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证表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学院(部)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O
负责人签字:
(加盖部门公章)年—月—日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学生攵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学院
学号专业班级名称源自现担任职务学生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家庭人口数
主要经济来源
申请困难理由
孤儿()烈士子女()单亲()低保户()父母下岗丧失劳动能力()
家庭、本人发生重大变故,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多子女()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年月日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口
B.家庭经济困难口
C.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口
D.家庭经济不困难口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
认定决定
学院
(部)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学院(部)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
为O
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号:
•班级: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二、家庭经济状况
1.家庭总收入情况:
–家庭总收入(人民币):
–家庭成员总人数:
2.家庭负担情况:
–家庭每月固定支出(人民币):
–家庭每月可支配收入(人民币):
3.其他经济来源:
–是否有其他经济来源?(是/否)
–具体说明(如有):
三、教育、就业情况
1.申请人教育情况:
–就读学校:
–就读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2.父母教育情况:
–父母教育程度(最高):
–父母就业情况:
3.家庭成员就业情况:
–家庭成员是否有就业?(是/否)
–具体说明(如有):
四、申请理由
请简要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具体原因,以及申请获得认定的理由:
五、其他说明
是否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尽量具体描述:
六、申请人声明
我声明以上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七、审核意见
审核人员:日期:
八、审批意见
审批人员:日期:。
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填表细则
1、表格上交要求:本表一式三份,两份为原件,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自己保留,在网上申报贫困生时可做参考。
2、表格格式要求:本表格格式不准有任何改动,不准增删原表格文字,表头与表尾要与原表格保持一致。
且不能用往年的表格。
3、表格字面要求:本表原件要求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填写,非手写的无效,涂改无效。
4、表格填写要求:①学院、专业信息要求写全称,如:XX学院、XX工程与工艺。
②学生本人信息一栏,“毕业学校”写毕业高中全称,“个人特长”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政治面貌写“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
③家庭有特殊情况的,如“孤残,单亲,烈士子女”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④“家庭详细通讯地址”必须精确到村民组或社区、街道门牌号。
⑤家庭成员情况,每项必须填写完整;工作单位没有的,填写通讯地址,字尽量写小点,如果表格写不下整个通讯地址,可以只写到镇,不能写无,无收入写0,不能写无。
⑥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务必如实填写,学校会向民政部门抽查部分人员家庭信息,如该类信息没有,则统一写“无”。
⑦民政部门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经办人签字、时间、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固定办公电话),缺一不可。
5、表格硬性要求:“签章”处只需要盖“乡(镇)或上级民政部门”的章,但多一两个章也没关系,民政部门可以是“民政局(所)、民政办公室或社会事务(所)办公室”,一般有“民政”和“社会事务”字样都可以,不能是“人民政府”的章,不能是村委会的章,盖章要清晰可辨,看不清字的章无效,不得拟造假章,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章不合格将无法获得贫困生资格。
6、表格要求重点总结:表头必须是与部门发的表格表头完全一致,民政部门章的字样必须清晰,表制必须与部门的要求一致,这三样任何一样不符,表格将作废。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6篇)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6篇)学生本人基本情况牛牛范文为您带来了6篇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表指引篇一《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附模板)1、该表最好在电子版上填好再打印,也可以空表打印出来再填,但签名一定要手签。
所有内容都要填,某一项没有信息可以填“无”。
表格内容不得涂改,如填错,必须重填,请多打几张空表备用。
2、年级:填“20壹伍级”或“2016级” 3.班别(专业):填专业全称4.院(系):填各自专业学院全称5.学(籍)号:填学号6、学生基本情况:根据表格填写,所有需要选择的内容都必须选“是”或“否”,不得两个都不选。
家庭人口数参照户口本,户口本上有多少人就填多少人。
并根据自己选择提供相应的证明,见大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调整的紧急通知》。
注意,如果是否残疾选了否,则“残疾类型”和“残疾等级”不用选。
7、户籍地址:像“雷州市”这样的县级市,市那里要填辖管的上级市,如“湛江市”,县那里才填“雷州市”。
以此类推。
具体到门牌号。
不知道辖管上级市的,请百度。
8、邮政编码:户籍地址的邮政编码,不知道的请百度。
9.联系电话:填固话或父母一方的联系电话。
10、家庭人均年收入:一要注意是人均,不是总收入。
二要注意和家庭成员填的年收入加起来的总和除以家庭人口数的数值差不多。
11.家庭成员情况(不含学生自己):(1)姓名、年龄:与户口本信息一致。
(2)与学生关系:填:“祖孙”(指爷爷和学生、奶奶和学生)、“父子”、“母子”、“兄妹”、“姐弟”、“兄弟”、“姐妹”等,以此类推。
(3)工作(学习)单位:如打工的,填打工的工厂、公司的名称;如个体户、创业的(需有工商部门认证才算),填商铺、公司的名称;如在家种田的(注意具有规模性的种植和养殖不能算耕田,属于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填xx县xx镇xx村。
(4)从业情况:即职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档材料清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档材料清单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的政策和机制。
学生在申请认定时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以证明家庭的经济困难情况。
以下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档材料清单:2.家庭收入证明:提供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单、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等文件,用于核实家庭的经济状况。
3.家庭负债证明:提供家庭成员的负债证明,包括房贷、车贷、信用卡欠款等,用于衡量家庭的还款压力和生活负担。
4.失业证明: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人失业,需要提供相关的失业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文件,用于说明家庭目前的经济困难情况。
5.低保证明:如果家庭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低保救助证明或领取证等文件,用于证明家庭本身已经享受了一定的经济援助。
6.税收证明:提供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缴纳证明,用于衡量家庭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能力。
7.医疗费用证明:提供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证明,包括医保报销凭证、就医发票等,用于说明家庭的经济负担。
8.房屋状况证明:提供家庭的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文件,用于核实家庭的居住条件和居住支出。
9.教育费用证明:提供家庭成员的教育费用缴纳证明,包括学生的学费、书费、辅导班费用等,用于衡量家庭的教育支出。
10.援助证明:如果家庭已经享受过相关的经济援助,需要提供援助证明或受援助机构的证明信函等文件,用于说明家庭确实需要经济支持。
11.其他材料: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要求,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比如家庭成员的病患证明、残疾证明等。
在准备这些材料时,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尽量提供原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保留好每一份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申诉使用。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问题与对策探究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问题与对策探究周威;曹丽丽【摘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于合理公正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促进社会公平起着重要作用.教育部也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建立"精准资助"的工作机制,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本文以南京理工大学为例,结合工作实际,简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一些思考和实践.【期刊名称】《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7(030)004【总页数】5页(P83-87)【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作者】周威;曹丽丽【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学工处,江苏南京 210094;南京理工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江苏南京 21009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开展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投入不断增加,资助体系日趋完善,资助政策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对大学生资助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用原有的标准和方法作为当前认定工作的依据显然已不合时宜。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标准明确、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认定办法体系,成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让任何一个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全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应有之义。
哪些学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资助对象的确定,是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指导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开展,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各高校开展认定工作的“红宝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精选9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精选9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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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办事大厅操作手册
网上办事大厅生活服务操作帮助
一、怎么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系统?
1、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回车后跳出如下图所示登录窗口。
2、在上图“统一认证中心”窗口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信息。
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然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首页如下图所示窗口。
2.在上图点击左侧的“资助服务”后出现如下图所示窗口。
5.点击左侧的“家庭情况调查”后出现右侧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如下图所示窗口。
其有“学生基本信息”和“家庭基本情况”栏目,在后者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后在最右下角点击“保存”按钮。
6.点击左侧的“困难生认定”后出现右侧的“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如下图所示窗口。
其有“学生基本信息”、“家庭基本情况”及“项目基本情况”栏目,在后两者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后在最右下角点击“保存”
按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及家访记录表(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及家访记录表(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及家访记录表作为学校对学生经济困难情况的认定表,是学校社会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
那么这两份表格是什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什么帮助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是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的第一步。
该表格是学生提交认定申请过程中的第一道门槛,也是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重要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帮助学校了解学生的家庭和经济状况,为后续的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证据。
2.提高学生的自我认知和自我评估能力,让学生了解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标准和认定要求,从而更好地适应校园生活。
3.依据学生填写表格的内容,学校可以有效地对学生的需求进行评估,为之后的帮扶工作提供重要指导和帮助。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家访记录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家访记录表是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内容,对学生需求进一步了解和核实的重要工具。
该表主要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帮助学校全面系统了解学生的家庭和经济情况,确认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从而更好地开展社会帮扶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家访记录表的填写记录了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的实地访问过程和相关问题的询问,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学校完整评估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3.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校可以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课外辅导、生活补贴和卫生保健服务等。
总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及家访记录表是学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重要工具,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学生要认真填写申请表,并积极与学校配合认证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以便为自己的校内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困难级别认证及政治面貌
毕业生困难类别代码表2015届毕业生困难类别及标准认定办法1 就业困难(详见附件)《<就业促进法>关于就业困难的认定标准》;一般认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请根据附件和此条标准酌情填报,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就业困难毕业生需要在毕业后进行跟踪帮扶)2 家庭困难(符合其中任何一条即可)a.曾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的2015届毕业生;b.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2015届毕业生;3 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须是同时符合就业困难与家庭困难认定标准的2015届毕业生;4 残疾须是持有国家民政部门颁发认定的残疾人证明材料的21015届毕业生;5 就业困难和残疾须是持有国家民政部门颁发认定的残疾人证明材料且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标准的2015届毕业生;6 家庭困难和残疾须是持有国家民政部门颁发认定的残疾人证明材料且符合家庭困难认定标准的2015届毕业生;7 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和残疾须是持有国家民政部门颁发认定的残疾人证明材料且符合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认定标准的2015届毕业生;附:《就业促进法》关于就业困难的认定标准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因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具体认定范围和认定材料如下:(一)认定范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1. 大龄失业人员。
指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 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指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 残疾失业人员。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失业人员。
指进行失业登记1年以上,且失业期间每季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至少有1次求职记录,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失业人员。
贫困生申请表格
贫困生申请表格篇一:贫困生申请表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以下简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予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1.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 2. 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五年,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
声明及保证: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
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授权人(签字、捺印):被授权人(签字、捺印):见证人:重庆市酉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知识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生源地贷款)?指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贷款需要担保吗?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共同借款人要督促学生按合同规定将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在借款学生毕业后,督促其按期还本付息。
同时,借款学生毕业后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四、申请贷款有些什么条件?学生及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贷款学生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doc
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为做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科学、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4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一、认定工作原则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认定工作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二、认定工作模式采用首次认定和复核认定相结合的认定模式。
1.首次认定:针对新生和上一学年未参加或未通过困难认定的老生;2.复核认定:针对上一学年已通过困难认定,家庭经济情况无显著变化,且本学年继续提出申请的老生。
三、认定对象1.本办法适用于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2.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科学生。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参照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特别困难和特殊困难。
同时对特殊困难学生视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五、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1.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认定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本校的认定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本学院学生辅导员担任成员的学院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审核本学院认定工作。
3.各学院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和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和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年级民主评议小组一般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
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思考
(上接第176页)摘要:高校是我国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而对于部分学生来说,由于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不能支付足够的学习费用。
目前,我国已经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起了具有多元化的资助政策体系,对于贫困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持作用。
但是,其在贫困生认定方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从而使高校贫困资助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在本文中,将就贫困生认定问题进行一定的研究与分析。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1概述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特殊困难补助等具有多元化特征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并且在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面获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高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却依然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学生的资助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考验。
对此,就需要我们能够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思考,并以针对性的方式对其进行解决。
2目前高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存在的问题2.1认定标准不统一认定标准是目前高校困难生认定工作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生源地困难标准不统一。
所谓的贫困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的标准来说的,而对于高校的学生来说,其所具有的贫困证明仅仅是根据其家庭所在地所具有的生活标准来界定的,而同样的家庭情况如果放在其它学生的地区中,可能其家庭条件就不再满足贫困标准。
第二,是指标设置不合理,目前的高校困难生认定工作中,所具有的认定标准还缺少良好的科学性以及严密性,且不具有量化的认定指标。
这部分情况的存在,都会对我们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较大的问题。
2.2学生心态情况目前,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而处于这个社会中的学生也随之显现出了一种非常复杂的心理。
并且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过程中出现了真正困难的学生因为面子问题“装富裕”,而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装贫穷”,而正是这两种截然不同情况的存在使我们实际困难生认定工作过程出现了下述问题:首先是贫困生的漏报问题。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智库时代·236·公共关系 一、困难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认定证明材料可信度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作为目前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重要材料和主要依据,却很难准确反映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
随着国家帮扶困难生资助力度和政策宣传力度的加大,提交困难生证明材料的学生越来越多,面对轻而易举可得的助学金的诱惑,许多大学生在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时弄虚做假。
而一些村(居)委会及当地民政部门审查不严,甚至碍于关系和面子等因素不严肃对待这个家庭情况调查表,草率盖章了事。
另外一种情况是由于地处偏远信息闭塞地区或家庭人际关系,很多贫困大学生没有渠道办理相关证明。
当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能轻而易举得到这些证明材料,而真正困难的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时,就容易造成“僧多粥少”的现象,使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不到或享受变少的相关国家资助[2]。
(二)认定比例及等级问题目前家庭经济困难生一般被认定为特困,贫困,一般困难这三种等级,但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
许多高校按照院系学生总数或班级困难生人数来分配资助名额或金额,这种看似公平合理的分配方式却没有考虑到各个专业和每个班级同学们的差异性情况。
高校是面向全国各地招生,学生来自不同省份和地区,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平衡性,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也不同,所以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不是很科学,最终容易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平等。
有些专业和班级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但因为人数的限制而未能得到相应的资助。
而另外会有些专业和班级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较少,因为资助比例和金额的平衡性,这些中不贫困的学生就能更多的享受到国家的资助[3]。
(三)后续监管和动态管理的缺失资助工作主要集中于每学年开学后一段时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很多高校基本上都把困难生认定及确定发放人选并发放完资助金额作为已完成了资助工作任务。
对评定后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缺少有力的监督和管理。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分制补贴申领途径探索——以江苏省A学院为例
学术论坛/ A c a d e m i c F o「u m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分制补贴申领途径探索—以江苏省A学院为例刘慧敏,成溢,施文康,许鑫,范佳辰,周彦潇(南京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江苏南京211167)摘要: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 2020年是我国全面实现小 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扶贫工作进入攻坚冲刺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扶贫领域要精准施策,真扶贫。
文章基 于积分制贫困认定,以发现其中问题,完善与细化认定标准为目标展开探索,依据动态监管提出新的认定等级 标准,将精准评定推向更深一层,以实现贫困认证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分制;动态监管;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在强调精准资助与扶贫,要 求各级部门严格把关,做到把资助真正给到贫困人身 上。
而在此前已有针对精准认定提出的依据大数据技 术通过积分制实现精准扶助的相关研究,其从大数据 视角,对大学生精准资助模式与途径进行了创新,提 出积分制评定方式。
在此基础之上,针对其实施现状以及存在问题做 出调整与优化,进一步细化评分细则,以确保积分制 认定的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证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 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困难学生身上。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 术的优势改变传统的大学生资助工作模式,优化评定 流程与标准,实现精准认定的最终目标。
1政策背景2019年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要 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学校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 助。
加强学生学籍、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应用,规范档 案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财务管理。
各地、各 校要结合实际,通过勤工助学、“三助”岗位、“绿 色通道”、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方式完善学生资助 体系。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 策部署,在分配相关资金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向贫困 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
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学生 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经费投入大幅增加,学生资 助规模不断扩大,学生资助工作成效显著。
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探讨
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探讨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已成为困扰高校资助工作的一道难题。
因此,高校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从而使得有限的资助资源能够合理地分配是尤为必要的。
高校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采取申报制度;采用公开演讲、民主评议的方式;建立公示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加强信用法治观念教育;实行动态的认定与管理;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标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目前,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如何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各校、院系、专业之间也难以做到统一。
如何准确地界定、认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失偏颇地帮助真正有困难的学生,这一系列的问题令很多高校感到非常棘手。
比如有媒体报道某市城管局副局长女儿在学校接受捐助、某高校“贫困”女生的家人开着宝马接她回家的例子,足以说明现实中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存在很大问题,也说明这一问题逐渐引起了高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
一、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义要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首先必须科学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确定助学政策的目标群体。
只有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才能提高助困资金的使用效益。
如果不能正确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有限的助学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大大降低,因此,探讨应如何有效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而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发生了偏差,将有限的资助资源配置给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又意味着公平正义原则的失守。
在更深远的意义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其资助工作的实现,会从一个侧面影响高校学生对真实、公平、正义等人类普适价值理念的认同。
所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其资助工作,在高校总体工作中可能只是一个局部环节,但其价值意义却不容忽视。
二、当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问题各高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式不尽相同,但通常途径是:学生本人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辅导员通过学生干部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情况进而确定其是否是家庭经济困难并认定其贫困程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各种资助。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申请表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
学 院
系
专 业
年 级
班
在校联系电话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月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陈述理由
应参加民主评议人数: 人,实际参加民主评议人数: 人。经过民主评议,意见如下: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B.家庭经济困难 □
C.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认定决定
院(系)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加盖部门公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样表)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 □否。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个人承诺
承诺内容: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3. 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附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学校:年级:班级: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出生年月籍源自贯身份证号 码家庭人口
手机号码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长手机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特殊群体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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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
附件3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资助资源,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资助[2007]1号)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
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
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各系审核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
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
全校的认定工作,建立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对学生的贫困情况和受资助情况进行记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各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各系学生辅导员、行政秘书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第六条根据我区各地实际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
况分为三档,具体认定标准设为: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属于“特别困难”。
(二)因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属于“突发事件特殊困难”。
(三)城镇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不高于桂林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为限)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家
庭人均纯收入作为界定标准,月人均纯收入低于80元,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的学生,属于“困难”。
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各系认定工作级审核、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一)学校全面、认真部署每个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复印件,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经济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关事件发生材料)。
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本指导意见第六条中的认定标准,结合各班民主评议结果和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并认真进行核实。
(四)各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
如有异议,应在征得年级(或专业)
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五)各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
各系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对系级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
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第八条学校和各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对困难、特别困难两类贫困生,应按一定比例予以抽查;对突发事件特殊困难类贫困生应尽可能逐个核实,其中有条件的可进行走访慰问。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和各系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
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第九条各系在对区内考入的新生进行家庭贫困状况认定
时可以参考自治区已建立的高中贫困生档案数据库的记录情况。
第十条本办法从自2007年9月26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