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日照间距规定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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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日照间距规定图解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业经哈尔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4月1日通过,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12月14日

多层建筑(条例第二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多层建筑物与相邻住宅的日照间距(原位置、原面积、原高度翻建建筑物除外),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征用土地开辟新区

的,纵墙与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

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8倍,山墙

与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15米;

与新区以外相邻住宅相对间距

按本条(三)项规定执行。

(二)旧区成片改造的,新

建建筑物纵墙与新建住宅纵墙

相对间距不小于新建建筑物檐

高的1.5倍,新建建筑物山墙与

新建住宅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

15米,与成片改造范围以外相邻

住宅间距按本条(三)项规定执

行。

(三)旧区内非成片改造的

与相邻住宅的日照间距为:

1、新建建筑物纵墙与除北向以

外相邻住宅纵墙相对的间距,不

小于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5倍;

(注:也不包括北偏东、西各

20 之内的朝向)

2、新建建筑物纵墙与相邻

住宅北向或者北偏东20°、北偏

西20°纵墙相对的间距,不小于

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倍;

3、新建建筑物高度大于10

米的,新建建筑物的山墙与相邻

住宅纵墙、新建建筑物的纵墙与

相邻住宅山墙的间距,不小于10

米;高度小于10米的,新建建

筑物山墙与相邻住宅纵墙相对

的间距,不小于新建建筑物檐高

的1倍;

(注:不包括住宅纵墙为南或

南偏东、西各30 朝向者)

4、新建建筑物山墙与南向

或者南偏东30°、南偏西30°相邻

住宅纵墙相对的间距,为新建建

筑物檐高的1.5倍,计算的间距

超过15米的,以15米为限;

5、新建建筑物的山墙与相

邻住宅有窗山墙相对的间距,不

小于6米且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对

防火间距的要求;

6、新建建筑物山墙宽度大于15米的,山墙与相邻住宅间距,按本条(三)项3、4、5目的规定确定后并增加20%;

7、新建建筑物山墙与相邻

住宅山墙靠接时,其宽度大于相

邻住宅山墙宽度的,与相邻山墙

靠接超宽部分应当将局部缩小

至与相邻山墙宽度一致,纵向缩

小部分距相邻住宅山墙不小于3

米。

高层建筑(条例第二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高层建筑物与相邻住宅的日照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建筑物的纵墙与

相邻住宅北向或者北偏东20°北

偏西20°纵墙相对的间距,不小

于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2,计算

间距不足24米的,按24米确定,

超过50米的,按50米确定。与

其他朝向住宅纵墙相对间距,不

小于新建建筑物檐高的2/3,计

算间距不足36米的按36米确

定,超过60米的,按60米确定。

(二)新建建筑物的山墙与

相邻住宅北向或者北偏东20°北

偏西20°纵墙相对的间距,不小

于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4,计算

间距不足10米的,按10米确定,

超过25米的,按25米确定。与

其他朝向相邻住宅纵墙的间距

不小于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3,

不足15米的,按15米确定,超

过30米的,按30米确定。

(三)新建建筑物的山墙与相邻住宅有窗山墙相对的间距,不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间距。

(注: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如住宅山墙是住户的主要采光面,应按纵墙确定日照间距。

(四)新建塔式建筑物,对其长边、短边分别按纵侧面和山墙计算与相邻住宅的相对间距。各边相等的建筑,均按照纵侧面与相邻住宅间距的规定执行。(注:如果短边是住户主要采光面,也应按纵墙确定日照间距)

其它条款(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条)

第二十八条新建多层建筑物与相邻非住宅建筑相对的间距,纵侧面间的间距不小于新建筑物檐高的1倍,山墙与相邻建筑纵侧面的间距不小于10米,山墙间相对的间距不小于6米。新建高层建筑与相邻非住宅建筑相对的间距,比照相邻住宅间距最小距离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九条新建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相对,相邻建筑物为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按新建建筑物与相邻住宅最大间距确定。新建建筑与局部有上述功能的建筑物相对,相邻建筑物为住宅的,按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相邻建筑物为非住宅的,按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注:学校指教室,幼儿园指活动室、居室,医院指病房)

条例条文之外的补注

在新建建筑屋顶无挑檐或坡顶屋脊,而只是外墙顶部为女儿墙时,日照间距L为相邻对建筑外墙的间距;

新建建筑有挑檐时,日照间距L应为挑出檐头与邻对建筑外墙的间距;新建建筑为坡屋顶有较高的屋脊,

日照间距L为屋脊与邻对建筑外墙的间距。(见下图举例说明)

当日照间距采用1.5H时,

如果a1≤33°41′24″,应采用

外墙与外墙间距

如果a1>33°41′24″,应采用

屋脊与住宅外墙间距

当日照间距采用1.8H时,

如果a1≤29°3′17″,应采用外

墙与外墙间距

如果a1>29°3′17″,应采用屋

脊与住宅外墙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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