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电子版

合集下载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水利工程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职责主要包括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改正、处罚违法行为等。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注重预防为主,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影响。

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内容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水利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有效;(三)水利工程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四)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五)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六)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相关的方面。

第三章监督检查的程序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检查对象和范围;(二)组织检查,制定检查计划;(三)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可以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四)发现问题,制作检查报告,督促整改;(五)复查,验收整改情况;(六)结果处理,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章监督检查的要求第十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注重以下要求:(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主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前发现、预警和排除安全隐患;(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加强协作与配合,实现监督的全过程;(五)加强监督检查结果的跟踪和效果评估,确保整改到位;(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档案,依法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电子版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电子版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1 总则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1.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1.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1.5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2.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2.2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2.3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作者:————————————————————————————————日期:附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2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阶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对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下同)、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2 监督检查总体要求2.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并严格保守检查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以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为原则;检查中要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察看现场,查阅资料,着重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2.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隐瞒。

有关人员应对反映的情况以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3.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一般包括: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制定与实施;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执行情况;4)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包括度汛方案、专项措施等;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管理;6)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7)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管理;8)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9)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等。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1 总则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一、引言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

本导则旨在规范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监督检查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问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2)综合管理原则:统筹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法制、经济、技术、教育和宣传等手段,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

(3)风险防控原则:重点关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安全事故的损失。

(4)科学决策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决策,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和方向,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监督检查的公开透明。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1.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准备监督检查(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核;(2)水利工程建设的选址、规模、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批;(3)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检查;(4)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合同的审核和审批;(5)水利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2.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监督检查(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的监督和检查;(2)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岗前培训情况的监督和检查;(3)施工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4)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5)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

3.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监督检查(1)水利工程建设的整体验收和局部验收;(2)水利工程建设的设备验收和技术资料备案;(3)水利工程建设的运行管理规程和保养维修计划的编制和备案;(4)水利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和使用情况;(5)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和验收报告的编制和备案。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范本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范本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范本一、概述本导则旨在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的质量合格。

二、监督检查目标1. 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2. 发现和纠正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3. 推动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 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三、监督检查内容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2.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包括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杆等;3. 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4.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是否经过合格的检测和维修;5. 施工单位是否做好临时用电和施工安全用电的管理;6. 施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做好相关的安全培训工作;7. 施工单位是否保持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和处理相关安全问题;8. 工地周边环境的卫生状况和施工噪音控制;9. 施工单位是否做好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演练工作。

四、监督检查方法1. 定期监督检查: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进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进行;2. 不定期监督检查:随机对施工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3. 现场随机检查:突击检查施工现场,针对性查找各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4. 文件审查:对施工单位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5. 面谈调查:与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面谈,了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6. 数据分析: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监督检查记录1.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每次监督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2.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和汇总,形成监督检查报告;3. 监督检查报告应当真实客观,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反馈。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一、前言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事故风险,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导则。

本导则旨在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明确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程序,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操作指南,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性和高效性。

二、监督检查目标1. 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 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3. 预防和减少水利工程建设事故的发生;4. 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的科学发展。

三、监督检查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责任人员是否落实责任。

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隐患,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

6. 专业设备与工器具的安全性检查: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所使用的专业设备和工器具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定期维护和检修。

7. 施工材料质量检查: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8. 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合规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是否与国家标准相符,是否严格执行。

9. 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监督检查方法1.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培训与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并形成检查报告。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电子版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电子版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电子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和依据
第二节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一节责任分工
第二节人员配备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节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节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
第一节工程设计和审查
第二节施工组织和管理
第三节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节材料和设备质量
第五节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
第六节施工环境保护
第七节水利工程特殊安全问题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
第一节审查备案
第二节现场检查
第三节报告和处罚
第四节考核和奖励
第六章附件
附件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附件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范本
附件三、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涉及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问题也有规定。

3:《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进行了详细规定。

4:《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的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作出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范本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范本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概率,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水库、水闸、泵站、渡槽、输水管道等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目的是发现事故隐患,指导整改工作,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有序进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综合性、全方位的检查手段和方法,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依法、公正、公平进行,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规范、有效。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工作: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设备和材料是否符合安全标准;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6.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制度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制度。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义务。

第十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一、总则水利工程建设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在推进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导则。

二、监督检查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导则旨在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原则:(1)依法依规:监督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科学公正:监督检查工作要基于事实依据,客观公正进行,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滥用职权。

(3)重点突出:监督检查工作要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针对性地突出重点,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4)及时高效:监督检查工作要及时、高效进行,积极预防和控制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监督检查内容1. 施工安全条件:检查工程建设区域的施工安全条件是否达到要求,包括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等。

2. 施工组织管理: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是否严格,包括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是否齐全、班组是否有组织、工地是否设有安全监督员等。

3. 安全生产设施: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设施是否齐全,包括劳动保护用品、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等。

4. 工程材料质量:检查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包括水泥、钢材、混凝土等。

5. 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6.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包括施工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7. 安全培训和教育:检查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8. 环境保护措施:检查工程施工单位是否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四、监督检查程序1. 规划: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和时间节点。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1.引言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导则。

2.监督检查的目的和任务2.1 目的本导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和应对,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2 任务2.2.1 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标准和流程,确保监督检查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2.2.2 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2.2.3 定期开展抽查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2.2.4 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和评估。

3.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3.1 法律法规的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必须落实到位。

3.2 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监督检查机构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全面、有序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提交检查报告,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3.3 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高效和有力。

3.4 合理的资源配置监督检查机构必须合理配置人员和物质资源,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流程4.1 施工前期的监督检查4.1.1 施工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1.2 施工现场是否布置合理,防护设施是否齐全。

4.1.3 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证书和技能。

4.1.4 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4.2 施工中期的监督检查4.2.1 进度计划是否按照要求执行。

4.2.2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隐患。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1 总则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利工程建设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顺利推进,更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导则。

一、监督检查的目的和依据(一)目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目的是通过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依据监督检查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二、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一)范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水库、水闸、堤防、渠道、泵站、水电站等新建、改建、扩建和除险加固工程。

(二)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培训记录是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安全防护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如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高处作业防护等;施工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施工设备和机具检查施工设备和机具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特种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验。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1:监督检查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本导则旨在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依据本导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监督检查内容2.1 工程设计审查2.1.1 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安全要求;2.1.2 审查设计单位的资质和工程师的资质情况;2.1.3 审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2 施工现场检查2.2.1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2.2.2 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违章施工等安全隐患;2.2.3 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人的安全培训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2.3 工程材料检查2.3.1 检查采购的材料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2.3.2 检查材料的运输、储存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2.3.3 检查材料的验收合格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2.4 设备设施检查2.4.1 检查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过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4.2 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2.4.3 检查设备设施的年检和维修记录是否完备。

2.5 安全配套设施检查2.5.1 检查防洪设施、泄洪设施、排涝设施等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2.5.2 检查安全预警系统、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2.5.3 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流程3.1 确定检查任务和计划;3.2 组织检查人员和工作方案;3.3 开展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核;3.4 记录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3.5 整理监督检查报告;3.6 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7 跟踪和督促整改情况;3.8形成监督检查结果报告。

4:监督检查结果处理4.1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4.2 整改期限内,应进行跟踪督促,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4.3 整改完毕后,进行复查确认,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一、引言水利工程在保障国家水资源安全、防止洪涝灾害、提高农田灌溉效果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

本文档旨在提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以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的展开。

二、监督检查的目的与原则2.1 目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有效推进工程进展,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2 原则监督检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 安全优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人员安全。

- 准确全面:全面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对所有环节进行准确的监督检查。

- 及时跟进: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 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要依法进行,对不合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三、监督检查内容与方法3.1 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隐患。

-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施工所使用的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潜在安全问题。

- 作业人员素质:检查工程施工人员的素质和培训情况,判断是否具备进行施工操作的能力。

- 材料质量:检查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环境保护: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对环境的污染、破坏等行为。

3.2 监督检查方法监督检查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 - 现场检查:实地检查工程施工现场,观察和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 调查访问:与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 文件核查:查阅相关工程文件、报告等,核实工程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 数据分析:对工程建设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违规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四、监督检查报告与处理4.1 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结束后,应编写监督检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检查时间、地点、人员等基本信息。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模版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模版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简介1.1 目的和范围本导则旨在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遵循的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依法监督,科学检查。

(3)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1.3 主要任务(1)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

(2)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督导。

(4)加强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1.4 名词解释(1)水利工程建设:指各类水利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等工作。

(2)安全生产:指预防事故、减少危害、保护人身、维护社会稳定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工作。

第二节机构设置2.1 监督检查领导小组(1)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协调机构。

(2)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的代表担任成员。

2.2 监督检查机构(1)监督检查机构是负责具体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的机构。

(2)监督检查机构的任务包括: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整理汇总检查结果、提出监督检查建议等。

2.3 监督检查人员(1)监督检查人员是具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

(2)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包括:检查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情况、记录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等。

第三章监督检查程序3.1 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1)监督检查计划是监督检查的基础,必须经过合理的安排和充分的准备。

(2)监督检查计划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范围、目标、方法等。

3.2 监督检查的实施(1)监督检查应根据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全面、深入、实际。

(2)监督检查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检查工具和设备,如测量仪器、相机等。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电子版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电子版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1 总则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1.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1.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1.5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2.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2.2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2.3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1 总则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1.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1.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1.5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2.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2.2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2.3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1 总则1。

1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1。

2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1。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1。

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1。

5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2。

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2.2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2.3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1.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1.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1.5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
2.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
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
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2.2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
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
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2.3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
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三。

2.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置;
4)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培训制度等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9)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11)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12)危险源分类、识别管理及应对措施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四。

2.5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支护、脚手架、爆破、吊装、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等情况;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个体防护与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应急预案中有关救援设备、物资落实情况;
5)特种设备检验与维护状况;
6)消防设施等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五。

3 监督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3.1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应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3.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监督检查组织单位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实施。

监督检查组成员一般由监管部门的领导和人员、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组成。

3.3 监督检查组应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等。

3.4 监督检查组应在被监督检查单位或施工工地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介绍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听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介绍。

3.5 监督检查人员应查阅有关资料,针对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对重
点场所、关键部位实施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6 监督检查组应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3.7 监督检查组应编制监督检查报告,经监督检查组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督检查组织单位。

3.8 监督检查组织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和工程各参建单位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并及时向监督检查组织单位反馈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4 附则
4.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单位应注意保存影像资料、重要检查记录、监督检查报告、整改意见以及整改情况反馈意见等有关文件。

4.2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续附表一:
被检查单位(签字):检查组组长(签字):
附表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2 施工管理措施(1)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有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2)人、车分流,道路畅通,设置限速标志。

场内运输机动车
辆不得超速、超载行驶或人货混载
(3)在建工程禁止住人
(4)集体宿舍符合要求,安全距离满足要求
被检查单位(签字):检查组组长(签字):
附件6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表
16
1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