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赣府厅字〔2010〕22号发文日期:2010年02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提出2010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工作大局,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推动落实,为实现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动议、方案选择、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以及决策方式、公布形式等环节预先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并严格实施。
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定期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
规范行政决策档案的记录和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决策档案评查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
完善政府立法听证、论证、公示、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更多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建立和完善政府立法后评估机制,选择1-2部省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推进政府立法“立、改、废”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省政府法制办、立法项目相关起草部门负责)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和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级别管辖试点工作,逐步解决执法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
(省政府法制办、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做好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梳理。
建立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类比制度,切实解决“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
(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完成全省行政执
法证件的换发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和监督。
组织开展优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评选,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省政府法制办、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做好与国务院部门再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
(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直各部门、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落实科技防腐要求,加快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编制江西省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推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
(省工商局、省直有关部门、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完成全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系统建设。
(省发改委、省工信委负责)。
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五)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按照市县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划要求,抓紧相关制度建设。
对已建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把握制度建设前后有关工作的不同变化,对相关制度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加大对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探索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路子。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
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供公众查询、监督。
及时受理群众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申请,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七)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落实行政争议信访件转办工作制度,提高行政争议信访件转办数量和办理效率。
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省信访局、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听证人员职责、听证结果的运用。
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开展典型案例评析。
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及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制度。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省司法厅负责)
(八)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
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要把学法和研究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学法的实效性。
定期组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
(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负责)。
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任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制度,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比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九)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
制定出台《江西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明确考评主体、考评内容、考评方式、考评结果运用等,推进依法行政考评的科学化、规范化。
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选择工作基础较好地方和部门进行试点,结合实际对相关指标进行细化量化。
(省政府法制办、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予以高度重视。
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的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将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
要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
(二)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制度,对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改进意见,应认真整改落实。
要认真总结归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加强双向交流,提高全省工作水平。
(三)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采取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
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以及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变化,向社会广为宣传。
使人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更好地行使对政府的监督权,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发挥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做好“穿针引线”的工作,发挥好“联系上下、沟通左右”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合力。
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全面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
要多方了解外省、外市、外县的工作开展情况,拓宽工作思路,当好参谋、助手,协助本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