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应算作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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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应算作质数小学阶段,在算术课中便学习了数的整除的相关内容。

在学习数的整除的相关内容时,要涉及到以下概念:(一)自然数
自然数,即表示事物个数的数。

自然数有无穷个,最小的自然数是“1”,“1”是自然数的单位,其他任何自然数都可以看作是由若干个“1”组成的。

自然数不包括0。

(二)整数
自然数和0统称为整数。

(三)整除
整除,即整数A除以自然数B的商为整数时,称A能被B 整除(或B整除A)。

(四)约数和倍数
如果整数A能被自然数B整除,则称A为B的倍数,B为A 的约数。

作为非自然数的特殊整数0,是任何自然数的倍数,所以任何自然数都是0的约数。

但由于0不能作除数,所以包括自然数在内的任何整数都不是0的倍数,0也就不是任何整数的约数。

由于0的特殊性,在讨论数的整除以及约数和倍数问题时,
一般不涉及0的情况,而只涉及被除数和除数均为自然数的情况
(五)奇数和偶数
奇数,指不能被2整除的数,如1、3、5……。

偶数,指能被2整除的数,如2、4、6……。

(六)质数和合数
质数,也称“素数”,指除了1和其本身以外,没有其他约数的大于1的自然数。

质数有无限个,其中只有一个偶数:2。

“2”同时也是最小的质数。

合数,指除了1和其本身以外,还有其他约数的大于1的自然数。

合数有无限个,最小的合数为4。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这是因为1是最小的自然数,是自然数的单位,约数只有1这一个数,无法用质数与合数的定义对1进行划分。

在上述概念中,质数和合数是非常重要的一组概念。

这组概念看似简单,但细究起来,仍有值得研究的地方。

下面就来看一下。

“2”是质数,同时是最小的质数,这在数学界早已公认,因为“2”的约数只有“1”和其本身“2”,符合质数的基本特征,因此似乎毋庸置疑,无需争论。

但深究起来,却发现这个看法并不妥当。

为什么这么说?下面就来简要地分析一下。

拿一个自然数来分析一下,比如“3”,小于等于“3”的自然数共有3个,即“1”、“2”、“3”,用这3个数作“3”的除数,“3”只能被“1”和其本身“3”整除,不能被“2”整除,因此自然数“3”是质数,符合质数的特征。

再比如“4”,小于等于“4”的自然数有“1”、“2”、“3”、“4”共4个,用这4个数作“4”的除数,除了能被“1”和其本身“4”整除外,还能被“2”整除,因此自然数“4”是合数,符合合数的特征。

依此类推,自然数“5”、“7”、“11”……是质数,“6”、“8”、“9”、“12”……是合数。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一个自然数,如果小于等于其自身的自然数的个数的总和达到和超过3个,即这个自然数最少可以用3个小于等于其自身的自然数做除数,就可以根据质数与合数的定义来判断这个自然数是质数还是合数。

反之,一个自然数,如果小于等于其自身的自然数的个数少于3个,即这个自然数不能用最少3个小于等于其自身的自然数作除数,就不能根据质数与合数的定义来判断这个自然数是质数还是合数。

这样,能用小于等于其自身的最少3个自然数作除数,是判断一个自然数是质数还是合数的前提条件。

“1”之所以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是因为“1”是最小的自然数,是自然数的单位,没有比“1”再小的自然数了,所以“1”只能用其本身“1”这一个自然数来作除数,
这就不具备判断一个自然数是质数还是合数的前提条件(即能用小于等于其自身的最少3个自然数作除数),因此自然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同样,自然数“2”从外在形式上看,确实只能被“1”和其本身“2”整除,符合质数的特征,但仔细一看,“2”同样不具备判断一个自然数是质数还是合数的前提条件,这是因为“2”只能用“1”和其本身“2”这两个自然数作除数(小于等于“2”的自然数只有“1”和其本身“2”这两个),而前提条件应为小于等于其自身的最少3个。

因为小于等于“2”的自然数只有“1”和“2”两个,“2”只能用“1”和“2”这两个数作除数,不可能用其他自然数作除数,只可能被这两个数整除,因此仅凭“2”只能被“1”和其本身“2”整除这个外在形式符合质数的特征这一点就认为“2”是质数,显然就是不妥当的,其他质数都是最少能用3个自然数作除数。

因此认为“2”是质数的看法是不正确的,“2”和“1”一样,同样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最小的质数应为“3”。

因此,只有能用小于等于其自身的最少3个自然数做除数的自然数,才能断定其是否既具备判断一个自然数是质数还是合数的前提条件,又符合质数的特征,才能对其进行质数与合数的划分。

“1”和“2”均不具备判断一个自然数是质数还是合数的前提条件,因此均不能对其进行质数与合数的划
分。

于是,质数与合数的定义应该修改一下:
质数,也称“素数”,指除了1和其本身以外,没有其他约数的大于2的自然数。

质数有无限个,最小的质数为3。

质数全部为奇数。

合数,指除了1和其本身以外,还有其他约数的大于2的自然数。

合数有无限个,最小的合数为4。

9是最小的奇数合数,合数中最小的奇数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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