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

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学科领域培养方案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11年7月前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学科领域培养方案是制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
近年来,随着教育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实施,要求研究生教育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不同类型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为了更好地适应发展要求,研究生院根据需要适时地启动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制定了2011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学科领域培养方案。
修订后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学科领域培养方案从2011级入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开始实施,各学院、各学科、专业和导师应严格遵照执行。
在修订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得到了学校及各学院领导、研究生秘书及有关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仓促,可能会有错误和不妥之处,敬请使用者批评指正。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7月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制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科领域培养方案的具体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科领域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是制定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授予学位的依据之一。
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科领域都应制定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由学科领域负责制定,学院主管领导审定,研究生院审批。
跨学院的学科领域由各学院分别负责制定。
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即应遵照执行,如有变动,应按原审批程续办理更改。
各学科领域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及课程学习可根据本学科领域的不同要求及本规定进行制定;其中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论文工作等具体要求如下:一、培养目标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
公共管理硕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学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
具体学习方式,可以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学习年限为2至4年。
“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
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
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1.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目录”共列12门课,其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和“外国语”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他核心课程,由各培养院校从“核心课程目录”中选择开设。
核心课程目录2.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公共管理学科范畴、院校自身办学特色和社会公共管理事业对于人才的培养需求,自行设计和设置。
3.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模板】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学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
具体学习方式,可以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学习年限为2至4年。
“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
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
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1.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目录”共列12门课,其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和“外国语”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他核心课程,由各培养院校从“核心课程目录”中选择开设。
核心课程目录2.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公共管理学科范畴、院校自身办学特色和社会公共管理事业对于人才的培养需求,自行设计和设置。
3.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
北大MPA培养方案,课程

2011级MPA培养方案来源:MPA教育中心发表时间:2011-10-12 9:23:57 点击:7046一、培养目标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的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全面发展,较好地掌握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从事公共部门管理的现代技术、方法和实际技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学习方式为在职学习,每门课程不少于45课时。
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
三、学分要求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包括必修课20学分,方向课9学分,选修课9学分,社会实践与研讨2学分。
四、教学方式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同时安排相关教学实习。
教学由专业教师和有丰富经验的实际工作者组成的教学小组进行;加强案例教学和模拟训练,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研究方向1、行政管理2、公共政策3、发展管理4、人力资源管理5、公共经济管理6、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7、审计学与审计管理8、电子政务9、公益事业10、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六、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方向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为MPA的核心课程;方向课为各研究方向的主干课程,可动态调整,学生根据工作背景和发展需求,提出要求并经院主管部门批准,按统一要求选择课程;选修课具有多样性,主要由公共管理不同方向的课程和相关纵深专题构成。
(一)必修课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国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社会研究方法、电子政务(二)方向课决策技术和方法、宏观经济政策分析、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人事测量与评价、政府经济管理、公共预算与财务管理、城市与区域经济、城市管理、审计管理、国外审计管理比较研究、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彩票与公益事业管理导论、彩票与公益事业管理政策比较研究、彩票营销管理、非政府公共组织战略管理、非政府公共组织营销、非政府公共组织评估(三)选修课领导方法与艺术、廉政测量技术、经济法、现代项目管理、博弈论与公共政策、中华传统治道与兵法管理、监督与监察、战略管理、公共与非营利组织管理、概率统计学与彩票游戏、彩票的社会负效应和问题赌博研究、彩票法律比较研究(四)社会实践与研讨七、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认知性知识(Being Knowledge)、专业性知识(Expertise and Know-how)、实践性知识(Best Practice and Experience)和具有国际化视野(Global Vision)与较高职业素养(Higher Ethical Criteria)的专业从业者和领导人才。
二、专业要求1.掌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等相关的通用性知识和技能。
2.掌握政府治理能力、政商关系、NGO和海关管理等相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3.通过讲授与公共管理学科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等理论知识,帮助学生掌握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提升识别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4.帮助学生从全球化视角理解中国情境下的公共管理与政策的复杂性和动态性,提高学生国际比较和国际经验借鉴能力,从而提高解决问题的水平与能力。
5.通过传授与公平、社会责任及法治等相关的典型案例和最佳实践做法,塑造学生对职业伦理的认知、认同和践行的自觉性。
6.能够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三、研究方向1.公共行政管理2.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四、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本专业的学习形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基本学习年限均为三年。
在校生休复学、出国、延长学习年限等的具体申请办法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五、学分要求本专业硕士生最低学分要求为38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1.课程学分为36学分,其中,学位课18学分,方向必修课26学分,选修课10学分。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择选修课。
2.实践环节学分为2学分。
学生应结合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可以围绕某个公共领域的管理和政策问题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开展项目调研,也可以到某一部门或地区挂职锻炼。
在政府或者其他公共管理部门进行实践的时间须不少于3个月,且须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实践完成后必须提交实践报告。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0cf9cf01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68.png)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现就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会计硕士(MPAcc)、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和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一)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分别见附件2、附件3。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检查汇总有效报名数据,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并将相应数据回传至学位网。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
中国矿业大学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1.考生复试报到时应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验明身份;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参加复试。
2.本批次录取MPA研究生属于全日制专业学位,上课方式为每年相对集中3次左右,每次10天左右,具体以入学后每期课程表为准。考生复试期间及入学培养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复试组织原则
1.文法学院受校研究生院委托,成立MPA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MPA中心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小组,研究、制定我校的全日制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
2.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管理,树立品牌意识,保证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
2、加入群后,请将个人群名片改成真实姓名,具体格式为"李小三-盐城"或将群名片修改权限开放给管理员。本群不接受本年级以外人员加入。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1年4月1日
附1:复试分组情况
(详见文法学院+MPA中心复试报到时现场公布表,具体复试名单以研究院发布信息为准)
备注:(1)以上复试所需提交材料清单以研究生院公布复试通知为准(2)复试中有关费用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文法学院不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四、复试时间及方法:
* 复试工作--由文法学院(MPA中心)承办,考生参加各环节需携带准考生和身份证。
(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总分100分,闭卷,4月9日9:00~11:00。(不得携带参考资料)
(2)面试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外语口语同步测试),总分150分,4月9日13:00~17:00
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武汉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专业化的需要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
要求学员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的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与知识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身心健康。
二、培养对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对象为具国民教育序列大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并有四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
三、学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1)非全日制。
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2-4年,课程学习既可以采用业余时间(周末、晚上),也可以第学期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学习。
在校学习时间总和不少于半年。
(2)全日制。
学制为2至3年,采用学分制。
学员在校脱产1年半,修完MPA课程后工作单位实习或找单位实习和做毕业论文。
四、培养方式(1)采用学分制。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修满规定的50学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突出专业学位的应用性强的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能;教学方式可以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
安排社会实践和实习环节,让学生有机会将公共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用于实际公共管理问题的解决之中。
(3)培养过程采用导师组形式,同时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公共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次政府管理人员参加培养工作。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介绍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介绍(1999年5月1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根据新形势下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特设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国际通行的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为MPA.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同管理类其他硕士学位相比,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
在培养目标、招收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区别于教学、科研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强调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实施专业学位教育。
四、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全面发展;较好地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与知识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五、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主要为获得学土学位后、有四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六、招生考试采取全国授权单位联考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录取标准。
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具有跨学科、复合型、应用性的特点。
其知识结构以公共管理学科为基础,根据培养方向和管理领域不同,涉及其他相关学科。
八、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
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
教学内容要学以致用。
九、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含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
(完整版)北京大学MPA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的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位获得者应德智体全面发展,较好地掌握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从事公共部门管理的现代技术、方法和实际技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学习期限为2年。
三、学分要求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包括必修课不少于18学分,方向课不少于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3学分。
四、教学方式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研究方向1、行政管理2、公共政策3、发展管理4、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5、中国政治与政府管理六、课程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方向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为MPA的核心课程,方向课为各研究方向的主干课程,选修课为全校课程任选。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尽量安排必修课,第二个学期安排方向课和选修课;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必须完成全部课程,同时开始论文写作,第二学期完成论文写作和答辩。
(一)必修课(6门课,共19学分)政治公共课外国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在以下课程中任选一门方法论课:行政学研究方法专题研究公共政策研究的量化技术与方法I政治学研究方法实证研究设计和数据分析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设计与实践研究设计(二)方向课(所在方向的3门课,共9学分)行政管理方向课程见附录1公共政策方向课程见附录2发展管理方向课程见附录3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方向课程见附录4中国政治与政府管理方向课程见附录5(三)选修课(1门课,共3学分)全校任选七、论文指导学生根据入学成绩的排序先后在录取时选择方向,各方向的分配上限为10人(公共政策方向和发展管理方向的上限为5人)。
论文指导按方向进行。
第一学年为临时导师,第一学年末通过双向选择确定论文导师。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致力于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能适应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工作、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及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前沿理论和发展趋势。
3、具有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技能和运用现代管理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和依法行政能力。
4、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外文报刊、文献。
5、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和人际交往与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需要。
三、培养对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对象主要为国家公务员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包括NGO、NPO部门在内)、企业、事业等单位培养具备良好政治素养及公共管理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采取全日制统招脱产和非全日制在职培养相结合方式,实行以学分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可以脱产学习,也可以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
全脱产学制2年,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者视其修满学分与完成论文情况决定学习年限,但最多不超过五年,最少不低于二年。
五、培养方式公共管理硕士(MPA)以课程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情景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运用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组织必要的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并提交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六、专业方向1、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2、社会管理3、城乡管理4、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七、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1、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MPA培养方案

同济大学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和要求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一个具有公共管理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复合、应用型的高级专业人才。
其基本要求是: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国、有理想、有抱负、有志于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做出贡献。
2.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熟悉相关学科国内外先进的前沿知识和管理方法,并能创造性地应用于实践中;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勇于探索和解决实际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处理一般外事业务和对外进行交流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1.非全日制。
采用学分制,学制2 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最长可延长至4 年。
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以及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2.如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得提前进行论文答辩。
提前答辩者必须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进行。
三、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同管理类其他硕士学位相比,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
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
培养方案随发展要求(一般)三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可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提出,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培养方案基本内容如下: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学分、课程设置和考核、必修环节、学位论文要求等。
目前拟定的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估、公共经济与社会保障、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社区发展与管理、教育与卫生管理、城市发展与管理、其它等七个。
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非学位课、讲座、报告、社会实践等,其中非学位课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学分总计不低于四十二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二十分,选修课中的必选课为十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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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规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学位授予等环节,确保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的高层次、厚基础、复合式、应用型高级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主要要求是:(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求实创新、严谨的科学作风、献身科学的精神。
(二)掌握公共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
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公共管理理念,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脱产”和“非脱产”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非脱产”学习年限不少于2.5年,最高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三、课程设置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分不少于38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
核心课和专业方向必修课是学生必修课,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专业选修课程。
教学过程中,强化案例教学,实际工作部门管理者授课时间为全部授课时间的1/4。
(一)核心课程(不少于19学分)公共核心课程(13学分)1、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与实践 2.0学分2、外国语(英语) 3.0学分3、公共管理学 3.0学分4、公共政策分析 2.0学分学生自选核心课(不少于6学分)1、社会研究方法 2.0学分2、宪法与行政法 2.0学分3、政治学 2.0学分4、电子政务 2.0学分5、公文写作 2.0学分6、公共伦理学 2.0学分7、土地利用与规划 2.5学分8、社会保障前沿 2.0学分(二)专业方向必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土地管理理论与政策方向1、土地理论与政策 2.0学分2、土地信息管理 2.0学分3、土地行政管理 2.0学分4、土地评价与评估学 2.0学分5、地方政府专题研究 2.0学分土地利用管理方向1、土地理论与政策 2.0学分2、土地信息管理 2.0学分3、土地行政管理 2.0学分4、地籍管理 2.0学分5、GIS软件工程 3.0学分6、土地评价与评估学 2.0学分农村社会保障方向1、地方政府专题研究 2.0学分2、乡村治理专题研究 2.0学分3、农村社会保障 2.0学分4、公务员制度分析 2.0学分5、公共危机管理 2.0学分6、中西政治思想比较 2.0学分地方政府与乡村治理方向1、地方政府专题研究 2.0学分2、乡村治理专题研究 2.0学分3、公务员制度分析 2.0学分5、中西政治思想比较 2.0学分6、领导理论与实践 2.0学分7、组织行为学 2.0学分(三)专业方向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1、土地理论与政策 2.0学分2、土地信息管理 2.0学分3、土地行政管理 2.0学分4、地籍管理 2.0学分5、GIS软件工程 3.0学分6、土地评价与评估学 2.0学分7、地方政府专题研究 2.0学分8、乡村治理专题研究 2.0学分9、农村社会保障 2.0学分10、公务员制度分析 2.0学分11、领导理论与实践 2.0学分12、组织行为学 2.0学分13、公共危机管理 2.0学分14、中西政治思想比较 2.0学分(四)校外实践(2学分)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从事累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公共管理实践,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实践研究的综合表现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
(五)补修本科主要课程(不计学分)同等学历或跨专业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公共管理专业领域本科阶段主干课程3门,如管理学基础、公共管理学、微观经济学以及结合研究方向导师指定的其它课程,并经过考试,成绩合格(不计入研究生学分),方能申请答辩。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1.培养方式全日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采用双导师制,一位导师是来自学校的专职教师,其指导贯穿于MPA研究生入学直至毕业的整个培养环节;另一位是具有政府工作背景的兼职导师,主要对MPA研究生的社会实践提供指导。
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采用校内课程学习、校外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3方式。
指导方式采取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
由学科点全体专业硕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选出导师组组长一名。
导师组负责学科点建设规划及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阅卷及复试,组织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论证、专题讨论、中期考核、论文答辩,审核研究生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检查授课质量,研究决定与研究培养有关的其它重要事项。
指导教师负责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实施;讲授必修课程或其它专业课程;指导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指定阅读文献,检查阅读情况;确定论文选题,指导与审查开题报告、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切实把好培养质量关。
导师应在思想品德和业务学习方面关心教育研究生,引导他们德、智、体全面发展。
在培养过程中也要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研究生也要虚心学习,积极进取,尊敬师长,教学相长。
2. 德育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德育教育是提高研究生全面素质的重要方面。
德育的重点是对研究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爱国主义、爱中华民族教育;献身科学、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教育,进行团结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的职业道德教育。
3.课程和论文研究生的培养贯彻课程和论文并重的原则,新生入校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在一月之内制订好个人培养计划(一)。
培养计划的制订应符合本学科的培养方案,也要适合研究生本人的实际。
所有课程均需通过考试或考核,必修(学位)课程以70学分为合格,选修课程以60分为及格,合格者方可获得学分,不合格者允许重修,重修课程应交纳一定费用。
所有课程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前完成。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开始,培养计划(二)(开题报告)最迟应在第二学期完成。
4. 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初进行。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分三部分:平时表现考核、学习成绩考核、科研能力与研究进展考核。
考核小组不低于5位专家,并有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导师可参加考核,但不参加自己研究生考核的打分。
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论文选题及研究进展情况;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德、智、体诸方面作出评价,合格者进入论文阶段。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要给予戒免、延期毕业甚至退学处理。
5. 校外实践研究校外实践是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培养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从事不少于三个月的公共管理实践,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实践研究的综合表现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
该实践环节旨在使学生走出校门,面向社会,通过参加有关公共管理方面工作的实践,巩固、验证和加深理解专业理论、专业知识等;锻炼和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公共管理的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公共管理领域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
6.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文化活动,增强身心健康。
五、学位论文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
论文的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去解决管理实践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可以是公共管理专题研究、案例分析、政策分析,也可以是理论和学术问题探讨等形式。
2.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论文内容应力求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资料翔实、表述规范,字数不少于3万字。
论文格式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对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应有严谨的科学态度。
对于拼凑数据、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败坏科学道德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六、论文评审与答辩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察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
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
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七、学位授予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各项考核环节符合要求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本方案自2011级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实施。
(课程设置附后)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课程设置5注:此表没有列出专业方向必修课,该类课程均在第二学期开设,具体课程见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