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主要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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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劳动者为完成劳动任务,以获得报酬,并受用人单位管理、监督、调遣的人事法律关系。

第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全民劳动合同制,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的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平诚信地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以书面形式报告劳动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规章、规定的劳动纪律。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一节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说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及其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劳动任务的时间;(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七)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二)劳动合同内容与劳动者的供职任务相适应的;(三)用人单位聘任劳动者为全日制工作的,就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事项与劳动者约定;(四)工資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五)聘任劳动者执行工務報酬的內容及标准、支付方式;(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七)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摘要:一、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概述二、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具体内容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2.平等协商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法律责任四、实例分析五、如何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正文:【提纲】一、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概述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提供了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提纲】二、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具体内容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平等协商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地位平等,双方可以就合同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

3.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遵守合同约定,诚实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提纲】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法律责任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可能导致以下法律责任: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2.赔偿劳动者损失;3.支付违约金;4.承担赔偿责任等。

【提纲】四、实例分析例如,某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导致劳动者受伤。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承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法律责任。

【提纲】五、如何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要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法合理制定劳动合同;2.劳动者要积极参与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了解自身权益;3.双方要遵循平等协商原则,诚实履行合同义务;4.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劳动关系纠纷。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1.概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劳动关系并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本大纲将介绍劳动合同法的定义、目的和适用范围。

1.1定义劳动合同法是指一系列法律规定,用于调整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事项。

1.2目的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在于实现以下几个方面:•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旨在确保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休假权利等,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维护劳动关系稳定:通过明确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有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双方的合作与发展。

•规范劳动市场秩序: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可以规范劳动市场的秩序,防止恶意雇佣、违法解雇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3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以下情况:•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法适用于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包括个人劳动者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雇主之间的关系。

•合同形式:无论是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要素,都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范围: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全职、兼职、临时工以及劳务派遣等不同形式的劳动者。

•执行地点: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劳动的劳动者,无论其国籍。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目的和适用范围确立了其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劳动市场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接下来的大纲中,我们将进一步探讨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内容。

2.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劳动合同法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劳动关系的形成。

本部分将解释劳动关系的形成条件和劳动合同的订立要素。

2.1劳动关系的形成条件劳动关系的形成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雇佣意愿:雇主有意愿雇佣劳动者,劳动者有意愿接受雇佣关系。

•劳动报酬:雇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或报酬。

•工作任务:劳动者承担雇主指定的合法工作任务。

•劳动时间:雇主和劳动者约定劳动时间和工作日程。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保障社会稳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制度,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依法平等自愿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条件等。

第七条劳动报酬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一方提前终止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解除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劳动关系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履行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者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劳动者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保护制度。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不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侵犯劳动者权益的;2.拖欠劳动者工资的;3.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无理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职业道德的;2.严重失职,经处理后仍不改正的;3.经劝告仍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者货币形式替代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内容主要涉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以下是根据该规定制定的劳动合同模板中可能包含的相关条款:
第八十五条赔偿金支付
1.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应按照未支付工资金额的100%支付赔偿金。

2. 加班费支付: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若用人单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应按照未支付加班费金额的200%支付赔偿金。

3. 经济补偿: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经济补偿,应按照未支付经济补偿金额的100%支付赔偿金。

4. 赔偿金的计算:赔偿金的计算应基于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基数,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

5. 赔偿金的支付方式: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提出赔偿金要求后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6. 争议解决: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金支付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条规定,除支付赔偿金外,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8. 本条款的解释权: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解除。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劳动关系,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和家庭式企业雇员等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同样享有劳动合同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占有和使用劳动者的财产,侵害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第五条国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其他特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劳动保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六条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予以限制或者剥夺。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禁止任何歧视性待遇和行为。

第七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诚信履行劳动关系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协助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工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期限;(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八)劳动纪律和考核办法;(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式;(十)劳动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与未成年人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金、抵押财产的,应当从法律产品的角度审视并解决此问题。

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服务费、管理费或者克扣其工资。

第十三条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得以自己的职务或者其他方式为用人单位谋取利益或者牟取非法收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劳动合同约定分配、挪用、侵占、私分企业的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境内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为由,不执行或者限制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者有权获取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

第五条劳动者有权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带薪休假工资。

第六条劳动者有权享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七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九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订立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限制劳动者的合法职业自由。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协议。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报酬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动者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先行垫付或以其他方式拖延支付。

第四章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的标准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020年最新劳动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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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劳动法全文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做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

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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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为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协议,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留有一份。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报酬;•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预先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未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应当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其他依法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计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没有提出书面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存续。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就用工劳动事宜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由双方一式两份,并由甲、乙双方保管。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益,并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要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条件,并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最新版(全)

劳动合同法最新版(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基本信息发文字号主席令第73号发布日期2012-12-28实施日期2013-07-01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修订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主席令第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修正)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细则

2022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细则

2022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细则《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劳动合同纠纷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评价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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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概述

(二)有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 应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用人单位存在 违法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 除权,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以通知用人单 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较之《劳动法》,本项是新增加的规定。
实例二
某劳动者于2008年5月8日进入某一企 业工作,到了2009年5月25日该企业还 没有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 为”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工作 满一年后的第一天,即2009年5月9日。

规范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订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一)规定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职工在 同 一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中间不得有任何间 断。 (二)规定职工必须符合“双十”的条件,缺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解读
1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的;
1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解除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 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解除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 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主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主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主要规定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基本劳动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自2008年开始实施以来,该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关系、劳动条件、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权益和责任的重要依据。

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工作条件、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或者书面形式。

但是,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协议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合同书面化的申请,劳动者有权要求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便双方明确权益和责任。

当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做出了明确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超过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

同时,劳动者也有权享受休息休假,其中包括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享受带薪年假、带薪病假和其他法定假期。

对于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同时,在需要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四、劳动保护与劳动安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设施,并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和支付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时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二、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开始和结束时间的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设定具体结束时间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某项具体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都应当与对方协商。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解除三种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终止则包括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解散等情形。

六、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特殊群体的保护劳动合同法对未成年工、女职工和残疾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劳动权益给予特别保护,禁止用人单位歧视这些特殊群体的劳动者。

九、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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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主要规定及 实施条例的新规范的 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社会各方面 全面准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增强 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 例的贯彻实施。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劳动合同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 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国务院法制办将加强对劳动合同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力度, 确保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正确实施。
3.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同的; 用人单位(非因职工过失等原因)解除劳动合 同; 经济性裁员 条例: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 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 法的规定执行。
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履行地与 用人单位注册地);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对部分约定条款做出限制规定: 试用期限及试用期间的工资规定(不得 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 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违约金的限制规定 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两类人才)规定 培训服务期及违约金的限制规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用人单位附加义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非工伤医疗期满;劳动者不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条例: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的,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 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企业经济性裁员:新增--转产、重大技术革 新、经营方式调整。(并重申经济性裁员程序)
劳动合同法及条例概况
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1日实施。共8章98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9月1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共6章38条
劳动合同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
不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短期化 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 少数企业存在侵害职工权益行为
劳动合同的终止由约定变为法定(条例: 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 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例:劳动者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返聘?)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 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 撤销或者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的新变化
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更加严格 用人单位建立规章制度程序进一步明确 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必备条款和约定 条款)适当限制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以及经济补偿做出 调整 特别规定了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需关注的重点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依法用工 企业规章与落实企业劳动管理权 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化及约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劳动力结构调 整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解雇保护
1.劳动合同解除 --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法定解除: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的情形 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增加了单位未参保、规章制度违法、单位原 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 行为
经济补偿支付办法(与481号比较)
支付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一律不封顶) 每満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标准: 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 均工资(未考虑企业月均工资) 工作不足一年的计发办法: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的三种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区别标志:是否约定了确定的终止时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 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或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 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 劳动者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初次实行合同制或国企改制重签劳动合同时, 符合“双十”条件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 条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订立 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 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重新协商、 同工同酬)执行。
条例:建立职工名册的内容
职工名册: 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 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 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 容。 不建立职工名册的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 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 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责任
两种处理方式: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 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 单位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2倍的赔偿金后,劳 动合同的解除有效。 条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 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 起计算。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 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第48条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 系的劳动者。
条例: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 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规定
订立原则: 增加了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订立形式: 书面形式 法律效力: 当事人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条例:(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用人单位设立的 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 同
禁止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合同情形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 查,或者疑似职业病诊断观察期间的; 职业病或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劳动 能力的; 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内的及女职工在孕期、 产期、哺乳期内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年龄 不足5年的
2.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经济补偿支付办法(与481号比较)
补偿限制: 本人月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 资3倍的,按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补偿的最高 年限不超过12年(标准和总量双限) 条例: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计算办法 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 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 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 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 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条例:劳动者不订合同的解决方式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 后,劳动者不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 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 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 补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条例:专项培训费用
包括用人单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 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 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 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 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 定的,从其约定。
(五)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订立要求
劳动关系的建立法定化: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适当 分离,有三个时点。 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是加大解雇限制;二是加大用工成本(条例:用 人单位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 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前一日。)
条例: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
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 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 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流动中的工作年限计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 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 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 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 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 单位的工作年限。
单位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 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对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 至少保存2年备查。 劳动者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 法律实施的衔接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继续 履行 本法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 数,自08年1月1日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时开始计算。 订立劳动合同延迟一个月的规定,从08年 1月1日起执行。 用人单位现有的规章制度可以继续有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清理、修订。
实施条例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
一致性原则。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 法规,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制度保持一致; 协调性原则。实施条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准 确体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维护劳动者的根本 利益,努力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调; 可操作性原则。实施条例重点针对劳动合同法中比 较原则的规定和一些社会上存在误解的条款,作出 具体的规定和必要的衔接,增强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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