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试题答案每日一练(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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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带答案和解析
A.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 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
C. 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
D. 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正确答案】:A,C,D
14、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 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
B. 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
C. 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
D. 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
【正确答案】:A,B,D
12、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B. 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
C. 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
D. 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
【正确答案】:A,B,C
10、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
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下列哪个部门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下列组织中哪个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A中央军委 B全国政协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A常务委员会 B大会主席团 C地方政府 D司法部门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A常务委员会 B大会主席团 C地方政府 D司法部门5、诚信执法主要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行为作出过程中必须遵循()原则。

A、信赖利益保护B、公平C、比例D、效率6、下列哪项中的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7、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A常务委员会 B大会主席团 C地方政府 D司法部门8、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多长时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十日内 B十五日内 C三十日内 D六十日内10、《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

典型案例发有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11、下列哪项中的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2、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2014司法考试卷四真题

2014司法考试卷四真题

2014司法考试卷四真题2014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5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不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A. 国家主席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 最高人民法院D. 地方人民政府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遗失物不归还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政治权D. 知识产权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多久内提出?A. 15日B. 30日C. 60日D. 90日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一般条款?A.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B. 合同标的C. 合同的履行方式D. 合同的保密协议...(此处省略45题)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哪些权利属于物权?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地役权D. 租赁权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公司股东的权利?A. 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B.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C. 分享公司利润D. 优先购买公司发行的新股...(此处省略18题)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30分)3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违约行为,决定解除合同。

请分析甲公司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及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32. 张三因交通事故受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李四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请分析张三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33. 王五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王五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4】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4】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4】60.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

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B.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热合同C.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D.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61.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条件赠与B.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义务赠与C.如魏某次年离职,甲公司无给付义务D.如魏某次年未离职,甲公司在给付前可撤销资助62.甲创作了一首歌曲《红苹果》,乙唱片公司与甲签订了专有许可合同,在聘请歌星丙演唱了这首歌曲后,制作成录音制品(CD)出版发行。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A.某公司未经许可翻录该CD后销售,向甲、乙、丙寄送了报酬B.某公司未经许可自聘歌手在录音棚中演唱了《红苹果》并制作成DVD销售,向甲寄送了报酬C.某商场购买CD后在营业时间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经过甲许可并向其支付了报酬D.某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音作为电影的插曲使用,只经过了甲许可63.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

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

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

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64.甲公司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A国的企业,于2012年8月1日向A国在牛奶产品上申请注册“白雪”商标被受理后,又于2013年5月30日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白雪”商标,核定使用在牛奶、糕点和食品容器这三类商品上。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二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二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二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一、单项选择题。

1.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2.A.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B.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C.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D.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出入医疗机构3.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4.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5.A.小偷翻墙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

2014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 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 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 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正确答案】:C2、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 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正确答案】:B,C,D3、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正确答案】:A,B,C,D4、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 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 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 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正确答案】:B5、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 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 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正确答案】:D6、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

2014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2014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2014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2014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司法考试是我国法律行业的重要考试之一,对于想要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司法考试是必经之路。

而其中的卷四部分更是考生们的重点关注对象。

本文将围绕2014年司法考试卷四的真题及答案展开讨论,帮助考生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考试。

2014年司法考试卷四的真题主要包括刑事法、民事法和行政法三个方面的内容。

在刑事法部分,考生需要掌握刑法基本原理和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以及熟悉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量刑准则。

在民事法部分,考生需要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以及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

在行政法部分,考生需要熟悉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

对于刑事法部分的真题,其中一道题目是关于盗窃罪的适用问题。

考生需要根据案例描述,分析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并给出相应的理由。

这道题目考察考生对盗窃罪构成要件的理解和判断能力。

在回答这道题目时,考生可以先分析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盗窃罪的客观要件,即是否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和故意的主观要件。

然后,考生可以进一步分析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特殊形态,比如盗窃罪的入户盗窃、盗窃罪的扒窃等。

在民事法部分的真题中,一道题目是关于合同解除的问题。

考生需要根据案例描述,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解除的事由,并给出相应的理由。

这道题目考察考生对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和解除事由的判断能力。

在回答这道题目时,考生可以先分析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即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事由,比如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然后,考生可以进一步分析案例中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合同解除的事由,并给出相应的理由。

在行政法部分的真题中,一道题目是关于行政复议的问题。

考生需要根据案例描述,分析行政复议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并给出相应的意见。

这道题目考察考生对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的理解能力。

在回答这道题目时,考生可以先分析行政复议的适用条件,即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可争议性和可执行性。

14年司法考试题

14年司法考试题

1、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A.甲(警察)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是好友,在对陈某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故意对其放任不管,导致陈某逃匿,司法机关无法对其追诉。

甲成立徇私枉法罪B.乙(法官)为报复被告人赵某对自己的出言不逊,故意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加大赵某对被害人的赔偿数额,致使赵某多付10万元。

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C.丙(鉴定人)在收取犯罪嫌疑人盛某的钱财后,将被害人的伤情由重伤改为轻伤,导致盛某轻判。

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D.丁(法官)为打击被告人程某,将对程某不起诉的理由从“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擅自改为“可以免除刑罚”。

丁成立徇私枉法罪正确答案:ACD2、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

”关于这句话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正确答案:D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

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控告B.告诉C.举报D.报案正确答案:C4、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正确答案:D5、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A.总是与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否认一方不负证明责任B.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受到不利裁判的不一定承担证明责任C.是提出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证据并非完全履行了证明责任D.是专属于控诉方独自承担的责任,具有一定的责任排他性正确答案:ABC6、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A.被告单位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C.检察院D.法院正确答案:C7、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下列哪些情形符合纳税人权利的规定?()【多选】A.张某要求查询丈夫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税务机关以保护纳税人秘密权为由予以拒绝B.甲公司对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笔增值税计算方法有疑问,要求予以解释C.乙公司不服税收机关对其采取冻结银行存款的税收保全措施,申请行政复议D.个体工商户陈某认为税务所长在征税过程中对自己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控告正确答案:ABCD8、2001年5月李某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某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该局补充侦查,2002年11月李某被取保候审。

2014年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三)

2014年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三)

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三)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下列合同可以强制履行的是( )。

A 歌星江某不愿履行的演出合同B 田某与程某约定将其父生前遗作字画一副以5000元价格卖给程某,但当程某来取画时,田某已将其卖给了另一善意第三人宋某,并交货付款完毕C 甲公司依协议向乙公司出售小麦千吨,但因价格上扬而不愿履行D 郑某与张某约定把自己的一幅古画卖给张某,后因房屋遭火灾古画被毁【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合同的性质问题。

依《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

本题A选项中,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债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B选项中,债务人田某将字画一物二卖,因宋某已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取得了字画的所有权,程某要求强制履行在法律上已不可能;选项D中,合同标的物古画因灭失致使强制履行成为事实上不可能。

故本题选项为C。

第2题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

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

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A 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6000元钱B 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6000元租金C 王大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D 王大明、刘大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对诉讼标的的理解问题。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

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4】

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4】

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4】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

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

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B.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参考答案】:AB52.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

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

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

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参考答案】:CD53.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参考答案】:ABCD54.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

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

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

关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B.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C.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D.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杜某所有,谢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参考答案】:ABD55.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某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A.甲公司在市郊申请使用一片国有土地修建经营性墓地,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B.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同意其在房屋建成销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C.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本市规划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市国土局在未征得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D.丁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达6年,并在该处修建了永久性建筑,市政府未收回土地,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2、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

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3、关于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承诺入世后所有中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包括国家专营商品B.对中国产品的出口,进口成员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选择替代国价格的做法,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生效15年后终止C.非专向补贴不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包括中国对所有国有企业的补贴D.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在实施条件上与保障措施的要求基本相同,在实施程序上相对简便4、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A.甲国法B.乙国法C.中国法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5、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B.《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C.《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D.《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6、下列哪些法律渊源是地方政府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B.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C.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D.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7、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A.合同B.侵权C.不动产物权D.诉讼离婚8、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

2014年司考答案(试卷三已公布)

2014年司考答案(试卷三已公布)

2014年司考答案(试卷三已公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

1.A.薛某是义务⼈,但⽆对应权利⼈,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致的原则B.交警⼤队未受损失⽽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C.交警⼤队代收6万元,依法⾏使⾏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政法律关系,⽆须退还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交警⼤队代收的6万元为⽆主财产,应收归国库2.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3.A.第四条为⽆效格式条款B.⼄公司法定代表⼈未在第四条处签字C.⼄公司法定代表⼈的签字仅代表⼄公司的⾏为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4.A.应归甲公司所有B.应归宗某继承⼈所有C.应按⽐例退还员⼯D.应⽤于同类公益事业5.A.⼄公司的书⾯答复意味着⼄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B.⼄公司的书⾯答复构成要约C.⼄公司的书⾯回函对甲公司有效D.⼄公司的书⾯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6.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7.A.10万元B.9万元C.8万元D.7万元8.A.⼄公司应先⾏使机器设备抵押权B.⼄公司应先⾏使房屋抵押权C.⼄公司应先⾏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9.A.张某拾得⼩⽺后因占有⽽取得所有权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占有C.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占有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占有10.A.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300万元B.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500万元C.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600万元D.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11.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C.⽅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D.⽅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12.A.甲公司不构成违约B.⼄公司有权解除合同C.⼄公司可⾏使先履⾏抗辩权D.⼄公司可要求提⾼合同价格13.A.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B.因2006年的借款⽆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C.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例归还该两笔借款D.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例归还该两笔借款14.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15.A.李某与甲银⾏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效B.李某⽆须承担保证责任C.⼄⽀⾏收回20万元全部借款本⾦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张某追偿D.⼄⽀⾏应以⾃⼰的名义向张某⾏使追索权16.A.⼄公司依法获得药品⽣产许可证之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未⽣效B.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向国务院专利⾏政主管部门登记之⽇起⽣效C.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向国务院专利⾏政主管部门登记之⽇起⽣效D.如该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的为由请求解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17.A.甲展览馆许可⼄博物馆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B.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C.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D.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18.A.侵犯了主办⽅对篮球⽐赛的著作权B.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C.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D.侵犯了主办⽅的⼴播组织权19.A.⼄公司的⾏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B.丙公司可继续销售“⼭叶”⼩轿车C.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100万元D.⼯商⾏政管理部门不能对丙公司进⾏罚款处罚20.A.甲主观上为避免⾃家房屋受损,不构成⽆因管理,应⾃⾏承担医疗费⽤B.甲依据⽆因管理只能向⼄主张医疗费赔偿,因⼄是房屋所有⼈C.甲依据⽆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丙是房屋实际使⽤⼈D.甲依据⽆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21.A.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李某承担,黄某承担补充责任B.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公司承担补充责任C.甲公司与⼄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过错责任原则22.A.欣欣医院构成违约⾏为和侵权⾏为B.欢欢的继承⼈可继承欣欣医院对欢欢⽀付的精神损害赔偿⾦C.洋洋的⾏为侵犯了欢欢的名誉权D.欢欢的母亲可以欢欢的名义对洋洋提起侵权之诉23.A.甲与⼄离婚时,⼄⽆权请求将门⾯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B.甲与丁的协议应视为双⽅约定处分共同财产C.如甲、丁离婚,有关医疗费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D.如丁不同意甲⽀付医疗费,甲⽆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24.A.⼄B.丙C.丁D.⼄、丙、丁25.A.在北京市设⽴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在北京市以外设⽴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承担民事责任C.在北京市以外设⽴分公司,其负责⼈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某中的⼀⼈担任D.在北京市以外设⽴⼦公司,即使是全资⼦公司,亦须独⽴承担民事责任26.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的继承⼈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的继承⼈不得继承股东资格27.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所缴纳的出资额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28.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29.A.将出资款项转⼊公司账户验资后⼜转出去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C.利⽤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分配30.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贾某向其他合伙⼈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退伙效⼒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清算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限连带责任31.A.取回权的⾏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会议表决之前B.⼄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C.管理⼈否认⼄公司的取回权时,⼄公司可以诉讼⽅式主张其权利D.⼄公司未⽀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时,保管⼈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32.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B.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转让C.票据的效⼒不受票据赖以发⽣的原因⾏为的影响D.票据⾏为的⽅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33.A.船舶买卖时,船舶所有权⾃船舶交付给买受⼈时移转B.船舶建造完成后,须办理船舶所有权的登记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C.船舶不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D.船舶所有权不能由⾃然⼈继承34.A.谢某代签字,应由谢某承担保险责任B.甲公司承保错误,⽆须承担保险责任C.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D.何某默认谢某代签字有过错,应由何某和甲公司按过错⽐例承担责任35.A.检察监督原则B.诚实信⽤原则C.当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D.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6.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效调解书启动再审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调解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参加调解D.⼈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之间的民间纠纷37.A.当事⼈以欺骗的⽅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B.证⼈故意提供虚假证⾔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D.法院对当事⼈提出的证据任意进⾏取舍或否定38.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种法定证据C.被告可对袁某进⾏询问D.袁某出庭的费⽤,由败诉⽅当事⼈承担39.A.军⼈与⾮军⼈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C.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40.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调解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同意后,可书⾯审理C.应当庭宣判D.应⼀审终审41.A.法院受理第三⼈撤销之诉后,应中⽌原裁判的执⾏B.第三⼈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C.第三⼈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管辖,但当事⼈⼀⽅⼈数众多或者双⽅当事⼈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D.第三⼈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42.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43.A.刘某的⽀付租⾦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B.租赁合同⽆效C.⾃⼰⽆⽀付能⼒D.⾃⼰已经⽀付了租⾦44.A.由于本案标的⾦额巨⼤,且具有涉外因素,银⾏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申请B.本案的被申请⼈只应是债务⼈甲公司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庭进⾏拍卖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申请,银⾏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45.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般⼤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证明C.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发⽣效⼒D.证明责任是⼀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在当事⼈之间来回移转46.A.⽀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效B.提出⽀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效⼒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不影响⽀付令的效⼒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47.A.由于原判已被撤销,⼀审中的审判⾏为⽆效,保全措施也应解除B.由于原判已被撤销,⼀审中的诉讼⾏为⽆效,法院必须重新指定举证时限C.重审时不能再适⽤简易程序,应组成合议庭,李法官可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D.若重审法院判决甲胜诉,⼄再次上诉,⼆审法院认为重审认定的事实依然错误,则只能在查清事实后改判48.A.书证B.鉴定意见C.勘验笔录D.电⼦数据49.A.向执⾏法院申请复议B.向执⾏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复议C.向执⾏法院提起异议之诉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50.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C.裁定诉讼中⽌D.缺席判决⼆、多项选择题。

2014年司法考试试卷四及答案

2014年司法考试试卷四及答案

2014年司法考试试卷四及答案D1.在不考虑李有福、张益友、钱进军提出的问题的情况下,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考生可以就和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假设)2.根据案情,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相关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考生可以就李有福采取的方式可能出现的后果作出假设)3.根据案情,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该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4.根据案情,钱进军如果要对赵军主张5万元债权,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为什么?七、(本题26分)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

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

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工商局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调查发现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嫌疑,向公司发出处罚告知书,拟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王某、张某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并向工商局提交了证明材料。

工商局根据此情形作出责令改正、缴纳罚款的20号处罚决定。

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3号会议纪要,认为原野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而工商局处罚过轻,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

后工商局作出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的25号处罚决定。

原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二:2013年修改的《公司法》,对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作了重大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二是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三是取消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四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2、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A.污染环境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D.生产、销售假药罪3、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

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4、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5、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6、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构成****罪。

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妇女”B.《刑法》对抢劫罪与****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C.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D.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7、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

2014年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一)

2014年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一)

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一)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甲乙双方就其执行政府定价产品达成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于2000年11月11日付款提货,但因乙方迟延付款,合同于11月25 日履行。

合同约定每吨1万元,11月11日国家定价调整为1.1万元,11月25日调整为1.2万元,则合同应按什么价格执行( )。

A 每吨1万元B 每吨1.1 万元C 每吨1.2万元D 每吨1.15万元【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本题涉及执行政府定价合同的履行问题。

依《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故本题选项为C。

第2题甲、乙两餐馆在同一街上,相距不过50米。

甲餐馆由于有特色,服务又好,顾客盈门。

而乙餐馆的就餐环境较差,门可罗雀。

为此,乙餐馆的老板特叫了几个人在社会上散布说甲餐馆财务混乱,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导致甲餐馆的供货商纷纷退货,给其造成了极大损失。

对乙餐馆老板的行为侵犯甲餐馆的何种权利正确的说法是?( )A 经营自主权B 信用权C 荣誉权D 名称权【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本题涉及信用权侵犯问题。

企业的名誉权为信用权。

乙餐馆采用散布流言之方式致使甲餐馆的名誉受损,并导致财产损失,构成对甲餐馆信用权的侵害。

第3题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

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

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作生日礼物。

手表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

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

A 王某B 孙某C 林某D 郑某【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选集及答案解析

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选集及答案解析

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选集及答案解析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选集及答案解析为你整理2013-2015年间各类学科真题及答案解析,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参考阅读,希望对考生备考冲刺复习能有所帮助。

12.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

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1-12单)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答案】A【解析】悼念权属于习惯权利,并非法定权利,故不属法律上规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非正式渊源主要指的是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对法官裁判案件具有说服力的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的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有习惯、判例、政策等。

在司法裁判中法官证明法律结论的成立被称为证成,此案中法官通过法律推理,证明自己的判决结论“原告败诉”成立。

13.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

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1-13单)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答案】A【解析】《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0、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7、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2014司法考试试题答案

2014司法考试试题答案

2014司法考试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A. 受教育的权利B.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 劳动的权利D. 以上全部答案:D2.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答案: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债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4.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无罪推定”原则是指:A. 在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之前,应当假定其无罪B.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C. 只有法院才能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D. 以上全部答案:A5. 下列关于合同法律效力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 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B. 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C. 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合同的效力范围D. 合同的效力可以因违法而受到限制或无效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构成正当防卫?A.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B. 防卫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的C. 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D. 防卫行为已经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仍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答案:B、C2.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下列哪些原则是民事审判应当遵循的?A. 公开审判原则B. 两审终审原则C. 合议制原则D. 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答案:A、B、C三、案例分析题1.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在租赁期间,张某未经过李某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了王某。

请问,该转租行为是否有效?李某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是无效的。

李某可以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2. 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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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试题答案每日一练(2014.3.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

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司法部答案】A【考点】第三人代为履行【答案解析】《本题考的是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我国法律未设明文,比较难。

所谓第三人清偿,谓债务人之外之第三人所为之清偿。

第三人清偿的有效要件有四:(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

具有专属性的债务,第三人不得代为清偿。

(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若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则不可。

(3)须经债权人同意。

须注意:第三人清偿时,若债权人拒绝,则第三人不得清偿;但是,若第三人就债务的清偿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债权人不得拒绝。

(4)须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据此,本题中,第三人丙替债务人甲清偿债务,得到了债权人乙的同意,清偿有效。

故A选项正确。

(参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77页;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05页。

)第三人清偿的主要法律效果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间,因第三人清偿债务,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债权亦因此消灭。

(2)债务人与清偿人间,两者间有委任关系时,得依照委托合同求偿,无委任合同时,第三人可基于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债务人追偿;但第三人以赠与的意思代为清偿的,无追偿权。

据此,丙公司代为清偿后,有权依照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甲公司追偿,故B选项错误。

因乙公司接受丙的代为清偿,甲对乙的债务免除,所以,若丙的履行有瑕疵,甲公司无须承担责任,故C选项错误。

若因丙的履行瑕疵而对乙承担违约责任,就该违约赔偿金,丙不享有向甲追偿的权利,故D选项错误。

正确答案为A。

2、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司债权人唐某B.公司董事长程某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司法部答案】A【考点】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的组成【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应当同时指定清算组成员。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形,清算组成员可以由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据此,本题应选A。

3、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

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

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

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司法部答案】D【考点】合同条款的效力认定【答案解析】《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题目当中并未给出系格式条款的信息,A不选。

《民法通则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该合同内容确定,并无主观意思上的瑕疵,未出现显失公平,B不选。

《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题目情形不符合情势变更,C不选。

确保能考上二本可能违背教育规律,因为考试成绩影响因素较多,并不仅仅系于培训质量,但并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五种无效情形,D可选。

4、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司法部答案】ACD【考点】著作权的取得、演绎作品【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A错误。

演绎作品即对已有的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进行演绎、加工所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B正确不选。

对于演绎作品,如果基础作品还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则只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他人才能从事著作权人所专有的演绎创作活动。

丙不仅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还应取得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C错误应选。

《著作权法》第34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D错误。

5、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司法部答案】D【考点】证明责任的分配【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题中,乙叠放砖头倒塌、甲受损害、乙放砖头倒塌与甲受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都是甲提出诉讼请求应当证明的,故甲承担证明责任,乙主观是否有过错是乙进行主张所应当证明的,故D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6、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司法部答案】D【考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法律地位及禁止义务【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所以A项表述错误。

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不是绝对不可以从事上述行为,关键前提是看投资人是否同意。

⑴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可以;⑵如果投资人同意,则可以。

因此B、C错误,D正确。

7、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司法部答案】C【考点】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A选项中,乙享有的债权的起算点是借期届满日而非出具借条日,A不正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说明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具有独立性,B不正确。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抵押人在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抵押权的实行会导致主债的诉讼时效中断。

C正确。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首先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自然无法抗辩,仍可追偿;即使甲明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承担保证责任后仍可追偿,但除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外法院不予支持,D选项错误。

8、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司法部答案】B【考点】股东代表诉讼权【答案解析】《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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