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
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5.16
•【字号】庆政办发[2006]51号
•【施行日期】2006.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6〕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十项利民行动”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里部署和要求,集中时间和财力,彻底改造现有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内容
根据省里核定和下达的计划,全市现有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56所,面积39018.2平方米,核定不可预见因素面积为7631平方米,总投资3019.1万元。
其中大同区6所,面积3398平方米,不可预见因素878平方米,投资277.9万元;肇州县14所,面积8966平方米,不可预见因素1958平方米,投资710.1万元;肇源县16所,面积14693平方米,不可预见因素2625平方米,投资1119.2万元;林甸县5所,面积2572平方米,不可预见因素745平方米,投资215.6万元;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5所,面积8983.4平方米,不可预见因素1425平方米,投资696.3万元。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里提出的2006年8月底竣工投入使用的工期要求,各县区大体按以下几个阶段组织推进危改工程。
(一)规划选址阶段(2006年4月15日~4月25日)。
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把改造的D级危房学校纳入到当地教育的整体布局规划之中,通盘考虑,进行充分研究论证。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学校位置和建设面积,保证学校建设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符合小城镇建设、资源整合的要求,符合“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设计招标阶段(2006年4月26日~5月25日)。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熟悉教育建筑特点、有一定经验的设计单位,按照《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做好学校建筑设计工作。
设计方案经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按程序进行施工招标。
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标,确定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
(三)施工建设阶段(2006年5月26日~8月20日)。
施工企业按照施工组
织设计合理安排工期,推进工程进度,对进厂原材料进行检测见证,防止发生以次充好和偷工减料现象。
监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对每道工序、每个环节实施有效监管。
建设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现场,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基础、主体和装饰等分部工程完工要组织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四)竣工验收阶段(2006年8月21日~8月30日)。
县、区危改办组织城建、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学校等单位进行全面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施工企业马上整改,达到质量标准。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周海成副市长
副组长:赵明江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季学文市长助理
成员:单海峰市教育局局长
刘英市财政局副局长
邹晓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德君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广旭市教育系统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刘英(兼)
副主任:李广旭(兼)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危改工作的落实。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
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改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各县、区人民政府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件头等大事,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坚决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歼灭战”。
(二)落实责任。
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
各县区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危房改造工程负总责,教育局长负直接责任,危改学校校长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
要建立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制度,危改办工作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纠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有效利用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危改专项资金实行“省拨、县用、市监管”的办法,市财政设立“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临时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按照工程进度拨款。
危改项目工程基础完成、主体完成和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分别拨付工程总造价的30%,预留的10%质量保证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危改资金要按程序由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凭相关手续直接拨付到承建项目的施工单位,杜绝挤占挪用及拖欠工程款问题发生,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危改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工程管理。
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履行各项基本建设手续,依法运作,严格把关。
危改工程必须组织招投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禁“暗箱”操作。
财政、教育、发改委、建设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工程招标和施工质量等方面的监管。
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各方要落实责任,积极稳妥组织施工,强化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按要求如期完成全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
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