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核心竞争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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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的阶段,高等教育面临着深刻变革,就如何提升我院在校大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学院、系、各班从11年春期开始开展了长时间深入的讨论,就核心竞争力的内涵和外延,核心竞争力的生成机制,开发和培养核心竞争力的途径,核心竞争力与学生人格发展、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核心竞争力培养的内、外部条件等问题,一零级物流专业学生已经形成了较清楚的认识。
此次核心竞争力的讨论,限制在职业人核心竞争力范围内,是指在职场竞争中的竞争对手在短期内难以模仿,职业人长期拥有,使职业人的职业生涯能够稳定发展的可持续性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可以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长期训练加以培养。学院、系、班级加强方向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提供适当条件,可以加强核心竞争力培养计划的效果,让更多学生受益。
在学院、系不断加强打造建院学子核心竞争力的大背景下,我们结合本年级本专业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和措施,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在秉承建院优良传统的同时,一定能够创造属于我们这个群体的独特文化、精神和气质,全面提升我们的核心竞争力。
方案设计的前提假设
一、能力素质模型(Competency Model)。能力素质划分为五个层次:1、知识(Knowledge)、2、技能(Skill)、3、自我概念(Self-Concept)(态度、价值观和自我形象等)、4、特质(Traits)、5、动机(Motives)。哈佛大学教授大卫.麦克里兰(David McClelland)博士把不能区分优秀者与一般者的知识与技能部分,称为基准性素质(Threshold Competencies),也就是从事某项工作起码应该具备的素质;而把能够区分优秀者与一般者的自我概念、特质、动机称为鉴别性素质(Differentiation Competencies)。
二、大学生的日常表现明确体现出自身社会角色定位和未来规划(如定位不明确,应加强引导,明确定位)。学生群体大致可分为:理论学习类、社会实践和交际类、就业导向类,其他类。应因材施教,提供差别化教育、管理、服务。
三、大学生的深层次鉴别性素质已经形成,同时,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施加影响,能强化符合教育目的的鉴别性素质。
四、核心竞争力提升依赖于符合教育目的的鉴别性素质的强化。
方案设计原则和基本思路
一、自愿原则。以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为基础,以个人兴趣为着眼点,由学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相关培养计划,方案设计征求相关学生的意见。
二、以就业为导向原则。培养计划设计时应当考虑培养职业人的基本职业素养和职场技能,应当有利于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三、紧密结合本专业原则。培养计划应注意挖掘本专业特色,有利于专业知识巩固和专业素质培养。
四、强化组织实施、精细管理考核原则。辅导员参与具体活动,全力支持,推动活动开展。每项培养计划健全人员组织机构,并确定组长一名,由组长负责活动组织、记录,成员表现评价。
五、科学引导原则。对学生通过积极参与培养计划的行为给予正面评价,并纳入班级操行量化评分管理;对未参加培养计划或参加计划后表现消极的同学,在评优、评奖、入党等问题上,可以不予考虑。
六、逐步提升原则。对开展较好的培养计划项目,应总结经验,逐步提升活动质量,班级给予更大支持,扩大覆盖面,并长期开展。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开发新的培养计划。
班级操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一、为推动“打造建院学子核心竞争力”班级方案的实施,对参与活动学生进行科学考核,特制定本本补充规定。
二、参加“打造建院学子核心竞争力”系列活动的学生,每参加一项活动,每月按本方案书进行操行加分,参加多项活动的,可累计加分。
三、担任每项活动召集人的,在第二条基础上,每月操行加2分。
四、本月活动项目被考核为优秀项目的,在前三条基础上,每名成员每月操行加2分。
五、因担任院、系干部平均每周公干三天以上的(以公干假条为准)不能参加任何项目活动的,经辅导员认证后,视为参加三项活动,每月操行加6分。
六、组织制定新的“打造建院学子核心竞争力”活动项目,经辅导员认可,并开展持续时间两月以上的,当月操行一次性加15分。
七、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因活动参与不足而结束该项活动的,本月操行不加分。
八、召集人未尽管理职责导致活动受到影响的,每月操行扣5分。
自习自律会
活动目的:为有志于提升学历层次,获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学生营造互相促进、互相帮助、互相监督、适合学习的自习氛围,形成固定组织行为模式。
目标群体:自考考生,有志于专升本,国家注册资格考试的学生,专业兴趣较强的学生。
人员加入与退出:在四个行政班中发动20人作为核心成员,其他学生经活动召集人推荐,经辅导员同意,可自愿加入。提前3天通知活动召集人的,可自愿退出。对违反自律公约,影响活动开展的成员召集人可劝其退出,或建议辅导员对其予以除名。
人员管理:各行政班纪检委员对正常自习时间学生出勤和请假管理,协调院系纪检部门检查工作。召集人对延长自习时段的迟到、早退进行记录,对晚自习期间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干预,对成员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场地:班级自习室,人数多于20人时,调整一间教室作为专用自习室。
时间安排:晚7:00至晚9:30,在此基础上,时间可自由延长。活动组织机构:本活动设总召集人一名,每班设联系人一名。视情况可自行设立专业学习小组,报辅导员备案。
活动安排:
一、对于参与本活动的学生,晚自习期间不安排公干、参加活动(全班必须参加的除外)。
二、自习教室保持绝对安静,自习期间不得讨论,如部分成员需组织活动的,应在自习教室外或以不影响其他人学习的方式进行。
三、召集人组织制定《自律公约》,全体人员承诺执行。
四、每月由召集人组织成员进行一次简短自我总结会,召集人撰写书面活动情况总结报告,报辅导员。
纳入操行管理
一、参与本项活动的成员,符合公约要求,持续一月无间断的,每月操行加4分。
二、本月因故(请假等)缺席本项目活动1次以上,4次(含)以下的,每月操行加2分,因故缺席5次(含)以上的,不加分。经召集人同意迟到、早退的,3次视为缺席1次。三、无故缺席本项目活动1次(含)或有其他违反公约规定行为的,不加分。2次(含)以上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公约规定行为的,每月操行扣2分。正常自习时间按原操行管理办法执行。
四、本月考核为优秀的(名额不超过20%),在前述基础上再加1分。
五、召集人在每月操行评定前,将加减分情况形成书面表格,交各班操行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