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及案例分析大全
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及案例分析大全一、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售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售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部分或全部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它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二、融资租赁的特点融资租赁是设备租赁的基本形式,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
其特点是:①不可撤消。
这是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消合同。
②完全付清。
在基本租期内,设备只租给一个用户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计总额为设备价款、利息及租赁公司的手续费之和。
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的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
③租期较长。
基本租期一般相当于设备的有效寿命。
④承租人负责设备的选择、保险、保养和维修等;出资人仅负责垫付货款,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设备的期末残值。
(一)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为达到此目的,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就负有融通资金的责任,这种活动是一种金融投资活动,资金困难的承租人通过出租人的金融投资,解决了资金困难,达到了融通资金的目的,因此,融资租赁是金融因素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投资活动。
融资租赁业务盈利模式及其案例分析
融资租赁业务盈利模式及其案例分析一、引言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服务形式,它提供给客户以租赁物的使用权,并将租金分期支付。
作为一种金融工具,融资租赁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企业和个人的青睐。
本文将探讨融资租赁业务的盈利模式,并通过案例分析来进一步了解其运作机制和实际效果。
二、融资租赁业务的盈利模式融资租赁业务的盈利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租金收益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出租租赁物而获得的租金收益是其主要盈利来源之一。
根据租赁期限、租赁物的价值、租金支付方式等因素,融资租赁公司会与客户达成租赁合同,约定每期租金的支付金额。
通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会将租金分散支付,从而提高现金流稳定性。
2. 附加服务收费除了租金收益,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以通过提供附加服务来增加盈利。
这些附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维护保养等。
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向客户收取一定费用,以提供这些额外的服务。
例如,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了一批工业设备给一家制造企业,并提供设备的定期维护和设备故障排除服务。
这样的附加服务能够为融资租赁公司带来额外的收入。
3. 尾款收入在一些情况下,租赁合同可能会约定在租赁期满后,由租赁客户以较低的价格购买租赁物。
这个价格通常称为尾款,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尾款收取一定的费用。
这种方式能够在租赁期满后为融资租赁公司带来一笔较大的收入,并增加其盈利能力。
三、融资租赁业务盈利模式案例分析案例一:房地产融资租赁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合作,为其提供了一批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
根据合同约定,融资租赁公司将这些资产租赁给开发商,并按期收取租金。
在这个案例中,融资租赁公司通过租金收益来获得一定的盈利。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还为开发商提供了工程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服务,收取额外的费用。
此项附加服务为融资租赁公司带来了额外的收入。
案例二:汽车融资租赁一家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与一家中小企业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月支付。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一、租赁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通常利用租赁的模式,将投资者的资金投入的目标物品以租赁的形式实现投资目标。
企业通过租赁的模式可以获得最佳投资回报率,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最低的风险,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二、保理模式:
保理模式是一种租赁模式,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了金融保理服务,将有效期短的债权转换成有效期较长,利率较低的长期融资。
投资者可以将资金投入安全的债权中,获得更高的回报率。
三、委托管理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风险分散的形式,为投资者提供资产委托管理的服务,以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率。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人的需求,不断地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为投资人提供最佳的投资回报。
四、将银行贷款转换为租赁的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将银行贷款转换为租赁的形式,从而获得降低融资成本的效果。
另外,金融租赁公司还可以为贷
款目标物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为贷款借款方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投资持有人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向有资金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收取投资持有人费用,以将资金从投资人投向目标物,并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投资持有人可以按照拨付费用的规定,进行费用的分配,可以使投资者和企业在经济上获得充分的双赢。
融资租赁公司12种主要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12种主要业务模式融资租赁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
它是设备融资模式、设备销售模式、投资方式的创新,不仅在各交易主体之间实现新的权责利平衡,为客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方法,而且成为交易主体优势互补、配置资源的机制和均衡税务的理财工具。
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12种为主,其中前5种为基本模式,后7种为创新模式。
1、直接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
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流程:(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租赁物件;(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货厂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4)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6)融资租赁公司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作为贷款支付给供货厂商;(7)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9)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
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
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
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1)原始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给原始设备所有人。
(3)原始设备所有人作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回卖出的设备。
金融租赁经营模式及业务实操运行方法
金融租赁经营模式及业务实操运行方法作者简介:范琨,金融学博士,高级CSERM,恒丰金融租赁公司筹建组长。
全国截至2016年一季度,已注册融资企业达5022家,可谓犹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
该行业核心竞争力有待于厘清,显得十分必要。
笔者随机选取了6家银行系金租作为分析样本,有赖于依靠学习标杆金融租赁公司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并梳理和提炼了金融租赁公司的商业模式、业务模式、盈利模式、业务运行操作、银行系金租运行特点以及值得我们借鉴的方面。
一金融租赁公司商业模式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交易结构见下图。
因此,融资租赁的商业模式可以概括为“一个标的物,两个相关合同、三方当事人、四个支柱”。
(一)一个标的物。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融资方式,标的物是融资租赁业务形成的关键要素,没有标的物则不构成融资租赁业务,这也是融资租赁与贷款的本质区别。
标的物可以是有形动产、不动产或者生物资产(现阶段主要为有形动产)。
(二)两个相关合同。
两个相关的合同,是指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物件购货合同。
租赁合同确定融资收益,购货合同确定融资成本。
两个合同牵制了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三方当事人。
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三方当事人。
有时出租人同时担当供货商的角色(委托租赁或结构性参与租赁),有时承租人同时担当供货商的角色(返还式租赁),还有时承租人同时担当出租人的角色(转租赁)。
出租人、供应商、承租人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在两个合同中交叉体现的。
在购买合同中主要体现出租人的义务—支付租赁物的货款,承租人行使买方的租赁物件选择权;在租赁合同中,主要体现了出租人的权利—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承担租赁物瑕疵风险,供应商在购买合同中的义务主要是对承租人负责。
(四)四个支柱。
融资租赁靠法律法规保护、会计准则界定、税收优惠鼓励、监管制度适度这四个支柱的支撑才能健康的发展。
融资租赁信托业务模式及操作流程
融资租赁信托业务模式及操作流程一,融资租赁信托业务模式1,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1)概念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借助租赁公司的项目资源、专业管理经验,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在资金运用上由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用于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以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2)方法在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中,较为普遍是采用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
其具体做法为:由融资租赁公司将其某个或多个融资租赁项目的租金收入形成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信托公司发起信托计划受让该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并以设备融资租赁资产未回收租金的账面余值的折现值作为该次受让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的标的。
在整个环节中,第三方为承租人担保,设备供应商作出设备回购承诺,融资租赁公司以设备所有权作抵押为承租人进行担保。
承租人、担保方、设备供应商和融资租赁公司共同承担租赁风险,使风险充分分散在有关各方之间。
3)特征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加速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流动,在效果上等于扩大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规模,解决了融资租赁公司发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本困惑,为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新机遇。
同时信托公司也找到了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的新载体。
2、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信托模式1)概念信托公司如果得到出租人的支持,可以采取把设备销售的应收债权贴现或折让的策略。
这样一来可以减少应收账款,及时收回资金。
而信托公司则联手租赁公司通过提供应收账款的信托化管理服务和受让价差获取收益。
2)特征在此模式下,信托公司利用租赁的平台实现信托的资产管理功能。
在西方,企业的应收账款的信托化管理是企业外包账务的常见形式,也是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3、与银行合作的单一信托模式1)租赁公司银行指定模式。
通过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借助商业银行客户资源和资金平台,由商业银行发行融资租赁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分析
I产业金融I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分析□魏天俊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融资租赁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
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
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一、融资租赁模式简介融资租赁一般有直租和售后回租两种模式,典型的融资租赁是涉及三方关系的,内容包括了租赁和融资两个方面。
1.直租模式传统的直租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A方)、承租人(B方)以及出卖人(C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将融资租赁定义为“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例如,B方很需要购买一台洗衣机。
B方联系到有家商店C方正在岀售这种洗衣机,但发现钱不够一次性去购买那台洗衣机。
这时候B方知道A方有钱,于是B方跟A方沟通协商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由A方出资购买下商店C方的洗衣机,然后再租给B方使用。
B方就只需要分期给A 方付租金,就可以一直使用那台洗衣机了。
当A、B双方的合同租赁期满之后,如果事先有约定,一般B方只要按这个用过的洗衣机的残值价格一次性支付给A方,就能得到这台洗衣机的所有权。
如果没有约定.则A、B双方的合同租赁期满之后这台洗衣机归属于A方。
这就是融资租赁里典型的直租业务。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C方商店是出卖人,A方是出租人,B方是承租人,现实的业务情况关系可能更复杂,一般还可能涉及到资金方、担保方等。
2.售后回租模式售后回租中,出卖人和承租人为同一人,售后回租关系中涉及出租人(A方)和承租人(B方)。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X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将售后回租定义为“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28治去財舒•月刊I产业金融I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
(1)直接租赁。
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承租方提出租赁申请时,出租方按照承租方的要求选购,然后再出租给承租方。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由于急需资金等各种原因,将自己资产售给出租方,然后以租赁的形式从出租方原封不动地租回资产的使用权。
在这种租赁合同中,除资产所有者的名义改变之外,其余情况均无变化。
(3)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是指涉及到承租人、出租人和资金出借人三方的融资租赁业务。
一般来说,当所涉及的资产价值昂贵时,出租方自己只投入部分资金,通常为资产价值的20%~40%,其余资金则通过将该资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第三方(通常为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租赁公司然后将购进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用收取的租金偿还贷款,该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出租人既是债权人也是债务人,如果出租人到期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资产所有权则转移给资金的出借者。
融资租赁业务类型有哪些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盈利来自于租金收入、残值收入和服务收入。
而按照融资租赁业务分类可以分为:售后回租、直接融资租赁、转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和联合租赁等。
我国融资租赁业务最主要的商业模式是售后回租和直接租赁。
1、售后回租售后回租的形式是指承租方将其自制或外购的设备或其他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设备或资产再从融资租赁公司租回并使用的模式。
售后回租实质上是一种融资手段。
其特点是利用承租方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是承租人流动资金不足的重要形式,企业能达到融资目的,增加流动资金比例。
劣势在于,承租方违约时,出租方往往很难对租赁物有效处置。
2、直接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业务结束后,承租人以约定价格购买租赁物。
直接租赁主要涉及设备采购和设备租赁两项交易。
其特点是受承租方资信状况影响小,可借助融资租赁公司的运作能力和谈判能力,降低设备的购置成本。
没有时间间隔,出租人没有设备库存,流动性快,有较高的投资收益。
3、转租赁先以第一承租人身份向租赁公司租入资产,再以第二出租人身份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
其特点是转租方能够充分借助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便利获取收益。
劣势在于相较于直接租赁等方式获得收益更低,且增加交易环节,出现经济纠纷可能性增大。
4、委托租赁委托方将租赁标的委托给出租方,出租方根据委托方意愿以出租方的名义向委托方指定的承租方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收取手续费。
委托租赁可以帮助没有融资租赁经营资质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其特点是可以为没有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资质企业,“借壳”达成业务;增加了交易环节,有可能降低委托方的收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系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心控股子公司。
合力叉车主导产品是“合力、HELI”牌系列叉车,在线生产的1700多种型号、512类产品全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融资租赁业务及售后回租介绍
(一)基础业务合作模式分析1、直接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合作模式该模式项下,租赁机构用自有资金或筹集资金,向供货商购进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件,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每期租金,租赁机构在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
直接租赁最大的受益人往往是生产厂商,对生产厂家来说,租赁可为其客户提供融资的增值服务,故可有效提升其企业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市场份额。
图表1:直接融资租赁保理流程图2、融资性售后回租保理业务合作模式 该模式项下,承租人为获得融资为目的或改善财务结构,将自有物件出卖给租赁机构,同时与租赁机构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租赁机构处租回,是承租人和供货商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进一步发挥了租赁资本形态灵活转化的功能,企业①租赁物买卖合同④融资租赁合同在添置设备等动产时将资本货币转化为了实物资本。
而通过将现有设备卖给租赁再租回使用,又将实物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为企业开辟了一条融资新渠道。
和普通贷款相比,租赁既有债权债务关系,又有物权关系,而借贷只是债权债务关系。
融资租赁可对租赁物进行加速折旧,而贷款则无法起到这个功能。
图表2:融资性售后回租保理模式流程图3、厂商租赁保理业务合作模式该模式项下,租赁机构通过供货商(及其经销商),签订针对其终端用户融资的合作协议,并通过为终端客户提供金融租赁服务,使终端客户为从供货商获得的设备支付租金,成为承租人,从而获得设备使用权的租赁形式。
通常,供应商承担回购责任。
厂商租赁其实是直接租赁的一种变形,是厂商为了销售采取的融资租赁。
由于设备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所以比分期付款有更安全的资金回收保障。
图3:厂商租赁保理流程图(二)基础交易模式准入标准及操作流程上述三种基础交易以租赁公司为授信主体,须严格按照民银发[2014]86号《关于印发<中国民生银行租赁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的通知》及我行相关管理办法操作执行。
三、售后回租无追索权保理合作模式(一)模式简介1、产品简介特殊的售后回租业务,银行买断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根据承租人的信用状况给予支付对价,还款时由承租人将租赁款划至我行指定账户的一种融资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业务模式谢建勇一、“银租通”模式所谓“银租通”即租赁公司将对承租人的租金收益权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无追索保理业务。
该模式不仅可以提高银行收益,降低客户实际成本,同时租赁公司也可以得到收益,达到三方共赢的局面。
二、“汇租通”模式所谓“汇租通”即通过境外贷款方式对境内企业开展租赁业务,包括境外直接融资和内保内贷等模式。
该模式下的境外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可为国内企业、银行带来更多的效益。
1、境外直接融资模式即以借款人自身信用或自有资产进行抵\质押的方式直接向境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获得贷款。
2、内保外贷模式即由担保行根据境内企业申请,以其为被担保人向境外融资行开出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境外融资行据此向其提供融资的业务。
三、“政租通”模式所谓“政租通”指与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如城投公司、学校、医院等)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模式,包括传统融资租赁和内保内贷等模式。
该模式可为政府背景平台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并降低融资成本。
1、传统融资租赁模式即租赁公司与政府背景平台开展的直租\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
2、内保外贷模式即由政府背景平台借用当地银行关系开出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提供担保,以换取资质较高的银行为该笔租赁业务出具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境外融资行据此向租赁公司提供融资的业务。
四、“小租通”模式所谓“小租通”即小额融资租赁业务,指融资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下,针对可提供强担保措施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所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可与P2P\P2B、基金子公司、信托公司、产权交易所等多渠道来合作,合作方式包括有限合伙、抵押借款、租金收益权转让等模式。
该模式操作便捷、风险可控、资金周转速度快。
五、“租租通”模式所谓“租租通”指与其他租赁公司合作开展租赁业务,合作方式包括转让租赁资产、收购租赁资产、通道业务、联合租赁等模式。
该模式有利于租赁公司快速扩大资产规模,打通多种融资渠道,加速资金周转速度,分散项目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租赁主要业务模式
租赁主要业务模式一、直接租赁(简称“直租”)是指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国际或国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用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主要融资租赁方式。
这种直接租赁方式,是由租赁当事人直接见面,对三方要求和条件都很具体、很清楚。
直接租赁方式没有时间间隔,出租人没有设备库存,资金流动加快,有较高的投资效益。
二、售后回租(简称“回租”)是指企业(即承租人)将自有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租赁公司以融入资金,同时通过与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设备租回使用,在租赁期内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并最终于租赁结束时重新获得设备所有权的一种融资方式。
三、经营性租赁是一种以提供租赁物件的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形式,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维修保养、技术更新较快的设备。
在经营性租赁项下,租赁物件的保养、维修、管理等义务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经过一定的预告期后,可以中途解除租赁合同。
每一次交易的租赁期限大大短于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寿命。
对出租人来说,他并不从一次出租中收回全部成本和利润,而是将租赁物件反复租赁给不同的承租人而获得收益,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说,有人称之为“非全额清偿租赁”,将融资租赁称为“全额清偿租赁”。
四、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
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
当事人:(4个)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
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转租赁是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
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
转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
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五、联合租赁是指多家有融资租赁资质的租赁公司对同一个融资租赁项目提供租赁融资。
融资租赁公司种主要业务模式精选版
融资租赁公司种主要业务模式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融资租赁公司12种主要业务模式融资租赁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
它是设备融资模式、设备销售模式、投资方式的创新,不仅在各交易主体之间实现新的权责利平衡,为客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方法,而且成为交易主体优势互补、配置资源的机制和均衡税务的理财工具。
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12种为主,其中前5种为基本模式,后7种为创新模式。
1、直接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
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流程:(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租赁物件;(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货厂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4)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6)融资租赁公司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作为贷款支付给供货厂商;(7)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9)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
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
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
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1)原始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的模式和会计分录
融资租赁的模式和会计分录
融资租赁是一种租赁形式,允许租赁方在租赁期内获得资产的使用权,并且通常会在租赁期结束时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
这与操作租赁不同,操作租赁通常只提供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提供购买选择权。
以下是融资租赁的一般模式和相应的会计分录:
融资租赁模式:
1.合同签订: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租金、购买选择权等条件在合同中明确。
2.租赁期间支付租金: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通常在每个
计费周期内支付。
3.资产使用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资产的使用权,但在合同
结束时需要做出购买或归还的决定。
4.购买选择权:合同中通常包含购买资产的选择权,承租人可以
选择在租赁期结束时购买资产。
会计分录:
1.租赁期间的每期租金支付:
•借:租赁费用(损益表)
•贷:应付租赁费用(负债表)
2.购买选择权行使时:
•借:资产(资产表)
•贷:应付租赁费用(负债表)
3.租赁期结束时,选择不购买资产时:
•借:租赁费用(损益表)
•贷:应付租赁费用(负债表)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涉及租赁费用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其中租赁负债代表了承租人未支付的租金。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受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等会计准则的影响,具体情况应根据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进行调整。
金融租赁公司主要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主要业务
一、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
1. 长期融资租赁:
长期融资租赁,一般是指金融租赁公司提供金融机构,给企业提供长期的财务支持,以购买投资和成立企业用品等固定资产,利用租赁机构偿还融资机构的贷款。
2. 短期融资租赁:
短期融资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提供金融机构,给企业提供短期的财务支持,以购买投资和成立企业用品等短期资产,利用租赁机构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
3. 合同租赁:
合同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为企业提供的一种服务,以购买投资和成立企业用品等固定资产,通过租赁合同的租金方式,帮助企业管理资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买断中介:
买断中介服务是指金融租赁公司提供参与客户买断固定资产的金融中介服务,协助客户实现固定资产买断,最终实现资产变现,形成完整的金融租赁服务体系。
- 1 -。
融资租赁盈利模式
融资租赁盈利模式
融资租赁的盈利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债权收益: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是其主要盈利模式。
这种收益取决于风险的高低,一般在1-5%之间。
2. 余值收益:提高租赁物的余值处置收益是融资租赁公司(特别是厂商所属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这是融资租赁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之一。
此外,售后回租也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一种盈利模式,它产生的利润就是利息收入。
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配置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利率或租赁费率控制风险,对优质客户也可不必降低利率。
因为租赁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与贷款不同,客户的实际融资费用并不会比贷款高或高的不多。
融资租赁业务的形式有哪些
融资租赁业务的形式有哪些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形式有:
1、直接融资,单⼀投资者租赁,体现着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是融资租赁业务中采⽤最多的形式。
⽽融资的其它形式,者是在此基础上,结合了某⼀信贷特征⽽派⽣出来的。
2、转租赁,是指由两家租赁公司同时承继性地经营⼀笔融资租赁业务,即由出租⼈A根据最终承租⼈(⽤户)的要求先以出承租⼈的⾝份从出租⼈B租进设备,然后再以出租⼈⾝份转租给⽤户使⽤的⼀项租赁交易。
3、售后回租,⼜称租租赁,指由设备的所有者将⾃⼰原来拥有的部分财产卖给出租⼈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付租⾦为代价,以租赁的⽅式,再从该公司租回已售出财产的⼀种租赁交易。
对承租企业⽽⾔,当其急需现⾦周转,售后回租是善企业财务状况的⼀种有效⼿段;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承租⼈通过对那些能够升值的设备进⾏售后回租,还可获得设备溢价的现⾦收益,对⾮⾦融机构类的出租⼈来说,售后回租是扩⼤业务种类的⼀种简便易⾏的⽅法。
4、杠杆租赁,杠杆租赁⼜称平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种⾼级形式,适⽤于价值在⼏百万美元以上,有效寿命在10年以上的⾼度资本密集型设备的长期租赁业务,如飞机、船舶、海上⽯油钻井平台、通讯卫星设备和成套⽣产设备等。
杠杆租赁是指在⼀项租赁交易中,出租⼈只需投资租赁设备购置款项的20%-40%的⾦额,即可在法律上拥有该设备的完整所有权,享有如同对设备100%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购置款项的60%-80%由银⾏等⾦融机构提供的⽆追索权货款解决,但需出租⼈以租赁设备作抵押、以转让租赁合员和收取租⾦的权利作担保的⼀项租赁交易。
参与交易的当事⼈、交易程序及法律结构⽐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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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应商的选择,由出租人出资购买设备,按照约定的期限和利率等合同条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期间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租期结束时支付约定的留购价款并获得设备所有权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是设备融资模式、设备销售模式、投资方式的创新,不仅在各交易主体之间实现新的权责利平衡,为客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方法,而且成为交易主体优势互补、配置资源的机制和均衡税务的理财工具。
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以下列12种为主,其中前5种为基本模式,后7种为创新模式。
1、直接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
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流程:(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租赁物件;(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货厂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4)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6)融资租赁公司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作为贷款支付给供货厂商;(7)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9)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
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
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
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1)原始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给原始设备所有人。
(3)原始设备所有人作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回卖出的设备。
(4)承租人即原始设备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3、杠杆租赁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
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
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
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4、委托租赁委托租赁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
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
5、转租赁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
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以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
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
转租至少涉及四个当事人: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
转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6、结构化共享式租赁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和指定,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支付租金。
其中,租金是按租赁物本身投产后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进行测算和约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享租赁项目收益的租赁方式。
租金的分成包括购置成本、相关费用(如资金成本),以及预计项目的收益水平由1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采用或有租金式还租的优点是,是承租人免去在定时定量还租模式下信用记录不良的忧虑,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关系有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由共同利益的伙伴关系。
7、风险租赁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以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租赁交易。
在这种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报,一般为全部投资的50%;其次是设备的残值回报,一般不会超过25%左右,这两项收益相对比较安全可靠。
其余部分按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设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
这种业务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产业开辟了一种吸引投资的新渠道。
出租人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资租赁形式。
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增加了对承租人的影响。
风险租赁为租赁双方带来了一般融资租赁所不能带来的好处,从而满足了租赁双方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
(一)对承租人的有利之处(1)较好的融资渠道。
风险租赁的承租方是风险企业,因为经营历史短,资金缺乏,银行一般不愿意贷款,所以其融资渠道较少,一般渠道的融资成本较高,风险租赁可以成为一种融资的重要手段。
(2)转移风险。
即将股东权益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东权益不能获得收益,出租人也无权要求其他的补偿。
如果采用抵押贷款,银行往往要求以公司全部资产做抵押,一旦公司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公司的生存将难以保证。
风险租赁中的租金支付义务,也只是以所租设备做“担保”,承租方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
(3)提高投资回报率。
公司管理者的报酬往往基于投资回报率,而利用风险租赁将相对减少公司投资额,从而提高回报率,进而使管理者获得较高的报酬。
(4)较少的控制。
与传统的风险投资相比,风险租赁出资人不寻求对投资对象资产及管理的高度控制,即使向风险企业派出代表进入董事会,也不谋求投票权,这使得一部分公司偏好于风险租赁。
(二)对出租人的有利之处尽管服务于风险企业存在一定风险,但出租人可以获取足够的好处以弥补风险:(1)较高的回报。
如果承租人经营良好,出租方可以得到股东权益的溢价收益,比一般的租赁交易收益要高5%-10%,甚至更高。
(2)处理收益的灵活性。
出租方从承租方那里获得的认股权,一旦承租方经营成功并上市,出租方即既可以将其卖出获得变现,也可以持有股票获得股利收益。
8、捆绑式融资租赁又称三三融资租赁。
三三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的首付金(保证金和首付款)不低于租赁标的价款的30%,厂商在交付设备时所得货款不是全额,大体上是30%左右,余款在不长于租期一半的时间内分批支付,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差不多30%即可。
这样,厂商、出租方、承租人各承担一定风险,命运和利益“捆绑”在一起,以改变以往那种所有风险由出租人一方独担的局面。
9、融资性经营租赁融资性经营租赁是指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留有超过10%以上的余值,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选择续租、退租、留购。
出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提供维修保养,也可以不提供,会计上由出租人对租赁物件提取折旧。
融资性经营租赁操作流程:(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选择租赁物;(2)承租人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3)融资租赁公司和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向供货商支付货款;(4)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5)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6)租赁期满,承租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按约定退租、续租或留购;(7)若承租人退租,由进行租赁物的余值处理,如在二手设备市场上出租或出售租赁物件。
10、项目融资租赁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
出卖人(即租赁物品生产商)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
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出租人要面对的主要风险是租金不能收回的风险,产生这一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项目本身经营失败;二是承租人的信用不好。
为了防范风险,出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做好项目的评估。
在项目前期,出租人要对项目整体的现状和未来进行全方位的科学评估,包括对项目未来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盈利能力进行预测,对承租人未来偿租能力进行评估,最终选择的项目应确定其预期收益率保证出租人能收回租金;(2)灵活的租金设计。
在进行租金计算时,要结合项目正常的现金流和项目经营期可能的风险,以保证最终的租金能够顺利回收;(3)对项目经营期财务状况进行监控。
在项目经营期间,出租人应按期对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如出现承租人不能按期偿还租金的情况一定要查找分析原因,判断是项目真实的客观经营状况还是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导致的,以防止承租人利用信用风险而故意拖欠租金或不偿还租金。
项目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和实施阶段比较多,其操作模式也比较复杂。
通常,项目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外,还包括参与租赁项目建设的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以及贷款融资的银行等金11、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这是以推销为主要目的的融资租赁新方式,它吸收了风险租赁的一部分经验,结合行业特性新开发的一种租赁产品。
主要特点是:融资不需要担保,出租人是以供货商为背景组成的;没有固定的租金约定,而是按照承租人的现金流折现计算融资回收;因此没有固定的租期;出租人除了取得租赁收益外还取得部分年限参与经营的营业收入。
由注资、还租、回报3个阶段构成。
其中注资阶段资金注入的方法与常规融资租赁资金注入方法无异;还租阶段是将项目现金流量按一定比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分配,例如70%分配给出租人,用于还租,30%由承租人留用。
回报阶段是指在租赁成本全部冲减完以后,出租人享有一定年限的资金回报,回报率按现金流量的比例提取。
回报阶段结束,12、销售式租赁生产商或流通部门通过自己所属或控股的租赁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促销自己的产品。
这些租赁公司依托母公司能为客户提供维修、保养等多方面的服务。
出卖人和出租人实际是一家,但属于两个独立法人。
在这种销售式租赁中,租赁公司作为一个融资、贸易和信用的中介机构,自主承担租金回收的风险。
通过综合的或专门的租赁公司采取融资租2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