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遗失办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遗失办理⼀、超出进出⼝企业资格证书的进出⼝经营范围:
原已取得进出⼝经营资格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超出核准的进出⼝经营范围从事进出⼝经营活动,须按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前来我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的变更⼿续,原进出⼝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由我局收回。
变更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30⽇内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续和变更⼿续,逾期未办理的,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动失效。
⼆、进出⼝企业资格证书变更:
原进出⼝企业资格证书有任何变更的,企业须按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前来我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的变更⼿续,原进出⼝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由我局收回。
变更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30⽇内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续和变更⼿续,逾期未办理的,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动失效。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变化的,须⾃发⽣变化之⽇起30⽇内,按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前来我局(湖滨北路外贸⼤厦六层611室外贸处)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续,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由我局收回。
变更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30⽇内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续和变更⼿续,逾期未办理的,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动失效。
四、遗失办理:
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须在--⽇报刊登有关所丢失备案登记表编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作废的遗失申明。
对外贸易经营者须持刊登遗失申明的当⽇--⽇报,按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可前来我局重新办理备案登记。
变更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30⽇内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续和变更⼿续,逾期未办理的,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