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利息和垫资款利息规定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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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它规定了施工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工程造价和结算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

1.合同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价,是工程造价的基础。

它既包括工程直接费用,也包括工程间接费用。

合同总价的确定与各项费用的核算精准性、不确定性、工程变更等因素有关。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总价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对工程造价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2.工程变更由于客户需求的改变、法规政策的变化或者市场变化等因素,往往会导致建设工程中的工程变更。

受到工程变更的影响,施工合同涉及的工程造价也会发生变动。

因此,在工程变更时,必须依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合理的造价调整。

3.施工期限与工程进度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施工期限,也会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

因为施工期限的长短会对工程所需的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维护费用等造价因素产生影响。

同时,工程进度的影响也是不可忽略的。

在施工进度遇到阻碍时,已经规划的材料和人员成本不可避免地会增加。

4.劳务费用施工劳务分包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工作方式。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约定了劳务分包商须承担的工程劳务费用。

因此,合同签订过程中明确劳务费用是必要的,这将有助于施工劳务分包商掌握本质造价,进而控制成本。

1.合同结算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对工程结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结算方式如按完成质量结算、按完成工程量结算、按照合同价款结算等方式,都将对结算结果产生很大影响。

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以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工程质量与结算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工程结算的重要因素之一。

合同中将工程质量的评价标准、评估方法以及评价结果所呈现的结算处理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将有助于避免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工程结算方面的争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垫资和垫资利息若干问题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垫资和垫资利息若干问题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垫资和垫资利息若干问题一、垫资承包施工的含义及主要形式垫资承包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

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日趋加剧,造成建筑企业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

大部分开发商为了降低项目开发的前期成本,以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作为发包方明确要求施工方垫资,否则建筑企业无法获得工程项目。

垫资施工的建筑企业明知垫资之后会有风险,但为了不失去场,往往不得已而为之。

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全额垫资施工。

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工程进度款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3)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

二、垫资施工在我国经历的不同法律适用发展阶段垫资施工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架构下,大致经历了三个不同的法律适用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呈现出其不同的法律特征。

(一)垫资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绝对无效的阶段由于大量带资、垫资行为的存在,致使一些建设资金不足甚至没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上马,扰乱了国家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宏观调控,同时带资、垫资为条件的承发包行为,也引发了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同时,带资、垫资施工的直接后果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承包商合法权益受损。

此外,由于承包商是通过垫资承包了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建设资金不足。

部分承包商为催要工程款,不得不行贿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人。

从而引发了大量的腐败。

为了禁止越来越多的垫资施工情况,建设部、财政部、国家计委于1996年6月4日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

该《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造价常见十大法律问题

工程造价常见十大法律问题

一、工程价款性质的问题【工程价款属于市场价】1.《价格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江苏高院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要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单位将工程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五)中标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低于成本价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5.《江苏高院指导意见》第七条规定:“经过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虽经验收合格,但因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低于成本价而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建设工程安全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二、招标形成的工程价款特点的问题1.《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试题及详解

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试题及详解

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试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不属于影响房地产交易价格的区域社会因素的是()。

A.家庭状况B.社会治安C.城市发展D.居民收入水平2.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银行贷款5000万元,年利率为8%,贷款期限为4年,按年计息,到期一次偿还。

4年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银行偿还的本利和为()万元。

A.5400B.6802C.6600D.6202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购买三种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机会,而每一个项目分别有几个方案,但由于资金有限,需要选择能使资金充分运用的方案,这时,企业面临的方案选择类型是()。

A.互斥方案B.混合方案C.现金流量相关方案D.互补方案4.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开发建设一住宅小区,已知该项目的固定成本为3000万元,住宅平均售价为4000元/平方米,单位产品的可变成本为2500元/平方米。

该公司在完成小区建设后,预计可获利300万元。

该公司需开发的保本开发面积为()平方米。

A.14500B.16700C.20000D.220005.两个互斥型方案的效益基本相同,但计算期不同。

对该两个方案进行比选时,应选用的比选方法是()。

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试题及详解A.净年值法B.费用年值法C.年值折现法D.差额内部收益率法6.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单位提出甲、乙、丙、丁四种方案,各种方案的功能系数与成本)方案。

系数如下表所示。

应用价值工程选择的最优方案是(A.甲B.乙C.丙D.丁7.房地产市场细分的依据是()。

A.消费需求的特征或变量B.产品品种C.国家消费政策D.产品规格8.下列因素中,不会影响工程项目经营成本的是()。

A.工资B.福利费C.修理费D.折旧费9.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应在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试运行合格后()个月内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A.2B.3C.6D.1210.某工程1月份已完成工程量金额为6000万元,合同中约定采用价格指数调整法进行合同价款调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在实际承建阶段的重要文件之一,它规定了工程的建设
内容、成果要求、施工进度、安全保障、质量评价标准、价格、支付方式等重要细节,对
于建设工程的造价和结算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价格和支付方式上。

合同中规
定的单价、总价和计价单位等价格条款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总造价,合同的支付方式也会影
响工程造价,如合同采用劳务分包方式支付,那么工程的总造价可能会得到一定的优惠。

其次,施工合同对工程结算有着直接的影响。

合同中规定的施工进度、工序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标准等,都会影响着工程结算的进程。

工程进度的落后、工序质量的不合格、施
工方的违约行为等,都会对工程结算造成影响。

再次,施工合同对工程结算方式的规定也会影响工程结算。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规定了
施工方能否及时收到相应的资金,这直接影响着施工方的经营效益,合同款的付款凭证、
发票等也会直接影响结算的进程,如果这些凭证落入了非法渠道,将会对施工方的结算造
成严重的影响。

最后,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合同中规定的质量、安全
标准将成为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约束,合同的违约责任与保险条款等也将直接关系到施
工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对工程结算造成潜在的影响。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具有重要的影响。

建设单位和施工方
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地考虑合同条款的细节,充分评估因合同条款所带来的各种影响,以
提升合同履约质量和工程质量,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定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定价方式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之一。

目前常见的定价方式包括固定总价、成本加酬金、成本加利润、成本加百分比、总承包价、总包价等多种形式。

不同的定价方式对工程造价的确定方式有着不同的影响。

固定总价合同是按照合同金额确定工程造价,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成本加酬金则是以工程实际成本为基础,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酬金,酬金部分可能对工程造价形成较大的影响。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定价方式,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并尽可能减少工程造价的波动。

二、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施工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出现变更,这时就需要进行变更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管理规定较为严格,不同类型的变更和索赔都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不当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对工程造价产生较大的影响。

变更和索赔的无序管理也可能导致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增加,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应充分考虑变更和索赔的管理机制,以减少对工程造价的不良影响。

三、风险分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分摊机制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

合同中对于工程风险的分摊方式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确定,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各方在工程风险中的责任和承担比例,避免因风险分摊不清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

对于可能出现的特殊风险,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合同中也应明确相应的处理方式,以保障工程造价的稳定性。

一、支付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了工程支付的方式和周期,不同的支付方式和周期对工程结算有着直接的影响。

采用进度支付的方式可能会加快承包商的资金周转,有利于保障施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采用完工一次性结算的方式则可能会对施工企业的资金流造成较大的压力。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和周期,以保障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措施

气候条件
恶劣的气候条件可能增加 建筑施工的难度和成本, 如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 。
材料与设备价格波动
材料价格
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占比较大,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如钢材、 水泥等主要建材价格的上涨将增加工程成本。
设备价格
建筑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其价格波动也会影响工程造价。先进的 、进口的设备往往价格更高,而国产的、普通的设备价格相对较低。
市场竞争激烈时,承包商可能降 低报价以争取项目,从而降低工 程造价。
政策法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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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 建筑工程的成本,如增值 税、所得税等政策的调整 。
环保政策
环保要求的提高可能增加 建筑工程的环保投入,从 而提高工程造价。
行业监管政策
政策法规对建筑行业监管 的加强,可能增加企业的 合规成本。
优化设计与施工管理
设计优化
通过设计优化,减少不必要的结 构和装饰,使设计方案更经济、
合理。
施工方法选择
选择适合项目特点和要求的施工 方法,平衡施工速度与成本。
严格施工管理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浪费, 提高施工效率。
合理选择材料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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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选择:在满足设计要求和 功能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较 高的材料,降低材料成本。
建筑工程造价的重要性
1. 投资决策依据
建筑工程造价是投资者决定是否进行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它有 助于投资者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风险。
2. 控制成本、提高效益
通过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可以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确 保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3.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及降低工程造价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及降低工程造价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及降低工程造价措施一、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因素1.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影响建筑工程造价最基本的因素之一。

建筑面积大,材料和劳动力成本、施工周期和各类费用就会增加,从而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

2. 技术难度建筑工程中有些施工难度较大的部位,如高空、深基坑、地下室等,这些部位的施工相对较为困难,必须借助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而涉及更高的成本。

3. 地理位置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也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如在山区、沙漠、海边等地,由于地形地貌、环境因素等不同,建筑工程的施工难度和费用也会不同。

此外,地处城市的建筑工程,由于交通、物流、环境污染等因素,施工造价也相对较高。

4. 材料价格建筑材料的价格是直接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因素之一。

如水泥、钢材等常用的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5. 劳动力成本建筑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因此劳动力成本也是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因素之一。

劳动力的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也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降低建筑工程造价的措施1. 优化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是有效降低建筑工程造价的措施之一。

在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合理方案,并采用现代化的设计工具和方法,进行科学的预估和评估,以增加施工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

2. 精确预算和控制成本确定准确的预算和严格的成本控制可以有效降低建筑工程造价。

在预算时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预算,如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费等,确保预算与实际情况相符。

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从而减少浪费和不必要的费用。

3. 优化施工组织和管理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有效的管理能够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造价。

在施工组织和管理上可以采取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手段,从而增加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4. 配套设施和技术创新配套设施和前沿技术在建筑工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地配套和应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是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之一。

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施工机器人、节能环保技术等,都可以有效地减少材料浪费和劳动力成本。

建筑项目价格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项目价格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项目价格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建筑行业是一个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领域,其中价格波动尤为显著。

这种波动不仅影响到施工材料的成本,还可能对整体项目的经济可行性造成深远的影响。

了解价格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有助于从业者更好地规避风险和规划预算。

在建筑项目中,材料成本的波动是最为明显的因素之一。

水泥、钢铁等基础材料的价格变化,通常受到市场需求、行业供给及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等多方面的影响。

比如,若全球市场对某种建材的需求激增,价格自然会上升。

这种变化可能源于自然灾害、行业竞争加剧或其他市场动态。

材料价格的上升直接导致了工程造价的增加,进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人工成本同样是建筑项目预算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人工资逐年上涨,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建筑工人的短缺问题时常凸显。

当劳动力市场紧张时,施工企业可能不得不支付更高的薪资以吸引工人,这直接推高了工程造价。

尤其是在大型项目或紧迫的工期条件下,工人费用的增加将显著占用预算,使得原本预设的财务计划受到冲击。

土地成本也是建筑项目造价的重要影响因素。

随着城市扩张,土地资源愈发紧张,开发商的投资成本逐渐上升。

有些地区的土地拍卖价格出现疯狂上涨,每一个项目的起始阶段,开发商都需要在土地购置上投入大量资金。

各地的政策法规也对土地使用的经营性和开发性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土地成本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整体预算和可持续性。

政策因素也是不容小觑的风险源。

国家对于建筑行业的监管政策、税收政策等,都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工程造价的变化。

例如,政府出台的环保政策和建设标准会导致某些材料和施工方法的调整,从而中间成本上升。

对此,建筑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身的预算和计划。

在项目管理与执行过程中,价格波动还可能导致实际施工周期的延误。

许多建筑项目都是在固定的时间框架内进行的。

若材料价格突然上涨,施工方可能会面临资金周转问题,进而影响施工进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垫资和垫资利息若干问题(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垫资和垫资利息若干问题(精)

一、垫资承包施工的含义及主要形式垫资承包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日趋加剧,造成建筑企业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

大部分开发商为了降低项目开发的前期成本,以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作为发包方明确要求施工方垫资,否则建筑企业无法获得工程项目。

垫资施工的建筑企业明知垫资之后会有风险,但为了不失去场,往往不得已而为之.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全额垫资施工。

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工程进度款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3)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

二、垫资施工在我国经历的不同法律适用发展阶段垫资施工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架构下,大致经历了三个不同的法律适用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呈现出其不同的法律特征。

(一)垫资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绝对无效的阶段由于大量带资、垫资行为的存在,致使一些建设资金不足甚至没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上马,扰乱了国家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宏观调控,同时带资、垫资为条件的承发包行为,也引发了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同时,带资、垫资施工的直接后果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承包商合法权益受损。

此外,由于承包商是通过垫资承包了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建设资金不足。

部分承包商为催要工程款,不得不行贿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人。

从而引发了大量的腐败。

为了禁止越来越多的垫资施工情况,建设部、财政部、国家计委于 1996 年6 月 4 日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

该《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 ”第五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也不得用拖欠建材和设备生产厂家货款的方法转稼由此造成的资金缺口。

工程垫资合同利息规定

工程垫资合同利息规定

工程垫资合同利息规定我们要明确垫资的金额与期限。

在合同中应具体写明垫资的总金额以及资金的使用期限,这是计算利息的基础。

例如:“甲方同意向乙方垫付人民币XXXX万元,用于工程项目Y 的建设,垫资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利率的确定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垫资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垫资的年利率为XX%,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计息方式也需要在合同中予以说明。

通常有按日计息、按月计息等不同方式,应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

比如:“利息自垫资之日起按日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另外,复利或单利的选择也要体现在合同之中。

一般而言,单利计算较为简单明了,而复利计算则相对复杂但更符合资金时间价值。

合同中可以规定:“本合同项下垫资利息采用单利(或复利)计算方式。

”逾期支付利息的处理措施也应当明确。

如果垫资方未能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例如:“如乙方未能按期偿还垫资本金及相应利息,应对逾期部分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提前还款的利息处理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合同中应注明:“若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XX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实际占用资金的时间计算利息。

”工程垫资合同中的利息规定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条款。

通过上述范本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合理的利息规定应该包括对垫资金额、期限、利率、计息方式、复利或单利选择、逾期支付以及提前还款等方面的明确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同时,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因利息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2024年一级造价师之建设工程计价真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4年一级造价师之建设工程计价真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4年一级造价师之建设工程计价真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10m3混凝土梁浇捣需4个基本用工,0.5个辅助用工,0.3个超运距用工,若人工幅度差系数为10%,则该梁混凝土浇捣预算定额人工消耗量应为()工日/10m3。

A.5.20B.5.23C.5.25D.5.28【答案】 D2、下列关于承揽国际工程时投标报价计算的表述,错误的是()。

A.人工工日单价应是考虑工效的综合人工工日单价B.保险费,按当地工人保险费标准计算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不包含大修理费,但包括日常的修理费D.分包费列入直接费中,应适当加入对分包商管理费【答案】 D3、关于投标报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总价措施项目由投标人自主报价B.暂列金额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结合项目管理规划自主填报C.暂估价依据询价情况填报D.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答案】 D4、关于生产准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只包括自行组织培训的相关费用B.包括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所需的生产办公家具用具的购置费用C.包括保证初期正常生活所需的生活家具用具的购置费用D.可按设计定员乘以人均生产准备费指标计算【答案】 B5、关于规费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规费虽具有强制性,但根据其组成又可以细分为可竞争性的费用和不可竞争性的费用B.规费由社会保险费和工程排污费组成C.社会保险费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组成D.规费由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组成【答案】 C6、针对不同管理层,提供不同要求和浓缩程度的工程造价信息,体现了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

A.时效性原则B.有效性原则C.高效处理原则D.标准化原则【答案】 B7、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某分部分项清单子目与单一计价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量规则一致,则确定该清单子目综合单价不可或缺的工作是()。

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第十七条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司法解释原文]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计付欠付工程款利息支付标准的规定。

利息属于法定孽息,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时就应当向债权人支付利息,这是民法债的一般原则。

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建设工程的交付也是一种交易行为,一方交付商品,对方就应当付款,该款就产生利息,欠付的价款利息与价金之间存在着随附关系。

利息的计付标准应当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基准利率,因为利率法定是中央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理解与适用]一、关于欠付工程款利息的性质(一)、支付工程价款及欠付工程价款利息是发包人的法定或合同义务法律规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价款的行为属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合同.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不履行义务时,应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民事责任。

建设部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制式合同分别对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款作出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开工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在受到预付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的,承包人可以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对全过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造价咨询对全过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造价咨询对全过程造价的影响发布时间:2021-07-27T08:47:13.795Z 来源:《房地产世界》2021年6期作者:陈强[导读] 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当代人们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应运而生,其能够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避免社会资源的过度浪费。

另外,工程造价咨询与工程的成本投入以及经济效益还有着很大的联系,因此,进行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咨询,既能够有效控制工程的成本,又能够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

本文笔者根据工作实践经验对刍议工程造价咨询对控制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陈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摘要: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当代人们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应运而生,其能够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避免社会资源的过度浪费。

另外,工程造价咨询与工程的成本投入以及经济效益还有着很大的联系,因此,进行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咨询,既能够有效控制工程的成本,又能够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

本文笔者根据工作实践经验对刍议工程造价咨询对控制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控制;影响工程造价控制属于比较复杂的工作,尤其是建筑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还具备一定的多样性。

此外,我国的工程造价难以摆脱传统经济体制的束缚,具体体现在以下的方面:宏观方面,造价咨询单位不但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宏观主体,还是政府部门投资项目的微观主体,针对施工的安全问题,政府部门对此设置了不同的管理机构,并合理的分配了各个机构的权限和职责;微观层面,工程设计和造价咨询单位需要根据施工委托者的实际需求对施工的方案以及可行性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对整个项目的造价进行分段控制。

想要提升造价咨询在造价控制方面所起的作用,我们必须了解造价咨询对造价控制所起的作用,之后再分析其产生的影响。

浅谈工程造价咨询对控制工程造价的影响何延霞

浅谈工程造价咨询对控制工程造价的影响何延霞

浅谈工程造价咨询对控制工程造价的影响何延霞发布时间:2021-07-12T09:53:07.557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2期作者:何延霞[导读] 作为一项规模大、施工复杂的项目,建筑工程是需要很多的人力物力的。

因此,建筑行业的成本控制将影响着建筑项目的经济收益。

目前,成本控制是各建筑企业在施工前最为重要的内容青海中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 810000摘要:作为一项规模大、施工复杂的项目,建筑工程是需要很多的人力物力的。

因此,建筑行业的成本控制将影响着建筑项目的经济收益。

目前,成本控制是各建筑企业在施工前最为重要的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也成为建筑企业控制成本的一种重要手段。

本文以工程造价咨询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作为线索,对如何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发展进行了策略总结。

关键词:工程造价;咨询;控制;工程造价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快速发展,形成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专业化的咨询服务业态,部分专业咨询业务建立了执业准入制度,促进了我国工程咨询服务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为更好地实现投资建设意图,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这种需求与现行制度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1.工程造价咨询的主要内容1.1编制工程造价管理文件工程造价咨询为建筑企业提供标准的工程造价控制,为了更准确地控制工程成本,建筑企业需要将项目工程的数据信息提供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由咨询单位实现对整个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文件的编制,编制工作是咨询单位首要工作内容,其中包括相关建筑工程的预算、估算、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其他建设内容。

建筑企业为了保证工程预算的规范性和合理控制使用资金,防止资源浪费,普遍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管理文件,咨询单位将整个工程的运用成本赋予一定的严谨性和可控性,并且使投入的资金具备一定的计划性,使整个工程更加完整、有序、规范,进而促进建筑企业的稳定发展,以发挥出较大的社会效益。

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措施汇报人:2024-01-03•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措施•建筑工程造价的优化建议目录•建筑工程造价的案例分析01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施工材料价格波动总结词施工材料价格波动是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导致工程造价的相应变化。

详细描述建筑工程中所需的材料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因此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整个工程的造价产生显著影响。

当材料价格上涨时,工程成本随之增加,反之则会降低。

材料价格的波动可能由市场供需关系、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引起。

总结词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也在不断更新换代,设备的更新换代会对建筑工程造价产生影响。

详细描述新设备的引入可以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但同时也增加了工程成本。

设备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建筑工程中需要不断投入资金来购置新设备,这导致了工程成本的增加。

此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施工设备更新换代施工人员技术水平总结词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对建筑工程造价具有重要影响,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效率。

详细描述技术水平高的施工人员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减少返工和维修费用,从而降低工程成本。

相反,技术水平较低的施工人员可能会导致施工质量不达标,增加返工和维修的频率,进而增加工程成本。

因此,选择技术水平高的施工队伍是降低建筑工程造价的重要措施之一。

施工环境的变化也是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因素之一,包括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政策环境等的变化。

详细描述施工现场的条件和气候条件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成本产生影响。

例如,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水文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可能会增加施工难度,导致工期延长和成本的增加。

此外,政策环境的变化也可能会对建筑工程造价产生影响,如政府对环保要求的提高可能会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

总结词施工环境变化VS02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措施施工材料是建筑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材料成本可以有效降低整个工程的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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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利息和垫资款利息规定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价款利息和垫资款利息规定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 .工程拖欠款利息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

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期保质地完成工程,发包人按期足额支付工程价款。

所以,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

所谓工程价款是指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工程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
以及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合理造价。

一般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余款。

它们存在以下等式关系:
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十工程竣工结算余款
发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应该理解为按时足额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余款。

法律规定,当发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则除支付工程款外,还应支付应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所以,工程款利息可能存在三种形式:即工程预付款利息、工程进度款利息和工程结算余款利息。

工程款利息的性质是法定孽息。

所谓孽息,是指母物所生之收益,在民法上孽息包括天然孽息和法定孽息。

而法定孽息是指因法律关系所得到的收益。

除工程款不能确定是承包人的原因外,发包人若未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则通常认为,欠付工程款已经转化为类似于借款关系。

而法律规定,借款关系中的利息,其性质属于法定孽息,而不是违约金。

所以,即使合同中没有欠付工程款利息的约定,发包人也应支付属于法定孽息性质的利息。

2 .工程垫资款利息
因为工程欠款与工程垫资款性质不同,所以工程欠款利息与工程垫资款利息的性质也是不同的。

所谓工程垫资款是指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要求发包方先支付工程款或者支付部分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资金先进场进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工程全部完成后,由发包方再支付垫付的工程款。

根据发包方付款的比例和时间,垫资一般可包括带资施工、形象节点付款、低比例形象进度付款和工程竣工后付款等几种情形。

《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建建「1996」347 号文)中规定,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工程。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施工合同中的垫资条款时,一般认定为企业法人间违规拆借资金的行为无效。

但是,从法律效力看,三部委的通知是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另外,施工方垫资则是国际建筑行业的惯例,因此,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肯定了
垫资的合法性。

垫资款与工程欠款区别在于,垫资款是承包人自愿所为,是与发包人合意的结果,而工程欠款则是发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所致的结果。

因此,若垫资款约定有利息,则应尊重当事人的合意,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利息,则同样也应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而工程款欠款未约定利息,法律规定发包人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如果约定利息,从其约定,法律一般不干涉,但工程垫资款的计息的利率超过一定幅度,法律不予支持。

3 .工程拖欠款的计息时间
关于工程拖欠款的计息时间应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均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有明确的约定。

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是发生在承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就会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而按时竣工则是承发包双方共同追求的目标,况且法律赋予承包人行使施工承包合同的单方解除权,所以,发包人欠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概率远远低于发包人欠付工程竣工结算余款的概率,因此,法律仅对工程竣工结算余款的欠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作出如下规定:
1 )若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工程竣工结算欠款的应付时间为建设工程实际交付之日。

承包人将其物化劳动、活劳动的成果交付给发包人,说明承包人已完成了施工合同最主要义务,发包人已达到合同的根本目的,此时,发包人完全可以对其占有和控制的建设工程进行处分、使用和收益的。

在这种情况下,还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显然于情于法均说不通,故法律规定,工程竣工结算欠款的应付时间及利息时间为交付之日。

2 )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工程竣工结算欠款的应付时间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是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

同样说明,承包人已完成了施工合同最主要义务,但是实际中,发包人往往会故意推延审核时间以达到延期支付工程结算余款的目的,为此,规定工程结算余款的时间为承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文件之日,有利于督促发包人尽快审核工程结算报告,及时支付工程结算余款。

3 )若建设工程既没有交付,又没有完成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欠款的应付时间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这种情况大多是建设工程未完工或虽完工尚未通过竣工验收,此时,工程结算条件不成熟,无法确定应付工程结算余款的时间。

为了避免扩大承包人的损失,平衡承发包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法规规定,这种情况的工程结算余款的时间为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之日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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