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及所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第六条集团公司实施金属、化学、绝缘、环保、热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节能、电测、电能质量、励磁、汽(水)轮机、水工等十二项技术监督。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一)金属监督:高温承压部件;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对轮螺栓;高温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高温紧固件。
水力发电机组重要转动部件及重要承重部件、重要水工金属部件。
(二)化学监督:水、汽、油、气、燃料;设备腐蚀、结垢、积盐;设备停(备)用保护;水处理材料;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化学仪表等。
(三)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
(四)环保监督:废水、烟气、灰渣;环保设施;噪声。
(五)热工监督:热工参数检测、显示和记录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量值传递系统及各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 技术监督范围和内容1.1 技术监督范围包括电能、金属、化学、绝缘、热工、电测、环保、继电保护、节能、坝工等方面。
1.2 技术监督的内容1.2.1 电能质量监督的内容: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1.2.2 金属监督的内容:压力容器、承压管道及部件、水力发电机组重要转动部件及重要承重部件、水工建筑物中的重要金属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1.2.3 化学监督的内容: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在线化学仪表等。
1.2.4 绝缘监督的内容: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1.2.5 热工监督的内容: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汽轮机控制系统;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
1.2.6 电测计量监督的内容: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1.2.7 环境保护监督的内容: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1.2.8 继电保护监督的内容: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高压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
1.2.9 节能监督的内容: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1.2.10 坝工监督的内容:电站水工建筑、设备、设施,包括大坝、厂房、引水隧洞、闸门等的运行等。
QHN-1-0000.08.019-20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励磁监督标准(报批稿)
GB 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279发电机励磁系统调度管理规程
DL/T 294.1发电机灭磁及转子过电压保护装置技术条件第1部分:磁场断路器
DL/T 294.2发电机灭磁及转子过电压保护装置技术条件第2部分:非线性电阻
c)电力系统稳定器或其他附加控制单元的输出噪声应小于±0.005p.u.。
d)电力系统稳定器应能自动和手动投切,当发电机有功功率达到一定值应时能自动投切,故障时能自动退出运行。
4.1.1.21
a)最大励磁电流限制器,限制励磁电流不超过允许的励磁顶值电流;
b)强励反时限限制器,在强励达到允许的持续时间时,应能自动将励磁电流减至长期连续运行允许的最大值;
本标准审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工作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批准人:
火力
1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火力发电厂励磁监督相关的技术标准内容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20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励磁系统,200MW以下汽轮发电机组励磁系统可参照执行。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1166大型发电机励磁系统现场试验导则
DL/T 1167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建模导则
DL/T1231电力系统稳定器整定试验导则
JB/T 7784透平同步发电机用交流励磁机技术条件
JB/T 9578稀土永磁同步发电机技术条件
Q/HN-1-0000.08.049-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规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定)————————————————————————————————作者:————————————————————————————————日期:附件九: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据《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第三条电能质量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电能质量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各分公司(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公司安全及生产部负责已投产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在建机组的技术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生技处电气专责工程师是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二)负责制定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规定、制度等;(三)指导、督促公司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提高改善电能质量的技术和重大技术措施;对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四)建立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组织召开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第六条各分公司(电厂)所委托的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作为公司委托的技术监督的职能部门,根据协议对各电厂的技术监督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保证电厂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的设备、运行、检修等方面的技术监督工作,包括绝缘监督、继电保护监督、电能质量监督、化学监督、热工监督、金属监督、节能监督、环保监督等。
二、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电厂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电厂厂长担任组长,生产副厂长担任副组长,各专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程。
2、组织制定和完善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3、协调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定期对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二)设立技术监督办公室,作为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在生产技术部门。
技术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技术监督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收集、整理、分析技术监督数据和信息,编写技术监督报告。
3、组织开展技术监督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4、对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各专业部门成立相应的技术监督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落实本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2、对本专业的设备进行监测、检验、试验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和隐患。
3、建立和完善本专业的技术监督档案和台账。
三、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一)绝缘监督1、定期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测和试验,包括变压器、断路器、避雷器、绝缘子等。
2、加强对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防止绝缘受潮、老化和损坏。
3、对新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进行绝缘交接试验,确保设备的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二)继电保护监督1、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和调试,确保其动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加强对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保护定值的整定和变更制度。
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HB 1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10—02—20发布 2010—02—20实施1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机构与职责 (2)5 技术监督内容 (13)6 技术监督的计划 (16)7 技术监督的实施 (19)8 评价与考核 (23)9 附则 (26)前言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基础。
为了加强1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和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1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的主要依据。
本办法由1集团公司提出。
本办法由1集团公司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起草单位:1集团公司。
本办法批准人:、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1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职责、工作范围、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文件,对于本办法的应用是不可缺少的。
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引用的这一版本对本办法有效。
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其修正案)均适用于本制度。
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3 总则3.1 技术监督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指令畅通,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与依据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电厂技术工作,强化技术监督管理,确保电厂的安全运行和优质发展。
制定依据包括《电力法》、《电力工业法律制度建设的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能源局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厂的技术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改造等各个环节。
三、责任与职权1.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电厂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维护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秩序,制定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技术工作的各项措施。
该部门具备以下职责:- 制定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并定期修订;- 监督电厂技术安全的执行情况;- 组织技术工作的培训和考核;- 处理技术纠纷和投诉。
2. 各部门和岗位职责电厂的各部门和岗位都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职权,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四、技术管理流程1. 技术设计电厂技术设计应当符合安全、经济、可靠的原则,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
设计流程应当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和审批。
2. 施工管理电厂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施工管理等环节。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施工管理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设备。
3. 运行管理电厂运行管理是电厂技术工作的核心。
应当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运行、巡检、检修、备品备件管理等方面。
运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
4. 维护与改造电厂维护与改造是确保电厂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关键环节。
应当建立健全的预防性维护和计划性改造机制,对设备的损耗和老化进行监测分析,及时维修、更换设备,并根据电厂的发展需要进行必要的改造工程。
五、技术监督检查与考核为了保证技术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电厂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华电生[2004]294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该办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印发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知抄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年月日印发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参照原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生产管理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按照依法监督、行业归口、发电企业自主监督为主、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分公司、代表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和委托集团公司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第六条技术监督范围在绝缘、化学、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电能质量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对变压器类、汽轮机、开关、过电压、防污闪、发电机、谐波、水工专业实施专业管理。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1、绝缘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金属专业管理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金属专业管理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2.1名词解释1)金属监督:金属监督是监督火力发电厂发电设备金属构件安全运行的技术和管理工作,是电力生产、建设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其内容包括:通过对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些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等情况,杜绝不合格的金属构件投入运行;检查和掌握金属构件在服役过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及缺陷萌生发展,通过科学分析,使之在失效前及时更换或修补恢复;参加受监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并监督实施。
(见DL/T882-2004《火力发电厂金属专业名词术语》)。
2)金属技术监督档案:金属技术监督档案包括机组的原始资料、运行和检修检验、技术管理的档案。
2.2判断题1)金属技术监督网络应包含电气专业人员。
(4)2)物资管理不是金属技术监督网络中的一员。
(×)3)监督网络应按厂级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或金属及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期开展网络活动,但不用建立相应的记录。
(X)4)物资库房内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受热面管材可以混放在一起。
(X)5)奥氏体不锈钢应单独存放,严禁与碳钢混放或接触。
(Y)6)金属检验人员、焊工、热处理无证上岗,达到三级预警。
(X)7)受监金属部件超标缺陷处理率应大于等于95%。
(X)8)焊口一次合格率应大于等于90%。
(X)9)金属专工应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检验)工程师资格证书。
(Y)10)受监金属材料不得露天堆放。
(Y)11)发电企业物资管理部分应建立严格的入库、出库管理制度。
(4)12)金属技术监督网络应有相应的任命文件。
3)13)金属检验人员、焊工、热处理人员没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但必要时人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X)14)金属事故分析会议应由班组人员参加,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可以不用参加。
(X)15)主要金属部件金属专业人员可自行进行改造。
供热技术监督问答题(中)
1、管网的布置形式有哪些?有何特点?答:热网的布置形式有枝状管网和环状管网。
枝状管网:布置简单,供热管道直径随及热源距离的增大而逐渐减小,且金属耗量小,基建投资小,运行管理简単,但枝状管网不具后备供热性能。
环状管网:管网的输配干线呈环状支干线,从环状管网分出,再到各热力站。
有很高的供热后备能力,当管网故障后,可以切断故障点,通过环状管网另一方向保证供热,但其投资增大,运行管理更复杂,需要有较高的自动控制措施。
2、热水供热系统集中调节方法有哪些?答:热水供热系统集中调节方法有:(1)质调节;(2)量调节;(3)分阶段改变流量的质调节;(4)质量-流量调节;(5)间歇调节。
3、热水供热系统垂直失调原因是什么?答:双管系统中,由于通过各层的循环作用压力不同而出现,且楼层数越多上下层的作用压力差值越大,垂直失调就越严重,单管系统中,各层散热器的传热系数K 随各层的散热器平均温差的变化程度不同而造成的。
4、热水供热系统水平失调原因是什么?答:在机械循环系统中,由于其作用半径较大,连接的立管较多,因而在没有自控设备的情況下, 异程式系统通过隔离管环路的压力损失较难平衡, 有时靠总立管附近的立管,即使选用了最小的管径,仍有很多的剩余压头,初调节不当时,就会出现近处立管流量超过要求,而远处立管流量不足。
5、热力站换热器的选择应符合那些规定?答:(1)间接连接系统应选用工作可靠、传热性能良好的换热器,生活热水系统还应根据水质情况选用易于清洗水垢的换热设备;(2)列管式、板式换热器计算时应考虑换热表面污垢的影响,传热系数计算时应考虑污垢修正系数;(3)计算容积式换热器传热系数时应按考虑水垢热阻的方法进行;(4)换热器可不设备用,换热器台数的选择和单台能力的确定能适应热负荷的分期增长,并考虑供热可靠性的需要。
6、闭式热水供热系统的连接方式有几种?答:(1)无混合装置的直接连接;(2)装水喷射器的直接连接;(3)装混合水泵的直接连接;(4)间接连接。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生[2004]294号关于印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文件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该办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印发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知抄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年月日印发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参照原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生产管理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按照依法监督、行业归口、发电企业自主监督为主、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分公司、代表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和委托集团公司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第六条技术监督范围在绝缘、化学、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电能质量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对变压器类、汽轮机、开关、过电压、防污闪、发电机、谐波、水工专业实施专业管理。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1、绝缘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H S D F D Z D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管理制度HSDFDZD-80-SC26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09-4-20发布 2009-4-20 实施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发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技术监督是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
为贯彻《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加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设备诊断新技术,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管理各电厂。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第一级为公司,第二级为各电厂。
第七条公司成立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各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各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监督方针政策,行使监督的领导职能;(二)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导则、技术措施等,审查各电厂的技术监督制度,并对各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三)负责制定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召开公司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四)参与并组织在建和投产电厂发生的有关重大、特大事故的分析调查;(五)按照公司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电厂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新技术;(六)按照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批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和处罚;(七)组织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阶段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Q/HB-G-08.L01—2009 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国家能源局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12 征求意见稿)
华能安[2011]271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4 机构与职责 4.1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第三
1
Q/HN-1-0000.08.049—2015
级为发电企业。集团公司委托西安热工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热工院”)对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 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监督管理技术支持服务。 4.2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技 术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以下简称“安生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 技术监督工作。集团公司安生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基本建设部负责新、扩建发电企业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工 作。 4.3 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应成立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 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基建管 理部门负责新、扩建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4.4 各发电企业是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应 成立以主管生产(基建)的领导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技术监督网络,设 置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负责日常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包括本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总结 等的收集上报、信息的传递、协调各方关系等。已投产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新建项目的技术监督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规定
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规定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素质,有效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
第三条发电企业已在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在3年内通过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
新上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通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力、水力和风力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及资格管理工作。
第六条产业、区域子公司负责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的上岗考试,监督、检查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发电企业应按照规定配齐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培训、上岗资格考试的资质审查和资格申报工作,保证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
第八条西安热工院成立技术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工作上接受集团公司安监部的领导和监督,负责按照DL/T 1051《电力技术监督导则》、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技术监督标准等编制各专业技术监督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协助集团公司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上岗考试工作,协助产业公司、区域子公司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考试内容第九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标准规范知识等三部分。
(一)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监督范围内基本理论、设备(或系统)结构、工作原理,设备(或系统)缺陷或故障产生原因、识别和监督处理措施;(二)管理基础知识包括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要求、日常工作内容;(三)标准规范知识包括电力设备设计、制造、运行、维护方面的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颁布的电力技术监督标准;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报考申请: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附录A),所属单位同意并经产业、区域子公司审核后报技术监督专责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
《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素质,有效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
第三条发电企业已在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在3年内通过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
新上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通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力、水力和风力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及资格管理工作。
第六条产业、区域子公司负责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的上岗考试,监督、检查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发电企业应按照规定配齐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培训、上岗资格考试的资质审查和资格申报工作,保证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
第八条西安热工院成立技术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工作上接受集团公司安监部的领导和监督,负责按照DL/T 1051《电力技术监督导则》、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技术监督标准等编制各专业技术监督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协助集团公司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上岗考试工作,协助产业公司、区域子公司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考试内容第九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标准规范知识等三部分。
(一)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监督范围内基本理论、设备(或系统)结构、工作原理,设备(或系统)缺陷或故障产生原因、识别和监督处理措施;(二)管理基础知识包括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要求、日常工作内容;(三)标准规范知识包括电力设备设计、制造、运行、维护方面的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颁布的电力技术监督标准;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报考申请: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附录A),所属单位同意并经产业、区域子公司审核后报技术监督专责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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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Q/HB-G-08.L01—2009 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国家能源局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12 征求意见稿)
华能安[2011]271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技术监督”) 管理工作的机构职责、监督范围和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3 总则
3.1 技术监督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国家及行业有 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指令畅通;通过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 对发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环保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 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设备 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3.2 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超前预控、闭环管理”的原则,建 立以质量为中心,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为依据,以计量、检验、试验、监测为手段的技术监 督管理体系,对发电布局规划、建设和生产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3.3 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应按照《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DL/T 1051、 行业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标准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履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 3.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发电企业(含新、扩建项目)。各产业公司、区 域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6 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主要职责
本办法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所属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发电企业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的主要依 据,是强制性企业标准。
本办法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提出。 本办法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起草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本办法批准人: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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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基础。为了加强中国 华能集团公司的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相关发 电技术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进一步促进集团公司发电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性的提高,预防重大事 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4 机构与职责 4.1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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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为发电企业。集团公司委托西安热工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热工院”)对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 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监督管理技术支持服务。 4.2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技 术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以下简称“安生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 技术监督工作。集团公司安生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基本建设部负责新、扩建发电企业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工 作。 4.3 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应成立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 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基建管 理部门负责新、扩建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4.4 各发电企业是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应 成立以主管生产(基建)的领导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技术监督网络,设 置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负责日常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包括本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总结 等的收集上报、信息的传递、协调各方关系等。已投产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新建项目的技术监督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4.5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4.5.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制定、修 订集团公司相关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 4.5.2 建立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落实技术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协调解决技术监督管理 工作各方面的关系。 4.5.3 监督与指导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对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施情况 进行检查与评价。 4.5.4 开展技术监督目标管理,制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5.5 收集、审核、分析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信息,将技术监督管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规 划、设计、制造、发电、基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形成技术监督管理闭环工作机制。 4.5.6 参与发电企业重大、特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 题。 4.5.7 开展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及资格管理工作。 4.5.8 组织开展集团公司重点技术问题的培训,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 4.5.9 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研究技术监督工作。研究、推广技术监督新 技术、新方法。
Q/HN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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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2015 - 05 - 01 发布
2015 - 05 - 01 实施
中 国 华 能 集 团 公 司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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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 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2 4 机构与职责 ...................................................................................................................................................2 5 技术监督范围 ...............................................................................................................................................6 6 技术监督管理 ...............................................................................................................................................6 6.1 健全监督网络与职责 ................................................................6 6.2 确定监督标准符合性 ................................................................6 6.3 监督档案管理 ......................................................................7 6.4 工作报告报送管理 ..................................................................7 6.5 监督预警管理 ......................................................................8 6.6 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 ............................................................8 6.7 监督例会管理 ......................................................................8 7 评价与考核 ...................................................................................................................................................8 7.1 评价依据和内容 ....................................................................8 7.2 评价标准 ..........................................................................9 7.3 评价组织与考核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预警管理细则 .......................................................................................10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信息速报................................................................................................14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现场评价报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