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抢抓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历史机遇,推动县内优质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及其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尤其是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加快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步伐,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增进企业发展活力,坚持境内、境外并举,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并重,场内场外市场并促,在全县范围形成“以创业板为目标、新三板为重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基础”的企业挂牌上市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培养一批、储备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梯次,积极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争取到x年底全县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家、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企业达到10家。
二、建立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一)后备企业申报条件。
根据企业规模、上市挂牌渠道以及发展潜力,筛选建立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简称“后备企业”)。
后备企业分为挂牌培育对象、上市培育对象两类。
1.挂牌培育对象条件:(1)注册地在本县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2)主营业务明确,有持续经营能力;(3)股权清晰,治理机制健全;(4)有较强的挂牌意向。
2.上市培育对象条件:(1)注册地在本县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2)主营业务突出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上市鼓励方向;(3)具有一定规模、行业优势及盈利能力,或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高成长性;(4)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运作较为规范,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接近或者基本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盈利、资产、主营业务等方面条件;(6)有较为明确的上市意愿。
(7)后备企业申报程序。
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并报县政府审定后,认定为后备企业。
(8)实行后备企业动态管理。
新时代推进市属企业上市和并购工作方案(2021-2025年)
新时代推进市属企业上市和并购工作方案(2021-2025 年)推动上市公司引领高质量发展是省政府、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推进国有企业上市是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重要途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市属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市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经过五年(2021-2025年)努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量和市值均实现翻番,资本市场运作水平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
——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加。
力争2022年末,新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3家,到2025年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少于7家,其中新增IPO上市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市属主要国企力争至少拥有1家控股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翻番。
2022年前,国有持股50%以上的上市公司引入积极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水平和市值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末,力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300亿元以上。
——并购重组更加规范有效。
充分发挥并购重组在获取高端要素、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破解产业短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末,力争新增并购重组金额累计达到100亿元以上。
——资产证券化率进一步提高。
通过IP0上市、并购重组、资产注入等途径,推动经营性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到2025年末,力争市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40%。
二、主要任务(一)培育企业上市1.建立市属企业上市培育库。
筛选出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市属企业上市培育库(首批入库企业8家,见附件2),进行动态跟踪调整。
对入库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三江汇海”混改重点支持计划,优先推荐进入市级拟上市企业后备库,享受市级层面在项目扶持、平台认定、资格认证、用地用人和资金融通等方面的重点支持。
推进企业上市实施方案
推进企业上市实施方案在推进企业上市的实施方案中,首先需要明确企业上市的意义和目的。
企业上市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资金支持,还可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平台。
因此,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实施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需要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市场分析和内部审计,以确定企业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市场分析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情况以及市场需求,为企业上市提供有力的依据。
内部审计则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以确保企业上市的顺利进行。
同时,企业在推进上市实施方案时,需要做好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财务管理是企业上市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真实可靠。
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各种风险对企业上市的影响,保障上市过程的稳健进行。
此外,企业还需要做好品牌建设和企业形象的塑造。
品牌建设可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为企业上市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企业形象的塑造也是企业上市的重要环节,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企业形象,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企业形象。
最后,企业在推进上市实施方案时,需要充分准备和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上市过程的顺利进行。
企业需要与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充分沟通和合作,制定完善的上市方案和相关文件,同时也需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工作,确保上市过程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推进企业上市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全面考虑和准备。
只有在全面了解市场情况、做好内部管理、加强财务和风险管理、做好品牌建设和企业形象塑造的基础上,企业才能顺利推进上市实施方案,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和持续增长。
新昌县助推地方企业上市及高质量发展
新昌县助推地方企业上市及高质量发展(2.摘要:2021年新昌县深入贯彻“凤凰计划,实现上市企业数量激增,企业过会上市速度创下全国县市记录。
本文对新昌县助推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进行分析,从政府各部门和企业家自身等角度总结新昌经验,为其余各地区的企业上市和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地方政府资本市场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第一章新昌县发展背景(一)浙江省政策指导2017年,时任浙江省长袁家军强调,浙江将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实施“凤凰行动计划”。
202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旨在推进浙江省企业上市以及并购重组,上市企业数量在四年内翻一翻,推动浙江省成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要策源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试验区。
(二)新昌县发展变化新昌,地处浙东山区县,在过去的10多年间,先后实现了从欠发达山区县到全国百强县、从全省重点污染县到国家级生态县的亮丽转身[1]。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新昌县发展迅速,拥有浙江医药、万丰集团、京新药业等龙头上市企业,仅2021年就涌现4家上市公司,同年,新昌县GDP达到517.4亿元[2],在绍兴市各县区中排名第三,人均GDP达到11.87万元,这些成就与新昌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发展密切相关。
(三)新昌县政府助力地方企业发展浙江省“凤凰计划”提出后,新昌县深入贯彻落实计划部署,重主体、强助推、优服务,高质量培育龙头企业,系统构建上市助推培育体系。
自2021年至2022年,新昌县政府继续推出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重点要求制造业、金融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数字经济,加大金融支持、碳能配置以及人才支撑。
在完善资本市场方面,政府发表了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扩大投资总量、不断优化投资服务。
第二章政府对企业的助推培育(一)理论基础在地方政府与上市企业关系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主要从促进和抑制作用两方面提出相关的见解。
2023年企业上市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2023年企业上市工作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积极拓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实施上市培育行动,通过三年努力,着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挂牌上市。
到2024年底,力争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重点证券交易所累计上市企业8家、报会(递表)企业6家、辅导企业6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建立较为完善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围绕国家资本市场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变化实行动态管理,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年度计划(-)2023年,力争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重点证券交易所累计上市企业2家、报会(递表)企业2家、辅导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
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达到60家以上。
(二)2023年,力争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重点证券交易所累计上市企业3家、报会(递表)企业2家、辅导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
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达到80家以上。
(三)2024年,力争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重点证券交易所累计上市企业3家、报会(递表)企业2家、辅导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
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达到IOO家以上。
三、工作举措(-)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
1加强后备企业培育。
定期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业绩良好、成长性好、有上市意愿的优质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根据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发展需要,推动各类企业到合适的板块挂牌上市,形成合理的企业上市发展梯队。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功能区〈镇街〉)2.加强上市政策宣传。
台州市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台州市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五届一次、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机,积极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和并购重组,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功能,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大力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为谱写“两个高水平”台州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2018—2020年)努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在资本市场上的先进地位,做大做强资本市场“台州板块”,全力打造民营经济“证券强市”。
1. 资本市场主体数量倍增。
至2020年末,争取全市上市公司和重点拟上市企业达到1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00 家;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800家;股份公司达到1200家。
2. 直接融资比重不断提高。
至2020年末,全市从资本市场融资累计达到1500亿元以上;股权与债权融资均衡发展,融资结构不断优化,全市直接融资占比35% 以上;获得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占全市规上企业数的12%以上。
3. 并购重组主导企业裂变。
至2020年末,全市上市公司总市值与GDP的比率超过120%;力争培育3家市值50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活跃度持续提升,70%以上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年均并购重组金额达到80 亿元以上。
并购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并购基金和并购贷款等融资保障年均达到40 亿元。
4. 产业发展引领作用显著。
至2020年末,上市公司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集聚发展方面发挥龙头示范;全市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比例达到70%以上;各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以上市公司为龙头的现代产业集群(小镇、园区),三区和三市力争产值规模超300亿元,北三县力争产值规模超150亿元。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市场主导。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和强化企业主体意识,让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判断、自主决策、自主经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8.14•【字号】陕政办发〔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8月14日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为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形势,抢抓科创板注册制试点机遇,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把推进企业上市作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力争首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8家;到2021年末新增30家,西安市至少新增15家,安康、榆林两地“清零”,上市公司布局更趋合理;力争总股本年均增长不低于15%,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大幅提升,引领带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
组织实施“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专项行动,每年“小升规”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0家,组织“规改股”企业数量力争不少于当年升规企业数量的1/2。
2019年年底前,组织现有规模以上企业集中股改。
股改企业及时纳入所在地和省级有关部门上市培育体系,接受辅导和规范。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级有关部门配合,各设区市政府落实)(二)强化后备企业服务。
统筹建立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各地、各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集中推荐满足条件的股改企业入库,后续成熟一家推荐一家。
2019年8月底前,首批入库企业不少于200家,并实行动态管理。
关于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3年-精品
“品字标”品牌企业X家。
到2023年,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XX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xx万元,工业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稳中有升,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5万元/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x%以上。
通过四大攻坚行动,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xx家以上,腾出低效工业用地xx亩以上,腾出用能x万吨标准煤以上,减碳xx万吨;规上制造业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突破xx%, 形成比较完整的产学研用融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新增“xx制造”标准x项,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xx家。
制造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处于全市领先地位,“世界鞋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三、重点任务(-*)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1.全面排摸高耗低效企业。
根据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行业指导标准,各街镇按照动态排摸、分类建档、清单管理的方法,重点对规上制造业企业、实际用地X亩(含)以上的规下制造业企业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用地、用能等情况,建立《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2.坚决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
2021年底前,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
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退出;对其他高耗低效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实施“一企一策”,对标提升,达标销号。
到2023年,全区亩均税收x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全面出清,涉及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违法违规的企业完成整改或关停退出。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
对2018年以来建设的年综合能耗xx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两高”项目、2018年以前建设的年综合能耗xx吨标准煤以上(含)的用能项目,逐一评估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清退。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0•【字号】锦政办发[2008]91号•【施行日期】2008.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锦政办发[2008]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47号)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锦政发〔2008〕36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锦州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研究解决上市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上市办)设在市政府金融办。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要选派精通业务、熟悉政策、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充实到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要加强上市主管部门的工作力量,结合实际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具体措施,并将各自5年上市工作计划、措施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上报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辽政办发〔2008〕47号和锦政发〔2008〕36号文件精神,各司其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市上市办: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制定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上市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办理市政府交办的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办理的事项;负责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券商等中介机构联系和沟通,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全市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总结分析上报全市上市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凤凰行动”计划助力浙江民企转型升级
“凤凰行动”计划助力浙江民企转型升级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助力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凤凰行动”计划作为浙江省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帮助民企实现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该计划将为浙江省的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支持、技术支持等多方面的帮助,推动浙江省的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提升浙江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一、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浙江省的民营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一方面,受到国内外市场变化的影响,一些传统产业面临市场需求下降、成本上升等困境;新兴产业发展速度快,但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面临一定的制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浙江省政府提出了“凤凰行动”计划,积极促进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推动浙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该计划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举措。
二、“凤凰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1. 政策支持“凤凰行动”计划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财税优惠、融资便利、人才引进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政策保障。
政策支持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政策的支持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
2. 资金支持“凤凰行动”计划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具有发展潜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
资金支持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3. 技术支持“凤凰行动”计划将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等技术机构开展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技术支持是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可以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
4. 人才支持“凤凰行动”计划将促进浙江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
通过政策、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多方面的支持,可以帮助传统产业解决转型升级的瓶颈,实现产品升级和工艺优化,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附加值,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
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推动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等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发挥上市公司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紧抓国家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实现企业上市工作新突破。
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工作思路,加强政策推动、企业主动、部门联动、机构互动,健全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服务体系,加快推动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上市;加快引进迁入意愿较强,符合产业发展特色,有助于产业建链、补链、强链的企业,并全力扶持上市。
到2025年末,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力争新增2家以上,累计达3家以上。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建设。
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本行业和辖区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挖掘和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盈利水平较好、发展潜力较优、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区级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入库标准,见附件1),择优推荐进入市级、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制定2022-2025年上市后备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
(牵头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二)科学规划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路径。
落实“入库、培育、上市”实施路径,对上市后备企业分阶段、分层次实施分类培育辅导。
对初具上市条件的企业,引导企业与券商等中介机构对接,加快启动上市计划;对已与中介机构正式签约并实质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指导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工作;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实行“一户一策”“一企一议”管理,加强与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辅导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及时解决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衢州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行动计划(2017—2020年)
衢州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化细化《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浙政发〔2017〕40号),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打造资本强市目标,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各级各部门齐抓共推,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为基础,引导企业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大力支持挂牌上市企业快速发展,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引领作用,实现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有效结合、实现“腾笼换鸟”和“凤凰涅盘”,推动全市创业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为衢州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按照坚持“培育一批、股改一批、签约一批、挂牌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力争从2017年到2020年末,全市股份制企业达25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70家,上市公司达到15家,报会和辅导企业累计达20家,各县(市、区)要实现IPO“零”的突破,全市直接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规模比例达到35%以上。
并购重组金额年均达到20亿元。
争取培育市值达100亿元上市公司3家,市值达200亿元上市公司3家,市值达500亿元上市公司1家。
三、重点工作(一)重视企业股份制改造基础性作用,深化企业股改和规范化提升。
1.建立股改清单,形成后备资源库。
各县(市、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以下表述为“各辖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区域、各领域企业走访的力度,多渠道、全方位挖掘一批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重点是骨干企业、高成长型企业、高科技型企业,建立股改清单,形成后备企业资源库。
2.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解决企业在股改中遇到的困难。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1•【字号】榕政综〔2021〕149号•【施行日期】2021.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21〕1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把握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头雁”作用,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现结合我市实际,实施福州市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按照培育、改制、辅导、申报、上市“五个一批”的工作思路,注重短期效应和长远发展相结合,鼓励支持企业上市发展。
用5年时间,推动我市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130家,上市公司质量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力争实现上市公司县域全覆盖。
各县(市)区、高新区要切实增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推动企业上市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和全市目标,制定本地区未来5年企业上市工作目标。
二、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一)筛选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各县(市)区、高新区要“摸清家底”,着重选择符合产业政策、成长性好、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且有上市意向的企业重点培育。
每年5月底前,由企业提出申请并报所在金融办(上市主管部门)初审,经各县(市)区、高新区研究推荐名单,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汇总审定后印发年度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二)提升市属国企资本运作能力市属国有一级企业要积极培育上市资源,全面梳理所属各级子企业、各业务板块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等情况,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可比照上市要求,加快进行股份制改革,力争到2025年,新增2—3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的政策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的政策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凤凰行动”计划和市“上市100”专项行动有关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进上市公司提升发展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适用范围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区的企业。
二、支持对象(一)以对接资本市场为目的完成股改的企业。
(二)实施上市(挂牌)的企业。
(三)上市(挂牌)后融资与再融资的企业。
(四)上市(挂牌)后开展并购重组的企业。
(五)参与拟上市企业招引的有关主体。
三、政策条件和标准(一)境内股改挂牌上市1企业以对接资本市场为目的完成股改后,对企业股改中的相应支出费用,根据市现行政策给予奖补。
在企业完成股改后拟上市或拟挂牌新三板的,按照市级政策对于企业股改中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市区联动最高奖励500万元。
企业完成股改后拟上市或拟挂牌新三板的,对企业股改过程中同一控制下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应支出费用,经认定后市区联动给予股改企业相应奖励。
其中区级奖励资金按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2.对完成股改并拟上市或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的市区联动奖励100万元、50万元。
3.挂牌奖励。
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按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费用的50%给予补助,市区联动单户最高奖励5万元;在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助力板”挂牌的,市区联动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的,市区联动给予2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的增加市区联动奖励30万元。
4.上市奖励。
企业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获受理后,给予200万元奖励。
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上市申请获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后,市区联动给予200万元奖励。
企业首发上市后,给予企业30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给予企业经营团队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企业在北交所上市的,上市申请获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后,市区联动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首发上市后,给予企业15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给予企业经营团队奖励100万元。
绍兴市上市公司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绍兴市上市公司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发挥好资本市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6年,实现境内A股上市公司120家,其中制造业境内A 股上市公司超过100家。
A股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达到5500亿元和550亿元,占规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分别超过50%和60%。
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
全国细分行业排名前三的上市公司达到25家,全球细分行业排名前五的上市公司达到12家,打造一批产业联盟示范样本。
二、“凤凰行动”1.精准选育。
聚焦十大产业集群,精准挖掘产业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动态保持100家,年度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属地政府)2.常态培育。
建立金融顾问专家团,常态化举办政策宣讲、路演推介、投融资对接等活动,增强企业对资本市场的理解认识与实务操作能力;建立上市“预沟通”机制,常态化邀请沪深北交易所走访重点拟上市企业,把问题障碍处理在上市筹备阶段,把特色亮点进行“预通报”,更契合交易所审核关注点。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属地政府)3.考评激励。
修订企业上市相关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奖补激励力度。
对区、县(市)股改上市目标实行年度考评。
推动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力争每年新增股份公司超IOO家。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属地政府)4.服务推进。
应用“凤凰丹穴”系统,为企业提供上市相关的政策服务、政务服务、资源对接等集成服务。
推广企业上市“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企业上市过程中出具各类合规证明的效率与质量。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属地政府)三、质量提升1.创新能力提升。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尖峰行动”的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尖峰行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金政发〔2017〕60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尖峰行动”的意见金政发〔2017〕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7〕40号)精神,决定实施以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为核心的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尖峰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境内和境外上市并重、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并重、上市和挂牌并重,以上市公司为平台,以并购重组为手段,通过实施多层次、多渠道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带动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振兴实体经济。
二、主要目标通过四年(2017—2020年)努力,全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强化,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
(一)上市挂牌量质齐升。
到2020年,争取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45家,实现数量倍增;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00家,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500家;股份公司达到600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累计达到800亿元,全市直接融资占比35%以上,股权和债权融资均衡发展,融资结构不断优化;全市规上企业获得资本市场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二)区域行业布局优化。
到2020年,实现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上市公司,浦江县、磐安县实现零突破,金东区(含金义都市新区)、兰溪市、XXX 市、武义县有5—10家上市公司,婺城区(含金华开发区)、义乌市有10—20家上市公司,东阳市力争有20家以上上市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9.26
•【字号】浙政发〔2017〕40号
•【施行日期】2017.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
“凤凰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7〕4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 年9 月26 日。
宁波凤凰计划 实施方案
宁波凤凰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宁波凤凰计划是宁波市政府为了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计划。
它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促进宁波市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1. 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宁波市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地位和影响力。
2.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 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互动。
三、主要内容。
1. 产业升级。
通过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提高产业附加值。
2. 城市建设。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优化城市规划布局,完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3. 人才引进。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高端人才和技术人才来宁波创新创业。
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提高人才的待遇和发展空间,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 对外开放。
积极融入国际经济格局,加强与外部市场的合作与交流。
拓展对外贸易渠道,提升宁波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
5. 生态环境。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绿色发展。
加强环境治理,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
四、实施路径。
1. 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为凤凰计划的实施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加快产业升级步伐。
2. 强化协同配合。
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加强与企业、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
3. 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凤凰计划的实施效果。
加大对项目进展和成效的考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五、预期效果。
1. 经济实力得到提升,宁波市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
2.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经济增长动力更加强劲。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尖峰行动”的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尖峰行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24•【字号】金政发〔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尖峰行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金政发〔202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6号)精神,精准把握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机遇,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尖峰行动”,不断壮大资本市场“金华板块”,动态保有100家市级重点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到2025年全市上市公司数量较2020年翻番,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融资能力不断增强,各类风险有效化解,全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1.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不含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介合同费用及企业付款凭证给予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推动企业上市挂牌2.鼓励境内上市。
对在境内沪深交易所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其中完成浙江证监局辅导验收的奖励300万元,成功上市后奖励200万元。
对首发募集资金投在本地项目的,按符合监管要求、经审计确认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境外上市。
对成功在境外主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的本地企业,给予上市公司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其首发募集资金投在本地项目的,再按符合监管要求、经审计确认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采取红筹、协议控制架构等方式境外上市的实体企业,按符合监管要求、经审计确认募投在本地项目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鼓励新三板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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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实
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X政办发〔X〕4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促进X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五届一次、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机,积极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和并购重组,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功能,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大力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为谱写“两个高水平”X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X—X年)努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在资本市场上的先进地位,做大做强资本市场“X板块”,全力打造民营经济“证券强市”。
1.资本市场主体数量倍增。
至X年末,争取全市上市公司和重点拟上市企业达到1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00家;X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800家;股份公司达到1200家。
2.直接融资比重不断提高。
至X年末,全市从资本市场融资累计达到1500亿元以上;股权与债权融资均衡发展,融资结构不断优化,全市直接融资占比35%以上;获得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占全市规上企业数的12%以上。
3.并购重组主导企业裂变。
至X年末,全市上市公司总市值与GDP的比率超过120%;力争培育3家市值50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活跃度持续提升,70%以上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年均并购重组金额达到80亿元以上。
并购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并购基金和并购贷款等融资保障年均达到40亿元。
4.产业发展引领作用显著。
至X年末,上市公司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集聚发展方面发挥龙头示范;全市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比例达到70%以上;各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以上市公司为龙头的现代产业集群(小镇、园区),三区和三市力争产值规模超300亿元,北三县力争产值规模超150亿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和强化企业主体意识,让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判断、自主决策、自主经营。
2.注重政府引导。
发挥政府“有形之手”作用,在方向引导、政策保障、资源调配、问题破解等方面积极有为、主动服务,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3.突出科技先导。
发挥X制造业为主的优势,以科技新长征为引领,加大科技创新,培育优质企业资源,夯实对接资本市场的基础。
4.优化中介辅导。
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大力引进、培育和发展各类优质中介资源,多渠道搭建交流平台,精准对接、为我所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128”股改上市行动计划。
按照“上市一批、报会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的总体思路,以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坚持上市与上柜并重,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并行,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并举,多轮驱动,多管齐下,努力开创企业上市新局面。
1.精细化打造“金种子”库。
各县(市、区)与市级相关部门,要分别按属地与行业开展定期排摸,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成长性好的细分龙头企业,列入“金种子”库,常年保持300家以上数量。
动态化开展在库企业的信息采集,形成“企业需求清单”,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进行培育和服务。
2.多渠道引导企业上市挂牌。
各地要结合本区域上市目标和企业实际情况,实施多层次、多渠道上市公司倍增计划。
鼓励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上市;鼓励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鼓励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