内容,提高考试的质量和有效性,确保船员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船员考试实施方案就是以上内容,希望对船员考试有所帮助。
山东船员培训中心考试计划
山东船员培训中心考试计划一、前言航海行业是国际化的行业,为了确保船舶安全和海员的安全,各国都设置了严格的船员培训和考试制度。
山东船员培训中心作为一家专业的航海教育机构,一直致力于为广大学员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培训和考试服务。
为了更好地为学员服务,我们制定了以下的考试计划,以便为学员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考试管理服务。
二、考试内容1. 船员基本技能考试包括航海基础知识、航海仪器使用、航海术语、船舶结构与维护、船舶操作等方面的考试内容。
2. 航海船舶业务考试包括航海法规、船员应急响应、船舶货物操作、船舶维修等方面的考试内容。
3. 英语水平考试航海行业需要海员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因此英语水平考试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三、考试计划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将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通常会在培训课程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
详细的考试时间将由培训中心提前通知学员。
2. 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将安排在培训中心内进行,以确保考试的安全和秩序。
3. 考试方式考试将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4. 考试监督培训中心将安排专业的监考人员,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5.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将根据学员所报考的证书种类进行安排,具体科目及考试内容将在考试前由培训中心提前通知学员。
6. 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尽快进行成绩统计和审核,成绩将由培训中心在通知学员后进行公布。
四、考试要求1. 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试地点,全副武装参加考试。
2. 学员需自备考试用具,如计算器、绘图工具等。
3. 学员需保持考试期间的安静和秩序,禁止交谈及使用手机等影响考试的行为。
4. 学员需严格遵守考试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者干扰他人考试。
五、考试管理1. 考试管理将由培训中心负责,包括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准备、考试监督等。
2. 学员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可以向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和求助。
3. 培训中心将建立考试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学员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等相关信息。
2021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
2021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2021年的海船船员考试规则对于航海人员的培训和认证提供了一系列的指导和要求。
这些规则不仅确保了船员的专业能力和安全意识,也为整个海航行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本文将对2021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进行详细解析,并探讨其对船员培训和航海行业的影响。
一、考试科目和内容2021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中,规定了一系列的考试科目和内容,旨在全面评估船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主要科目包括航海知识、船舶操作技能、船舶安全等方面。
在考试内容方面,除了传统的理论知识考核外,还增加了对实际操作技能的考察,以确保船员在实际工作中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二、考试要求和标准2021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对考试要求和评判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考生需要通过相应的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达到规定的分数线方可获得相应的认证。
考试标准严格,要求船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熟练的操作技能。
同时,还要求船员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以应对不同的工作环境和紧急情况。
三、培训机构和教材为了保证船员的培训质量和标准化,2021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明确了培训机构和教材的要求。
只有经过认可的培训机构和教材才能为考生提供培训服务和资料。
这一规定有效地提高了培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保证了船员受到高质量的培训教育。
四、考试结果和认证根据2021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考试结果将根据评分和考试标准进行综合评估。
合格的考生将获得相应的认证,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航海知识和技能。
这一认证不仅为船员提供了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也为船舶管理和运营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障。
五、对航海行业的影响2021年海船船员考试规则的实施对航海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提高了船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安全航行和事故预防提供了有力支持。
其次,它推动了船舶培训机构和教材的提升,形成了更为完善的培训体系和标准。
最后,它为船员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提供了更多机会和动力,激发了更多人投身于船舶行业。
航海员考核标准最新
航海员考核标准最新航海员是指担任运输船舶或渔船的航行操纵、导航、通信等任务的人员。
他们的职责包括船舶的航行安全、航行计划、导航设备操作、通信交流等。
为了确保航海员的素质和能力达到一定的标准,航海员考核标准必须不断更新。
航海员考核标准最新版要求航海员具备以下能力和技能:第一,航行操纵能力。
航海员应具备熟练的舵操纵技能,能够根据航行计划和导航设备操作船舶的舵、发动机、速度等,确保船舶在规定的航道上安全航行。
此外,还应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比如遇到恶劣天气或船舶故障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导航技术能力。
航海员应具备熟练的导航技术,包括使用导航仪器进行航向、航速、船位计算等,熟悉航道和航标、标志的识别和使用,掌握气象和海洋学知识,能够根据天气和海况选择航行路线和速度。
第三,通信交流能力。
航海员应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交流能力,能够准确地传达船舶的位置、航向、航速等信息,并能够有效地与船员、港口和海事部门进行沟通。
此外,还应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能够进行基本的英语或其他国际通用语言交流。
第四,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航海员应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能够严格遵守航行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船舶安全隐患。
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故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第五,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航海员应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安排船上人员,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
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船员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作,共同完成航行任务。
以上是航海员考核标准最新版的主要内容。
随着航海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航行环境的不断变化,航海员考核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航海需求和挑战。
只有通过合理的考核,航海员才能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确保航行的安全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