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刑事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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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制度与变革研究

刑事司法制度与变革研究

刑事司法制度与变革研究一、引言刑事司法制度是一个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刑事司法制度及其变革作为研究对象,从历史、现状、问题、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历史刑事司法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2世纪的古巴比伦时期,当时的刑事司法主要是以恶魔审判为主,人们认为罪行是由恶魔引起的。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刑事司法制度逐渐发展,成为由人类审判的制度。

从中世纪到现代,刑事司法的发展与现代民主法治体系的形成密切相关。

中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但由于历史原因,长期被封建制度所束缚,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了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建设。

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逐渐完善,与国际接轨,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现状目前我国和国际上的刑事司法制度都有明显的特点和问题。

1.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特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特点是具有明显的党政领导体制、特殊案件审查制度、宽泛的灵活性和重视被告人权利等方面。

与此同时,我国的刑事司法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司法公正性不足、对被告人审判的严格程度不一、在取证和调查过程中的不公正性等问题。

2.国际刑事司法制度特点国际刑事司法制度的特点是具有独立性、国际社会参与性、严格的证据标准和对战争罪的惩处等方面。

与此同时,国际刑事司法还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审判成本高昂、司法公正性不足、对证据和调查的依赖等问题。

四、问题刑事司法制度在现代民主法治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

然而,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技术的进步、法律理念的变革等因素的影响,刑事司法制度面临着许多问题。

1. 刑事司法的审判公正性不够在现代社会,司法公正性是十分重要的。

然而,一些报道表明,在刑事司法审判中,审判的公正性存在问题。

2. 司法资源的浪费由于审判成本高昂、法官数量不足等原因,司法资源的浪费在刑事司法中很常见。

这不仅增加了审判成本,还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

法学对于刑事司法改革的建议与思考

法学对于刑事司法改革的建议与思考

法学对于刑事司法改革的建议与思考刑事司法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法学专家,我们应该对刑事司法体系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思考,并给出宝贵的建议。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法学对于刑事司法改革的建议与思考。

一、构建公正、透明的刑事司法体系在当前社会,很多人对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存有疑虑。

因此,我们要建立一个能够保障公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的刑事司法体系。

首先,要加强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他们以公正的眼光审判案件。

其次,要完善刑事审判程序,保证案件的公开透明,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够了解整个诉讼过程。

此外,要加强对律师的培养和管理,保证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加强证据收集与保护证据是刑事案件的关键,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判结果。

目前,我国刑事司法对于证据的收集和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容易导致案件的错判和冤假错案的发生。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警察和侦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调查技能和职业素质。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证据收集与保护制度,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目前,我国司法体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刑事司法的效率和公正性。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独立、公正、高效的司法机构。

首先,要加强司法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其次,要改革审判方式,推行案件分流制度,提高审判效率。

此外,要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官和检察官的监督。

四、加强对犯罪预防与教育的力度刑事司法不仅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更重要的是通过犯罪预防与教育来减少犯罪的发生。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犯罪预防与教育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首先,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法律观念。

其次,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康复的力度,帮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

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随着全球化的进程,跨国犯罪问题日益严重。

因此,我们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首先,要加强国际法律合作,加强对罪犯的引渡和追逃工作。

刑事司法改革若干问题探讨

刑事司法改革若干问题探讨

刑事司法改革若干问题探讨内容提要在刑事诉讼法修正以后,刑事司法改革如何继续推进?本文就侦查权的统一行使、起诉公开、被告人供述与量刑折扣等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设立廉政机关、建立起诉公开制度、对如实交待罪行的被告人给予量刑折扣的构想,从而对解决我国侦查体制不顺、反腐败力量分散、律师阅卷难以及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等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刑事司法侦查权起诉公开量刑折扣刑事司法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正以后,刑事司法改革如何继续推进,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为此,笔者对以下三个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将刑事司法改革的研究和实践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侦查权应由行政机关统一行使各国对刑事案件的侦查,通常都由警察机关进行,如英国、美国等。

虽然有的国家,如法国、德国、日本等,其检察机关也拥有刑事侦查权,但大多数案件仍是由警察机关进行侦查的,而且资本主义各国的检察机关隶属于行政系统,一般受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指挥。

属于行政权的内容。

我国刑事案件的侦查既具有行政活动性质,又具有法律监督性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大多数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国家安全机关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人民检察院负责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和渎职犯罪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其中,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隶属于行政系统,因而其侦查工作属于行政管理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因而其侦查工作属于法律监督性质。

这种侦查体制,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都有其严重的弊端和缺陷。

首先,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包括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和查明犯罪分子等,是控制犯罪的重要工作,而控制犯罪、维护秩序是行政管理的重要任务,因此从控制犯罪的角度来看,对犯罪案件的侦查应由行政机关统一负责,而不宜将其一分为二,一部分由行政机关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另一部分由法律监督机关负责。

刑法修正与刑事司法改革

刑法修正与刑事司法改革

刑法修正与刑事司法改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刑法修正和刑事司法改革已成为许多国家的重要议题。

这个过程旨在完善法律体系,确保司法公正和人民权益的保护。

本文将探讨刑法修正和刑事司法改革的必要性、挑战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一、必要性刑法修正和刑事司法改革的必要性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现有刑法可能无法适应当代社会的变化和复杂性。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传统的刑法条文可能无法涵盖新型犯罪形式。

因此,必须对刑法进行修正,以适应新的犯罪现实。

其次,刑事司法改革旨在提高司法系统的公正性和效率。

司法机关应当秉持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公平的审判。

然而,在一些地区,司法腐败和不公平的判决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刑事司法改革需要进行,以确保司法系统能够公正处理每一个案件。

最后,刑法修正和刑事司法改革还涉及到人权的保障。

刑事司法的目的不仅是惩罚犯罪分子,更是为了保护无辜人民的权益。

因此,通过修正刑法和改革司法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基本权益,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在权利与义务间取得平衡。

二、挑战尽管刑法修正和刑事司法改革的必要性是无可争议的,但实施过程中仍然会面临很多挑战。

首先,改革的范围广泛而复杂,需要广泛的合作和协商。

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可能对刑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存在不同的看法,这必然导致了改革进程的缓慢。

其次,改革的预算和资源也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刑事司法改革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包括培训法官、建设新的法院等。

这对于一些资源有限的国家来说可能具有相当的难度。

最后,公众对于刑法修正和刑事司法改革的认识和参与也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人们对于司法制度的信任程度对于改革的成功至关重要。

因此,政府需要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加强公众对司法系统的认识和理解。

三、社会影响刑法修正和刑事司法改革对于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首先,改革可以增强司法的公信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度。

这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减少不法行为的发生。

浅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

浅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

浅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作者:郑蕴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16期摘要轻刑化、刑罚手段多元化,是构建和谐社会,顺应刑法改革潮流的一种重要手段。

刑罚,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应当担负起其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能。

本文认为吸收各国合理制度,结合我国国情进行适当改革,就能够使刑法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秩序中发挥更加良性的作用。

关键词刑事司法改革轻刑化非刑化刑罚灵活化中图分类号:D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153-04法律是一种社会科学,其发展必然应当与社会现实结合。

据《周礼.秋官.司寇》记载,我国在西周时期,就已经提出了根据社会形势与治安状况的优劣灵活适用刑法手段的“三国三典”原则,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这是中国古代统治者在长期的治理国家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为中华民族所特有的治国思想。

虽然在当代,该思想的部分名词和定义应当得到适当修改,但此原则对现实的法制改革应当有确定的指导意义。

当前GDP稳步增长,奥运的胜利承办也极大鼓舞了我国的民族自豪感与认同感,我国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总体而言社会发展平稳向上。

但仍不可忽视各制度的潜在缺陷所造成的各项社会矛盾,尤其资源分配不均带来的贫富差距,贫富矛盾加剧所带来的仇富心理。

同时,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和我国继续“又好又快”发展也形成了不可忽视的矛盾。

因此,法律作为维持社会秩序,解决社会纠纷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基本平稳的背景下应当最大程度解决矛盾,维持社会的平稳运行的基本条件。

刑法,作为一种必要的“恶”,是国家对暴力进行垄断的最强烈表现。

自然法学派学家认为,公民通过社会契约组建国家实体,让渡自然状态下的自由而获得法律的保护以及权利行使的正当性、稳定性、持久性。

因此,人们放弃了同态复仇和自力救济,国家成为使用暴力的唯一合法有权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合理惩罚,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发展。

刑事司法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

刑事司法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

刑事司法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近年来,中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不仅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

刑事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以法治为核心的理念得以更好地体现,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信任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确保司法公正。

在改革的理念指导下,中国刑事司法体制不再以权力为中心,而是以法为基础,将司法行为纳入法治框架。

重点在于加强法官、检察官的素质培养和专业能力提升,加强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的保障,确保裁判尺度的公正统一,以实现法治在司法实践中的真正落地。

其次,刑事司法体制改革注重完善证据规则。

在此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取证不准确、材料不完整等。

改革以提高证据收集标准为重点,增加法庭审判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推行科学技术手段辅助取证,加强证据的审查评估,实现合法证据的确凿性和统一性,有效遏制非法证据的产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再次,刑事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对于刑事案件的监督。

重点在于规范刑事诉讼流程,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公平。

建立起合理的案件受理机制,完善审前程序,加强对重大刑事案件的监督,使司法过程更加透明、公正。

同时,加大对有权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有效地遏制了滥用权力和违法操作的行为,维护了刑事司法体制的顺利运行。

此外,刑事司法体制改革致力于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改革侧重于提高司法机关工作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办案效率,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同时,加强对刑罚的执行及涉及刑罚的相关问题的研究,以满足不同刑罚的个性需求,确保刑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刑事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在司法公正的实现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司法权力的行使不受人身因素影响。

另外,司法资源仍然不平衡,司法服务水平相对不高,需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和改革力度。

法律规制下的刑事司法改革

法律规制下的刑事司法改革

法律规制下的刑事司法改革在法律规制下的刑事司法改革,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法律制度需要不断地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以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在这个过程中,刑事司法系统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刑事司法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平衡社会对罪犯的惩罚和对其个人权益的保护。

在过去,刑事司法往往偏重于惩罚的力度,而对个人权益的保护相对薄弱。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权意识的提升,人们对个人权益的保护要求越来越高。

因此,刑事司法改革需要在保持惩罚力度的同时,加强对个人权益的保护。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一些国家开始倡导依法办事的原则,即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这种做法既能保证罪犯的合法权益,又能保持司法体系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依法办事的原则也可以减少司法的不确定性和歧义性,提高司法的效率和质量。

另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在一些国家,司法审判的过程可能受到政府或其他利益集团的干预,导致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国家开始推行司法独立的原则,即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独立于其他权力机构或个人的干预。

这种做法有助于保护司法判决的公正性,提高司法的信誉和权威。

此外,刑事司法改革还需要加强对证据的规范和保护。

在司法审判中,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决定了被告人的罪责和刑罚的轻重。

因此,对证据的收集、保管和使用需要进行严格的规范。

一些国家开始建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对证据进行鉴定和审查,并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这种做法有助于提高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同时,刑事司法改革还需要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和管理。

在一些国家,刑罚执行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滥用职权、虐待囚犯等问题,严重侵害了罪犯的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国家开始建立独立的监狱管理机构,对刑罚执行的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及其改革方向研究

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及其改革方向研究

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及其改革方向研究标题: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及其改革方向研究摘要:本文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及其改革方向展开研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向。

通过研究问题和背景分析,本文选取合适数量的研究对象,采用多种研究方法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结果呈现部分将展示数据的具体分析结果,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结论与讨论,最后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和建议。

1. 研究问题及背景刑事司法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至关重要。

然而,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如制度规定不够明确、程序不够公正、司法权力滥用等。

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讨当前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方向。

2. 研究方案方法2.1 问题分析本研究围绕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问题展开,通过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调查问卷等方法,对当前法律规定和实践中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确立研究方向。

2.2 数据收集通过案例分析和调查问卷等方法,收集大量的实证数据,以分析和验证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需求。

2.3 数据分析本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

定性研究方法包括内容分析和案例分析,用于解释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可能途径。

定量研究方法则通过统计分析和数据建模,探讨不同变量与研究问题的相关性,并对数据进行可靠性和有效性的测试。

3. 数据分析和结果呈现本文将根据收集到的数据,通过统计图表和文字说明,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呈现。

具体分析将包括制度规定不够明确、程序不够公正、司法权力滥用等问题,并进一步探讨其原因及产生的后果。

4. 结论与讨论通过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存在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数据分析,本文得出结论如下: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包括制度规定不够明确、程序不够公正、司法权力滥用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完善法律法规、优化司法程序、加强司法独立等。

同时,本文将进一步对这些改革方向进行讨论,探讨其优势和局限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司法改革与刑事司法程序改革

司法改革与刑事司法程序改革

司法改革与刑事司法程序改革一、程序改革是司法改革的核心问题之所以提出司法改革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人是因为对司法的结果生疑,认为裁判不能令人信服;另有人则是因为对司法的过程感觉不公平;或者因为司法的效率不高,使人感觉不合理;还有的人是因为对司法体制的设置、司法人员的素质不满意。

实际上,虽然司法改革是因为司法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提出的,但由于司法是个包涵着许多方面内容的概念,而司法的不同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既有共性的,也有个性的,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既有轻重缓急之分,也有主次难易的差别。

因此,如果要避免讨论司法改革的问题陷于泛泛而谈,使研究针对现实,具体而深入,以得到并充分论证既切中时弊又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那么,我们应将司法中需要改革的问题作相应的分解,以研究不同的问题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解决问题方案。

虽然分解问题可以因依据的不同而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分解的问题在现实之中的有机联系因此可以被忽视。

景汉朝先生按照司法改革的实际进程对司法问题所作的疏理,是以司法改革的进程为依据的,所揭示的正是司法中各个问题的有机联系。

即:司法改革开始于以法院面临案件数量剧增、取证难度加大的现实,由自行调查取证向当事人举证转变,逐渐延伸至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等问题。

;司法改革的问题被如此疏理后,给人的启发是:司法面临着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之间存在着有机联系。

因此,司法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其说是司法中的某个或某些问题,不如说是由诸多有机联系着的问题所构成的系列问题。

面对这种系统性的问题,重要的不是确认哪个或哪些问题需要改革,而是什么问题是应予改革的最重要或最紧迫的问题。

在需要改革的问题中,司法改革基本目标应是司法公正,虽然对此人们的看法基本一致,但关于需要改革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却是有分歧的。

基于不同的立场、观点、方法,不同的人进行着并不完全相同的探索。

这些不同的探索均有其合理性,也有其局限性。

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

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

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刑事司法领域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为了适应时代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刑法的变革、刑事司法制度的重构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探讨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在当代社会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刑法的变革刑法是刑事司法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它的变革直接影响到整个司法制度的完善。

在现代社会,刑法越来越需要与时俱进,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

首先,应当对刑法的内容进行梳理和修正。

随着社会的进步,某些旧有的罪名和法律条文已不再适应现实情况,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修正或废止。

其次,刑法应加强对新型犯罪行为的规范和打击力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形式层出不穷,刑法应加强对这些犯罪行为的规范和打击力度,保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二、刑事司法制度的重构刑事司法制度是刑法实施的具体运行体系,其改革是刑事司法改革的重点和关键。

首先,应当改善刑事诉讼制度。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存在程序复杂、办案周期长、疑罪从无等问题。

要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统一,需要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适当的改革和优化,加快案件处理速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应强化证据规则的适用。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证据的收集、保护和运用是关键环节,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为了提高刑事审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应加强对证据规则的适用和司法技术的引入,防止错误案件的发生。

三、社会参与的重要性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不仅是司法机关的事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社会参与对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至关重要。

首先,应加强对刑法宣传的力度。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刑法观念,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次,应积极构建法治社会。

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治环境,提高司法公正度,增加社会对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认可度和支持力度。

最后,应加强社会监督力量。

鼓励公民、社会组织等对司法机关和刑事司法制度进行监督,推动刑事司法制度朝着更加公正与透明的方向发展。

刑事司法改革研究

刑事司法改革研究

刑事司法改⾰研究摘要:体制改⾰是使司法⾛上正轨的必由之路。

在改⾰过程中,既要找出导致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正、司法⽆权威等现象的深刻根源,也要重视形成这些现象的直接原因; 既要充分考虑到《中共中央关于全⾯深化改⾰若⼲重⼤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各项司法改⾰措施的难度及其可能造成的负⾯效应,也要周全设计出相关的应对措施; 既要明确长远之计,也要确定当务之急。

从长远考虑,建设法治中国,不仅要求政府受到法律的控制,⽽且需要⼀个强有⼒的的独⽴司法部门以及⼀⽀献⾝司法事业、公正裁判案件的刑事司法队伍。

《决定》所提出的⼀些改⾰⽬标可谓长远之计,⽽⾮短期内可以实现的。

其中,⼀些改⾰措施具有相当难度,如果不考虑周全,就可能出现负⾯效应。

在此选择⼏项改⾰措施略作探讨,旨在说明长远之计的改⾰难度,决⾮反对刑事司法改⾰。

刑事司法⽅⾯存在形形⾊⾊的问题,不同问题产⽣的原因不完全相同。

有些由司法体制问题造成,有些则不是由司法体制造成; 有些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决的,有些是只要下定决⼼现在就可以⽴即解决的。

根据笔者的观察,当下最直接影响刑事司法客观公正性的原因是,党政官员⼲预、考核指标泛滥以及司法能⼒低下。

在本⽂看来,针对这三个⽅⾯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为司法体制改⾰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刑事司法改⾰、长远之计、当务之急⼀,必由之路美国的影视总是将警察、检察官、法官描写得很⿊暗,但公众还是信任他们,其司法依然具有权威性和公信⼒;中国的影视总是将警察、检察官、法官描写得很伟⼤,但公众还是不信任他们,司法依然缺乏权威性和公信⼒。

这是为什么?因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国刑事司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不可能再被官⽅媒体头版的正⾯报道隐瞒了。

虽然⼀些官⽅媒体,总是积极报道某地司法机关如何采取措施促进司法公正,但很少有⼈相信其是真实的。

事实上,我国的刑事司法⼀直没有⾛上正轨,必须进⾏体制上的改⾰,⽽且早就应该改⾰。

由于没有在整个体制上进⾏改⾰,⼜需要解决诸多表⾯上的问题,有关部门不得不在体制内采取了⼀些措施。

刑事审判与司法改革

刑事审判与司法改革

刑事审判与司法改革一、刑事审判概述刑事审判是指对涉嫌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审查、调查、收集证据,判断其犯罪事实和违法性质,并依据法律对其进行裁决的过程。

刑事审判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重要体现。

刑事审判具有特别的法律性和公民权利保障意义。

刑事审判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尊严,在该过程中注重正义与公正,防止错误判决和冤假错案的发生。

二、司法改革的必要性与基本思路司法改革是现代司法进步的必然体现,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任务。

面对当前司法领域出现的问题,司法改革显得更加迫切和必要。

司法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注重依法治国,保障公民权利;推行司法独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建立审判监督制度,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强化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与公信力。

司法改革必将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积极影响。

三、刑事审判的司法改革路径刑事审判的司法改革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应当建立符合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的人民法院。

新时期人民法院应当突出依法治国,推行司法独立,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审判制度,加强官员任免监管等方面的改革。

其次应当注重知识普及和法律宣传,帮助广大司法工作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公正性。

同时应当深化审判监督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审判监督机制,依法对审判方式、审判程序、审判裁判等进行监督,为公民提供更加公正的司法保障。

最后,应当强化司法公开,注重公正公开审判,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公民更加有信心和认可司法机构,促进法治和社会稳定的发展。

四、刑事审判的新特点与挑战刑事审判在现代化的背景下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

首先是信息化、技术化的呈现,这种变化带来了审判从单一模式走向多元化,对于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资源利用等需求实现了个性化处理。

其次是法治的背景下呈现出来的司法透明化、社会参与性、公民权益保护等特点。

刑事司法改革发言稿

刑事司法改革发言稿

刑事司法改革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重要的场合发表关于刑事司法改革的发言。

我想借此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刑事司法改革的思考和观点,希望能对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起到一定的启示和促进作用。

首先,我们要明确刑事司法改革的意义和迫切性。

作为一个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刑事司法改革是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有效性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变革的加速,社会问题的复杂化和犯罪形式的多样化,我们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改进刑事司法制度,使之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其次,刑事司法改革关乎人民福祉。

我们的目标是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刑事司法改革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只有正义的刑事司法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犯罪不得逍遥法外,无辜者不受冤狱之苦。

接下来,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对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些个人观点和建议。

首先,我们要注重司法公正。

刑事司法改革的核心价值是实现司法公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们要加大力度打击腐败和权钱交易,确保刑事司法的公正性,消除司法活动中的不公平现象。

其次,我们要加强证据保护和权利保障。

刑事司法的精确性和有效性离不开稳定可靠的证据,同时也需要维护和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审判过程中,要严格规范证据收集和使用,并建立健全的证据排除制度。

同时,加强对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第三,我们要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

监督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保障,唯有强化监督,才能有效避免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等现象的发生。

我们要建立健全独立的司法监察机构,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纠错,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不公。

同时,对于司法失误和严重不当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实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最后,我们要加强司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和公正意识的提升。

作为刑事司法改革的执行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公共法与刑事司法改革

公共法与刑事司法改革

公共法与刑事司法改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共法与刑事司法改革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公共法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而制定的法律体系,而刑事司法则是公共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

本文将探讨公共法与刑事司法改革的关系以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公共法是指国家为了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它是一种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正义体系,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公共法的发展与刑事司法改革密不可分。

刑事司法改革是指对刑事司法制度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以提高司法公正、减少冤假错案、增强国家治理能力。

只有在公共法的基础上,刑事司法改革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刑事司法改革包括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如审判制度改革、司法人权利保障、犯罪证据收集和审查等。

其中,审判制度改革是刑事司法改革的核心。

通过改革审判制度,可以提高司法公正性,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例如,引入辩护人制度和刑事辩护律师必要性公证制度,可以保障被告人的权益,提高审判公正性。

此外,改革犯罪证据收集和审查制度,也是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

严格规范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可以减少因非法证据而导致的冤假错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共法与刑事司法改革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公共法为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而刑事司法改革则为公共法的落地和实施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两者共同构成了一个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体系。

在现代社会,公共法与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只有通过公共法的完善和刑事司法改革的推进,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公平、公正。

公共法与刑事司法改革对社会的影响也是非常深远的。

首先,它们能够提高社会秩序,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通过制定和完善公共法,明确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

同时,通过刑事司法改革,提高了司法公正性,确保了犯罪行为的公正审判。

这些措施都起到了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其次,公共法与刑事司法改革的推进也能够增强国家治理能力。

刍议刑事司法改革

刍议刑事司法改革

刍议刑事司法改革自清末变法以来,器用之争、中西文化论辩、文化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一直影响着我们的学术思考。

在刑事司法改革的大潮中,许多人想把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建设成与原来完全不同、同时又能与西方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相区别的一种制度,但无情的现实是:在刑事司法领域,过去曾被视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些内容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质疑,如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在刑事证据法学中的核心地位、被刑事指控者的如实陈述义务等。

从国际背景看,主要是经济全球化、人权普遍化、法律世界化带来的影响;从国内背景看,这种观念的转变则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相关。

显然,中国的刑事司法改革发生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之下,既应对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世界性潮流作出回应,也应对中国的社会转型作出观念更新、学理递进的演变。

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及其具体制度的构建,既要考虑世界范围内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总体趋势,又要考虑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现实需要。

如何将我国的刑事司法传统与现代性融会贯通,如何促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在中西新旧合理配置的基础上实现创造性转化,是摆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在原来的职权主义的基础上吸收了英美法系国家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初步建立了一种混合式的诉讼结构。

针对这种状况,一些刑事诉讼法学者试图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发展模式作出理论回答。

如龙宗智教授认为,在司法改革中应奉行相对合理主义,这是对国际标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一种理论表述。

其理论前提是视国际标准为普适性公理。

他认为,中国目前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无法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因此,只能采取相对合理主义,不求最好,只求较好。

[1]卞建林教授提出了中国刑事司法的现代化问题。

他指出,在全球化的、现代整体社会发展的视野下,现代化的刑事司法所应体现的品质有二:一是对人权的尊重;二是对程序正义的强调。

[2]左卫民教授则认为,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应当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现代型刑事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人权保障优先、诉讼职能分离、控辩平衡、审判中立。

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经历了一系列改革与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包括审判机制、案件调查、证据采信以及救济机制等方面。

首先,审判机制在刑事司法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以往,我国刑事审判过程中存在审判权过于集中、程序繁琐等问题。

为了加快审判进程,提高司法效率,我国推行了合议庭制度。

合议庭采用多人联合执法的方式,能够减轻法官的工作负担,提高审判质量和公正性。

同时,合议庭还可以多角度审查案件,减少误判的可能性。

其次,案件调查是刑事司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提高案件调查的质量和透明度,我国引入了现代科技手段,如DNA鉴定、视频监控等技术,用于证实或排除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这些科技手段的应用不仅提高了调查效率,还增加了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另外,为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引入了律师参与制度,确保被告人在侦查活动中享有辩护权和法律援助权。

第三,证据采信是刑事司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过去,我国刑事司法中存在证据规则不完善、审查不严格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推行了排除非法证据的制度,并明确了法官在证据审查中的严谨要求。

此外,法庭还引入了辨正证据原则,要求法官对控方和辩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

这一改革使得证据采信更加严谨公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还体现在救济机制上。

为了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我国建立了上诉制度,被告人和原告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可以通过上诉程序申请对判决进行复审,确保被告人能够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

此外,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还设立了国家赔偿制度,对错误判决引发的损失给予补偿。

这一救济机制的建立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依法维权的途径,也对司法机关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综上所述,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

通过审判机制的改革、案件调查的创新、证据采信的规范和救济机制的完善,我国刑事司法体系逐渐向着效率、公正和科学迈进。

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创新

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创新

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创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司法制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刑事诉讼制度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在保障公正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亟需进行改革创新。

首先,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过于依赖审判机关,导致司法资源集中问题严重。

在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下,审判机关承担了大量案件审理的职责,导致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不足。

随着社会发展,犯罪案件的数量与复杂程度不断增加,使得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因此,我们需要在司法改革中更加注重平衡审判与非审判的关系,即通过合理的调整,将责任和权力下放至基层法院和检察院,提高机关效率,减轻了审判机关的负担。

其次,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着审判公正性不足的问题。

在一些案件中,法官可能受到利益、关系等的影响,对案件的审理产生偏颇,导致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司法改革中,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引入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参与刑事案件的审判,通过与法官的共同决策,增加了判决的公正性和多样性。

此外,还可以通过提高法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加强司法监督,以保证审判的公正性。

第三,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在保护被告权益方面存在不足。

在传统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权益保障相对弱化,容易受到刑讯逼供、过度取证等不公正待遇。

为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通过完善辩护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行为的打击、采用无罪推定原则等方式,提高被告人的权益保障程度。

第四,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在司法效率方面亟待提高。

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繁琐、时间长,导致司法效率低下,往往无法及时给予当事人公正的审判结果。

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我们可以通过引入电子证据、简化诉讼程序、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和公正度。

第五,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在保密性方面也存在着问题。

由于案情的保密要求,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往往会面临信息封锁、公开程度不足等问题。

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

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

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一、引言刑事诉讼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基本规则和程序。

司法改革则是为了使司法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法律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

本文将探讨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的关系,并从法律制度、司法公正和程序公开等方面展开研究。

二、刑事诉讼制度1.法律制度刑事诉讼制度是指处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程序性规定。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中,法律地位显然是首要的因素。

法律要求所有程序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离开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中这个原则被体现在审查、逮捕、侦查、起诉、开庭审理法律程序当中。

2.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刑事诉讼制度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

司法公正是指在司法过程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必须遵循法律的程序,不得有逾越法律规定、超越审判权限、违背案件事实、人为地影响被审判人的判决等相关行为。

3.程序公开程序公开是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

程序公开要求案件的全过程都要公正透明,所有程序都有记录和公开,使被告、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等等随时有权知晓案件进展和审批程序,依法保障被告人和证人的审判权和辩护权。

三、司法改革1.加强独立性随着司法制度的发展,独立与政治审查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而政治审查则可能导致司法执法上的不公正,影响司法公信力。

因此,对于司法独立分级、司法人员选拔、离职和罢免以及财政体制等问题的改革都是非常必要的。

2.提高审判质量司法改革的目的是保证审判质量,提高司法公正。

在加强法官教育、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原则性问题的把握、强化审判规范化等方面,夯实司法保障,使权力制约更加有效,公正司法得以坚持。

3.加强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其加强也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针对公开审判、庭审直播、加强证据保护和听证程序等方面展开全面改革,尽可能地减少案件中可能出现的误判或不公正情况。

四、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的关系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改革都是对社会发展形势和法律体系的顶层设计。

现代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研究

现代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研究

现代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研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现代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成为了各国普遍关注的议题之一。

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各国都在努力寻找适合自己国情的刑事司法制度,以确保公正、公平、高效的司法环境。

一、问题的提出在探究现代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存在的问题。

现代社会,犯罪现象层出不穷,而传统的刑事司法制度已经无法应对这种复杂的犯罪模式。

比如,传统的犯罪调查手段往往无法追踪网络犯罪的来源;证据收集和保全的法律规定与技术手段无法同步,导致一些关键证据被人为破坏或篡改;审讯过程中的权益保障问题也不容忽视。

二、变革的必要性鉴于上述问题,现代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首先,现代化的刑事司法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复杂的犯罪模式。

通过提升科技手段和数据分析能力,司法机关能够更快、准确地搜集证据,追踪犯罪线索,推动案件的侦破和审理工作。

其次,改革可以提升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在人权意识高涨的时代,保障嫌疑人及被告人的权益尤为重要。

现代刑事司法制度应加强对审讯程序的监督,确保律师的出庭权和辩护权得到充分尊重。

此外,改革还能够提高刑事司法的效率,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三、国内外经验借鉴在探索现代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之时,借鉴他国的经验也是必要的。

例如,美国的“量刑指南”(Sentencing Guidelines)的引入,使得刑事判决更加科学、公正。

德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强调调查阶段的重要性,便于把握证据链,增加了犯罪调查的成功率。

日本的“法庭会议制度”则提倡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点进行协商,以达成比较容易接受的判决结果。

这些成功的案例为中国现代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施策。

首先,加大对刑事调查技术手段的投入,提升技术设备的更新和运用水平,确保犯罪证据收集的准确性、全面性。

其次,加快建立完善的刑事证据保全制度,打击证据篡改行为,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刑事制度改革与司法现代化

刑事制度改革与司法现代化

刑事制度改革与司法现代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不断完善,刑事制度改革与司法现代化成为了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在刑事制度改革与司法现代化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探讨刑事制度改革与司法现代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并力求提供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刑事制度改革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刑事立法的修订和完善,推出了一系列以保障人权为核心的新法律法规。

例如,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强调了公正、公平、有效的原则,并规定了一系列保护被告人权益的措施。

此外,还推出了《刑法修正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

然而,刑事制度改革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法官和检察官可能受到不正当的干预。

其次,部分刑事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一些案件可能长期缺乏有效的审判和解决。

此外,司法资源的不均衡分布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一些边远地区,司法资源相对匮乏,导致了不公正和不平等的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首先,要加强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

这需要依法保障法官和检察官的独立地位,切实防止他们受到不正当的干预,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

其次,要加大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判断能力。

同时,要倡导司法透明,公开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增加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和信任。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可以通过改革刑事诉讼制度,加快审判流程,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判决质量。

同时,要加强司法资源的配置,加大对边远地区的司法援助力度,确保司法资源的均衡分配,避免不公正和不平等的问题。

最后,我们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

可以通过与发达国家的合作,引进先进的司法技术和理念,提高我国司法系统的现代化水平。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外交流与学习,学习其他国家的优秀经验和做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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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刑事司法改革
自清末变法以来,器用之争、中西文化论辩、文化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一直影响着我们的学术思考。

在刑事司法改革的大潮中,许多人想把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建设成与原来完全不同、同时又能与西方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相区别的一种制度,但无情的现实是:在刑事司法领域,过去曾被视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些内容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质疑,如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在刑事证据法学中的核心地位、被刑事指控者的“如实陈述”义务等。

从国际背景看,主要是经济全球化、人权普遍化、法律世界化带来的影响;从国内背景看,这种观念的转变则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相关。

显然,中国的刑事司法改革发生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之下,既应对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世界性潮流作出回应,也应对中国的社会转型作出观念更新、学理递进的演变。

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及其具体制度的构建,既要考虑世界范围内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总体趋势,又要考虑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现实需要。

如何将我国的刑事司法传统与现代性融会贯通,如何促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在“中西新旧”合理配置的基础上实现创造性转化,是摆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在原来的职权主义的基础上吸收了英美法系国家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初步建立了一种混合式的诉讼结构。

针对这种状况,一些刑事诉讼法学者试图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发展模式作出理论回答。

如龙宗智教授认为,在司法改革中应奉行“相对合理主义”,这是对国际标准与
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一种理论表述。

其理论前提是视国际标准为普适性公理。

他认为,中国目前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无法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因此,只能采取相对合理主义,“不求最好,只求较好”。

[1]卞建林教授提出了中国刑事司法的现代化问题。

他指出,在全球化的、现代整体社会发展的视野下,现代化的刑事司法所应体现的品质有二:一是对人权的尊重;二是对程序正义的强调。

[2]左卫民教授则认为,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应当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现代型刑事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人权保障优先、诉讼职能分离、控辩平衡、审判中立。

[3]上述学术争论的背后,隐含着对普遍性与特殊性问题的认识。

在社会科学领域,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论争一直呈此消彼长的态势。

刑事诉讼法学领域也是如此。

目前大多数学者主张采取渐进或激进的方式推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向国际标准靠拢,也有少数学者强调不同文化间的差异性,主张充分利用“本土资源”改进司法制度。

从总体状况看,普遍主义显然占了上风,但特殊主义并未从人们的心里彻底逸出,这或许与整个民族的文化心理危机有关。

但是,目前的改革仅仅侧重于对司法权的内部关系和司法程序进行调整,基本未触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等体制性问题,作为现代司法制度基石的司法独立原则未能通过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而得到明显加强。

一部分学者提出对刑事诉讼法要进行全面修正或者进行结构性改造,使其能够较长时间不变,以后只是作某些或个别调整。

也有学者认为,目前进行大修的社会条件尚不成熟,技术准备也不足,进行大修缺乏相关制度以及实际条件的支持,而且人们对这种改造的必要性普遍缺乏清醒的认识,因此,主张进行温和的渐进式的改
革,即以大修为目标,近期实行中修,而后再视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最终实现刑事诉讼的现代化变革。

从目前的讨论看,再修正《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建议主要包:(1)修正《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则和一事不再理原则,改造再次起诉和再审制度;(2)赋予被指控人沉默权,完善律师辩护制度,保障律师会见在场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法庭言论豁免权;(3)改革证据制度,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证人作证制度、强化控诉方的证明责任、完善司法鉴定制度,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证明标准;(4)完善侦查程序,解决强制性措施的司法控制、审讯程序的正当化、技术侦查与秘密侦查的法制化等问题;(5)完善不起诉以及变更起诉的法律规范,适当扩大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实行比较灵活的量刑建议制度;(6)完善审判程序,调整庭前审查程序,完善庭审质证制度,强化二审开庭审理,收回死刑复核权,改死刑复核制度为死刑案件的三审终审制;(7)强化刑事诉讼法得以严格执行的保障程序。

尤其要就违法取证的法律后果、超期羁押的法律后果、律师权利的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增强刑事诉讼法的刚性。

[5]从保障被指控人人权的角度看,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控制与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应当成为刑事诉讼法再修正的重点。

笔者认为,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努力推动一些结构性问题的解决。

例如,通过制度和条件设置,真正实现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改革审判前程序,实现对侦查行为的法律控制,尤其是对强制侦查的司法控制。

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正,在整体模式上应推动由国家权力独大的传统型刑事诉讼向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相对平衡的现代型刑事诉讼转换。

在修正《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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