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劳动关系管理知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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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探亲假等不计入年休假 4、未休年休假工资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 5、终止合同未休年假可折算工资
3、医疗期
2002年5月1日出台了《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
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 期标准的规定》医疗期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 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 医疗期3个月,以后每满1年,增加1个月, 但不超过24个月
4、带薪假期
探亲假:探配偶:30天(每年一次),未婚探父母20天
(每年一次),已婚探父母20天(每四年一次),也没有 强制规定,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定。 婚假:一般3天,晚婚:10天(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 岁以上) 丧假:父母、配偶、子女:3天,岳父母、公婆:1天 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一般:98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113天,晚育: 增加30天(女:24周岁) 哺乳假:请假程序: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 哺乳期:婴儿1周岁内,一天授乳2次,一次30分钟,往返 时间算工作时间 产前检查:公假。 工伤假:不超过12个月,经批准增加12个月
劳动基准法律法规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时制度
(1)综合计算工时制: (2)不定时工时制: (3)标准工时制: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
时制的审批办法》
2、关于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 法》
1、明确职工跳槽要累计工作时间
2、跳槽者当年年休假可折算
三、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的情况: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国有企业改制或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
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 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单位一个月内不签劳动 合同须补偿双倍工资。 时间段: 0————1个月————12个月———— 0-1个月:不需要赔偿金 1-12月:双倍工资差额 12个月以上:不需要赔偿金,但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5、加班规定
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企
业要有《加班管理制度》,明确加班的审批程序, 加班申请由企业审批,并一式二份。
加班加点工资计算: 平时按1.5计算,休息日按2计算,节假日按3计算加
班工资.
二、工资福利
1、最低工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
(2004年1月20日)
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 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2)病假工资计算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工资计算:按月工资,除以发生
当月的计薪日。 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计算基数的60%; 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70%; 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80%; 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90%; 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 100%。
劳动合同 合同订立 合同履行 合同变更 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
签订
协商 协调
履行
调解 仲裁 法院诉讼
微观
调解委 员会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遵循原则
1、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与地
方性法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高于其他规范 性文件。
2、在适用同一效力层次的文件时,新法律优
于旧法律;新法规优于旧法规;新规章优于 旧规章,新规范性文件优于旧规范性文件。
我国现行的与劳动人事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Biblioteka Baidu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 障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 国务院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条例》、《失业保险条例》 人保部规章:《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 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地方法规:《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劳动合同 条例》、《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 政府规章:《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生育 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女职工保护办法》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的劳动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2、女职工“四期”保护 经期:不能从事第三级劳动 孕期:不能从事第三级劳动、七个月以上不能安排延长工
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期:98天
哺乳期:不能从事第三级劳动、不能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
夜班劳动
劳动合同法介绍
最低工资界定: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
最低劳动报酬
2、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报单位全部职工的劳 动报酬总额。
3、《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2003年)
(1)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
一、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实 施条例》的主要条款及重点内容解析 1、关于规章制度问题(第4、80条)
(1)规章制度范围有了明确 (2)制定和实施程序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
动者公示。 程序合法 内容合法 制订完成后须向劳动者告知
二、劳动关系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书
HR劳动关系管理知识基础
我们要研讨的内容
一、劳动关系法律体系
二、劳动合同法解读
三、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 四、工伤与工伤保险 五、集体合用
第一部分
劳动关系法律体系
劳动关系法律机制
宏观 劳动基准 工作时间 最低工资 劳动保护 社会保险 工时制度 集体合同 中观 劳动监察 行政复议
劳动关系
工会 职工代表 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
3、医疗期
2002年5月1日出台了《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
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 期标准的规定》医疗期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 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 医疗期3个月,以后每满1年,增加1个月, 但不超过24个月
4、带薪假期
探亲假:探配偶:30天(每年一次),未婚探父母20天
(每年一次),已婚探父母20天(每四年一次),也没有 强制规定,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定。 婚假:一般3天,晚婚:10天(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 岁以上) 丧假:父母、配偶、子女:3天,岳父母、公婆:1天 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一般:98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113天,晚育: 增加30天(女:24周岁) 哺乳假:请假程序: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 哺乳期:婴儿1周岁内,一天授乳2次,一次30分钟,往返 时间算工作时间 产前检查:公假。 工伤假:不超过12个月,经批准增加12个月
劳动基准法律法规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时制度
(1)综合计算工时制: (2)不定时工时制: (3)标准工时制: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
时制的审批办法》
2、关于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 法》
1、明确职工跳槽要累计工作时间
2、跳槽者当年年休假可折算
三、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的情况: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国有企业改制或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
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 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单位一个月内不签劳动 合同须补偿双倍工资。 时间段: 0————1个月————12个月———— 0-1个月:不需要赔偿金 1-12月:双倍工资差额 12个月以上:不需要赔偿金,但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5、加班规定
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企
业要有《加班管理制度》,明确加班的审批程序, 加班申请由企业审批,并一式二份。
加班加点工资计算: 平时按1.5计算,休息日按2计算,节假日按3计算加
班工资.
二、工资福利
1、最低工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
(2004年1月20日)
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 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2)病假工资计算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工资计算:按月工资,除以发生
当月的计薪日。 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计算基数的60%; 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70%; 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80%; 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90%; 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 100%。
劳动合同 合同订立 合同履行 合同变更 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
签订
协商 协调
履行
调解 仲裁 法院诉讼
微观
调解委 员会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遵循原则
1、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与地
方性法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高于其他规范 性文件。
2、在适用同一效力层次的文件时,新法律优
于旧法律;新法规优于旧法规;新规章优于 旧规章,新规范性文件优于旧规范性文件。
我国现行的与劳动人事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Biblioteka Baidu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 障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 国务院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条例》、《失业保险条例》 人保部规章:《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 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地方法规:《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劳动合同 条例》、《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 政府规章:《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生育 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女职工保护办法》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的劳动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2、女职工“四期”保护 经期:不能从事第三级劳动 孕期:不能从事第三级劳动、七个月以上不能安排延长工
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期:98天
哺乳期:不能从事第三级劳动、不能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
夜班劳动
劳动合同法介绍
最低工资界定: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
最低劳动报酬
2、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报单位全部职工的劳 动报酬总额。
3、《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2003年)
(1)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
一、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实 施条例》的主要条款及重点内容解析 1、关于规章制度问题(第4、80条)
(1)规章制度范围有了明确 (2)制定和实施程序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
动者公示。 程序合法 内容合法 制订完成后须向劳动者告知
二、劳动关系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书
HR劳动关系管理知识基础
我们要研讨的内容
一、劳动关系法律体系
二、劳动合同法解读
三、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 四、工伤与工伤保险 五、集体合用
第一部分
劳动关系法律体系
劳动关系法律机制
宏观 劳动基准 工作时间 最低工资 劳动保护 社会保险 工时制度 集体合同 中观 劳动监察 行政复议
劳动关系
工会 职工代表 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