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关于中源诉华夏的案情意见书
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与北京恩威妇女儿童保健品联合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与北京恩威妇女儿童保健品联合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
住所地: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277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第,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司军,濮阳飞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晓林,濮阳飞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恩威妇女儿童保健品联合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县城区镇超前路9号。
法定代表人:荣金明,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勇,濮阳市区商贸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邓崇玉,该公司会计。
原审被告:濮阳伊莲制衣有限公司。
住所地:濮阳市胜利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周定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武克守,该公司经营科科长。
上诉人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中原勘探局)因与被上诉人北京恩威妇女儿童保健品联合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恩威公司)及原审被告濮阳伊莲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伊莲公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濮中法经初字第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中原勘探局委托代理人司军、杨晓林,被上诉人北京恩威公司委托代理人马勇、邓崇玉及原审被告濮阳伊莲公司委托代理人武克守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7月29日、31日、9月21日,北京恩威公司与中原油田服装鞋帽总厂(以下简称服装总厂)签订3份购销合同。
主要约定,服装总厂共购北京恩威公司恩威牌洁尔阴卫生巾1500件,共计价款1033500元(含税17%)。
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结算一次。
合同订立前后,北京恩威公司于1997年7月21日至同年10月29日分五次将恩威牌洁尔阴卫生巾2182件交付服装总厂,共计价款1442955元。
服装总厂于1997年9月23日至11月27日共向北京恩威公司支付货款818630元,尚欠货款624325元。
宁波畅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中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宁波畅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中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文章属性•【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号】(2015)浙知终字第71号•【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15.07.17裁判规则经营者的行为可以视为对竞争对手商业诋毁行为的合理回应,并不存在引人误解的内容,故经营者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虚假宣传。
正文宁波畅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中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案号】一审:(2014)浙甬知初字第196号二审:(2015)浙知终字第71号【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宁波畅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建峰。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章苏凤。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金利华。
上诉人(原审被告)宁波中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权。
上诉人(原审被告)宁波中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权。
上述两上诉人之共同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吕甲木。
上述两上诉人之共同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陆锦华。
上诉人宁波畅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想公司)、宁波中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公司)、宁波中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公司)因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均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甬知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5年3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同年4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畅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章苏凤、金利华,中源公司、中晟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吕甲木、陆锦华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畅想公司原名称为宁波畅想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成立,于2014年7月15日经核准变更名称为现名称,注册资本6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电脑软件开发、批发、零售,电脑、网络设备批发、零售、安装、维护、网页设计、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主要从事外贸管理软件的研发、销售、服务等,其产品和服务为“畅想”系列外贸管理软件。
保护黄河的倡议书(精选15篇)
保护黄河的倡议书(精选15篇)保护黄河的倡议书1华夏炎黄子孙们:我们的母亲河——黄河,原来是清澈灵秀,水草丰美,森林茂密。
黄河用它那磅礴的气势吸引了许许多多中外游客前来参观黄河。
黄河不仅是美丽的对两人民的贡献也不小,黄河流程5500千米,上千条支流与溪川犹如无数毛细血管,不断的为祖国大地输送着活力与生机,由于黄河水流落差大可能性发电所以黄河给两岸的人民的生活提供了方便。
现在黄河已经不像过去一样了。
由于人们无节制的开垦放牧使黄河变成了一要真正的“黄河”。
工业伤害双面夹击,母亲河的乳汁不再干净。
母亲河现在遍体鳞伤,危在旦夕,这样下去黄河一定会干涸的,而且黄河的水也会危害人们的健康。
作为一名炎黄子孙的我提出以下倡议;1、在河边多植树造林,保护树木不让人们乱砍乱伐。
可以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使母亲血液更清澈,呼吸更顺畅。
2、污水要想排放也经过净化之后再排放。
减轻母亲河重负,缓角水资源紧缺。
3、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可以保护黄河中的鱼类。
4、走上街头用传单、演讲做保护母亲河的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5、建立鱼休日,让鱼儿有更多的时间、空间健康成长,人鱼和谐相处。
6、定期组织身边的人,去河边清理垃圾和打捞河上的飘浮物,还母校河清澈灵秀的容颜。
7、我国是一个贫水大国要节约用水防止出现断流。
由于现在人们往黄河里排放污水,黄河现在已经变的不美丽了。
我们应该遵守以上条约还母亲河一个美丽的容颜,还母亲河磅礴的气势。
倡议人:日期:__年__月__日保护黄河的倡议书2“近20多年来,受工业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影响,黄河正饱受前所未有的侵害。
通过对黄河沿山西段四市十几个县700多公里的实地考察,发现黄河水资源保护目前正面临几大挑战:土壤结构变得疏松,肥力下降,草木越来越少。
大量的泥沙流入黄河里,清澈的水失去了明亮变得又黄又浊。
在这里我倡议同学们来保护黄河:一、在黄河边上多种树,防止泥土流失,因为树木可以用根须可一抓住泥土使泥土不再流入黄河,二、禁止在黄河边的山上滥砍乱伐。
文化传承的演讲稿6篇
文化传承的演讲稿6篇演讲稿可以帮助我们在演讲中使用合适的肢体语言和眼神交流,有了演讲稿,我们可以更好地控制自己的表情和肢体语言,使演讲更加生动和有趣,下面是作者为您分享的文化传承的演讲稿6篇,感谢您的参阅。
文化传承的演讲稿篇1女生们先生们:我的父亲是一名中医。
做外一个访问学者他怀着一个伟大的梦想去了美国,让全世界更多的人受惠于中国传统医学。
但在那期间,他遇到了些中国同胞,他们不但主张废除中医,还说我父亲缺少国际公民的素质。
听了这个,我感到特别惊讶!这种话怎么会从我们自己的同胞嘴中说出呢?他们的话不禁让我深思:什么是国际公民?怎么又才能成为一个国际公民呢?难道全球化就意味着我们舍弃自己的传统节日而盲目地过圣诞吗?或是在好莱坞电影前我们传统京剧的黯然失色吗?当然不是!在我看来,国际公民身份意味着对世界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巨大尊重,但这种心态是建立在我们民族身份基础上的,只有我们充分地表现出我们的民族身份,才有可能成为国际公民!换句话说,国际公民从家里做起!要成为国际公民,我们在意识到自己的民族文化身份,正是有了民族身份,我们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要做些什么,向哪个方向前进;正是有了民族身份,我们才能被世界铭记与尊重。
比如说孔子,他可是什么外语都不会说,但凭着对人类智慧做出的巨大贡献,他成了一个无人不知的中国人;成龙,作为一个中国的文化大使,之所以被广受欢迎,不是因为他穿牛仔,喝可口可乐,而是他的中国功夫,和他那低调的微笑!所以,大家看,民族身份其实正是使全球化的基础,全球化不意味,也不应意味着民族身份的丧失。
要在世界做好一个国际公民,先得在中国做好一个中国人!女士们先生们,全球化是我们无法逃避的时代潮流,竟然我们没有其他选择,为什么不主动拥抱它呢?带着我们的民族身份去拥抱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国际公民!谢谢!文化传承的演讲稿篇2时间如水,生命如歌。
21世纪的朝阳已冉冉升起,历史飞越,谱写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辉煌,在这漫长的开展历程中,我们中华民族形成了代代传承的美德:“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操,“自强不息,艰辛奋斗”的昂扬锐气,“厚德载物,道济天下”的广阔胸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自古以来,中华传统美德就熔铸在团结统一、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之中,我们不能忘记!去年,我刚进进入肥乡二中时,学校便给我们一人发了一本《弟子规》,要求我们朗读并背诵,军训本来就苦,还要读考试无关的书,心中很是不解?立正、起步走、跑步、起立、蹲下,这段艰辛又充实的军训‘旅程’到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03【案件字号】(2019)浙03民终744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白海玲郑明岳吴跃玲【审理法官】白海玲郑明岳吴跃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某某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某某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某某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华微茸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倪金勇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陈小雁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吴忠恩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华微茸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倪金勇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陈小雁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吴忠恩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华微茸倪金勇陈小雁吴忠恩【代理律所】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上述协议中载明“现有五个地下车库,共约计车位625个(最终以划线实测为准)。
2005年4月19日《关于要求审批黄龙1某地块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报告》所附黄龙住宅区(一期)1某地块经济适用房投入产出测算说明中记载,项目具体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124888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14260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7658平方米、配套用房2970平方米,另有底层架空3050平方米、地下室、地下室27650平方米9300平方米),其中非机动车库3780平方米,机动车库22170平方米(含摩托车库860平方米),计629个汽车泊位,设备用房1700平方米。
【权责关键词】无效效力待定无权处分撤销实际履行违约金关联性质证财产保全罚款拘留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破产清算清算执行标的迟延履行金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05年4月19日《关于要求审批黄龙1某地块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报告》所附黄龙住宅区(一期)1某地块经济适用房投入产出测算说明中记载,项目具体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124888平方米,另有底层架空3050平方米、地下室、地下室27650平方米9300平方米),其中非机动车库3780平方米,机动车库22170平方米(含摩托车库860平方米),计629个汽车泊位,设备用房1700平方米。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夏新锦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00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夏新锦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正文:----------------------------------------------------------------------------------------------------------------------------------------------------关于准予华夏新锦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00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华夏新锦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请示》(华基文〔2017〕85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准予你公司华夏新锦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你公司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做好基金合同等文件的修改工作。
三、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你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26日——结束——。
中国金融风险案例001
金融案例分析:第一篇核心案例详解一、多银行卷入上海红旗仓储老板跑路案近期,法院网上公开显示上海红旗仓储钢材交易市场涉及到十几起官司,多为被告。
目前红旗仓储同时被银行、公司、个人追债,涉及金额保守估计为3亿左右。
其中,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卷入最深,金额有1.5亿,随后中信对外纠正为3000多万。
除此之外华夏、兴业、光大、民生也涉及其中,华夏银行有一个多亿,由于还未到期便未公开起诉。
【案件概要】上海红旗仓储老板以市场授信模式攫取银行3亿贷款资料显示,上海红旗仓储钢材交易中心业务涵盖仓储服务、金融服务、交易支持和货物运输,周边大小制造工厂达9000余家,其中仓储服务介绍一栏显示可存放各类钢材10万余吨;金融业务方面的介绍则显示为了解决入驻企业经营资金紧缺问题,该市场搭建了融资平台:以资产管理公司代理的货物质押融资平台,以个人信用担保的融资平台等,协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红旗仓储钢材交易市场与银行之间的合作模式是银行整体给予其一个信贷额度,再由市场分配额度给下面的商户,仓储市场扮演了资金掮客和金融担保的角色。
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都是这种合作模式,以仓储市场去做贷款,贷给下面的商户。
而光大、民生都是老板下面的几家分公司自己的小额贷款,数额比较小。
以前公司这种经营一直不错,2009贷款数额就达到了5个亿。
但由于钢材行业周期不景气,一方面,商户亏钱导致无法还贷,另一方面,银行信贷收紧,双重因素导致红旗仓储市场资金链条绷紧。
上海红旗仓储钢材交易市场老板谢郑成,急于把盘子再做大,便在青浦买了块地要建商务楼,投资2.7亿,又在杨浦买了好几个商铺。
很快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建材、钢材都做不下去,下面的商户基本上都在亏钱。
另一方面,银行信贷收紧,开始抽贷。
银行让商户先还再续贷。
开始是借高利贷还给银行,等着放钱下来还,但银行把钱收回后就不再放贷。
后来商户要么就不还钱,要么就直接跑路。
红旗仓储由于前期扩张快,资金本来就周转困难,当越来越多的商户欠债需要去还时,谢郑成被逼上了大量借高利贷的道路。
河北蠡县财政局与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担保纠纷上诉案
河北蠡县财政局与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担保纠纷上诉案文章属性•【案由】保证合同纠纷•【案号】(2000)经终字第206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1.03.03裁判规则财政局为联营双方的合作合同出具担保函,又明示财政局为对方公司在联营合作中投入的资金作担保。
但该保证合同因财政局不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而无效,故财政局应就其虚假陈述的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对保证合同无效也负有责任。
正文河北蠡县财政局与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担保纠纷上诉案(法公布(2001)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经终字第20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北省蠡县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孙文栓,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统良,该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张云柱,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雪红,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牛琳娜,北京市大政一国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河北省蠡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蠡县财政局)为与被上诉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担保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冀经一初字第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叶小青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勇健、代理审判员曹士兵参加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书记员张锐华担任记录。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查明:1995年7月,中原公司与中国留史银兴皮毛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兴公司)商谈从境外购进皮毛到河北蠡县销售的合作事项。
同年8月4日,蠡县财政局给中原公司出具担保函称,银兴公司属信得过企业,无外债,自有资金三千多万元,如贵公司(中原公司)在95年下半年后,与我银兴公司出资500万元合作,我县财政局愿以相应的抵偿做担保。
该函上还有蠡县副县长铁田兴签字:“只限于中原公司适用”。
此后,合作双方进行筹资和办理合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完整word版,《华夏边缘》读书报告
《华夏边缘》读书报告前言1997年,《华夏边缘》在台湾出版不久,就受到了整个华文学术界的关注,不仅成为台湾学界的畅销著作,也引得大陆学者纷纷注目。
人们不仅关心一个台湾学者在台湾出版的著作中诠释的中国人是什么,而且更关心他是如何诠释的。
由此可知,当时《华夏边缘》在大陆的流传是多么地曲折传奇,甚而有点神秘。
时隔九年之后,2006年本书的大陆简体版得以正式出版发行。
一、文章导读(1)作者简介王明珂,1952年出生于台湾。
台湾师范大学毕业,1992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
现为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曾任该所人类学组主任及副所长,并曾任教于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校。
1994至2003年间,在四川西部群山之间从事累计约一年的羌族田野研究;2002至2007年多次到内蒙古及四川西北进行蒙古族、藏族游牧经济考察。
王明珂的代表作品主要有:1、《楚乡千古为悲歌:项羽传》高雄:德馨室出版社,19792、《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台北:允晨文化出版公司,19973、《蛮子、汉人与羌族》台北:三民书局,20014、《羌在汉藏之间:一个华夏边缘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35、《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台北:允晨文化出版公司,20066、《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部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二)作者写作背景清代移民台湾的汉人因祖籍不同而有漳、泉州与客家等区分, 后又因省籍意识不同而有本省、外省之别, 这些背景构成了台湾的族群体系。
日本殖民时期, 台湾人的中国认同在殖民背景下使边缘特质不断被强化,成为台湾社会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民政府迁台, 积极推动国民政府的“中国正统性”,本省籍人士与外省新移民关系也因竞争而益发紧张。
独统之争后,在台湾去中国化的主体建构过程中, “中国性”的排除使台湾人的属性更形明显, 而外省人士的中国属性反成了“他者”的差异特质所在。
陈毅和他的“五万言报告书”
陈毅和他的“五万言报告书”作者:来源:《华夏关注》2014年第34期1954年4月2日,在华东局扩大会议上,主持华东局日常工作的谭震林赞誉陈毅对中国革命有“三次贡献”。
其中一次,就是1929年陈毅奔赴白色恐怖笼罩的上海,协助中共中央解决红四军内部争议问题。
谭震林说:“七次大会到九次大会之间是中国革命很重要的关键……如果没有他到上海把中央的精神带了回去,中国今天究竟怎么样就很难说。
”这“很重要的关键”中,陈毅向中央汇报红四军情况的“五万言报告书”当书一笔。
1 临阵请缨1929年6月22日,在战火弥漫的闽西,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在龙岩县城公园右侧小路下的公民小学(红四军政治部驻地)召开。
陈毅代表上届前委作了工作报告。
会场空气紧张热烈,与会代表们对几位领导人提出了很多意见。
按照毛泽东的想法,这次大会是要总结红四军下井冈山以来的斗争经验,统一思想认识,纠正已产生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倾向,以进一步提高红军的政治素质和战斗力,更好地担负起创造发展农村根据地的伟大革命斗争任务。
但是,结果事与愿违。
红四军“七大”不但未能解决红四军党内对红军创建根据地、党的领导原则和政治工作的作用、地位等问题的讨论,反而使问题更加激化,以致连毛泽东的中共中央委任的前委书记职务也被“选”掉了。
这让当选新前委书记的27岁的陈毅感到恐慌。
大会只开了一天,虽然对红四军长期存在的争论作了一次展开,部分地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并不彻底。
陈毅自己也认为,大会通过的《红军第四军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只是一个折中的决议案,“并没有把问题彻底解决了”,即便写到决议上的内容,也还有待于中央的指示和批准。
对此,时任红四军秘书长的江华这样评价:“是客观的历史局限性所决定,并非任何个人的主观意志所能转移。
”其时,远在上海的党中央一直密切关注着这支全国最强大的红军部队,不断通过福建、江西、广东省委向他们发指示。
但由于赤白区域间的严重封锁和交通险阻,加之红军一直在流动作战,通信联络十分困难,中央对红四军的情况很难得到及时而具体的了解。
赓续华夏篇章,共书人类光芒评语[001]
赓续华夏篇章,共书人类光芒评语赓续华夏篇章,共书人类光芒评语自人类诞生以来,我们一直在不断开启新的篇章,追求光芒与进步。
历史长河中,华夏文明一直是熠熠生辉的一笔。
如今,我们站在时代的新起点上,全面展望人类光芒,感悟华夏篇章的深远影响,我们能够更加坚定地迈向未来。
华夏文明的辉煌源于人类在积淀中的探索与凝聚。
千百年来,华夏人民对大自然的观察与感慨,对自然规律的探索与思考,不仅催生了丰富的科学知识,更铸就了对于人类光芒的独特评语。
华夏先贤们以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书写了绵延不绝的辉煌篇章。
华夏篇章中最为突出的一笔是对人类道德伦理的高度追求。
思想家们凭借着儒家伦理,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核心思想,向世人阐述了人与人之间应有的道义关系,并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华夏人民秉持着仁爱、诚信、勤劳、尊长的美德,不仅构建了和谐家庭和社会,更孕育了深厚的人文关怀,成为一道华丽的人类光芒。
在华夏篇章中,科学技术也是人类光芒的闪耀之处。
自古以来,我们的先贤们就有“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的深邃理念,对于科学精神的坚守与感悟。
由此,在农业、医学、冶炼、建筑等诸多领域取得了让世人倾佩的成就。
不仅提高了生产力水平,也为人类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能。
科技成果是人类光芒的一抹亮色,同时也是我们夯实未来的基石。
华夏篇章中,文化艺术更是闪烁着人类光芒的宝石。
丝绸之路带来了各国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丰富多元的文化背景使得华夏文明既独特又包容。
中国传统绘画,雕塑,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通过对自然、生命、情感的凝聚,将无尽魅力注入人类文明。
华夏艺术篇章,如一束光芒,照亮了人类的内心世界,也引领了人们对美的热爱与追求。
不仅如此,华夏篇章还体现了宏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华夏人民一直秉持着天下即公心态,积极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践行着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
在世界舞台上,华夏篇章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彰显着人类光芒,为解决全球性问题、促进人类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传承中华文化建议书范文
传承中华文化建议书范文传承中华文化建议书范文篇1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
作为21世纪的少年应该继承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在老师的教育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会如何做人,做一个儒雅的附小人,让我们的校园绽放儒雅之花。
那么,儒雅是什么?有人说:“书是一扇沉重的门,它垂青于每一个敲门者。
它敞开的门扉里,是一口淘不完的井,是一座掘不尽的矿。
走进书里去,从书里走出来,让知识的浪花滋润你的肺腑,让动人的箴言树起你人生的路标。
”是啊,要想成为儒雅少年,就必须让书香溢满人生。
儒雅还是什么?儒雅是我们的一言一行,是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
同学们一定还记得《好习惯三字经》吧!见师长,行个礼;遇同学,问个好,儒雅的学生,是讲礼貌的人,礼貌用语在嘴边,懂得尊重他人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见纸屑,弯弯腰,儒雅的学生,是有着良好卫生习惯的人,会自觉维护环境,把美好留给他人和自己;要发言,先举手,儒雅的学生,是遵守纪律的人;爱公物,惜草木,儒雅的学生,是一个有爱心和责任感的人,关爱身边的人和物……多一份平静,少一些躁动;多一份知识,少一些愚昧;多一份修养,少一些鲁莽。
只要你不忘记,儒雅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牢记校训:广文、尚真、崇和、至善,儒雅就在我们身边。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从现在开始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经典为伴,以礼仪为伴,以传统文化为伴,打好人生底色,争做儒雅少年。
让我们共同祝愿,祝愿我们的生活处处开满儒雅之花!倡议人:__x月x日传承中华文化建议书范文篇2亲爱的同学们: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
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
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和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
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
弘扬中华文化倡议书
弘扬中华文化倡议书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作为中华民族的子孙,我们深深地感到自豪和自责。
自豪的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孕育出了灿烂的中华文化;自责的是,这一博大精深的文化在现代社会中有时候被忽视和贬低。
因此,我们倡议广大的中国人民,弘扬中华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以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长期历史发展和文明进程的结果,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它既有独特的民族特色,也与世界其他文化相互交融。
中华文化强调和谐、和平、亲情、友情、社会责任感和对大自然的尊重。
它讲究思想、道德、美学、哲学、文化理念等方面的理论探索,反映出中华民族追求真、善、美的深深渴望。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禁感叹,中华文化并未得到充分的弘扬和传承。
我们所见到的许多现象,如道德沦丧、个人主义盛行、快速商业化等等,与中华文化传统的理念存在不小的差距。
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华文化,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倡议:首先,教育应该成为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途径。
教育不仅是传授知识,更是培养人的精神和价值观念。
我们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让他们了解和感受中华文化的精髓。
学校应该加强传统文化课程的教育,让学生在学习中华文化的过程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
其次,传媒要承担起传播中华文化的责任。
传媒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桥梁的作用,它能够将中华文化传递给更多的人。
我们呼吁传媒要深入挖掘中华文化的内涵,通过各种形式的媒介传播出去。
电视节目、电影作品、音乐舞台剧等都是宣传中华文化的好途径。
我们需要加大力度推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优秀作品,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接触到中华文化。
再次,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加强对中华文化的研究和保护。
中华文化的研究是深化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应该鼓励学者们对中华文化进行深入研究,推出具有深度和影响力的学术成果。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中华文化的保护工作,保护我们的传统艺术、传统建筑、传统习俗等。
书籍好句摘抄 关于传统文化
1.传统文化是民族的根,是国家的魂。
它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与精神,也传承着一份独特的情感与记忆。
2.传统文化如瑰宝,历史悠久,蕴含深厚。
其独特的魅力不仅在于技艺的精湛,更在于道德伦理的传承。
它凝聚着古人的智慧与情感,代代相传,成为民族的灵魂与底蕴。
3.传统文化如同一座丰富的宝库,储藏着民族精神的瑰宝,每一份厚重的历史都凝聚着先人的智慧和情感。
4.文化之根,民族之魂。
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它包含着丰富的历史、哲学、艺术、道德等方面的内容,为我们提供了做人做事的准则和修身齐家的规范。
5.传统文化如同一部古老的故事集,凝聚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智慧与精髓,其中蕴含着无数的瑰宝与启示。
6.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它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和精神。
传承与弘扬传统文化,不仅是对祖先的敬仰,更是对民族精神的传承与弘扬。
7.传统文化,跨越千山万水,始终维系着中华民族的心灵归属。
不论是庄子笔下的齐物之美,还是孔子阐述的仁义之道,亦或是墨子提倡的兼爱非攻,这些理念在历史长河中流传至今,为华夏儿女的精神世界提供了丰富的滋养。
8.传统文化,如同一座精神的殿堂,供奉着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
从殷商甲骨文的神秘符号,到秦朝小篆的圆润优雅,再到清朝楷书的刚健有力,汉字的演化历程无不彰显着华夏文明的蓬勃生命力。
9.沉浸在千年历史的浩瀚长河中,传统文化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映照出中华民族的深厚底蕴。
从唐诗宋词的诗意抒发,到京剧昆曲的音韵流转,再到书法绘画的意境深远,传统文化无不展现出独特的魅力。
10.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如璀璨星辰,照亮人类文明之路。
1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强调的德政思想核心要素就在于修身。
12.传统文化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熠熠生辉,让人陶醉。
13.中国传统文化不是摆几本线装书和假古董,也不是穿套汉服或唐装,更不是风水、堪舆、预测之学。
通过去芜存菁,国学中的精华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
保护黄河的治理建议书7篇
保护黄河的治理建议书7篇华夏子孙们:闻名遐迩的黄河,我们的黄河,以她那雄伟的气势,壮丽的风采引来了许多海外游客,更是孕育了流芳千古的华夏文明和世世代代的中华儿女。
而今天,黄河还在无私的哺育我们,我们不仅不会感恩,还对黄河忘恩负义。
黄河的乳汁(河流)不再干净,河水猖狂。
人类无限制砍伐,导致森林消失,土壤有气无力,黄沙漫漫席卷而来,工业农业侵害双面夹击。
黄河现在是遍体鳞伤,危在旦夕。
在这一个时刻,华夏子孙要醒悟了。
为了昔日的黄河,明天的家园,我倡议:1、尽最大能力节约每一滴水,它们来之不易。
2、开展“保护黄河——共建绿色家园”的活动,号召大家加入这个行列里。
3、爱护花草树木,不乱砍伐,以免泥沙随心所欲流进河里,黄河和家园被糟蹋。
4、在河两岸及路边等地方多种树木,防患于未然。
5、不乱向河内扔弃垃圾,排放污水,以免污染环境,使黄河的病情愈加严重。
6、每一个人要加强提高保护环境,保护黄河的意识,从自我开始实行。
7、宣传“保护黄河——共建绿色家园”的意义,让更多的人更好地关注身边的生态平衡。
8、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全国上下一起行动,为“保护黄河——共建绿色家园”而奋斗。
9、土地规划要合理,水利工程也需要大量建筑。
我们对黄河造成的伤害太大太大了,让我们赶紧悬崖勒马。
只要人人献一点爱,携手起来,共同行动,黄河将会复原,昔日的风采将会重见天日,中华民族的栖息之地将会铺满绿色!各位朋友们:衣服破了可以补,桌子坏了可以修,鞋子脏了可以洗。
可是,我们的黄河要是病了,那就无药可救了。
所以,我们一定要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我们的黄河。
千百年来,美丽的建溪和富屯溪绕山而行,就像两条清亮的丝带。
在她们的岸边,勤劳的子民们世世代代繁衍生息,愉快生活。
可是,近几年来,人们保护黄河的意识淡了,甚至受利益的驱使,开始肆无忌惮地践踏黄河。
如,随手向河面上扔垃圾,工厂偷偷排放污水,使黄河变得浑浊不堪;任意捕捉河里的鱼虾,往水面上排下一层层油污;沙溪口水电站大坝前常飘浮着大量的垃圾,有时甚至有死猪死鸡,臭气熏天。
董阳洋、北京华夏正生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董阳洋、北京华夏正生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7【案件字号】(2020)津02民终37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庞艺曹静薛晨【审理法官】庞艺曹静薛晨【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董阳洋;北京华夏正生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董阳洋北京华夏正生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董阳洋【当事人-公司】北京华夏正生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孙童北京京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童北京京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童【代理律所】北京京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董阳洋【被告】北京华夏正生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应否给付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2778元,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的延时加班费15448元,2014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休息日加班费94675元,2014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5020元。
【权责关键词】合同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应否给付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2778元,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的延时加班费15448元,2014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休息日加班费94675元,2014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5020元。
上诉人主张其自2010年6月即在被上诉人处工作,工作地点为北京市,后于2014年3月按照被上诉人要求到天津市工作,应以2010年6月开始计算工作年限。
张文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二审行政裁定书
张文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06【案件字号】(2019)京行终90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宇晖支小龙哈胜男【审理法官】赵宇晖支小龙哈胜男【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张文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当事人】张文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当事人-个人】张文斌【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文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有事实根据,否则不符合起诉受理条件,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户籍所在地证明行政复议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张文斌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提起上诉,请求本院撤销一审裁定,确认自然资源部不履行法定职责、逾期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违法判令自然资源部限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有事实根据,否则不符合起诉受理条件,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本案中,张文斌提出根据其查询到的快递追踪结果可以证明自然资源部已于2019年1月21日收到其提交的复议申请。
经查,张文斌于快递单据上填写的自然资源部的联系电话系其网站维护电话,并非自然资源部相关复议机构的办公电话,通过该电话无法联系自然资源部的相关复议机构。
此外自然资源部提交的内部流转追踪查询系统截图并未显示曾于2019年1月21日收到张文斌的邮件,申通快递追踪查询结果亦未显示自然资源部单位收发章签收等相关信息。
威海华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邵智超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威海华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邵智超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其他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0【案件字号】(2020)鲁10民终75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万景周蒋涛张丽萍【审理法官】万景周蒋涛张丽萍【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威海华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邵智超;威海美源机电设计有限公司;许云静;邵立泽【当事人】威海华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邵智超威海美源机电设计有限公司许云静邵立泽【当事人-个人】邵智超许云静邵立泽【当事人-公司】威海华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美源机电设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师明磊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范振山东时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师明磊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范振山东时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师明磊范振【代理律所】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山东时中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威海华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邵智超;威海美源机电设计有限公司;许云静;邵立泽【本院观点】一审法院(2020)鲁1002刑初58号刑事判决已就案涉款项的去向进行认定并判令范智超退赔,华夏城房地产公司不应再就同一事实的返还及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撤销不当得利侵权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变更诉讼请求中止审理驳回起诉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以邵智超犯职务侵占罪向一审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于2020年4月17日作出(2020)鲁1002刑初58号刑事判决,认定邵智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华夏城房地产公司的资金归个人使用,判处邵智超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责令邵智超向华夏城房地产公司退赔违法所得1666665.78元。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审法院(2020)鲁1002刑初58号刑事判决已就案涉款项的去向进行认定并判令范智超退赔,华夏城房地产公司不应再就同一事实的返还及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南京华夏海运公司诉...案例
「案情」原告:南京华夏海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海运公司)。
被告:塞浦路斯澳非尔堤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非尔堤斯航运公司)。
原告所属的“华宇”轮,船籍中国,船籍港为中国南京,系钢质杂质船,1969年在德国不莱梅船厂建造出厂,船舶总长139.156米,船宽21米,型深13.34米,总吨位9249.15吨,净吨位6211.09吨,载重量15202吨。
该轮为完成曼谷至日本的航次租船合同于1994年6月10日20时由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港空载驶往泰国曼谷港锚地,于同月13日18时15分靠妥曼谷港湄南河南侧3号码头,准备装载运往日本国的12800吨散装白糖。
次日22时23分,“华宇”轮受载到2429.62吨时,被进港的被告所属的“珊瑚岛”轮的左舷艏部撞击。
事故发生后,“华宇”轮船长吴克俭向曼谷国际法律办公室提交了“海事声明”,该办公室作了海事签证。
1994年7月6日,经原告申请,日本海事协会通过对“华宇”轮进行海事检验,确认了19项海损项目,并认定“华宇”轮丧失船级和适航能力。
“华宇”轮将已装船散装白糖卸下后,1994年7月14日交由曼谷海事服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海损临时修理,同年8月17日修理完毕,8月19日靠泊装货。
“华宇”轮在曼谷港停止营运66天。
被告澳非尔堤斯航运公司所属的“珊瑚岛”轮,船籍塞浦路斯,船籍港为塞浦路斯尼科西亚,系钢质杂货船,总吨位11721吨,净吨位6877吨,载重量27265吨,船长143.64米,船宽22.5米,型深12.5米。
1994年6月14日22时23分,该轮在曼谷港湄南河顺涨潮流上驶时,其船舶左舷艏部碰撞“华宇”轮左舷艏部。
碰撞事故发生后,“珊瑚岛”轮没有将其船舶所有人、船籍港、船旗国等告知“华宇”轮和港口的有关海事机构,在曼谷港16号码头卸货后于同年6月16日离开该港。
1994年7月30日,“珊瑚岛”轮驶抵中国南京港,经原告华夏海运公司申请,武汉海事法院于1994年8月1日对该轮实施扣押。
典籍里的中国史记篇观后感
典籍里的中国史记篇观后感今天我在电视上看了一个节目,名叫《典籍里的中国》。
这个节目让我看得眼泪直下,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古人的诗词和精神都让我刮目相看呀!有个两千多年以后的读书人,带着我们回到两千多年前去,遇见护《书》人--伏胜先生。
读书人过来请教伏胜《书》好在哪儿?伏胜首先讲了“禹贡”就是关于大禹治水,大禹不仅治水,还有更大成就,就是大禹披九山、通九泽、决九河、定九州,那九州指的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和雍州。
广大的冀州是大禹用足迹一步一步地丈量出来的,古人称大禹的足迹为“禹迹”。
听完“禹贡”之后就已经开始谈他群牧《书》的经历了。
伏胜壮年时,曾经就是秦国的博士,天下的《书》大都被毁了。
伏胜,只晓得国家藏一部、他家藏一部,一次小火把国家藏的《书》化为灰烬,伏胜把《书》看作一条活的生命,伏胜与他的妻子和儿女为了躲避兵火,带了一车的《书》,挤马车出来咸阳回去山东老家。
伏胜在中途遭遇兵祸,伏胜的儿子爱惜《书》,以命殷梨亭,被乱兵枪杀了,伏胜的妻女颠沛流离。
后来,伏胜的妻子病重,那一年从天而降大雪,小女儿因险饿死和冻死。
为了生火他们可以付之一炬一车箱《书》,但伏胜的妻子宁死也婉拒付之一炬一车《书》。
伏胜的妻子说道:“这一车的书,就是爱子以命殷梨亭才获得挽回的”。
伏胜的妻子生病潮热已经气衰力竭,伏胜的妻子晓得这一车《书》,例如爱子的性命,已经比她自己的性命更贵重了。
伏胜返回家乡,刚好家乡也遭遇兵火,伏胜只好将《书》藏于故宅墙内外出来暂避。
伏胜无时无刻牵挂着家中藏的《书》,伏胜当天下初定,他再回去家园,挖开墙壁辨认出书简多已破旧不堪,完备的篇目仅余二十八篇了。
之后伏胜必须晁掌故把《书》给送回都城,流传天下,之后读书人带伏胜到现代的图书馆,古人叫做藏书秘府。
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每一本典籍,都是中华文明传承之路上一盏不灭的明灯,而《尚书》的光芒之闪耀至今,无论孔子活伏胜,都是用生命去延续和守护这盏灯的人,酌古至今,学史明智,丰富而珍贵的典籍,值得没一个中年国人去品读,也应该与世界分享,让我们从典籍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意见书
渝中豪(2008)法见字第001号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合法注册的从事中国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依据贵行与本所于2008年10月8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委托,本所指派方莉、伍光媛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在重庆中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公司)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以下简称:渝中支行)确认金融借款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担任渝中支行的诉讼代理人。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事实,我们已向贵行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得到了贵行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提供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的承诺。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贵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报本案情况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作为其他任何目的之依据。
一、本案基本事实
2003年9月,重庆雷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诺公司)在渝中支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三张总额1400万元,其中雷诺公司存入保证金443万元,敞口金额957万元。
中源公司提供其位于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佳宇广场第1层3021.94平方米非住宅作为抵押担保。
2004年上述承兑汇票到期后,雷诺公司逾期未向渝中支行支付承兑汇票票款。
渝中支行即向雷诺公司和中源公司进行追索。
在追索过程中,渝中支行与中源公司于2005年6月20日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中源公司履行担保人义务,于2005年6月30日前自愿以自有资金偿还垫款本金957万元;渝中支行同意按照国家和华夏银行信贷政策规定,通过正常信贷申报程序,在审批同意后,给予中源公司贷款授信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担保方式为:
房地产抵押并追加中源公司法定代表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005年6月28日,渝中支行与中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00230020120050016-04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2005年借款合同),约定渝中支行向中源公司提供贷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5年6月29日起至2007年6月28日止,用途为经营周转。
中源公司提供位于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佳宇广场第1层3068.13平方米(因为产权证核定的房屋面积与原售房合同记载面积有差距,2005年签订抵押合同时就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商业用房作为抵押担保,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在重庆市九龙坡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了登记号为(2005)抵押第105-0782号的抵押合同登记。
此外,中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仕亮与渝中支行签订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2005年6月29日,中源公司自行开立了编号为00022677号的转帐支票,主动将957万元款项划入到雷诺公司帐户内,支票用途注明为往来归还承兑垫款。
基于中源公司已履行了《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还款义务的事实,渝中支行随后于2005年6月29日按约向中源公司发放了1000万元的贷款。
取得贷款后,中源公司还贷至2006年底。
2007年6月5日,中源公司提出因公司经营困难,还贷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归还2005年借款合同项下1000万元借款,向渝中支行申请展期,展期申请明确表示中源公司同意继续以公司自有房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双方遂签订了编号为C2041011070084的《展期协议》,将借款期限延展至2008年6月28日。
但2008年6月25日,中源公司却突然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要求确认该《借款合同》无效,《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及(2005)抵押第105-0782号《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抵押物产权证书,退还利息889200元。
中源公司的诉讼理由是:1、2003年渝中支行与雷诺公司的借款合同是违法签订的,渝中支行为掩盖违法贷款无法收回形成的亏空,以提供4000万元贷款胁迫利诱中源公司用自有房屋为雷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且房屋产权证未取得,抵押登记违法;2、2005年债务重组协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也是渝中支行强行要求中源公司签订的,目的是强迫中源公司归还雷诺公司的欠贷,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3、2005年借款合同没有实际履行,渝中支行通过内部账簿操作将贷款上到中源公司账户后立即又将该笔贷款划入雷诺公司账户,
中源公司实际没有得到借款。
起诉后,中源公司又向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报案,称2003年时中源公司是受渝中支行诈骗,骗取中源公司用自有房产为雷诺公司还贷作抵押,在雷诺公司不能还贷后,又被胁迫签订了2005年的借款合同,将雷诺公司的债务转移到中源公司,期间渝中支行还骗取了中源公司43万元现金,为此,经侦总队正在立案调查中。
二、本案业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以(2008)渝五中民初字第270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胜诉,中源公司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期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向渝中支行调取了本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走访了当时与中源公司接洽的工作人员,了解案情,详细分析本案面临的法律问题,为贵行制定出诉讼代理方案,协助贵行准备证据材料,提交法院。
本所律师于2008年9月23日代理渝中支行出庭,在法庭上逐一对中源公司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发表了质证意见,并提出证明中源公司自愿与渝中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的证据,有力地对中源公司的观点进行了驳斥。
开庭后,本所律师还详细拟出了书面代理意见提交法院。
2008年11月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渝五中民初字第270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中源公司的诉讼请求。
其主要观点是:1、中源公司不能证明2003年渝中支行发放给雷诺公司的957万元贷款是违规的,也无证据证明渝中支行以虚假承诺办理4000万元授信贷款为利诱,强迫中源公司提供担保。
2、中源公司为雷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房屋在登记时虽然尚未取得产权证,但中源公司已经购买并付款,同时并无房地产管理部门违法登记的证据,中源公司取得产权证后,立即将抵押登记情况记载于产权证上,因此抵押登记合法有效。
3、2005年《债务重组协议》是渝中支行与中源公司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协议。
4、中源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2005年借款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渝中支行有证据证明实际发放了1000万元贷款,中源公司自行开具转账支票划走957万元是对自有资金的支配,不是渝中支行强行扣划,因此2005年借款合同真实有效,且借贷关系已实际发生。
判决作出后,在上诉期内,中源公司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一审诉讼期间,本所律师针对中源公司向经侦总队报案的情况,立刻与贵行协商,积极配合贵行、渝中支行向经侦总队提交证明材料向情况报告,说明:1、
渝中支行与中源公司之间系正常的信贷业务关系,渝中支行在整个贷款过程中均是合法合规的。
2、渝中支行主观上没有非法目的,客观上没有采取非法手段,不存在欺骗中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3、中源公司明知本案不涉及任何刑事犯罪因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也认为本案系民事纠纷。
4、中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仕亮自行取出34万现金归还雷诺公司关联公司的贷款利息,渝中支行并未诈骗其43万元。
5、中源公司编造、虚构事实向公安机关虚假报案,企图借助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以达到其逃废银行合法债权的非法目的。
三、关于二审诉讼情况分析
因本案二审程序尚未确定承办法官和开庭时间,本所律师仅能根据一审程序所涉及的诉讼材料进行分析。
本所律师认为,一审判决所查明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中源公司在2003年为雷诺公司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在2005年向渝中支行借款1000万元并用自有房屋作抵押时,均向渝中支行提供了公司决策层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表明其自愿的主观态度,中源公司诉称受到渝中支行胁迫利诱,没有证据支持。
2005年债务重组协议是中源公司履行雷诺担保人职责而签订的合法协议。
2005年借款合同项下的1000万元贷款,有进账单、中源公司账户流水清单等证据证明渝中支行已经实际发放了贷款,真实的借贷关系已经发生,中源公司自行开具的转账支票证明是中源公司对自有资金的自主处臵,而不是渝中支行强行将贷款划回。
本所律师认为,本案在二审诉讼过程中,仍应紧密结合本案证据、一审查明的事实,围绕前面几个方面进行反驳中源公司的观点。
综上,如果二审中不出现新的证据,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一审查明的事实,二审改判的机率较小。
当然,本所律师的观点并不代表二审法院的意见,最终的判决结果将有待于二审法院对本案审理后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进行认定。
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
律师:方莉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