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井处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3年建井处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井处安全供电工作,确保井场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井处供电单位的安全供电工作。
建井处供电单位包括煤矿、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和其他矿山等矿井。
第三条供电单位是指提供矿井所需安全供电的单位,包括煤矿供电公司、矿井所属电力公司、矿井专业电力公司等。
第四条安全供电是指为矿井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电力供应,保障矿井生产安全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
第五条供电单位应根据矿井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供电设备,并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六条供电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维修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条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八条供电设备的运行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供电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运行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供电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制定供电设备运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第三章供电系统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供电系统应具备过载、短路、漏电等安全保护功能。
第十二条供电系统应设置可靠的监控装置,及时掌握供电设备的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供电系统的电缆、线路等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供电系统应设置安全隔离装置,确保电源可靠切换。
第十五条供电系统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确保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供电系统应设置紧急照明装置,确保断电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第四章供电作业管理
第十七条执行供电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力工作培训和操作技能,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第十八条供电作业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确保作业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供电作业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操作。
第二十条供电作业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供电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供电作业要求。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督单位应加强对供电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供电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监督单位应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并督促供电单位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监督单位应指导供电单位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供电单位,监督单位有权责令停产整改,并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供电设备运行管理人员,监督单位有权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吊销其操作证书。
第二十七条对于因供电设备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的,供电单位及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的供电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监督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修改和补充后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