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出疹性疾病监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肺炭疽、脊 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于2小时、 农村于6小时内报告。
➢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 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 小时、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
➢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实验室监测
全国麻疹实验室网络
国家级—承担麻疹病毒基因定型 省级—麻疹病毒分离 州市级—血清学检测
血清学检测
收到血清标本后,应于3天内完成麻疹IgM抗体检测, 麻疹IgM抗体阴性的标本应在1周内完成风疹IgM抗体检 测。
病原学检测
省级在接到标本后28天内完成病毒分离工作,分离到 的毒株在14天内送国家麻疹实验室,国家14天内完成 基因定型,并将结果反馈给送检单位。
(腮腺炎、风疹)
疫情责任报告人和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 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责任报告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疫情报告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九 条规定:
运送要求
1.血清标本2~ 8℃条件下保存、 运送。 2.血清和标本送 检表一起上送。
流行病学监测
病例调查和个案管理
调查时限
1.县疾控应在接到报告 后48小时内对病例开展 个案调查。 2.跨县就诊病例因返回 其现住址等原因无法完 成调查、采样的,由病 例现住址所在地县CDC 负责完成。
个案调查表录入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 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 疫情。
疫情报告要求
常规疫情报告要求
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 的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 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 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不得隐瞒、谎 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监测内容—暴发疫情监测
采集要求
1.出疹后28天内采 集;血清量0.5ml 2.出疹后3天内检 测麻疹IgM抗体阴 性或可疑病例,出 疹后4-28天采集 第2份血标本。 3.暴发疫情采咽拭 及尿液。
送检时限
1.县疾控应在24 小时内收集标本, 收到后48小时内 送达州市级麻疹 网络实验室。 2.发现暴发疫情 时,要快速送检。
重新修订《全国麻疹监测方案》
监测目的
及时发现麻疹病例,采取针对性措施,预 防和控制疫情。
了解麻疹流行病学特征,分析人群免疫状 况,确定易感人群,加强预测预警。
了解麻疹病毒学特征,追踪病毒来源、传 播轨迹。
评价预防控制效果,为适时调整消除麻疹 策略措施提供依据。
病例定义
麻疹疑似病例
具备发热、出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 鼻炎或结膜炎症状之一者;或传染病责 任疫情报告人怀疑为麻疹的病例。
疫情报告程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 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 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三十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 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 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 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 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监测专报系统报告程序和要求
按各疾病监测系统要求进行报告
麻疹疑似病例监测
——《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简介 (2009年)
背景
配合《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
到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
使用新的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麻 疹个案病例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专病/ 单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定制平台
传染病防治法中传染病的分类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
免疫针对疾病多为乙类传染病 脊髓灰质炎及AFP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或者多年未
有的免疫针对疾病要按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丙类传染病(11种)
2008年新增手足口病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新增疫苗针对疾病有2种属于丙类
1.县CDC要及时收集个 案调查表; 2.并在完成调查后的48 小时内录入专病/单病 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并通过网络上报至中 国疾控。
核实与订正
县级CDC对传染病报告 卡内容进行核实与订正, 使个案调查与传染病报 告卡内容基本信息一致。
流行病学监测
主动监测
县级CDC和乡镇级预防保健单位,按照《预防 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每旬到辖区内相关医 疗单位进行麻疹疑似病例的主动监测,并记录 主动监测完成情况。
发热出疹性疾病监测
来自百度文库 内容
概述 麻疹疑似病例监测
《全国麻疹监测方案》(2009年)简介
发热出疹性疾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我国主要的疾病监测系统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 七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 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监测系统 麻疹监测系统 新生儿破伤风监测系统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系统 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系统
所有麻疹疑似病例均作为监测对象
病例分类
实验室诊断病例
血标本检测麻疹IgM抗体阳性者 分离到麻疹病毒或检测到麻疹病毒基因者
临床诊断病例
无标本,或出疹后3天内采集的血标本检测麻疹/风疹IgM抗体均为 阴性,且无其他原因可以明确解释者。
出疹后4-28天采集的血标本检测麻疹/风疹IgM抗体均为阴性,但 与实验室诊断麻疹病例有明确流行病学联系,且无其他明确诊断 者。
排除病例
监测内容—病例监测
流行病学监测
标本的采集与运送 病例调查和个案管理 主动监测
实验室监测
全国麻疹实验室网络 血清学检测 病原学检测 实验室生物安全和质控
流行病学监测
标本的采集和运送
采集单位
1.医疗单位采集 就诊的疑似病例 血标本; 2.县疾控采集未 就诊的疑似病例 血标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