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辨念概同合法民国我
龙洋、银元、老银元辨别真伪
龙洋、银元、老银元辨别真伪(2012-06-07 17:47:00)银元鉴定窍门银元在我国货币流通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银元的真假直接影响到历朝历代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所以人们在使用银元的时都较为重视银元的真假。
现介绍几个常用的行之有效的鉴定窍门。
声音辨别法:利用银元相互撞击发出的声音进行辨别。
用两个指尖轻轻捏住银元的中央,用另一枚银元撞击,声音清脆,既平又和,是真银元。
声音尖且高,带有铜声,是含铜多的低成妥银元。
声音低且嘶哑,周边不一致,肯定是包皮、挖补的假银元。
假银元声音多为尖短而低闷。
外形辨别法:看外形结构,注意观察银元的颜色、花纹、图案、大小、薄厚等是否正常,有无经过酸洗、锉边、包皮、挖补的迹象。
重量鉴定法:银元的标准重量应是26.5克,成色88%。
正常银元在流通过程中经过磨损,其重量也应在25.6克左右。
凡是重量低于25.6克,成色低于84%的,不是洗版、锉边、包皮、挖补就是伪造的,非真品。
洗版银元鉴定法:将正常银元用硝酸或硫酸将白银蚀去一层。
其特点是图案模糊不清,边缘较薄,颜色泛白(此明显不同于时间流通版)。
而重量比正常银元轻1-3克。
银元鉴定的正确方法2010-04-30 08:13银元鉴定,历来都是争论很大的地方。
有人收了一辈子的银元,到头来还会收到假货。
为什么?没有掌握到银元鉴定的真正方法。
银元鉴定,没有人会告诉你正确方法的,为什么?我看有二个原因:一是有些有经验者,文字表达能力有限,不能很好的说明,不能抓住要害;二是有些人是根本就不肯实话实说。
我做了这么多年的古玩生意,对收藏银元情有独钟,当然也掌握了独特的鉴定方法。
我虽没有火眼金睛,但假银元若想在我眼前遛过,却也非易事。
先介绍一下传统的鉴定方法:一、银元的成色鉴定1、看色泽真银元的成色一般含银量都在90%左右,达到此含量的银元,色泽润白柔和,擦去污锈后,有很强的光泽。
而成色低的银元或假银元,色泽暗淡,含红铜的银元(整体)带微红色,含黄铜的银元带微黄色,含白铜的银元带微青色,含铅银元带灰黑色,含锌的银元带青灰色。
高中历史易错、易混知识点判断辨析题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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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9:第9课 说“木叶”
2.很多人对颜真卿的书法表演表示惊奇、赞叹,其实关键在 于一个“精”字,熟.能.生.巧.,苦练到一定的境界,就能手到擒 来。 辨一辨:
答案:“熟能生巧”意思是熟练了就能产生巧办法,或找出窍 门。用在此处与语境相符。
语林撷英
凤头豹尾 A 开头:谅解如一杯清茶,冲淡彼此之间的误会;谅解像一缕春 风,吹化人间隔膜的冰层;谅解像一树寒梅,预示心灵来春的 温情;谅解似一道彩虹,让潮湿的情感放射光彩。
结尾:逝者如斯,历史的浪花淘尽了王朝的恩怨情仇,当今既 没有了昔日霸主,也没有了往者雄风;我们追求团结、奋进、 和谐、平等,我们同样应该独守那份恬然与空明,用每一句话 每一种表情向人们昭示谅解,协同人们用谅解交往。
巧辨 “流传”指顺着时间往下传或扩大范围往外传。 巧析 “留传”指遗留下来传给后代。
即学 即用
气功大师王林自称利用祖先____留__传_____下来的秘方 治愈了5万病人,结果被记者证实多属捏造,“气功 大师竟是骗子”的消息迅速在网上_____流__传____开 来。
2.典型 vs 典范
课本 原句
本文作者在“木叶”上所下的功夫,对我们体察诗歌艺术中的 精微之处颇有启发。它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该怎样欣赏古诗词, 推而广之,启发我们去思考该怎样欣赏文学作品。古典诗词中, 类似“木叶”这样意象的事物不在少数,通过本文作者的分析, 促使我们举一反三,融会贯通。
1.意象:诗人创作诗歌作品,要借助一定的形象。这些写入 作品的形象就是意象的“象”。但由于它们是经过诗人的挑 选和判定而写入的,所以已经附着了诗人的主观认识和情感 (即“意”),因而这些形象便不再是现实中的普通形象了,故 称为“意象”。 2.意境:文学作品中所描绘的客观图景和所表现的思想感情 融合一致而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它依赖于作品的意象而产 生,是超越于具体意象之外,需要通过联想和想象才能达到 的境界。
新课标人教版历史必修1重要概念辨析
高一历史重要概念辨析(1)1、民主革命:民主革命是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和封建专制制度并建立民主制度的革命。
通常由资产阶级领导,故又称资产阶级革命或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它又分为新、旧民主主义革命。
旧民主主义革命是指由资产阶级领导的、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和封建政权,以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为目的的革命。
1911年的辛亥革命旧属于旧民主主义革命。
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指由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专制的资产阶级性的民主革命,但目的不是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而是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共和国。
革命胜利后的社会既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而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如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这30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
2、邦联制的建立及其弊端:《独立宣言》正式宣告了北美英属13个殖民地的独立。
独立后的13个州,实际上是13个主权国家,大陆会议对各州没有多大约束力。
为了取得独立战争的胜利,大陆会议于1777年11月通过了《邦联条约》。
这是美国第一部宪法。
再13个主权州全部批准后,从1781年3月1日起,《邦联条约》正式生效,大陆会议改为邦联国会。
《邦联条约》规定:邦联名称为美利坚合众国;各州保留他们的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只设国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各州派2~7人为国会代表,各州只有一票表决权;凡有关宣战、缔约、举债、召集军队和任命总司令等重大事项的决定,均需要取得至少9个州的同意;等等。
邦联无权向各州征税和管理各州的贸易。
邦联未设行政首脑和司法长官,也没有对违抗邦联权力的行为实行制裁的任何规定。
因此,邦联政府无力解决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所面临的严重问题。
3、联邦:联邦一词用法接近拉丁文“条约”的意义,是一种建立在忠诚基础上的关系。
联邦共和国的“政府的形式是一种协约。
当代中国“农民阶级”概念辨析
从 这 段 话 可 以看 出 , 克 思 主 义 关 于 阶 级 判 断 的 标 马
现 , 而 使 阶 级 的 出现 成 为 现 实 。 无 论 在 中 国 还 是 从
西 方 古 代 社 会 中 的 阶 级 。 是 指 社 会 上 存 在 的 处 于 都 不 同 经 济 地 位 以 及 由 这 种 经 济 地 位 所 决 定 的 社 会
并 做 出 过 相 应 的 论 述 。 如 柏 拉 图 、亚 里 士 多 德 、 洛 克 、 克 、 梭 和 黑 格 尔 等 人 都 曾 讨 论 过 阶 级 。 但 柏 卢
是 , 克 思 最 先 系 统 地 提 出 了一 整 套 有 关 社 会 阶 级 马
的 理 论 , 率 先 运 用 阶 级 分 析 的 方 法 来 研 究 社 会 不 并 平 等 问题 。 列 宁 在 马 克 思 、 格 斯 的 基 础 上 。 阶 级 恩 给
论是从 马 克思主 义 的理论 , 还是 从 某些现 代 学者 关 于阶级 的概 念 出发 , 包括 农 民工在 内的农 民
阶级 , 不但依 然作 为一个整 体 的阶级存 在 , 而且依 旧是推 动 中国经 济社 会发展 的重要 力量 。
【 键 词 】 当代 中 国 农 民 阶级 分 化 关
和 现 实 问 题
一
然 数 百 万 家 庭 的 经 济 条 件 使 他 们 的 生 活 方 式 、 益 利
和 教 育 程 度 与 其 他 阶级 的 生 活 方 式 、 益 和 教 育 程 利 度 各 不 相 同 并 互 相 敌 对 . 所 以 他 们 就 形 成 一 个 阶 级 。由于 各个 小农 彼 此间 只存 在 有地 域 的联 系 , 由 于 他 们 利 益 的 同 一 性 并 不 使 他 们 彼 此 间 形 成 任 何 的 共 同 关 系 . 成 任 何 的 全 国 性 的 联 系 。 成 任 何 形 形
必修一易混概念、知识点辨析
高 司法机关 , 其对 下议 院通过 的立法 和预算 案有延 规定 了我 国的国家性 质和根本政治制度 。
在 中国古代 , 封建是“ 封藩建 卫” 的简称 , 意为分 ① 习惯法 : 对古罗马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 封诸侯 , 固统治 ; 巩 现代 所说 的“ 封建社会 ” 是指人类 变过 程 中留传 下来 的传统 道德 和行 为规 范等 的统 社会发展历程 中五种社会形 态之一 的封建社会 。
代、 阶级的局限性。
6 .雅 典 居 民和 公 民
三 省六部制 是中 国封建 社会君 主专制 的产 物 ,
将 相权一分为三 , 集权 于皇帝 , 实现专制 。 国三权 美
雅典居 民是 对居住在雅 典 的 自由民 、 奴隶和外 分立制是资本主义社会 民主制度 , 其立法 、 行政 和司 邦人等 的总称 ; 雅典 公 民是指父母 祖籍属 于雅典城 法 三权制衡是为 了防止 出现专制独裁 、 护 民主共 维 邦、 拥有一定财产 、 自备武装服兵役的成年男子 。 能
促进社会 经济文化发展 ; 分封制是 中央将 地方分 封 其用来 调整 罗马公 民之 间的关 系而得名 。 万 民 ④ 给 贵族 , 由爵位 世袭 的贵族 统治地 方 的制度 , 易 法 : 容 是公元 3世纪起罗马帝 国的法律 , 因其适 用于帝 形成地方割据势力。 国统治 范围内的一切 自由民而得名 。 罗马法 : ⑤ 包
机构 , 在公 民大会休会期 间 由其 负责监督公 民大会 议会权 力大于帝 国议 会 , 国议会 通过 的法案须得 帝 决议 落实情况 和搜集准备大会的议案 。陪审法庭是 到皇帝和联邦议会批准。 法 国议会 由参议 院和众 ②
分解概念,细化观点,丰富层次
• 借助科技可以便捷而全面地“知”自然,却无 法零距离的“感”自然,无法让心灵融入自然。 “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 持赠君。”漫步林间看草长莺飞,静立山头观 云卷云舒,闲坐品茗看花开瓣颤。 这些愉悦的
审美体验都是不可替代的。就像参考答案不能 替代学习的感梧,就像网绺风景画不能替代旅 游,就像球赛的最终岩果不能替代扣人心菹的 过程的角逐,就像一纸婚书不能替代恋曼过程 的刻骨铭心。要真正了解自然,不能仪停留庄 冰冷冷的“知”的层面,更应进入有温度的 “感”的层面,才能在自然润泽我们心灵的同 时发自内心地去宁护自然。
分解概念,细化观点,丰富层次
• 在议论文的写作中,如果概念模糊,文章
• 往往会显得粗疏,对核心概念的阐释和把握,是 文章展开的前提和基础;离开对概念具体而深 刻的理解,写作将难以展开,更难走向深入。阐 释概念,有很多方法,如下定义、做诠释、作比 较等等,各有特色,也名有其妙,要使概念把握 精准,使议论鞭辟入里,有时还要用到概念分解 法,所谓概念分解,就是对概念内涵进行剖分解 析,充分发掘。运用概念分解,自然会让思维细 化,观点细化,文章层次更丰富。娴熟掌握概念 分解法,那概念就成了“庖丁”眼中的“牛”, 结构清晰,脉络分明,文章的写作思路与层次也 就自然形成。
• 所以,真正的无畏是心怀敬畏,心无所惧。它 是菊与刀的融合,它具备菊的谦恭与柔顺,同
时有着刀的坚定与毅力。一种刚中带柔的明 亮。 我想起剑舞,在剑的光和影与轻纱的飘 逸中,漫开妖娆的舞姿,似有若无的刚韧。真 正无畏的人就是这样的一位舞者,在菊与刀, 纱与剑中品味着人生。……
• 这篇文章的展开就是通过对概念一层层地分解 来实现的。如何理解“无畏”这个概念?“无畏 是自信”是普通的层面,是人人都看得到表 层;“无畏是绝望”是独到的层面,是作者个人理 解到的内里,而“真正的无畏是心怀敬畏,心无所
正确辨析词语
⑴这两种东西无论在形状还是质地,都存在 这两种东西无论在形状还是质地, 很大悬殊。 我们沿着澜沧江边的一连串村寨, ⑵我们沿着澜沧江边的一连串村寨,进行了 一次远足旅行。
“旅行”的一般义是“为了办事或 旅行”的一般义是“ 旅行 游览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游览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多指 路程较远,与前面“远足”形成重复。 路程较远,与前面“远足”形成重复。
• 例②这是一个多么感动的场面啊! 这是一个多么感动的场面啊! 感动的场面啊
• 修改:“感动”误用为形容词,可改为“感人”或“动 修改: 感动”误用为形容词,可改为“感人” 人”。
• 例③公路上开过来别的大汽车,惊慌了队伍里的 公路上开过来别的大汽车,惊慌了队伍里的 枣红马。 枣红马。
• 修改:不及物动词“惊慌”误用为及物动词,可改为“惊 修改:不及物动词“惊慌”误用为及物动词,可改为“ 吓”。
“造诣“是”学问、艺术等所达到的程度 造诣“ 造诣 学问、 词义很重,该句犯了大词小用的错误。 词义很重,该句犯了大词小用的错误。
”违反“的意思是”不遵守或不 违反“的意思是” 违反 符合政策、纪律、规范等“ 符合政策、纪律、规范等“,词义 较轻; 违犯“的意思是” 较轻;”违犯“的意思是”违背和 触犯法律、法规等,词义较重。 触犯法律、法规等,词义较重。
“品位”指文艺作品所达到的水平, 品位”指文艺作品所达到的水平, 品位 是名词; 品味”指仔细体会、玩味, 是名词;“品味”指仔细体会、玩味, 是动词。可以用“ 是动词。可以用“高”来形容只能是 名词,该句用“品位” 名词,该句用“品位”。
实词的词性不同, 实词的词性不同,其语法特点和语法 能也不同。 能也不同。
• 修改:“沉重”误用为名词,可改为“沉重感”。 修改: 沉重”误用为名词,可改为“沉重感”
宪法第1次
《宪法》作业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1、立宪主义意义宪法的基本特征是制定统一的成文法典。
2、凡成文宪法也必然属于刚性宪法。
3、宪政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和完善民主政治。
4、宪法渊源指的是近代宪法的起源、来源。
5、宪法惯例也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宪法规范。
6、宪法性法律的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
7、宪法关系的主体中,通常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机关。
8、我国的宪法修正案与宪法本文相同,具有独立的宪法规范价值。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对宪法的分类中,属于本质分类的有()。
A、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B、社会主义宪法与资本主义宪法C、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D、原始宪法与派生宪法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有()。
A、宪法典B、宪法性法律C、宪法解释D、宪法判例3、宪法在结构上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A、序言B、修正案C、正文D、附则4、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同性有()。
A、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B、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C、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D、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则5、以宪法关系的主体为标准,可以把宪法关系分为()。
A、国家与公民的关系B、国家与国内各民族的关系C、国家与政党的关系D、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6、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惯例的有()。
A、全国人大会议每年第一季度召开B、政协委员可以列席人大会议C、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D、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公布宪法7、宪法规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的特点,这主要是因为它的()。
A、原则性B、概括性C、最高性D、广泛性8、依据《立法法》的规定,普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同宪法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
A、进行审查的建议B、进行审查的要求C、进行复议的请求D、加以撤销的要求9、我国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D、法规审查备案室10、我国宪法修改的提议权属于()。
中国近代现代史易错易混概念辨析与点拨
中国近代现代史易错易混概念辨析与点拨1.《天朝⽥亩制度》与《资政新篇》辨析:易混点:学⽣对《天朝⽥亩制度》与《资政新篇》概念认识不清,对⼆者的联系与区别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共同点:都是太平天国社会经济⽅⾯的重要⽂件,代表了太平天国的政治思想。
不同点:产⽣的背景不同,前者颁布于太平天国强盛时期;后者提出于太平天国衰落时期。
社会主张不同,前者企图在⼩农经济基础上消灭私有制,实现社会公有和绝对平均主义──违背历史潮流;后者在经济⽅⾯,主张学习西⽅,发展⼯商业和资本主义──顺应历史潮流。
群众基础不同,前者最⼤限度地满⾜了农民的利益和要求,因⽽拥有⼴泛的群众基础;后者不是农民⽃争实践的产物,也没有反映农民对⼟地的迫切要求,因⽽没有引起农民的强烈反应。
从⼆者的联系看,《天朝⽥亩制度》想消灭封建剥削,但由于它的空想性最后不得不在实际上默认了封建剥削;《资政新篇》虽然承认剥削,但它是要以资本主义剥削代替封建剥削,把社会推向前进。
《资政新篇》所抛弃的,并⾮《天朝⽥亩制度》的反封建思想,⽽是它的空想性、落后性的部分。
所以,从《天朝⽥亩制度》到《资政新篇》是⼀个巨⼤的历史进步。
从结果看,《天朝⽥亩制度》与《资政新篇》均没有得到真正实施,然⽽其根源有本质的区别,《天朝⽥亩制度》是因为其空想性,根本不可能实施;《资政新篇》是⼀个具有资本主义⾊彩的改⾰⽅案,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只是限于当时的客观条件和社会环境,没有得以实施。
前者是空想,后者是条件暂时不具备。
真题扫描:2005年江苏历史卷考了《天朝⽥亩制度》,辽宁⽂理综合卷考了《资政新篇》;2006年江苏历史卷考了《资政新篇》的相关内容;2008年北京⽂综卷考了《天朝⽥亩制度》和《资政新篇》的内容,重庆⽂综卷主观题涉及《天朝⽥亩制度》的内容;2010年⼭东⽂综卷考了《天朝⽥亩制度》与《资政新篇》的相关内容等。
⾼考视⾓:此知识是⾼考的常考点,客观题主要涉及对其内涵、外延的准确理解;主观题可从社会和谐的⾓度考查《天朝⽥亩制度》的相关内容,从顺应社会潮流的⾓度考查《资政新篇》。
八年级历史错题
八年级历史错题一、选择题。
1.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答案:A。
2. 太平天国运动的领导人是()A. 洪秀全。
B. 李秀成。
C. 杨秀清。
D. 石达开。
答案:A。
解析:洪秀全领导了太平天国运动。
1851年,洪秀全在广西金田村发动起义,建号太平天国,起义军称“太平军”。
3. 洋务运动的口号是()A. “自强”“求富”B. “民主”“科学”C. “扶清灭洋”D. “师夷长技以制夷”答案:A。
解析:洋务运动前期以“自强”为口号,创办了一批近代军事工业;后期以“求富”为口号,创办了一批近代民用工业。
“民主”“科学”是新文化运动的口号;“扶清灭洋”是义和团运动的口号;“师夷长技以制夷”是魏源提出的思想。
4. 甲午中日战争中,北洋舰队全军覆没的战役是()A. 平壤战役。
B. 黄海海战。
C. 辽东半岛战役。
D. 威海卫战役。
答案:D。
解析:威海卫战役中,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标志着洋务运动的破产。
平壤战役是甲午战争在朝鲜境内的战役;黄海海战中,北洋水师虽遭受损失但主力尚存;辽东半岛战役使日本占领辽东半岛。
5. 戊戌变法发生在()A. 1894年。
B. 1895年。
C. 1898年。
D. 1900年。
答案:C。
解析:戊戌变法发生在1898年,这一年是农历戊戌年,因此被称为戊戌变法。
6. 中国同盟会成立的地点是()A. 檀香山。
B. 东京。
C. 巴黎。
D. 伦敦。
答案:B。
解析:1905年,孙中山在日本东京成立了中国同盟会,这是第一个全国规模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檀香山是兴中会成立的地点。
7. 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是()A. 三民主义。
B. 马克思主义。
C. 毛泽东思想。
D. 邓小平理论。
答案:A。
解析: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是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指导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的指导思想。
高中历史必修第1册教学设计 第六单元 第二十课 第20课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政治、经济与文化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教学设计一、教材分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一课是《中外历史纲要》(上册)第六单元《辛亥革命与中华民国的建立》的第二课时。
本课内容主要包含四个子目,第一子目是“袁世凯复辟帝制与护国战争”,第二子目是“北洋时期的军阀割据”,第三子目是“民国初年经济、社会生活的新气象”,第四子目是“新文化运动的开展”。
这四个子目从不同方面揭示了进入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后中国政治、经济与文化上的一些表现。
二、学情分析学生在初中《历史与社会》课程中已涉及政治上的中华民国的建立、二次革命、袁世凯复辟帝制、军阀割据;经济上的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变化;文化上的新文化运动等知识。
本教学设计的授课对象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学生,他们对于初中《历史与社会》课程的掌握相对较好,对这一时期的一些史实有着一定了解。
但是,对这一时期的社会发展情况缺乏宏观的认识,透过纷繁史实探求这一时期社会发展的特征尚有困难。
三、教学目标1.能够运用时间轴,梳理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各政治势力的主要政治活动,并对其政治活动作出合理的历史解释。
2.能够提取不同类型史料的信息,分析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3.能够将多则史料进行整理、对比、辨析,运用史料作为证据对新文化运动的反传统问题作出合理的历史解释,并深化对教材史论的理解。
4.能够从近代化的视角归纳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社会发展的特征,认识这一时期矛盾交织、新旧杂糅的时代特征,感悟中国人民在不断觉醒中不屈不挠、顺时而动地向近代社会转型。
四、重难点分析基于《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结合本校学生学情,确定本课的重难点如下:教学重点: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上的表现教学难点: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时代特征五、设计思路本设计以“旧邦新造”为教学线索,从“‘旧邦新造’的时代背景”、“‘旧邦新造’的具体表现”和“‘旧邦’该如何‘新造’”三个环节重点讲述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政治、外交、风俗、经济、文化五个方面的表现并理解这一时期的时代特征。
概念辨析关键在于“辨”与“析”
、
辨 析可 以打 开写作 思路
学 生在 议 论 文 写 作 中 面 临 的第 一 个 拦 路 虎, 往往 就是 写作 思路 无法 打开 , 即使 能够迅 速 地 明确 论 点 , 能够拟好标题 , 但 其 后 就 难 以下 笔 。从议 论 文写作 的要 素来 看 , 就 是有 论点 , 无 论据 , 而无论 据 的原 因 又在 于 对 于 论 点 中 的关
的第 一步 。尽管 从 概 念 辨 析 的角 度 来 看 , 这 样 的顺 序不尽 合理 , 但 借用 “ 存 在 即合 理 ” 的朴 素
众 所周 知 , 议 论 的重 要 目的是 让 自己 的论 点能 够为读 者 所 接 受 , 从 议 论 文 自身 的视 角 来 看, 这 取决 于论 点是 否有 力 ; 而 从逻 辑 的角度 来
1 O
珏 丈 2 01 5・ 7
考试 与练 习
浅 谈 语 文 学 习 中 的 积 累
杨 慧
由于语 文学 科 具 有 特 殊 性 , 不 可 能 像 有 些
基础 知识越 广博 深厚 , 所成 就 的学 问也就 越大 。 《 普通 高 中语 文课 程 标 准 ( 实验 ) 》 就 多 次 提 到
显然 , “ 概念 辨析 ” 是 一 个具 有 高 度 概括 性
的词语 , “ 概念” 是辨 析 的对 象 , 是 目标 所在 , 而
“ 辨析 ” 则是 写作 者 的思 维 动作 。总 的来 说 , 议
论 文 实际上 是 “ 概念 ” “ 辨析 ” 的重 要 结 果 。从
握 与对 概念 辨析 作用 的认识 。 之所 以提 出这 一 观 点 , 是 因为 概 念 辨 析 并
有“ 交融” 的含 义 , “ 你 中有 我 , 我 中有 你 ” 是 为 融; “ 锻炼 ” 可 以理解 为一 种过 程 , “ 锻” 为敲打 , “ 炼” 则 投之 入炉 , “ 锻炼 ” 的魅 力 在什 么 ?过 程
民国学者关于陶公享年的论争
㊀㊀2021年1月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学㊀术㊀交㊀流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Jan.,2021总第322期㊀第1期㊀㊀㊀㊀㊀㊀㊀AcademicExchange㊀㊀㊀㊀㊀㊀㊀㊀SerialNo.322㊀No.1㊀文学语言学研究[收稿日期]2020-11-05[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陶渊明文献与集成研究 (17ZDA252)[作者简介]刘中文(1964 ),男,黑龙江青冈人,教授,博士,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㊂民国学者关于陶公享年的论争刘中文(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术期刊中心,江苏苏州215104)[摘㊀要]1923年梁启超的著作‘陶渊明“出版,梁启超提出陶公享年五十六岁的观点,引起了陶学界的轩然大波,其质疑㊁反驳甚至揶揄㊁批评的声音不绝于耳㊂1926年古直的‘陶靖节诗笺“附‘陶靖节年谱“面世,提出陶公享年五十二岁的观点,使陶学界再掀波澜,古直迅速成为学界质疑㊁反驳的靶子㊂20多年间,傅东华㊁陆侃如㊁游国恩㊁圣旦㊁朱自清㊁赖义辉㊁逯钦立㊁宋云彬等学者,纷纷著文,阐发己见,切磋辩难,仁智各见,陶学成果蔚为大观㊂[关键词]陶渊明;享年;陶谱;陶学;梁启超;古直[中图分类号]I206.2㊀[文献标志码]A㊀[文章编号]1000-8284(2021)01-0165-16陶渊明享年问题是陶渊明研究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㊂民国时期,梁启超㊁古直㊁圣旦㊁赖义辉㊁逯钦立等学者的13种 陶谱 类著述,对陶渊明享年问题作了深入探究,他们的观点引发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和激烈争辩,参与论争的还有傅东华㊁陆侃如㊁游国恩㊁宋云彬等㊂无论是立论还是驳论,学者们都列举诸多证据,力证己说,或对相关问题作以思辨和廓清㊂这场学术论争从1923年梁启超的‘陶渊明“出版,至1948年宋云彬‘陶渊明年谱中的几个问题“一文刊行,延续25年之久㊂学人们对陶公享年问题的稽考㊁推理㊁论证,其材料浩繁㊁头绪众多,亦多有逻辑不清㊁条理紊乱之处㊂笔者爬梳㊃561㊃材料㊁拨茧抽丝,寻幽探源㊁披沙拣金,提炼观点㊁辨析义理,旨在厘清陶渊明享年问题论辩的线索及过程,以期清晰准确地把握民国时期陶学的这一重要成果㊂㊀㊀一㊁论争缘于梁启超‘陶渊明年谱“㊁古直‘陶靖节年谱“陶渊明享年问题的诸多成说中①,沈约‘宋书㊃隐逸传“主张的陶公享年 六十三岁 说为后世多数学者接受,为比较稳定的成说㊂古直言: ‘宋书“之误,直至梁任公‘陶渊明年谱“始发其覆㊂ [1]151梁启超的‘陶渊明年谱“(以下简称梁‘谱“)打破了千余年的沉寂,一反沈约之说,提出了陶渊明享年五十六岁的观点②㊂梁‘谱“云: 余钩稽全集,知先生得年仅五十有六,‘宋传“误也㊂集中自述年纪之语句,凡十二处 足证先生寿必不及六十,而卒年确为五十六也㊂ [2]36-38认为陶渊明生于晋简文帝司马昱咸宁二年(公元372年)壬申㊂梁启超立论的基点是陶渊明的作品,其论据也自然是文学作品,他清晰简洁地列出了8条论据㊂ 若寿过六十,(诗文中)不应无一字道及㊂ 此其一㊂‘与俨自等疏“,玩词意当是遗嘱,而仅云; 吾年过五十㊂ 此其二㊂‘挽歌“云: 早终非命促 ,若寿六十三,不得言早终㊂先生为其外祖孟嘉作传,传文云: 年五十一㊂ 赞云: 道悠运促,不终远业㊂惜哉!仁者必寿,岂斯言之谬乎? 是以仅过五十为短命也㊂其对于自己则达观,言虽早终而非命促尔㊂此其三㊂‘游斜川“一诗,‘序“中明记 辛酉正月五日 ,又云 各书年纪乡里以记其时日 ,而其诗发端一句为 开岁倏五十 ,则辛酉岁先生行年五十,当极可信凭㊂此其四㊂ 闲居三十载 之诗,题中标明 辛丑岁七月 ,与辛酉之五十正合㊂此其五㊂ 奄出四九年 之诗,题中标明 戊申岁六月 ,时先生年正三十七,此其六㊂先生作令彭泽,旋复弃官,实义熙元年乙巳事,年月俱见‘归去来兮序“㊂时先生年三十四也㊂‘饮酒诗“ 是时向立年,志意多所耻㊂遂尽介然分,拂衣归田里 ,即叙此事㊂若先生得年六十三,则彼时已逾四十,不应云 立年 ㊂此其七㊂颜‘诔“云: 年在中身,疢唯痁疾㊂ 此用‘无逸“ 文王受命惟中身 成语,谓五十也㊂若六十以外,不得言中身㊂此其八㊂吾据以上八事,推定先生得年五十六㊂先生既卒于元嘉四年丁卯,则追溯生年当在咸宁二年壬申也㊂ [2]38-39㊃661㊃学术交流㊀2021年第1期①②民国之前,陶渊明享年问题有五种观点:一㊁颜延之‘陶征士诔“之 春秋若干 说,‘南史㊃陶渊明传“‘莲社高贤传“皆未标享年㊂二㊁沈约‘宋书㊃隐逸传“之 六十三岁 说,萧统‘陶渊明传“‘晋书㊃陶渊明传“㊁王质‘栗里谱“㊁吴仁杰‘陶靖节先生年谱“㊁陶澍‘靖节先生年谱考异“等皆从之㊂三㊁张縯‘吴谱辨证“之 七十六岁 说,应者寥寥㊂四㊁吴汝纶‘古诗钞“之 五十一岁 说㊂章炳麟手批‘陶渊明集“(南京图书馆藏)卷八‘自祭文“眉批主张 五十六岁 说㊂章炳麟年长梁启超仅4岁,为同时代人㊂章炳麟手批本‘陶集“当为自读之用,梁启超见过章氏手批本‘陶集“的可能性甚微㊂二人之 五十六岁 说当为偶合㊂民国学者关于陶公享年的论争毫无疑问,梁先生所列8条皆为文学文本内证,应当是最有力的证据㊂但是,证据七 义熙元年乙巳陶公彭泽辞官 ,已经认定了 时先生年三十四岁 ,这实际就是陶公 五十六岁 的结论,绝不可以再以此为论据去证明 五十六岁 ,所以说 证据七 实际上并不成立㊂研究一个人的享年问题,是不能离开历史材料的,最可靠的研究方法是文史互证,没有史料证据的佐证,单纯依靠文学作品证据所得出的结论是经不住推敲的㊂这或许就是梁‘谱“备受非议的根本原因㊂梁‘谱“问世三年后,古直‘陶靖节年谱“(以下简称古‘谱“)刊行㊂古直反驳了梁‘谱“的五十六岁说,提出陶渊明享年五十二岁说,即生于晋孝武帝司马曜太元元年(公元376年)丙子㊂古直举出三条内证: ‘祭从弟敬远文“云: 相及龆龀,并罹偏咎 ㊂先生与敬远年龄之差数即于 相及龆龀 一句定之㊂‘说文“ 男八岁而龀 ㊂及龀则尚未龀,止七岁耳㊂龆,童子发也㊂ 则先生罹偏咎时年止十二,十二正龆年也㊂详此,先生与敬远年龄之差仅为五岁㊂敬远卒于辛亥,年甫过立 三十一岁㊂先生长敬远五岁,则为三十六岁矣㊂由辛亥上溯,生年为太元丙子,下推卒年丁卯,得五十二岁㊂与‘与子俨等疏“ 吾年过五十 ㊁颜‘诔“ 年在中身 相应㊂此一证矣㊂ [1]153 ‘归园田居“诗云 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此诗虽不明纪甲子,然去官归田在义熙乙巳著于‘归去来兮辞“,则乙巳岁先生年正三十无疑义也㊂由乙巳三十上溯生年为太元丙子,下推卒年丁卯,得五十二岁,与由‘祭敬远文“所求得之年岁相应㊂此二证也㊂ [1]154 行行向不惑 为先生作‘饮酒“诗时之年; 是时向立年 为先生投耒时之年; 亭亭复一纪 为先生归田后至作‘饮酒“诗时之年㊂然投耒果在何年乎? 其投耒必在乙巳之前矣㊂癸卯之后,乙巳之前,则甲辰也㊂先生乙巳归田为三十岁,则甲辰为二十九岁矣㊂二十九岁正当向立,三十岁归田之岁至向不惑之岁正为一纪,与前举二证相应㊂ 此三证也㊂ [1]154-156古直以训诂之法分析龆㊁龀之龄,推导出渊明与敬远的年龄差,由此确定渊明五十二岁㊂渊明之‘归园田居“有 一去三十年 之叹,持渊明 六十三岁 说者多以 三十 为 十三 之讹,古直对这样的解释不以为然,他认为 三十年 为写实,并据此上溯三十年,推断陶公生年为太元元年(公元376年)㊂陶渊明‘饮酒“组诗透露了 向不惑 向立年 复一纪 三个时间点,即投耒学仕的 向立 之年至 向不惑 之年已为 一纪 ㊂古直经多重考证得出 甲辰为二十九岁 正为 向立 ,至作‘饮酒“诗之 向不惑 正好一纪㊂三条内证的时间完全吻合,逻辑谨严㊂难怪古直满怀自信地说: 先生之年止有五十二岁,于是为不可破矣㊂窃不自揆,重为斯谱,将以正旧史之失误,补前修之未密,而摅怀旧之蓄念,发思古之幽情,又适当其地也㊂千虑一得,自信不诬,如谓不然,请俟来哲㊂ [1]156-157有趣的是,古直话音刚落,其正旧史㊁补前修的 千虑一得 便被来哲陆侃如攻破㊂针对陆侃如的质疑与反驳,古直撰‘陶靖节年岁考证“一㊃761㊃文,重申自己的证据和观点,并详细叙述了与陆侃如争论的过程㊂而来哲赖义辉㊁逯钦立都曾对古直五十二岁说给予认同,并在古直先生的论据之上补充论据,予以完善㊂古‘谱“之后,圣旦的‘陶渊明考“(以下简称圣‘考“) 直截爽快把上述的四个推算一概推翻 ①[3]113,提出陶渊明享年五十九岁的观点并加以论证㊂圣旦的 五十九岁说 影响深远,邓安生㊁龚斌等当代学者均采此说㊂赖义辉的‘陶渊明生平事迹及其岁数新考“(以下简称赖‘考“)对张纟寅七十六岁说㊁梁启超五十六岁说㊁古直五十二岁说逐一作了反驳,并提出 陶公寿年必在五十与五十九之间 [4]111, 陶公寿年五十二岁,殆为最近是之说矣 [4]119㊂虽然赖‘考“ 五十二岁说 与古‘谱“ 五十二岁说 一致认为渊明年生于晋武帝太元元年(公元376年)丙子,但二者的论证方法㊁论据等学术路径完全不同,仅仅是结论偶符而已㊂对于陶公享年问题,逯钦立1942年发表的‘陶渊明行年简考“(以下简称逯‘考“)倡五十一岁②,其1948年发表的‘陶渊明年谱稿“(以下简称逯‘谱“)③修正为五十二岁,其1979年出版的校注‘陶渊明集“再次修正为六十三岁㊂逯钦立先生作了两次自我否定,最终有了成熟的学术主张,回到了问题的原点 ‘宋传“六十三岁说㊂经过长期的学术历练,不断地自我否定,这一过程当是多数学者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㊂或许正是这个原因,逯本‘陶集“才成为经典的学术著作㊂㊀㊀二、论争的三条学术线索民国诸家对于陶渊明享年问题的争论可谓汹汹然,众家学者的评议和争辩形成了三条学术线索 驳‘宋传“㊁驳梁‘谱“㊁驳古‘谱“㊂1.第一条线索 驳‘宋传“古直‘陶靖节年谱“首先采用三条证据反驳‘宋传“六十三岁说㊂古‘谱“曰: 自证一:‘与子俨等疏“云: 天地赋命,生必有死,吾年过五十㊂ 自证二:‘挽歌诗“云 早终非命促 ,早终,则不得有六十三岁也,与 年过五十 之言相应㊂ 他证:颜延之‘陶徵士诔“云 年在中身 ㊂‘书㊃无逸“ 文王受命惟中身㊂ 郑康成曰: 中身谓中㊃861㊃学术交流㊀2021年第1期①②③所谓 四个推算 即陶渊明享年的六十三岁㊁七十六岁㊁五十六岁㊁五十二岁四种观点㊂清人吴汝纶‘古诗钞“提出陶公享年五十一岁说㊂吴汝纶注陶诗‘饮酒“之十九曰: 归田里 在义熙元年,云 向立年 是三十左右也, 复一纪 则四十矣,故前章云 行行向不惑 也㊂ 其实,六十三乃传写字误㊂‘诔“明云 年在中身 ,明五十,非六十,东坡以‘告俨等疏“为临终之作,疏云 吾年过五十 ,尤为塙(确)证,知元嘉四年年过五十,则寿当止五十一㊂义熙元年年二十九,故云 向立 ㊂若已三十一岁,不得云 向 矣㊂故知颜‘诔“六十三, 三 字亦误,当作五十一,乃合‘怨诗楚调“ 僶俛六九年 , 六九 字亦误,当依别本作 五十年 ㊂ 见吴汝纶‘古诗钞“27,第1册,上海图书馆藏,1928年武强贺氏刻本㊂逯钦立‘陶渊明年谱稿“刊于‘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本“1948年6月㊂民国学者关于陶公享年的论争年㊂ 与年过五十之言相应㊂自证他证,若合符节,先生必无六十三岁,可以证明矣㊂ [1]151古直用来反驳‘宋传“的三条证据却都是取自梁‘谱“,这三条证据本是梁‘谱“用以证明 五十六岁说 的论据,分别是梁‘谱“立论的第二㊁第三㊁第八条证据㊂既然梁启超㊁古直都否定‘宋传“六十三岁说,古直反驳‘宋传“索性便移植了梁‘谱“的学术思路与成果㊂当然,这绝非抄袭,而是对梁氏学术成果的吸纳㊂圣旦‘陶渊明考“对‘宋传“提出了质疑㊂圣‘考“曰: 沈约著‘宋书“,开始于齐武帝永明十年,壬申(公元492年),去靖节之死只六十五年,似乎没有怀疑的余地㊂ 颜‘诔“‘文选“作 春秋若干 ,和其它各本不同㊂颜延之卒于宋孝武帝孝建三年,丙申(公元456年),距靖节之死更近,仅二十八年,然则颜尚不明靖节年岁,沈约反能道其详,其谁可信!况就靖节作品考之,只说 吾年过五十 (‘与子俨等疏“) 早终非命促 (‘挽歌诗“),而颜‘诔“也说 年在中身 ,可见靖节卒年不满六十,那是可以肯定的㊂ [3]111-112圣旦的质疑内含两重证据,第一重是颜延之为陶渊明的忘年交,他所谓 春秋若干 比去渊明更久远的颜延之 六十三岁说 更可信㊂第二重证据是陶公的两篇作品之内证㊂二重证据确实暴露的‘宋传“的漏洞㊂逯钦立对‘宋传“六十三岁说的态度,从最初的否定到最终的肯定,是一个修正完善过程㊂最初,逯‘考“否定‘宋传“的观点,其驳论论据有三: 吾年过五十 (‘与子俨等疏“)[5]441 岁维丁卯 识运知命 (‘自祭文“)[5]462-463 早终非命促 (‘挽歌诗“)[5]355 三文皆告终之作 皆为渊明寿年仅过五十之证,此其一㊂ [6]3 年在中身 (颜延之‘陶徵士诔“)[7]2646, 其曰 中身 ,用‘书㊃无逸“ 文王受命惟中身 之义,与年过五十之言亦相应,此其二 [6]3㊂ 相及龆龀,并罹偏咎 (‘祭从弟敬远文“)[5]456㊂ ‘祭从弟敬远文“作于辛亥(晋安帝义熙七年),文中称敬远 年甫过立,奄与世辞 ,知敬远卒时仅三十余㊂然若依‘宋传“六十三岁之说,渊明是年已四十七岁,而敬远仅三十余,彼此相差十五六岁之多,则渊明十二丁忧时,敬远尚未生,何得有 相及龆龀,并罹偏咎 之语,此其三㊂ [6]3逯先生的证据吸纳了梁‘谱“的学术成果,第一证是梁‘谱“立论的第二㊁三证,第二证是梁‘谱“立论的第八证,第三证是逯先生的发现与独创,此证颇为有力,无可辩驳㊂时过37年后,逯钦立在其校注的‘陶渊明集㊃跋“中称 史传六十三岁的说法是可靠的 [8]291,最终接受了‘宋传“的六十三岁说㊂从以上三位学者反驳‘宋传“的材料看,基本都是对梁‘谱“ 八证 的吸纳,这足以证明梁‘谱“洞见之深以及崇高的学术地位㊂有趣的是,梁‘谱“同时又成为诸位学者反驳㊁批评的靶子㊂2.第二条线索 驳梁‘谱“1923年,梁启超的‘陶渊明年谱“发表,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除了梁启超的弟子陆侃如以外,几乎每一位学者都反驳梁启超的陶公享年五十六岁说,梁‘谱“成为众矢㊃961㊃之的,是民国时期陶学的第一个风暴眼㊂朱自清说: 梁‘谱“简而不密,读书得间,论年岁创见独多㊂ [9]575梁‘谱“创新自是诸贤首肯之处,然 三日而成 [2]31的梁‘谱“难免粗疏,有欠精密,势必招致众家反驳㊂反驳梁‘谱“成为民国时期陶学研究的一条重要线索,学者不仅反驳梁‘谱“的论据,而且批评梁启超本人,个别学者甚至攻击梁启超的人品,背离了学术道德,实在令人遗憾㊂古直:以梁驳梁㊂最早反驳梁‘谱“的是古直的‘陶靖节年谱“,古‘谱“采用的方法是 以梁驳梁 ㊂梁‘谱“云: 太元八年癸未,先生十二岁,丧父(?)㊂先生以是年丁忧,明见于‘祭程氏妹文“ 我年二六,汝才九龄㊂ 陶‘考“于八岁条下,引‘祭敬远从弟文“ 相及龆龀,并罹偏咎 语,谓 八岁为龀 ,疑先生丁忧在彼年㊂不知彼文言已与敬远年齿相及,幼年皆历偏咎耳㊂先生盖长敬远数岁㊂十二岁正属龆年,敬远正向龀耶㊂ [2]40陶澍‘陶靖节年谱考异“以 相及龆龀,并罹偏咎 证明陶公六十三岁说,梁先生转引用以证明 五十六岁说 ,这势必龃龉不合,古直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认为梁‘谱“这段论证 适足证明先生无五十六岁矣 [1]152㊂古直论据的另一条驳论是 ‘梁谱“ 先生去官归田在三十四岁 ,而先生‘饮酒“诗作于 向不惑 之岁,其时距去官之时则 亭亭复一纪 ,如‘梁谱“,则去官仅距作‘饮酒“诗时五六岁耳㊂此亦先生无五十六之明证也 [1]152㊂古直驳梁‘谱“似乎漫不经心,并不精严深细,因而其反驳力并不十分有力㊂他的两条驳论论据均采自梁‘谱“,也证明了梁‘谱“的粗疏㊂傅东华:三矢中的㊂傅东华选注‘陶渊明诗“192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本书附有‘陶渊明年谱“(以下简称傅‘谱“),傅‘谱“是为了系统深入地反驳梁‘谱“而撰写的 晚近梁任公先生因前人所说皆不能惬意,复撰一新谱,但仍罅漏甚多㊂爰于注‘陶“之余,斟酌三家(笔者案:吴仁杰㊁王质㊁丁晏)之说,参以己见,撰为斯谱㊂非敢故为立异,亦以心有所未安者,不敢苟同耳㊂ [10]1傅东华仍持‘宋传“陶公六十三岁说㊂他说: 今考梁‘谱“之说,有力量不足为凭者,有颇牵强者,有按诸诗意而不可通者 以为大可不必多此一改,致使陶公横减七年寿数㊂故仍复吴㊁王两谱之旧,而定先生为生于是年(公元365年)㊂ [10]3傅东华反驳了梁‘谱“的三条论据㊂其一,梁‘谱“认为‘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 实为无上权威为之资料 [2]46,因而推断辛丑渊明正三十岁,与辛酉之五十岁合①,以此为渊明五十六岁之证据㊂傅‘谱“认为 殊不知如彼之说,则诗意有不可通者,此断章取义之过也 [10]10㊂其二,陶诗‘戊申岁六月中遇火“有 总发抱孤介,奄出四十㊃071㊃学术交流㊀2021年第1期①梁‘谱“云: ‘游斜川“一诗㊂‘序“中明记 辛酉正月五日 ,又云 各疏年纪乡里以记其时日 ,而其诗发端一句为 开岁倏五十 ,则辛酉岁先生行年五十,当极可信凭㊂ 见梁启超‘陶渊明“,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第38页㊂民国学者关于陶公享年的论争年 [5]199句,梁‘谱“曰: 窃谓此 十 字乃 九 字之讹㊂ 此文亦以 四九 代三十六耳㊂ [2]52傅‘谱“认为 ‘梁谱“改 四十 为 四九 谬矣 [10]14㊂其三,梁‘谱“认为 诗(‘游斜川“)之发端云 开岁倏五十 ,故辛酉年先生之齿五十,丝毫无疑义之余地也㊂ 俗子强作解事,见序有 正月五日 语,因奋臆改 五十 为 五日 ,殊不知 开岁倏五日,吾生行归休 ,此二语如何能相连成意? [2]59对于梁氏此证,傅‘谱“予以三重反驳㊂第一, 吴‘谱“乃引他说云:庐山东林旧本作 倏五日 ,与序所谓 正月五日 相应㊂此所谓东林旧本,今虽不复可得,然可信其决非杜撰㊂则何得谓为 俗子强作解事 者之臆改耶? [10]18第二, 吾人若注意一 倏 字,则正非 五日 不能相连成意,五十年之岁月,岂能倏然而至耶? [10]18第三, 序中末句,明言 各疏年纪乡里以记其时日 ,此年纪㊁乡里似皆附注诗后,集中不载㊂梁‘谱“为自圆其说计,特将 乡里 二字删去,然各本具有此二字,梁先生讵能一手掩尽?如梁先生所言 五十 为疏年纪,然则所疏之 乡里 何在耶?此为梁‘谱“推算渊明得年仅五十六之主证,而如是其粗疏,则其他证据可知矣㊂想陶公精爽果存,当向梁先生索还此七年之寿数 [10]19㊂傅东华的驳论可谓论据充分,逻辑缜密,辞理俱足,无可辩驳㊂傅东华年少梁启超20岁,正为晚辈学者㊂然他指摘梁‘谱“断章取义㊁擅改诗句㊁粗疏不精的罅漏,丝毫不留情面㊂ 想陶公精爽果存,当向梁先生索还此七年之寿数 句,幽默含蓄的批评,令人忍俊不止,想来梁任公读至此言,亦当释然一笑㊂朱自清在‘陶渊明年谱中之问题“一文中评价说: ‘傅谱“似不甚经意之作,所据仅吴㊁王㊁梁三‘谱“㊂吴瞻泰‘陶诗汇注“㊁温汝能‘陶诗汇评“等,汤汉注‘陶靖节先生诗“㊁李‘笺“㊁‘陶考“,疑均未寓目㊂惟驳梁‘谱“颇有是处㊂ [9]575-576充分肯定了傅东华对梁‘谱“的反驳㊂游国恩:八面指摘㊂游国恩的‘陶潜年纪辨疑“刊发于‘国学月报“1928年第1期,此文也是为了反驳梁‘谱“专门撰写的㊂在驳梁‘谱“诸文中,游国恩此文的驳论最系统㊁最全面㊂游国恩维持‘宋传“六十三岁说,他对梁‘谱“五十六岁说的八条论据逐一予以反驳㊂其一,梁‘谱“说 若寿过六十,不应无一字道及 [2]38,游氏驳道: ‘隋书㊃经籍志“载‘陶征士集“凡九卷,现在所存的不过十分的二三,若因陶公无一字道及六十时事,便说他年未过六十,实在太武断!那里知道他六十以后的诗没有付之劫火呢?又哪里知道他六十以后的作品,一定全要载明年纪呢? [11]237-238其二,梁‘谱“说‘与子俨等疏“为遗嘱㊂游氏驳道: 陶公‘与子俨等疏“不见得一定是遗嘱,即便是遗嘱,但此文不著年月,不如‘自祭文“载明 丁卯 的可凭㊂哪里知道他一定是易箦时的话呢?据我看,这篇文章乃是一篇极平常的家信,不过他因为多病早衰,故书中很多牵涉到死生的问题,很容易误会为正式的遗嘱㊂晋人这种遗嘱式的家信,不但陶公这篇疏,我且举一个旁证㊂‘宋书㊃隐逸传㊃雷次宗传“载次宗‘与子侄书“ 我们拿 雷书 比较一下,便知陶‘疏“说到 生必有死 ,说到 大分有限 ,原来是那时候的风㊃171㊃学术交流㊀2021年第1期气㊂ [11]238其三,梁‘谱“说 若寿过六十三,不得言早终 [2]38㊂游氏驳道: 古人六十为下寿,挽歌说 早终 也是极合的㊂ [11]239其四,梁‘谱“据‘游斜川“ 开岁倏五十 则认为辛酉岁陶公年五十㊂游氏驳道: 这诗文字各本既有不同,我们还须从意义上来推求订正,版本上无从辨明,因为我们现在不能决定那种本子是善本或俗本㊂ 所以我从诗和序两方面的意义看来,断定 五日 是不错的 那当然不能证明陶公那年的岁数㊂ [11]239-240其五,梁‘谱“认为 闲居三十载 题中标明 辛丑岁七月 与辛酉五十正合㊂游氏驳道: 陶公卒于元嘉四年丁卯,年六十三,逆溯至辛丑,为三十七岁 闲居三十载 乃是约举成数,正不必如注家曲解 闲居 二字才通㊂ [11]240其六,梁‘谱“说 奄出四九年 题中确明 戊申岁六月 ,时先生正三十七㊂游氏驳道: 奄出四十年 各本无异字,依旧说,是岁陶公年四十四,也是约举成数而言㊂梁先生必强改 四十 为 四九 以巧合三十六的数,殊觉未妥㊂ [11]240-241其七,梁‘谱“认为陶公作令彭泽为义熙元年事,时年三十四岁,与‘饮酒“ 是时向立年 吻合㊂游氏驳道: ‘饮酒“ 是时向立年 一首,并非指乙巳弃官彭泽一事㊂ 大概陶公第一次入仕时,年必未及三十,故曰 向立 ,饮酒诗所指,必此事无疑㊂ ‘饮酒“这时所指本非乙巳年事,梁先生却硬要拉过来做他一个证据,而不知反弄出破绽来㊂ [11]241其八,梁‘谱“认为颜‘诔“ 年在中身 用‘尚书㊃无逸“ 文王受命惟中身 成语,谓五十岁,六十以外不得云 中身 ㊂游氏驳道: 这不过叙他中年得痁疾,并未说他中年便死㊂ 大概陶公壮年已甚衰弱,到中年更得疮疾㊂ 颜‘诔“特为叙出,以见他致死之由㊂若竟据此谓他年不及六十,未免有点不仔细罢㊂ [11]241其九,梁‘谱“据‘祭从弟敬远文“ 相及龆龀 认为陶公与敬远年齿相差不远㊂游氏驳道: 相及龆龀,并罹偏咎 两句,实谓两人都于幼年丁艰㊂若加梁说,那又不免太拘泥了㊂ [11]242游国恩的结论是: 总之这些理由及证据,都是似是而非的㊂这个误会或由于不解文义,或由于不懂古人的习惯,偶然因一二事的巧合,便矜为铁证,为无上的权威,而不知 事有大谬不然者 ㊂ 任公先生既是海内有名的学者,其说又新奇可喜㊂我恐怕今之浅人㊁后之通人为他所感,故不可不辨㊂ [11]242游国恩驳论目的是推倒梁‘谱“立论的全部证据,游氏驳论虽然有新的证据和缜密的逻辑,但有些驳论过于简单,并未拿出充足的理由和根据,以致有臆断之嫌,诸如 哪里知道他六十以后的诗没有付之劫火呢 古人六十为下寿,挽歌说 早终 也是极合的 闲居三十载 乃是约举成数,正不必如注家曲解 闲居 二字才通 等等,均以臆测代替考证㊂ 大概陶公第一次入仕时 大概陶公壮年已甚衰弱 ,这种推测性的结论恐难成立㊂游国恩反驳梁氏第五条证据时,设定的前提是 陶公享年六十三 ,从逻辑上看,这与梁氏所论根本不在同一范畴㊂ 哪里知道他六十以后的作品一定全要载明年纪呢 之问,颇有武断的 杠精 之气,这恐非理性严谨的学术探讨㊂游国恩不㊃271㊃。
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一第8课 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 课件)
【当堂巩固】
1 . 中 国 古 代 有 许 多 关 于 “ 法 治 ” 的 名 言 , 如 《 管 子 ·明 法 解 》 “ 治 国 使 众 莫 如 法,禁淫止暴莫如刑。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现代社会的“法 治”是指法律至上,法律对政府权力及对人民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政府与人 民要共同尊重和遵守法律。下列各项中对上述两种“法治”的理解正确的是
之”,并产生了“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
我民听”的思想。这反映出先秦时期( ) A.神权统治的思想根深蒂固 B.统治阶层等级意识淡薄
C
C.敬天保民的民本观念萌发 D.儒学深受天人感应影响
3.(2018·新课标全国Ⅱ卷高考·24)据《史记》记载,商汤见野外有人捕猎鸟兽,张设
的罗网四面密实,认为这样便将鸟兽杀绝了,“乃去其三面”,因此获得诸侯的拥护,
《尚书》里保存不少西周初年的政治文诰,每篇都说到如何治民。其中 《无逸篇》说治民要“先知稼穑之艰难”,“怀保小民,惠(加惠于) 鲜(穷人)鳏寡”。
——范文澜《中国通史》
概念解析
敬天保民的思想是商周之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周初期统治的基 本政治和治国方针,体现了周初统治者的新认识: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 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 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 配天"。这从理论上为"武王伐纣,以周代商"的历史提出了合理的解释。 政治主张: 1.要牢记商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不能贪图安逸,荒怠政事。 2.要体察民情。 3.要慎用刑罚。 意义: 开启了后代重民思想的先河,有一定的人文主义倾向。
词语辨析
(辨明 概念) 概念) 有些实词是抽象概念,有些实词是具体概
(二).色彩包括感情色彩和语体 色彩。 色彩。词的感情色彩是指词语中包 含的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和情感。 含的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和情感。它 分褒义、贬义、中性三种情况。 分褒义、贬义、中性三种情况。词 的语体色彩指词语带有的适合于一 定场合、体裁的特点。 定场合、体裁的特点。它分口头语 和书面语两种。 和书面语两种。书面语又分科学语 文学语体、政论语体、 体、文学语体、政论语体、公文语 体等。 体等。
定范围: 定范围
有很多近义词词义范围的大小是不相同 我们可以通过留同析异, 的,我们可以通过留同析异,确定词的适 用范围,来推断正确的选项。 用范围,来推断正确的选项。如时代与时 边疆与边境,局面与场面, 期,边疆与边境,局面与场面,年龄与年 纪等。再如: 本词典共收词六万多条 本词典共收词六万多条, 纪等。再如:a.本词典共收词六万多条, 了现代汉语绝大多数语词。( 了现代汉语绝大多数语词。( ) b.在2003年春季运动会上,这个队 了 年春季运动会上, 在 年春季运动会上 田赛的全部冠军。( 田赛的全部冠军。( ) A、囊括 B、包括 、 、
B,A。“囊括”是全部包罗在内;”包括”是包 。 囊括”是全部包罗在内; 包括” 含之意,仅指其中一部分,不是全部。 含之意,仅指其中一部分,不是全部。
辨轻重: 辨轻重:
有些近义词表达的内容基本相同, 有些近义词表达的内容基本相同,但 在表现程度上却有轻重、深浅的不同。 在表现程度上却有轻重、深浅的不同。 通过词义轻重的辨析, 通过词义轻重的辨析,就能正确使用好 词语。如损坏、毁坏、破坏, 词语。如损坏、毁坏、破坏,批评与批 轻视与鄙视,揭发与揭穿, 判,轻视与鄙视,揭发与揭穿,信任与 信赖等。再如:a.这么晚了还放录音机 这么晚了还放录音机, 信赖等。再如:a.这么晚了还放录音机, 别人休息的。( 会妨 别人休息的。( ) b.在瓜果 在瓜果 蔬菜上喷洒农药, 人们的健康。 蔬菜上喷洒农药,会直接 人们的健康。 ( )A、妨害 B、妨碍 、 、
法律逻辑学案例分析集汇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应用 (2)2.1案例分析:概念的内涵《陈独秀的辩解》 (2)2.2案例分析:概念的外延《残疾人的辩解》 (3)2.3案例分析:定义《法人的过错》 (4)2.4案例分析:划分《残疾人的辩解》 (5)第四章性质命题 (6)4.1案例分析:全称肯定命题《婚姻法与民法通则矛盾吗》 (6)4.2案例分析:主谓项的周延性《婚姻法与民法通则矛盾吗》 (6)4.3案例分析:简单命题对当推理《马克.吐温的声明》 (8)4.4案例分析:换位法《断舌人是凶手吗》 (8)4.5案例分析:换质换位法《断舌人是凶手吗》 (9)第五章复合命题 (10)5.1案例分析:选言命题《郝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10)第六章规范命题 (11)6.1案例分析:真值模态命题推理《预期违约》 (11)第八章演绎推理 (12)8.1案例分析:三段论《郝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12)8.2案例分析:选言推理《是谁杀了刘某?》 (13)8.3案例分析:假言推理《是从轻还是从重?》 (14)8.4案例分析:假言推理《袁滋如何悬案》 (16)8.5案例分析:二难推理《辩护律师为何陷人窘境?》 (17)8.6案例分析:二难推理《辩护律师为何陷人窘境?》 (18)第九章归纳推理 (19)9.1案例分析:归纳推理《怎样得出萌生智齿的女性年龄》 (19)9.2案例分析:求同法《注射速度过快是死亡的直接原因》 (20)9.3案例分析:求异法《尸块在阳光下腐败可以形成褐色斑迹》 (21)9.4案例分析:并用法《马可在家和嫌疑犯作案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22)9.5案例分析:共变法《负重增加是脚印加深的原因》 (22)9.5案例分析:剩余法《负重增加是脚印加深的原因》 (23)第十章类比推理 (24)10.1案例分析:类比推理《程序瑕疵的文件是假文件吗》 (24)第十一章侦查假说 (25)11.1案例分析:假说《破案需要假说》 (25)11.2案例分析:假说的提出《可以提出哪些侦查假设》 (26)第十二章论证 (27)12.1案例分析:间接证明《牧人是否强奸》 (27)12.2案例分析:直接反驳《中国公民当然有权利提出战争索赔》 (28)12.3案例分析:间接反驳《警官在说谎》 (29)12.3案例分析:归谬法《陆某是完全自愿离婚吗》 (30)12.4案例分析:偷换概念《别把手放在口袋里》 (31)12.5案例分析:混淆概念《思想犯罪和犯罪思想》 (31)12.5案例分析:曲解概念《死刑和死缓》 (32)12.6案例分析:矛盾律《自相矛盾揭露的谎言》 (33)12.7案例分析:排中律《阿里亚获得了自由》 (34)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应用2.1案例分析:概念的内涵《陈独秀的辩解》【案情摘要】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在上海被国民党政府逮捕,1933年4月14日、15日、20日,江苏省高等法院江宁地区法院刑二庭三次对陈独秀进行了公开审讯,终以“叛国罪”判处陈独秀有期徒刑13年。
民国名词解释
《二十一条》《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中俄蒙协约》《蓝新石井协定》《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新青年》《文学改良刍议》《文学革命论》《孙文越飞宣言》《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训政纲领》《五五宪草》《国民政府组织法》《塘沽协定》《何梅协定》《秦土协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论持久战》《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国之命运》《抗战建国纲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双十协定》《中苏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国土地法大纲》《共同纲领》《新世纪》《天义报》《民权初步》《西学东渐记》《伦敦被难记》《字林西报》《兴国土地法》《五四指示》《解决满洲问题大纲》《新民主主义论》《天演论》民主党统一党进步党中华革命党政事研究会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互助社新民学会少年中国学会新潮社中国科学社国粹派学衡派甲寅派改组派人权派第三党中国青年党国家主义派中国社会党人文社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新月派论语派九三学社工读互助团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西山会议派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乡村建设派再造派皇道派统制派戴季陶主义新村主义低调俱乐部条约派孔教会古史辨派民主科学社考古学社创造社科学补习所军国民教育会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乡村建设派中国托派复兴社中央俱乐部(cc) 工读主义一一学术互助社宋教仁案善后大借款二次革命第一流人才内阁政治会议筹安会洪宪帝制老河口会议安福国会湖北军政府讲武堂一人内阁一次革命论一个中间性的政治路线抵制外货运动长沙抢米风潮保路运动收回利权运动乙未广州之役七女湖起义黄花岗起义白朗起义新旧约法之争府院之争大沽口事件苏报案张勋复辟安福国会南北议和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柳条湖事件党八股中华共和国人民政府七君子事件绥远抗战庐山谈话虹桥机场事件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精兵简政中央迁厂建设委员会全国战时教育协会下关惨案李闻惨案五二0惨案戡乱总动员申九血案六罢运动中间路线整理国故三民主义国民革命军五相会议罗素来华双城抗战东西文化论争东京审判拒俄运动北方八省反皖同盟北平研究院北京兵变北京政变民族主义共产国际共产国际五月指示血光团事件九国公约合众政府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护国战争护法战争直皖战争第一次直奉战争江浙战争第二次直奉战争北伐战争蒋桂战争蒋冯战争北洋三杰北洋大学北洋军阀白朗起义外蒙古独立事件讨袁宣言训政纲领民生主义交通系关东军福建事变华北事变两广事变西安事变八一三事变皖南事变卢沟桥事变马日事变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曹锟贿选西姆拉会议西原借款中日军事协定金法郎案好人政府联省自治制宪救国废督裁兵实业救国中共二大中共三大国民党一大黄埔军校北京政变安国军政府廖仲恺被刺案中山舰事件整理党务案四一二政变七一五反共宁汉合流济南惨案皇姑屯事件东北易帜五院制查田运动史汀生不承认主义照会史迪威事件四平保卫战百团大战迁都之争迁都洛阳“焦土抗战论”中统军统十九路军七君子之狱人生问题发端人生观论战三一八惨案三人委员会万县惨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山西省牺牲救国同盟会山西新军广州商团叛乱飞虎队乡村建设理论井冈山土地法开罗宣言无政府主义云南讲武堂中共六大五九国耻五权宪法五色旗五国南京事件通牒五原誓师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编遣会议中原大战改订新约运动关税自主白银风潮中东路事件天羽声明八七会议南昌起义秋收起义三湾改编广州起义古田会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工农武装割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庐山军官训练团红军长征遵义会议四行二局废两改元法币政策国民经济建设运动新生活运动大学院制中央研究院工业内迁国联调查团万宝山事件万家岭战斗上海二九血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第二条反蒋路线山西省牺牲救国同盟会国难会议伪满洲国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冀察政务委员会一二九运动八一宣言瓦窑堡会议淞沪会战忻口会战平型关大捷徐州会战台儿庄战役武汉会战近卫声明南岳军事会议随枣会战中条山战役中国远征军仁安羌战役中国驻印军“狄克西”使团居理访华第三次长沙会战浙赣会战豫湘桂战役洛川会议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百团大战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国民参政会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行政三联制新县制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史迪威事件陕甘宁边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大生产运动艳电三三制减租减息延安整风运动中共七大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工农武装割据工部局大山事件大生纱厂汪伪政权南京大屠杀满铁资源委员会工业内迁田赋征实国立中央大学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国立西北联合大学一二〃一昆明惨案一一学术互助社二二八事件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重庆谈判政治协商会议制宪国大行宪国大金圆券五二0血案重点进攻孟良崮战役辽沈战役淮海战役平津战役渡江战役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西会议联省自治宁都起义庐山军官训练团新疆三区革命问题与主义之争第三次长沙会战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紫石英事件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国民党四全大会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历史上有三个国民党四大。
几百年都不过时的岳麓学规 原来是他制订的
几百年都不过时的岳麓学规原来是他制订的岳麓书院山长研治汉学而有成就者,首推王文清。
据民国《宁乡县志·先民传》记载,他是康熙年间岳麓书院山长廖俨最知名的弟子。
王文清(1688—1779),字廷鉴,号九溪,宁乡人雍正二年(1724)进士,六年授九溪卫(今属湖南张家界)学正,训导诸生,成就人才甚众,巡抚赵弘恩曾题赠“官寒望重,师严道尊”八字,以予表彰。
他自己也有“盈庭桃李森多树,掩映椿萱映九溪”诗句纪录,颇多自得之意,更自号九溪,以为纪念。
九年,升岳州府学教授。
乾隆元年(1736),试博学鸿词科报罢,大学士鄂尔泰、朱轼荐充三礼馆纂修官。
次年授内阁中书舍人,历宗人府主事兼律吕正义馆纂修官、经史馆校勘官,以博闻强记名称京师,时有“记不明,问文清”之谚。
十一年,诸馆书成,吏部议叙第一,考取御史,钦定一等第三名,以父老乞假终养回籍。
从此不再入仕,时年五十九岁。
乾隆十三年(1748),应长沙府知府吕肃高之聘,王文清首任岳麓书院山长。
其时,湖南巡抚杨锡绂欲以城南书院代行岳麓“通省肄业之所”的地位,书院发展受阻,院舍几乎“鞠为茂草”。
在任一年,制订学规,颁示读经、读史之法各六条,勉力训导,“及门多应童子试”,“入泮者凡十余人,后中式者数人,其姓名今犹勒讲堂右壁。
于是读书士子争束行李,渡江肄业岳麓。
当事亦以师生膏火移归岳麓书院中,而岳麓书院遂从此中兴矣”。
对此,他后来也颇为自得,曾作诗云:“戊辰逢太守,请我主讲肄。
从者八十人,蛟腾云雨施。
此地遂中兴,刻石留文字。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王文清再次被任命为岳麓书院院长。
在岳麓任职八年的人,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接续首任山长订立学规、颁布读书法之举,制订《岳麓书院学箴九首》,完善书院规程,推行其日臻成熟的教育方法与主张。
第二,协助巡抚、驿宪等地方当局重修院舍,拓开学圃,蓄禁学山,配备更夫护院防盗,恢复大门旧制以避白虎煞之害,事迹详载其《岳麓书院四公德政纪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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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合同概念辨析杨支柱关键词: 合同有效合同民事合同债权合同法律行为公司章程内容提要: 合同包括各种效力不同的合同,但是合同有时也用作"有效合同"的简称。
绝大多数合同都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与非债权合同也确有很大区别,但这不应导致否定其他民事合同的存在以及这些民事合同作为合同的共性。
《合同法》既适用于有效合同,也适用于无效合同和效力不确定的合同。
《合同法》适用于它未曾具体规定的债权合同,其中有关合同成立与一般效力的规定还应当适用于其他民事合同。
但是《合同法》不适用于不具法律行为性质的协议,也不能适用于企业承包、租赁等旨在解决股东与公司之间关系的"合同"。
一、引言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比较一下《民法通则》的合同概念。
《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由于整个民法都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的,《民法通则》第85条"当事人之间"与《合同法》"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措辞虽然不同,意义却毫无二致。
"民事关系"也无非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简称。
因此从纯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民法通则》第85条与《合同法》第二条的合同概念是相同的。
但问题到此远远没有结束,由于《民法通则》的合同定义出现在"债权"一节中,而且第85条合同的定义紧接在第84条债权的定义之后,再加上《民法通则》在其他部分不使用"合同"一词而使用"协议"一词,依体系解释方法和法意解释方法,第85条中的"民事关系"一词显然应作限缩性解释,解释为"债权债务关系"[注1]。
换句话说,我国《民法通则》中的合同概念,仅仅是债权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的合同概念是否也限于债权合同呢?由于《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排斥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之外,实际上《合同法》的合同概念仍然是债权合同的概念,与《民法通则》的合同概念完全一致。
关于《民法通则》中的合同概念,梁慧星先生曾把它界定为旨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注2];但是他对合同概念的阐释存在着两个明显的问题。
首先,梁文把合同限定为合法行为,将无效合同排斥在合同的范围之外,那么无效合同不叫合同应该叫做什么,不归合同法调整应该归什么法律调整?这种把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排斥在合同范围之外的做法,不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难以贯彻到底,而且也不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言下之意就还有非依法成立的合同,法律对于这类合同将不保障当事人意愿的实现。
其次,梁文阐释的本是《民法通则》第85条的合同概念,即债权合同概念,却将文章取名为《论我国民法合同概念》,显然有以偏概全之嫌。
新颁布的《合同法》实质上也把合同限定为债权合同,这相对于"经济合同"的概念是一种重大的进步。
[注3]。
由于大陆法系国家历来把合同作为债的最重要根据加以规定,由于{合同法}中所规定的有名合同都是债权合同,再加上追求与《民法通则》规定的统-性的考虑,《合同法》把合同限定为债权合同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这一规定在逻辑上是否站得住脚,在实践中是否有助于对各种合同关系的调整,还是不无疑问的。
二、合同与有效合同我国民法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合同概念,一个是包括有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在内的大合同概念,另一个是有效合同的简称。
当我们讲"合同法"、"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这些概念的时候,合同一词显然是在大合同的意义上使用的;当我们讲"合同必须信守"、"合同的解除"、"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履行"时,我们使用的是小合同即有效合同的概念。
应当承认大,小合同的概念各有其用处;大合同概念有利于建立合同法的逻辑体系。
在大合同概念之下,我们可以顺理成章地使用"无效合同"、"有效合同"等概念。
如果采纳小合同概念,那么就只能把无效合同叫做"像是合同而又不是合同的行为、文件或法律关系",而不能使用"无效合同"的概念,因为"无效合同"采用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定义便成了"无效的有效合同",这是无法理解的。
不过小合同概念直接反映了"自由订立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合同法的基本精神,而且严格依大合同概念将导致"有效合同的履行"、。
有效的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很累赘的说法。
英美法一般把合同定义为"有约束力的允诺",使用的就是小合同的概念。
[注4]但英美法在对合同进行分类时又把合同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不可强制履行的合同。
[注5]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秉承德国法系的传统,使用大合同概念,而在不会引起误解的地方把"有效合同"简称为"合同",在逻辑上是更加合理的。
梁慧星先生把合同概念与"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联系起来阐释,意在使我国民法和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合理化,建立严密的民法逻辑体系。
结果却适得其反,其原因在于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本身有问题。
《民法通则》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并非像梁先生所说的那样就是德国法系的"法律行为"[注6]。
《德国民法典》中的法律行为指一个或一组旨在发生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可能是有效的、无效的或效力暂不确定的,因此《德国民法典》中有无效法律行为的概念。
而在《民法通则》中,民事法律行为被定义为"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也就是说民事法律行为总是有效的。
梁先生既然把我国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误作德国的法律行为概念,而合同在德国法系又被公认为是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因此他很自然地就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恒为有效的前提得出了合同恒为有效的结论。
关于《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不合理性,董安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进行过很有说服力的批判。
他认为:把民事法律行为规定为合法有效的行为,导致不便使用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一语,只好使用"无效民事行为"来表达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表意行为,从而混淆了表意行为与非表意行为的区别;用合法性来界定民事法律行为,对表意行为进行合法性评价,可撤销的表意行为将无容身之地--如果是合法的,为什么可以撤销呢?如果是不合法的,为什么不在一定期限内撤销又有效了呢?即使勉强用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来表达无效的表意行为,作为无效法律行为种概念的"无效合同"、"无效婚姻"、"无效遗嘱"、"无效代理"又用什么概念来表达呢?[注7]除了他说的这些理由,用合法性来评价表意行为,还将损害宪法所宣称要保障的言论自由。
"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既然存在着上述问题,我们就不应当用它来改造本来没有问题的合同、婚姻、遗嘱、代理等诸多法律行为的种概念,而应当用这些没有问题的种概念来改造"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属概念,使它恢复法律行为的本来面目。
三、民法合同与债权合同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就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是否应限于债权合同的观点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以梁慧星先生为代表的多数派主张合同法只应调整债权合同,其理由是《民法通则》把合同定义为债权合同,其他民事合同不符合这一定义,我国民事立法也没有把它们称为合同而是称之为协议。
[注8]这种论证在逻辑上是欠缺说服力的,它等于说"因为不是债权合同所以不是合同"。
以王利明先生为代表的少数派则认为:就各种民事关系所形成的合意都是合同,不可能在《合同法》之外单独制定其它的合同法律。
[注9]少数派观点的合理性在于它看到了债权合同与非债权合同(不管是叫做合同还是叫做协议)的共性,主张应有调整各种类型合同的通则。
但是它彻底否定了普通合同法之外存在特别合同法的必要性,既不合事实也不利于对将来新出现的合同关系的调整。
例如融资租赁合同在许多国家就是由单行法作出规定的。
在我国,保险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等也都是由特别法加以规定的。
虽然我们可以废止这些单行法而将它们纳入统一的合同法,但谁能说今后不会出现新的调整合同关系的单行法呢?难道民事法律行为的模式自制订统一合同法的那一天起就一成不变了吗?少数派的具体论据也多站不住脚。
我倒很乐意给王利明先生加一条理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合同定义字面上都可以包括物权合同,因为物权合同正是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但问题在于引起物权变动的物权合同就是在德国这一首创物权合同概念的国家也是由物权法而不是由合同法来调整的。
[注10]知识产权合同仍然是典型债权合同,它涉及的内容要么是财产的转让、使用及劳务的提供关系,要么是为获取新财产而建立的委托、承揽或合伙关系。
与原始意义上的债权合同所不同者仅仅是知识产权合同所涉及的财产具有特殊性,从而使得这种合同关系同时要受知识产权法的调整。
普通买卖合同的履行也要受物权法的调整,买卖却不因此失去其债权合同的资格:为什么知识产权合同却要因同时受知识产权制度的调整而失去其债权合同的资格呢?所谓新型合同如企业承包之类,要么是典型的债权合同取了一个中国式的名称;要么是改革过程中因为没有经验而出现的怪胎,应在被淘汰的合同类型之列。
合伙合同也是典型的债权合同,而共同行为根本就不是合同。
就是亲属法中的那些合同,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也不是"当然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注11],了解亲属法的人都深知这一点。
我的看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把合同限定为债权合同虽然有否定其他民事合同之嫌,需改成"债权合同法"才能名副其实;但这样做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亲属法领域的合同与债权合同确实差别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