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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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地税系统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地税系统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地税系统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标 签】地税系统,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颁布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鲁地税发﹝2001﹞160号【发文日期】2001-12-11【实施时间】2001-12-1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市地方税务局: 几年来,各级地税部门认真贯彻“以人为本,依法治税”指导思想,按照半军事化管理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克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全面实施税收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网络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对全面加强地方税收管理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由于全省网络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组织,各自为战的现象比较突出,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网络安全隐患,加上使用过程中,有些地方违反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擅自进行内、外网连接,有的随意下载网上内容,还有的在内网上发布各种非正常言论,造成很坏影响,严重威胁山东地税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

为从根本上消除上述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网络管理,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切实提高对网络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网络安全工作事关网络的正常运行,事关全省地税系统各项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事关国家经济统计数据的保密安全,事关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因此,各级必须切实提高想想认识,把网络安全放到与网络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对待。

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信息部门工作人员和运用计算机进行工作的全体地税干部职工,必须强化网络安全教育,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杜绝网络及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 根据工作需要,省局决定在全系统推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员制度,强化责任,稳定人员,对网络安全实行专人管理。

各级都要成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由分管局长和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人为领导责任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员为具体责任人。

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我国税务系统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税务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与税务机关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领导1. 成立税务系统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2. 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税务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网络安全要求1. 网络安全设施: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网络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更新。

2. 网络安全防护:各级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病毒防护系统等,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 数据安全: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4. 系统安全: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修复漏洞,提高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5. 人员安全: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技能,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操作规范。

五、网络安全管理措施1. 网络接入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规范网络接入,确保所有网络接入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2. 网络访问控制:各级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网络访问控制机制,对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访问进行严格控制。

3. 信息安全审计: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对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4. 网络安全事件处理:各级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5. 网络安全培训: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六、监督检查1. 税务系统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对本地区税务系统网络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试行)

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试行)

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试行)附件5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全国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管理工作,及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概率,减少信息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根据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暂行办法》(信安通…2003?1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规划,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税务系统内县级以上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的通报,适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安全信息除了包括已发生的和正在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信息,还包括可预见的将来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信息。

第四条为加强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共享和统一协调行动,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并确定承担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

第五条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采用下管一级办法实行,上级单位负责将相关的安全信息通报给下一级单位,如遇到一些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或特别紧急的安全预警,可连级或跨级通报。

各单位还有责任向当地政府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第六条通报可采取例行通报、紧急通报两种方式进行。

例行通报为定期方式,适用于对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每月一次,在安全事件多发地区及多发时期可根据实际调整为每半月一次或每星期一次。

紧急通报为不定期方式,适用于对突发的安全事件或重大安全预警信息的发布,对具有紧急和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安全信息应在当天内完成通报。

第七条全国税务系统应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建立本单位信息通报网络系统和技术平台,确定安全信息通报渠道和联系方式,可采用口头、电话、网络电子公告、邮件、传真或公文等多种形式,在遇到重要安全信息需要通报时,应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最有效的办法通知各有关单位。

第八条安全事件是税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的有较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税收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使用、管理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二、安全管理职责(一)税务机关应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本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信息安全事件。

(三)系统运维部门负责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业务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本部门业务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止因业务操作不当引发信息安全问题。

三、系统建设安全(一)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安全需求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方案。

(二)系统开发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和工具,进行严格的代码审查和测试,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系统上线前应进行安全验收,对系统的安全性、功能完整性、性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上线运行。

四、网络安全(一)税务机关应构建安全可靠的网络架构,划分不同的网络区域,实施访问控制策略,确保网络通信的安全。

(二)加强网络设备的管理,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配置检查和更新,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设备的安全漏洞。

(三)对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访问进行严格控制,实行内外网隔离,禁止未经授权的网络访问。

五、数据安全(一)税收数据是税务工作的重要资产,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进行保护。

对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备份和恢复等环节进行全程加密,防止数据泄露。

(二)建立数据备份管理制度,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可用性。

【税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信息报送考核办法.doc

【税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信息报送考核办法.doc

【税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信息报送考核办法税务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各单位做好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工作质量和科研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化工作在决策中的参谋和领导助手作用,宣传我局的税收工作经验和成果,树立国家税收的良好形象,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完成,为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税收信息化工作考核的相关规定xx市委、制定本办法。

1 、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用简洁的文字,充分、及时、准确反映税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局在青岛市级以上的信息采纳率,确保完成年度信息工作任务。

2 、评估原则增加了评估的强度。

在保证信息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抓好工作调查。

适当提高单项信息得分,拓宽信息传播渠道,调动员工撰写税务信息的积极性。

3 、考核分组法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人员状况,采用分组考核法。

A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征管科、税务行政法规科、计划征收局、稽查局、城管分局;B组包括:监管部门、信息中心、个人税务管理分支、xx税务管理分支、xx税务管理分支、xx税务管理分支、xx税务管理分支、xx税务管理分支。

4 、提交数量1 .A组每月至少向市局提交3份以上税务信息;乙方每月至少向市局提交2份以上税务信息。

信息类型包括问题信息、经验信息、突发信息、研究信息等。

2.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带头加强工作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每年至少在市局(含)以上部门或刊物上发表一篇调研信息。

五、评分方式(1)信息提交基本分:每月按时完成税务信息提交数量,每件扣2分。

如果a组有3篇以上的文章,分数应为3篇。

如果b组中有2篇以上的文章,将对2篇文章进行评分。

每少提交一篇文章,每组扣4分。

提交的信息质量差,显然敷衍了事、待完成的工作不属于评分范围。

(2)采用信息评分标准1.市局采用信息评分标准:xx税务新闻特刊每篇信息文章8分;《税收信息》或《税收公报》各8分;税务信息“综合简报”每篇计5分。

57-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系统安全解决方案

57-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系统安全解决方案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系统安全解决方案一、信息和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互连网络在拉进人们的距离,改变人们的生活、生产和生存的方式。

人们从传统的面对面的交易和作业,变成跨时空互相不见面的网上操作,没有国界,没有时间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当人们在尽情享受数字化生活、利用互连网资源和工具时,同时也面临着被攻击的危险。

其正在作业的系统可能会遭到攻击者的非法访问甚至破坏,部门机关的机密资料、个人隐私、交易的敏感信息、支付的信息等可能遭到窃取、盗用或篡改互联网络并不太平。

互联网络起初阶段用户之间互相信任、可以进行自由开放信息交换的君子风度已经所剩无几了。

社会上能找到的所有欺诈、凶险、卑鄙和投机等种种现象,互联网络上已经应有尽有。

在这样的环境里,开放性成了互联网络的一把双刃剑。

企图闯入系统者有之。

如果不及时规划实施安全策略的技术,不制服形形色色的灾难,任凭灾难发作,信息网络系统就可能陷入瘫痪,严重的可能引起大面积恐慌其至灾难性后果。

对开安全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但从本质上讲,互联网络的安全性一般包括访问控制安全和信息传输安全。

从互联网络信息的层次来分,安全性包括网络层安全性、传输层的安全性、应用层的安全性。

按照实施安全措施的对象来看,可以分为物理安全、运行管理安全、数据库资源的安全。

信息和网络的安全虽然有许多不同的需求,从总体上讲,可以归纳为以下5项基本要求:●信息的保密性在INTERNET上传送的信息以包的形式转发的,所有信息就象一张被整齐剪裁了的明信片,只要攻击者收集到所有的包,那么,发送的信息对于攻击者来说就无保密可言了。

如果传输的信息是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私人的金融信息,攻击者就有可能加以利用和破坏,造成损失。

传输信息的保密性要求信息发送和接收是在安全通道进行,保证通信双方的信息保密,交易的非参与方不能获取交易和作业的明文信息。

●身份的真实性在互不见面的网上,假冒身份是经常发生的。

如冒充上级领导发布命令、调阅密件:冒充他人消费、栽赃:冒充主机欺骗合法用户获取重要信息;冒充网络控制程序,套取或修改使用权限、通行字、密钥等信息;接管合法用户,欺骗系统,占用合法用户的资源等等。

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税务工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

为了保障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税务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责任(一)税务机关应明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策略,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所属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三)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人员安全管理(一)所有接触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包服务人员,都应经过安全培训,了解安全政策和操作规程。

(二)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背景审查,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严格控制用户账号的创建、变更和注销,用户应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换。

(四)离职人员应及时注销其账号,并收回相关权限。

三、设备与环境安全(一)计算机设备应放置在安全的环境中,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

(二)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对网络设备、服务器等关键设备进行冗余配置,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四)建立机房管理制度,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四、网络安全管理(一)划分网络安全区域,实施不同的安全策略,如内网、外网的隔离。

(二)安装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防止非法访问和攻击。

(三)定期对网络进行漏洞扫描,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

(四)加强无线网络的安全管理,设置强密码,限制接入设备。

五、数据安全管理(一)对税务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级别数据的保护要求。

(二)采取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验证备份数据的可用性。

(三)对数据的传输、存储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数据泄露。

(四)严格控制数据的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相应的数据。

六、应用系统安全管理(一)在应用系统的开发过程中,遵循安全开发规范,进行安全设计和编码。

税务人员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税务人员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税务部门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税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侵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税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税务干部、职工、临时工等。

三、网络安全管理职责1. 税务部门领导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

2. 税务部门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1)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培训;(2)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3)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维护、升级;(4)监督、检查网络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3.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以下职责:(1)保护自己的计算机系统安全,不泄露、非法复制、传播涉税信息;(2)不使用非法软件,不随意下载、安装不明来源的程序;(3)不随意连接外部网络,确保网络安全;(4)发现网络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四、网络安全管理措施1. 访问控制(1)设置用户账号、密码,定期更换密码,确保密码强度;(2)限制用户访问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不同级别的访问权限;(3)禁止使用匿名用户登录税务信息系统。

2. 防火墙与入侵检测(1)设置防火墙,对内外部网络进行隔离,防止非法访问;(2)启用入侵检测系统,实时监控网络流量,发现异常行为及时报警。

3. 安全防护(1)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检查,修复系统漏洞;(2)对重要数据实行加密存储,防止数据泄露;(3)对重要数据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4. 网络安全培训(1)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意识;(2)加强对新入职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5.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件处理流程;(2)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奖惩措施1. 对在网络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 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县地税局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引导办法

县地税局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引导办法

县地税局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引导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履行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责,建立全区地税系统涉税网络舆情监测、宣传、引导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涉税网络舆情,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互联网、手机以及其他智能化、多样化便携式移动终端等新兴舆论媒体,针对我区地税机关、税收工作、税收政策、税务干部等方面,引起网络媒体和网络受众关注的事件、现象和问题,网民公开表达和传播的态度、观点、意见、要求等情感表达。

主要以文本、视频、图片、音乐等表现形式,涉及网络新闻、论文、评论、跟帖、留言、微博(Blog)、手机短信等内容,以及通过论坛(BBS)、聊天室、即时通讯网聊(QQ 群、MSN)等传播的内容。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三条全区地税系统涉税网络舆情事件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共同做好涉税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自治区地税局成立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税系统涉税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对全区地税系统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税收网络舆情动态,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全区地税系统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引导工作。

舆情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局内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舆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确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网络舆情联络员,具体负责对各地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地、州、市地税局要相应成立涉税网络舆情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第五条网络舆情处置工作中,当事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

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单位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负总责,发挥协调、督促和指导作用,网络舆情联络员负责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控和信息接收、转办及上报工作,对舆情事件处置负责转办、督办、考评等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对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舆情事件,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

地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地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税系统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地税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税系统所有网络设施、网络设备、网络资源以及使用网络的人员。

第二章网络安全策略第三条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物理安全:确保网络设备的物理安全,防止非法侵入、破坏和盗窃。

2. 网络安全: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等技术手段,防止网络攻击和病毒入侵。

3. 数据安全: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4. 系统安全:定期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进行安全加固,防止系统漏洞被利用。

5. 应用安全:对业务系统进行安全测试,防止系统漏洞被利用。

第四条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网络安全事件分级、响应流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第五条明确网络安全管理职责,建立网络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等。

第六条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网络设备管理制度:对网络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2. 网络访问管理制度:对网络访问进行严格控制,防止非法访问和滥用。

3.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重要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制定数据备份、恢复、销毁等制度。

4. 网络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网络安全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第四章网络安全检查与评估第七条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对网络设备、系统、应用等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建立网络安全漏洞库,对已知的网络安全漏洞进行跟踪、修复和管理。

第五章网络安全事件处理第九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条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地税系统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税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地税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地税系统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地税业务系统稳定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税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地税系统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地税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设立地税系统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地税系统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三、安全策略1. 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确保地税系统网络安全。

2.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责任,确保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 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地税系统进行等级划分,实施分级保护。

2. 网络设备管理制度:对网络设备进行统一采购、安装、维护和报废,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网络访问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网络访问权限,对内外部访问进行身份验证和权限管理。

4.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地税系统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加强数据备份和恢复,确保数据安全。

5. 应急响应制度: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6. 安全审计制度:对地税系统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审计,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五、安全责任1. 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地税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

2. 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地税系统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策略和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各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在本单位得到有效落实。

4. 全体员工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提高网络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地税系统网络安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地税系统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_税务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_税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税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所有网络设备、网络系统、信息系统以及涉及税务信息的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税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责任到人,责任追究到岗;3. 依法管理,技术保障;4. 保密原则,保护隐私。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我局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3. 监督检查网络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4. 应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网络安全措施第六条网络设施安全管理1. 网络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采购、安装和使用,确保其安全可靠;2. 网络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安全补丁和系统软件;3. 禁止非法接入网络设施,未经授权不得对网络设施进行修改和调整。

第七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 信息系统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 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漏洞;3. 信息系统用户应按照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确保用户操作权限与其职责相符。

第八条数据安全管理1. 税务数据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分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 税务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3. 税务数据传输应采用加密技术,防止数据泄露。

第九条应急响应管理1. 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件分类、报告程序、处置流程等;2. 及时发现和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按照预案进行处置;3. 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_税务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_税务

一、总则为加强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税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税务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 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风险评估、安全检查等工作。

3.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策略: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 访问控制:对内部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分级管理,严格控制外部访问,防止非法入侵。

3. 账号管理:加强账号管理,定期更换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4. 数据安全:加强数据加密、备份和恢复,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

5. 病毒防护:定期更新病毒库,及时处理病毒感染事件,确保系统安全。

6. 安全事件处理:建立健全安全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整改机制,确保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7. 网络安全培训: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

8.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网络安全技术措施1. 防火墙:部署防火墙,对内外部网络进行隔离,防止非法访问。

2. 入侵检测系统:部署入侵检测系统,实时监测网络攻击行为,及时报警。

3. 抗病毒软件:部署抗病毒软件,定期更新病毒库,防止病毒感染。

4. 数据加密: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安全。

5. 安全审计: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发现安全漏洞,及时整改。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税网络信息安全专项预案

地税网络信息安全专项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加强地税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税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税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体系1. 成立地税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2. 设立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3. 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三、网络信息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1. 定期开展网络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

2. 对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3. 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关键设备、网络传输线路的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措施1. 物理安全防护(1)加强机房、数据中心的物理安全防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重要设备进行备份,防止设备损坏导致数据丢失。

2. 网络安全防护(1)加强网络安全设备配置,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2)定期更新网络设备固件,修复安全漏洞。

(3)实施网络隔离,防止网络攻击和病毒传播。

3. 系统安全防护(1)加强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等软件的安全防护,定期更新补丁。

(2)对重要系统进行数据加密,确保数据安全。

(3)实施权限管理,防止非法访问。

4. 数据安全防护(1)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备份重要数据。

(2)加强数据访问控制,防止数据泄露。

(3)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降低风险。

五、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1. 应急响应流程(1)发现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立即上报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中心。

(2)应急响应中心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税务网络安全建设管理制度

税务网络安全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务网络安全建设,保障税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包括税务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

第三条税务网络安全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与发展并重,确保税务信息系统安全与业务发展同步;(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税务网络安全体系;(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四)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网络安全队伍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税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税务网络安全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税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税务网络安全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宣传和考核;(三)协调解决网络安全重大问题;(四)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税务网络安全办公室职责:(一)贯彻落实税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决策;(二)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四)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采购、配置和维护;(五)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和应急处置。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税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税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个人在网络安全中的职责;(二)加强税务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三)定期对税务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网络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规范网络设备采购、配置和维护,确保网络设备安全可靠;(二)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加强网络设备物理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被盗、损坏等。

第九条网络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规范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配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二)定期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加强网络安全设备物理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被盗、损坏等。

地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地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地税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地税系统信息资源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系统故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地税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网络安全政策、制度,组织网络安全检查,协调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 设立地税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响应等。

3. 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

三、网络安全管理要求1. 网络设备安全(1)网络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备,确保设备质量。

(2)网络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新设备驱动程序和系统补丁。

(3)网络设备应配置合理的访问控制策略,防止非法访问。

2. 系统安全(1)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关键软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版本,及时更新软件补丁。

(2)系统应设置合理的用户权限,限制用户访问权限,防止未授权访问。

(3)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数据安全(1)数据存储设备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安全。

(2)重要数据应定期备份,并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3)数据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加密技术,防止数据泄露。

4. 网络安全防护(1)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对网络进行安全防护。

(2)对内外部网络进行隔离,防止内外网信息泄露。

(3)对网络流量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5. 安全意识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网络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2)加强员工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网络安全事件处理1. 网络安全事件报告(1)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应立即向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2)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及时核实事件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1)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2)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应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问题根源,采取措施整改。

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办理考核办法

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办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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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办理考核办法
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办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办理,使计算机及网络的运用办理标准化、准则化,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税收征管作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互联网运用办理准则》、《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运用办理准则》、《XX 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网络运用办理准则》和《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机房办理准则》,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一)、体系保护员岗位职责:1、体系保护员在税政办理科的指导下作业,负责处理本所网络设备的办理、保护,了解把握设备的功能、运用方法及扫除一般毛病的才能,做好设备的日常保护、保养作业。

2、体系保护员依照分局计算机安全办理的各项准则标准要求,每月对本所计算机体系进行安全查看测验,及时扫除各种安全隐患。

发现损害网络安全的计算机病毒、不良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要及时处理,并向信息中心陈述。

3、体系保护员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坚持机器设备正常运转。

设备发作毛病,应立即停机,及时陈述信息中心进行处理,并做好记载,构成上报机制,对所发作的毛病、处理进程和成果等做好具体挂号。

4、体系保护员要准时参与税政办理阅览完好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阅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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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使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据《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和《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机房管理制度》,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一)、系统维护员岗位职责: 1、系统维护员在税政管理科的指导下工作,负责处理本所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熟悉掌握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系统维护员按照分局计算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要求,每月对本所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发现危害网络安全的计算机病毒、不良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要及时处理,并向信息中心报告。

3、系统维护员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机器设备正常运行。

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信息中心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形成上报机制,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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