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审查办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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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几个要说明的问题:
2、关于审查中有关费用的问题: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部分地方环保
局的意见,本办法对审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问题 予以了明确。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 所需费用,从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费用 中列支”。但根据《环评法》的有关规定,任何
部门在对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中不得
三、主要内容:
4、审查意见的内容和提交: 主要内容包括: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 价,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对规划的总体评价,实施 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的
可靠性,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的针对性、有效性及调整建议,对规划优化调整
的建议。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将审查意见在10日内
提交规划审批机关并抄送规划编制机关 。
四、几个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审查小组召集人的问题:
本办法确定:审查小组的召集人统一为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由其履行统一监管的职责。理由: ① 根据《环评法》第13条第1款对政府审批规划 ② 专项规划的审批部门一般也是组织编制部门, 环评报告书审查的有关规定,政府指定组织审查单位, 若由其组织审查,客观和公正性难于保证;若由环境保 明确的部门只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而其他部门具 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进行审查, 体为何部门,没有明确指出,若自由确定,只会将审查 由于专项规划以及审批部门的复杂多样性,很难实现统 搞得五花八门,无法统一管理,也就不可能充分发挥其 一监管,不利于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应有的作用。
三、主要内容:
5、对不同意见的处理: 由于专项规划可能涉及到各个方面,各部门 代表和专家会有不同意见。对此,本办法第七条 规定:“审查意见应当如实、客观地记载专家意
见,并由专家签字 ” 。 这里没有考虑少数服从
多数的问题,只要如实记载各专家的意见,这就
充分考虑了对不同意见的采纳问题,确保了审查
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内容包括:
三、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 部门审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体现 程序、内容和结果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环 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中专家的技术把关作用,参照
政府审批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程序,由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 保证相关部门、专家的作用得到切实发挥。
三、主要内容:
6、关于专项规划的审批问题: 本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专项规划审批机 关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决 策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审
查,专项规划审批机关不得审批专项规划。在审
批中未采纳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
备查”。这就要求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要慎重对
待审查意见,而不能独断专行。
收取任何费用。
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 出决定前,应当将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同
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同级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会同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报
告书进行审查 ”;
三、主要内容:
3、审查小组的组成:
根据《环评法》有关规定,审查小组由规划涉 及的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并对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意见,作为规划审批机 关在审批规划草案时的重要依据之一。参加审查小 组的专家,应当从按规定设立的专家库内有关行业 规划、环境规划和管理、社会经济、环境要素等专 业领域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专 家人数应当不少于审查小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说明两点
或者其他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 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二、编制过程பைடு நூலகம்
自《环评法》颁布以后,根据法规要 求,总局即会同有关单位成立《审查办法》 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在认真领会《环评法》 的有关要求,并参阅《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和《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 法》等文件的基础上,于2月初完成初稿。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审查办法及编制说明
国家环保总局监督管理司
一、法律依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 条第三款“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 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其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门制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法律依据
2、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1、本审查办法只适用于国务院有 的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法 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已规定,即“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 审批的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 审批专项规划草案,作出决策前,应当先 报告书部分,即:有关部门审批的非 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指导性规划。
查小组,履行统一监管职责,并负责审查的召集,
三、主要内容:
2、审查程序: 本办法在制定时,参照了《环评法》规定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日内,会同专项规划审 政府审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程序,规定 批机关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 “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作
二、编制过程
为了充分反映各部门对“审查办法” 的意见和建议。总局分别向国务院有关部 门和地方环保部门征求意见,并先后两次 召开座谈会。2003年5月,根据各方反馈
意见,并与有关单位反复协商,经总局审
议后,形成报批稿。现正在会签。
三、主要内容:
“报批稿”共分11条,对部门负责审
批的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基 本原则、审查程序、审查小组的组成、审 查意见的内容和提交、不同意见的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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