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电子交易合同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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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商品交易所优势

渤海商品交易所优势

网上营业厅:/更多资料查询,数据查询,网上开户请登陆网上营业厅:/1渤海商品交易所优势(1)国内唯一由省级政府发起批准的商品交易所:津政办函【2009】6号;(2)国内唯一设立监管委员会、受省级地方政府直接监管的商品交易所:津政发[2009]32号。

(3)交易所采用创新的现货连续交易方式,通过交易所先进的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商可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实现现货合同交易并自主选择交割日期。

1、真正形成每日现货价格: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的电子化买卖平台,通过大量的交易商集中撮合竞价,具有极强的价格发现功能,商品价格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2、满足多种交易需求:投资需求:交易商缴纳少量的延期补偿费即可达到长期持仓的目的,可以顺应长期趋势赚取投资利润。

保值需求:交易商可以根据对价格趋势的判断,提前建仓锁定自己企业的采购成本或销售价格。

实物交割需求:每日都可申请实物交割,给予现货商交割极大的便利。

3、提高资金利用率采用20%保证金交易方式,5倍交易资金杠杆使资金成本被大大节约,资金的利用率得到了提高。

采用T+0交易方式,资金在当天的交易中可以反复使用。

4、实现双向交易不仅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

不论是牛市还是熊市,对投资者来说,都有赢利的机会。

5、提供24小时覆盖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电子交易服务满足了跨时区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的需求;(9:00-11:30 13:30-16:00 16:00-16:05为交割申报时间 16:05--16:15为中间仓进场时间 夜盘:19:00-3:00)(4)为投资者有效规避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提供了条件。

1、入市简单方便:与全国性的各大商业银行战略合作,覆盖全国的银行营业网点方便了交易者的开户以及交易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2、资金托管安全:通过第三方存管保障交易资金安全;3、资金汇划便捷:交易所和银行联合开发的交易保证金托管和划转系统,实现了交易保证金便捷的实时进出。

【最新】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明细

【最新】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明细

最低交易手续费明细?注:此表以加收100%计算,并不代表中盾现货收取标准,渤商所规定手续费收取标准为加收100%~300%商品名称合约标准/手手续费手续费计算公式几个点盈利每点单价【石油化工】1、原油(BCO)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6个点盈利1元2、乙二醇(BMEG)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3个点盈利2元3、聚酯切片(BPET)每手1吨0.04% 成交价*0.0004 2个点盈利2元4、聚乙烯醇(湘维)PVA 每手100公斤0.12% 成交价*100*0.012 2个点盈利1元5、聚乙烯茂名(BPEMM)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11个点盈利1元6、聚丙烯茂名(BPPMM)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12个点盈利1元7、PVC山东(BPVCSD)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4个点盈利2元8、平板玻璃(沙河)BFGSH 每手1吨0.16% 成交价*0.0016 3个点盈利1元9、润滑油基础油(恩格)B20010 每手20公斤0.02元/公斤0.4元/手3个点盈利0.2元10、ABS树脂B20012 每手100公斤0.1% 成交价*0.001 2个点盈利0.01元/公斤11、PTA(BPTA)每手1吨0.04% 成交价*0.0004 2个点盈利2元12、稀土氧化镝(B40009)每手1公斤 3.6元/公斤 3.6元/手2个点盈利2元13、聚丙烯拉丝级(中轻)(G20001)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2个点盈利1元14、稀土镨钕(B40016)每手1公斤0.12% 成交价*0.0012 2个点盈利0.2元【金属产品】15、螺纹钢重庆(BRBCQ)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4个点盈利1元16、螺纹钢太原(BRBTY)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3个点盈利1元17、螺纹钢无锡(BRBWX)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4个点盈利1元18、螺纹钢川威(BRBCW)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4个点盈利1元19、螺纹钢山东(BRBSD)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4 2个点盈利1元20、螺纹钢沈阳(BRBSY)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4 2个点盈利1元21、螺纹钢西部(BRBW)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4 2个点盈利1元22、螺纹钢赤峰(BRBCF)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4 2个点盈利1元23、螺纹钢玉昆(BRBYKG)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2个点盈利2元24、线材成都(BPBCD)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3个点盈利1元25、线材重庆(BPBCQ)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3个点盈利1元26、线材兰州(BPBLZ)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3个点盈利1元27、线材西安(BPBXA)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3个点盈利1元28、中厚板邯郸(BMPHD)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3个点盈利1元29、白银(BAG)每手1公斤0.16% 成交价*0.0016 7个点盈利1元30、金属镁锭(BMG)每手1吨0.06% 成交价*0.0006 2个点盈利5元31、阴极铜上海(BCUSH)每手1吨0.04% 成交价*0.0004 2个点盈利10元32、球墨铸铁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2个点盈利2元33、热卷板(BRC)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4个点盈利1元34、热卷板中原(BRCM)每手1吨0.04% 成交价*0.0004 2个点盈利1元35、热卷板营口(BRCYK)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3个点盈利1元36、热轧卷板武汉(B30021)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3个点盈利1元37、宝钛钛材(BTI)每手10公斤0.08% 成交价*10*0.08% 3个点盈利0.5元38、宝钛海绵钛(BTH)每手10公斤0.08% 成交价*10*0.08% 3个点盈利0.2元39、铅锭(BPB)每手5吨0.08% 成交价*5*0.08% 2个点盈利5元40、碳酸锂(BLC)每手100公斤0.12% 成交价*100*0.0012 5个点盈利1元41、电解镍(BNI)每手10公斤0.1% 成交价*10*0.001 3个点盈利0.5元42、锡锭(B40010)每手10公斤0.16% 成交价*10*0.0016 3个点盈利1元43、钼铁(B40017)每手1吨0.16% 成交价*0.0016 3个点盈利1元44、钼精矿(B10008)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2个点盈利1元45、铁矿石(G10001)每手10干吨0.6元/干吨6元/手3个点盈利0.25元【煤炭能源】46、焦炭(BCK)每手1吨0.16% 成交价*0.0016 2个点盈利2元47、焦煤(BCC)每手1吨0.12% 成交价*0.0012 3个点盈利1元48、主焦煤(B1005)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12 1个点盈利1元49、焦炭(伟天)BCKWT 每手1吨0.16% 成交价*10*0.016 3个点盈利1元50、动力煤(BSC)每手10吨0.1% 成交价*10*0.001 1个点盈利1元【农林产品】51、白砂糖(BWGS)每手50公斤0.08% 成交价*50*0.0008 4个点盈利0.5元52、绵白糖(BWSS)每手50公斤0.08% 成交价*50*0.0008 6个点盈利0.5元53、苹果烟台(BAPYT)每手10公斤0.02/公斤0.2元/手3个点盈利0.1元54、玉米丹东(BMADD)每手1吨0.08% 成交价*0.0008 2个点盈利1元55、菜籽油(红蜻蜓)每手10升0.02/公斤0.2元/手2个点盈利0.1元56、山羊绒(BCAHY)每手1公斤0.2% 成交价*0.002 2个点盈利2元57、羊绒纱线(德爱尔)(BRURV)每手1公斤0.2% 成交价*0.2% 3个点盈利1元58、香菇(BMU)每手5公斤0.1/公斤0.5元/手3个点盈利0.25元59、天然橡胶(橡胶谷)(BRURV)每手1吨0.1% 成交价*0.1% 3个点盈利5元60、原酒崃岭(BOLL)每手10公斤0.06/公斤0.6/手6个点盈利0.1元61、棉花华东(BCEC)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4个点盈利5元62、棉花新疆(BCXJ)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4个点盈利5元63、脂松香(BGR)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3个点盈利5元64、黑木耳(BBF)每手5公斤0.1/公斤0.5元/手2个点盈利0.25元65、烟胶片(橡胶谷)BRSSRV 每手1吨0.1% 成交价*0.001 4个点盈利5元66、鸭绒B50010 每手1公斤0.3% 成交价*0.003 1个点盈利1元67、松脂B50011 每手100公斤0.1% 成交价*0.001 2个点盈利0.01元/公斤68、香茶松阳C50001 每手1公斤0.1元/公斤0.1元/公斤2个点盈利0.1元/公斤69、新疆枣好牌C20004 每手1公斤0.2元/公斤0.2元/公斤3个点盈利0.1元/公斤70、羽绒新塘B50013 每手1公斤0.15% 成交价*0.0015 1个点盈利0.5元/公斤71、枸杞CM0001 每手20公斤0.1元/公斤2元/手3个点盈利0.05元/公斤72、银耳C20005 每手5公斤0.1元/公斤0.5元/手3个点盈利0.05元/公斤73、大红八角CM0002 每手100公斤0.02元/公斤2元/手2个点盈利0.02元/公斤74、安化黑茶CT0005 每手1公斤0.16% 成交价*0.0016 2个点盈利0.1元/公斤75、葡萄酒(酒联)C50002 每手1箱0.8元/箱0.8元/箱4个点盈利0.2元/箱76、文山三七CM004 每手10公斤0.16% 成交价*0.0016 2个点盈利0.50元/公斤77、普洱茶CT0007 每手1公斤0.12% 成交价*0.0012 3个点盈利0.1元/公斤78、安岳柠檬C30002 每手5公斤0.04/公斤0.2元/手4个点盈利0.1元/公斤79、蜂王浆C50003 每手1公斤0.16% 成交价*0.0016 3个点盈利0.2元/公斤80、工夫红茶CT0008 每手5公斤0.12% 成交价*0.0012 5个点盈利0.1元/公斤81、茯苓CM0006 每手5公斤0.04元/公斤0.2元/手3个点盈利0.02元/公斤82、粉丝C10006 每手50公斤0.3% 成交价*0.003 3个点盈利0.02元/公斤83、茅台镇基酒C50005 每手5公斤0.16% 成交价*0.0016 3个点盈利0.2元/公斤84、松木板材(太仓港)B50018 每手1立方米0.1% 成交价*0.001 5个点盈利1元/立方米85、冬虫夏草(西藏)CM0011 每手100克0.16% 成交价*0.0016 7个点盈利1元/克。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线型聚乙烯树脂茂名交收办法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线型聚乙烯树脂茂名交收办法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线型聚乙烯树脂(茂名)交收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线型聚乙烯树脂(以下简称LPE)(商品代码:BPEMM)现货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指定LPE交收仓库(以下简称仓库)现货交收行为,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交易所市场内进行交易的所有LPE商品的的现货交收业务按本办法进行,交易所、交易商及仓库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交易日是指按照交易所规定进行现货交易的时间。

交收日是指除去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交易日。

交易商可在每个交易日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当日的交收申报。

第四条指定LPE交收仓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为交易商履行LPE 电子交易合同提供现货交收及仓储服务的仓储企业。

第五条指定生产厂家是指交易所认可的、能生产符合LPE树脂(茂名)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规定的产品的大型石化企业。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各LPE品种的指定生产厂家参见交易所公告。

第六条交收品牌是指交易所认可的、指定生产厂家生产的LPE商品的注册商标。

第七条《仓库存货凭证》是指交易商将符合交易所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商品储存在仓库后,由仓库开具的能代表该批商品数量和质量的有效凭证。

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仓库存货凭证》所对应的LPE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第八条《仓库存货凭证》对应货物只能凭交易所出具的《仓库提货单》到仓库提取。

第九条申报现货交收的交易商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LPE经营资质及与LPE相关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 LPE入库第十条LPE入库:(一)入库申请1.交易商向仓库发货前,应当按仓库要求向其提出《LPE入库申请单》(见附件一)。

申请内容包括生产厂家、牌号、批号、品级、重量等,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仓库在额定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一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并指定入库时间。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配送范围说明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配送范围说明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配送范围说明
针对在渤海商品交易所配对成功的聚乙烯醇产品,湖南湘维公司负责物流配送,其中:
1、免费物流配送范围包括:
上海、重庆、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四川、安徽、浙江、福建十四省全省(直辖市)免费配送。

山东、山西、陕西、河北、海南五省部分地区免费配送,配送地址如下: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日照市、莱芜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山西省:太原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晋中市、运城市、临汾市、吕梁市;
陕西省: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
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五指山市、琼海市、儋州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

2、除上述免费配送的范围以外,下述地区用户,可就物流配送业务与厂家协商
完成:
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台湾、香港、澳门;
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
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
陕西省:榆林市;
河北省:唐山市、张家口市、承德市、廊坊市;
海南省:三沙市。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天然橡胶电子交易合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天然橡胶电子交易合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天然橡胶(橡胶谷)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买方:(交易代码) (交易商名称)卖方:(交易代码) (交易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天然橡胶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于: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1.1 商品名称:天然橡胶(橡胶谷)1.2 商品代码:BRURV二、数量2.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天然橡胶数量(单位:吨): 。

三、订货价格3.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天然橡胶的净价(即不含增值税及关税的价格)为 元(人民币)/吨。

四、交收地点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该货物交收仓库。

五、交收时间5.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天然橡胶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天然橡胶(橡胶谷)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5.2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

六、质量规定用于交收的天然橡胶应符合以下规定:6.1标准品为距生产日期(以原厂质检证书日期为准)1年以内(含1年),由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生产的质量符合原产国同级别技术指标的20号标准胶。

具体指标如下:注:SMR指马来西亚标准胶、STR指泰国标准胶、SIR指印尼标准胶。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秩序,规范交易市场参与者的现货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受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政府其它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的基础上,为参与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Bohai Exchange Spot Trading,简称BEST交易)的参与者提供商品交易、货款结算、现货交收和信息发布等服务。

第四条交易所、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会员)、指定结算银行、指定交收仓库、指定交收厂库、指定检验机构等参与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 交易)活动的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挂牌交易品种和交易时间第五条交易所挂牌交易品种为:塑料、成品油等石油化工商品;钢材、有色金属等金属商品;煤炭、铁矿石、稀土等资源商品;大宗农林商品及交易所推出的其它商品(具体挂牌交易品种的推出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第六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一交易日各交易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第三章电子交易合同第七条电子交易合同是指交易商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挂牌商品的交易而订立的现货买卖合同。

电子交易系统是指交易所为交易商提供的,进行挂牌商品的买入或卖出的申报,经过计算机处理成交后生成电子交易合同的电子商务平台。

第八条交易所通过专业网站公告挂牌商品的电子交易合同(示范)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商品名称、商品代码、成交数量、订货价格、交收地点、交收时间、质量规定、保证金、货款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违约责任及附件说明等。

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电子交易的创新及科学发展研究

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电子交易的创新及科学发展研究
品 目录 整 合 在 一 起 , 并 成 为 单 一 的 内部 电 子 目录 , 合 形成 内部 业的贸易模式 , 降低采购成本 , 对 提高采购效率, 杜绝采购腐 败 市场 采购 市 场 。价 格 可 以提 前 商 议 或 有 招 标 决 定 , 而采 购 人 起 到 了 十 分 积 极 的 作用 , 因 此 应 该 大 力 提 倡 这 一 新 的 采 购 方 从
员不 必在每 次下订单 的时候都要协商价 格。通过在买家的服务 式 。 器上整 合供应 商的产品 目录 , 使采购和管理变得十分简单。() 2 商品 , 以利 用 网站 向其 供应商询 问信息和 开价 , 可 并接 受供应 参 考 文 献 电子投标 : 于一个或几个供应 商都有的特殊设备或特殊 品质 [] 弗瑞 恩・ 对 1埃 特伯恩 , 戴维 ・ , 金 朱迪 ・ .电子商 务导论 ( ROD 兰 I NT UC
时又 费力 。作为解决方案, 大型企业可 以建立 自己专 门的 B B 把准备交换物 资的价值进行评估 , 2 并拟 定对 方交换物 料的范围 采购 网站 , 邀请卖家 来浏览 网站并进行交 易 , 建立 自身的买方 及 其 相 关 要 求 , 这 些 信 息 发 布 到 网站 上 , 到 回 复 后 , 恢 复 把 接 在 电子交 易市场 , 利用卖家 的相互竞争 , 降低 自己的采购成 本, 提 的供应商中进行优 选。 高采购商 品的品质 , 实现全球范围的优质采购 。根据 中国企业 电子商务采购是一种非常有前途 的采购模 式, 它主要依赖 的实际和 电子交 易市场 的情 况, 以下几种模式可供 选择: 1 有 () 于 电子商务技术 的发展和物流技术的提高, 依赖于人们 思想观 内部采购市场 : 把注册供应商或经过审核的贸易合作伙伴 的产 念和管理 理念 的改变 。 这一模式的应用将逐渐改变我国传 统企

渤海现货商品交易所手续费

渤海现货商品交易所手续费

2009年天津市监管的该交易所在年底开张,短短2年,年交易额已突破9000亿。

说明该市场的成长和活跃!但目前的手续费相比股票而言并无优势,而且还有每日延期交收补偿金。

成本更是比期货高10倍左右,因此是否进入该市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一、交易时间(北京时间):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周一到周四13小时每天,周五无夜市只有5小时。

二、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每交易日16:00~16:15三、中间仓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每交易日16:15~16:30四、订货保证金比例:20%五、交收保证金比例:20%六、交收申报单位:最小交收申报单位的整数倍七、每日涨跌幅限制:见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八、延期交收补偿费精确到0.01元,不足0.01元按0.01元收取。

渤海商品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是分为两部分的,一部分是渤海商品交易所收取的(是固定的),另一部分是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收取的(不固定的,收取的费用是渤海交易所所收手续费的100%~300%不等)。

举个例子:原油,一手交易为5400元,渤海商品交易所收取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五(2.7元)作为手续费,而授权服务机构可以收取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十五(2.7~8.1元)不等,两部分加起来就是万分之十至万分之二十(5.4~10.8元)不等,这就是你要交的手续费了。

如果你选择万银,那么一手原油交易就要收取你10.8元的手续费,所以万银收取的手续费是高的,渤海商品交易所下面有200多家授权服务机构,很多授权服务机构都是收取100%~150%的手续费的,所以选择授权服务机构也是要谨慎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额2010年突破1万亿。

) 交易单位1手成本 单边手续费标准成本实际成本 序号 4倍 延期交收补偿金/日1PTA1吨/手 0.02%0.0008 0.05% 2动力煤10吨/手 0.05%0.002 0.05% 3螺纹钢(西部)1吨/手 0.02%0.0008 0.08% 4热卷板中原1吨/手 0.02%0.0008 0.08% 5白砂糖50公斤/手 0.02%0.0008 0.06% 6棉花(华东)1吨/手 0.05%0.002 0.08% 7脂松香1吨/手 0.05%0.002 0.08% 8焦炭1吨/手 0.08%0.0032 0.05% 9电解镍10公斤/手 0.05%0.002 0.05% 10线材成都1吨/手 0.04%0.0016 0.08% 11聚乙烯茂名1吨/手 0.05%0.002 0.06% 12聚丙烯茂名1吨/手 0.05%0.002 0.06% 13PVC山东1吨/手 0.05%0.002 0.06% 14螺纹钢(重庆)1吨/手 0.04%0.0016 0.08% 15螺纹钢(太原)1吨/手 0.04%0.0016 0.08% 16阴极铜(上海)1吨/手 0.02%0.0008 0.06% 原油1吨/手 0.05%0.002 0.02% 上海黄金黄金1000克/手 0.20% 约35万元7万1手无 1公斤/手 0.20% 约7000元2千元1手无 授权商万银的手续费增加300%  北京直通网增加100% 注意:平今单边收费  一般的授权商都是100%的额外手续费。

天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协议交收细则(暂行)

天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协议交收细则(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协议交收细则(暂行)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交易商的商品交收需求,保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商品交收行为,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 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协议交收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交易商、交收仓库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协议交收是指持有同一挂牌品种电子购销合同的买卖双方交易商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卖方向买方转移交易商品的所有权,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的过程。

买卖双方交易商自行协商后,可以不经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而直接向交易所申请协议交收,经交易所批准后达成交收;买卖双方交易商也可以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收申报且成交后,申请协议交收,经交易所批准后达成交收。

第四条提出协议交收的买方和卖方交易商必须分别持有同一挂牌销售商品的电子采购合同和电子销售合同,并且提出协议交收的数量不得大于其拥有的该挂牌商品的订货量。

第五条协议交收货物可以是符合电子购销合同标准规定的货物,也可以是经双方协商同意的非电子购销合同标准规定的货物。

第六条协商一致的买卖双方交易商必须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交易所的规定提出协议交收申请。

第七条未经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的协议交收申请未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收申报的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每个交易日的上午 11:30 之前,填写《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申请单》(附件一)并加盖双方公章后,以传真的形式发送给交易所交收管理部门,交易所交收管理部门将在当日 15:30 之前给予书面答复。

提出协议交收申请的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提出申请时持有的订货量不得小于第1页共3页协议交收的数量。

协商的内容包括:交收双方、交收商品的价格、质量、规格、数量、时间、交收地等。

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产品手册

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产品手册

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产品手册聚乙烯醇产品概述第一章 (2)1.1 聚乙烯醇简介 (2)1.2聚乙烯醇的合成方法 (2)1.2.1 乙烯直接合成法 (2)1.2.2乙炔直接合成法 (3)1.3 聚乙烯醇产品的分类 (3)1.3.1 按水解度分类 (3)1.3.2 按醇解度分类 (4)1.3.3 按聚合度分类 (4)1.3.4 按粘度分类 (4)1.3.5湖南湘维有限公司聚乙烯醇产品分类 (4)第二章全球聚乙烯醇产品市场情况介绍 (7)2.1 全球产量及消费情况 (7)2.1.1 生产现状 (7)2.1.2 消费现状 (8)2.2 国内聚乙烯醇市场情况分析 (8)2.2.1 国内聚乙烯醇产能情况分析 (8)2.2.2国内聚乙烯醇消费构成 (9)2.2.3 国内聚乙烯醇行业进出口量情况 (12)2.2.4 国内聚乙烯醇消费区域分布 (13)第三章聚乙烯醇价格影响因素 (14)3.1 成本因素 (14)3.2 供需影响 (15)3.3 宏观因素 (15)3.4 投机因素 (16)第四章行业动态及项目建设情况 (17)第五章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参与策略 (19)5.1 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收流程 (19)5.2 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的优势 (20)第一章聚乙烯醇产品概述1.1 聚乙烯醇简介聚乙烯醇(,简称PV A),是一种用途相当广泛的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性能介于塑料和橡胶之间,它的用途可分为纤维和非纤维两大用途。

聚乙烯醇树脂系列产品系白色固体,外型分絮状、颗粒状、粉状三种;可在80-90℃水中溶解,其水溶液有很好的粘接性和成膜性;能耐油类、润滑剂和烃类等大多数有机溶剂;具有长链多元醇酯化、醚化、缩醛化等化学性质。

主要用于纺织行业经纱浆料、织物整理剂、维尼纶纤维原料;建筑装潢行业107胶、内外墙涂料、粘合剂;化工行业用作聚合乳化剂、分散剂及聚乙烯醇缩甲醛、缩乙醛、缩丁醛树脂;造纸行业用作纸品粘合剂;农业方面用于土壤改良剂、农药粘附增效剂和聚乙烯醇薄膜;还可用于日用化妆品及高频淬火剂等方面。

渤商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知识百问百答(部分)

渤商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知识百问百答(部分)

渤商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知识百问百答(部分)第一部分关于渤海商品交易所1.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成立背景?2.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性质?3.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是如何构成的?4.天津市政府如何对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进行监管?5.渤海商品交易所有哪些优势?6.什么是渤商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7.渤商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方式有哪些优势?8.怎样办理渤海商品交易所的开户手续?9.什么是授权服务机构(会员)?10.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的业务范围有哪些?11.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商类型都有哪些?12.交易商可以到哪些银行开立资金账户?13.生产企业和贸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中如何保值?第二部分业务规则14.交易商有哪些出入金的方式?15.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交易时间?16.渤商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的交易流程是怎样的?17.参与渤商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的投资者如何下单?18.渤海商品交易所的订货保证金比例是多少?19.如何正确认识订货保证金交易的风险?20.渤商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的交易指令类型有哪些?21.当天订立的电子交易合同可以转让吗?22.渤商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的报价及(价格、数量)匹配原则是怎样的?23.何谓交易报价?24.何谓结算价?25.交易手续费是如何规定的?26.如何计算当日盈亏?27.对结算结果发生异议怎么办?28.对申报交收的交易商有什么要求?29.什么是延期交收补偿制度?30.如何确定延期交收补偿金的收付方向?31.如何计算延期交收补偿金?32.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如何规定?33.渤海商品交易所有哪些风险控制管理措施?34.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涨(跌)幅限制是如何规定的?35.什么是强制减少订货量措施?36.什么是订货限额制度?37.什么是大户报告制度?38.哪些情况可能会导致代为转让?39.交易商如何有效管理资金以防止被代为转让的风险?40.什么是风险警示制度?41.指定结算银行的职责和业务范围有哪些?42.渤商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的交收流程是怎样的?43.交收过程中发生异议怎么办?44.什么是指定交收仓库?45.何谓《存货凭证》?46.什么情况下可能构成交收违约?47.交收违约如何处理?第三部分上市产品48.渤海商品交易所可以上市哪些交易品种?49.新产品的推出过程是怎样的?50.新产品的上市指导价如何确定?51.渤海商品交易所目前已经推出了哪些交易产品?52.渤海商品交易所为什么选择原油作为首批上市产品?53.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原油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怎样?54.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原油电子交易合同的标的质量是如何确定的?55.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原油的理论价格如何确定?56.影响原油价格的因素有哪些?57.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焦炭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怎样?58.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焦炭电子交易合同的标的质量是如何确定的?59.影响焦炭价格的因素有哪些?60.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热轧卷板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怎样?61.影响热轧卷板价格的因素有哪些?1.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成立背景?新世纪初,中央政府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天津成为带动环渤海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收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收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收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的服务PVA行业实体经济,保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简称“PVA(湘维)”)(商品代码:BPVAXW)现货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聚乙烯醇(湘维)指定交收厂库的现货交收行为,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交易所市场内进行交易的聚乙烯醇(湘维)(以下简称PVA(湘维))商品的现货交收业务按本办法执行,交易所、交易商、指定交收厂库、指定提货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交易日是指按照交易所规定进行现货交易的时间。

交收日是指除去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交易日。

交易商可在每个交易日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当日的交收申报。

第四条交收申报方式包括“提交方式”及“响应方式”。

“提交方式”是指交易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过选择商品的交收申报信息(部分申报需选择存货凭证)以及填写申报数量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将等待交收配对,未配对成功的申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展示在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中,已配对成功的申报信息不展示。

“响应方式”是指交易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直接响应所展示的未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并填写申报数量(部分申报需同时选择存货凭证)进行申报,申报成功的同时完成交收配对。

第五条指定聚乙烯醇交收厂库(以下简称厂库)是指经交易所批准并指定为聚乙烯醇现货交易履行实物交收的PVA生产企业。

交易所交易的聚乙烯醇(湘维)品种的指定交收厂库参见交易所公告。

聚乙烯醇提货点(以下简称提货点)是指交易所公布的指定交收厂库以外的聚乙烯醇提货地点。

提货点由生产企业管理,可以办理提货业务,具体规定见《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指定提货点管理办法(暂行)》。

提货点供货能力是指提货点当天可供提货的货物数量。

提货点、提货点地区差价、提货点供货能力、提货费用等相关信息由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在网站上公布。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差价信息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差价信息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差价信息
(征求意见稿)
1. 质量差价
(1)标准品为符合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OWAL037的絮状聚乙烯醇产品。

其指标如下:
(2)替代品质量差价如下
其中符合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OWAL037的絮状聚乙烯醇产品,其质量差价为:
符合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OWAL039的片装聚乙烯醇产品,其质量差价为:
2. 地区差价
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厂库与其下辖交收点地区差价为0元/吨。

3、提货补贴(仅限常德、益阳地区客户厂库提货)
常德地区客户厂库自提补贴165元/吨,益阳地区客户厂库自提补贴210元/吨。

4.渤海商品交易所将根据现货市场情况调整相应的差价标准,并另行公告。

渤海商品交易所碳酸锂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

渤海商品交易所碳酸锂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

渤海商品交易所碳酸锂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买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卖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碳酸锂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于: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1.1 商品名称:碳酸锂1.2 商品代码:BLC二、数量2.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碳酸锂数量(单位:公斤):。

三、订货价格3.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碳酸锂的净价(即不含增值税价)为元/公斤。

四、交收地点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该商品交收仓库。

该商品交收仓库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二分公司。

五、交收时间5.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碳酸锂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碳酸锂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5.2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

六、质量规定用于碳酸锂交收的碳酸锂应符合以下规定:6.1标准品为符合《碳酸锂(GB/T11075-2003)》标准规定的牌号为Li2CO3—1的工业级碳酸锂,其中碳酸锂主含量不小于99.0%。

6.2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

指定生产企业是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6.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碳酸锂,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同一牌号的商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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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电子交易合同(征求意见稿)
买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卖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聚乙烯醇(湘维)(简称“PVA(湘维)”)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于:
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
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1.1 商品名称:聚乙烯醇(湘维)
1.2 商品代码:BPVAXW
二、数量
2.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聚乙烯醇数量(单位:kg):。

三、订货价格
3.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聚乙烯醇的净价(即不含增值税价)为元/kg。

四、交收地点
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该商品交收厂库及其下辖提货点,该商品交收厂库为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

提货点详情见交易所公告。

五、交收时间
5.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聚乙烯醇(湘维)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5.2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

六、质量规定
用于聚乙烯醇(湘维)交收的聚乙烯醇应符合以下规定:
6.1 标准品为符合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OWAL037的絮状聚乙烯醇产品。

其指标如下:
6.2 替代品为符合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OWAL037的絮状聚乙烯醇产品及符合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OWAL039的片状聚乙烯醇产品。

其中符合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OWAL037的絮状聚乙烯醇产品指标如下:
符合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OWAL039的片状聚乙烯醇产品指标如下:
6.3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

指定生产企业是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

6.4每一《厂库存货凭证》对应的PVA,应当是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生产同一批次、同一规格、同一牌号的商品组成。

6.5生产日期超过15个月的PVA,不得生成《厂库存货凭证》;生产日期超过18个月的PVA,不得用于实物交收。

6.6 PVA交收的实物按照12.5公斤/袋或者25公斤/袋标准包装
(Q/XWJ09.007),不计溢短。

七、保证金
7.1 为保障本合同得到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订立时,买卖双方应按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易结算细则》的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为本合同总货款的20%。

八、货款结算
8.1 本合同成立后,按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和《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易结算细则》的规定,进行货款结算。

九、增值税发票
9.1 买卖双方进行实物交收时,卖方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交收办法(暂行)》规定,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违约责任
10.1 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买方在本合同订立后,未能及时、足额向交易所交付保证金或货款的,买方即构成违约。

10.2 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卖方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卖方即构成违约:
10.2.1未能及时、足额向交易所支付保证金的;
10.2.2未能及时向交易所提交足额数量“存货凭证”的;
10.2.3 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0.2.4 未及时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的。

10.3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后,违约方应按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11.1 受地震、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重大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11.2 因政策、法律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各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十二、合同的签署
12.1 买卖双方通过其租用的交易商位输入交易密码,登录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订立合同的当日,合同即行成立。

12.2 本合同对应的交易代码、交易时间及交易密码被视为买卖双方的电子签名。

十三、其他条款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同意按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13.2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或由交易所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未果的,可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3.3 本合同由交易所根据其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解释。

13.4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电子交易的买卖双方为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商,交易聚乙烯醇(湘维)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聚乙烯醇(湘维)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2)聚乙烯醇(湘维)现货电子交易注意事项;
(3)其它合同文件。

二、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买卖双方均知晓并一致同意,聚乙烯醇(湘维)电子交易合同成立后,合同一方无须征求对方同意,即可将该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三、买卖双方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结算细则》等规则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完成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易中的交易、交收、结算过程。

一、聚乙烯醇(湘维)简称PVA(湘维),商品代码为BPVAXW。

二、聚乙烯醇(湘维)交易的最小交易单位为100Kg,交易的报价单位为元/公斤,最小变价单位为0.01元/公斤。

三、交易所收取聚乙烯醇(湘维)交易手续费为0.06%。

四、聚乙烯醇(湘维)最小交收申报数量为100kg,交收申报数量为100kg 的整数倍,交收手续费为0.5元/100公斤。

五、聚乙烯醇(湘维)当日交收申报时间为9:00~11:30,13:30~16:15(北京时间),当日交收申报未配对成功的交易商可按照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收取延期交收补偿金。

六、聚乙烯醇(湘维)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为0.05%。

七、聚乙烯醇(湘维)用于实物交收的,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品牌。

卖方交易商将其持有的电子《厂库存货凭证》交由交易所审核确认后方能提出凭证记载数量内的交收申报。

八、买卖双方协议交收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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