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成绩评定暂行方法(12年6月)

合集下载

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工作暂行条例(修改)

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工作暂行条例(修改)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关于成绩考核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工作,根据我校的实际状况和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成绩考核与管理的目的,在于全面、正确地检查和评价学生掌握所学知识与技能、发展能力、培养良好品德的状况与程度,以此总结教学经验,评估与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成绩考核的范围包括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

凡属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设计、社会实践、军训等实践性环节)都要进行成绩考核。

第四条成绩考核的课程门数,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每学期考试、考查的课程门数执行。

第二章学生成绩考核工作的基本职责分工第五条国家教育考试和面向全校的公共基础考试课程的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其他课程的考核由开课各教学学院(含教学部等院级教学单位,下同)自行组织进行。

教务处有安排和协调全校各类考试进程,监督、检查师生考试纪律情况,按工作程序认定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和学生违纪、作弊的权力,并对这些环节的工作质量负责;各学院有命题、评卷及保密、组织本学院所开课程的考试与选派监考教师的责任,学院教学副院长(含教学副主任,下同)、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课程主考教师对这些环节的工作质量负责。

第六条教务处有权对全校的各类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学校和各学院考试纪律检查结果发布教学工作通报。

负责对考试违规的学生进行违纪、作弊认定。

第七条学生成绩考核的直接工作责任者是主考教师。

主考教师具有确定考核方法、组织命题、评卷的权力,并要对这些环节的工作质量负责。

主考教师由开课教研室指定,也可以是经学院批准、由教研室在校内、外聘请。

主考教师一般应具有主讲教师资格。

任课教师应加强平时和考前的辅导答疑工作。

指导学生整理学习笔记,查阅参考资料;提倡开展学生和教师之间的讨论,解决平时学习过程中积压下来的疑难问题,以便把学过的知识条理化、系统化。

成绩评定 方 式

成绩评定 方 式

成绩评定方式
成绩评定方式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
所表现出来的知识、能力、素质和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

成绩评定是教育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业成就、个人发展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成绩评定方式:
1. 百分制:以100分为满分,通过考试或者作业的成绩来衡量学生的表现。

百分制评定方式简单易懂,但是它只能反映学生的知识水平,不能全面评价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2. 等第制:根据学生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等等级。

等第制评定方式可以更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和综合素质,但是它对于不同科目和不同学段的评价标准不同,难以进行横向比较。

3. 综合评价:通过综合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和态度等方面的表现来评价学生的综合水平。

综合评价方式更加全面和客观,但是评价标准比较宽泛,难以量化。

除了以上几种评定方式,还有一些新兴的评价方式,如能力评价、素质评价、项目评价、案例评价等等。

这些评价方式强调的是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更能够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潜力。

总之,不同的评价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学校和教师需要根据自己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价方式来评价学生的表现。

同时,在评价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评价标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关于我校成绩评定方式及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相关说明

关于我校成绩评定方式及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相关说明

关于我校成绩评定方式及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相关说明
1.我校本科生考试成绩评定方式采用百分制形式。

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
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水平的,可获得规定的学分,未达到及格以上水平,包括成绩为零的,不计学分。

2.我校本科生平均成绩以百分制表示,计算范围为学生所修的全部课程,采用
特殊加权平均分的形式,计算方法如下:
特殊加权学分成绩= ∑(有效成绩*课程学分*系数)
∑学分
3.特殊加权学分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摘要:1.课程考核的概述2.成绩评定的准则3.成绩评定的方法4.成绩评定的流程5.成绩评定的意义正文:1.课程考核的概述课程考核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检测和评价的一种方式。

课程考核不仅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激励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

通过课程考核,不仅可以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还可以促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深入理解和掌握。

2.成绩评定的准则成绩评定的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掌握程度: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是成绩评定的重要准则。

(2)技能应用能力:学生能否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是成绩评定的重要内容。

(3)学习态度:学生的学习态度,包括出勤率、课堂表现等,也是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3.成绩评定的方法成绩评定的方法主要包括笔试、口试、实验考核、课堂表现等。

(1)笔试:笔试是最常见的成绩评定方法,主要测试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

(2)口试:口试主要测试学生的技能应用能力和学习态度。

(3)实验考核:实验考核主要测试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4)课堂表现: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出勤率、课堂发言、课堂讨论等,可以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

4.成绩评定的流程成绩评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制定评定标准: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制定具体的成绩评定标准。

(2)进行考核: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笔试、口试、实验考核等。

(3)评分: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评分。

(4)结果反馈:将评分结果反馈给学生,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5.成绩评定的意义成绩评定不仅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反馈。

通过成绩评定,学生可以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及时发现和改正学习中的问题,提高学习效果。

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规定

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规定

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和发扬我校的优良校风,严肃考纪,端正考风,推进课程考核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和规范化,客观科学地评价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求是、严谨的原则。

凡属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教学、实验和实践环节(以下统称课程)均应按学期进行考核。

凡本校注册学生均应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并取得相应成绩,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三条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课程考核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组织管理。

教务处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总体组织与质量监控;学院(部)是课程考核工作的主体,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考核方式和时间第四条课程考核由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

过程考核包括出勤、课堂表现、课内测试、创作设计、研究性学习报告、文献综述报告、实验报告、设计报告、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课外作业、平时测验以及期中考试等,考核测评次数与课时数正相关;期末考核主要以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方式可以是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开闭卷结合考试、口试和上机考试等,其中重要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应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第五条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过程考核安排及平时成绩、阶段成绩、期末成绩所占比例,应在本课程的考试大纲中明确提出,承担课程的学院(部)、教研室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当召集任课教师集体讨论确定考试大纲在本学期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在开课时明确告知学生。

(一)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等必修课程和培养方案确定为考试科目的课程考核,原则上安排在考试周由各学院(部)统一组织进行。

专业培养方案确定为考查的课程一般在课程授课任务完成后,即可进行考核,由授课学院(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对应用性强、重在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要尽可能采用非闭卷的方式考核,并减少笔试考核所占比重,着重于过程性、阶段性考核。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1、自习课学生应自觉学习,不得随便出入教室和下坐位,要保持教室肃静。

2、在老师进行辅导时,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轻声发言。

1、学生一定要坚持上操(因病不能做操者,站在本班队伍后面),教室要关灯、锁门。

2、学生出操时,走出楼门后要跑步到操场,集合做到快、静、齐。

3、做操要用力,合节拍,姿式正确。

4、做眼保健操时要在原坐位上认真做,各班体育委员和上课教师负责催促。

1、升国旗、奏国歌时要立正,行注目礼。

2、衣着、发式要符合中学生身份。

举止要端庄慷慨,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戴饰物。

3、不打架骂人,不说污言秽语。

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

不看坏书,不听不健康音乐。

4、不在教室和楼梯内喧哗、追逐、游戏、打扑克及进行体育活动,不许带MP3、MP4 和手机等进校园。

5、不许在楼内起哄、打闹、放鞭炮。

除上课老师允许外,不能在教室追逐游戏。

6、不许在校内骑自行车,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存放,不得随意骑走别人的自行车。

7、在楼里一律靠右侧行道并要主动向师长和贵宾让路。

8、球类活动只限在运动场上进行, 房屋周围及道路上不得进行各种球类活动及飞盘等体育活动,不许在篮球场踢足球。

9、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宿舍规则,保持宿舍卫生。

买饭要排队,不得加塞,不得为别人代买饭菜,不浪费粮食。

不随便倒剩饭菜。

10、讲究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一切公共场所的秩序。

11、爱护公共财物 (不在桌倚、门窗、墙壁等公物上刻写、乱画。

不爬门窗,不扔粉笔头,节约水电,爱护教学实验仪器,用具和药品。

不攀折花草树木)12、自觉保持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宵。

保持厕所和下水道的卫生。

13、未经允许不许带外人进入校园。

课内不许出校门。

14、晚上要认真完成作业,做好复习巩固和预习。

1、放学后不要在学校逗遛,要尽快离校,及时回家。

2、值日生认真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工作,离校时关好门窗。

一、每周一或者重大节日、记念日间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学生每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均需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并取得学期成绩,学期期评成绩登入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学生成绩考核依据课程性质、特点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考试和考查的科目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应由院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考试方式要服从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

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或多种方式兼用,笔试又可采用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的方式。

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以闭卷笔试为主要形式,采取闭卷笔试外其它考核方式的,应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院系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查课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以及平时测验等进行综合评定。

必要时也可兼用笔试、口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期末考查。

考查的要求和方法要和考试有所区别,平时测验要少而精,一般随堂进行。

课程结束时需要兼用笔试等考核方式进行的,其成绩所占比例不应超过50%。

每学期的课程结束性考试,一般安排在期末进行。

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程的期末考核由各院系自行安排,一般在考试周的前一周内进行。

由于分段教学,在学期进行中结束的课程,需安排考核的,应在制定上报教学执行计划时,同时提出考核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

一学期内结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学年论文(专题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实践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

课程考试前,各任课教师需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若学生在一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参与该课程的正常考试。

1.无故旷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2.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到应交量的三分之一者;3.抄袭他人作业或者实习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任课教师对无考核资格的学生应在考核前两周填写《黄淮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登记审批表》(见附件5)在经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考核前一周通知学生本人。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暂行办法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暂行办法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准确评价学生学习成效,促进优良考风和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内进行的考试按主管部门可分为校内组织考试和校外组织考试。

校内组织考试是指由教务处或教学单位组织的课程考核;校外组织考试是指考点设在我院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级和省级考试,例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等。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校内组织的考试,校外组织考试依照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考试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考核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学校的课程期末考核组织、管理、巡查工作,由教务处全面负责。

课程期中考核由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

通识教育平台中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期末考核一般由教务处组织实施;通识教育平台中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和其它平台的课程一般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考核并组织实施;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课程如果涉及专业覆盖面较广、学生量较大,教务处应当给予协助。

第四条学院给予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一次补考机会。

补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采用教学过程化考核的课程和单独设置的实习、实训、设计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考核不及格,补考工作由所属教学单位组织。

补考后仍不及格者需参加课程重修,按照《***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通识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的,不组织补考。

第五条每个考场都必须安排足够数量的监考员。

40名考生以下的考场,原则上安排两名监考员监考;40名考生或以上的考场必须安排不少于三名的监考员监考。

第六条因缺课(或缺交作业)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因无故缺考或考核违纪等原因致课程成绩0分,不允许参加补考。

第七条获准缓考的课程,缓考时间与该课程正常补考时间同期进行。

缓考和补考不得申请缓考。

缓考不及格不再另安排补考。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八条课程的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以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定为准。

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

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

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随着教育的快速发展,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逐渐成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科学合理的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成绩水平,还可以促进班级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对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的建立成为了必然趋势。

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旨在通过科学的评定方式和公正的评价标准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并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学习环境。

二、制度目标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多元化评价学生的学习表现,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实施科学的评价方式,使学生能够在自我评价、家校互评和师生互评的基础上,全面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和不足之处,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提高,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评价标准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的评价标准应该科学、公正、公平。

评价标准应该包括知识掌握情况、学习态度、学习进步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同时,评价标准应该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学校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

四、考试形式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中的考试形式应该多样化、灵活性。

传统的笔试形式应该与实际生活中的应用能力的考查相结合。

通过开展实践课程、综合项目等形式,能够更准确地评价学生的能力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评价方式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中的评价方式应该注重分层次、全面性。

学生的学习表现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价,如学业水平、综合素质、个性特点等。

评价方式应该既有定量评价,也有定性评价,使学生能够在全方位的评价下得到准确的评价结果。

六、个别差异在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中,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在评价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和发掘学生的个性,注重发挥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七、教师评价班级成绩评定管理制度中的教师评价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学生学期成绩评定办法

学生学期成绩评定办法

学生学期成绩评定办法
1、学期总成绩由平时总评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平时总评成绩占30%,期末考试茂绩占70%。

2、平时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和平时考查成绩构成。

作业成绩是各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值,未完成作业按0分记。

平时考查成绩是测验、提问、独立作业等成绩的平均值,采成绩次数应在5——8次范围内。

3、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须交费重修重考,不计重修重考次数,直至及格为止。

4、学生考试资格认定
学生按规定学习环节完成课程学习,具备期末考试资格,允许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1)缺课:不论何种原因缺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20%以上者;
(2)学习态度不端正、情节严重者;
以上认定由任课教师提名,报教务科核查,校长批准后
执行。

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须交费重修重考,直到及格后方能毕业。

5、连续两学期以上开课的科目,该科总评成绩在每学期成绩都及格的条件下平均计算,如有一学期以上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合格,则视为该科成绩不及格。

大学本科成绩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成绩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成绩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工作流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方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XX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各学院(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考核与成绩评定、成绩录入、成绩分析、成绩报送、成绩存档等工作。

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成绩发布、成绩认定、质量评价等工作。

XX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成绩管理的指导,XX大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负责成绩的质量保障。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XX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校修读课程的成绩评定与管理各环节。

第二章成绩评定第四条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

考试课程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作业、实验(不包括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设计、期中考试、阶段小测验或课堂表现等作为平时成绩。

考查课程一般根据平时测验、作业、实验报告、课程设计、出勤等方式综合评定成绩。

第五条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二级制(通过、未通过)记分,建议采用百分制。

五级制优相当于90-100分、良相当于80-89分、中相当于70-79分、及格相当于60-69分、不及格相当于60分以下。

二级制通过计为85分,不通过计为0分。

第六条任课教师须在开课第一周内向学生告知课程考核方式及课程考核成绩构成比例,并在期末考试前告知学生平时成绩。

第七条课程成绩评定应在遵循课程教学规律和学生开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多样化的考核环节将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活动以及学习成果联系起来,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学习质量,同时考察是否促进和支持学生深层次学习,是否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模式和掌握高效的学习方法,是否提升学生核心能力。

教师应当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阅卷与评分必须严肃认真,扣分与给分必须有依据,且同一课程同一命题试卷应采取统评分标准。

集体阅卷时,采取流水阅卷的方式进行评卷。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

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商业技工学校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根据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绩考核第一条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每学期一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第二条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凡一门课分几个学期讲授的,每学期均应进行考核评定学期成绩。

第三条考试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一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的形式可用笔试、口试、实操三种。

笔试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实施。

笔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口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第四条考查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验等方法采集学生学习成绩。

每学期各种形式的平时考核不得少于3项。

第五条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基本技能训练等)、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结合专业的劳动以及单独考核的实验,均应进行考核。

二、命题管理第一条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命题,试题的深度、广度适当,突出教学重点,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组卷试题应有一定的坡度,难易比例适当,题量适中,考试成绩力求正态分布。

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再用作下一次的考卷。

第三条使用同一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原则上采用同一试卷。

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可采用A、B制命题。

实行分层教学管理的,按分层教学大纲命题。

第四条对教学大纲和教材较稳定的部分课程实行教考分离,具体做法是:由不担任本课程的教师出题,或由若干任课老师各出一份试卷,再由不任课的老师拼题;流水作业改卷。

第五条每门课程期中考试要求拟定试卷一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期末考试要求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试卷两份,附相应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补考要求拟定试卷一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办法

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办法

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办法
学生平时成绩是教学质量过程控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价学生学习的重要依据。

为引导学生平时认真学习,加强学习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按3:7的比例评定。

(二)平时成绩30分,其中包含考勤、提问、作业、学习态度四项。

教务科在上课前,将平时成绩记载表同课表一起发给教师。

(三)任课教师每次上课应认真对学生进行考勤,对缺课、迟到、早退、病事假均详细记载,缺课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病事假一次扣一分(病事假以辅导员证明为据)
(四)提问是课堂教学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因次,教师每次课提问不少于2人,每学期对每个学生提问不少于2次。

提问难度和时机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为目的。

每次提问后教师应记载成绩。

(五)每次课后必须留3-5题作业,作业应全批全改。

对于作业不认真,错误较多的要适当扣分,一次不交作业扣1分。

学生作业成绩应由任课老师记载。

(六)学生平时上课说话、睡觉、看与课堂无关的书本,抄袭作业等都作为学习态度考核的内容,任课教师酌情按平时表现情况综合评定。

(七)任课教师每月将《课堂教学记载表》连同当月教案
报教务科。

(八)学生平时成绩应定期向学生公布,学期结束后任课教师将学生平时成绩整理评定后交教务科,计入学期总评成绩。

学校学生积分量化考核细则

学校学生积分量化考核细则

学校学生积分量化考核细则一、目的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学生违纪扣分条例》,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积分量化考核。

三、积分量化考核内容1. 学业表现(1)成绩优秀:学期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每学期加10分。

(2)成绩进步:学期成绩较上学期提高幅度较大的学生,每学期加5分。

2.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加2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实践活动,每次加3分。

3. 学生干部工作(1)担任班级学生干部,每学期加5分。

(2)担任院级学生干部,每学期加8分。

(3)担任校级学生干部,每学期加10分。

4. 荣誉称号与竞赛获奖(1)获得校级荣誉称号,每次加5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每次加10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赛并获奖,根据获奖等级加分,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5. 文艺、体育活动(1)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每次加2分。

(2)在文艺、体育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根据获奖等级加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6. 违纪扣分(1)违反学校纪律,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参照《学校学生违纪扣分条例》。

四、积分量化考核流程1. 数据收集(1)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收集学生的积分量化考核数据。

(2)各部门、学院根据职责范围提供相应的积分量化考核数据。

2. 数据审核(1)辅导员或班主任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学校学生积分量化考核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学院的积分量化考核数据进行审核。

3. 积分汇总(1)辅导员或班主任将审核无误的积分量化考核数据汇总到学生个人积分量化考核表中。

(2)学校学生积分量化考核委员会定期对全校学生的积分量化考核数据进行汇总。

4. 结果公示(1)辅导员或班主任将学生的积分量化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学生的监督和申诉。

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

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

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一、学制与年限1.网络教育学院采用全业余方式教学,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

2.专升本学习年限2.5—6年,专科学习年限2.5—4年。

3.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考试成绩合格【专升本学生在读期间须通过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则颁发国家承认的华东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文凭,并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

4.专升本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二、学费网络教育学院实施的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生学习必须按规定缴纳学费。

三、入学1.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时到指定的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未经请假而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必须在网络教育学院网站上核对报考时上传的个人信息资料。

学生个人信息的差错将会影响学生能否参加统考以及毕业证书上信息的正确性。

如因学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全或错误,影响正常毕业,后果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3.学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网络教育学院按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复查,同时,在学生就读期间学院将多次查验学生在报名时提交的证件资料。

学生如果提供虚假的或无效的报名材料,将会受到直至取消学籍的处分。

学生以其它虚假手段取得学籍的,一经发现,也将会受到直至取消学籍的处分。

四、注册每学期初,学生必须在指定时期内到所属的校外学习中心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未按规定缴费者,学院不予注册,不予在线学习,不予参加期末考试,同时自动转为休学处理(休学一年仍未交学费者将作自动退学处理,不可恢复学籍)。

五、课程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为两大类,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保证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课程,它包含专业必修课和公共必修课两部分;选修课是指专业提高课或加强基础和拓宽专业知识的课程。

各类课程性质不同,其教学要求和教学模式也有所不同,学员必须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学习相关课程,修满规定学分。

成绩评定标准

成绩评定标准

成绩评定标准
成绩评定标准是用来衡量学生在特定学科或学术领域中表现的标准。

以下是一些成绩评定标准的示例:
1. 百分制评分:以100分为满分,根据学生在考试中的得分来评定成绩。

2. GPA评分制:GPA评分制是通过将学生的绩点相加并除以
总学分数来计算学生的平均绩点。

GPA通常是在4.0分内的。

3. 进步评价:除了根据学生的实际成绩来评定学生的表现之外,还会考虑学生在特定学科或领域中的进步程度。

4. 评级评价:评级评价通常是从A、B、C、D、F等级中选择
一个来描述学生的表现。

5. 技能评价:技能评价是通过测量学生在特定学科或学术领域中的技能和能力来评估学生的表现。

例如,对于语言学习,技能评价可能包括听、读、写、说和交流等技能。

6. 课堂参与评价:在某些情况下,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也可能会作为成绩评定标准之一,这通常与学科的要求有关。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培训2012年9月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培训2012年9月

本科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培训
八.试读、退学
1.学生一个学期(大一秋季学期除外)因课程学习不合格导致低于规定 学分达12学分(含12学分)者,转入试读,保留学籍一年。 2.试读期间,春秋两个学期所取得总学分(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 学分)达到30学分以上(含30学分),可解除试读,未达到者,予以退学。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试读一次,试读期为一学年。 4.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不合格(已重修合格课程 除外)学分累计达20学分(含20学分)者予以退学。
本科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培训
江苏师范大学 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培训
2012年9月
本科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培训

一、学分制管理规定简析 二、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功能简介 三、学生选课操作方法和步骤 四、信息查询和报名管理等功能操作演示

本科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培训
第一章 学分制管理规定简析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校学分制的实施,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个 性化 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对学生选课,以及专转本、转专业等学籍变动涉及到课程选修、免听、 免修、重修、缓考等事宜作如下说明:
3.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考核,如果无故旷考,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且该 门课程成绩以“0”分计;要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必须重修,重修合格,成绩以 “60”分计。
本科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培训
七.提前修读
1.为了体现弹性学习年限的特点,使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提前毕业, 如前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者等于2.5,并且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可以提前修读高年级课程。 2.提前修读的办理程序:到学院教务秘书处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提 前修读课程申请表》,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交教务处教学信 息中心办理修读手续。此项工作应在开学第一周内办理。

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人社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建立以职业能力与职业精神为核心的学生发展性元评价体系,进一步发挥评价的激励与改进功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原学生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学生学期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各科成绩考核以学期为单位,学生学期学业考核办法,按文化(专业基础理论课)和实践操作课两大类分别制定。

(一)文化课(含专业理论基础课)考核办法文化课(含专业理论基础课)学期成绩(100%)=过程态度成绩(60%)+期中考试成绩(10%)+期末考试成绩(30%)1.过程态度评价(占60%),即对学生一学期以来的上课情况实行动态考笔试(占40%),指期中、期末考试,可采取开卷形式。

(二)实践操作课考核办法1.平时成绩评定办法一体化课程平时成绩以课程的每一个任务的教学环节为评价点,根据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思想,在工作页中设置教学活动和学生活动评价表,评价的内容和指标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达成、学生完成学习过程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计划安排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等关键能力;每完成一个教学环节,教师组织学生填写教学活动评价表,进行自评、组评和师评。

每完成一个学习任务,组织学生填写学习任务评价表,进行自评、组评、师评,评价方法为自评(20%)、组评(30%)、师评(50%)。

通过学习活动评价,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监督控制学习过程,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目的性。

学生平时在教学活动中和学习活动中的表现作为平时成绩。

2.项目成绩考核办法以具体的项目为载体,测评综合职业能力,测评的内容分为“方案策划能力测评”和“方案实施能力测评”。

命题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难度按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分成三个梯度,要求紧贴生产实际,按生产流程进行测试,突出对学生规范操作和检测能力的测评,充分考察学生获取信息、制定和确定计划、实施与控制、评价与反馈等行动维度的能力。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4篇)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4篇)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职业技术教育阶段学历教育以及各类培训班等。

第三条学校学期成绩管理应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学生的学业水平得到公正评价,为学生提供公平的升学和就业机会。

第四条学校学期成绩由教师依据教学计划和学科要求,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定,包括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等。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期成绩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流程,并定期组织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能。

第六条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安排和学习计划,完成各项学业任务,积极参与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和学科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成绩评定第七条学校学期成绩评定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多元评价方式,充分考察学生的知识掌握、思维能力、实际操作和创新能力等,并兼顾学生的个体差异。

第八条学校学期成绩评定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科要求,合理设置不同科目的考核方式和评分比例,确保评价科学合理。

第九条学校学期成绩评定应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发展,平时成绩应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外阅读和参与学科实践活动的情况等综合评价。

第十条学校学期成绩评定应根据课程难度和学生承受能力,适度提高评分的难度和标准,确保评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学校学期成绩评定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及时完善学习计划和改进学习方法,促进学生的学业进步。

第十二条学校学期成绩评定应建立评审机制,对评分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和有效。

第三章成绩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学期成绩管理档案,对学生的成绩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成绩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学校应组织教师参加成绩管理培训,提高教师的评价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锡汽车工程学校无锡交通技师学院
学期成绩评定暂行方法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和我校教学实际情况,将各专业各班的学期成绩评定方法作如下规定:
一、考试科目
(1)理论课
1.各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

2.中专(技)班、高技班的中技阶段:
无期中考试的,学期成绩=平时成绩(百分制)×40%+期末考试成
绩(百分制)×60%
参加期中考试的,学期成绩=平时成绩(百分制)×30%+期中考试
成绩(百分制)×30%+期末考试成绩(百分制)×40%3.大专班(五年一贯制)、高技班和技师班的高技及技师阶段:不参加期中考试的,学期成绩=平时成绩(百分制)×30%+期末考
试成绩(百分制)×70%
参加期中考试的,学期成绩=平时成绩(百分制)×30%+期中考试
成绩(百分制)×30%+期末考试成绩(百分制)×40%4.参加市统(会、抽)考的科目考试成绩100分以上的按100分计,60分(含)以上为合格(按照高考要求出卷且总分超过100分的科目参
照上述要求执行)。

5.平时成绩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和作业、实验、提问、单元测验等情况综合评定。

(2)理论实践一体化模块式教学科目
1.各模块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

2.各模块综合成绩=平时成绩(百分制)×30%+理论成绩(百分制)×30%+实践成绩(百分制)×40%
3.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的安全规程、操作规范、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劳动习惯综合评定。

4.理论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各次理论测验成绩综合评定。

5.实践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模块中各项目实训成绩综合评定。

二、考查科目
本类课程的成绩构成参照考试科目,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及格(含)以上为合格。

体育采用百分制。

三、单列的实践、技能课程
本类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及格(含)以上为合格。

四、补考的认定
学期考核总评在60分(或合格)以下,以及因故申请缓考的,必须参加补考。

所修读课程若参加市(或以上)统(会)考,其统(会)考成绩在60分或在规定成绩以下,必须参加补考。

无故缺考及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不得参加学期补考,但可以参加毕业补考。

无锡汽车工程学校无锡交通技师学院
教务处
2012年6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