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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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医院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医院医师考核工作制度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是切实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进一步提高执业医师的综合素质,增强执业医师的自律意识,从而有效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制度保证。

为了加强医院医师考核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使考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领导1.1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委员会,医师考核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分管院长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家和相关医院管理人员组成。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负责领导医院的医师考核工作,制定医院的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医师考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2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

2.考核目的和考核原则2.1通过定期考核首先可以适时检验和评价执业医师的综合素质,从而为不断提高医师的自身素质提供制度保障和确切依据。

医师定期考核还为医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供反馈信息。

第三、通过医师定期考核可以督促执业医师提高自律意识,做好自我监督和约束。

2.2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考核范围凡在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都应参加定期考核,退休返聘者同样参加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两个级别,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三个类别。

4.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4.1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4.2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内(一般为两年)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医院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4.3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4.4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医师定期考核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建立和完善医师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医师知识更新,提高医师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

下文是医师定期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医师定期考核细则一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我院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主任委员:李良增副主任委员:刘新涛孙步策委员:宋会臻张传友王卫红史春青张新宋洪宽石华序李强马克强张丽周晓峰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一)医师考核工作在医院考核委员会指导、检查、监督下规范进行。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凡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以向考核部门申请回避。

(三)医院考核委员会应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对每位在职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执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时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五)严禁参加考核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严禁用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否则一经证实,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参加考核的,必须向考核委员会提出正当理由,由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时间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对象(一)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按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新进医师自进入本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

四、考核内容(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个人论文发表、科研立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等;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医师定期考工作制度

医师定期考工作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第八条考核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考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健全的考核管理制度和考核程序;(三)具有考核所需的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九条考核机构应当在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前完成对医师的定期考核。

第十条考核机构应当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组成。

第十一条医师定期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核、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机构应当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三条考核机构应当将考核结果报委托其进行考核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进行培训,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定期考核是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

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我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

(二)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定期考核前60日书面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五)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由考核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测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后,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对被考核医师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

业务水平测评采用形式(具体条款参照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六)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对被考核医师作出相应处理。

(七)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站里的调遣和科室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考核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站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相应的外语水平等。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2024)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2024)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2024)一、考核目的与意义医师考核,旨在全面评价医师的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医疗服务质量,从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

定期考核有利于医师自我提升,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

二、考核对象与范围本次考核对象为全院所有在职医师,包括临床、医技、口腔、中医等各个专业的医师。

考核范围涵盖医师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1.业务能力考核:包括病例分析、临床技能、理论知识等方面,以实际操作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职业素养考核:包括医德医风、法律法规、团队协作等方面,采用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3.医疗质量考核:包括病历质量、处方质量、诊疗规范等方面,通过查阅病历、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4.患者满意度考核: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师的医疗服务满意度。

四、考核流程与方法1.制定考核方案:由医院考核办公室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标准、流程等。

2.考核实施:各科室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医师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汇总:考核结束后,各科室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医院考核办公室。

4.考核结果反馈:医院考核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反馈给各科室,并提出改进措施。

5.持续改进:各科室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医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绩效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进行约谈、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3.对于表现优秀的医师,给予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

六、实施方案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标准、流程等。

3.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强医师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4.落实责任追究: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行业也在快速发展,医师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其责任和使命日益重要。

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建立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简介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是指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为了监督医师职业行为,评价医师技术水平和临床能力,规范医师行为,加强医师职业道德,保障患者权益而实施的一种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旨在强化对医师的管理,同时促进医疗机构的质量提升。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1.考核内容(1)医师职业道德:通过考核医师职业道德,评价医师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水平。

(2)医学知识:通过考核医师的医学知识水平,评价医师在医学领域内的理论水平。

(3)临床实践能力:通过考核医师在医学实践中的表现和临床技能的水平,评价医师的临床实践能力。

(4)医疗保险,卫生行政和法律法规:通过考核医师对医疗保险,卫生行政和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程度,评价医师的综合素质。

2.考核形式(1)考试:通过考试的方式,对医师的相关知识、技能水平进行考核。

(2)教育培训:通过培训的方式,对医师进行教育,提高医师的职业专业水平。

(3)绩效评估:通过考核医师的工作绩效评估,评价医师的临床表现和工作成果。

3.考核组织考核组织可以由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成,由专门的考核人员负责执行。

4.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一般建议为两年一次,对于特殊行医科室和医师,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在医师考核结束后,组织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向被考核医师提供考核反馈和评估结果。

结语医师定期考核制度的实施,是对医师职业道德和素养的一种保障和监督,也是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权益的一个重要措施。

我们应该认识到医师定期考核制度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这项制度的实施,共同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让社会大众享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定期考核制度方案(四篇)

定期考核制度方案(四篇)

定期考核制度方案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根据《____执业医师法》、____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____部《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定期考核是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

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我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

(二)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定期考核前____日书面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五)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由考核委员会____相关人员测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后,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____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对被考核医师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

业务水平测评采用形式(具体条款参照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六)在考核工作结束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对被考核医师作出相应处理。

(七)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站里的调遣和科室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考核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站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相应的外语水平等。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考核
考核医师对药物不 良反应的处理和处
置技能。
典型病例药物 治疗方案设计
考核医师在典型病 例中制定药物治疗
方案的能力。
沟通能力考核工具
视频沟通交流 考核
考核医师的视频沟 通和交流能力,包 括面对面、远程等。
处理患者投诉 考核
考核医师处理患者 投诉的能力,包括 沟通解决问题等。
角色扮演沟通 考核
考核医师在角色扮 演中的沟通能力和
考核工作的意义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可以促进 医师个人能力的提高和医院整体水平的提升。通过考核,可 以发现医师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这样,可以保证 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的声誉和竞争力。
● 06
第6章 医师考核工作制度总 结
医师考核工作制度的意义
提高医疗质量
加强考核的实 效性
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需要加强对考核结 果的跟踪和评估, 以便更好地反馈和 改进考核制度。
加强考核的科 学性
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需要加强对考核指 标的科学性,确保 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加强考核的公 正性
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需要确保考核的公 正性,防止出现不
公正的行为。
医师考核工作制度的 展望
实施阶段
组织医师参加考核 评估医师业务能力 记录考核过程
结果反馈阶段
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医师 提供培训和帮助 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医师考核的意见反馈 和改进措施
01 意见反馈
医师应当认真对待考核结果,接受相关意见和建议
02 改进措施
医师应当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自己的提升计划,并不 断改进自身业务能力
03
医师考核的重要性
应对能力。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并逐级上报至卫生部备案。

第八条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第九条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委托的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可以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管理第十一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为确保医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卫健委《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XX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如下:
1.加强医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和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

2.考核工作由医师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医师考核办公室具体安排。

3.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确保考核质量。

4.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考核流程,保证考核工作公正、顺利进行。

5.考核必须树立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行为和不良风气。

6.考核工作执行回避制度,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公正的情况,考核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7.考核工作实行保密、安全制度,确保考核资料的安全。

8.严密组织,合理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

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

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医师所在科室进行考核,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轮转培训的住院医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轮转科室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委员会对职业道德、工作成绩考核情况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委员会与医师所在科室共同负责。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也可通过医师所在科室通知医师。

第九条科室应当按要求对本科室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第十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以我院医德考评相关规定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十一条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实施方案一、制度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医师的专业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该制度旨在评估医师的综合能力,并通过定期考核来促进医师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

同时,医师定期考核也可以作为医疗机构与医师之间的一种管理工具,确保医师在工作中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效益。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临床技能:评估医师的诊断与治疗能力,包括手术操作技能、临床病理分析和诊断能力等。

2.知识水平:检验医师对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临床疾病知识、新技术和新药的了解等。

3.职业道德:检查医师对职业道德的遵守和尊重程度,包括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和表达、医患纠纷解决等。

4.科研能力:评估医师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和能力,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5.教学能力:考察医师在教学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包括指导学生和研究生的情况。

6.管理能力:评价医师在管理工作中的能力和成果,包括病房管理、手术室管理等。

为了成功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制度,需要以下的具体实施方案:1.设立考核委员会: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考核委员会,由具有丰富经验和资质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制定考核周期:根据医师岗位的要求和工作性质不同,制定不同的考核周期。

一般来说,临床科医师的考核周期为1-2年,科研教学型医师的考核周期为3-5年。

3.制定考核工作计划:委员会在每个考核周期开始前,制定考核工作计划,包括具体的考核项目、考核时间、参与人员和考核方式等。

4.开展考核培训:在考核周期开始前,医疗机构应组织针对医师的考核培训,以提升医师对考核内容和标准的理解和掌握,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5.实施考核工作:医疗机构应按照考核计划,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临床操作演示、答题考试、口试、评估量表等多种形式,综合评价医师的各项能力和素质。

6.考核结果评定: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医师的等级和职称,对考核合格的医师予以奖励和表彰,对不合格的医师进行重点培训和辅导,并制定改进计划。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考核对象与内容 (2)三、考核方式与周期 (3)四、考核组织与管理 (4)4.1 组织机构 (5)4.1.1 卫生行政部门 (6)4.1.2 医疗机构 (7)4.2 管理职责 (8)4.2.1 制定考核计划 (9)4.2.2 组织实施考核 (10)4.2.3 反馈与整改 (11)4.3 考核人员 (12)4.3.1 考核员 (13)4.3.2 记录员 (13)4.3.3 监考员 (14)五、考核结果与评定 (15)5.1 考核结果 (16)5.2 评定标准 (16)5.2.1 专业理论评定标准 (17)5.2.2 临床技能评定标准 (18)5.2.3 医德医风评定标准 (19)5.3 成绩记录与报告 (20)5.3.1 成绩记录 (21)5.3.2 考核报告 (22)六、奖惩措施 (23)七、附则 (24)7.1 解释权 (25)7.2 施行日期 (25)一、总则为了规范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提高医师的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对医师的定期考核,推动医师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本制度的实施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考核对象与内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医师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进行全面评估。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医师的临床操作、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制定、急诊处理等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考核:主要评价医师的工作表现、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具体内容包括:患者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电话随访等方式了解患者对医师的满意度。

职业道德考核:主要考察医师的医德医风、行业纪律、职业操守等。

具体内容包括:个人述职:医师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重点介绍本人年度内的工作情况。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和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为评价医疗机构和医疗团队的重要指标。

为了确保医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预期要求,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对医师进行定期考核,以促进医师个人的成长和医疗机构的发展。

二、考核目的1. 评估医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医师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2. 促进医师的学习和进修,提高医师的专业水平;3. 优化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竞争力。

三、考核内容1. 专业知识考核:对医师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医学基础知识、临床诊断与治疗技术、最新医学进展等方面;2. 临床技术操作考核:对医师的临床技术操作能力进行考核,包括手术技术、器械操作等;3. 临床实践考核:对医师的临床实践能力进行考核,包括临床病例分析、诊断方案制定、治疗方案选择等;4. 人际沟通与协作能力考核:对医师的人际沟通与协作能力进行考核,包括与患者、家属、同事的沟通与协作能力;5. 医疗风险防控考核:对医师的医疗风险防控能力进行考核,包括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的处理等。

四、考核流程1. 考核计划制定: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医师定期考核计划,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2. 考核组成员确定:医疗机构组建考核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护士长等组成;3. 考核材料准备:医疗机构提供医师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医师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病例资料等;4. 考核实施: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计划,对医师进行考核,采取面试、模拟操作、病例分析等方式进行;5. 考核结果评定: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评定医师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6. 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医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7. 考核结果记录:医疗机构将医师的考核结果进行记录,作为医师职业发展和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酒泉市中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

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小组,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

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医师所在科室进行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小组与医师所在科室共同负责。

第八条科室应当按要求对本科室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

第九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第十条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服从医院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科室按临床医师的专业、级别考核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

第十二条考核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下一考核周期第一年的1月底前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区卫生局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

3.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制度

3.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制度
2.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在医院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5条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医务科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1.医师业务水平测评可采取的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4)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5)临床带教工作水平和接受实习生的评议。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2.科室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
3.医务科对临床医技科室的报送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4.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公布考核结果。
(15)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
第7条凡管理委员会成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8条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结合工作实际,随时记录医师各种执业信息;医师考核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平时工作,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考核流程。
第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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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

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

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医师所在科室进行考核,正在接受住
院医师轮转培训的住院医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轮转科室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委员会对职业道德、工作成绩考核情况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委员会与医师所在科室共同负责。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也可通过医师所在科室通知医师。

第九条科室应当按要求对本科室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第十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以我院医德考评相关规定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十一条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第十二条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科室按临床医师的专业、级别考核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

第十三条考核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下一考核周期第一年的1月底前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科室。

第十四条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院级以上的奖励和表彰、完成各级政府部门指令性任务、取得院级以上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第十五条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因违反执业医师法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考试考核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十八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确定考核时间的前十天公布考核人员名单,医师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申请回避。

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同意。

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九条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二十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可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停其独立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再次进行考核。

再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再次考核不合格并被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者,停止其医疗工作。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本办法规定的不合格情形,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员会应当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说明: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院外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但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实施紧急医学措施的除外;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但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实施紧急医学措施的除外;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三)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二条医师的考核结果纳入所在科室的年终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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