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xx财经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校工会、二级分工会的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与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与执行,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对校工会及其所属二级分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由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行使校工会内部审计职权。
第三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省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工作方针、任务、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校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行使审查监督的职权,对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以支持和采纳。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五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与校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并同时报批和考察。
第六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名委员组成。
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应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得财经政策,坚持原则,求实公正,廉洁奉公。
为有利于代表会员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会员群众代表,其中具有审计或财务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应占三分之二。
第七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一人。
负责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主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任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与校工会委员会相同。
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因故不再担任委员时,由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补选。
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委员会的同意,履行民主程序。
第九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一、工会经费审查的目的为了规范工会资金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的合规使用和监督管理,提高工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制定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工会会员及工会组织使用的经费,包括工会财务、职工福利、员工培训、工会活动等项目。
三、审查程序1. 经费申请:申请经费的工会组织需填写《经费申请表》,详细填写经费用途和金额,并附有项目预算明细。
2. 审查委员会成立:由工会主席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财务人员、工会委员、独立审计师等。
3. 审查:审查委员会对经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经费用途是否符合工会相关规定,预算是否合理,经费申请表是否真实有效。
同时组织会议进行讨论,对审计报告进行讨论分析、审定。
审查委员会对审批后的经费向工会主席作出书面决定。
4. 审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经费,根据工会主席所批准的金额进行审批。
5. 报告:审查委员会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制定月度或季度汇报,及时向会员公示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四、审查标准1. 符合工会章程、法律法规规定,跟踪经费使用细则。
2. 按照事业需要和工作实际,制定全面统筹的预算,合理科学地安排预算的支出。
3. 遵守审计及财务制度,遵守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任何现金及支票都必须由至少两个委员签字,严格遵循预算细则及审计程序。
五、工会主席的监督职责1. 对审查委员会的组建、审核程序、审查体系等进行监督。
2. 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批请求进行讨论,审批批复。
3. 定期对工会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查和监督,要求工会经费的使用者结合工作情况提出经费使用报告。
4. 对委员会审批、计划、预算等事务进行总体把握。
六、工会委员会的责任1. 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监督,发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障工会经费的正常运行。
2. 对各个工会项目领域的经费使用情况做出批评、检查,保障各项工作经费按规定使用,不允许出现成片、浪费现象等不正常情况。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1. 背景为了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分配,维护工会成员的权益,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权力和工作程序,确保经费审批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2. 委员会组成2.1. 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一名主席负责主持工作、召集会议,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主席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高的工会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2.2. 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委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会工作经验,并且具备以下条件:•熟悉工会经费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财务理财知识;•具备较强的审查和分析能力。
2.3. 理事会代表由工会理事会选派一名代表参加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与工会理事会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3. 工作职责3.1. 主席职责•组织召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确定审查工作计划和议题;•主持会议,引导讨论,保证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审查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签署经费审查报告和意见。
3.2. 委员职责•准时参加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与讨论;•依据工会经费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审查经费使用申请材料;•对经费使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分析,提出审批建议;•参与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讨论和表决;•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3. 理事会代表职责•在工会理事会上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审批结果;•及时传达工会理事会的指示和要求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4. 工作程序4.1. 经费使用申请的递交与审核1.工会成员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提交申请材料;2.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席召集委员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审查;3.若决定召开会议审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将通知相关申请人和参会人员,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4.委员会审查会议上,委员根据申请材料和相关依据进行审核、讨论和分析,提出审批建议;5.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审批建议和委员会讨论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经费使用申请。
工会经费审查委 员会议事规则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一、总则为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规范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的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二、经审委的组成和职责(一)经审委由若干名委员组成,委员应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的会员担任。
(二)经审委的职责包括:审查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经费使用情况;审查工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工会内部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
三、议事范围(一)审议工会经费年度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
(二)审查工会经费年度决算报告。
(三)研究讨论工会经费的重大支出项目。
(四)审查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包括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的用途和合理性。
(五)审查工会资产的购置、处置和管理情况。
(六)讨论决定经审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议事程序(一)议题的提出1、经审委委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议题。
2、工会财务部门可以提出需要经审委审议的议题。
(二)议题的准备1、提出议题的委员或部门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详细的说明、数据和相关文件。
2、经审委办公室对议题进行初步审核和整理,确保议题的清晰和完整。
(三)会议的召集1、经审委主任负责召集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委员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2、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1、经审委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委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
3、会议由经审委主任主持,按照议程依次进行审议和讨论。
(五)审议和讨论1、会议对议题进行充分审议和讨论,委员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2、对重要问题应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六)表决1、经审委的决议应通过表决形成,表决方式可以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监督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是公司的工会经费审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职权,对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条经审委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和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委员在届中实行替补制,新的提名人选由同级工会委员会补选确认。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经费审查人员的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2、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为会员服好务;3、工作严肃认真,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对审查工作质量和审查材料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经审委的任务:1、审查同级工会的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2、督促同级工会实行财务公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定期公布账目;3、检查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审委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4、做好调查研究,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5、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6、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7、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建议。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六条经审委的权利:1、经审委主任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委员可以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主任或委员有权参加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2、有权对同级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3、审查过程中,有权检查同级工会的有关账表、凭证等资料,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询问调查,有关人员应做出明确说明和答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不得推诿;4、审查中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企业和工会利益的行为,有权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做出处理决定;5、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经请示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印鉴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6、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被审查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7、同级工会组织应按时向经审委报送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8、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对预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下发经审委。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完善蔡甸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要会议议事事项的管理,提高议事决策的质量、效率与水平,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是指供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会、议事时共同遵守的规章与制度。
(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例会。
会议视工作需要,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特殊情况可以由召集人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出席会议的人员为: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
列席的人员为:邀请与会议内容相关的人员。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由经审会主任主持。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会经审会委员到会才能举行。
根据审议事项的需要,同级工会有关领导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汇报情况,听取审查意见并回答委员所提出的问题。
二、议事规则(一)议事按照“会下酝酿、会上讨论、集中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与“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原则,严谨、科学、规范地进行。
(二)议事一般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议事前要确定明确的议题,并事先通知出席人员作好准备。
议事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如遇特殊情况,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能列入(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三)议事应围绕议题展开,观点明确,言简意赅。
出席的人员有发言权与表决权。
列席的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四)议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最后形成决定、决议或会议纪要。
三、议事内容(一)选举产生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二)审定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代表大会与工会委员会的经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向同级工会代表大会与工会委员会(常委会)的财务工作报告。
(三)对同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与重大开支事项、经济活动等进行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审计组向本级经审会提交审议的审计报告与审计结论,并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与工会有关规定等作出相应的评价、结论与决议。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监督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是公司的工会经费审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职权,对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条经审委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和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委员在届中实行替补制,新的提名人选由同级工会委员会补选确认。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经费审查人员的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2、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为会员服好务;3、工作严肃认真,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对审查工作质量和审查材料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经审委的任务:1、审查同级工会的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2、督促同级工会实行财务公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定期公布账目;3、检查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审委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4、做好调查研究,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5、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6、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7、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建议。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六条经审委的权利:1、经审委主任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委员可以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主任或委员有权参加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2、有权对同级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3、审查过程中,有权检查同级工会的有关账表、凭证等资料,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询问调查,有关人员应做出明确说明和答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不得推诿;4、审查中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企业和工会利益的行为,有权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做出处理决定;5、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经请示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印鉴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6、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被审查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7、同级工会组织应按时向经审委报送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8、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对预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下发经审委。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05
附则
解释权
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中国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 ,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也有权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 南。
解释方式
对于本制度的任何疑问或解释,应首先参考本制度中的具体条款和相关解释 。如果仍有疑问,应向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中国全国总工会经费审 查委员会咨询。
否健全等。
审查程序
制定审查计划
实施审查
汇总分析
出具审查报告
根据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详细的审查计划,包括审查的时 间、人员、内容等。
按照审查计划,对工会经费进行 逐项审查,并做好记录。
将审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找 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根据汇总分析结果,出具详细的 审查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 制度》
2023-10-25
目录
• 总则 • 组织机构 • 经费审查 • 监督与考核 • 附则
01
总则
目的与意义
确保工会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 保障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推动工会的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
全国各级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
工作职责
对工会经费进行审查和监督 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
工作效率
考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 效率,包括审查周期、审查流程 的顺畅程度等。
服务态度
考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服务 态度,包括与成员单位的沟通情 况、解决问题的及时性等。
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奖励,包括 荣誉奖励、物质奖励等。
惩罚制度
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惩罚,包括 警告、罚款、解除职务等。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公司工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公司工会经费的收支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工会经费真正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福利和开展工会活动。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三名至七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
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公司党组织批准。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提名,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六条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工会财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
三、工作职责第七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工会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会员对工会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制定和完善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确保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审查公司工会经费预算、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审查公司工会经费收支凭证,确保凭证合法、合规,支出真实、合理。
(五)定期检查公司工会经费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六)向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接受会员监督。
(七)定期向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接受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监督。
四、工作程序第八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程序如下:(一)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经费审查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二)开展经费审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进行检查、审查。
(三)定期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汇报经费审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工会经审会议事规则
工会经审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目的和任务1. 工会经审会议旨在审查和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保障工会经费的合法、合规、高效使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2. 会议任务包括审查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收支情况,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工会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二、会议组织和召集1. 工会经审会议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会议召集应当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和地点,并告知会议议程和议题。
3. 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三、会议议程和议题1. 会议议程包括以下内容:(1)审议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2)审查工会经费使用方案和计划;(3)对工会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4)讨论并提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 会议议题应当在会议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告知相关背景资料和材料。
四、会议表决和决议1. 会议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一人一票。
2. 决议应当获得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3. 对于重大事项,应当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会议记录和纪要1. 会议应当有专人负责记录,并制作会议纪要。
2. 会议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会议议程和参会人员的发言内容。
3. 会议纪要应当及时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并报送上级工会经审委员会备案。
六、会议监督和执行1. 工会经审委员会应当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对于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并提请进行处理。
3. 工会经审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七、会议纪律和要求1. 参会人员应当按时出席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
2. 在会议期间,不得进行与会议议题无关的讨论和发言。
3. 对于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主持人可以提醒警告,情节严重者应当记录在案,并提交上级处理。
八、其他事项1. 工会经审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解释。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为加强对工会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一章工作任务第一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工会委员会及其所属单位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事项进行下列监督;(一)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二)与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三)工会经费专用基金的提取、使用;(四)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五)工会内部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六)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和工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七)国家和市总工会规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第二条检查同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工会委员会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条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
第四条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纪律的人员,建议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做好交接监督。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六条审查对同级工会及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要求同级工会及所属单位按时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第八条检查凭证、账表、预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学习制度第九条经审委员会成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业务,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第十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
第H"一条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第十二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监督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是公司的工会经费审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职权,对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条经审委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和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委员在届中实行替补制,新的提名人选由同级工会委员会补选确认。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经费审查人员的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2、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为会员服好务;3、工作严肃认真,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对审查工作质量和审查材料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经审委的任务:1、审查同级工会的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2、督促同级工会实行财务公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定期公布账目;3、检查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审委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4、做好调查研究,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5、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6、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7、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建议。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六条经审委的权利:1、经审委主任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委员可以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主任或委员有权参加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2、有权对同级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3、审查过程中,有权检查同级工会的有关账表、凭证等资料,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询问调查,有关人员应做出明确说明和答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不得推诿;4、审查中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企业和工会利益的行为,有权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做出处理决定;5、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经请示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印鉴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6、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被审查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7、同级工会组织应按时向经审委报送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8、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对预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下发经审委。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协助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工会财务执行情况。
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按照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情况,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四、审查、监督工会经费支出、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
五、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办理交接手续。
六、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财务管理制度。
七、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公司工会经审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会经审监督的长效机制,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政策性原则。
公司工会经审会在开展经费审查审计时,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组织实施,要把维护公司总体利益和维护员工具体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国家财经政策和公司工会工作实际结合起来。
(二)坚持独立性原则。
公司工会经审会是相对独立的监督组织,不得参与工会的经济活动,不得与被监督对象有经济利害关系,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约束、影响和干扰,依法独立开展审查监督活动。
(三)坚持权威性原则。
公司工会经审会是依照法律规定以及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审查监督的组织,对被审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独立做出审查结论或审查决定。
二、议事范围
1。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一、总则1、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规范和落实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总经审会)职权,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民主程序,建立健全工会经审监督的长效机制,根据《工会法》及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结合济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职权2、根据上级工会经审会的工作部署和本级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审议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事项并作出决议。
3、听取和审查市总工会本级经费预算方案及其执行情况(以下简称决算)、财产管理情况、预算追加方案等。
4、听取和审议市总经审会办公室对本级和下级工会经费及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5、讨论确定市总经审会关于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规章制度等。
6、讨论确定向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提出的市总经审工作报告。
7、选举市总经审会主任、副主任。
8、讨论决定表彰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9、其他有必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0、市总经审会办公室是市总经审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市总经审监督的日常工作。
三、会议11、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市总经审会办公室认为遇有需由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召开会议时,经市总经审会主任同意后,可以召开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
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12、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由市总经审会办公室召集,市总经审会主任主持;主任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13、市总经审会办公室负责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的筹备工作:(1)提出会议议程草案;(2)对提交会议审查的预算、决算方案(附明细资料)进行初步审查;(3)提出工作报告和其他工作议案的草案;(4)决定列席会议人员;(5)其他需要准备的会议事项。
14、市总经审会召开全体会议,市总经审会办公室应把会议日期、地点和会议讨论的事项提前通知全体委员。
各位委员接到通知后,应按时出席会议;不能出席的委员应在会前说明原因并请假。
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总工会内部负责审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机构,由总工会主席任命,根据总工会章程、决议和规定执行工作。
该委员会由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总工会主席亲自任命。
工作职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总工会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包括工会会费、捐款、赞助、财产等方面。
在对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查过程中,委员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工会的规章制度,严格审查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保护会员的利益,维护总工会的形象。
工作流程1.审查申请:各级工会应在每年的年初向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交年度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委员会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应当包括经费的用途、金额、审计期限等内容,同时应当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2.审核流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当涵盖经费的来源、去向、使用情况等方面。
在审查的过程中,委员会可以采取实地检查、核算,并可对工会会计账簿进行审查。
3.提交审核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在审查结束后,编制审查报告,向总工会主席汇报审查情况。
报告应当包括审查的内容、审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措施等方面,同时应当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4.审议表决: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审查情况后,总工会主席应向委员会提出审议的议题,委员会应当根据审查结果进行表决。
在表决过程中,每位委员应当严格遵守程序,根据事实和规定进行投票,表决结果应当公示于全体委员中。
5.提出建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包括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采取措施维护会员的权益及维护总工会的形象等方面。
此外,委员会还应当对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采取积极的措施,及时提出意见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工作机制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总工会内部负责审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机构,应依照工会章程、决议和规定执行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一、引言在工会的组织中,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经过审查委员的工作,能够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并有效遏制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严格的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于维护工会的权益,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规则与程序(一)会议秘书1、负责抄写会议纪要,记录与整理重要文件和材料;2、执行会议决议和动议;3、处理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4、准备会议的相关备忘录和文件;(二)会议时间和地点1、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会议应在每年的固定时间内召开,并至少召开一次;2、会议时间和地点由委员会主席和秘书讨论和决定,时间需提前通知各成员;3、委员会召开会议需要符合人数上的规定,会议的决议应当获得委员会多数的支持;(三)会议议程1、委员会的会议议程应由主席和秘书共同拟定和组织,经过审查委员确认并公布;2、会议议程包括:会议的主题和目标、讨论的议题、委员会工作计划和预算等;3、会议成员在会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报告、资料等,并提交给会议秘书;(四)会议主持1、会议的主席必须按照议程主持会议并保证会议的秩序;2、会议的主席需确保所有议题得到客观公正地讨论和决定,并对委员会的异议提出恰当的解决办法;3、会议主席有权暂停或终止不符合规则或秩序的会议,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制止和纪律处分;(五)会议记录1、委员会秘书履行召集会议的职责,并记录会议的全部内容和决议;2、会议记录应该涵盖主题、目标、参会人员、时间、地点、实际议程、讨论内容及结果等;3、会议纪要需尽快通知参会人员,确保各成员的知情权和形成共识;(六)会议决议1、委员会的会议决议应该经过讨论、表决和审查后进行;2、决议的正式文本应该包含主题、内容、背景、目标、决策、时间和责任等;3、决议作为委员会的正式文件,对委员会成员有约束力,决策后必须认真执行;三、审查程序与规定(一)经费审查程序1、工会经费的审查程序应该遵循合理、透明和公正的原则;2、审查程序应该由专业人员负责,包括涉及财务、协商、投资、管理等;3、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管理,确保审查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二)审查规定1、工会经费应该合法、合理、透明、按章使用,不能用于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事情;2、禁止工会经费扩大与公司或行业之间的私人利益,禁止不符合公司或集团的规定;3、审查期间有可能涉及工会成员或委员的行为,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置;(三)审查委员权利1、审查委员有权随时审查和检查经费用途和管理收支情况,要求公司和工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2、审查委员可以根据需要调查和核实经费使用的真实情况,对不符合规定和不合法的行为进行惩戒和处罚;3、审查委员应该按照工会章程和相关法规规定,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查评估,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合法。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健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更好地履行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会议的内容
第二条讨论通过《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三条审查公司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条依照有关标准和办法,对公司工会开展经费审查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第五条审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调整及追加追减事项。
第六条讨论有关经费审查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决定。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
第七条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提出会议的日期,经过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发出会议通知。
第八条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由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主持。
第九条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
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须在会前向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请假。
第十条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章议题的表决和决定
第十一条参加会议的委员要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表达自己的意见。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对大家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后做出会议决定。
也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题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做出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第十三条本规则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度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度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组织建设1 、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务管理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
工会内部审计职权由经费审查委员会行使。
2 、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经审委员在任期内出缺,由会员(代表)大会补选。
3 、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4 、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3名委员组成,经审委员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会员在25人以下的工会设经审委员1人。
经审委主任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
5 、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6 、经费审查委员会公章的规格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相同。
7 、经费审查委员会应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兼职经审干部。
二、工作职责1 、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工会财务制度,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2 、审查同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和协助同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对所属基层工会的财务收支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3 、督促检查同级及下级工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4 、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
5 、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6 、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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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1、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规范和落实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总经审会)职权,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民主程序,建立健全工会经审监督的长效机制,根据《工会法》及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结合济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职权
2、根据上级工会经审会的工作部署和本级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审议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事项并作出决议。
3、听取和审查市总工会本级经费预算方案及其执行情况(以下简称决算)、财产管理情况、预算追加方案等。
4、听取和审议市总经审会办公室对本级和下级工会经费及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5、讨论确定市总经审会关于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规章制度等。
6、讨论确定向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提出的市总经审工作报告。
7、选举市总经审会主任、副主任。
8、讨论决定表彰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9、其他有必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0、市总经审会办公室是市总经审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市总经审监督的日常工作。
三、会议
11、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市总经审会办公室认为遇有需由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召开会议时,经市总经审会主任同意后,可以召开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
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12、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由市总经审会办公室召集,市总经审会主任主持;主任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13、市总经审会办公室负责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的筹备工作:
(1)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2)对提交会议审查的预算、决算方案(附明细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3)提出工作报告和其他工作议案的草案;
(4)决定列席会议人员;
(5)其他需要准备的会议事项。
14、市总经审会召开全体会议,市总经审会办公室应把会议日期、地点和会议讨论的事项提前通知全体委员。
各位委员接到通知后,应按时出席会议;不能出席的委员应在会前说明原因并请假。
15、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审查审议预算、决算方案、工作报告和其他事项时,应充分发扬民主。
委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有权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等意见。
16、市总经审会召开会议时,市总工会有关部室负责人可到会汇报情况,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下级工会经审会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并汇报工作情况。
四、表决
17、市总经审会表决议案,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18、会议表决可采取投票、举手或其他方式进行。
19、市总经审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报市总经审会主任、市总主席、副主席,发送市总经审委员及有关部门,并上报省总经审会办公室。
五、附则
20、县级工会、基层工会可依据本规则,制定本级经审会议事规则。
21、本规则由市总经审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2、本规则自市总经审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