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注会经济法总结(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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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知识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一)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1.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2.上述申报标准中所称“营业额”,包括相关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内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关税金及其附加;“在中国境内”是指经营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买方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3.鉴于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行业、领域的特殊性,《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规定:(1)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三类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2)保险公司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营业额=(保费收人-营业税金及附加)×10%,其中,保费收入=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入保费-分出保费。

(二)申报材料的提交与补正1.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申报书;(2)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3)集中协议;(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2.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

经营者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三)申报豁免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2023年度注会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高频错题(含答案)

2023年度注会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高频错题(含答案)

2023年度注会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高频错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甲、乙、丙、丁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是有限合伙人。

后来甲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对二者转变前的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承担有限责任B.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承担有限责任D.丙承担有限责任2.甲合伙企业有5 个合伙人,合伙协议对以下事项的表决都没有特别约定,某次召开合伙人会议表决以下事项,3 人同意,2 人反对,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能够获得通过的是()。

A.某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合伙份额B.合伙企业转让一项专利权C.选择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D.张某入伙3.刘某是知名财经记者。

在买入某上市公司股票后,刘某将该公司已经公布的年报内容在其任职的财经媒体上集中报道、积极评价,以吸引投资者买入。

因刘某的报道和评价,该股票价格明显上涨,刘某趁机将之前所购股票全部卖出。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刘某的行为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刘某的行为构成“老鼠仓”交易B.刘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C.刘某的行为构成消极信息披露人的虚假陈述D.刘某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4.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其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表述正确的是()。

A.董事会决议时,关联董事不能参与表决也不能代理其他董事表决,该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B.独立董事张某是甲公司持股5%股东李某的小舅子,张某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C.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会予以撤换D.对于股东大会任免监事,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个人担任管理人仅限于小额破产案件B.破产管理人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聘任C.破产管理人的报酬由破产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协商确定D.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及收取情况,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6.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注册会计师考试心得分享(精选6篇)

注册会计师考试心得分享(精选6篇)

注册会计师考试心得分享(精选6篇)注册会计师考试心得分享篇1在XX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我通过了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四门的考试,当成绩下来的那一刻,我激动不已,至此,我已通过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的所有考试。

此时此刻,我很想和那些还在校园里读书,又忙于cpa考试的同学们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我是XX年5月份开始准备的,因正处于大三,课业比较多,又要准备期末考试,所以5,6月份准备注会的时间是很有限的。

在这两个月备考的大部分时间里,我只是在听网校的课和通读教材而已。

在这里真的要特别感谢中华会计网校,感谢杨闻萍老师,陈华亭老师,杭建平老师,赵俊峰老师,他们真的很棒。

进入7月份,才算真正开始备考。

仅有两个半月的时间准备,所以最重要的就是合理安排时间。

对于这四门考试,我认为难度较高的是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所以每天都会安排这两门课程的学习,而经济法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难度相对较低,时间就会少给一些。

又因每天只有三个大的时间段,上午,下午,晚上来安排学习,有时晚上还要安排听课,所以在的制定时,就要特别注意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另外,我选择的是三轮复习法,在7月30日之前(含5,6月份)要结束第一轮,而第一轮在我看来也是最重要,花费时间最多的一轮。

我在第一轮复习的过程中,主要做的就是三件事:听课,看书,做题。

听课是帮助我理清思路,掌握重要知识点的快速通道;看书是打好基础的最好途径,只有将书中的知识点,例题吃透,才可能做到知识点的融会贯通,而许多需要记忆的知识点,此刻需要反复看书以加深理解和印象;而做题是巩固知识点,发现新问题,提高解题技能的阶段,此时要特别推荐网校梦想成真系列丛书,针对每个知识点,都有设计例题。

特别说明的是,第一轮的学习重点是看书,每个知识点都要看,切不可给自己留死角。

进入8月份,就要开始新一轮的复习了,这一轮我认为是寻找捷径的一轮。

重点是将重要知识点吃透,并以练习题辅助提高解题技能,形成自己的解题思路。

注会经济法模拟题

注会经济法模拟题

注会经济法模拟题一、注会经济法模拟题(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30分)1. 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B. 市场监管法主体包括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C. 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的联系主要是通过调制行为来实现的D. 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主要是指企业和消费者答案:C解析:经济法主体不一定具有法人资格,A错误;市场监管法主体包括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B错误;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的联系主要是通过调制行为来实现的,C正确;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包括企业、消费者等多种主体,D表述不全面。

2. 下列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A. 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B. 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C. 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D. 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答案:B解析: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多方法律行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

A属于单方法律行为,B属于多方法律行为,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C属于委托代理,是单方法律行为,D属于遗嘱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

(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30分)1. 下列各项中,属于宏观调控权的有()。

A. 反不正当竞争权B. 财政收入权C. 金融调控权D. 计划调控权答案:BCD解析:宏观调控权分为财政调控权、金融调控权、计划调控权等。

反不正当竞争权属于市场规制权,A错误。

2.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仲裁协议无效的有()。

A. 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B. 王某与李某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他们之间的扶养合同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C. 郑某与甲企业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D. 陈某在与高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后,胁迫高某与其订立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协议答案:BCD解析: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A项仲裁协议有效;扶养纠纷不能仲裁,B项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C项仲裁协议无效;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D项仲裁协议无效。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知识点: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一、垄断协议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一)概念及特征垄断协议,也称限制竞争协议、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具有以下特征:1.垄断协议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2.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多样化。

垄断协议为广义概念,泛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联络并取得一致后而形成的协议、决定和其他协同行为。

(1)“协议”与合同法意义上的协议相同,既包括书面协议,也包括口头协议。

(2)“决定”则是指企业集团、其他形式的企业联合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要求其成员企业共同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决议。

(3)“其他协同行为”则指经营者虽然没有达成协议,也没有可供遵循的决定,但相互间通过意思联络,共同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调、合作行为。

3.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

(二)分类1.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1)横向垄断协议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协议,如生产相同产品的经营者达成的固定产品价格的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市场环节而具有买卖关系的企业通过共谋达成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协议,如产品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关于限制转售价格的协议。

2.价格垄断协议与非价格垄断协议(1)价格垄断协议即指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除价格垄断协议以外的其他垄断协议为非价格垄断协议。

二、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也称价格卡特尔。

实践中,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的表现形式多样。

1.最简单、最基本的方式如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统一确定、维持商品的价格,或统一提高商品价格。

2.也有的表现为非绝对地限制经营者的定价自由,而是对经营者定价过程设定统一的限制条件,从而实现固定价格、限制竞争的目的。

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上述限制条件主要包括:(1)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2)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3)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4)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5)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等。

注会考试《经济法》第9章

注会考试《经济法》第9章

注会考试《经济法》第9章第九章票据与⽀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简介1.本章⼏乎每年考试都会考查案例分析题,学习难度较⼤。

票据的内容虽然很多考试都有,可是注会教材中的表述却和其他考试有所不同,特别是票据代理、票据的善意取得等都融合了民商法的基本观点。

2.本章重点为票据权利和汇票的制度,其余准备客观题。

3.本章学习建议多画线路图,理清思路;同时要接受本教材采⽤的表述⽅式。

【考点⼀】⽀付结算概述(两星)【考点介绍】本考点很少涉及考题,建议关注结算账户的使⽤要求。

⼀、⽀付结算的⽅式1 同城结算银⾏本票、⽀票异地结算托收承付、银⾏汇票同城和异地汇兑、商业汇票、委托收款、银⾏卡等2票据结算汇票、本票、⽀票⾮票据结算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内信⽤证、银⾏卡、预付卡、电⼦⽀付等⼆、⽀付结算的特征1.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中介机构进⾏(1)银⾏是⽀付结算和资⾦清算的主要中介机构。

(2)取得《⽀付业务许可证》的⾮⾦融机构可以成为⽀付机构,在收付款⼈之间提供⽹络⽀付、预付卡的发⾏与受理、银⾏卡收单和其他⽀付服务。

①⽀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转移应委托银⾏业⾦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或委托其他⽀付机构等形式办理。

②⽀付机构也不得办理银⾏业⾦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转移,经特别许可的除外。

【总结】⽀付机构两不得:⽀付机构之间的不得;银⾏业⾦融机构之间的不得。

2.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要求★(1)⾦额、签发⽇期、收款⼈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结算凭证,银⾏不予受理;(2)票据和结算凭证⾦额须以中⽂⼤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致,两者不⼀致的票据⽆效(NOT 以⼤写为准),两者不⼀致的结算凭证,银⾏不予受理。

【例题·多选题】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所有⾮⾦融机构均可以成为⽀付机构B.票据⾦额以中⽂⼤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不⼀致的以⼤写为准C.⽀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转移应当委托银⾏业⾦融机构办理D.银⾏是⽀付结算和资⾦清算的唯⼀中介机构『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付结算的特征。

7a豁免条款

7a豁免条款

7a豁免条款一、什么是7a豁免条款7a豁免条款是指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的规定,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贷款申请者,可以豁免一些贷款要求和限制。

这些特定情况包括一些特殊的行业、地区或个人背景等,通过7a豁免条款,这些申请者可以更容易地获得贷款支持。

二、7a豁免条款的意义7a豁免条款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和创业。

通过豁免一些贷款要求和限制,可以降低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业务,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

三、符合7a豁免条款的行业根据SBA的规定,以下行业符合7a豁免条款的要求:1. 餐饮业餐饮业是一个具有较高风险的行业,但也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

因此,SBA在贷款审批上给予餐饮业一定的豁免,以鼓励创业者在这个行业中开展业务。

2. 酒店业酒店业也是一个风险较高的行业,但是它对于旅游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SBA对于酒店业的贷款申请者给予一定的豁免,以支持这个行业的发展。

3. 建筑业建筑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对资金需求较大。

SBA在贷款审批上给予建筑业一定的豁免,以支持这个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4. 农业农业是一个传统的行业,对于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SBA对于农业的贷款申请者给予一定的豁免,以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符合7a豁免条款的地区除了行业之外,SBA还对一些特定地区的贷款申请者给予豁免。

这些地区包括:1. 经济困难地区SBA将一些经济困难地区列为豁免地区,对这些地区的贷款申请者给予一定的优惠和豁免。

这样可以帮助这些地区的小企业更好地发展和创业。

2. 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SBA也会给予一定的豁免。

这样可以帮助受灾地区的企业重建和恢复生产,促进灾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五、7a豁免条款的申请流程如果符合7a豁免条款的条件,想要申请贷款,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和企业的相关证件、财务报表、商业计划等。

注册会计备考心得总结(热门8篇)

注册会计备考心得总结(热门8篇)

注册会计备考心得总结(热门8篇)注册会计备考心得总结第1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技巧心得:初学者口诀在不少会计学员看来,会计课程的学习比较单调,整天都在和会计分录以及公式计算打交道,知识点非常琐碎,一般中有特殊,特殊中还有特殊,苦于没有好的方法去记忆和理解会计核算的规律。

应该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会计学习必须依勤学苦练,没有什么“终南捷径”,但是会计学习自有其内在的规律,我们需要在学习中借助一些窍门,提高我们的学习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里介绍的“口诀法”(你还可以称其为“打油诗”。

)应该就属于这种窍门。

一、最基本的口诀——读书口诀所有学科的考试学习,包括会计学习,都必须仔细阅读考试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

如果你是参加社会助学的会计应考者,那么从你听辅导教师授课到最后准备考试,应该至少读五遍指定教材。

我将其总结为“自考五读口诀”,具体内容如下:一读课前预习先,从师二读课堂间。

温故知新读三遍,四读再把习题练。

五读复习迎考试,胜利通过笑开颜。

这主要强调课前预习、课堂听讲、课后复习、做题巩固以及总复习迎考都要把读书放在基础性地位。

我每门课开课第一次,我都将这个口诀写在黑板上,要求同学作为参加会计考试的座右铭,这其实对所有科目的考试中都是有用的。

如果你是纯粹的自学,那么读书的意义就更是不言自明了。

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或者“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都是这个道理。

二、利用口诀理解记忆账户记账规则借贷记账法下的记账规则是基础会计学习的入门规律,是需要同学们深刻记忆和理解的最基本知识点之一。

我们一般把账户区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

资产、成本类账户一般都是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负债、所有者权益账户(二者合并称为权益)一般都是借方登记减少,贷方登记增加;损益类账户则需要区分是费用类还是收入类去分别登记,收入与费用之间的登记也是相反的。

为便于初学者理解,提高其学习兴趣,我编写了以下口诀,并命名其为“记账规则之歌”。

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董事会成员的组成(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至19人。

董事应当遵守前述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3)上市公司应在其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透明的董事选聘程序,保证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

上市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2.董事的任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3.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董事会机构设置(1)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2)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注会经济法重点知识归纳

注会经济法重点知识归纳

公司法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仍为实收股本总额。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出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另有规定除外。

2、例:甲、乙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出资。

甲于2011年4月1日将房屋交付给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

2012年6月1日,A公司的债权人B公司主张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业务,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已经履行了出资业务;如果甲主张自2011年4月1日起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例:甲、乙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出资。

甲于2011年4月1日办理了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但一直未将该房屋交付给A公司使用。

2012年6月1日,A公司主张甲交付房屋、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业务(不包括未全面履行),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而非董事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而非董事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的,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所有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均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成立后新加入的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但股东抽逃出资的,只有“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才承担连带责任。

【注会CPA经济法精品讲义73讲】第40讲_全面要约还是部分要约?、豁免事项、要约收购

【注会CPA经济法精品讲义73讲】第40讲_全面要约还是部分要约?、豁免事项、要约收购

第四单元上市公司收购考点03:全面要约还是部分要约?(★★★)(P276)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继续增持股份的,即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协议收购(1)正好等于30%如果收购人恰好在30%的时点上停下来,并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如果继续增持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采取部分要约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全面要约的方式。

(2)不踩刹车、直接超过30%如果协议收购导致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一下子超过了30%,首先收购人应当考虑是否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如果符合法定的豁免条件,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豁免,则无须进行要约收购。

如果未得到豁免,收购人可以在接到中国证监会不予豁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

否则,收购人必须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剩余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全部股份的要约,即触发了强制性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考点04:豁免事项(★★★)(P277)1.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作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完成本次增持行为。

(1)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2年案例分析题)(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2009年案例分析题)2.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1)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代理制度》①基本定义:代理就是一个人(代理人)按照另一个人(被代理人)的授权,去做一些事情或者签一些合同之类的,这些事情就如同被代理人自己做或者签的一样有效力。

比如,你让你朋友去帮你买本书,你朋友就是代理人,你就是被代理人。

②重要程度:在注会经济法里相当重要,是很多商业活动的基础法律关系设定。

可以说,在经济往来中到处都能看到代理的影子。

③前置知识:最起码要懂合同签订的基本要素这些最基础的民法知识,知道什么人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④应用价值:在商业领域,一些大公司的经理人就是一种代理公司行事的角色。

比如公司的CEO代理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合同;还有在知识产权代理方面,专利代理人就是代理发明人办理专利申请等事务。

各行业都离不开代理的合法安排,让事务运转更有效率。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它在民商法模块里,是合同法、公司法等众多知识点的基础支撑法律概念。

②关联知识:与合同的效力、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董事、高管的权力范围等都密切相关。

高管如果越权代理签订合同,那对公司的效力怎么算,就涉及到代理和公司内部治理的关联知识。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中等偏上。

难点在于代理权限的界定模糊不清的时候怎么处理,以及表见代理的理解。

- 关键点:搞清楚授权范围,什么样的表示构成有效的代理授权。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高频考点,在选择题、案例分析题都会有涉及。

- 考查方式:选择题可能考代理的基本概念判断,比如判断某种情形是否构成代理;案例分析题可能会给出一个复杂的商业交易场景,问代理行为对各方的效力以及责任的承担。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代理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

比如前面举例的让朋友买书这种基于自己意愿委托他人做事的。

法定代理是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这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指定代理是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不过现在指定代理比较少见了。

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知识点:合并范围的豁免

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知识点:合并范围的豁免

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知识点:合并范围的豁免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知识点:合并范围的豁免(一)豁免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可分割部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但是,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应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应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一个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如果其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应当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投资性主体以及通过投资性主体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投资性主体的定义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计量和评价。

(三)投资性主体的'特征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四)因投资性主体转换引起的合并范围的变化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其会计处理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不丧失控制权的处理原则。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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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豁免申请(客户给投资银行)

利益冲突豁免申请(客户给投资银行)

利益冲突豁免申请(客户给投资银行)
利益冲突豁免申请
背景
本申请文件由投资银行客户提交,旨在申请利益冲突豁免。

本申请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并确保公平、透明和诚信的交易环境。

1. 申请人信息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2. 相关交易
请提供相关的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交易类型:
- 交易金额:
- 相关方:
- 交易日期:
- 交易目的:
3. 利益冲突问题的描述
请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包括任何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因素。

同时,请说明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方案。

4. 利益冲突豁免申请
在此部分,请清晰地陈述您对利益冲突的认知,并提出豁免申请的理由。

请确保申请中包含以下信息:
- 利益冲突的类型:
- 利益冲突的可能影响:
- 豁免申请的理由:
- 豁免的期限:
- 豁免的条件:
5. 其他重要信息
如果申请中存在任何其他重要信息,如免责声明、相关法律法
规等,请在此部分提供详细说明。

请注意,本申请文件仅用于申请豁免利益冲突,并非法律文件,不能替代正式的法律咨询或协议。

如有需要,请与专业法律顾问联系,确保合规和合法性。

谢谢!。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知识点: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一、垄断协议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一)概念及特征垄断协议,也称限制竞争协议、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具有以下特征:1.垄断协议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2.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多样化。

垄断协议为广义概念,泛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联络并取得一致后而形成的协议、决定和其他协同行为。

(1)“协议”与合同法意义上的协议相同,既包括书面协议,也包括口头协议。

(2) “决定”则是指企业集团、其他形式的企业联合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要求其成员企业共同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决议。

(3) “其他协同行为”则指经营者虽然没有达成协议,也没有可供遵循的决定,但相互间通过意思联络,共同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调、合作行为。

3.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

(二)分类1.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1) 横向垄断协议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协议,如生产相同产品的经营者达成的固定产品价格的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市场环节而具有买卖关系的企业通过共谋达成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协议,如产品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关于限制转售价格的协议。

2.价格垄断协议与非价格垄断协议(1)价格垄断协议即指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除价格垄断协议以外的其他垄断协议为非价格垄断协议。

二、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也称价格卡特尔。

实践中,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的表现形式多样。

1.最简单、最基本的方式如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统一确定、维持商品的价格,或统一提高商品价格。

2.也有的表现为非绝对地限制经营者的定价自由,而是对经营者定价过程设定统一的限制条件,从而实现固定价格、限制竞争的目的。

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上述限制条件主要包括:(1)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2)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3)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4)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5)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等。

注会、经济法中关于25%规定的总结

注会、经济法中关于25%规定的总结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财务指标;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股票的上市: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5、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其全部股权,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6、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注册资本25%的①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②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出资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7、外商投资企业合并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合并后注册资本的25%;外商投资企业分立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分立后注册资本的25%。

(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为外商投资企业,其投资总额为原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与境内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所记载的资产总额之和;注册资本为原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境内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合并后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

)8、合作企业取决于是否取得法人资格: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不受25%的限制。

豁免申请报告

豁免申请报告

报告编号:[报告编号]报告日期:[报告日期]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挑战。

为了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我国政府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实施关税豁免。

在此背景下,我司就某一进口产品申请关税豁免,特此提交豁免申请报告。

二、申请背景1. 企业简介我司成立于[成立年份],是一家专业从事[主营业务]的企业。

多年来,我司始终秉承“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我司在[产品名称]的生产和销售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2. 产品简介[产品名称]是我司的主要出口产品,具有以下特点:(1)技术先进:采用国际先进技术,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

(2)品质优良: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3)价格合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产品价格具有竞争力。

3. 贸易现状近年来,我司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产品远销[主要出口市场]。

然而,在出口过程中,我司面临着以下问题:(1)关税壁垒:部分出口产品需要缴纳较高的关税,增加了企业成本。

(2)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反倾销、反补贴等,限制了产品的出口。

三、申请豁免理由1. 降低企业成本申请关税豁免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过对[产品名称]申请关税豁免,可以降低产品出口成本,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 促进产业发展申请关税豁免有利于推动我国[产业名称]产业的发展。

通过降低产品出口关税,可以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3. 优化资源配置申请关税豁免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通过对[产品名称]申请关税豁免,可以促进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拓展,提高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

4. 符合国家政策申请关税豁免符合我国政府推动贸易便利化、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导向。

通过申请关税豁免,可以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山东环保民生豁免企业申请报告

山东环保民生豁免企业申请报告

山东环保民生豁免企业申请报告
本企业XXXXXX公司,为山东省环保民生企业,主要生产XXX。

本工程已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施工现场百分百硬化、渣土车辆百分百密闭运输等扬尘管控要求。

并且配备防尘网、喷淋、洒水车、雾炮机、洗车机、扬尘在线监控等环保设备。

根据以上条件我工地符合山东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
应急管控限停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五条第一款第8类规定。

现安XXXXXXXXXXX项目申请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
管控限停产中土建工程的豁免。

望批示!
申请单位:XX公司(XXXXXXX项目部)。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律师民、商事诉讼代理(利益冲突)豁免函

律师民、商事诉讼代理(利益冲突)豁免函

律师民、商事诉讼代理(利益冲突)豁免函尊敬的XXX:郑重声明:本人作为一名律师,一直遵守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规范,努力为客户服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诚信、勤奋、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的职业规范和惯例。

其中,律师民、商事诉讼代理、利益冲突是法律职业中一项重要的职责,这是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板块,同时,也是我作为一名合格律师无法回避的职责。

但在履行这一职责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律师利益冲突的问题,为了保持律师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同时避免可能产生的道德矛盾,我谨向您提交此份豁免函。

豁免请求:尊敬的 XXX,鉴于本人在从事律师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律师利益冲突的问题,为了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同时保持本人的职业操守和良好形象,特在此向您提交豁免申请,并承诺在律师民、商事诉讼代理过程中,不会因自身利益得失而影响客观公正,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规范,做到以客户利益为优先考虑,与客户及相关各方诚信合作,不得从中谋取任何不当利益。

同时,本人保证在代理事务之前会对自己的利益进行审慎考虑,并尽可能避免任何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情形发生,对于任何可能发生的冲突情况,本人会积极地与客户沟通协商,及时解决和处理,确保整个代理过程的公正和正常进行。

豁免声明:本人在此明确声明,如本人存在仍会在代理中产生利益冲突的事项,本人在此声明放弃代理有关事项的权利,并保证在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规范的范围内,积极践行律师职业操守,坚决避免与客户利益发生冲突,随时保持独立、中立、公正的立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客户谋取最佳利益。

本人此次提交的豁免函,已经通过深思熟虑,并经过对法律法规、律师职业规范的认真学习和深入理解后做出,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再次向您表示我的诚挚,秉持独立、公正的律师职业道德,我会竭尽所能为您服务,助您雄风万里!此致敬礼XXXX年XX月XX日律师签名:XXXX联系电话: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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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1.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3.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提示:收购人有上市第3项规定情形,但在其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前已经拥有该公司控制权的,可以免于按照前述规定提交豁免申请,律师就收购人有关行为发表符合该项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后,收购人凭发行股份的行政许可决定,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二)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1.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2.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
30%;
3.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4.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完成本次增持行为;未取得豁免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30日内将其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拟以要约以外的方式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三)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1.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2.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3.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
30%。

提示:发生前述事项时,相关投资者应在前款规定的
3日内就股份增持情况做出公告,律师应就相关投资者权益变动行为发表符合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相关投资者按照前款第1项、第2项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每累计增持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相关投资者按照前款第2项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的,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2%的,在事实发生当日和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的当日不得再行增持股份。

前款第(1)项规定的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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